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卿皱着眉想了半天,忽然一拍手,笑了,脸上的表情,也变得不是特别紧张:“真是糊涂,现在和以前不同,以前都是等着阴证转为阳证,再用凉药,可现在用不着了,西医在抗感染方面,比中医见效快得多啊。”
谷医生一怔,谢主任也苦笑着拍了拍额头:“糊涂了,都糊涂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二百七十一章 手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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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手抄本
秦卿终于还是开出了一张药方,虽然这张药方在四院的几个对中医也算精通的大夫们看来,过于霸道了一些,至少,对一个老人来说,不是很温和,但却没有人反对。
秦卿亲自给煎得药,因为这次的药方有点儿霸道,煎药的时候火候要掌握好,否则,良药甚至可能变成毒药,交给别人,她可不大放心,这里是四院,又没有她用惯了的那一帮得了她几分真传的小弟子们。
事实上,一剂药伴随着肌内注射青、链霉素之后,虽然病人的症状并不见好转,但病情确确实实稳定了下来,病人自己也说,感觉到胸腹部有一股暖流涌动,身体清爽了不少。
晚上又加服了一剂药,到了第二日,病人终于能够平躺在病床上,早晨甚至还喊饿,把护士给她准备的药膳通通吃完…
又给病人做了全身次检查,确定病人的病情好转,谷医生和曹医生都松了口气,觉得好歹是有点儿希望了,不像前天,连药都不敢用,只能放任自流。
天刚蒙蒙亮,病房里弥漫着一股子怎么也消不去的药味儿,两个小护士把窗户打开,窗台上换了一盆香味清雅的花束。
起了风,微风吹拂,吹得花瓣四散,撒了一地,到让病房比往常少了几分凄冷。
罗女士躺在床上,看着地上的残花出神,也不知道再想些什么,就连两个护士温和的询问,她也只是心不在焉地应付了几句。
谷医生披着白大褂,走在光明锃亮的走廊上面,一抬头,就看见秦卿正站在罗女士的病房前,摆弄脖子上有点儿别扭的听诊器,本能地就招呼了句:“秦院长…病人的情况怎么样?”
在医院里熬了一宿,谷医生的黑眼圈很重,不过人到精神,显然是熬夜熬惯了的。
秦卿才从病房里出来,刚接了一个汪晓打来的电话,听自家学生了谈几句有关研讨会的准备工作,她晚上到没有值班,因为病人的情况稳定,一夜好梦,早晨起来,神清气爽,这会儿见到谷医生的熊猫眼,不觉笑了笑:“…病情有好转,不过,我刚才见罗女士的手指脚趾冰凉,显然是阳气还没有恢复过来,不能大意,昨天的方子接着用吧,一天两剂,再观察一下。”
秦卿一直在四院呆了整整三天,确定罗女士的病好得差不多了之后,这才准备打道回府。
这时,这位病怏怏的老太太精神头比前两天好了很多,已经能扶着医院走廊上的栏杆,站在外面看风景了,秦卿走的时候,让她给拉住说了好些话,都是闲话,也全是拐弯抹角地在询问沈国手的近况的话语…
罗女士年纪大长,见多识广,探消息也是极有技巧的,要不是她没有刻意去隐瞒自己的心思,秦卿本身也是个精明人,心里总是绷着弦,有些话绝不会轻易告诉旁人,恐怕没几日工夫,沈国手在她面前就变成一个透明人了。
终于走出四院大门,秦卿虚虚地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扭过头去,隐约还能看见那个老太太凭栏远眺。
她的头发斑白,脸上皱纹丛生,和许多一大把年纪依旧每日保养,皮肤细腻得与三四十岁的女人一样的富贵人家的老人完全不一样,她看起来,很顺其自然,对衰老并无忧惧,可是,她的眼睛里,却有一种奇妙的光彩,这种光彩,让她显得特别的有魅力…
她病骨支离,精神萎靡的时候,秦卿满心都是她的病情,不曾察觉,可她的病好转之后,秦卿却开始觉得,这个老太太年轻时一定是一个美人,也许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因为她的相貌,的确不算太美丽,但是,一定会有很多男人为她着迷…
有些女人的美丽,并不是美在她的容貌上。
秦卿的脚步顿了顿,回过头,向公交车站走过去,手里还拿着一本泛着黄的旧书,这本旧书就是那个罗女士给的,让秦卿带回去送给沈国手。
