娴医 作者:弄雪天子【完结】
第一章 十里香
楔子
这里没什么不好,青山绿水,草木飘香,吃的喝的,都是以前求也求不得的绿色食品,绝对天然无公害,陪伴在左右的,全是永远不会背叛,永远不懂阴谋诡计,最最让人安心的动物伙伴…
小茹净了手,拿了一块儿两斤多的,香喷喷的猪肘子抛给趴在脚下,懒洋洋地眯着眼睛打瞌睡的山林之王——老虎‘乖乖’!
乖乖抬起眼,先是像一只乖巧的小猫咪一般蹭了蹭小茹的腿,才低下头,细嚼慢咽地吃肉。
看着它那乖巧的样子,小茹忍不住失笑,揉了揉眼睛,伸了下懒腰,心想:一会儿就到给婆婆按摩的时间了,老人家最近腿脚有些酸痛,看来应该用药水泡泡脚,每日加一碗乌鸡天麻汤…现在的日子总算安定下来,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是,要是她那未曾谋面的夫婿永远不出现,那——就更完美了!
第一章十里香
武昌
此时正是初夏时节,细雨朦朦胧胧地笼罩着街市,就因为这雨,街上行人不多,只在码头上,寥落地立着几个头顶草帽的挑夫搬工,岸旁有一座酒楼,挂着青布幡,上书十里香酒馆五个隶书大字,外表古旧,只是偶尔有酒香飘出,却是极为香醇,来往的行人闻见,少有不勾引起肚子里的馋虫,入内小饮几杯的。
时值正午,一辆乌黑的马车在十里香门前停住,赶车的是个一身短衣,腰缠软剑,眉目俊美,身量极高的年轻男子,只见他跳下车,拿了把纸伞,掀开门帘,迎接出一位一身青布儒衫,看起来年过半百,仙风道骨的老人。
年轻男子见老人举目望着那酒楼,不由笑道:“老爷,怪不得小楼一个劲儿地喊着快走,原来,是老远便闻见了酒香啊…”
他话音未落,马车里又下来一个年轻人,也是短衣打扮,年纪和赶车的差不多,只是面上苍白无血色,一脸病容,他一出来,先朝着先前开口的赶车人翻了个白眼,“滴酒不沾,还叫什么男人…”一句话尚没有说完,就轻咳不止,让那赶车的年轻人皱起了眉头:“楼易,你别不当回事儿,就你这身体状况,酒再喝下去,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能去见识一下阴曹地府了!”
青衫老人笑望着两个手下:“进去吧,一天没吃东西,老夫到有些饿。”语毕,他当先带路,走进了酒楼大堂。
十里香酒馆的老掌柜也算是眼力不错的能耐人,一眼望过去,客人是达官贵人,是商贾富豪还是一般百姓,也能认个八九不离十,要不然,也不敢在这样的地方开酒馆,可是这一次,他对进来的客人却有些摸不到头脑,老人挺仙风道骨,身上却没有那些官吏的霸气,也没有富商的俗气,身边跟着的两个随从,个高的长相俊美,器宇不凡,腰缠软剑,到像是个江湖人物,可身上却带了几分江湖人欠缺的斯文,稍矮一些的那个,脸色不好,明显身上有病,长相也稍嫌平凡,可是一双眼睛明亮清澈,宛如稚子,也不像是一般人…
目光流转,老掌柜便笑了一笑,反正别管客人是什么人,好生伺候着就是了,虽然这般想,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好奇,忍不住站起来,亲自走过来问道:“老先生,请问几位要点儿什么?”
那老人四处观望了一下,道:“掌柜的,我看你们这里的客人多是吃鱼?”
“老先生真是仔细人,没错,我们十里香最出名的就是温酒的工夫和赵师傅的全鱼宴,几位要不要试一试?”
那位老人尚未发话,病着的年轻男子却眼睛一亮:“掌柜的,先别说别的了,赶紧给我来一壶好酒,老远便闻见你们这里的酒香,逗引得我肚子里的馋虫大闹啊…”
他话没说完,另外同桌的一老一少都忍不住摇头苦笑,一抬眼,看见年轻男子闪亮的眼睛,老人无奈地摆摆手,对老掌柜道:“掌柜的,先来一壶酒,上几个你们店里拿手的小菜…”
“好嘞,三位稍候。”老掌柜赶紧吩咐了跑堂的小伙儿上菜上酒。
那个用软剑的年轻人却不待掌柜走开,紧接着问道:“请问,附近有没有医馆药铺?”
