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压低声音,凑在方若华耳朵边上:“不是你说的,那笔横财你只能监管,不能私自使用?你可别犯法!”
方若华:…就不能让我好好装个啥,这不是给你长脸,难得我想显摆显摆!
没想到没装成…“内部价,按照成本价给我的,是长春花的一位合作伙伴的房子,特意给我留了一套,非常便宜,至少首付我付得起,到时候你和姐夫还房贷吧。”
韩萱这才松了口气:“那还行。”
这才慢慢躺下,拉着自家小妹子的衣领,小声道:“你得了这么一大笔财产,到底还是有好处,别的不说,其实获取的人脉关系就足够咱们占尽便宜的。”
方若华给她塞了塞被子,又给她塞了一口热好的苹果,心中也不知为什么,反正就是特别特别温暖。
没什么缘由,忽然就想赚好多好多钱,多到让自己,自己在乎的亲人们想花的时候,不受任何束缚,可以随意去花。
方若华以为自己没装成,没给自家姐姐长了脸,却不知道,她这种做法实在是非常非常长脸的,至少余成舅舅整个人懵懵懂懂,看韩萱时,真正有一种余家走了狗屎运,娶回来一只金凤凰的感觉。
至于吴丽,到是欣喜更多些!
她到从不反对自家儿子娶韩萱,家里条件不够好,孩子能顺顺利利地娶妻就相当不错,哪有挑剔的本钱?可这些日子,却也没少为房子的事情发愁,在这方面,家里真是有心无力…可如今一眨眼的工夫,大胖孙子有了,房子也有了,天上掉馅饼都没有这么掉的!
吴丽还是有点不敢相信…也许她在做梦?
韩萱趴在床上盯着合同仔细看,每一条都看过:“贷款一个月还两千一?三十年还清…这么便宜?等你姐夫这次的电影拍完,拿到后期分成,贷款绝对能一口气付清,不过这么贷着也挺好。”
最主要的还是把自家小妹子提前付的三百多万先给她还上。
方若华心甘情愿给付款买房,可韩萱也不会当真乐意收,两家关系亲密,一般小利益绝不计较,但韩萱可不愿意让小妹子吃这么大的亏!
因为是现房,弄得韩萱几乎在医院里住不下去,心里跟长了草似的,特别想马上就去看一看。
三天之后,韩萱一家子,包括还在坐月子的萱萱姐,余成一家子,齐齐立在宽敞明亮,南北通透,格局一流,最要紧的是,地段实在是特别特别好的房子里面面相觑。
小杜阿姨叹气:“过年给若华包红包,看来要包个超大号的。”
这样的地段,说不是最核心的地段,可也相差无几,再说,如今核心地段的房子有价无市,有谁肯卖?眼下这一套就非常不错,绝对属于被房地产商握在手心里走人情的那种。
红包暂时看不到,方若华目前正站在衡市郊外,湖区湿地园林的园区大门外。
大门外早早搭起摄影棚,挂了横幅,起码有五十多个身形矫健的男女或者站着,或者坐着,神色紧张。
方若华也有点紧张。
如今房子钥匙都给了韩萱,可是,其实首付她根本就没有付,属于欠债状态,如今她必须努力赚钱还债。
就如她说的,长春花的一位合作伙伴,一个老先生和方若华关系不错,正好手里有房子,半卖半送地送给她那是人情。
这年头人情也不好送,很多人不是实在有必要,宁愿欠钱也不乐意欠人情,估计对方卖她房子还要收钱,也是因着怕方若华不自在不肯收。
那位老先生可不清楚,方家在现世的确不算富贵,如今方若华不是没有赚钱的手段,但是短时间内一下子赚到很多钱,却并非容易事,她又确实很想帮自家萱萱姐这么个忙。
孩子都有了,还不能拥有一座房子,一个正正经经的家,未免太不痛快了些。
也许对很多年轻人来说,租房也一样,但方若华知道,自家萱萱姐看起来什么都不计较,但在这方面却相当传统,从以前就希望结婚安家时能拥有一座符合自己心意的房子,哪怕它并不大,哪怕它位置不好,但总是让人心里踏实得多。
第三百一十一章 替身
想方若华和韩萱,二十多年的闺蜜,从小就在一起,方若华被欺负的时候,永远是韩萱为她出头!
