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卿松了口气。
不用看也知道,两个歹徒的脑袋肯定变成烂西瓜了。
唐一不好说,沈醉和苏零这俩人枪下可是从不留活口的。
这一切说得很慢,实际上不过刹那间,老高心口一阵抽搐,可他来不及发疯,事情已经完了,他张嘴刚喊了声:“头儿…”
苏零就咳嗽了两声,站起来离开沈醉的身边,直到距离沈醉五步远,才拿出手帕擦拭了一下身上的泥水,又摸出已经湿透的香烟,搁在鼻子底下嗅了嗅。
“头儿,你没死啊?”老高这么大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孩子一样,猛地扑过去搂着比他矮一头的苏零,一把鼻涕一把泪,又哭又笑。
苏零一脸的嫌恶,一巴掌把他的脑袋拍开。
秦卿摇摇头,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吓傻了的孕妇披上,半扶半抱地把人弄回屋子,给她号了下脉,见没有大碍,只是吓着了,才给她上了点儿止血药。
雨夜,山路难走,救护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来。秦卿安慰了哭得双眼通红,浑身颤抖的孕妇几句,给她盖上被子,又把那老板娘叫醒,让老板娘照顾着。这孕妇是旅店老板娘的儿媳妇,也算她倒霉,怀孕之后,晚上经常要起夜好几次,这才莫名其妙地被卷进事端,成了歹徒的人质。
沈醉用进屋拎出几条棉被,把三个尸体并排放好,盖上,这才打了热水进屋,几个人都洗了把脸,秦卿将那把匕首扔给唐一:“你干的好事…给我弄干净。”
唐一叹了口气,摸出手帕擦拭刀身,电灯重新点亮,五个人坐到桌旁,看着一桌子扑克,到底是再没有了玩牌的心情。
老高仔仔细细地把苏零的身体检查了一遍,见果真没有伤口,才好奇地看了看秦卿,惊讶道:“空包弹吗?你们怎么还带着空包弹?”
他也并非真是傻瓜,只是今天晚上的事情太突然,才一时间迷糊住,此时当然知道刚才苏零是假装中枪。幸好是深夜,又是大雨倾盆,看不清楚,要是白天还不好装呢,苏零又没有随时在身上带瓶番茄酱的习惯。
秦卿一挑眉,从衣服的各个角落摸出好几个子弹夹往桌子上一放。
老高好奇地拿出来看,越看脸上的颜色越黑——“我的妈…穿甲弹,冰弹,燃烧弹,信号弹,曳光弹,爆破弹…呃,还有麻醉弹…”
“…难不成你平时也带着这些东西?”
秦卿理所当然地点头。老高一头栽桌子上,浑身发毛,想到自己竟然还动心思想绑架这么恐怖的女人,还一个劲儿地在心里称赞这个女人是难得的‘贤妻良母型’…他就冷汗直冒,扭头看了沈醉一眼,老高的心里,神奇地升起几分同情,第一次觉得,头儿的这个敌人也挺可怜,将来娶了那样的女人,后半辈子可怎么过…以后别老是不给人家好脸色了。
秦卿撑起伞,去厨房给大家煮姜汤喝。
比起自己随身携带子弹之类的平常事,她到觉得,苏零这人居然能与自己还有沈醉配合默契,才是应该惊悚的大事件——他们事前可没时间商量计划,完全是脑子里面临时冒出来的灵感
自己突然开枪,苏零居然真敢不躲不闪,还能够配合行动…这一次秦卿算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胆量够大,思维敏捷,苏零是个厉害人物
沈醉拿了条干毛巾,给秦卿擦拭头发。
秦卿一边儿煮姜汤,一边儿若有所思,等姜汤出锅,她才扭头道:“其实…沈醉,你有没有想过,让苏零加入羽…不,特事局?”
