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茹应了一声,满心的注意力就放在怀里的孩子身上了,连自家相公在门外殷殷的叮嘱,都听得有一句没一句,小茹觉得,这孩子长得不是很漂亮,眉眼普通,不过肉呼呼的,很可爱,而且男孩子,也用不着长得多么漂亮,所以,小茹还是很满意。
当然,这只是她自己的想法,这个小包子在他的爹和祖母眼里,那绝对是漂亮可爱的无人能及,楼易在小茹生产之前,就已经选了好多名字,都是吉利讨喜的字眼,可是,等孩子降生之后,这些名字却统统不再让他觉得满意,新一轮的选名有一次开始了,这一回,还把公孙止老爷子拖下了水,那位老爷子,这么大的年纪了,居然陪着楼易胡闹,惹得丁峰这仅剩的一个明白人摇头不已。
结果,一老一少两个人辛苦好几天,熬得眼睛都红肿了,却起了一个很一般的名字——‘一凡’楼一凡,偏偏楼易还特别得意,觉得自己起的名字好得不得了,写起来简单,还很好听。
当然,这一切都和小茹无关,她只管安安心心地调养身体,要知道,这个时候如果不小心,那可要留下病根儿,是一辈子的事情,想明白之后,小茹也不敢任性了,按照自己的记忆,也听了有经验的稳婆的话,乖乖养着。
小茹本来是想自己奶孩子,不过,这个时代,大户人家可没这样的规矩,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她宝贝儿子吃得特别多,而小茹的奶水比较少,哪怕整天吃下奶的东西,也喂不饱这个大肚子的小家伙,看儿子饿得直哭,小茹也心疼,只好让婆婆请了奶娘,但是,这些奶娘都要给她自己过目诊脉,确定身体健康,家里上几代都没有传染病史之后,才挑选了一位长相周正,为人老实的周婶儿,来帮忙奶儿子。
日子顺顺当当地过去,小一凡‘洗三’办的很热闹,连宫里都使了人来观礼,楼易的那些同僚们的家眷也都来了,不过,小茹却有些心疼,对于孩子来说,洗三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就连一向喜欢笑不喜欢哭的小宝贝儿一凡,据说在洗三的时候,也掉了好多金豆子。
小茹扭头看着脖子上戴着刻了生辰八字,在佛前开光的玉佩,虎头虎脑,吐着泡泡酣睡的儿子,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满足感,手边儿是王蒙传来的短信,里面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小茹心情如何的好奇,但是小茹却很难把自己的感受传达给她,王蒙也生了孩子,但是,她的那个孩子毕竟来得很突兀,王蒙虽然十月怀胎,辛辛苦苦地把他生下来,却不可能有自己这样的体会,也许,当她生下第二个完完全全由自己选择孕育的孩子的时候,才能了解自己此时的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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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闲病
“哎,哎…”
“怎么了?”楼易半蹲着身体,望着柔软的床铺上四脚朝天的小豆丁,小家伙肉呼呼,白白净净,整如今已经可以伸胳膊蹬腿儿,那小脚丫一晃一晃得,圆圆的脚趾头模样极为可爱,惹得楼易忍不住下嘴,又咬又亲地啃了好几口,不过,自家媳妇的唉声叹气,还是勉强分了他一星半点儿的精神。
婴儿房的窗户镂空,挂着一层洁白细密的婚纱,一缕阳光斜斜地映照在紫檀木,包了红色软缎的方桌上,现在已经是临近春末,春的气息尚未淡去,夏天的味道却也隐隐约约地显露出来,阳光开始有了温度,晃得人眼前发晕。
小茹如今已经出了月子,因为坐月子期间调养得当,本来有些瘦的胸,又稍稍大了一圈儿,腰却更细更柔软,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成熟的韵味儿,活像一只饱满的水蜜桃,随时流露出甜美的芬芳,如今哪怕趴在桌子上,貌似半死不活地唉声叹气,叫喊无聊,还是引得楼易不自觉看傻了眼,咽喉了响起咕噜咕噜的吞口水的声响。