说来也奇怪,秦卿辛辛苦苦地把罗女士从鬼门关里抢回,这位富婆不说给她一笔辛苦费,居然只给了她一本看起来很旧的旧书,还是给沈国手的…
当然,这本书可能不太一般。
秦卿随手翻了翻,发现这是个手抄本的小说,保存得很好,每一页都没有损坏,只是没有封皮和书名,装订的也不太精致,用白色的缝被子用的粗线缝起来的。
故事是用毛笔书写,字不大,也很不错,应该是楷体的一种变体,和一般的书面体相较,并不大端正,却更显得轻盈潇洒些…
秦卿想了想,不知道罗女士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件东西给沈国手。她看得出来,罗女士很喜欢这本‘书’,要不然,她不会在生病住院的时候,还专门要求她的律师把书给她带过来。
要知道,秦卿可是亲眼看见,罗女士是从一个有好几层密码锁,甚至有指纹和声控两重保密措施的保险盒子里面,把它给拿出来的。
那保险盒子,甚至用了特种金属,秦卿曾经在研究所里见过一次,似乎是用在最新的航空飞行器最核心的部位…有这么严密的保护措施,这本书一定对罗女士很重要。
秦卿眨眨眼,好奇起来,认认真真地翻开书页——这是一个带有一点儿神话色彩的推理破案的故事,故事的背景是刚刚建国的时候,是以衡市第一任武装部长为主角的,作者写得极有文采,引人入胜,比现在很多推理故事都好看得多,至少,秦卿就一口气看了十几页,连公交车都差点儿误了。
不过,秦卿看了半天,也没有发现这东西有什么特别之处,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把它当成宝贝一样收藏,现在还要送去给别人。秦卿唯一能看出的,就是这个故事里的人物,有很多都是以秦卿耳熟能详的老前辈为原型,那些人的脾气性情,和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差不多…
作者大概和这些老前辈们的关系比较密切,甚至还知道他们并不为众人所知的小毛病,比如说,那位豪气无双,喜欢烈酒,会舞剑,枪法超绝,例无虚发的大将军,其实有点儿像个文青,一喝醉了,就喜欢写一写缠绵悱恻的情诗,温柔缱绻的小散文…还怕老婆怕得厉害,每次喝过酒,不沐浴更衣,在院子里吹风吹到酒味儿散了,是绝不敢回屋上他老婆的床的。
再比如说,那个共和国最惊采绝艳的,天生的外交家大师,那个出门永远衣装齐整,衣食住行都非常讲究的温润男人,其实在私底下是个促狭人,每天不调笑几句身边的亲朋好友,就不舒服,天底下所有的美食里,他最爱吃的只有臭豆腐,而且,他绝不留给外人墨宝,是为了藏拙,他那一笔字儿,也就写狂草的时候,勉强不算难看…
回想刚才看到的那些故事里的人物,秦卿眯了眯眼,眼睛里露出一点儿笑意…却随即又有一点儿惊讶——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究竟是何方神圣
她之所以知道一些老前辈的隐秘,是因为现在几十年过去了,老人们去世的已多,秘密已经不再是秘密,很多老前辈,甚至还写了回忆录,把自己的一生记录下来。
秦卿在羽林这个八卦丛生的地方呆了十多年,这些事儿哪能不知道?有时候教官们上课,都很乐意给他们透露几句前辈领导的糗事。
可是,看这手抄本,至少也有几十年的历史,那个时期,这一群风云人物还年轻,正是威仪甚重的时候,哪里有人敢随便传他们的八卦新闻?显而易见,这本书的作者,肯定和他们的关系很密切,甚至就是他们身边的人,对这些老前辈们的一切都很了解…
想起罗女士拿出这本书时,脸上简直可以称为诡异的笑容,还有那复杂难辨的眼神,秦卿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发毛…应该没问题吧,这只是一本故事书而已,还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托付她转交的书,就算有问题,那也是罗女士和沈国手的问题,自己,最多也就是个‘邮递员’。
回去的公交车和来的时候不同,人山人海的,根本没有座位,秦卿担心把手抄本给挤坏了,这毕竟不是送给她的,便暂且收了起来,找了一个稍微人少些,靠近前门的位置站住。
说来也是巧合,今天这辆公交车的司机,居然还是秦卿来的时候坐的那辆车的那个驾驶员…
秦卿一上车,他便认了出来,一照面,便热情洋溢地道:“真巧,您又坐我的车…您是解放军一零五医院下对吧?”