如此亲密的姐妹人生中第一次,还是她衷心希望是最后一次婚姻,难道不该尽可能地让她欢喜?
方若华觉得,为了这座房子,她乐意来欠对方一个大人情!
人家卖房子的老先生由着方若华欠着款项,就很自在地把房子卖了,当然,正常来说,老先生也不会觉得方若华缺这点钱。就是听方若华说,她要先去参加一个富二代加一个国际导演的替身选拔,选上了拿到奖金再来付款,也只是耸耸肩,露出个不可思议地表情:“你们这些年轻人,真会玩,我老了,跟不上形势了!”
虽然不知道她这是耍什么花活,不过老人家一点儿都不介意,事后还和自家小辈们笑:“瞧瞧我这个年轻的合作伙伴,重情重义,节俭又谦逊,你们这帮小的能学人家半成,我也不怕将来死了咱们家败落。”
他自己身家远没有人家方小姑娘丰厚,人家小姑娘买个房子根本不去挑什么豪宅别墅,可自家孩子们闲来无事去哪个地方旅游,都不肯租房子住,非要买…当然,投资房地产什么的,属于投资,不算浪费,可他们随便捧个明星,网红的,都瞬间不下几百万,能回本也成,偏偏眼光不好,回不了本。
似乎很多很多年没吃过这种苦,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方若华,如果知道老先生脑补的东西,肯定呵呵他一脸——要是真能舒舒服服地做一个有钱富二代,坐享人生,谁还能不乐意?
一般替身都有自己的圈子,没有大张旗鼓地找的道理,只是这一次对替身的要求特别的高,目前圈子里有名的替身都不愿意接,也接不下来,这才来了这么一出!
十分之巧合,这部所谓的大制作,就是《霹雳惊魂》,需要替身的是女主角,一共有两幕,开篇第一幕,还有结尾的一幕,算是整个电影的最震撼人心的部分。
其中最后一幕最难,女主角,孤儿出身的希尔,报了仇之后孑然一身,再无牵挂,在世界最高峰的雪山之巅,纵情跳舞,在雪峰上领悟了她的使命,从此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
《霹雳惊魂》算是流行漫画的前传,漫画家是位女性,画风细腻,整部漫画虽然也符合美国漫画的主流审美,但是却更追求美。
导演非要改编这一部,显然也是赞同漫画家的审美,既然下了大本钱,肯定希望自己的电影能够尽善尽美,最后一幕,也是漫画中最经典的落幕,导演突发奇想,不要太多特效,要一个长镜头拍完!
这次他们选的女主是个中英混血,和漫画设定的一样,虽然也算是武打女星,但哪怕保护措施再完善,想让她拍危险镜头也不可能。
不说她自己不愿意,经纪公司也不敢。
大制作大导演选的女主演自然也是知名红星,就人家的身价,再敬业也不会拼命!
别说最难的这一个,第一幕也不简单,是女主角失恋之后一头扎入深海,在海中尽情地舞蹈,还和鲸鱼近距离接触,甚至有亲吻的动作,有伸手进入鲸鱼口中拔下尖刺的动作,总之都颇为惊险。
所以…绝对需要个胆大心细的好替身了!
可惜,这样不要命的替身没那么容易找,愿意为了钱冒险尝试的又没有这份本事,有这份本事在,做点什么不行,谁乐意去做替身?