楼易悄悄凑过去,一把搂住自家媳妇的腰身,狠狠地拥进怀里,才满足地呻吟了一声,笑道:“你这是干什么?在家陪孩子不好吗?我想天天守着凡哥儿,老爷子还不让呢。”
如今朝廷里乱事儿一堆,新锐皇帝要改革,这还不算什么,谁让大夏朝新立,他又是英明君主,威望和手段都有,也知道什么叫循序渐进,什么叫温水煮青蛙,改革的阻碍并不算太大,但是,朝廷里党争的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老一代的官员们年岁越来越大,到了荣休的时候,可是并不甘心就这么退下去,而新一代的刚起来,羽翼未丰,却是冲劲十足,初生牛犊不怕虎,硬生生打出一片天地,整个朝廷乱糟糟搅合在一起,党争很严重,老一辈儿之间争斗,老一辈儿和新一辈儿之间也争斗,新一代的人也分圈子,划范围,弄得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顺眼,甚至有父亲是一党,儿子是一党,父子俩就在朝廷上因为政见不合吵起来没玩没了,偏偏,那位皇帝陛下貌似很喜欢这种局面,不但不加以制止,还时不时地添把火,加把柴,弄得楼易和丁峰这样坚决拒绝拉帮结派的直臣很被动啊。
而且,外面也不太平,总有一些阴谋家不甘心失败,蠢蠢欲动,也不乏那胆子大,敢于和朝廷命官相勾结的,总之,大夏朝繁荣昌盛,表面君臣相得,和谐无比的背后,也是阴霾重重。
楼易现在真是挺羡慕自家师傅——大国师公孙止的惬意生活,老爷子现如今只是个打酱油的,在大事小事上只会装糊涂,如今幽居深山,外面的事情一概不理,每天就是钓钓鱼,下下棋,赏赏花,喝喝茶,就算有那传言说国师老矣,他也乐呵呵应着,绝不去反驳,一开始楼易还为自家师傅鸣不平,如今在吏部干了这么长时间,也算明白自家老爷子的想法了,那就是远离是非,不去掺和,他老人家把自己打大半辈子卖给了皇家,如今想要养老,皇帝又不是不通情理,无情无意的人,怎么也不会过于为难他,但是,正当壮年的楼易和丁峰的命,就没自家师父这么好了。
“老爷子,为什么让我们淌这滩浑水,我和丁峰要是在御前侍卫的职位上多混两年,要不就去从军也不错,现在仗不多,没什么危险,又正好能避开风波,等一切平息之后,再图进步也不迟嘛。”
他才不相信当朝那位英明皇帝会一直对朝廷里的乱局置之不理,那人早晚有一天会出手清理一番,毕竟,当今圣上也绝对不是个糊涂人,没看见,朝廷上的文官集团乱的再厉害,斗得再凶狠,军队也依旧稳如泰山,没有受到丝毫波及,皇上对自己的铁血卫队把得紧着呢。
“…胡说,朝廷的制度哪里是你们不愿意就能随便改变的?该你们出来任职的时候就得出来,不用耍什么花花肠子…何况,你和丁峰怕什么,我还没死呢,只要你俩不偏不倚,安安静静地低头办差,谁的拉拢也不要理会,就做一个只忠于皇上的直臣,这又不是陷进所谓的皇位之争那种危局,就算看在我这一张老脸上,皇上也不会把你们俩往那些个漩涡里头逼,怎么可能会出事儿?”老爷子却对楼易的苦难不以为意,“趁着年轻,好好干点儿实事儿,做出些许成绩,磨练磨练你那毛躁的性子,这挺好的,你现在在吏部不是呆的停如鱼得水的,从上到下,你的同僚们,不都再念你的好儿,有没不长眼的随便去招惹你了,别没事儿自个儿吓唬自个儿,等到了万不得已,非要搅合进去不可的时候,我自然会安排你和丁峰脱身。”
虽然老爷子唠叨这么多,却等于什么也没说,不过,楼易还是宛如吃了一颗定心丸,浮躁的心也安定下来,他相信自家狡猾师父的眼光和心计,说起对人心的揣摩,对实事的把握,别说现在的楼易,就是再过上二十年,楼易也不觉得自己能和老爷子相比,他没那么灵活的脑袋瓜,所以,在这上面,安心在老爷子安排的路上就是了。
“…手往哪儿摸…我说话呢你没听见啊。”
小茹恨恨地朝着楼易摸得很不是地方的手腕上拧了一下,这才把已经魂飞天外的楼易给拉了回来。
“呃,啊?你说什么…”
小茹翻了个白眼儿,有气无力地道:“我说,我闲的快要长毛了…怎么别人家婆婆,丈夫,媳妇三者之间的关系永远充满激情和斗争,咱们家就这么安静呢…”
楼易一听这话,差点儿把自个儿舌头给咬破了,恨恨地敲了小茹洁白的额头一下,哭笑不得地道:“别人家盼着婆媳关系融洽都盼不来,你到想起点儿风波,还真是闲的脑袋出问题了吧…要不请唐老来给你把把脉?”
