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开封府混个差事 作者:欧阳墨心
南衙纪事出版名:到开封府混个公务员,现代人金虔作弊作过头,一不小心回到了宋代。无心之下女扮男装混进了开封府当起了差,从此开封府里春风一笑春暖花开春光无限好。可是,这开封府里的差可不是那么好当的。连堂堂“御猫”展昭展大人都要牺牲色相一心为公,金虔这个小小的校尉更是不得不加班加点、任劳任怨、 绞尽脑汁地为人民服务了。“老包啊老包,咱的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神马的可都靠你了啊!”一起来翻阅吧!
第一回时间机器显身手,一越荡回哪年朝
云隐山,山如其名,终年云雾缭绕,不见人烟。山分两峰,一为阴峰,一为阳峰。阴峰常年不见阳光,终年潮湿阴冷,由此孕育出世上罕见之毒物毒草,尽数江湖阴毒难解之蛊;阳峰山间奇花异草尽遍山谷,多世间难得疗伤救命之圣品,正与那阴峰之毒生生相克。
两峰交汇之处,乃一沟谷,谷内毒瘴药物弥漫。凡飞禽走兽,蛇虫鼠蚁无一可存活其中。据此,人称“无物之谷”。
十年之前,此无物之谷来了两个怪人,却视谷中毒瘴药物如无物。一见此谷,跪地拜天,喜不自收,从此分谷而居,两所草房对立而建,定居于此。
此日,正是这对怪人到达谷中整十年之日。
“毒老头,今天十年之期已满,你准备了什么来对阵?”
说话的是一个白衫老者,银发银须,鹤发童颜,一双白眉尤其特别,几乎长到腰间。此时正站在阳峰山坡旁,面对阴峰直直而立,身后奇花异卉阵阵异香,却像那仙人下界一般。
“哼,药老头,别以为你上次胜了我就可以从此不败。我告诉你,今日我定要叫你好看!哼哼!”
站在对面阴峰山坡上的另一位老者冷笑着回道。与对面的老者不同,此老一身装扮比起那妖孽之物也豪不逊色。一袭暗紫色长袍,里佩暗红里衣,随风飞荡,透出妖异之气。依然是长须长眉,却是暗绿之色,依然童颜不老,却面带青白。
“好好好,我等了十年,就是等今日,放马过来!”
白衫老者一挥衣袖,指间赫然多出数个棕色药丸,个个如鸟蛋大小。
“怕你不成?!”
紫袍老者同样抽出数个弹丸夹于指尖,只是药丸颜色鲜艳夺目,形如三角。
两人同时挥动手臂,将手中的弹丸尽数抛出。一时间,无物之谷内紫气飞涨,白烟翻滚,如雷之声遍处轰响,好不热闹。
待浓烟散去,在看山谷内的两人,正是活脱脱掉了个。
被称为“药老头”的老者一袭白衫如同被上了华彩,五色缤纷;脸色更是丰富,以两道长眉为例,前三分呈大红色、中三分呈翠绿色、后三分却成明黄色。正像一只色彩斑斓的异兽。
而被称为“毒老头”老者却刚好相反。整个人都如同从面缸里捞出来一般,全身上下,连同舌头、睫毛,都被染成了雪白。
两人同时对视片刻,然后同时开怀大笑。
“哈哈哈,毒老头,你不亏是武林人人闻风丧胆的‘鬼神毒圣’,这种莫名其妙的□□都能让你想到。想必我这两条眉毛就要从此难现原形了。”
“哼哼哼,药老头,你这‘医仙鬼见愁’的名号也不是浪得虚名,想我费尽心机才染出这头绿发,居然这么容易就被你给打回原形。”
说罢,两人又相顾大笑。
许久,二人笑罢,又同时相顾一叹。
“唉,想你我二人自从十年前一役,从此惺惺相惜,结伴退隐江湖。在此无物之谷中比邻而居,倒也逍遥自在。只是…”颜色艳丽的医仙轻轻摇了摇头,不忍再语。
“只是…只是可惜了你我二人这旷世的毒术和医术。却连个可心的传人都没有。”雪白的毒圣接口道。
二人又是同时一叹。
“茫茫野外,我们应该到何处去寻一个好徒儿来?”