“是啊,终点站。”秦卿也笑了。
“我一直跑这条线,以前好像没有见过您呢。”驾驶员一边儿开车,一边儿道,他的记性还行,一般常坐车的乘客,就算不认识,也面熟。
秦卿点点头:“上次是第一次坐。”她一般都开车,要不然就让沈醉或者唐一他们接送,坐公交车的时候不多,“对了,师傅,上次那个人,有没有去你们公司投诉?”
“没有,我还等着他投诉我呢,看看到底是什么地方出来的人,这么没有教养”
第一卷 归家 第二百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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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沈国手是真正的雅人,和秦卿偶尔的附庸风雅不一样,尤其是年纪大了,威望日隆之后,衣食住行都要求一个雅字。
如今,沈国手呆在家里闭门谢客,日子过得就更加的悠闲,临河设了一张圆桌儿,桌上是大红袍,不远处,钟鼓轰鸣,一个灰衣服的老人正唱气势恢宏的《战沙场》…
秦卿来的时候,刚好是饭点儿。
最近,沈家这位老爷子家的饭食,都是赫赫有名的谭家私房菜的首席大厨给亲自烹制的,谁让老爷子病了,胃口不好呢
谭家的私房菜,最低价是两万八一桌,还是有价无市,订单都排到两个月之后去了,如果那些正苦等的老饕餮们,知道人家的主厨居然乐淘淘地跑到这位老爷子家里掌勺,还一分钱都不让老爷子花,甚至只要老爷子赞叹一句,主厨便像喝了蜜一般,浑身舒畅,倒贴都乐意,还不知道要羡慕嫉妒成什么样儿
秦卿一来,就自顾自挑着自己最喜欢的菜一一尝遍,才吐出口气,笑道:“老师,您老人家可真是会享受。”
虽然都是些很清淡的家常小菜,一个香樟炒鹅蛋,笋尖兔子肉,香菇豆腐,还有一份儿煎黄鱼,但真是样样精致,味道不俗,大厨烧出来的菜,与寻常人烧出来的就是不同,不过,里面多少还有点儿秦卿的功劳,很多辅料药材,都是秦卿给沈国手送来养身体的…
“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也就自然而然地学会享受了。”沈国手扭头看了自家爱徒一眼,紧接着又是一叹,“你有没有看最近的新闻?”
秦卿一怔,“什么新闻?”
