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的狼友们总动员,那能量是巨大的,没两天,就有人把秦卿不是本校学生,不过,每周二会出现在沈教授诊断学课堂上,瞬间,本来就爆满的教室更拥挤了。
秦卿到对此浑然不觉,最多只感慨一下中医学院的学生们确实挺好学,竟然没几个逃课的。
她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就整理自己的课堂笔记,别说,沈国手真不愧国手之名,随便一两句指点,就能让她茅塞顿开,一些自己学习中弄不明白的东西,听完课之后,也豁然开朗了,只不过,她这个假学生,就算有问题,到底也不好意思跑去麻烦人家。
不过,另外的辅导班那位年轻老师,为人热情,好为人师,秦卿到是挺乐意下课之后和他探讨探讨,偶尔请喝点儿东西,此顿便饭,那位老师从不拒绝——按照唐一的说法,男人,尤其是年轻的,没有女朋友的男人,大多数时候绝对不会拒绝美女的邀请。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七章 惊动
秦卿是半夜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她拧开床头灯,翻看手机一看,电话号码很陌生,是个京城的固定电话。
“…卿卿,我这里出了一点儿麻烦,现在在凤来居,你叫一队兄弟过来帮忙,别惊动长辈,免得他们担心。”
沈醉的声音从容不迫,哪怕是在杀猪般的惨嚎声下,也没有半个音节波荡…背景音很杂乱,有哭喊啜泣的,也有惊叫求饶的,更有破口大骂,满嘴打打杀杀的。
秦卿无声无息地笑了笑,挂了电话,就往身上披衣服,也没问沈醉是什么事儿,只要收到他的消息,总是好事情。
她穿好衣服,摸出手机,直接往驻地在京城的羽林第九训练营值班室打电话。
不是不想找孙老,而是这事儿若一惊动孙老,那上面一帮老人就都知道了,既然沈醉不想声张,还是别惊动太多人…再说,三更半夜的,把孙老折腾起来,也不大合适。
其实,沈醉真没想半夜三更打电话吵醒秦卿,只不过,他手机坏了,而他能够记在脑子里,印在心上的电话号码,只有秦卿的,没办法,这才拨了这个电话。
沈醉沈大教官的记忆力虽然也很不错,可是,他只会记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至于战友们,朋友们的电话号码,反正在手机存着,他又一向手机不离身,哪有记的必要?脑子里的垃圾太多,也是会影响记忆力。
凤来居,京城分店
东面还有一些灯光,西面挂在墙壁上的灯全部碎裂,在这个月色明媚的夜中,店里带着几分阴惨惨的诡异。十几辆警车把大门口堵得严严实实,荷枪实弹的防暴警察一个挨一个拥在门前,却谁也不敢往前再走一步。
店内
四个青年男子满头鲜血的倒在地上,嘴里不断地呻吟,温柔低着头,一动不动地站在桌子旁,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
沈醉坐在咖啡色的软沙发上,手里一杯青碧色的竹叶青,有些昏暗的灯光一照,有一种晶莹的动人色泽,他的脚,踩在一个肥胖臃肿的男人脖子上面,整个人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似乎根本没把外面的警察放在心上…
说起来很潇洒,但其实,沈醉的样子远远算不上太好,外套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一件儿单薄的白衬衫,腹部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嘴唇青白,脸色也有些晦暗,当然,这不可能是眼下这帮废物打的,他到凤来居之前就受了伤…
外面的警察终于来了领导,围在门口的警察分开,让一个三十几岁模样的警察进入,黑洞洞的枪口却是一刻不离沈醉,只见那警察高声喝道:“里面的人听着,马上放了人质,双手抱头,不许反抗,否则以拒捕论…”
被踩在脚底下的那个男人见到警察来了,立时发出尖利的嚎叫声:“高坤,快他妈的杀了他…”
沈醉皱了皱眉,脚下一用力,那肥胖男人瞬间眼睛一白,倒吸了口冷气,声音也戛然而止,只能不停地喘着粗气,再也不敢开口说话。他这才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这一次出门,根本就不方便带任何证件,要是秦卿他们再不来,恐怕真要往公安局走一趟了…
就在那叫高坤的警察见沈醉迟迟没有动作,正想有所行动时,公路上烟尘滚滚,五辆军车飞驰而至,警察们都呆了一呆,沈醉松了口气,脚下一挑,啪一声,把脚底下已经被他踩得半死不活的肥胖男人给踢出半米高,直直撞在几个警察的身上,顿时,哎哟声四起。
转眼间,五辆军用吉普就到了眼前。
那帮警察惊疑不定地看过去,就见当先下来的是个不到四十岁的军官,肩膀上挂上校衔,满脸威仪,神情肃穆,他身边跟着的却是个年轻女子,长得很漂亮。
“沈醉,还不出来!”