“隐居于此,自是不愿再见故人。可这云隐山从不见人烟,难道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不成?”
话音未落,二人突然听见头顶空中一阵异响,如同有百十闪电霹雳在半空中轰鸣。抬头望去,只见万里晴空竟无故化过数到闪电,更怪异的是,闪电居然汇聚一处,生生在半空中扯出一个暗蓝色圆洞出来。暗蓝圆洞慢慢变形,最后竟然变成一个人形,直直掉在发呆的二人脚边。
“医仙”、“毒圣”乃是武林中泰山北斗的人物,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可此时之景,莫说是见过,恐怕连做梦都未曾梦过。
地上平躺一人。服饰怪异,未着长衫,只穿长裤,一件里衣却失了袖子。长发披散,面容苍白,浓眉圆脸,一双长眼紧闭。看样子是已经昏厥。
“药老头。”毒圣摸了摸雪白的长须,笑弯了一对眼,“这回你不服我可不成了。我不过是随便说两句,这老天爷还真的给咱么送了一个好徒儿来。”
医仙此时也没有心情和老对头斗嘴。此时,号称武林医术出神入化的他正在考虑怎么安排好徒儿的习艺计划。
而那位躺在地上的仁兄,甚至没有上诉的权利,就已经被这两个怪人收做了入室弟子。
不知是幸运还是霉运。
*
金虔知道自己在做梦,而且是噩梦。
自从参加完高考后,那段做证明题的上下翻滚的六个小点就成了自己难以忘怀的噩梦源泉。甚至直到自己大学毕业,午夜梦回,还能体会到那几个小点的刻骨铭心。
直到有一天,当自己终于无法忍受飘零的打工生活而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后,那段高考的数学噩梦终于成为了过去,而取而代之的是永远也写不完的申论。并且枕头上的噩梦还衍生出了现实。在第四次被隔离在公务员大军的队伍外后,金虔终于鼓起勇气敲响了那位损友的大门。
说起这位年纪轻轻就有物理化学数学三项博士后功名的损友,金虔实在是不屑与之为伍。不为别的,就只为当时自己告诉她要去考公务员后,她露出来的表情和接下来的话,就可以让自己把她列入不屑交往的前三甲。
“你要考公务员?就你这浓眉细眼,蛇背鼠腰的形象?要是面试能过,我跟你姓!什么,笔试过了?那是肯定的。像你这种贪财好色的家伙写出来的文章肯定对那些阅卷官的胃口!”
这段话简直可以名列金虔此生最愤恨的评语之首。
浓眉?那是表示自己毛发茂盛。细眼?那是丹凤眼,古人标准的美人眼。蛇背鼠腰?那表示咱的身高标准,身材苗条!贪财?什么贪财?虽然自己姓金名虔,但那只是说明自己对金钱有一种虔诚而纯洁的崇拜之情,怎么可以用贪财这种俗语来评断?至于好色…那就更谈不上了,就算杨贵妃在自己面前宽衣解带,自己也会目不斜视,绝不偷看。
“废话!杨贵妃你当然不会看了!”那位损友嗤之以鼻的继续说道,“换成郑元畅在你面前露个胳膊试试?我打赌你的口水肯定能淹到北京城去!”
面对这条恶舌,金虔实在懒得辩解——当然,也不排除她还是有实事求是的一面。
是的,平心而论,金虔的确有点贪财,还有点好色。
不过,是好男色。
请不要误会,这对于金虔来说,很正常。
因为金虔是个蛇背鼠腰,浓眉细眼的女性生物。
所以,她一直没有通过公务员面试也是情有可原的——虽然,家里没有后门通神才是决定性的原因。
于是,金虔决定依靠科学的力量,依靠伟大的爱因斯坦大人来改变命运。
依靠损友尽心竭力制造的时间机器!