当然,世上需要钱的,爱钱的人多了去,只要肯出重金,什么样的人才都不会缺少。
方若华啃着蛋糕左顾右盼,能站在此地的,仿佛都不是一般人。
左边踮着脚尖,念念有词的姑娘,一头黑长直的长发,身段窈窕,腰身柔软,即便没有跳舞,也能看得出来身体条件特别好,呃,原来黑长直是个瘦小的男人,好吧,替身而已,反正不用看脸。
右边墙角正蹦蹦跳跳,和几个四周的小学生一块跳绳的那个人,年纪仿佛有些大,有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皮肤黝黑,五官并不起眼,但是身体线条特别柔顺,完美至极,要是换到那个颂星世界,她家那几位教练见到了说不得会一门心思把人拐走…
扫了几眼,方若华就翻出手机玩,不再多琢磨其它的,也没等多久,大家就进入场地,在湿地公园东边的海洋馆里。
方若华排在中间,抬头四顾,就看一个身体枯瘦的外国人皱着眉在和一个挑染了一头红发的年轻人争执,两个人嘀嘀咕咕地吵起来。
“陈,你要知道,你现在每一分钟,每一秒钟的浪费,浪费的都是真金白银,虽然这部电影有你的投资,但我们要为其他投资人负责,这种海选根本就不靠谱,还是按照我说的,在好莱坞聘请专业团队负责比较好,要知道,我们的要求很高。”
“对,就是因为你的要求高,太高了,找个替身找个三个月找不到,我才辛辛苦苦地赶到衡市来,搞出这一次大海选!”
一头红毛的公子哥声音到是很清越,“你不懂,史密斯,我们中国藏龙卧虎,真正的高手在民间,这里更是衡市,知道衡市吗?自古以来,此地就是武术之乡,高手如云,强梁辈出!我相信,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方若华:…
她怎么不知道自家家乡还高手如云?武术之乡,咳咳,似乎到可以这么说!
红毛轻轻叹息:“那年我才十五六岁,跟奶奶去京城,路过衡市,就在火车站上亲眼看到两个孩子,年纪和我差不多,一男一女,那个男孩一巴掌上去,就把一个特别胖特别壮的大汉扇飞了,真飞了,就擦着我的脸颊飞过去,起码有五六米!”
他深吸了口气,特别感慨地道,“从那以后我就相信,我的祖国的确是藏龙卧虎,尤其是老人,女人,小孩子,确实不能小视!”
外国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方若华:“…”这哪跟哪?不过,这红毛说的这一幕,似乎有点熟悉?
第三百一十二章 值
海洋馆准备工作一切就绪。
听前面的议论声,似乎饲养员当真放出一只虎鲸,差不多七八米长,应该尚未成年,但也离成年不远。
周围一片鼓噪。
复选终于开始,每一个通过初选的选手跟随饲养员进入前方的大门。
隔着大门,外面的选手其实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到是有不少观众在里面发出阵阵惊呼声,有时候声音很大,外面多少能探知到一点东西。
方若华站在一边沉思时,前面陆陆续续有七八个人进去展示出自己的能力。
差不多一个小时过去,还有两位就轮到她,方若华忽然想起来——这个红毛说的火车站发生的事,似乎是许默做的。
那年,她和许默还是很单纯的同桌加好友的关系,周日有几个同学约了一起看电影,结果电影结束,许默那家伙就莫名其妙地陷入自己的思绪里,而且谁叫也不理会,由着自己的心思四处游荡。
有两三年的时间,方若华很习惯跟着许默去各种各样古怪的环境里等着他发呆或者发疯完,再把他送回家,当然,半路上要是到了吃饭的时间,通常还会照顾他吃饭。
那日也一样,不知道怎么就跑去了火车站,正好遇见有个男人抓住她的胳膊,非要拖着她走!
许默登时就一巴掌出去,那个大汉便昏迷了,到后来方若华也不能确定对方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人贩子,警方介入的时候,那人断了两根肋骨,内脏出血,非常凄惨。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这些事情早就淡忘了!
方若华看了看红毛年轻人,不禁心下惊讶,没想到这个世界竟然这么巧,当时那一幕,原来有人看到,还想了那么多!
说起来,许默当时力气好大,不过这些年到没见他表现出多么强大的武力值,到是出了名的高智商,也许当时他很着急,超水平发挥?