换了几年前,她不会说这种话,那时候的苏零正是暴戾的时候,定不下心,可是现在,已经长大的苏零似乎有些变了,变得没有以前那般冷血…像一个人了。
沈醉一愣,良久才苦笑:“我了解他,不可能的。”
秦卿也叹了口气,就是苏零愿意,也要看看那些恨他恨得咬牙切齿的人们愿意不愿意?今天晚上谁也没有留活口的意思,因为大家都心照不宣,根本用不着审问,能让亡命徒嚣张地带着违禁枪械在国内四处乱窜的,全国也找不出几个有这胆子的…
照现在这样的情况,苏零一旦‘金盆洗手’,恐怕根本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
“所以说…温暖完整的家庭很重要。”
秦卿端起姜汤,让沈醉帮她打着伞——少年时的遭遇能够影响人的一生,如果不是他在年少的时候就父喪母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和大哥都死在了‘羽林’的询问室…也许,‘苏零’就不存在了,留在世上的只有喜欢跟在沈醉身后充当小尾巴的苏影山。
可惜,人生不能重来。
五个人喝过姜汤,谁都没有兴致说话,只是望着夜间的雨雾坐等天明。苏零的脸色泛起病态的殷红,有些发热。可能是淋雨的原因,不过,他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
秦卿的心里,却是忽然有了一点儿别样的情怀,也许,她终究是女人,还是个年轻的女人,大部分女人,总是会比男人多一点儿怜悯同情,只是,秦卿从不让自己的怜悯显现于外罢了。
黎明的时候,警车和救护车才到,几个年轻一点儿的警察看到三具破破烂烂的尸体脸色都白了,望着他们一行人的眼神,充满惊讶。
孕妇被送去医院,沈醉,秦卿,唐一坐警车回市区,苏零和老高都没和警察碰面,警车到达之前,便冒着大雨离开了。
他们走之前,秦卿给了苏零几瓶退热的,还有调理肠胃的药丸,是最近学习的练手做,还没做过人体实验,只在兔子身上试过,正好拿苏零当实验品。
苏零不置可否,甚至根本没看秦卿一眼,到是老高笑呵呵地把药收下。至于会不会吃,那还得两说。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二章 视线
第五十二章 视线
“在看什么?”
中医大学图书馆,环形咖啡色沙发,冰蓝色的落地窗,银色的书桌,桌上香喷喷的炭烧咖啡…无疑,这一群捧卷沐浴在温和阳光下的学生,是幸福的。
夏蝶抱着一本原文的《呼啸山庄》,走到程昱身侧坐下,探头沿着他视线的方向看去——图书馆外,绿树成荫的小径旁,大理石座椅上的少女,斑驳的阳光,入目的是可以入画的美景,她略微皱了一下眉,语气依旧平缓温和:“这位学姐看起来很眼熟…你认识?”
程昱笑了笑,摇头,把视线收回,重新落在手中的文件上面。
夏蝶见状,也不再说话了,继续读书,她到没有疑心自家男友有什么别的心思,可是,隐约发现往外面张望的可不只自己的男朋友,整个图书馆里,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男生,还有一部分女生的视线都在一个位置聚焦。
心中稍稍纳闷,这位学姐确实有点儿眼熟,也很漂亮…可是,就是校花出现,也不至于这么多人一起看吧。
不自觉间,她也忍不住频频地将视线转向外面,女人嘛,尤其是美女,一旦看见另外一个美女,总会免不了要比较一番…
夏蝶本身有着好容貌,虽然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类型,可五官端正,身段窈窕,再加上会化妆,腹有诗书,气质不俗,总的来说,单论容貌,比外面的少女真不差什么。
可无论什么人看见,就连夏蝶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外面的少女虽然没有穿名贵华美的衣服,没有佩戴任何的珠宝首饰,没有化妆,可她确实具有一种大学校园里的学生所不具备的魅力,在绿茵中一坐,在场所有人的视线,就会自然而然地被她吸引…
程昱望着手里的文件,心思也有些不定,准确来说,是他难得起了好奇心。
当日被毒蛇咬伤,他神志不清,昏昏沉沉,根本没看清楚救了他的到底是什么人,不过,后来在校园网上,‘美女斗毒蛇’的新闻传得沸沸扬扬,就是他这个忙于公司事务,很少有闲情逸致上网的人,也难免收到风声,再加上自己是主角之一,他们程家还没有出过‘有恩不报’的人,本来想叫人查一查,好登门拜谢,却没想到,这一查,到查出意外来。
程昱要知道有关秦卿的消息,下面的人免不了要对少主人逢迎拍马,哪怕他只是随口一句话,下面的人也不敢不上心,却没想到,这一查,就吓了大伙一跳,他们还没得到任何消息,便立即有人登门打招呼,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个女人是查不得的,所有档案为绝密。
程昱本来没放在心上,可是这‘绝密’两个字却让他惊讶不已,等到连他三伯,江海市市长也过来告诉他,不要随便乱查,万一惹出祸事来,他们程家就算家大业大,也承担不起,程昱就更加奇怪,什么人有本事让一个直辖市的市长也没有权限调阅档案?
