时光飞逝,很快便到了颜旭之与颜敏之的洗三宴,亲朋好友纷纷上门庆贺,王家、李家自然也在恭祝的行列。
王家来的是王恒与王歆,他们的脸上挂着温和的官方笑容,仿佛王三爷的死没有对王家造成什么影响,当然,他们并不知道王三爷不是真的死了,却依然能若无其事地赴完李家的宴,又来赴颜家的宴,官宦子弟的社交能力,果真不是吹的。
李家来的是赫连笙与李婉,他们莅临现场,颜府蓬荜生辉,三天没怎么下床的年绛珠像被打了鸡血,忙换上一件宽松的紫色长袄,遮住消了浮肿后仍旧不大苗条的身材,在暖阁觐见了李婉。
李婉盛装出席,柔美的曲线被剪裁得体的宫裙细细勾勒出来,外笼一层烟云白纱,以银线绣了大朵牡丹,花蕊中点缀红宝石,再配上精致妆容,端的是珠光宝气、华贵逼人。
即便生命将要走到尽头,这位美丽的太子妃,依然认真地过着每一天。
“臣妇给太子妃请安。”年绛珠携华珠,一道向李婉行了一礼。
李婉咳嗽了几声,上前,轻轻托起年绛珠的手臂,温声道:“刚生过孩子,身子虚着呢,别与我多礼。”看了华珠一眼,眉眼含笑,“年小姐也平身吧。”
三月第一天,收到大家送来的评价票,内心百感交集,一方面因为此文架构过大、铺垫过多而担忧流失读者,一方面又为大家的各种支持与耐心而偷偷兴奋。
昨晚码字到凌晨三点,写完V前的最后一章,想着要不要删掉一些情节,让故事的进展变得更快。但从头看到尾,竟是没有一处可以删节的地方。
我就在想,是迎合订阅需要,变回拿手的宅斗文风?还是坚持创作的本心,不骄不躁地叙述完故事的每一笔?
一夜难眠,最终还是决定,坚持本我,一路到底!
我就任性这一回,为自己,也为相信我、支持我的你!
【第五十二章】洗三(二)
大抵常年咳嗽的缘故,她的嗓音有些沙哑,还隐透着一股岁月沧桑,直叫人听了心生伤感。
年绛珠将李婉迎上了四花雕栏暖炕,年绛珠陪坐一旁,华珠则坐下方的绣凳上。
此次随侍李婉的并非之前一直见到的宫女月娥,个子差不多,模样不如月娥俊俏,却有两个小酒窝,很是娇俏。
李婉发现华珠在看自己的宫女,便笑着道出了她的名字:“月伶。”
月伶听太子妃在介绍自己,朝华珠笑了笑,这下,华珠不仅看到她的小酒窝,也看到了她的小虎牙。
华珠也笑了,随即看向太子妃,稚嫩的小脸上漾开一一抹淡淡的红晕,是属于这个年纪的青涩:“太子妃漂亮,身边的人儿也一等一的俊。”
李婉掩面笑开了,拍了拍年绛珠的手道:“你倒是得了个好妹妹,聪明,果断,又伶牙俐齿,不像我妹妹…”
讲到这里,李婉稍稍一顿,眼底有什么暮然闪过,却被她幽幽的叹息掩了下去“我的那些妹妹呀,空有副皮囊,什么也不会。要不是投身在好人家,能不能吃顿饱饭都成问题!”
李家千金们的确没几位出挑的,才学不及颜婳,容貌不如王歆,也就李婉出落得亭亭玉立,又得皇后喜欢,才做了太子妃。
年绛珠客气道:“太子妃谬赞了。”
银杏为李婉奉上热茶,在退回年绛珠身边时,年绛珠吩咐道:“你和晴儿把小少爷抱来,让太子妃瞧瞧。”
银杏想起晴儿在净房里吐得死去活来的样子,心中约莫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福身退出,不多时与乳母一人抱着一个步入了房内,并对年绛珠解释道:“晴儿去膳房领食材了。”
事实上食材在昨晚便领过了,但沉寂在幸福中的年绛珠怎么会想起这些呢?