“吹捧咱们国家,有史以来第一位,三十岁前就功成名就的女神医的新闻。”沈国手坐正了身子,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你把琼斯博士忽悠进咱们学校里去,你没当回事儿,可那帮子记者却把当天大的事情大书特书,偏偏那外国小子每次谈话都对你推崇备至,一副很佩服,很尊敬你的模样,连带着你再一次大出风头…”
秦卿鼓起脸,苦笑,她现在名声够高了,虽然她也觉得,出了名之后,无论做什么都方便,给别人看病,也能少点儿制肘,想要做什么事儿,也方面的多,若她只是无名小卒,没有依仗,没有靠山,就她发展慈善事业,得罪了那么多的医药公司和大医院,早就让人给剥皮抽筋了,哪里还能如此逍遥…但是,这名声够用就好,太大也累人。
“爷爷,你也知道,琼斯博士绝对是个人才,他在中西医结合方面的研究,比我们学校大部分教授都要强一些…”
秦卿苦笑,“再说,他的名望那么高,既然他开了口,说想要进我们学校‘学习’,我如果不答应,那对我们学校的名声可不利,就算我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学校里的孩子们想一想,他们将来总要步入社会的,如果让别人说,他们出身的学校连诺贝尔奖的获得者,福德尔琼斯博士都不放在眼里,那对他们以后的工作,恐怕多少会有点儿影响。”
沈国手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儿,点点头,“我知道,这事儿怪不得你,现在不比过去,媒体发达了,只要有一点儿风吹草动的,就闹得满城风雨,你想要做事,就不能怕这些…只是,我有点儿担心,你最近风头太盛,等研讨会的时候,会被人刁难,尤其是,我得到内部消息,貌似H国还组织了一个庞大的代表团要求参加,而且,联合国国际交流医科大学很可能同意…”
事实上,世界传统医学研讨会虽然会给他们看重的医生发邀请函,但却很少会拒绝别的医生自主来参加,往年也有没有受到邀请的国家派出代表团的情况,一般不会被拒于大门之外,毕竟,那就是个研讨会,来参加的人越多,越证明这个研讨会的重要,举办方不会随便得罪人的。
只是在往年,H国的医学被认为和中医同源,一般情况下,研讨会也只是邀请某一位中医大国手参加,比如说,沈国手就曾被邀请了十二次,当然,除了一开始还碰上了一回有某些小国家的医生找麻烦的现象,后来都是平稳无波,他老人家出马,万邪辟易…
沈国手眨眨眼,看着没一会儿,就变得满不在乎,重新把大半心思搁在吃喝上的爱徒,脸上的表情自然而然地轻松起来:“这就对了,我的学生,怎么能怕他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那弹丸小国,在咱们国家学了点儿皮毛,就敢耀武扬威,也太不把他家祖宗放在眼里了,卿卿,要是这一次研讨会平稳也就罢了,咱们自有风度,不故意和别人过不去,但是,只要对方敢伸爪子,就给我狠狠地教训,打疼他们,他们才知道什么是怕,将来,才再不敢找你麻烦,要不然,整天惦记着那帮东西,哪还有什么力气干别的事儿”
秦卿一下子笑了,自家爷爷这段日子有点儿消沉,她还颇为担心,现在看来,还很气盛呢。
“行,我回去就和汪晓他们说,让那几个做好准备,如果对方挑衅,绝不退让,看看到底咱们国家的医学,到底是该叫中医还是H医。”
气氛顿时放松下来,师徒俩开始转了话题,说起闲话。
酒足饭饱,桌上的残羹冷炙被撤去,上了最好的茶水,秦卿没喝价值千金的大红袍,只喝了一杯玫瑰花茶,对于大红袍,她了解不多,也品不出其中的滋味儿,喝也是浪费,就别让沈老爷子心疼了。要知道,极品的大红袍,就是这位老爷子也得不了多少。
“对了,苗苗是不是也吵着要跟你去?”沈国手忽然想起来,眼睛里露出几分笑意,“苗苗那孩子看来是真对医学感兴趣…”
他一开始觉得苗苗指不定在学校里待一阵子,就自动自发地回去念高中,考大学了,却不曾想,那妮子不光在羽林医学院呆了下来,功课还不错,虽然因为年纪小,又有点儿贪玩,比不上最顶尖的几个学生成绩好,但怎么说,也能排在前二十名了。
“是啊,她还找汪晓过来跟我说项。”秦卿失笑摇头,“其实,我本来也想带她去见见世面,以前孩子小,不带她出去是怕她虚荣心乱涨,现在,苗苗也不算是小孩儿了,也该是让她多出门长见识的时候…这几天故意让那妮子着急,只是逗逗她罢了。”
沈国手莞尔:“我猜你就是这样的心思。也好,多晾她一阵子,最近苗苗对我这个老头子殷勤得很,又是揉肩,又是捏腿的,她都好长时间没有这么‘伺候’我了。”
