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零先是笑,因为听到沈醉的夸奖不容易,到了后来,却难得板起脸给了沈醉一肘子——还末学后辈?他就是再混蛋,也不是叛国者,至少,他有底线,他知道什么绝对不能做…所以,‘末学后辈’这四个字,他苏零…承担不起
雨忽然停下,因为过于突兀,以至于每一个人都诧异地抬头望天。
乌云尽散,蔚蓝的天空,红通通的太阳,雨后的空气清新纯净,树木尚显干枯的枝桠,也变得娇嫩起来…
没有大雨的阻隔,现场勘查进行的更顺利,戒严令撤销,道路也终于开始畅通。
沈醉深吸了口气,苦笑,这天上的阴霾不用管,便会自己散去,可地上的阴霾,却需要用鲜血来清扫…他眼前,仿佛看见铺天盖地,永无止尽的血红…
“小花的窝你还给留着没有?”
“你嫂子没让动,还在。”沈醉笑道,“只不过,你们家阿花只喜欢窝在沙发上睡觉,可是轻易不回窝去的,还喜欢偷吃你嫂子养的鸡,这一次,还要我们照管,必须给托管费了…”
苏零扭头,全当没听见,他手头也不宽裕,可不是以前挥金如土的时候。
善后的工作,本来轮不到秦卿,只是她是医生,又空闲,便亲自护送烈士的遗骨去了总医院,九个战士,每个人都不再完整,虽然沈醉他们检查的很仔细,但还是支离破碎。
其中一个小战士的妻子来了,那女孩儿还是北外的研究生毕业,二十六岁,生得眉眼秀气,面相小,身材圆滚滚的,虽然不算特别漂亮,可看起来特别舒服。
她刚怀孕七个月,此时挺着早就显怀的大肚子,一脸的恐惧,还没见到人,就瘫在她母亲的怀里,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秦卿见多了这样的家属,但每一次看见,心里还是难受的厉害,替家属拿了条毛巾,清理一下湿漉漉的头发,又拿来一杯热茶暖手。
那位军嫂的母亲,替女儿道了谢,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真是造孽,造孽啊,我就不明白了,男人为什么就知道好勇斗狠,国旭,你这孩子若是喜欢当兵,咱就当个普通兵不也挺好,当个普通兵种,你就是愿意老死兵营,咱也不管…你说你,才唠叨你几句,你就不高兴,还非说自己要当兵王,要成为陆战巅峰…”
那军嫂闭着眼,眼泪流淌,只有小声的呜咽,可是声声啼血。
母亲的手臂搂着女儿,满脸的心疼,说起牺牲赵国旭,就咬牙切齿:“现在好了,你是满腔热血尽情挥洒了…可你怎么就一点也不考虑考虑后你母亲,你爹,你媳妇的心情,我女儿才嫁给你不到一年,还是新婚呢,你就让她当了寡妇…”
“我女儿欠你的了?她还正准备要给你生儿育女,你就这么对待她…赵国旭,你小子他**的不厚道啊,告诉你,我明天就让我闺女改嫁,你就在阴曹地府,后悔去吧”
小媳妇的泪好像流不干,终于在她妈妈,还有几个战友的扶持下,一步一挪地走进太平间,秦卿一直跟在后面,想到赵国旭现在的样子,心里很担心他媳妇受不了。
可是事实上,一看见已经被化妆师清理过,但还是能看得出战火痕迹的赵国旭,先受不了的反而是身边跟着的战友和她的母亲。
老太太哭的差点儿上不来气儿,让两个人拽着胳膊,都站不住了,反而是赵国旭的妻子仿佛一瞬间清醒过来,扑倒在冰冷的铁床上,泪如泉涌。
秦卿的耳力好,隐约能听见那姑娘的细语声——“国旭,你别担心,我妈是胡说的,我会好好把你儿子生下来,给你们老赵家延续香火,爸和妈你都交给我,将来,我给他们披麻戴孝,养老送终…你也别觉得愧疚,我就是个村里出来的娃,是你和爸妈不嫌弃我,供我读书,一直读到研究生,你媳妇没有别的能耐,可知恩图报,还是知道的,我既然进了你们老赵家的门,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就一辈子是你们老赵家的媳妇了…就是你在下面,可别招三惹四的,好好等我,等我把孩子拉扯大,把咱们两家的老人送走,我就去找你,咱们还搭伙儿过日子…”
赵国旭的妻子,呆呆地在天平间守着,双目红肿,可人看起来还精神,并没有崩溃的迹象,秦卿和随后赶到的周玉也就都松了口气。
刘峰根本没进门,就是戳在外面的走廊上一根接一根的吸烟,烟头掉了满地,秦卿时不时过去和他说说话,也能让他忘记吸烟。