年绛珠与华珠从银杏、乳母手中接过孩子,亲自抱到李婉面前。
新生儿皱巴巴的又有黄疸,实际并不多么好看,但哥俩儿一个吸着大拇指、一个拽紧拳头,小鼻子发出微弱的鼾声,不时咧咧嘴,仿佛梦到开心之事,笑起来了一般,倒真可爱到人的心眼儿里去。
李婉怔怔地看着一双小宝贝,眼底不受控制地流露出一股喜爱,甚至痴迷的色彩,但那涣散的瞳仁又让华珠觉得,她似乎陷入了某种幻想或回忆当中。
华珠与年绛珠互视了一眼,没敢吱声。
不知过了多久,李婉终于回神,朝月伶打了个手势,月伶从荷包里拿出一对异常精美的金锁塞进了襁褓里。
年绛珠受宠若惊:“多谢太子妃赏赐!太子妃…要抱抱吗?”
李婉的眼睛一亮,伸出了双手,却在即将碰到襁褓的那一刻,眸光一暗,撤了回去:“我是久病之人,别过了病气给孩子。”
语毕,又看向静谧如莲的华珠,一张脸稚气未脱,双颊还有一点可爱的婴儿肥,但一双眉毛比寻常女子的浓黑,散发着一股不俗的英气。
李婉就和颜悦色地问:“王三爷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华珠欠了欠身子,恭顺地答道:“回太子妃的话,有一些进展,但仍是千头万绪。”
“哦?都查到什么了?”李婉端起茶杯,轻轻喝了一口,兴致勃勃地问。
这个…华珠有些难以回答,哪怕对方是太子妃,可案件的进展是秘密,不方便公开,何况屋子里还站了一堆人。
就在华珠思付着怎样糊弄李婉之际,冷柔身边的丫鬟红菱拧着一个食盒进来,朝众人行了一礼之后道:“启禀太子妃,三奶奶知您爱吃凤辣酥饼,便叫奴婢去中心大街的糕点铺买了两盒给您尝尝。三奶奶感染了风寒,无法过来给您见驾,请你原谅。”
月伶从红菱手中接过食盒,赏了她几只小金鱼儿,红菱欢喜地出了院子。
李婉看着月伶试吃了一块后放在茶几上的凤辣酥饼,无可奈何地笑了笑:“上次与表妹叙旧还是她与三爷大婚的时候,转眼六年,我都不曾单独见她,难怪表妹不知道我已经戒辣了。”
一听“六年”二字,华珠心底的弦像被什么拨了一下:“三爷与三奶奶大婚,您也回了琅琊吗?”
李婉微笑着点头:“是啊,太子与我一起回的。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可惜…缘浅,只做了半年夫妻。”
六月中旬,颜三爷领兵出征,那一别,便是一生。
这一打岔,李婉似乎忘了询问案件的事,坐了一会儿,有些累乏,便起身去迎宾阁的厢房歇歇。
李婉走后,年绛珠夹起一块凤辣酥饼,幽幽一叹:“太子妃是个可怜人,没孩子缘。”
华珠也夹起一块酥饼,咬了一口,不知想到什么,问道:“她和太子大婚七年,一直没怀过孩子吗?我是说…有没有可能她怀了又流产了?”六年前的春天,李婉也在琅琊,陆大娘所说的贵人会不会是李婉呢?
年绛珠同情地摇了摇头:“应该没吧!太子妃流产是大事,燕王妃肯定会告诉我们的。唉!你瞧她身子,想怀都难。”
“她的身子一直这么差?”华珠疑惑地问。
年绛珠拿帕子擦了华珠嘴角的沫沫:“那倒也不是。以前很康健的,什么都能吃、什么都能玩儿!三哥与三嫂大婚时,她都还好好儿的,不知后来怎么就突然病了。病因太医也没对外公布,或许是有什么隐疾吧!”
姐妹俩谈话间,月伶又折了回来,年绛珠吓得面色一白,生怕先前那番话被听了去。
月伶一脸焦急,显然并未听到年绛珠的话:“太子妃的帕子不见了,不知是不是在这里?”
华珠姐妹找了找,在炕上的小茶几下发现了一条纯白丝帕,帕子上有红色一点,乍一看去,像一朵寒梅轻轻落在了瑞雪之巅。
月伶将帕子折好放入随身携带的荷包,告别华珠二人,转身朝门外走去,却不知怎地,在门槛那儿绊了一下,险些摔倒。
年绛珠关切地问:“月女官没事吧?”