“爷爷,您也好意思”
听了这位老人家洋洋得意的话语,秦卿翻了个白眼,“我还是早点儿告诉我们家闺女,省得让她受你的欺负”
她本来是觉得,苗苗性子太跳脱,不大适合当医生,但她的天分着实不错,这才想要试着培养一把,如果真不行,反正孩子还小,又聪明,家里的教育也跟得上,到时候托关系直接送她去高中,想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问题不大…
经过两年的观察,秦卿却发现,苗苗的性子沉稳了不少,当起医生来,也似模似样了,只是因为还处在要接受其它教育的阶段,不能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学医上,成绩和他们学校最好的几个人比,稍有差距,可是也并非不堪造就,秦卿决定,再观察一年,等她十五岁,如果她真的决定走这条路,自己就开始对那孩子重点培养…
对于算是自己和沈醉大半个女儿的宝贝疙瘩,秦卿自然要上心,可惜,那孩子说什么都不肯和他们住在一起,宁愿住学校,偶尔回沈家老宅,就是不乐意住进家里。
一开始,秦卿多多少少还有点儿担心,苗苗是在使性子,觉得她和沈醉有了甜甜和闹闹之后,就不疼她了,和他们闹别扭呢,后来,见那孩子对甜甜和闹闹喜欢的很,每次见面,都是又搂又抱又亲的,甜甜也和她关系极好,两个小姐妹亲昵得很,与亲姐妹比,估计也差不多了,这才多少放下心。
对于苗苗,沈国手和沈醉一直是采取放养的政策,如今孩子都养得性子‘野’了,秦卿也没有办法,只能顺其自然,相信沈家的教育下,绝不会让苗苗长歪。
“行了,不说这些…卿卿,你这么晚了到爷爷这儿来,不只是为了蹭顿饭吧?”沈国手看天色已晚,赶紧示意秦卿姑娘说正题。
秦卿这才把从那位罗女士手中得来的手抄本奉上:“老爷子,您瞧瞧,这是我那位病人专门嘱咐我给你带回来的…”
沈国手一怔,接过那手抄本来翻来覆去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一脸茫然:“这是什么?”
第一卷 归家 第二百七十三章 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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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旧识
“我还想问您呢…”秦卿笑道,“那位罗女士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务必把这东西亲手交给您,看她的样子,显然,这东西对人家来说十分重要,对你…想必也是重要的…”
沈国手一愣,“姓罗?”
“是啊,姓罗,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很美丽的女人,就是现在,人家也是一位漂亮老太太。”秦卿促狭地看了沈国手一眼,“老爷子,您也别装不认识,要是您不认识那病人,怎么会特意发话,让我代您跑这一趟?”
沈国手眨眨眼,喝了一口清茶,“卿卿,你想太多了…”
他话音未落,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猛然坐直了身体,把那手抄本重新从石桌上捡起,翻了翻,脸上也浮现出一抹恍然,“原来是她,我记得四院的老蔡说,那个病人是什么什么公司的董事长来着?好像是世界五百强的公司…”
秦卿这才相信,沈国手一开始是真的不知道罗女士的身份,只把她当成了一个寻常的病人,之所以答应让自己代为出诊,恐怕也仅仅是给四院那几位面子而已。
“没错,具体的我也没问,不过,罗女士家里应该挺有钱…老爷子,您和她是旧识?”
“…告诉你也没什么,都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沈国手迟疑了片刻,把手里的手抄本卷起来,揣进兜里,道,“我大概猜到你说的那个病人是谁,她以前有很多个姓,最常用的就是罗,我第一次她的时候,我才六岁,但对她的记忆,却还算得上深刻。她叫罗小梅,是梨园的花旦,当然,她不是普通的戏子,而是当年戴老板手底下,最神秘的军统特务之一…”
秦卿只听了两句,脑子就一乱,惊讶地道:“那位罗女士到底多大了?我看她的病例上记载,她是六十九岁,尚不到七十…您老说她是军统特务?怎么可能?”