不过好奇归好奇,程昱也不是个因为好奇心而冲动的人,于是自然偃旗息鼓,不再有所动作,等他看到照片,认出这女人竟然是那一天在医院里遇见过的,同时也想起来——当时这个叫秦卿的,还有她身边的男子,可是随身携带着枪支的…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会在学校里?程昱皱了皱眉,虽然查不到更深入的消息,可是,这个秦卿准备考沈卫国沈国手的研究生这件事儿,他还是知道的…难道,他遇见了传说中的密牒?怎么可能程昱苦笑,揉了揉眉心,把心思收回来,重新专注于文件上。
女人,就算再有魅力,如果太过神秘,那就不是他应该随便探究的。
他身为程家的嫡子嫡孙,对自己的生活,有严格的规划,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太过关注自己生活以外的东西。
目前,他从中华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不准备再读研究生和博士生,对他来说,大学只是生命里最后的清闲,和发展人脉的需要,知识反而没那么重要。真正对他有用的东西,大部分都不是学校里可以学到的。
从高中开始,他已经在家里的公司帮忙,现在,他甚至有了决策权,虽然重要事务还要报到父亲那里审核,但父亲如今对他更多是教导帮助,大部分事务都是由他自己决定,一年来,他成长很快,公司很稳定,虽然因为时间短,建树不多,可至少,一些老员工自然而然地认可了他,等到他独当一面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资历浅薄而横生枝节。
还有家庭…程昱看了旁边稳稳当当坐着的女孩子一眼,他和大部分富二代总喜欢流连花丛不同,他对女色的需求并不大,也不觉得像换衣服一样换女人有什么有趣,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妻子就是眼前这样的,漂亮,知性,聪慧,带出去绝对不会丢脸,有共同语言,能够为他打理家庭,照顾儿女,让他不会为家事困扰,专心工作。
按照他爷爷和父亲的要求,先成家后立业,哪怕只为了拥有稳定的大后方,他就决定在大学期间便确定到一个合适的,并且为他所喜爱的妻子人选,并且心甘情愿地付出忠诚,好让他不必而立之年以后,还得像堂哥他们一样,天天被逼着参加各种相亲宴会,被各种各样心思叵测的女人骚扰,无论如何,大学时代的女生们挑选男朋友,相对来说总是纯洁一些,没有太多其它的心思。
秦卿当然不知道一个年轻男子正因为她而浮想联翩,连未来事业和婚姻之类的大事都想到了。
她现在的心思还沉浸在越探索越觉得无边无际的知识的海洋里,中医博大精深,如果不是自己有一千年后的传承,如果不是自己能够在睡梦里得到别人想都想象不出的时间,恐怕终此一生,能够学到的也只有皮毛,不敢言精通吧。
对于周围各种各样充满探究和好奇的视线,秦卿只当不存在,她受过专门的训练,能从各种视线中很清晰分辨出哪些带有敌意,需要关注,哪些不需要,就目前为止,秦卿还没有发现在校园里有需要她注意的人存在。
一直读书读到中午,秦卿才收拾东西,回家吃饭,顺便在网上翻出食谱,照着做了个红烧茄子,西红柿鸡蛋,清蒸排骨,打算给唐一送去。
那一天淋了雨,不光苏零发烧生病,回来之后,唐一活蹦乱跳了一天,可是,第二天就跟着高烧起来,还跟沈醉学习,死活不去医院,只是给自己塞了一大把退烧药。
不过,可能是唐一的抗药性太强,退烧药吃了一堆,一点儿不管用,越烧越厉害,偏偏他这人发烧和别人不同,别人发烧表面能看出来,他发烧脸不红气不喘,站起来也稳稳当当,根本没有头晕目眩的表现,照样上班,如果不碰触他的身体,还真感觉不出他到底生病没有。
这个白痴竟然就这么拖了好几天,拖到沈醉偶然发现唐一目光发直,很不对劲,用体温计试了下,四十一摄氏度
沈醉难得被气得咬牙切齿——你小子也不怕烧成傻子?
