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是大皇商,京城这块儿的粮食买卖都是他们家在做,别的小商户和他家比,完全不够看。
“…天若使其疯狂,必先使其灭亡。”
许薇姝苦笑。
刚才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可箐娘的确是气派十足,穿的衣服,戴的首饰,都精致而有品位。
听说学问也好,名声还颇佳,就是和真正的郡主公主比,那都半点儿不差,毛家还一早就给她请了教养嬷嬷,专门从宫里请来的,可以说,就是箐娘的品貌,嫁进皇家去做皇子妃,也不会有人觉得哪里不行。
皇帝一早下旨,严禁商人囤积居奇,毛家那是带头保证,还带头捐款捐粮食。
许薇姝过手的圣旨里面,就有皇帝赏赐毛家老太君的,结果,那一家子扭头就把粮价订这般高,难不成还想从老百姓身上找补回去?
一路走过去,许薇姝简直不能相信,这里就是大殷朝的京城应州。
如果京城都这个样子,离京城很远的那些地方,究竟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地狱吗?
宝琴的心里也难受:“婢子是国公府的家生子,祖祖辈辈都伺候主子们,到没遇到过什么过不去的坎,以前听家里买来的那个小翠儿说,他们一家八口离开家乡逃难,第三天她奶奶就死了,半个月之后,她爹就把她小妹妹拿去跟另外一家的女儿交换,换回来煮了吃。”
一说到这些,小丫头的脸上就露出惊恐的神色,“小翠说,轮不到她吃肉,她也就能喝点儿汤,当时一边喝一边哭,哭的厉害。小翠不是恶心的要哭,她是怕下一次,就换成她被煮熟了,做别人碗中的饭。”
“那是过年,小翠喝了酒,醉了,哭喊不止——‘那小女孩儿是自己把自己洗干净,自己下的锅,还笑着说,为了她爹,她娘,她弟弟,她愿意给别人吃,但希望大家吃她之前,先把她杀了,动作快一点儿,她很怕疼的!”
车里一片死寂,只有两个小丫鬟忍不住干呕了几声。
回到国公府,许薇姝坐在卧室里呆了半日,连小宝都没来得及去见,就自己翻出两张京中常用的信笺,先写了一封,交给宝琴:“送去院子里,让管家尽快给我大舅。”
宝琴应了下去,她才又换了左手写另外一封,写完,仔细看了看,修改了下装进信封,就叫下人备车,径直回了洞箫山的庄子。
她如今是有品级的女官,大殷朝这边的规矩,有实职的女官们都比较能自主,就如当家的男人差不太多,想出门交代一声便行了,不像闺阁中的女孩儿,要受到长辈们严格掌控。
许薇姝做女官,在宫里当值,正是为了这些数不过来的便利条件。
洞箫山也是冰雪覆盖。
温瑞言带着一帮小子扫出一块儿雪地,拿了两个竹筐捉鸟玩,毛孩儿就捉到一只小麻雀,不过,看了看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便给放了。
毛孩儿喜欢打猎,也喜欢‘欺负’各种小动物们们,向来不心软,最近却越来越心善。
许薇姝喜欢他这种改变。
毛孩本来就是好孩子。
“姝娘?”
好孩子眨眨眼,凑过来揪许薇姝的袖子,一脸问号。
实在是许姑娘看他发呆的时间太长,就连几个小娃娃拿了栗子糕塞进她嘴里,她都没察觉。
许薇姝顿时回神,想了想,就把毛孩儿拉过来,走到旁边的石凳上坐下。
这孩子年纪虽然小,可许薇姝一直把他当助手在培养,很多温瑞言都不能知道的事儿,全是交给这孩子办的。
她好歹也曾经是归墟的九微仙子,如今就算是**凡胎,但五感还是越来越敏锐,自己亲近的人,值得不值得信任,大部分时候她都能感觉得出来。
像毛孩儿这般心思纯净的孩子,她的感觉尤其强烈,所以就愿意给予信任。
“毛孩儿,要是我想让毛家贡献三个粮库里的粮食出来救济一下灾民,你怎么看。”
毛孩儿一听就明白,瞪大了眼,眼睛闪亮:“小娘子想怎么做?秋哥懂诈术,可这么大的生意,他恐怕没做过,要不然联系一下黑哥他们,只是那些人也不是好东西,跟他们打交道恐怕容易出事。”
许薇姝:“…”
当年纯良的小孩子是怎么养的身心都黑了的?