他一开口,一共二十个年轻战士手里托着冲锋枪齐刷刷下车,虽然只有二十个人,可是那气势,堪比千军万马,被他们一镇,一帮警察居然不自觉地就把路让开,由着沈醉走出,根本就没想到要阻拦…
“怎么弄成这副样子?”军官打量他几眼,脸色一黑,转头,目光不善地瞪向有些不知所措的警察们…
高坤一愣,连忙笑道:“这位首长,我们接到报警,这也是职责所在,我们可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没有采取暴力行动…”
他的话还没说完,又给吞了回去,能在京城闯出局面的警察都很有眼光,知道什么时候能硬,什么时候不能硬,要是一般的军人,他当然不会怕,可遇上一个不到四十岁就混成上校的军官,他还真不敢多说什么。
高坤心里叹了口气,看着黑洞洞的冲锋枪,又看了一眼那军官肩膀上的军衔和漆黑的脸色,再看一眼杀气腾腾的士兵,额头上也不觉渗出冷汗,心里把闯祸的那混蛋骂得狗血淋头,这帮人平日里欺男霸女也就算了,小老百姓遇上只能忍着,奈何不了他们,可你也得看清楚再欺负人吧,这下可好,撞到铁板了,看看这事儿可怎么收场!
“咳咳。”秦卿摇头失笑,给沈醉使了个眼色,“大川哥,你先把人带回去,等明天咱们再处理,我看沈醉也累了,先让他歇歇。”
孙大川点头,一挥手,立即上来两个战士,拎起那已经昏迷的男人就往军车上塞。
高坤脸上一黑,咬了咬牙,苦笑道:“这位长官,不过是个误会,那位是临海市市长家的三公子…”
可惜,没有一个人理会他,高坤也不敢真的让人去阻拦,他再清楚不过,军人们对于执行命令,那绝对不打折扣,他要是敢拦着,一准儿被打倒在地,绝对更丢人!
分出一辆军车,先把沈醉和秦卿回去,沈醉身上有伤,秦卿不放心他自己走。
回到租住的套房,秦卿替沈醉放好洗澡水,又往水里面加了一小瓶灵液,才打发他去洗澡,至于衣物,那是肯定没有,半夜也没处去买,只好用秦卿的睡衣将就一下了。
沈醉洗完澡,裹上秦卿的睡衣,秦卿的身量极高,又喜欢肥肥大大的衣服,所以,这睡衣他穿上到也不是特别的小,又拿了条长浴巾披好,才离开浴室。
进屋时,秦卿正坐在阳台处看书,手里捧着本厚厚的《中草药集成》,膝盖上摊着一本牛皮的笔记本,手中钢笔转动,在灯光下,洁白的手指晶莹剔透…
沈醉一伸手,按住忽然剧烈跳动的心脏,笑问:“学业如何?”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八章 中医
秦卿抬头,微笑,既然被打断了思路,干脆将书扔到一边儿:“没问题…将来我成了沈国手的弟子,你要不要叫我师姑?”
嘴里说着话,秦卿手下不停,站起身,把沈醉推到沙发上坐好,从头到脚开始检查他的伤势:“嗯,颅骨无损伤…身上十二道刀伤,腹部这伤口,可够严重的…”
沈醉腹部一道裂口,从胸部一直裂至小腹,肌肉翻开,隐约有些泛白。
“…对方使得是反手刀?你去找苏零了?”