“不到七十?不可能,她比我还大几岁呢。”沈国手笑着拍了拍秦卿的手,安抚道,“不过,她不知道有多少重身份,改名换姓都寻常,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多大了。而且,梨园的人多会化妆,何况她还不只是个戏子…别看现在都成了老太太,可要是她乐意,装成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样子,也绝不会很难…”
沈国手一边儿说,脸上一边也隐约浮现出一抹追忆,“我记得,她初登戏台,唱的是西厢记,她扮红娘,那扮相,简直是惊艳四座,那时候她才几岁,也就十岁多一点儿…”
“当时我只是跟着师父听戏,对这小旦没有兴趣,也不曾了解,只是后来机缘巧合,我和师父救了她几次,之后就发现了她的身份,再后来,我们双方亦敌亦友地打过几次交道,就慢慢开始熟悉…”
沈国手说得轻描淡写,但是,秦卿却从里面听出浪潮汹涌,在那个波荡起伏的时期,所谓的机缘巧合,所谓的打交道,想必是惊心动魄的,不光不亚于现在,恐怕比现在还要残酷得多,毕竟,现在各国表面上好歹还维持一个和平,那时候,却到处都在打仗,每天都在死人,做情报工作的,当天晚上还在家中安稳睡觉,第二天早起,没准儿就已经被投入了江底,永远在人间消失…
“说实话,我和罗小梅的关系,敌人的成分大概比朋友高一些,互相拆台的时候,也比互相帮忙的时候多…不过,我到底只是一个大夫,当时年纪又太小,还不大懂事儿,她是做情报工作的,我们两个打交道的时候还不错太多,到是雪津他二伯,还有杨…咳咳…雪津的二伯,和罗小梅更熟悉。”孙雪津的二伯以前…和罗小梅算是大半个同行,只是,罗小梅是敌人,孙二爷爷是自己人。
秦卿点头,有些奇怪地看了沈国手一眼,发现他语中似有未竟之意,但沈国手既然不肯说,作为晚辈,也不会去勉强。
“我们真正交往,大概得算十五年前那一次,她生了重病,我是她的主治医生,当时我没认出那人来,都几十年过去了,怎么可能还认得她这么个只在小时候见过几次的陌生人?就只把她当成一般病人对待的,至于她一开始认识不认识我,那我还真不知道,反正,我是没看出什么问题。”
沈国手笑道:“后面发生什么,我也不必与你细说,反正告诉你这些,也不过是想你以后离罗小梅远一点儿,既然她的治疗计划已经制定了,那你接下来就别太靠近她,那女人一向不服老,可和我不一样,‘安分’这两字,在她的人生字典里面,根本不存在。反正十五年前,她就病怏怏的起不了床,还照样活跃的很,没少让咱们自家人头痛。”
听沈国手这么说,看着他揣在兜里的那本手抄本,秦卿心中忽然有点儿不安宁,事实上,这种不安的感觉,她最近经常会有,有时候还很强烈…
“你不用看,这手抄本不是重点,重点是里面藏的东西。”沈国手笑了,“这是一种很古老的隐藏秘密的方法,你应该学过。”
原来如此
沈国手一说,秦卿就明白了,确实,以前,信息传递还不像现在这样发达,装备也不像现在这般先进,间谍们大多都有自己保存信息的习惯,其中最复杂,也最受欢迎的,就是把信息缩小成一个点儿,藏在不易察觉的地方,如果不知道秘密所在,外人永远也不可能破解,但是知道秘密所在,很容易就能发现,并把信息还原…
安全部那帮特工们,哪怕到了今天,为了不泄密,还有人使用这样的方式保存信息,只是工具更先进罢了。
“这手抄本你别惦记,既然是给我的,就让我保存到棺材里去吧…十五年前,她就应该给我,迟了这么久,总算没有毁约。”
沈国手低下头,喃喃自语。
“十五年前?我记得十五年前总医院曾经发生过一次枪击事件,重症病房的两个患者当场死亡…”外人不清楚,媒体也没有报道,秦卿可是知道的,当时事情闹得很大,影响很恶劣,而且,一直没有破案,也没有抓住凶手…这种事儿虽然不归羽林管,羽林也没有接手,可是作为八卦集散基地的羽林大本营里,还是对此事有很多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