虽然从来不肯劝这些烟鬼们戒烟,可那是因为心里清楚,这群人戒不掉了,并不代表秦卿喜欢看到他们吸烟。
她是个医生,自然是宁愿这群人喝酒,也不乐意他们吸烟的,喝酒还能活血化瘀,吸烟就一点儿好处都没有。但部队里的生活枯燥单调,尤其是特种部队,战士们还不能只凭满身的勇力,脑子也要灵活,有时候想事情,不知不觉地就开始吸烟…
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家时,已是傍晚。
秦卿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楼上楼下,一片亮堂,从鸡笼里选了一只小母鸡,是秦卿亲自挑选从随身药房里取出来的药材喂养的试验品,所有鸡里质量最好的,别看个头小,可健硕有力,呼扇翅膀能直接飞到树梢上去。
选好了母鸡,又挑了一株三年的人参,秦卿才拿到厨房一起炖汤。
人参鸡汤这种东西,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消受的,也就沈醉他们一群阳气壮的特种兵,喝起来觉得够味儿,换了别人,一准儿要虚不受补,流几天鼻血。
沈国手的年纪大了,可他也爱喝媳妇熬的鸡汤,每一次喝完,总有点儿气血上涌,还得再灌下火的药,可每一次嘴里吵吵着补过头了,下一次看见,还是蹭吃蹭喝。
秦卿被他闹的没办法,现在熬汤的火候是掌握得越来越好。
沈醉回来之后,月上树梢,他有点儿闷,不大愿意说话,秦卿看他走路的姿势有些不正常,就拉着他坐下,翻开裤腿来看。
这是老毛病了,特种兵嘛,就算特别小心,身上也难免带伤,这是有一年沈醉为了救一个刚从训练营出来的小战士,挨了一枪,后来虽然子弹取出,平时看着没事儿,但一到刮风下雨,他不说,别人也能看得出疼。
沈老爷子给他敷过药,后来结婚之后,秦卿也上心,没少捣鼓好药给他用,但到底是当年他不经心,耽误了治疗,留下了病灶,一过度劳累,这腿脚就不大舒服…
秦卿拿出药箱,给他上了药,又取了一把粗盐,先用铁锅炒热,装进纱布里面,热热地给他敷腿。又给他按摩活血,打了水烫脚,沈醉终于舒展了眉眼…
“能让媳妇伺候一回,值了。”
秦卿失笑,她哪儿是不愿意伺候他,他要是一直在家,天天伺候都行…当然,估计沈醉心里想的也一样。
不过,嘴上却不能这么说——“你还是少让我伺候的好…”
是啊,别老受伤,想想家里的老婆和孩子,别让我替你担心,这些话,在秦卿的舌尖上过了一遍,却没有吐出来,她嫁的本来就是这样的男人,连她自己,也不可能是一个贤妻良母,这些话,放在心里便好,不必说出来让两个人难受。
“一队丢了九个,王道那儿…你有时间去陪他说说话。”
其实,王道表现的很好,乐观开朗豁达,仿佛没有一点儿阴霾,队里的心理专家一路都是绿灯,并没有任何为难。
可是,他们共事多年,又怎么会不了解彼此,王道这是把对付敌人的手段,用在了自己的心理专家身上,这样的手段,沈醉和王道他们,闭着眼都能玩的很好。
“你放心。”秦卿扶着他走到餐桌前坐下,去厨房里把鸡汤端出来,也不让沈醉动手,自己喂给他喝,“都会过去…”
是,都会过去,这也不是第一次,羽林自成立之日,接的就是最危险,最折磨人的任务,三个中队,多少次全军覆没…还不是照样能浴火重生
第一卷 归家 第一百三十九章
第一百三十九章
天没亮,沈醉就要起来工作,这一次乱子太大,根本就没有休假。
善后事儿也不容易,耗损精神,他出门时,一身的疲惫和伤痛还没有完全褪尽。
好在沈醉昨晚上到睡得很沉,就是秦卿夜半惊醒,一身的冷汗,起来灌了一茶杯温水,这么大的动静,都没有把他吵醒。所以,他休息的应该很不错,到不至于弄到精神不振的地步。秦卿也放心。
今日,特事局里的气氛相当沉重,这是肯定的,北京市区的这一场大骚乱,不知道让多少人寝食难安,昨夜,肯定有不少人家灯火通明到凌晨。
孙雪津面色铁青,刘峰一语不发,周玉的脸色也难得凝重的要命,办公室外面风声鹤唳,屋里的温度,更是比来自西伯利亚的冷空气还要低上十度。
孙雪津从桌子上拿出一份儿刚传回来的情报,咬牙切齿:“一步之差”
孙俊峰低头,把手上的烟熄灭,手背上青筋毕露,叹了口气:“是我们的人出了差错,情报没有及时送到”