苏零是使反手刀的大家,每一次与人交手,刀刃都是由后至前,由右向左出,让人防不胜防,哪怕是功夫与他不相伯仲,甚至更好一些,在他手上都讨不了好去。
再加上他功夫极佳,心狠手辣,也不忌讳偷袭暗算,所以,凡是被他盯上的,他就算不出手,等上十天半月,对方自己就受不了精神崩溃…
“没事,只是小伤…你放心,苏零来京城是为了追回他自己的东西,那个程昱并不是他出手,只不过正好碰上罢了。”
秦卿点头,她也知道,如果真是苏零出手,程昱哪里还有活路?那家伙的规矩向来严苛,对一个人,从来只出手一次,一次失败,再不动手,可是十年来,无论是谁,都没有享受到过他赋予的这种权力,但凡他出手,对方就只有引颈就戮的份儿。
沈醉半躺半靠在沙发上,许是刚喝了酒,也或许是受伤的原因,他的脑袋有些发热,昏沉沉的,一颗心也不自觉地躁动,恋恋不舍地看着卿卿从他的身体上移开的手,很奇怪,卿卿习武多年,又是用枪的高手,一双手上,虎口掌心早磨出厚茧…可是,他还是觉得很美,很迷人…
秦卿叹了口气,不再说苏零的事,那个人也没什么好说的,想说的话,十年来已经说得够多…
沈醉怎么都不肯去医院,连他老爷子开的医院都不肯去。
没办法,秦卿只好自个儿煎好药,喂给他喝了,又拿出金针,给他金针过穴,用内气一点点地将他身上的瘀伤揉开,内气破淤血,肯定疼得厉害,那种‘黯然销魂’的滋味,秦卿自己很清楚,但沈醉似乎毫无感觉,她的治疗好没有完成,就已经睡着了。
秦卿把沈醉放平,拿了条毯子搭在他的身上,关了大灯,只打开一盏书桌上的台灯,在昏暗的灯光下,沈醉的脸更柔和了几分。
看着这个男人,她便忍不住感叹,这人真不像现代社会出来的男人,反而相当有古代君子风范——从小到大,他除了没有从医之外,从不违逆长辈,对长辈恭敬万分,没有叛逆期,不喜欢声色犬马,不喜欢名与利,不崇拜任何明星,生活很规律,就连他喜欢一个女孩子,也是低调的,温柔的,不敢轻易说出口,他也爱喝酒,爱竹,爱抚古琴,喜欢下围棋,喜欢冶游,对兄弟朋友,可以心甘情愿地去两肋插刀…
这样一个温文如玉的男人,如果能喜欢他,又得他的喜爱,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沈醉一醒来,便觉得神清气爽,淤血全消,身上的伤好了大半。
“咱们卿卿果然了不得了,我看,就是我家老头子也不一定有你的本事。”
“拍马屁也没用,照样得喝药。”
沈醉哪里都好,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家里药味儿闻得太多,从小到大他就不喜欢吃药。
而且,他们家世代学医,可以算是中医世家,偏偏只有他这个向来乖巧听话的长子嫡孙,只跟着老爷子学习按摩,学习治疗跌打损伤的方法,其它的一概不学。
也不能说是不学,他家老爷子给他讲课,他也乖乖听着,只是左耳朵进有耳朵出,在这方面,笨拙得都不像是沈醉了。
折腾了好几年,老爷子看他实在不肯好好学中医,也只有叹口气,罢手,那是他亲孙子,舍不得打,舍不得骂的,还能怎么样?
秦卿锻炼完身体,给沈醉煮了一杯红枣姜茶,交代他老老实实地休息,不要出去乱跑,就翻出沈醉的银行卡,出门打算去买些补血的中药回来。
秦卿手里积攒的药物,她自己用了不少,现在都不大够了。
上午人不多,道路上还算清净,昨夜下了一场雨,今天的空气里尚带有三分水汽,环卫工人们刚刚打扫完卫生,整条街道干干净净。
秦卿记得离学校不远的步行街上,就有一家小中医院,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到了。
“医生,这药我们都喝了半年多了,可我爹的头痛一点儿都没好…您看,能不能给再看看…”
“哪有那么多废话,接着喝就行了,你们要不愿意喝,先把方子钱交了,到别处去看!”