金虔伟大而崇高的理想是这样的。
首先,利用时间机器回到第四次公务员考试之前,给过去的自己的透露考题,然后稳操胜券地考个笔试第一。然后顺利进入公务员大军,从此混吃等死的过一辈子。
可现在问题出现了。
自己是找了那个三料博士后,然后乘上了她制造的时间机器,然后在剧烈的冲击下晕倒,然后…就开始了现在的噩梦。
不是金虔臭屁,这的确是有史以来最标新立异的噩梦。
一个连眉毛都染成凤尾鸡的老头站在自己的左侧,双眼放光。另一个堪比雪山飞狐的老头站在自己的右侧,同样双眼放光。四道镭射光射得金虔整个脊背阵阵发凉。
“好徒儿,你终于醒了。”凤尾鸡说。
金虔的眼睛大了一圈。
“好徒儿,没事吧?”雪山飞狐说。
金虔的眼睛又大了一圈。
“好徒儿,快跟我们学本事吧。”凤尾鸡加雪山飞狐同时说。
两只胳膊被两个老头同时拉起,金虔只觉得身体好像要散架了,每个骨头缝都在叫唤。
会痛,所以,不是做梦。大概是时间旅行的后遗症。而且,看着两个老头的谈吐穿戴,再看看周围的环境,还有这顶破草房。
金虔终于得出了结论。
那个该死的三料博士后,时间回过头啦!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对古文描写非常头痛,如果有哪位大人有好的锻炼古文造诣的方法,请告知。墨心先在此谢过啦!
第二回仙山学艺苦不堪成果既成回人间
金虔莫名其妙回到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古代已三个月有余。除了从两位一见面就非要认自己做徒弟的两位师傅的服饰、和头顶非半光头的情况推测出这里不是清朝之外,她目前是对自己所处的时代一无所知。
而最崩溃的是,那个本应该套在自己手腕上、手表形象的时间机器信号接收器也在自己到达这个世界的同时不翼而飞。也不知道是掉在了这个时代,还是迷失在爱因斯坦的时空黑洞中。
但金虔每天能用来烦恼这个问题的时间实在是少得可怜。她现在简直比过年加班的超市收银员还要劳累。
每天天没亮,金虔就要被大师傅——就是那个凤尾鸡,据说是什么“医仙”的老头从床上抓起来抹黑练习什么“九穴飞针”、“十八穴御针法”、“三十六穴镇针决”、“七十二穴回魂针灵技”还有最后的“一百零八穴天外飞仙针阵”。总之就是拿着数根银针在一个人性的布偶身上戳来戳去。如果稍微错那么一两个毫米,就会被旁边的大师傅刺成刺猬。
当太阳挂到门口的树梢时,据金虔估计,应该是九点左右,二师傅——就是那个雪山飞狐,据说是“毒圣”的家伙,就会来上第二堂课。说起来,第一次险些把金虔吓到灵魂出窍。毒蘑菇、□□(如□□、鹤顶红之流)完全登不上台面,在两天之内就结束了课程。之后的两个月内研究的是西域奇毒、苗疆蛊毒、唐门家传异毒…如此等等,个个听起来都让人发指。
午饭后,又换回大师傅的课堂。各类草药的名称比起朗文英文字典的单词量是有过之而不及,更别提要将它们的名称和形象相对应。简直比考托福加日语一级还要恐怖。到傍晚,金虔还要跟着二师傅去他那间密室跟一大群外表十分对不起的观众的众多毒物们进行亲密接触。好不容易熬到晚上,还要挑灯夜读什么“经络总经”、“医经”、“天毒经”、“地毒经”、“水毒经”…乱七八糟的。
最终,临睡前,还要给大师傅、二师傅同时来一段“望闻问切”的集体汇演,要是对这两个师傅的身体状况没有诊断清晰,那唯一的下场就是这一晚都得摸着二人的手腕睡觉。
最终的后遗症就是,噩梦中公务员的无休止申论考试终于换成了无边无际的草药和毒蝎子。而被损友称为“蛇背鼠腰”的标准身材也迅速缩水,更是变成了那种只要站在电子秤上就一定会引起“忒瘦、忒瘦!”尖叫结论的单薄排骨。然后,在即将到达第四个月的时候,金虔终于做出了一个险些断送自己小命的决定——逃跑。
当晚,金虔做了十分完备的准备。她带上可以坚持一个星期的食物与清水,装备着可以中和“无物之谷”毒瘴的解药,揣着可以换钱的银针,趁着夜色飞逃而去。
但是,还没走出五百米,金虔就发现自己的腿如同生了根一样,再也无法向前一步。
“哼哼,好徒儿,这么晚了,你还要辨认毒草吗?”带着冷笑阴阳怪气的声音几乎是从自己的耳朵后根发出的。
毒圣笔直地站在金虔的身后,幽幽的身形好像鬼魅。
“二、二师傅…”金虔现在感觉腿脚发软。因为她看见二师傅手上拿着的那朵花长得跟那朵据说是天下奇毒、无药可医的“牡丹草”有几分神似。
“哈哈,好徒儿,想不到你竟如此好学,为师幸甚幸甚。”爽朗的笑声前一句还在远处,等到话音结束时,声音已到耳边。
“大、大师傅…”金虔目前膝盖僵硬。
医仙执针的手势怎么好似“奇脉断命针决”的起手式。
“嗯?”