公安和武警,还有好几个部门的负责人也是羞愧愤恨不已。
一瞬间,喧闹声打破了屋内的寒冰。
“行了。”孙雪津一拍桌子,皱眉,“我们这一次吃了这么大的亏,必须要找回来…”
他们特事局可没有吃哑巴亏的前例,羽林也没有。
“根据情报,张家在缅甸有一个核武基地,三年前我们曾经打过一次,两败俱伤,今年,在R国人的支持下,那个基地又再次重建。根据可靠消息,张家两兄弟今年很有可能会离开法国,秘密潜回,这是个极好的机会,务必一网打尽…具体情报,刘峰队长,会后你让苏俊峰交给你…”
几句话,整个会议室的气氛更加冷凝,谁都明白,孙雪津这一次是要有大动作了,实际上,这样的动作当然不可能是突发奇想,而是很早以前就开始布局。
张家那两个,从很早以前就是苏俊峰的一块儿心病,打不死,捣不毁,为了他们,苏俊峰手底下的精明强将,个顶个都是秘密战线上的绝顶高手,可却数年接连不断地争相赴死…
沈醉要远行。
当然,按照纪律,这是不会提前告诉秦卿的,可是他的举动,却足以让秦卿猜出来,自家的夫君即将远游他乡…
今天是细雨朦胧的雨天。
沈醉连饭都没吃,就拉扯着媳妇直奔卧房。床上的被褥刚刚换过,尚且带着洗衣粉的清香,沈醉盯着秦卿一张粉红的脸,呢喃:“我想要你”
秦卿一怔,却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笑道:“好啊”夫妻两个共赴巫山**,谁也不能说不行
沈醉一下子笑了,凑过去含混地吻上媳妇的唇,含含糊糊地道:“哪怕我不在了,我也要…你和我,都没有遗憾…”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过天晴,月光铺地,宁静月色的衬托下,沈醉的目光闪烁着奇异的黑色光芒。就像是军刀的刀刃那样锋利的光彩,直指人心,简洁地近乎纯粹他仰起脸,瞳孔里燃烧着奇妙的火苗,结实有力的胳膊牢牢地揽住了秦卿的纤腰…
朝阳的霞光,温柔地在眼皮上流动,秦卿打了个呵欠,慢慢睁开眼睛,看到窗外扯起轻纱一般的薄雾,小心地伸手捏了捏肩膀,很累,浑身酸痛,简直比当年一口气五十公里急行军训练还要辛苦,秦卿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吐出口气,哎,太耗费体力了,以后还是要悠着点儿
沈醉还在熟睡,皮肤上覆盖着绵密的汗水,呼吸匀净,大字型张开占据了大半长床铺。秦卿慵懒地一勾手,搂住他的肩膀,先送了一个甜蜜蜜的早安吻。
“唔,没刷牙…”
“…真没情趣。”听见自家男人低语,秦卿翻了个白眼,一巴掌拍在他坚硬的小腹上。
“嗯…早…”沈醉打了个哆嗦,慢慢睁开眼睛,目光因为初醒而朦胧且迷茫,显得越发温柔。
“什么时候走?”秦卿从床上爬起来,腰疼,从床头的药箱里挖了一大块儿透明的,带着花香的药膏,涂在腰间的穴位上按摩。
沈醉伸手过去,接替了她的动作,不轻不重地揉按,嘴里却笑道:“还不知道。”
既然保密,秦卿也就不问了,按摩了一回儿,觉得身体又重新变成了自己的,便踩着拖鞋下地去厨房拿点儿吃的东西。
沈醉倚在床上,看着卿卿的背影消失,本能地想伸手摸烟,但只伸到一半,便又停下,苦笑,他没办法告诉卿卿,他犹豫了,彷徨了,永远被卿卿他们视为不倒长城,坚强后盾的自己,在前日那一场爆炸之后,忽然迷茫无措
他没有表现出来,他依旧镇定自若,所有举措都是最合理的,他第一时间下命令戒严,他认认真真地检视战友的尸骨,仔细地调查炸弹的来源,计算破片杀伤范围,事后,他冷静地向各方面报告情况,安抚下属,宽慰伤员…
他表现的再好不过,所有人都相信他,把他当成脊梁骨,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已经是个‘凡人’,不再是羽林战士们心里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也会后怕
事情发生的时候,他无所畏惧,他也相信,如果当时他在第一线,也会和牺牲的战友们做同样的选择,以血肉之躯,给其他的战友争取一线生存的机会,绝对不会有半点儿犹豫。可是,在完结之后,他却免不了汗流浃背,手足发颤!