秦卿一怔,眼睁睁看着那头发略有些斑白,满面风霜的中年男人点头哈腰地拿着药方出去抓药,她深吸了口气,也不再进去,快两步赶上,笑道:“这位先生,我是医学院的学生,你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方子?”
那中年男人一愣,脸上的愁苦之色还没有隐去,只是笑了笑,把方子递来,秦卿一看,那龙飞凤舞的字,还真不是一般人能认识的。
“令尊头痛?”
“是啊,都十几年了,一直不好。”
中年男子讷讷地道,为了给他爹看病,大医院去过好几次,病没治好,钱如流水般花出去,家里本来就不宽裕,还有两个孩子要上学,要不是实在拿不出钱来看了,他也不会带着他爹到这种小中医院碰运气。
秦卿脸上一丝表情都不曾带出来,苦笑地看着这方子,低声道:“先生,这方子它…您父亲既然吃了半年还没有效果,我看,不如我介绍个地方,您带您父亲去试试,就是沈国手沈大夫的最近新开的那家惠民医院,您知道吗?”
中年男人愣了愣,脸上终于浮现出喜色,大声道:“真是沈国手开的?那,那,沈国手那么一个神医,我们去的话…”
“您放心,我手里有那家医院的免费治疗卡,还能用二十次…”
送走了千恩万谢的中年男人,秦卿把手里的药方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闭了闭眼,苦笑,医德败坏,怪不得有那么多人都不相信中医…
某些医生不懂医术,开方子不管什么君臣佐辅,不讲究五分治疗,五分调养,只要吃不死人就成,长此下去,中医不衰败才有鬼呢。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九章 礼物
秦卿立在大街上,远远地看着那个中年男人一步一步远去的背影,愣了好一会儿,心里隐隐沸腾的怒火才算消下去。
那是个老兵,还是个上过战场的老兵,她认得出来,按年纪算,大概是越战时期的老兵吧,虽然现在的他,看起来颓废而无害,可刚才接触时一瞬间睥睨而尖利的眼神,双手的厚茧和火药灼烧出的伤痕,还有坏掉的那一只眼睛…这些痕迹,无一不表明,这个男人,曾经是名军人。
让一个老兵,为了年迈的父亲四处求医,花钱买罪受…秦卿心里酸楚,钝钝的痛,五味杂陈。
自从医院营利以后,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医院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可是,医生的素质越来越差,医院越来越黑心,根本就不把病人当回事儿,医疗事故时有发生,老百姓不塞红包,根本不敢让自己的亲属近手术室。
闹到现在,病人们看不起病还不算,就算凑出钱给了医院,病能不能治好,那也是凭运气…
秦卿叹了口气,这些事情,她有心要管一管,想试着改变一点儿什么,好不负自己的奇遇,不负一身所学,却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成功的,无论如何,她需要名气,需要无数有热情医术高明的年轻医生…也需要钱…
也许,她可以先从军队着手,先让退伍老兵和他们的家属得到平价,甚至是免费的医疗,在军队里,她有后台,有势力,做起来大概不难,等到做出成果,再推广至全国,阻力应该会小上很多吧。
胡思乱想一会儿,秦卿才另外找了一家药材超市,买齐了药回家。
回家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正午,不早了,幸好沈国手家的老管家提着菜找上门,一见秦卿不在,就跑去厨房准备午餐,要不然,沈醉这个病患大概免不了要饿肚子。
只是,他受伤的消息到底没捂住,让长辈们都知道了,孙老打电话来一通责骂,沈国手到没说什么,只是老管家刚叔既然一大早就找上门,那位老人,心里肯定一样不安。
这一点儿,恐怕沈醉会懊恼许久,但是没办法,这里是京城,发生点儿芝麻绿豆的小事,也能闹得沸沸扬扬,何况是沈国手的孙子,羽林的上校教官同志让警察们围捕,还受了伤?