小茹拍开在额头上作怪的手,暗自里吐吐舌头,她这个样子,有一句俗话形容得好,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胡言乱语,并不是真的向往那些家斗宅斗,她又不是个傻瓜,也没有受虐的癖好,怎么可能好好的日子不想过,对她有关心又体贴,就算在小茹怀孕坐月子的时候,也一句给自家儿子纳妾的事儿都没提过的婆婆不想要,偏去找麻烦去?
只是,自从生了孩子,哪怕做完月子,身体健康无比,婆婆也好,楼易也好,高然也好,慈心医会的那一帮老大夫们也好,都很有默契地给她留出关心照顾培养宝贝儿子的空闲来,大夫们也不找她研究医案了,高然也不来请教问题了,孟妮儿和晓燕全拿她当瓷娃娃,福儿甚至连读书也不在她旁边,就怕吵到自家少夫人,数月间,竟然一个病患都没往她面前带,就连多多乖乖小盼小狐狸,似乎都比以前听话安静得多,就算小孩子再好玩,天天守着也腻啊,也难怪小茹闲的脑子不正常…
楼易仔细瞅了瞅媳妇,见她面颊红润,小模样看起来就健康,只是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心底一笑,这阵子是拘得紧了,以前小茹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有滋有味,哪怕整日在家里,也能审阅一下医案,指点指点弟子,和人远程交流,这乍一清闲,可别真闲出问题才好——“小茹,我带你出去走走如何?听说最近城西新来一伙北面来的马队,正在集市上贩卖上好的皮毛,还有猎犬,骏马,你要是有兴趣,咱们也可以买一匹比较温驯的母马,我正好教教你怎么骑。”
小茹眨眨眼,其实没什么兴趣,要是把楼易自己的千里宝马追风送给自己,说不定她还有些兴趣,当然,教她骑马什么的就不必了,小茹虽然没学过,但是,无论什么动物在她手底下都听话的很,马当然也不例外,她要真骑马,估计没几个人能比得上她的骑术,哪怕是常年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
不过,说起动物,小茹忽然想到,前些日子,因为那件儿凶杀案,多多往自家引了一大堆野生动物,弄得全家不得安宁,实在没办法,小茹又不想随随便便把这些装得可怜兮兮的小东西们赶走,只好请楼易在竹林旁边的山地上又起了一个宠物之家,只是修了遮风避雨的木头屋舍,虽然比不上家里面舒服,但是胜在地处野外,面积大,又敞亮,任由那些野生动物来去自如,平时也不多喂,只在下大雨,刮大风,食物比较少的时候喂上一喂。
结果,这阵子野物多起来,小茹他们不得不在外面树了块儿警告牌子,声明这里是大国师的私人地方,严禁狩猎,靠着老爷子的名头儿,才算让那些跟喝了鸡血一样,拿着弓箭天天往这边儿凑的纨绔们偃旗息鼓。
“别发愣了,走吧。”楼易笑着招呼外面:“孟妮儿,让奶娘来看看小少爷,伺候少夫人梳妆。”
小茹还没应声儿,就被孟妮儿轻巧地拉着去收拾了,看到楼易兴味盎然的脸,小茹心里一笑,算了,就跟去看一看,反正在家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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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马车上
小茹脖子上围着小狐狸,怀里抱着昏昏欲睡的福儿,昨天晚上,福儿缠着小茹讲了半宿的故事,今天早晨又起了个大早儿,刚才还挺精神的一定要跟着出来,可是,一登上马车,就揉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倒在小茹怀里进入半浑水状态。