月伶摸着苍白的脸,精神有些恍惚,回眸一笑道:“没事,脚底打滑。”
华珠眯了眯清亮的眼眸,起身徐徐走向她,并挽住她纤细的胳膊道:“我闲着也没什么事,陪月女官走走吧!”
月伶没有拒绝。
迎宾阁在二进门处,离清荷院稍远,借着同行的机会,华珠与月伶聊起了天。
月伶与月娥同是李婉成为太子妃时被拨到东宫的宫女,但月娥早入宫两年,资历较老,为人处事又面面俱到,一直是李婉的第一心腹。月伶当时还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时常被宫女太监们欺负,多亏月娥的照拂,她才慢慢站稳了脚跟。
【第五十三章】洗三(三)
月伶笑盈盈地道:“月娥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总是主子还没开口,她就知道主子需要什么了。比如此番太子微服私巡,太子前脚刚走,后脚她便把太子妃的行礼收了出来。我问她为什么要收行礼,太子妃都病成这样了,还能上哪儿游玩?她就说,看吧,不出一个月,太子妃一定会去找太子的。”
听到这里,华珠的脑海里自动浮现起初见李婉时,月娥为李婉送药的场景,的确有股机灵劲儿。
“我脑子笨、手脚慢,别人学一遍就会的东西我得学三、五遍。年小姐没入过宫不知道宫里的规矩,当不好差事随时可能掉脑袋的。”谈起月娥,月伶的眼底总是不自觉地闪动起温和的笑意,“有一回长乐公主入宫给太后请安,我一时不察冲撞了她的凤驾,为给我解围,月娥右边的牙齿都被打掉了。她待我如亲妹妹一般,我心里也视她为姐姐。”
连牙齿都被打掉…华珠心里不禁羡慕起她们俩来,别说情深意重的姐妹,她似乎连一个交心的朋友也无,除了李重明。
可今生的李重明,又在哪里?
敛起心头唏嘘,华珠挤出一抹浅浅的笑:“两位的情谊实在令人羡慕,月娥女官今天怎么没来?”
提起这个,月伶突然红了眼眶:“她和我不一样,我爹娘早死,被叔伯买入宫中,可她在世上是有亲人的。她明年就到了放出宫的年龄,家人为她找了门亲事,明年年底成亲。谁知就在三天前,月娥跟我说她收到家里的信…”
男方的父亲坠下山坡,生命垂危。万一死了,他们俩就得守孝三年。月娥已经不年轻了,于是向太子妃求了恩典。太子妃不仅放了月娥自由,还赏赐了月娥一笔丰厚的添箱钱。月伶下午送她去码头,两人都不知将来还有没有机会见面,抱着哭了许久,直到船夫嚷着开船,月伶才转身离开。
华珠看得出月伶十分挂念月娥,轻轻地宽慰了几句,约莫是等你到了年龄也能出宫,然后你可以去找她云云。
月伶揉着帕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其实,这方丝帕是月娥临走时送给我的,我怕有眼馋的丫鬟捡去不肯归还,才撒谎说是太子妃的,年小姐莫怪!”
华珠总觉得先前看到丝帕的那一瞥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便央月伶将丝帕借给她瞧瞧。
月伶很大方地将丝帕递到华珠手上:“我与年小姐投缘,既然年小姐喜欢,这帕子便送给年小姐了。”
姑娘,我没说喜欢啊!
华珠扶额,但对方盛情难却,她还是笑着谢过了。
从色泽与新旧程度来看,这方绣了一朵红色寒英的帕子有好几年的历史了,只是没怎么被用过。
奇怪,月娥为何会在临走前送一方旧帕子给月伶呢?
想着想着,二人来到了迎宾阁门口。月伶拍了拍华珠的手,会心笑道:“真是多谢你了年小姐,一路听我唠叨那么多。我大概是太想月娥了,一提到她就停不下来。”
不知想到了什么,华珠眨了眨眼,问道:“月女官,太子妃生辰那天,也就是三天前,太子妃散席后有没有出过府?”