老掌柜一怔,看了桌旁病恹恹的男子一眼,随即了然,点头道:“你们出了门,向北走半刻钟,便有一个孙家医馆,里面的孙仲卿孙老大夫医术十分高明,在我们这里,堪称第一了…”
谁知道,老掌柜话音未落,旁边就有好几个客人插言——
“掌柜的,你这话可违心了。”
“就是,谁不知道咱们这儿论起医术高明,当然首推楼家娘子…”
“是啊,城北孙老大夫固然不错,可是在楼家娘子面前,也是执弟子礼的…”
在座的这一老二少三个客人面面相觑,他们本只是想抓药而已,这位年轻人的病,早有名医看过,也给开了药方,他们此行并没有找大夫的意思,只是这会儿也被酒楼里吵吵嚷嚷的客人们引起几分好奇,赶车的那位低头一笑,对着面有病容的年轻人低声道:“楼家娘子,哟,她夫家还跟你同姓呢,说起来,楼可不是大姓儿,说不定,你们还能有点儿亲戚关系…”
两个年轻人不以为意地低声笑闹,那个老人沉思片刻,却是脸色微变,高声对着老掌柜道:“掌柜的,你们说的孙大夫…可是前朝的孙神医?”
见那个老掌柜点了点头,青衫老人大是惊讶:“孙神医行医近四十年…可以说是医界的老前辈了,怎么会…怎么会对人执弟子礼?这位楼家娘子,年纪多大了?”
老掌柜的见今天来的客人多是熟客,而且人也不多,想了想,干脆坐下来细说:“老先生,其实,楼家娘子年纪并不大,不过是个双十年华的少妇,至于说孙神医在她面前执弟子礼,那完全是钦佩她的仁心仁术。”
“一年前泛黄地区发生恶核瘟疫,好多城市的百姓都遭了传染,就连朝廷设立的惠民所也是十不存一,真是死伤遍地,惨不忍睹,当时,楼家娘子带着两名弟子,亲身涉险,至疫区帮忙防治疫病,历经三个月,终于研究出了预防和治疗恶核的方子,楼家娘子不但没有藏私,还把方子献给官府,希望能通过官府的力量广为流传,使得更多的百姓可以得到救治,当时,孙神医看到方子,研究了一日一夜,仰头长叹三声——我不如也!从那以后,老神医每一次见到楼家娘子,都恭恭敬敬地行弟子礼…”
“是啊。”旁边有一酒客闻言笑道,“那楼家娘子本就腼腆害羞,第一次在东大街见到老神医,结果,被孙神医一个大礼,吓得扔了药箱拔腿就跑,第二次见到孙神医,更是惊得脸色通红,差点栽下楼去…她这般害羞,偏偏孙神医遇上楼家娘子,总是一脸严肃地行大礼,每每把人家吓得落荒而逃…”
那位青衫老人闻言一怔,心想,早听说前朝的孙神医虽然医术高明,可是为人最是促狭,现在看来,果然如此,他一开始也许真是因为敬佩那位楼家娘子的医术,难以自已,才行大礼的,可是后来的举动,显然是故意逗趣…
他们说得热闹,那位用软剑的年轻人却是猛地站起身,就要向外走,青衫老人一怔,急忙一把抓住,苦笑道:“丁峰,正吃饭呢,你这是去哪儿?”
“老爷,既然这位楼家娘子的医术高明,我们不如请她给小楼看看…”
青衫老人失笑:“这会儿正是吃饭的时候,人家楼家娘子也得用饭啊,你那么着急做什么,先安安稳稳地坐下来吃完饭。再说,你知道楼家在哪吗?”
旁边的客人见了,也笑劝道:“小伙子,说起来楼家还有这十里香三成分子呢,是自家人,等过了吃饭的时辰,让咱们李大掌柜陪你走一趟就是,何必着急!”