连忙把人扔床上,请医生过来打针输液。
唐一生病,秦卿就自己煮了病号饭送去给他吃,顺便多少加一些灵液,调养身体,西医打针输液,对于感冒发烧固然效果明显,但是治标不治本,还是得固本培元,才能逐步补回生病耗损的元气。
做好饭,搁在方方正正的保温瓶里,秦卿就开车去特事局的宿舍,目前唐一住宿舍,没住他自己家。说起来,虽然秦卿在特事局挂了顾问的名,拿着工资津贴,可根本没有去地头,不过,这到正常,像她这样只拿工资不干活的,在特事局怎么也有百八十人,大部分都分配在了特事四组,她也一样。
特事局的宿舍对门就是人民公园,整个小区外表看起来和旁边的通讯公司小区,世贸小区等等高档小区没有什么不同。
只不过,以秦卿的眼光,离大门口还有几十米,她就看出来一百多个各式微型摄像头,至于她看不出来的,虽然可能不多,但绝不会没有…
停下车,一路走过去,门口便利超市柜台上的老太太,‘好再来’饺子馆门口下棋的俩老头,坐在人工湖旁边带着斗笠钓鱼的独臂男人…
秦卿额头上的冷汗哗啦啦就往下流,门口警卫室的保安根本不曾阻拦她,秦卿心里清楚,绝对是因为自己身上带着的证件,足以证明她的身份,要不然,她连大门都接近不了。
怪不得圈子里的人们都传说,在特事局最不能招惹的就是由共和国特别事务局孙雪津孙局长亲自代理组长的特事四组。
哪怕是再厉害的人物,也不敢对本质上是让人来养老的四组有半点儿不敬之处,看看四组里的都是什么人?随便抽出一个来,都是在教科书上留下浓墨重笔的人物,新一代的羽林和特事局的侦查员们,都是看着他们的传奇故事长大的。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三章 窥见
第五十三章 窥见
三号楼三单元二零二室。
秦卿担心唐一在睡觉,就没打扰,用自己的证件在楼梯口的防盗门前一刷,大门洞开,最近因为要给那小子送饭,所以让沈醉从孙局长那里帮她拿到了进出宿舍的临时权限——这就是秦卿不大乐意住宿舍的原因之一,哪怕是特事局的宿舍,私密性也着实不够好。
就像现如今,秦卿只要有权限,就可以横空直入,不受阻拦…
听说是当初建宿舍的时候,孙雪津孙局长特意要求的,为的是发生突发状况的时候,保卫人员能够迅速行动,不过,宿舍建起来十几年,至今也没出过一次需要保安支援的事件。
“唐一,睡醒了吗?”
一路顺顺当当地登楼,秦卿漫不经心地输入密码,打开房门,轻声喊了一句,屋里立即就想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卿卿啊?等等”
片刻过后,唐一推开卧房的门,身上披着睡衣,头发凌乱地晃出来,隔着房门,秦卿一眼就看见窗帘飘动,走过去打量了两眼,正好瞧见一个胳膊上搭着外套,拎着鞋,身材娇小玲珑,却有一双漂亮的**女孩儿,像猴子一样利利索索地沿着上下水管道往下爬。
这女孩儿别看年纪不大,可身手相当的好,只见她蹭蹭两下,就落了地。
听见窗户的声响,那女孩儿弯腰把红色的小牛皮靴子穿好,披上外套,这才抬头,和秦卿一对眼,立时咧开嘴露出个可爱的笑容,秦卿本能地也微笑,等到女孩儿走远,才恍然扭头,伸出拇指和食指,捏住唐一的耳朵拧了一圈儿——
“哎哟…轻点儿”
唐一鼓着红扑扑的脸,挣扎着脱开秦卿的魔爪,探手把保温瓶抓住,拎到餐桌旁,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酒,也不用碗,就着保温瓶就开始狼吞虎咽。
秦卿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皱眉,还是发热,不过,她一眼看见凌乱的床单…苦笑,也不知道这小子发热到底是因为生病,还是有其他的原因了。
“那女孩儿是什么人?我又不是洪水猛兽,她跑什么?”