月伶回忆了一下,答道:“没呢,太子妃上午在青琉台受了惊,随后便发起了高热,然后开始昏昏沉沉说胡话。我走的时候夫人在床前守着她,送完月娥回来,夫人还在,而太子妃一直没醒过。”
夫人,即是李婉的娘亲。
“年小姐问这个做什么?”月伶反问。
华珠就笑道:“我是在想太子妃那天的裙衫真美,不知是不是出自董娘子之手。”
“我跟了太子妃七年,从没听说过什么董娘子,太子妃的衣服都是尚宫们亲手做的。”月伶说完,叹了口气,“太子妃其实一点儿也不喜欢过生日,往年要不是宫人们提醒她,她根本不会记得。”
华珠在撞破赫连笙与柳昭昭关系的那一刻,有怀疑过李婉是凶手。但基于凶手必须是熟人的分析,李婉的嫌疑很快便被排除了。
一,李婉与董娘子并不相识。
二,李婉一直呆在李府,没有作案时机。
明媚的阳光不知何时躲进了云层,一望无垠的蓝天慢慢笼罩了一层暗淡的灰色,像有一个巨大的、无形的罩子,将她与真相隔绝了起来。
真相明明就在身边,她却怎么都触碰不到它的脸。
华珠一路朝清荷院走去,半路,听到一男一女在假山后争吵。
“你不是说了会改的吗?怎么刚刚又收了马家公子的银票?你别想抵赖!我全都看见了!”
“小七你听我说,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王家。皇上缠绵病榻多年,已经动了退位的念头,说不定这次太子回京就会登基了!”
说话的是王恒,王恒这番话没有讲错,前世正是因为圣上体虚,无法处理朝政,于这一年春天便退位,让赫连笙当了皇帝。这辈子虽然迟了些,但听王恒之词,圣上依旧有这打算。
被唤作“小七”的自然是王家姑娘王歆了。
华珠停住脚步,没道理将送上门的八卦拒之门外。
王歆以一种质问的口吻娇喝道:“太子登基就登基,关我们王家什么事?你不要以为太子是傻子,底下人做什么他都看不见!等哪天你把整个王家都搭进去的时候,想悔也悔不成了!”
“我怎么做我心中有数,你只给我记住,你将来是一定要做皇后的,就行了!”
是王恒渐渐失去耐心的声音。
紧接着,王歆似乎动怒了,一手拍在假山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华珠听了都替她痛。
“我不做皇后!我不入宫!我现在就把东西交给父亲,让父亲看看你到底背着他干了什么!”
“你给我回来!”
“你干什么?放手啊!放开我!你弄疼我了!”
“东西在哪里?快还给我!”
“你放手啊!你真的弄疼我了?”
听到这里,华珠已经无法保持镇定了,后退几步,开始高呼:“小喜鹊你去哪儿了?表姑找不着你,快出来吧!”
小喜鹊,是尤氏女儿的小名。
假山后的动静戛然而止。
月娥真滴回老家成亲了么?
【第五十四章】欢喜
须臾,王歆缓缓走出。
粉色束腰罗裙,将她窈窕的身姿凸显得淋漓尽致;白色兔毛小坎肩,用一粒芙蓉金扣扣住,与发髻中的芙蓉金钗相映生辉,衬得肌肤雪一般白皙。
她的脸上已没有泪水的痕迹,只是眼睛红红的,看得出刚才哭过。
王歆用余光瞟了瞟后方,强颜欢笑地与华珠打了招呼:“你在找小喜鹊吗?我帮你找。”
“这里我已经找过了,想必她躲在了别的地方,没事,她有下人跟着,不会弄丢。”华珠装作没看见她眼睛里的异样,提议去凉亭坐坐。
王歆求之不得,与哥哥大吵一架,心情糟透了,若是叫她回去跟那群贵妇聊东聊西,她一定会憋死。
二人走到省亲别墅对面的碧水凉亭。
湖光幽幽,日晖琅琅,金光闪得人难以逼视。
王歆用手挡了挡湖面反射过来的光,顺势举眸一望,感叹出声:“‘芳菲无尽’,这四个字写得真好。都说见字如见人,我觉得世子的字比他本人稳重多了。”
赫连城写的?你怎么知道?
似是知道华珠心底的疑惑,王歆看向华珠,露出一抹明媚动人的笑,“破案是你的专长,书法是我的强项。哈哈,看来,我也不是什么都输给你嘛!我跟你说,我最喜欢临摹则天皇帝的字了!尤其是她的《升仙太子碑》,书风遒劲潇洒,笔势婉转流利,啊,你说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写出那样一副好字?华珠,让我看看你的书法怎么样!”