老掌柜打量了一下这一老二少,眉宇间带了几分迟疑,犹豫地道:“老先生,二位…楼家娘子的确是医术高明,只是,有一件事儿我恐怕要先告诉你们…寻楼家娘子瞧病,若不是急症,那就一定要排队…”
一句话说得这三位客人一时间摸不着头脑,青衫老人迟疑了片刻,笑道:“应当,‘先来后到’的道理我们还是懂的…”
老掌柜和几个熟客对视一眼,苦笑道:“呵呵,算了,等过了晌午,老朽陪几位客人走一趟,你们亲眼去看看再说吧。”说完这句话,老掌柜就自顾自地回到柜台里,而那位名叫丁峰的年轻人似乎还想问什么,却被青衫老人一个眼神儿止住了。
这时,店小二端来了一个铁砂盆子,里面搁着一壶温酒,病恹恹的小楼的精神立即便回到了酒桌上,壶盖儿打开,一股清淡的香味儿立即扑鼻而来,三位客人尽皆精神一振,就连看样子从不饮酒的丁峰都忍不住笑道:“十里香…果然名不虚传。”
小楼笑得眯眯眼儿,馋猫似的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长出了口气,闭眼享受良久,才笑道:“甘香醇美,果然好酒,老爷,不如多买几壶带着路上饮?”
老人失笑摇头,“小楼,这酒之所以这么香,全是因为店里温酒的工夫了得,你看这铁砂,不知道是用什么药材炒成,所以温出来的酒,才甘甜醇美,不腻不涩,香气不俗,若是凉了,这香味儿自然消散,也就和寻常的酒没什么区别了。”
小楼闻言,脸上忍不住露出几分失望来,也只好摇头叹息,又接连喝了好几杯,看样子,似乎想一次喝个够本儿!
这时,后面忽然走出四个穿着白色围裙,头上戴白色高帽,看起来像厨子的年轻人,他们抬着一个大大的木桌,上面用瓷盆装了许多荤素菜肴,四个人轻巧地穿过大堂,把侧面打开,熟门熟路地将桌子摆放好,然后其中一个厨子,从门口拿出一块木板,立在门前…

第二章 相见欢
更新时间2010-7-31 18:59:17 字数:3321
板子上用朱红的大字写着一排菜名和标价,价格极为便宜,分为一文钱、两文钱、和五文钱的,总共三种,第一种两个素菜配饭,第二种是一荤一素外加一碗老火靓汤配饭,第三种则是两荤两素加老火靓汤…
瓷盆里的菜看起来颜色鲜亮,香味儿也浓郁,着实不错!
“咦?掌柜的,这是?”青衫老人喝了一口酒,好奇地打量了下木板上的大字,眼见着十里香酒楼的侧面排起了长队,许多满身汗水泥污的挑夫,船夫,码头上的各类小工,都自觉自发地端着碗筷聚在门前,不由疑惑地挑了挑眉。
老掌柜的一张望,也不隐瞒,笑道:“哦,这是快餐,用的食材都是做全鱼宴或者其它大餐剩下的下脚料,浪费了也可惜,干脆就做出来,便宜一点儿卖了,码头上这些手头不宽裕的老百姓,花一两个大子就能吃一顿不错的饭菜,还不用等,耽误不了干活儿,我们的粮食也没有浪费,还能赚几个小钱…呵呵,说起来,这还是有一次楼家娘子到小店来吃饭,见到许多码头上的小工都是一块儿凉馒头就打发了午饭,才和我商量着做出的惠民之举。”
老人眼睛里闪过一抹惊讶,心道,酒楼和老百姓两方实惠,到是个好主意,看来,这位楼家娘子还真是蕙质兰心,心肠也好。
老少三人对视一眼,多多少少对这位名声显赫的楼家娘子有了几分好奇!
等到十里香闲下来,李掌柜拿了账本儿,说是正好带去给楼家娘子看看,陪着三个客人去寻医的时候,早已经过了晌午,好在天气放晴,路到比之前好走了一些。
马车不疾不徐地走在山路上,一直离开了繁华的街道,越走越偏远,山路也逐渐变得陡峻。
小楼撩开窗帘,望着外面山花烂漫,却是行人渐少,偶尔还有几声狼嚎虎吼隐约传来,不由诧异地问道:“楼家很偏远吗?”