若不是许薇姝一直知道,毛孩儿向来有底线,讲原则,就算结交道上的混混们,交往的也全是比较干净的那一类,她绝对会抓住这小子打一顿屁股。
“什么人都不用你找,你就替我送封信就行了。”
许薇姝无语。
毛孩儿顿时耷拉下脑袋:“哦!”
第一百零五章 手笔
毛孩儿虽说有点儿失望,可许薇姝下达的命令,那绝对不打一丝折扣地执行。
这小子机灵的很,最近又在街面上结交了一批小乞儿,那些人自有一套自己的生存法则,像这种送匿名信的事儿,交到他们这样的人手里,再合适不过。
许薇姝也放心。
“送去给…福王府的高哲。”
这封信里,详详细细地记录了毛家私下里隐藏的库房地址,据说从二十年前开始,毛家就年年储藏粮食,拿朝廷的银钱收购粮食,可往朝廷的粮仓里送时,却总要截留一部分,剩下的掺入麸皮,甚至砂石,这种事儿是年年都做,无论丰年还是灾年。
根据记录,他家粮仓的储量,在当年就很惊人,现在的话,即便不能和国家的储备相提并论,但至少差不多也得足够大半个城市的人用上一年半载的。
毛家还私下里铸造了铁器兵刃。
据说是当年在任的族长,让前面好几个皇商的下场吓得五内俱焚,才想着有备无患,多储藏些东西。
早些年的皇商们下场都不好,只有寥寥几家改换门庭,成了,剩下的都让权贵们榨干,整个家族都落败了。
所以毛家除了一早就开始装穷,时不时刷好感度,刷好名声外,也提前做起了最坏的打算。
他们家的做法不但恶劣,对他们自家来说。也很危险。
要知道,粮、铁在大殷朝都属于国家管制资源,即便是粮商。存储的粮食数量也要报备登记,朝廷绝对不可能允许私人拥有大量粮草。
更别说还是挖朝廷的墙角得到的。
要只是粮食也还好些,不少世家大族修建邬堡,也会把自家庄子上出产的粮食都收起来做储备。
但私藏兵刃,真让别人发现,那绝对是要抄家灭族的大罪,说他们准备谋反。也不是不行。
你要不想谋反,藏那些刀枪干什么?
许薇姝脑子里的资料中。可不只有毛家一家藏这些东西,其他的家族也多多少少有这种迹象。
事实上,多年前好些人就看出来,天下不太平。年年流民暴乱,年年有人揭竿造反,谁知道方家还能坐多久的江山,他们就是不想谋朝篡位,好歹也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了,私底下做一做,不让人发现也无所谓,但绝不能公开说。
皇室对这种事儿再敏感不过,一牵涉上。便是深受信任的重臣也要倒霉。
除非是像镇南王李煜那样的,你就是知道他心存反念,因着他手握兵权。还劳苦功高,家里藏着先帝给的丹书铁劵,皇帝咬落牙齿和血吞,不想忍也得忍。
要逼迫太过,镇南王举旗造反,那可就真要了皇帝的命了。
许薇姝还能找出几个大族。手里头藏的粮食挺充足的,只是别人家没毛家这么疯狂。也没毛家这么小气,人家买粮食也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哪里像他家那般容易。
本来她是想直接送去毛家,但和毛家打交道,许薇姝总有些顾忌,那些人不是善茬,没准儿剖开胸腔,里头一颗心都黑的要烂掉,可高哲就不同了。
无论高哲这人心思怎样复杂,可许薇姝承认他是个好人,好人总是有很多原则。
即便许薇姝被对方怀疑,对方也轻易不会对她下手,再说了,方容可还欠着自己人情,人情债这种东西,能早用了还是早点儿用,老欠着的话,不光是欠债的难受,债主也难受。
送了信出去,许薇姝心里就痛快了,就像把一块儿烫手的山芋,送到了旁人的手里。
方容那人那么多的心眼,必然能把这事儿做得又漂亮又干净,还能吓吓毛家,保准让他们有苦说不出。
许薇姝把事儿交代了,便回了国公府,还带着山上的人下来置办年货,顺便把孩子们山上最近积攒的毛皮和熏肉什么的,拿下来卖掉。
毛孩儿他们有卖东西的门路,这事儿用不着劳动许薇姝,要是大批量的,直接给许薇姝的舅舅即可,那位不可能坑自己可爱的外甥女,向来只有给高价儿,不可能给出低价儿。
不过,小数量的,就没必要那么麻烦,只是换个零花钱买点儿好吃的东西而已。