小茹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嘴里低声唱着一些轻柔的小调儿,随着车马平稳前进,思绪飘飞,福儿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先生,其实,也不是良师特别难寻,毕竟,以公孙止老爷子在儒林里的地位,只要他开一开尊口,恐怕那一帮门生故旧,得争着抢着来为他效力,可是,需要老爷子出面去请的,肯定都是大人物,一般人,公孙止也不可能很掉价儿地去折节下交吧。
但是福尔只是个小姑娘,年纪小,又是女孩儿,说穿了,虽然小茹和老太太疼爱她,可到底是身份低微,根本没必要请很厉害很有名气的先生,她又不是要去考科举,而且,小茹也不是想把她教养成一个多么有才的女子,琴棋书画,她要是某一样儿感兴趣,学来做个消遣,也无不可,要是不喜欢,只要读书识字明理,能够开阔眼光,将来到了夫家,可以自得其乐,不至于生死富贵喜怒哀乐,全栓系在一个男人身上,也就可以了。
这么一点儿小要求,何必麻烦老爷子呢,小茹倒觉得,楼易前一阵子请回来的几个先生,全都绰绰有余,可惜,老太太不乐意,小茹也就干脆撒开手,慢慢寻摸,就当是让福儿放放假,松快一阵子,再说,现在虽然没有先生,可福儿还是很自觉地每天做功课,乖巧得很,用不着她费心太多。
隔着厚厚的窗帘儿,小茹撩开一条细缝,和福儿一起悄悄朝外面打量:“快到了。”
“小茹怎么知道?”楼易低着头,轻轻地滑动手里的小刀,目光专注,精神集中,嘴里问的也是漫不经心。
“我已经闻见野生动物的味道了…不过,很不好闻。”小茹不以为意,其实,要说小茹什么东西最多,肯定要首推兽皮之类的,她什么珍贵的毛皮没见过啊,哪怕是皇宫里进贡的高档货,恐怕都没有她自家压箱底儿的玩意儿名贵,要知道,小茹手里还攥着两张白虎皮呢,那玩意儿,才叫真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惜,这么珍贵的玩意儿,小茹还真是不敢随便往外贩卖,身价如此丰厚了,还用得着去集市上采买吗?这次跟楼易出来,只是想散散心而已。
“那我家媳妇鼻子可真灵敏。”
楼易当然不知道自家娘子的心思,随意地打趣了一句,放下手里的小刻刀,轻轻一吹,木屑飞落,一只栩栩如生的美人雕像就出现在他的手里,那个美人有三分类似楼易,七分肖似小茹,明明是只有拇指大的一块儿小木头,可是衣袂裙摆间的细褶儿,发丝间的珠钗首饰,嘴角含着的清雅微笑,甚至眉心的一点儿丹红,都是清清楚楚,整个雕像栩栩如生,看得小茹倒抽了口冷气,一把抢过来,拿在手里细细把玩,虽然还没有上色,但是雕像细腻柔滑,握在手中,触感十分动人。
“你不是说想知道咱们未来女儿什么样子吗?看看,是不是很有可能就是这个模样?”
小茹笑了:“要真是这个模样倒好,清秀漂亮,又不是很过火,以后也好找婆家,就怕这孩子将来长的没这么舒服。”要知道,小茹对生女儿可是有些纠结的,在这个三妻四妾乃是寻常事儿的古代,她很幸运,找了个有可能为自个儿守身如玉的男人,可是,硬要要求自己的女儿有和她一样的运气,未免强人所难了些,所以,还是生儿子好,哪怕入乡随俗了,也是祸害别人家的姑娘,自己不心疼。
在小茹轻轻松松地吐出‘找婆家’这三个字儿之后,楼易刚才的兴奋劲儿一下子衰落下去,唉声叹气地抱着脑袋:“哎,咱们还是只生儿子好了,要是有个宝贝女儿,辛辛苦苦养那么大,结果是为别人家养的,这太亏得慌,亏啊!”
“扑哧…”小茹捂着嘴,笑的前仰后合,现在女儿还没影儿呢,自家相公居然已经开始琢磨起给宝贝姑娘找婆家的事儿来,未免太好笑,不过,在这一点儿上,虽然理由不完全一样,他们两夫妇,得出的结论倒是相同的,可惜,生儿子还是女儿这种事儿,恐怕只有神仙有办法确定了。
楼易熟练地在雕像上方穿了个小孔儿,系上红绳,随手戴在小茹的脖子上,笑道:“算了,这么可爱的女儿,咱们要是不要,那可要遗憾一辈子的,大不了以后我给她把关,好好相一个倒插门儿的丈夫…既然你就带着吧,说不定哪一天她真来了咱们家呢!”