方若华失笑,这想法颇有些自恋…
一晃神的工夫,就轮到她。
方若华交了号牌,跟着工作人员进入大门,一进去就深吸了口气。
巨大的人工浪花席卷而来,冲击在白雪覆盖的山石上,整个环境纯净的不可思议。
方若华忽然有一种打开直播器,让直播间的水友们都来看看的冲动,别老说自己土豪了,她直播环境自然是真实无比,本来就是真实的,但和这种如此真实又美丽的布景,给人的震撼仿佛也差不太多。
她从小到大不知道来了海洋馆多少次,至少一年前海洋馆里还没有这样的布景,唔,也许应该叫丰容?既然已经不知成功,想必不可能再费力拆除了。
总之,为了一个所谓的海选,就下这么的本钱,这才是正正经经的土豪该做的事。
海选至今,导演和专业顾问团的人其实都有些麻木,虽然这些人都表现得中规中矩,水性不差,舞也跳得不错,有饲养员跟着,和虎鲸接触也不显得特别畏惧,但也就是差强人意,要拍出想象中的唯美画面,还是需要摄影师,剪辑师下狠功夫。
几个顾问团的中外成员,漫不经心地交流:“刚才那位十三号表现还不错,动作优美灵活,即兴舞蹈的完成度很高,是个有想法的孩子。”
“但他是男人,用他做替身,我们大部分近景就真的不能拍了。”
“那二十五号也还可以。”
说话间,方若华换过衣服,很随意地一撑伪造的浮冰,落在水中央。
真是很久没有在有观众的时候跳舞了。
跳颂星舞的基本要求,哪怕是初入门的小孩子也是一样,一进入状态,便是天上掉刀也要心无旁骛,首先取悦自己,再去取悦自己的星神…
史密斯本来在和陈说话,说着说着,声音就静下来,好半天,他忍不住身体前倾,整个人靠在护栏上,紧紧抓住护栏:“…我的上帝!”
身形纤细的女孩子立在海底,脚下踩着五彩斑斓的贝壳和珊瑚,双手张开,轻轻地旋转跳跃,漂亮的脚趾落在虎鲸的鼻头上!
虎鲸在她的脚下,温驯的像一只猫。
陈克吉使劲挥挥手,想把特别影响画面的训练师和饲养员挥开。
“她真像一个天使!”
在海底时,那个女孩子娴静优雅,舞姿曼妙,可是一旦到了滔滔不绝的海浪中,她就变得肆意奔放,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
没有音乐,什么都没有,但所有人耳朵里仿佛都开始听到大自然赋予人间最美丽的音乐。
陈克吉觉得天使这种说法太矫情了点,好像不大确切,但却提不起精神去反驳大导演的话。
“她是个替身?你们的娱乐圈,就这么暴殄天物?”史密斯半英文半汉语,居然还说出一个成语。
陈克吉:“…”
“她应该成为一个艺术家,也许过不了几年,她就是个优秀的舞蹈家,非常优秀!”
眼看着方若华从海中和虎鲸一起飞跃而出,踩着漂亮晶莹的碎浮冰,做出同样的动作,再一次跳跃,入海,大导演的声音戛然而止,好半晌笑道:“是,我现在承认,你这笔钱花得很值得,非常值!”
这个古老的国家,的确藏龙卧虎!
方若华享受完一场舞蹈,换好了衣服,被陈克吉和那位金发碧眼,像六十多岁,又像四十多岁的热情导演簇拥着夸赞了半天,互相交换了手机号,听了不少暗示,觉得她拿到这份奖金十拿九稳,才终于脱身而出,又借机玩了玩海洋馆,到湿地公园去吃了一回最好最鲜美的鱼羹汤,又去不远处的园博园,欣赏了半天世界园林景观,看了看时间,打电话给萱萱姐问候了小猴子,电话刚一放下,许默就打电话过来,要来接她。
唔,正好,让许默送她回家去!
今天家里要请表舅妈…前任表舅妈还有表哥表姐们一起吃饭,她妈妈特意包了表舅妈喜欢吃的饺子。
表舅犯浑,当了个渣男混蛋,夏芬都看不过去,可她家这位表舅妈却是一门心思守着婆婆,按照表舅妈的话:“他要离婚那就离,可我无父无母没亲没故,反正我是不离开家,这个家是我的!”