国公府也到了要准备过年的时候,府里上上下下都是一派喜庆。
小宝的身量又拔高了一截,都快长到许薇姝的肩膀了,人也显得精神不少,眼珠咕噜咕噜地转,一副很机灵活泼的小模样。
阿蛮还没回来,许茂竹到是回了家,他现在和小宝的关系缓和许多,两个人也能说说笑笑,像一家子兄弟了。
一家子兄弟姐妹聚在一块儿说话。
虽然还是别别扭扭的,像许爱春是打算看许薇姝不顺眼一百年,可到底还是凑在了一处。
许茂竹把买来的书递给阿蛮,都是自家妹妹喜欢的游记,当然也少不了许薇姝和其他女孩子一份儿。
这次的礼物到挺合她心意。
许薇姝可不介意人家在给自己亲妹妹买礼物的时候,顺手给自己送一份。
她也给阿蛮带了一对儿银镯子,雕工很精美,但十分低调,不仔细看,绝不看出它多有价值,内部中空,有个机关,能在里面藏些银票之类的东西。
“你塞一张大额的银票进去,随身携带,省得万一要是遇见麻烦事,身上一点儿防身的银钱都没有。”
许薇姝还给小宝也打造了个,不过是黄铜的镯子,反正越不显眼越好。
这些年世道这般乱,她对怎么改变国公府抄家的结果,完全是一头雾水,根本就没办法可想,只能自己多在外面置产,也鼓动阿蛮早做准备。
阿蛮如今是女官,有朝廷的册封,就是将来出事,她也能保全,无论是自己生活,还是帮助家人,都需要她多攒下些银钱,人生在世,没钱不行。
给其他姐妹的都是差不多的东西,样式不同,功用一样,阿蛮和许茂竹都没不以为然。
许茂竹的脸色还很凝重,这位公子哥,显然也对未来有些忧虑,绝对回头就给妹子准备大额的不记名银票先藏好,有备无患。
彼此分了礼物,闲着无事聊起天来。
“对了,你们听说没有,皇商毛家的宅子好像走了水。”许爱春昨天去看许爱丽,因着肖家以前也经商,对皇商那一家子还挺关注的,也就听了一耳朵。
“是,他家在梧桐巷的宅子走了水,露出一大批粮食来,好些老百姓都去哄抢…也不知道后面会怎么样。”
许茂竹点点头,脸上露出几分冷漠,“我看纯粹活该,京城缺粮食缺的厉害,朝廷的运粮船堵在河道上,起码还得一个多月才能到京城,他们家世代受皇恩,现在不思为国分忧,活该倒霉。”
许薇姝失笑,没想到许茂竹还真有点儿书生意气,当然,他本来就是书生。
毛家那一家子这次恐怕真要倒霉。
首先这一批露出来的粮食是保不住了,虽说都是他们作奸犯科,挖朝廷墙角弄来的,可区区一皇商家,这事儿他们自己绝对办不成,还不知有多少官员权贵参与其中,恐怕连大头儿都不是他们拿的,可出事儿了,他们家就是弃子。
大殷朝的商家们,都想改换门庭去当官,即便现在朝廷也在提高商人的地位,还是不改初衷,并不是没有道理。
哪怕换到二十一世纪,比起经商,人们还是更像当官。
毛家也是聪明人,第二日,许薇姝就听说毛家把粮食献给朝廷,梧桐巷粮库里那些,都被捐献出去,另外还从外地紧急调拨了一批,又捐了五万两的现银。
绝对大手笔。
朝廷悄无声息地受了,也没赏赐他们。
其他人谁还看不出这里面的门道,估计毛家只求平安度过这一劫,哪里还敢奢求别的?
看完这些变故,许薇姝无语良久。
她没想到方容的手段如此简洁粗暴,在她的想法里,高哲应该派人拿着证据去毛家,吓唬吓唬他们,让他们乖乖地先把粮食献出来救急。
而且这也不算完,方容如果真是心存大志,毛家是把很有用刀。
他们虽是皇商,地位和王孙贵族没办法相提并论,但他们有钱,还会赚钱,钱这种东西,什么时候都不嫌多,尤其是想成就一番功业的时候。
没想到,方容直接把毛家的底细给露了一半。
估计现在毛家的人特别郁闷,宁愿方容的手段更细腻些,哪怕威逼利诱勒索,也比如今莫名其妙的手段要好。
此时此刻,方容和他的侍卫也在谈论这件事。
袁琦的意见明显与许薇姝相同。
“毛家在江南,在水路上都人脉众多,有些事儿让他们家办,既隐蔽也省力。”
袁琦板着脸道。
“嗯。”
方容笑应了一声,手中拿着一张信笺,翻来覆去地看,带着淡淡的清香,字迹却显得冷硬了些许。
“对了,高伤的伤好了没有?听说他最近喜欢宰猪,把咱们新从南州得的小香猪给他送过去。”
第一百零六章 闺秀
袁琦失笑,不知道高伤那家伙会不会气死!