华珠一惊,未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王歆就从她荷包里抽出了小册子,翻开一看,噗嗤笑了,那笑,山花般绚烂,连阳光打在上面都失了三分颜色:“你都写的什么字啊?好小好小!有这么细的毛笔吗?”
当然没有!本姑娘用的是炭笔!
“还给我!”华珠皱着小眉头,伸手去拿。
王歆手臂一抬,背过了身子,尔后举起小册子:“咦?星儿?和我家乌龟一样的名字,谁的呀?”
华珠一把抢了回来,白了她一眼,道:“柳昭昭的…小名!”
“柳昭昭?”王歆眨了眨了宝石般璀璨的眸子,“是不是梅庄第五女?我看过她的画像,没我漂亮!”
真怀疑是不是重生的方式不对,王皇后怎么幼稚成这副德行?
华珠话锋一转:“你怎么会看过柳昭昭的画像?”
王歆粘人地挽住华珠的小胳膊,华珠推开她,她又像只八爪鱼似的缠上来,还笑得非常神秘而欠揍:“我告诉你,你不许告诉别人啊。我大哥在太后娘娘的寿辰上,对柳昭昭一见钟情!后面回府像丢了魂儿似的,请了好多伶人模仿柳昭昭的舞姿。不然,你觉得为什么我跳《惊鸿舞》跳得那么好?”
没想到王恒也是柳昭昭的爱慕者。不过,这则消息与案件本身有没有什么联系呢?
华珠与王歆在凉亭坐好。
冬季的风,很冷,吹在脸上像细针碾过,可阳光白炽而明媚,叫人忍不住想沐浴在它的怀抱里,汲取一点或许一吹便散的温暖。
华珠看向王歆,珍珠般的皓齿,宝石般的眼睛,脸蛋、身材、气质,无一不完美到了极点,便是广寒仙子也不过如此了。
“你也觉得我很漂亮,是不是?”王歆抛了个闪亮亮的媚眼。
华珠就抬手,捏了捏她脸蛋,一本正经道:“真厚!”
“嚯!一小不点儿居然在我面前装老成!”王歆反捏了华珠一把,哇,原来捏人脸蛋这么舒服,难怪华珠总捏她了。
“再捏我脸,我袭你胸!”小狮子凶悍地警告了一句。
“噗——哈哈…”王歆先是一惊,尔后再也忍不住,趴在桌上放声笑了起来。她终于明白哥哥们为何喜欢逗她了,逗人真的好有意思,特别是逗华珠这只动不动就炸毛的小刺猬。
等她笑够了,华珠的脸也黑透了!
她轻咳一声,坐直身子:“有没人告诉过你,我其实很精通五行八卦的?上次那个臭道士居然在我面前班门弄斧,说我有血光之灾。我啊,随便亮出一根手指头,都比他的腰粗!我只是不像颜婳那么喜欢显摆,并不代表我没真才实学!乖,别生气了啊,我免费帮你算一卦。”
说着,从随身携带的荷包里取出一个龟壳。
华珠嫌弃地撅了撅粉嘟嘟的小嘴儿:“少拿我做筏子!你分明是有事求我!”
“居然被你看出来了。”王歆讪讪一笑,“廖公子最喜欢吃什么?”
海鲜。华珠垂眸,清了清嗓子:“我怎么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我跟他又不熟。”
王歆意味深长地摸了摸下巴,那晚她分明没有看错,华珠碗里满满的鱼虾,廖子承碗边一堆的虾壳。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太子已经当众宣布了她和廖子承的亲事,只有她,才能成为廖子承的妻子。
“你真的决定要嫁给廖子承吗?”华珠试探地问。
王歆点头。
华珠几乎想告诉王歆关于释迦牟尼血泪的事,话到唇边又忽觉不妥,改口道:“你听说过他在建阳的事没有?”
“嗯,打听过了!棺材子,命硬,会克死亲人。”
“你不怕?”
“说实话有一点点。”王歆比着手指,羞涩地笑了笑,“但我想,我的运气应该没那么糟糕。又或者,按你们破案的说法,这是有心人散播的谣言。我有信心,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妻子!”