两个加起来快两百岁的老者同时背着手闷声哼道。
“徒儿是看这月色撩人,禁不住出来散散步,哈、哈、散步、散步。”
非常华丽的趴在地上,金虔眼前似乎又闪过博士后损友的笑脸:
“看来你不仅是贪财好色,还是一个贪生怕死的家伙。”
呸呸呸,我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时间飞逝,光阴荏苒。不知不觉金虔已经在云隐山上待了一年有余。自上次八个月前逃跑不遂后,金虔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再试一回,只能老老实实地在山上跟着两位师傅读医书、做□□。时间一久,倒也觉得这医术、毒术还算有几分趣味,想到自己也没什么糊口的本事,再想想“技不压身”的名言,渐渐竟也能静下心来,开始认真学习,自此医术、毒术大长,让两位师傅欣喜非常。虽然有时会想念之前的未来世界,但日子也算安乐。
这日,天未亮,金虔依归炬来到大师傅屋内,准备练习针穴之术。却发现两位师傅同时扑到在地。金虔急忙翻过二位师傅身体一看,不禁大吃一惊。
两人脸色红润异常,呼吸无声,从气息中隐隐透出牡丹花香。再搭腕把脉,两人脉搏微弱,似有似无,似断似续,竟是中毒之征兆。
而且是据称无解的“牡丹草”之毒。
金虔虽不是特别聪慧的家伙,但也是经过上千年进化后才回到古代的现代未来人,脑容量怎么也比古代的这些家伙多出几毫升。何况,自己还是从小被历史、武侠外加八点档言情剧熏陶长大的一代四有新人。这种小阵仗,怎么能瞒过金虔的法眼?
蹲在地上,看了看一尘不染的屋内摆设,又注视着两位朝夕相处的师傅,金虔实在是很无语。
想不到这两个怪老头居然用这招来试自己的医术。
以身殉毒。然后逼自己为他们解毒。
金虔翻了个白眼。
这算什么狗血剧情,难道编剧已经黔驴技穷了吗?
等等,这不是逃跑的大好机会?这两个臭老头,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自己困在这个荒山上,害自己赚钱的机会没有,看帅哥的机会没有,回到现代的机会更是没有。如今两个老家伙都快死翘翘了,难道还能拦着自己不成?哼哼,这可真是媳妇熬成婆——自己终于熬到头了!