沈醉嘴角动了动,最终微笑,以前,他是个现实的男人,从不沉迷于过去,也不会随便幻想未来,只着眼于当前,但自从有了卿卿,有了女儿,他忽然觉得,本遥远的,摸不到的未来,变得真实亲切,因为,那是他和卿卿两个人的未来,不,不只是两个人,还有他们的骨血,他们的女儿。沈醉的心,忽然有一块,不知不觉地开始挂记着家里…
这些话,他和容大妈说过,说时忐忑不安,但说完之后,容大妈却看着他笑了,是一种很欣慰的笑,他告诉自己,那是因为,自己有了根,再不是无根的浮萍,无可依托
沈醉恍然,这话,他不是第一次听见,自己心里也曾经这样想过,但,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感受深刻。
不多时,秦卿便短了一盆葡萄来,这个时节的葡萄,都是大棚葡萄,味道不好,不过,秦卿这些全用灵液浸泡,味道便不一般,至少果香浓郁。
沈醉本以为是给自己的,正笑眯眯等着享受,没想到,卿卿姑娘把小盆往他手里一塞,示意自家相公给帮忙剥皮。
沈醉顿时失笑,一把搂着媳妇坐在怀里,一边儿活动灵巧的手指剥葡萄,送进媳妇嘴里。
其实,他们夫妻俩都不大喜欢吃葡萄,平日里吃水果,更多是香蕉苹果雪梨,但今天,秦卿却选择吃葡萄,因为…葡萄剥起来麻烦,吃的比较慢,可以享受更长的时间。
可是再慢,也有吃完的时候。
秦卿意犹未尽地从沈醉怀里起来,此时已经过了十点,下午沈醉就可能要出门,午餐必须吃饱吃好,秦卿钻进厨房,沈醉也卷起袖子,亦步亦趋地跟进去帮忙。
随手抓起一把莴笋,沈醉甩起刀开始切,自从结婚之后,他玩刀玩的越发熟练了,以前是枪比刀玩的好,现在,玩刀的技术直线上升,枪法却因为带兵的时间增长,训练时间无可奈何地缩短,到没有以前那么让人惊艳…没办法,特种兵也是吃青春饭的,年纪渐大,确实影响不小,当然,现在他还正值壮年,还能在拼一阵子…
中午吃了一顿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不过,沈醉是主力厨师,秦卿就给打了打下手,不是秦卿的手艺不够好,实在是沈教官爱惜娇妻,不想让那油烟污染了媳妇漂亮的肌肤。
秦卿看着沈醉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米饭,勾了勾唇角,笑道:“我听说,苏零手底下有一员大将,是爆破专家,比咱们家阿飞有本事,好像外号叫‘独狼’的,听说那位随手鼓捣一把洗衣粉,兑一兑,都能造成有效杀伤,苏零爱重的很…”
沈醉一扬眉,“还是卿卿消息灵通,我也是才知道。”
对于苏零,他关注的也多,可大部分都是对他本人,也是因为苏零从不让手底下的人冲他动手,十几年下来,只要是和沈醉对敌,一定是苏零亲自出马,再加上沈醉的心底深处,并不把苏零当成敌人,哪怕是苏零最疯狂的那几年…
但秦卿就不一样了,她和唐一一样,当年对苏零忌惮无比,一切关于他的消息,都很注意。
吃完午饭,秦卿打电话给沈国手,刚和自家的小甜甜说了一会儿火星语,就接到下午去学校一趟的通知,看看还有时间,秦卿干脆倒在床上歪了一会儿。
半梦半醒中,沈醉走了。沈醉走之前,没有叫她,她也闭着眼,没有起来送。
第一卷 归家 第一百四十章
第一百四十章
帐篷是双层防风的。
闻人鑫把拉链拽开,钻进去,一瞬间,外面的酷烈的狂风便销声匿迹。
虽然谋划了三个月,顺利把张家的核武基地拿下,张家两兄弟更是一死一重伤,但整个营地,真没几个人敢放轻松。从缴获的资料上看, 张家兄弟们还真获得了一枚脏弹,此时正由一个精锐小分队运往国内…