“楼家三年前搬到了大青山脚下,地处金山村附近,位置的确偏远些,不过,路还算好走,若是真心求医的,赶车也不过半日罢了。”
“…我刚才听店里的客人说,楼家现在只有婆媳二人和三个小学徒…住得那么偏远,难道不怕遇上贼人强盗?况且,我看山上的野生口不少…”
“危险?”李掌柜怔了怔,随即失笑道,“不会危险的,要真有贼人惦记她们家,那才是不想活了,呵呵,至于野生口嘛…容老朽卖个关子,到了地头,老先生和小哥儿自然就明白了。”
青衫老人捋了捋胡子,也不以为意,他年纪大了,现在是气定神和,虽然好奇,但既然对方想卖个关子,他自是不会勉强,到是小楼年纪尚轻,好奇得抓耳挠腮,恨不得现在就到地头儿。
看着这老少的行止,李掌柜笑了笑,叹了口气,不知怎么的,居然有了几分谈性,“说起来,楼家娘子也真不容易,听说,楼家祖籍云南,祖上也是大族,可惜传到楼老爷这一代,就落败了,本来,楼老爷和老夫人伉俪情深,夫妻和谐,日子虽然苦一点儿,到也安乐,可惜,十多年前,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只‘狐狸精’,不但逼走了楼家的独子,还撺掇着楼老爷出外行商。
偏偏楼老爷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真的变卖家产,带着那个狐狸精小妾,以行商之名远走他乡,这一走,就好多年没有回去,老夫人伤心欲绝,哭坏了眼睛,身体也不好了,要不是早年指腹为婚的儿媳妇来到楼家,照顾婆婆,老夫人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呢!”
李掌柜这几句话一出口,那位被称为小楼的年轻人,脸色瞬间大变,青衫老人和在前面赶车的丁峰,也倒抽了一口冷气。
姓楼,云南,被逼走的独子?小楼心里一阵激动,他苦寻了多年不得的家人,似乎——找到了?只是,娘的眼睛瞎了?小楼眼前一黑,脸色惨变…
好在李掌柜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失态:“前些年战乱不休,云南那边闹了灾荒,灾后又是瘟疫,楼家娘子见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带着婆婆逃难出来,这一路上,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直到这些年战乱平息,他们才算在咱们这儿落下脚…哎,楼老夫人也是个有福气的,得了这样一个既孝顺体贴,又有本事的媳妇儿,现如今,已是双目复明,身体康泰,像这样的媳妇,可比一百个儿子闺女还要顶事儿…”
一席话说得小楼满面通红,忍不住低声咳了半天,青衫老人看他一眼,叹了口气,插话儿问了些武昌的民俗风情,特色小吃,岔开了话题…
马车一路不停,到天已擦黑的时候,终于看到修建在山脚下的农庄,门前是两排果树,有苹果树也有梨树,大概已经过了收获时节,目前树上没有果实,不过,叶子青葱,果香四溢,一派田园风光…
——分割——
丁峰的目瞪口呆,手里挽着缰绳,还做着停车的动作,小楼刚聊起门帘,尚不曾下车,整个身体就僵硬住了。
好在这几个人看样子也是见过大世面的,而且,丁峰,小楼两人都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众人只愣了片刻。
丁峰咳嗽一声,先搀扶小楼下车,见他脸色青白,多少有些忐忑不安,皱眉低声安慰了句:“你都找了三年多了,不急于一时。”
接着,丁峰和小楼一起伸手,又把青衫老人和李掌柜接下来,几个人对视一眼,苦笑道:“怪不得李掌柜说楼家不怕贼呢…”
青衫老人看见卧在门前的,那只瞪着眼睛,虽然懒洋洋地不动弹,但是凶猛气息毕现的百兽之王,也是愣了一愣,这只老虎身前躺着只鲜血淋漓的青羊,尚抽搐着没有彻底断气,咽喉处血向外喷涌,显然,它可不是虎落平阳被犬欺的病虎,而是一只十分健壮,野性十足的成年老虎!
李掌柜则始终目不斜视,脸色有些白,苦笑道:“我差不多一个月来一次,可是,对这老虎看门,还是不怎么适应…孟妮儿,孟妮儿,老李来了…”
李掌柜叫了两声,大门洞开,一个穿着蓝色碎花袄,手里拎着一把极为锋利的菜刀,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走出来,“是李掌柜啊,怎么这个月这么早过来?”