慢着,自己的手在做什么?为什么会拿起银针?等等,为什么自己摆出“一百零八穴天外飞仙针阵”的起手式?那个针阵自己还不太熟啊…等等啊…
三柱香后,金虔满头大汗地坐在了地上。
两个老头已经恢复了神智,十分欣慰的看着眼前唯一的徒弟。
“‘一百零八穴天外飞仙针阵’,看来徒儿已经运用自如。那其他的针法定然无碍。”医仙捻着眉毛道。
“徒儿居然想到用苗疆蛊毒吞噬‘牡丹草’之毒,看来为师的本事徒儿已经尽数学得。”毒圣搓着胡子道。
“你们两个臭老头!要是我没办法救你们该怎么办?”金虔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叫道。
该死,自己的手现在还在抖啊抖的,简直快媲美霹雳舞了。
两位老人相视不言,似乎早已洞悉此种境况,竟是满面笑颜。
这让金虔更为恼火,直直地瞪着二个老头。
见此,毒圣才缓缓开口:“徒儿,莫要怪为师,惟有此法才能试出徒儿的真本领。”
金虔瞪了一眼毒圣。
毒圣轻轻摇头,又笑道:“虽然徒儿技艺精进,但为师仍有最后一毒未曾教于徒儿。此毒乃天下至毒,只可堤防,无药可解。”
“什么毒?”金虔难得见到二师傅不阴阳怪气的样子,不禁接口问道。
“乃是人心。”
“人心?!”声音拔高。
“正是。所谓江湖之大,人心难测。人心之毒,正是天下至毒。徒儿,你以后可要当心为好。”
金虔不觉一愣。
现代世界的冷漠和复杂、阴谋与陷阱,自己早已深有体会。现代人各个武装防备,将一颗赤心锁在层层枷锁之中,唯恐别人窥得真心。二师傅此言,虽然短短数语,却字字出自肺腑,不由让自己感觉一股暖流涌入心田。
“徒儿,为师也在授你一病。此病同样无药可医。”医仙在旁说道。
金虔先是一愣,可瞬间就反应过来,微微苦笑。
“师傅说得可是心病?”
医仙捻眉一笑:“正是,徒儿聪慧。”
金虔简直在肚子里苦笑不止。这哪里是自己聪慧,是中华五千年的智慧结晶好不好。自己不过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来个文化继承,顺道捡个大便宜罢了。
“但师傅可曾听过‘心病还需心药医’的道理?”
医仙又笑了起来:“为师幸甚、幸甚。看来为师也无术可传了。”
二老微微颔首,面带微笑。医仙从怀中掏出一本书册,上写“逍遥游”三字,递与金虔。
金虔翻开书册,见纸张颇新,还有墨迹未干。仔细阅读,发现书上写得竟是上乘轻功心法。
“师傅?这…”
医仙笑道:“为师二人以医术、毒术闻名天下,却从未习得武功,内力更是半分全无。”
毒圣也接口道:“但名号既响,自然惹来仇家,多次生死一线,多亏绝世轻功保命。所以我二人将两家独创轻功合编典籍授予徒儿,还望对徒儿之后有所助益。”
金虔这时候才恍然大悟,感情是教自己逃命招数呢。要得!要得!不知道这个“逍遥游”比起段誉的林波微步,哪个逃起命来更快?
医仙看了一眼金虔若有所思的模样,以为徒儿担心无法修习此轻功,赶忙又道:“此轻功不需内力助益,只靠接力助力之理,就可身若鸿毛,轻似微风,万丈深渊如履平地,还望徒儿好生研习。”
金虔一听,哇靠,这可不是盖的。如此逃命绝招当然要赶紧研究,要不然到用的时候可就来不及了。
想到此处,金虔急忙认真研读。多亏的这一年多的古文熏陶,金虔看这典籍也不太费力。其中果然都是一些借力助力之法门,其中还颇有太极的四两拨千斤之妙…
突然想到那个历史名人张三丰不知道是已经死了还是还没出生,金虔突然感到心中一阵闷痛。
思乡之痛忽然如毒虫反噬,疼痛难忍。
“如何,徒儿,可有不明之处?”医仙问道。
金虔抬头看见医仙有些担忧的表情,慢慢摇了摇头,露出一抹笑脸,眼眶有些湿润。
看来自己一时半会儿是会不去了。先不说那个信号接收器不见了,就算找到,恐怕也早已摔坏,没的用了。
难道,自己真的要在这个时代终老一生?可自己连这是什么朝代都不知道,都是这两个老头…
但是,话又说起来,这两个老头还真够意思。
自从自己到达这个世界以来,他们传授技艺,毫不藏私,虽然要求严苛了一点,但对自己也算是关怀备至…恐怕至亲之人也不过如此。