小茹握着小小的雕像,低低地笑出声来,不过,看着自家相公简直可以称得上梦幻一般的表情,小茹倒是对自己无意间想出提前预测下女儿相貌的主意,挺得意的,至少,自家相公不就很期待着下一个可爱孩子的降世吗?可惜,以前没有想到,要是生凡哥儿之前,她能够想到的话,说不定现在就能憧憬一下自家宝贝儿将来的英姿了…
这时,楼易又从车座儿下面削下一小块儿木头,还是只有拇指大小,玲珑精致——“我把咱家凡哥儿雕刻下来,以后一年给他雕一次…嗯,这主意不错。”
楼易越想越美,很快低下头,认认真真地刻画起来,小茹倒怔了,心想,这个时代没法照相,虽然自己得了前辈的数码相机,可总不好拿出来给孩子用吧,至少目前不行,那找个好画师,或者真像楼易说得这般,每年为儿子雕刻一回,将来孩子长大了,这就是纪念,也是父母对他疼爱的证明。
想着想着,小茹忍不住微笑,以后也给臭小子穿上小花裙儿,梳个冲天辫儿,然后让他爹给刻画下来,将来啊,这就是攥在手里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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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狼王
集市上很热闹,那些货物,并不像小茹想象中的一般,只有野物皮毛,街旁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摊子,因为东北来了规模很大的马队,这里最多的当然是各类毛皮药材,但是,也有着不少卖布料的,卖瓷器的,卖珠宝首饰的…
此起彼伏的嘈杂声吵醒了福儿,小茹也探出头去,走马观花地扫视着这些小摊子,看到金银玉器,翡翠珠宝,不由笑了笑:“咱们老家那边儿就是这种石头多,缅甸国传来的翡翠原石,随便切切就能出不少好翡翠…可是,在这儿却贵的要命。”
小茹叹了口气,当初和婆婆离家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弄点儿好翡翠呢,那会儿天灾人祸频繁,可没人把翡翠什么的放在心上,不过转头一想,那时候只顾着想尽办法吃饱肚子了,哪还想得到别的…
楼易倒没觉得集市上这些劣质珠宝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不在意地耸耸肩道:“因为路费贵嘛,想把东西从云南运过来,路上的花费,就不是一般商家能支撑的,贵点儿也应该…看见了没,那就是我说的马队,大当家姓路,听说很有些手段,来这儿贩卖的也都是好东西。”
小茹闻声望去,果然见到集市东边儿,围绕的人群最密集,不时有接连不断的吆喝声,隐隐地传出来,小茹的视力还不错,隔着老远,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站在高台上,腰里缠着一条皮裙子,肩膀上背着长弓,足足有一米八高的大汉。
这个大汉年纪看不大出来,因为胡子太多,把他整张脸都掩盖了,不过,恐怕不会太老,声音里还带着点儿稚气,但是,他年纪可能不大,力气却不小,双手举起来,露出肌肉匀称的古铜色的手臂,撑开一张雪白的狼皮,整张狼皮完完整整,一丝裂痕都没有,看的小茹这个皮毛多得要发毛的女人,都忍不住心里一动。
楼易让江天停下来,给自家媳妇整理好斗笠,才下车走过去,那个大汉爽朗的声音也渐渐入耳——“就是这张,长白山狼王的皮子,那家伙狡猾的很啊,我们马队里最好的三个猎手,追了它两年多,后来趁着狼后声仔儿,它不肯跑远,这才把它逮住了…”
说着,那大汉又拎出一张皮子,也举起来展示,这张皮子也是雪白的,只是脖子的地方,有一圈儿黑色的毛,看起来比上一张小一些,可是,依旧是质量上等,“看见没,这是狼后的皮子,狼王死了之后,狼吼竟然咬死了它下的崽子,然后跟我们队里的老猎人恶狠狠地干了一架,伤了好几个人,最后还是我们当家亲自把它给制服的…”
大汉别看长得粗俗,一张嘴却很能说,噼里啪啦地说了这一通故事,真把周围的客人们都给唬住了,哪怕一开始没什么兴趣的,都驻足停步,留心起来。