“孟妮儿,有几个外客来求医,楼家娘子可起身了?”
小姑娘点点头,眼珠子一转,见是几个没见过的外客,抿嘴儿笑了笑,不知道想起什么,先是蹲下身,把老虎的脑袋一拨,照着青羊脖儿上一刀,了结了它,然后抬手在后腰儿和后腿儿上各削下一块儿肉。
小楼看得一噎,心里直犯嘀咕,小姑娘的刀法可真利落,为人也狠厉得紧,杀起羊来,连眼睛都不带眨一眨的…这里真的住着自己那个吃斋念佛的娘吗?
那小姑娘却是大大方方一抬头,先是给青衫老人几个见礼,笑道:“这会儿我家少夫人刚给一只瘸腿儿的狐狸做完手术,现在正洗漱呢,若是各位不是急诊,就请先到偏厅小坐片刻…”
狐狸?手术?这都什么跟什么…看着三位客人惊讶的眼,李掌柜苦笑了一声:“呵呵,幸亏今儿来得是时候,看来用不着排队了…”
青衫老人尚来不及说话,李掌柜的话音也未落,忽然传来脚步声,却是楼老夫人拄着个拐杖,挎着个篮子,一边低声和身边搀扶着她的小丫头说话,一边向门口走过来,别人还没有大的反应,小楼一望见这位老夫人的面容,再抬眼看着她梳理得整整齐齐却已经雪白的头发和隐现风霜的脸,热泪一下子汹涌而落,心里大震,腿猛地一弯,结结实实跪在了青石地板上,嘶吼一声:“娘!”
他这一叫,老夫人一抬头,立时便双目圆睁,一双手就颤抖起来,呼吸也急促不少,脸色潮红,却一转身,先朝着屋里喊道:“媳妇,媳妇,你快出来,快出来啊,小楼哥儿回来了,他回来了!”
除了哭声,一时沉寂,小楼更是百感交集,他曾经设想过无数次与慈母的见面,却没想到,苦想多年,甚至都不抱希望的重逢,来得如此急促又突兀,就在刚才,他还忐忑着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同样会失望而归,以至于此时此刻,满心激动,却是一肚子的忧思疑问吐不出来。
就在这时,一阵很清脆,略带急促,却很稳定的脚步声传来,那只守在门口的老虎,猛地站起身,向后面蹿去,一众人抬头,远远地看着一个行止温婉,容色极为艳丽却不惹眼的少妇缓步行出,那只凶猛的老虎就像一只柔顺的小猫咪一般贴着她的腿前行,一直行到老夫人身前。
小楼转了下视线,看到那少妇亮丽的容貌,温和略带几分羞赧的笑靥,心里却微有不自在,毕竟,这个是自己指腹为婚的媳妇,可成亲多年,今日才是初见,正是这个一个几乎可以说是陌生的女孩子代替自己奉养老人,把自己的娘亲照顾这么妥帖,而他这个不孝子…
“媳妇,小楼哥儿回来了,活着回来了,我,我的媳妇这下子绝不会丢了!”
小楼再一次被噎着,咳嗽不止,愕然地看着满脸庆幸,紧紧攥住媳妇手臂的娘亲,哭笑不得,闹了半天,他这个儿子唯一的用处,就是留下儿媳妇啊!
一直站在后面的丁峰和青衫老人对视一眼,也都苦笑连连,哎!

第三章 思迁居
更新时间2010-8-1 13:36:41 字数:4258
是日,天有微雨。
高小茹打着伞,立在正房窗前的花丛边上,低头细细地打量着那几束夜来香和七里香。
“少夫人,现在下着雨呢,小心受寒!”孟妮儿手里捧着个雨过天青的斗篷,小心翼翼地搭在小茹的肩膀上,笑道,“少夫人这是看什么呢?”
“给我的夜来香看病!”
高小茹的声音既柔且脆,很是婉转动听,孟妮儿听得眨了眨眼,奇道:“少夫人不但会给牲畜和人看病,难不成还会看植物?”
“植物我到不怎么会看。”小茹笑了笑,一伸手,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蹦出来一只只有巴掌大小,一身金毛,眼睛圆滚滚亮晶晶,可爱得不得了的小猴子,一下子踩着她的手跳到她的肩膀上,吱吱叫着手舞足蹈。顺手摸了摸小猴子的毛发,觑了身边丫头充满好奇的表情一眼,笑道,“虽然不会看,可是,这夜来香要是再喝乌鸡天麻汤,那老天爷也救不了了!”