沈醉把消息一上报,上面顿时鸡飞狗跳,三分钟直通中央,命令是一道接着一道,沈醉只能咬咬牙,把一群疲惫之师分成数个小组,开始新一轮的搜索,在境外行踪需隐蔽,只能羽林的战士们亲自上阵,务必把工作做到最细致。
境内的就好多了,各地方部队只要能出动的都大规模出动,严防死守,连森林武警都没有闲着,这一天,边境全线戒严,连一只鸟都别想飞进来…
连续折腾了三天半,一点儿消息没有。
沈醉还能沉得住气,接替王道的一队队长闻人鑫,到有点儿毛躁了,凌晨他刚把受重伤的张家老2折腾了一通,畅快淋漓之后,才摸到沈醉的帐篷里。
他进来的时候,沈醉正和苏零手底下的那名大将,远距离视频谈话,闻人鑫给他嘴里塞了一小块儿高蛋白单兵口粮,含在嘴里,跟草似的。
沈醉苦笑,哪怕是他,吃了三个多月这玩意儿,也忍不住心里暗骂了,可是没办法,境外任务,后勤跟不上。
闻人鑫坐睡袋上,扒了自己的鞋,用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草木灰涂抹鲜血淋漓的脚,嘀咕:“没道理啊,姓张的就是孙猴子,也跳不出咱们如来佛的手掌心儿才是…”
“你别急,很快就会有消息。”
沈醉活动了活动手腕,“姓张的也不是算无遗策,他是个好猎手,可惜,底下养的猎犬太笨了。”
不是沈醉埋汰他,张家那二位,本身是专业人士,但手底下的毕竟不是正规军,反而是疯狂的亡命之徒较多,除了少数精兵,大部分都无组织无纪律,执行计划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差错。
大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实施,他们的爆破专家就携带两枚实验性炸弹逃离,更可恶的,那炸弹还被引爆了一枚——地点京城。
这一手,恐怕不只让京城让搅得鸡飞狗跳,连张家两个兄弟,都措手不及…要不然,也不会急匆匆发起行动。
“可惜,第二枚炸弹,如果能安全获得就好了,拿到炸弹,看到实物,说不定咱们的爆破专家就…”
沈醉也叹了口气,军人容不得失败,可是,失败总不可避免。他刚张了张嘴,想说点儿什么,就来了消息。
搜索组在国境线以外六公里处,发现辐射痕迹,他们已经继续追踪,沈醉深吸了口气,抱起电脑,冲出帐篷,一路带着人狂飙着赶去…
他速度很快,但赶到的时候,二组的陈泰,三组的张国锋,已经追踪到境内…
沈醉和闻人鑫面面相觑,对视苦笑,这下,麻烦大了,境外已经阻截不可能…
闻人鑫咬牙:“边境线太长,咱们的军队虽然多,可道儿没人家熟悉,他们的人又不多,总能找到漏洞溜进来…全是亡命之徒。”
是啊,如果不是亡命之徒,怎么会接这形同送死的差事
沈醉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闭了闭眼,一字一顿地道:“带人继续追…苏俊峰的人里有没有熟路的向导?借一个过来。”
三个月,光阴如水,转眼就到了夏天。
六月的京城已经很热了,秦卿换上短裤,迷彩的背心,被因为怀孕而粗了许多的腰身,已经恢复到不盈一握的程度,修长的腿,不算白,偏向古铜色,很健康,肌肉结实,条很顺。
她就是属于那种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走到大街上,十七八到六十岁的男人都会忍不住回头打望两眼的大美女。