这样率真又美丽的女子,世上没有哪个男人能不爱吧?
华珠暗暗一叹,希望你真的是最幸运的那个!
华珠看着快到午膳的时辰,所有宾客都要到芷兰厅用膳,便问王歆要不要与她一起。
谁料,王歆的脸突然一红,含羞问道:“我的妆有没有花?”
她并未擦粉,只抹了点儿胭脂,因为哭过,胭脂稍稍淡了一些。
华珠如实道:“没花,胭脂略淡。”后面一句华珠没说——美得人神共愤啦!
王歆想补妆,打开腰间的荷包,看了看,眉头一皱,又开始摸宽袖里的夹层,摸完了,眉头皱得更紧。
“什么东西丢了吗?”华珠问。
王歆的眼底掠过狐疑的波光,尔后眸光一闪,笑道:“我想我是把胭脂掉在厢房了,你先去吃饭,我随后就到。”
找胭脂是假,寻被王恒偷偷顺走的“证物”是真。华珠是外人,不好插手王家的事,便起身回清荷院,与年绛珠一起前往芷兰厅。
谁料,华珠与年绛珠刚刚跨过门槛,尚未进入内厅,便有一名慌慌张张的丫鬟冲了进来!
“不好啦,不好啦!王小姐…王小姐出事了!”
【第五十五章】真相大白!
宽敞精致的厢房,采光极好,屋子里的陈设被阳光照得锃亮。椅子倒了一地,瓷器也碎了一地。
两张倒地的椅子中间,躺着睡美人一般沉静的王歆。
她的左腹插着那支芙蓉金钗,鲜血染红了光鲜亮丽的裙衫,像盛放出一朵朵妖娆的曼珠沙华。
华珠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刚刚还与自己谈笑风生的王皇后,转眼便倒在了血泊里…
谁这么残忍?
复杂的眸光落在了廖子承精致如玉的面庞上,尽管没有下聘,可赫连笙金口玉言,王歆就是廖子承未过门的妻,而今未婚妻惨遭变故,他会不会…很难受?
纤长的睫羽微微一颤,华珠迫使自己移开视线,再次看向了王歆。
王歆右手的指尖满是血污,旁边有一个用血画成的○,○旁是一个歪歪斜斜的“王”字。
只是,“王”字中间那一竖格外粗大,也毛糙,仿佛写完之后,刻意涂抹了好几遍似的。
王?会是…王恒吗?华珠想到假山后,王恒与王歆的争吵,王歆似乎握住了王恒的某个把柄,并威胁王恒要告诉父亲。会不会…是王恒顺走了那个东西,王歆来厢房找他要,他不给,二人发生争执,而王恒一怒之下,错手刺了王歆?
华珠想到的,颜宽也差不多猜到了。王恒这人的手脚一向不干净,背地里怕是做了什么恶事被妹妹逮个正着,为防事情败露,便打算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了妹妹!但他没想到妹妹没死,揭发了他的劣行!
颜宽抹了冷汗,对颜博道:“快去找王恒!”
“是,父亲!”颜博苍白着脸,拔腿冲出了房间。
可结果令人大失所望,门房的人交代,王恒神色匆匆地走掉了!
畏罪潜逃?如果真是这样,和颜家便没多大关系了。颜宽对赫连笙拱手行了一礼,颤声道:“殿下,依您之见,此事该如何处置?”
赫连笙神色凝重地盯着浑身血污的王歆,拳头捏得“咯咯”作响!俊逸的眉眼,仿若笼了一层雾霾,暗沉得令人心惊:“怎么样?”
廖子承摘下手套,俊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淡漠与疏离,瞧不出内心的真实感受:“后脑遭受重击,少量出血;金钗刺中脾脏,失血过多,休克,但没死。”
听到这句,众人长长地松了口气!
廖子承又道:“右食指有磨损、有灰尘。圆圈,王,这两个标记的确是用王小姐的食指留下的。但它们被留下后,王小姐又以食指蘸了自己的唾沫,想把”王“字中的一竖抹除。”
“她想去掉王字?不对呀,去掉一个字,要么直接划掉,要么从第一笔开始祛除,王的第一笔是横,第三笔才是竖。”颜博分析了一下,又觉毫无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