孟妮儿一怔,果然,鼻间飘来一股乌鸡天麻汤的香味儿,脸上一苦,无奈道:“老夫人嫌弃那汤不适口,天麻味儿太大了。只是晓燕已经尽量处理,想要一丁点儿味儿没有,谈何容易!”她们这位老夫人平时节俭得很,只是胃口被少夫人养叼了,有一点儿不顺意就不肯吃东西,像这样把少夫人交代下来的汤药倒去浇花的事儿也不是第一次。
高小茹自然也知道自家婆婆这一点儿小缺点,自然不会去责怪孟妮儿她们,只吩咐了句:“记得给我的花儿松松土。”就把纠缠着不肯走的金丝猴撒开,让它自个儿去玩,缓步向着房门口走去。
收了伞,步入正屋,还没有进卧房的门,便听见里面传来老夫人的呜咽声,和小楼哥儿的柔声劝慰,小茹心里一跳,止了步,忍不住低低地叹了口气,老夫人口里再说不想那个不孝子,实际上,还是思念的吧,毕竟,他是老夫人的亲生儿子!思绪不由得飘荡起伏——
她高小茹穿越到这个世界,没有过几天安生日子便遭逢乱世,十三岁那年,便被父亲打包送去云南夫家,好在,第一眼望见的就是和前世母亲行为举止有八九分相似的老夫人,终是抚慰了她不能奉养双亲终老的遗憾,而且,那个让忐忑不安的丈夫居然也不在家,真是万幸!
只是,日子不好过啊,这个世界的历史混乱,先前的历史可能和自己的世界差不多,只是缺了一个宋朝,唐朝之后是大梁,后来蒙古族灭梁,建立元朝,却只有百余年的国运,乱世又至,而小茹,就正好碰上了这个乱世,从此带着婆婆,离乡背井,流离失所。
好在前世的她虽然平凡,却是从小就跟着爷爷学医,还有一点儿小小的与众不同,她天生通兽语,能跟动物沟通,靠着这点儿本事,她总能从各种飞禽走兽那里知道哪里混乱,哪里平静,也能躲开乱兵,强盗,哪怕在灾荒之年,她也能找到吃食,就靠着这个,总算是辛辛苦苦带着婆婆熬了过来,终于,凤阳刘世超起义,大败元军,只用了不到十年便建立了夏朝,乱世总算过去了,她们名为婆媳,实为母女的两个人也安定了下来。
本以为离家十年的夫婿很可能已经死了,毕竟在乱世里人命如草芥,可以说是十室九空,虽然有点儿对不起婆婆,可是,小茹心中其实是松了口气的,就想着一个人陪着婆婆过日子,到也安定和乐,却没想到,这个夫婿居然不但没死,还功成名就了,布衣国师——公孙止的爱徒,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小茹苦笑,这下子,可真不知该喜还是该愁,不过,婆婆高兴,总是好事儿!
“少夫人!”
孟妮儿一声呼唤,打断了小茹的思绪,她赶紧收拾容色,举步向里面走去,一边走,一边听那个叫丁峰,自家便宜相公的搭档笑呵呵宽慰婆婆——“老夫人,您不用忧心,像肺痨这样凄艳的病,绝对不会找到小楼身上的,实在不相配啊,他,也就是一点儿小毛病,很快就能痊愈。”
“没错,凄美的病当然要配丁峰这样的俊俏公子,配我多浪费…”
两个人插科打诨,居然哄得老夫人低声笑了起来,小茹听了,也不由一笑,心里多多少少对这位陌生的相公有了几分好感,心想,他当初会离家出走也是被逼无奈,当时那种情况,他要是不走,说不定就死在自家了,再说,这十年离别苦,全是因为乱世,不是人之过,不能怪到他的头上…
一边想,小茹踏进卧室,一进门,首先看到的就是半靠在床上,皱着一张脸的小楼哥儿,他身形瘦颀,脸色白里透青,不太健康,五官也平凡,但是眉眼生得很熨帖,一双眼乌溜溜的有灵气,让人看了心里舒服,至少,小茹不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