想到这,金虔顿时感到一种难以言表的亲切之情溢满心间——那种温暖的亲情。
“徒儿…多谢师傅。”
金虔弯身一躬,低声说道。
似乎从此刻起,这位从从未来时空掉到这座荒山的家伙才开始真正从心里认同这两位师傅。
一个月时间又过去了。这一个月,可以说是金虔过得最开心的一个月。
每日与两位师傅研习医术、毒术,闲暇时练习轻功。那逍遥游本来就不需内力助推,而金虔又有之前研究过“太极拳”的底子(完全归功于武侠电影),不出半个月,已经将逍遥游上所述轻功领悟透彻,运用自如。
两位老人在欣慰之余却也心知,已到分离之时。
这日清晨,金虔到师傅房内准备请安。却不见两位师傅身影。遍寻不着,只在桌上发现一封信件。
展开一阅,竟是两位师傅的临别赠言。
徒儿展信安好:
为师二人见徒儿以有所成,深感欣慰。但师徒缘分已到,就此挥别。勿念。
师:医仙
另:江湖上与为师二人为仇者甚众,望徒儿好自为之。徒儿乃女子之身,行走江湖多有不便,望能谨慎从事。
师:毒圣
金虔看得是双目泪流不断,不由凄声高喊:
“你们这两个老家伙,就这么拍屁股跑了!也不留点钱给我啊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要喜欢这个故事就冒几个泡泡吧,要不然墨心心里没底啊…
爬走…
第三回 懵懂间当铺糊口 饭庄内惊闻包青
“蔡州?!”
金虔费劲的仰着脖子,从眼前这座宏伟的青砖城门楼上的石刻门牌上读出两个字。
蔡蔡蔡、蔡州?菜粥?
半张着嘴的金虔现在是满脸黑线。
运用刚练成不久的轻功上窜下跳堪比国宝金丝猴般赶了七八天路,才总算见到一个貌似城镇的地方。只是一看这座城的名子,金虔只能选择再次傻眼。
自己虽然称不上什么高才生,但九年义务教育还是中规中矩的接受完毕。但地理教科书上那些什么“中国地大物博,方圆九百六十平方公里,少数民族五十六个”之流的解说显然还太过超前。而对于自己这种对于古代地名只知道“长安”之流的古代路痴来说,要判断目前自己的地理现状,明显是一个技术难度忒高的操作项目。
整了整绑在腰部的包裹,金虔硬着头皮走向了城门。
古装电视剧上出现的平面背景图象瞬间立体状铺展在眼前。
街道笔直,两旁店铺林立,颜色各异的布幔上写着各家店铺的招牌,临街而挂,纷纷扬扬,倒也热闹。街道上人群熙攘,男女老幼皆有,大部分衣着平常,颜色偏深,但比起金虔来说,至少还干净利落。
金虔边走,边打量着周围,心里盘算着目前的时代背景。
首先,当然不是清朝:街道上男子的头上都梳着发髻,没有半光头的嗜好。其次,也不是唐朝:看那些女子的领口紧扎,半丝风也不透。记得唐朝据说是当时世界的时装时尚前端,大部分妇女都以坦胸露背为美。最后得出结论,大约是剩下的宋、元、明中的某个——但以金虔可怜的历史知识,实在是无法判断。
这种时候,就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
想到这,金虔打定主意,拦住一个貌似比较好说话的大叔。
“大叔,我想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大叔一身布衣看起来应该不是什么高级货色,但一见到金虔的手,还是向后躲了躲,避开身体才道:“应该快到巳时了。”
死尸?
还没等金虔冒出几道黑线,那位大叔就两腿生风的走开。
“喂…”金虔的半截话卡在嗓子里,愣是没出口。看那位大叔的样子,到像是自己带着什么瘟疫似的。
低头看了看自己尊容,金虔不禁苦笑。
想不到自己一个堂堂未来人,现在却搞得像个野人。难怪那位大叔避之唯恐不及,在那个荒山野林里待了一年多,竟没有水洗澡,现在浑身的汗毛都在散发阵阵怪味。再加上这几天急于赶路,搞得自己更是一副满面沧桑,皮包骨头的非洲难民形象——说实话,没把自己当成丐帮的一分子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