午后,秦卿蹲在水库前面,手里拎着把刻刀,身边的红木工作台上零零散散地放了不少东西,有锯子,有刨子,有锉刀,有量尺…
这些都是老物件儿,容大妈从看门老头的储物室里搜刮,送给秦卿解闷儿用的。
不多时,秦卿脚底下多了一堆木屑,一个‘希佩尔海军上将’号重巡的模型就出现在手中,只有巴掌大,却精致非常。
她站起身,伸手一扔,把军舰扔到水库里,她的动作又轻又巧,模型入水,连个‘旋儿’都没有打,平平稳稳。
这东西加上引擎,稍稍改装,拿出去当高档玩具卖上几千块,肯定有很多孩子家长争先恐后给自家宝贝买回去玩耍。
“你有这手艺,就是不当医生,也不用担心吃不上饭”
水库中央,一只小小的橡皮艇上,唐一平躺着,侧耳倾听。他看不到,可他的耳朵灵,一听那模型入水时的声响,就知道这重巡秦卿设计的非常合理,吃水度,水阻力都算到了。
伸手捞起来摸了摸,又甩回水中,唐一忍不住微笑:“其实,你转行做工程师也挺好,虽然这辈子没上过大学,但是,玩这些东西,比那专业的硕士博士一点儿不差了。”
“不一样,我理论不行,无论哪一行,都需要理论基础。”
秦卿也不大谦虚,事实上,在自家战友面前,她也不用做出谦虚的样子来糊弄人。
唐一的笑意更浓,不再说话,只是从地上摸了个石头子儿,掷出去击中放在水库上方不时掠过的水鸟。
水鸟身形不稳,正好一头栽进唐一的怀里:“今天中午随便烤一烤喂苏零的那个阿花好了,它的食量大,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
阿花现在寄居在秦卿家里,虽然主人不在,可这家伙生活得如鱼得水,偶尔碰到唐一,纠缠一番,别说,还真互有胜负,局面精彩,唐一的一身小巧功夫,用来逗蛇,恰巧合适。
唐一划着橡皮艇登岸,拾掇了手里的水鸟,烫毛,剥皮,去除内脏,埋土里烤的外焦里嫩,准备扔给阿花吃,至于秦卿,她也没做饭,不大想吃,干脆收拾收拾,穿好衣服打算去沈国手那儿把女儿接回来。
要去婆婆家,秦卿刚才穿的那一身就太过火辣了,沈国手为人古板些,肯定看不顺眼,秦卿也不想惹得长辈们不痛快,再说,还有那位婆婆在呢。
“我就奇怪啊,你们家千金明明一离开家里就又哭又闹的,怎么跟着她爷爷奶奶就愣是没事儿?那么一丁点儿的小东西,难不成也认人?”
前一阵子唐一看着小公主漂亮可爱,想拐带走玩几天,偏偏他在屋里抱着没事儿,可一出大门,那姑娘就嚎啕大哭,又踢又踹的,那么小的小人儿,愣是让唐一束手投降
秦卿挑眉,笑道:“谁让你让我们家小姑娘帮你泡妞的”她一开始也奇怪,那小姑娘就是死活不让唐一抱出门,连苏零都没事儿,后来还是沈醉跟她说,唐一那个混蛋把小姑娘抱出门,全是为了哄他那位红颜知己。
唐一心仪的女人特别喜欢聪明伶俐的小孩子,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有一个傻弟弟的缘故,到现在还不能结婚,都成老姑娘了,心里也想要个小孩子,所以,一碰上活泼可爱的小娃娃,那姑娘就恨不得搂在怀里不还给人家了。
秦卿不是自夸,自家小女儿不闹腾的时候,可真是人见人爱的,唐一还偏要抱出去显摆,一来哄女人,二来也要告诉那姑娘,他是个很有耐性,很喜欢孩子的好丈夫人选…于是,小姑娘一到那个女人手里,可不只能由着人家揉圆搓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