看着高台上让人品头论足的狼皮,小茹心里叹了口气,哪怕曾经是狼王,要是死了,它的价值,也只是被制作成人类的一件儿皮袄,或者一张毯子,褥子。当然,小茹对野生动物尸体的利用,一向比其他人都高得多,真算得上剥皮剔骨抽筋,所有有用的都逃不过她的手心儿,对于狼也是一样,狼吃人,人逮狼,很正常的事儿,不过,听了眼前大汉说的故事,小茹也和其他普通的女性一般,心生感触。
她以前对狼这种生物算不上了解,当初在现代的时候,除了动物园里已经驯化了的狼外,根本没瞅见过那类凶猛动物,只觉得那大概是一种狡猾凶狠的野兽,最直观的形象代表,就是童话故事《小红帽》里的狼外婆,到了这边儿以后,和婆婆被迫四处闯荡,经常露宿荒郊野岭,倒是对狼开始了解起来。
直到遇上了大老青,小茹才知道,人类把‘狼心狗肺’作为贬义词,实在很不对,狼有一种很好的品质,就是忠诚,越有灵性在狼群里地位越高的狼,越是忠诚,它们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有时候甚至愿意用生命去报答,他们也不像其他的动物一般,在发情的季节,随便寻找配偶,尤其是有灵性的狼王,每一只具有灵性的狼王一生只有一个狼后,而狼王死去,它的狼后也会殉葬…
不知道大老青现在找没找到自己的狼后?狼王寻找配偶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小茹微微一笑,听了这个故事,看到这两张皮子,她忍不住思念起在青山上相处许久的狼王来。
“小茹,你想要?”
楼易见自家媳妇看那皮子看的挪不开眼,不由挑挑眉,乐了,“呵呵,那我买下来给你。”
小茹一怔,眨眨眼,听见周围已经有人喊出一百三十两高价儿了,连忙摇头,“不用,不用,咱们家不缺皮子,我就是看看罢了。”她虽然心有感慨,可没打算为了自己的一点儿莫名其妙的情绪随便浪费钱财,银子,那是辛苦挣来的,哪能乱花!
楼易却一耸肩,笑道:“咱们家里又不缺钱,那么省干什么…老板,二百两,卖给我算了。”
他一开口,周围一片静默,这只是集市而已,没什么二百五故意跑这种地方来显摆,二百两,够普通人家一家生活好几年的,哪能为了两张狼皮就随便乱出的,于是,两张皮子,一狼王一狼后,乖乖到了小茹的手里。
看着扔进车厢的东西,小茹哭笑不得,“相公,咱们家的皮子多得用不完,你…”不过,算了,自家相公想要用物质手段显示一下他的关爱,再说,都已经买下,小茹又何必让他不痛快,“呵呵,下一次可别这么冲动,我喜欢的东西多了,难道咱们能全买下来不成?”
楼易眯了眯眼儿,很享受自家媳妇娇俏的眼神,拉着她继续逛街:“看,那边儿的马都不错,这个集市里,倒是少有拿来鱼目混珠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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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育儿经 第一百一十六章 叫驴
小茹拉着福儿的手,跟在楼易得后面,由着他带着自个儿在一群或劣质或优良的马中漫步。
战场上出来的人,虽然不一定个个都是伯乐,但是显然,对于相马还是有些学问的,看他一本正经地上上下下打量,又是查看牙齿,又是抚摸马身的姿态,很是有些样子,小茹也相信他的确有本事,至少,能让楼易停步驻足的马匹,个个都是温驯有活泼,血统高贵,每一匹都能称得上良驹。
最后,楼易 相中了一匹枣红色的笑母马,小茹瞧了两眼,的确很不错,毛色纯净,肌肉匀称,还很温顺,小茹对这马没意见,但是买回家去就敬谢不敏了,她平时和野兽们相处的时间久了,以前在野外的时候,经常骑野马,坐老虎,对于自己的坐骑还是挺挑剔的,再说,家里又不是没有马匹,真需要骑的时候,随便选一匹就是,哪用得着专门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