方若华也不知道该怎么劝才好,也没办法开口劝,这人生,有时候真是比电影还戏剧化。
仙侠遗族的奋进·共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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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爱情
方若华赤足立在冰冷的土地上,从足心一直蔓延到心口的冰寒丝丝绕绕,纠缠不休。
疼痛缠绵入骨,并不剧烈,可是却比剧痛还折磨人,似乎永无止息。
前面不远处,本该茂盛的树冠变得灰白,毫无生机。
土地龟裂,红色的岩浆滚滚流淌。
地面上无数人惊慌失措,狼狈奔逃,惊呼声,吵闹声阵阵不绝于耳。
“我不爱方若华,我爱的是小秋,爹,你当年也受过不能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你当年没有勇气反抗,你是个懦夫,可是我不是!我现在就可以告诉所有族人,我不娶方若华,我要娶小秋为妻,带着她归隐山林,过我们自己的生活,我也不想耽误方若华,要是娶了她,才是真正的害了她!”
入耳的声音非常冷静且理智。
呵呵!
这话不是方若华说的,直播间屏幕上全都是呵呵,密密麻麻,排列得整整齐齐。
“想当年我读这本史上最糟心的前传小说,为男女主的悲情爱情故事流泪流了好多次,后来再复读,我真想一巴掌抽死男主这个不要脸的,就你的爱情重要,你的爱情天下第一,家都快没了还吵吵爱还是不爱!”
方若华把视线从大屏幕上转移回来,努力整理剧情和自己的记忆。
这一次穿越的小时空——《彼岸绝恋》,是一部仙侠复仇文的前传小说,也算是同人性质的,和原著不同,这就是一部披着仙侠皮的言情小说。
因为比原著还火爆,当年有很多粉丝喜欢,赚取了无数人的热泪,翻拍的电视剧,电影无数,铁杆粉一大堆,年年暑期放映,不知多少人只看前传没看过正文,如此大热,方若华自然是看过的。
大概就是在仙界以外,归墟之畔,有一座世外之城,名为彼岸,相传,城中的居民身体里流淌着真正的神之血,被偶然经过的外来仙人称为神民,神民一族中人,天生就有神通,不修炼也有漫长的生命,但心性多淳朴,生活安乐祥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论外面斗转星移,各族交战,城内却从没有任何纷争。
他们世世代代供奉一棵神树,悠久的生命也是从神树中来,每隔数年,神民中通常会诞生一些特别的族人,他们可以与神树沟通,借用神树的力量,拥有比普通族人更强大很多倍的神奇力量,被称为神树选民。
这样的人通常每一代都会出现几个,族中会选出其中和神树联系最为紧密的选民,一男一女,男性被尊为圣子,女性被尊为圣女,二人约为夫妻,要世世代代侍奉神树。
这一代的圣子便是男主,乃是彼岸城城主的小儿子,名为韩宇,生来聪敏,一出生就能和神树沟通,很得神树的喜爱。
圣女便是方若华,是城中普通族人家的小女儿。
方若华和男主不同,生性腼腆,虽说也算很有天分,还很努力,不过跟男主比,那还是相差甚远,当然,她也不是女主。
这篇文的女主叫岳晓秋,是个外界凡人小国度越国的公主。因为是早产儿,女主自幼便备受宠爱,性子也不免有些娇蛮,但本性还算善良,对身边的人很好,不爱读正经的书,到是读了一肚子野史游记,最爱听故事,也爱跟身边的下人讲故事听,听了一肚子痴男怨女的爱情故事。
男主久居彼岸城,虽然时常也会随族中长辈外出,但也总觉得寂寞,有一日他百无聊赖之下通过城中法宝,窥探凡人世界,正好看到了女主,也不知怎么就被吸引住,日日观看,渐生爱慕。
整整十年,他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女主慢慢长大,可惜好景不长,女主的国家被邻国攻占,女主受伤濒死,男主竟然违背禁令,把女主带回彼岸城,而且逆天而为,抽取神树的力量起死回生,救活了女主。因而导致神树死亡,整个彼岸城崩溃。
彼岸城的族人们失去家园,不得不仓促迁往人间,但是迁往人间之后,族人们一来渐渐失去了能力,寿命反而比普通人还要短得多,也难以适应下届的生活,幸亏男女主满怀愧疚之下,齐心合力,再造家园,让神民们融入了普通人中,繁衍生息。
族人们渐渐很喜欢女主的性情,天真可爱,也不反对两人的婚姻,可上苍仿佛就是想折磨这一对有情人,就在一切都走上正轨之后,女主忽然被几个所谓名门正派的弟子杀死,男主顿时崩溃,以一己之力屠戮了三个疑似和女主之死有关的大门派,唯独其中雪山派的门主夫人刚刚临盆,生下一男婴,婴儿无辜,他屡屡下不了手,就把人带走,扔回了族人聚居之地,任期自生自灭。
接下来二十余年,韩宇潜藏暗处,带着彼岸族人暗杀各大名门子弟,直到二十年后才发现,原来女主只是遇到了青梅竹马的未婚夫,不忍心告诉未婚夫自己已经另有爱人,纠结之下,犹豫不定,后来听说韩宇已经有未婚妻之事,一时情急就与未婚夫走了,两人隐姓埋名,浪迹天涯,当然,女主还是惦记着男主,始终没有嫁给这个未婚夫…最后也是大团圆的结局!