唐一笑眯眯地把热乎乎的饭菜塞进肚子里,嘴里咕哝:“卿卿啊,你要知道,女人总比男人矜持,多多少少还是在乎脸面的,真让你捉那什么…在床,我无所谓,她脸上多不好看。”
秦卿无语,虽然早知道唐一这个人私生活乱得很,挺喜欢招惹小姑娘,但听说归听说,和亲眼看见的感觉还真是不大一样。
“你既然把那女孩儿到回宿舍来了,那么是不是说明,你打算…”
“停卿卿,你怎么老跟沈醉沈教官学啊,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别这么古板好不好,就算我想娶人家,也得看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嫁嘛,你以为天下所有的女孩子,都像你似的…”
唐一的话音一顿,才接着道,“呵呵,那女孩儿是兰州军区的文艺兵,叫魏小薇,今年二十二岁,和我认识还没三个月…不过,我向组织保证,我们俩绝对是两相情愿,虽然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不过,男女朋友应该能算了。”
好家伙,都到床上去了,居然只是应该算男女朋友?
秦卿挑挑眉,两个人对于这方面的思想本就不在一条线上,她也不好说他什么,指指保温瓶,让他赶紧吃饭,这事就不要提了。
唐一从善如流,继续狼吞虎咽,心里却是暗暗警惕,以后可不能老是口无遮拦,说话必须注意,刚才他差点儿想说——‘和杨梦泽交往好几年,只到拉拉手的程度’…秦卿是很重要的朋友,万一因为他无意中几句话,伤了人,那他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了。
自顾自地坐沙发上打开音响,耳边听见慷慨激昂的旋律,听到——‘五星红旗随风飘扬’的歌词,秦卿忍不住勾了勾唇角,稍稍有些憋闷的心情也霎那间大好,就算唐一在性格上确实有点儿缺陷,但他是个好战友,是个能够与自己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唐一吃完饭,磨磨蹭蹭不肯去洗碗。他这人生平最讨厌洗碗,以前在部队的时候也一样,宁愿洗一大盆衣服,就是不愿意自己洗碗,明明玩枪的时候时不时弄一身枪油,并不是个有洁癖的男人,却一点儿都不喜欢手上沾到油污。
秦卿知道他的毛病,也不介意,盖好盖子,打算拿回去自己洗。
唐一泡好茶,从衣服口袋里翻出三张支票来,递过去,秦卿收下,这是阿飞前几天刚扔唐一这里,让他转交的。
第一张十万,第二张五十万,第三张是八十万,一共一百四十万,都是不记名现金支票,据说是阿飞卖药得到的钱,他本来还打算和秦卿商量一下,把药方卖给家化妆品公司,更多的榨取价值。
毕竟,那药方真的很不错,不光能够治疗预防皮肤病,在美白,去除角质方面也有极佳的效果,用过之后,皮肤会变得很白皙很细腻,虽然具体的情况尚且欠缺实验,可阿飞觉得,这东西操作好了,真是能挣一笔大钱的。
世界上什么钱最好赚?天底下是个人就知道,女人和孩子的。只要能美容,能变漂亮,有的是女人愿意掏出大笔的钞票来…秦卿对此没意见,她有一大摊子事儿要做,正缺钱,只是现在阿飞这会儿根本没时间,事情暂且耽搁了。
两个人坐到沙发上一边儿听歌一边儿聊天。本来只是闲话八卦,聊着聊着,就聊到最近忽然猛增的演习上面。
“卿卿,最近演习一个接一个地搞,而且演习内容还比较古怪,羽林和特事局的侦查员都被*练得够呛…我觉得可能会有大行动,你听刘队,周队还有容大妈他们说过什么没有?”