“我想拜访沈国手。”
秦卿把黑色的药汁通通灌进沈醉的肚子里,端端正正地坐在咖啡色的茶几前,看着他出神。
沈醉笑了笑,颔首,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既然要去拜访长辈,那总要带点儿礼物的,贵重东西秦卿没有,沈国手大概不稀罕,医书一时半会儿她也抄不出来,听沈醉说他爷爷很喜欢琴棋书画,也喜欢雕刻,木雕,石雕都爱,干脆自己找出块儿青黑色的玉石,自己动手制作…
沐浴着午后的阳光,沈醉自己捧着本《三国演义》,有时会抬头看秦卿一眼,秦卿低着头专注的刻着东西,手里的半截小刻刀一下一下划动,旋转中带着某种奇妙的,很迷人的韵律。
沈醉看了欢喜,总觉得秦卿比那些高明的匠人要有灵性,她已经不是‘匠’,而成了‘师’,看她雕刻东西,神情专注而悠然,就宛如是一个艺术家在抚摸自己最心爱的作品。
以前秦卿雕刻的时候,沈醉很少从头看到尾,大多时候都是只欣赏成品,可是这一次,他却忽然觉得,其实她动手的过程,要比那最后的成果更加迷人。
大约一个多小时过去,秦卿捧起石料,拧亮桌子上的台灯,朝着灯光看去,她的一张脸在白炽灯的照耀下,晶莹剔透,手指比石料还像玉制的,美不可言。
沈醉一勾唇,干脆把手里的书扔下,灯下观美人的机会不多,放过就未免太可惜了。
刚叔拿着碗筷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窗户半开,微风撩起美人的发丝,沈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在美人粉红的唇瓣上,眼神温柔。
刚叔的眼睛里,不觉流露出几分笑意,他也算是看着沈醉这孩子长大的,沈醉的父母都是军人,还是第一线的军人,很难顾及到家庭。
所以,从小,沈醉就在他爷爷身边长大,刚叔看着他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温文如玉的少年,又变得和他父亲越来越像,成为一名共和国军人,总觉得自家这个孩子很温和,对着所有人都礼貌客气,对长辈恭敬孝顺,但是,此时此刻,他终于发现,这孩子已经长大了,有了在他心里不一样的人,女人。
也许沈醉都不知道,他看着那女孩儿的眼神,温柔的简直要滴出水来。
刚叔忍不住开心,他早就盼望沈醉能够娶妻生子,能够有一个家,可是,这么多年下来,无论是名门淑女,还是将门虎女,这孩子一个都看不入眼,老爷子宠爱他,不愿意勉强,耽误到现在,他都三十好几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他这个做长辈的,怎么可能不着急?
又花费了半个多小时,秦卿终于刻完,塞进沈醉的手里,笑道:“来,你看看,沈国手会不会喜欢?就差磨光了。”
沈醉挑挑眉,接过来细看,是神医华佗的雕像,‘华佗’右手捧医书,左手拿着金针,神情肃穆,庄严大气,尤其是那医书的书页,也不知秦卿用了什么手法,居然无风自动,好像随时都欲翻开一般。
沈醉摩挲许久,看了看厚实的底座上一排端端正正地写下雕刻时间的小阿拉伯字母,还有一条蜷缩起来的蟠龙,整个雕像,栩栩如生,精巧玲珑…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刚叔就先忍不住大声笑道:“好,好,咱们卿卿姑娘的手真巧,老爷子肯定喜欢。”
一句话,逗得秦卿和沈醉都眉开眼笑。
沈醉看了一眼刚叔手里的碗筷,笑道:“吃饭吧,我饿了。”秦卿摸摸肚子,刚才雕刻的时候不觉得,这会儿还真是感到胃里空空荡荡。
结果,三个坐下,一碗饭还没吃完,电话响了,秦卿接听,没说两句话,就蹙起眉头,看了沈醉一眼:“大川哥,你看着办吧,沈醉不会有意见的。”
刘大川在那边儿咬牙切齿:“他没意见…轻易饶了这畜生我还没法跟老爷子们交代呢,我就等着,看看都还有谁,敢跑来给这畜生说情。”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章 进食
秦卿失笑,把手机塞给沈醉,让他自己和大川哥说。
“喵——喵——”