方若华把剧情回忆完,简直崩溃,这都什么跟什么,似乎为了成全男主那悲惨的爱情,一个城市说毁灭就毁灭,几个名门大派,成千上百人说死就死!
别人也就罢了,在其位谋其政,都不是救世主,管不了别人,但方若华感受到原主的惊慌失措,悲伤痛苦绝望和无力…彼岸城的老老少少们,要因为男主非要救女主,所以失去家园,失去力量,失去生命,还要当男主的后盾,为男主自己的个人私仇舍生忘死,好不容易的平静生活都被破坏掉,成了整个江湖人人喊打的反派!
他们又不是卖给了男主,更不是男主的奴隶,凭什么!
此时此刻,男主脸色灰白,神色冷厉,一只手拽着方若华的胳膊,一字一顿地道:“若华,你自己跟族长说,咱们两个人虽有婚约,但是从没有感情,我只把你当成一个小妹妹,我不爱你,你也并不爱我…”
第三百一十四章 牺牲
脚下震动得越来越厉害,方若华心下暴躁,低头看到同为选民的几个少男少女慌乱的脸,深深地吸了口气,抬头看向为自己的爱情慷慨陈词的韩宇,厉声喝道:“够了,这种时候,谁管你爱谁不爱谁!”
众人顿时安静。
韩宇脸上露出一抹愕然。
方若华看都不看他一眼,此时此刻,正是神树崩溃的前夕。
原文中族长于危难之际,打算把族人托付给韩宇,要他和方若华成亲,圣子,圣女齐心合力共渡难关,但韩宇却坚决不肯,言明只爱岳晓秋一人,要和对方同生共死,当众解除婚约。
原主在之前完全不知情,真心把韩宇当成自己未来的丈夫,生命中的另一半,可如此危难之际,未来夫婿忽然决定退婚,她登时被纷乱的局面搅得精神不宁,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
那个小姑娘,原主习惯了一切听韩宇的,依赖信任韩宇,这会儿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打了个措手不及,完全进退失据,最后懵懵懂懂地跟着男主逃离,变成最普通的一名族人,泯然于众。
她这个圣女在这一场混乱中完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族人们心性善良,并没有因此责怪她,只是大家疲于奔命,也没有人有精力开导她,以至于她渐渐钻了牛角尖,终日后悔难过,一生抑郁,落落寡欢,后来又作为反派角色出现了几次,在一次袭击中重伤濒死,韩宇为救他心爱的公主,抽取了原主的生命力,导致原主悄无声息地死了。
但是方若华不是原主,她一来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神树对她的羁绊和渴望,也感受到神树的痛苦,她也第一时间知道,圣子和圣女通过献祭自己的生命力量,也许可以帮助神树摆脱死亡。
即便这力量并不足够,还一定会给圣子,圣女的身体带来不可逆转的损伤,但是,这也是应该的。
享受了族人的优待,享受了神树赋予的能力和生命,难道不该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