唐一不自觉地伸手摸了下自己的双眼,虽然面上不在意,可心里还是不大舒服,以前他从来都是第一线精英,就像现在那些王牌特种部队们常说的——‘首战用我’‘用我必胜’,他曾经也有如此信心和豪情,但现在不一样了…
哎,想不承认也不行,他唐一,如今也被编入了‘老弱病残’的行列,虽然,他不觉得国家出钱养着自己不值得,他们四组的人虽然一向不出外勤,可是能够给外勤人员提供的帮助,并不小,但是,他已经不是第一线的战斗人员,这是事实,无可争辩的事实。
“我已经不是军人,哪能听说什么?”
秦卿漫不经意地笑了笑,刘队、周队他们很宠爱她,但绝不会因为私心里相信她,就做出违反保密原则的事情…
相对于唐一时不时的失落,秦卿到觉得没什么,也许她是女人,天生对于‘建功立业’这方面并无强烈渴求。也许是她已经找到了另外值得奋斗的目标,离开部队之后,她确实有一些失落感,但很快就随着铺天盖地而来的知识烟消云散了。
现在,秦卿一整夜一整夜地在梦里学习各种药师技能,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精神力不够高,进步不够大,总觉得身体对她的限制太多,每当攀上一座小山,立即有更高更大的山峰矗立在前方,似乎永远都看不见尽头…
她忙到这种地步,哪里还有时间有心思去玩伤春悲秋的把戏?
“别想太多,有时间找个女人结婚吧,你也快三十岁的人了。”
说了唐一几句,也不管他有没有放在心上,时间不早,将他推回卧室里休息,有病没病,多休息总是好事儿。
安顿好唐一,秦卿就拎着保温瓶离开。
接下来的日子,生活和学习都波澜不惊,一切如常,只是似乎真如唐一所说,部队有大行动了,而且就秦卿的经验,这动作还不是一般的大,沈醉,阿飞,刘队,周队,容大妈,甚至羽林三个中队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的情况,就是在秦卿十年军中生涯也没遇见几次。
担心当然有,毕竟他们这些人执行的任务,一向危险得很,说九死一生并不夸张,可秦卿自己在羽林多年,对于这些事儿是司空见惯的,到不至于为此焦虑担心,乱了生活的步调。
秦卿安安心心地在学校和补习班两班倒,因为生病落下些课程,沈国手还专门过问,看看是不是需要补课。不过,以秦卿目前的学习能力,有笔记本看看就成,到用不着专门补课。
学习之余,药材种植基地的建设工作也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沈国手帮她挑选了一名助手,是位四十岁的女性,姓沈,叫沈莹,和沈国手有些亲戚关系。
这位大龄的沈小姐,一直没有结过婚,曾经在国际红十字会做过十多年的志愿者,沈家自己医院的基金会也是由她负责,此人能力很强,为人不错,与秦卿见过两面,每日通电话,到还算合得来,有她加入,药材种植基地的基础设施建成之前,是用不着秦卿插手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五十四章 病毒
第五十四章 病毒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已经到了七月末。
酷热的夏日来临。
整整两个月没有收到沈醉他们任何一点儿消息,甚至到了六月份的时候,就连唐一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对此,哪怕是冷静如秦卿,也多多少少有点儿担心。
真正能够在任何时候都精神放松的,只有无知的人,秦卿对部队太熟悉,太了解,遇见这种情况,也就根本不可能完全不当一回事儿。
好在学业日益紧张,她也没有多少去胡思乱想。
暑假来到,学生们老师们都放假,补习班的课程也就相应有所增加,比起往时,最近一向对填鸭式教学没有什么好感的年轻老师,也开始拼命给学生们灌输知识点,布置练习作业了。
七月份儿的京城骄阳如火,厚重的窗帘虽然遮挡了阳光,但是闷热感却丝毫没有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