小黑猫闻到饭香,一个跳跃,从沙发上蹦到秦卿的膝头,秦卿挑挑眉,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小黑,等一等,姐姐给你去煮鱼。”说着,把小猫搁在肩膀上,去厨房给它做鱼吃。
沈醉古怪地抬头,瞥了秦卿一眼,他实在没想到,羽林赫赫有名的暴徒霸王花,居然也有如此小女儿气的一面。
沈醉的心思,秦卿是不知道,她如今的注意力都搁在自己生平第一只爱宠身上。以前这小东西用牛奶泡半块儿馒头就吃的津津有味,结果,在秦卿身边没呆几天,一张嘴就给养叼了,没有加入灵液的生鱼都不带瞄一眼。
秦卿对此毫无办法,她心不够狠,小家伙不吃,只用一双水汪汪,可怜巴巴的大眼睛瞪着你看,任是铁石心肠也得心软。
于是,小猫的伙食一天变一样,由馒头,火腿直接升到鱼肉,牛肉,兔肉…
不过,眼看着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变得油光锃亮,毛发润滑,圆滚滚的可爱至极,她心里高兴得很,就不大介意小家伙挑嘴不挑嘴了。
炉子上搁一个瓷罐儿,处理好的两条鲫鱼扔进去,加上一小瓶灵液,除了盐之外,并不搁其它的调料,大火煮上十几分钟就开锅。这种鱼汤人肯定不喝,却很对小黑猫的胃口,做好之后,在冰箱里稍微冰一下,连汤带肉一起搁进小猫专用的瓷盆里,就开饭。
秦卿一只眼睛看着自家的宠物吃饭,看到沈醉把手机关了,笑问道:“说说,在凤来居是怎么回事儿?竟然闹到了警察围捕的地步…难不成,你也学别人英雄救美?”
沈醉苦笑,点点头:“温柔是少杰的前妻,少杰对她,到现在也不是完全无情的,她和唐一…就算她和唐一没关系,只为了少杰,她惹的麻烦,我也不能袖手旁观。”
秦卿叹了口气,可不是,少杰虽然不是军人,但他们那个圈子本来就小,小一辈彼此之间就算称不上兄弟的,最起码也不是陌生人,说一句朋友,绝不为过,有人到凤来居闹事,沈醉没看见也就罢了,既然看见了,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温柔这个女人,秦卿喜欢不起来,她一个人搅和得唐一和刘少杰反目成仇,甚至可以说,唐一的双目失明,与她多少也算有一点儿关系,要不是她,唐一就不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心绪不宁,也就不会失误,不会失明,他和刘少杰,也就不会多年兄弟如寇仇…
可是,有的时候秦卿又觉得,这其实只是阴差阳错,老天弄人而已,不能把这些事归咎于一个女人。
温柔的确错了,但她就是那样一个定不下心的女人,纯属性格问题,而且,对她自己的这种性格,从一开始,温柔就心知肚明。
当年她嫁给刘少杰之前,就有和他明明白白地说过——“我的确喜欢你,想和你组建家庭,为你生儿育女,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但我是个多变的女人,我自己也不能肯定,这样的心情我是不是可以保有一生一世…”
刘少杰对自己有信心,他觉得温柔只要嫁给他,就一定能够定下来,爱情已经冲昏了一个年轻男人的头脑,所以,他不顾家中长辈们的反对,一意孤行,在没有任何长辈的祝福,没有得到一个人的谅解的情况下,就急不可耐地娶了温柔。
两个人结婚的那些日子,温柔想必也是不好过的,一定有很多一心为刘少杰好的长辈们找过她,这虽然不是狗血电视剧,可是,道理是一样的道理,自己看好的晚辈,放着那么多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不要,愣是要娶一个夜总会的陪酒女,哪一个长辈会乐意?
在这样的压力下,别说温柔本不是个‘温柔和顺’的性子,就是个好脾性的,恐怕都受不了,她故态复萌,固然绝大部分是本身性格,积习难改的因素,但多少也有家庭生活与想象的不同,困难多,痛苦也多,有关系…
离婚之后,温柔曾经打算自力更生,不要刘少杰给他的产业,不过,没两月,她就知道生活不易,也因为结婚后养尊处优惯了,实在过不惯苦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