所谓君子远庖厨,就算不是君子,一个大男人传出已经无师自通,点亮了杀猪技能点儿,可不算是什么好名声。
不过,高伤那人一向不拘小节,大概不会生气?
…气死他,也不敢袁琦的事儿。
方容迟疑了下,还是把手里的信扔进炭盆烧毁,没留下这个线索和证据。
“毛家那一家子人,从上到下都不是习惯认命的,真和咱们扯皮,还不知要浪费多少时间。”
他几乎能想到,自己出手威胁,毛家会做的应对…肯定非常非常麻烦。
方容就算能等得起,京城数万流民,怕也等不起了。
再说,他不大想和毛家那样的人家打交道,实在是太没意思。
哎,要是所有的对手都像高伤一样讨人喜欢的话…方容想了下,呃,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还是觉得最好不要,否则他的生命恐怕要瞬间缩短三分之二。
偶尔和那位小哥儿斗智斗勇是情趣,要是日日相对,那可是要命的很。
毛家祖宅
刚刚翻新过不久,看起来金碧辉煌的客厅里,毛家现任当家人毛正清,和家里几个使唤得上的儿子,尤其是嫡长子毛向,脸色都不太好。
“父亲,家里肯定有内鬼!而且…”
而且这内鬼的地位一定不低,否则家里那么隐秘的事儿,怎么会让外人知道!
毛正清冷着脸,闭上眼睛沉默了半晌。
“都不要轻举妄动,尤其是现在,一动不如一静。”
皇帝不是傻子,家里藏了那么多的粮食,万岁看在眼里,怎么可能高兴的了?
这会儿不动他们家,那是还用得上他们这些人,等到哪一天他们再无价值,区区一个毛家,还不是人家想怎么揉捏怎么揉捏?
“那咱们怎么办?忍了?”
毛向咬牙,心里大不甘心,破财虽然让他心痛,可更让他恐惧的是有不知名的敌人就在不远处,他甚至能够感觉到,有一双冰冷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他们。
毛正清看了儿子一眼,皱眉道:“这事儿你不用操心,我们着急,有很多人比我们更着急。”
上面那些人不在乎毛家,可却在乎自己,真把毛家毁了,光是牵连出来的人,就能让整个朝廷大地震一次。
就算皇帝想动他们,恐怕都要寻思寻思,千万别打了老鼠,伤了玉瓶。
“向儿,你把消息露给那几个知道知道,再给他们帮帮忙,无论是哪路神仙看咱们不顺眼,总有小鬼能摸到神仙的脉,不必着急,也不要慌乱,暂时先把手底下的活儿停一停,京里不好动,外面的库藏能转移的转移,转移不了,也给我找几个替死鬼。”
毛正清有条不紊地吩咐下去。
毛家几个儿子都认认真真记下,正说话,外面有仆人回禀:“老爷,菁娘熬了汤,说是想请老爷和几位郎君都过去享用。”
毛正清脸上狰狞的表情,瞬间柔和下来,嘴角也带出几分笑意。
“行了,是菁娘的心意,大家都去喝,这事儿不用急,咱们毛家做了这么多年的皇商,连皇帝想换棋子,也不是一句话就能办成。”
毛向也笑了:“昨天菁娘才说,想把她的月例银子拿出来买些米和药,开粥棚施粥。”
“应该的,让账房从公中拨钱,再去慈航寺替你妹妹多添些香油钱,来年在修条路,就记你妹子的名,行善积德,那是替你妹妹积福报呢。”
毛向认认真真地应了。
毛正清到开始难受起来,脸上有些沉郁:“你妹妹的年岁也大了,可来探问的人家,都是些不能看的,家世高的,品行不好,屋里不知道有多少个庶子庶女出生,品行好的,家世实在看不过眼去,还有你那些狐朋狗友们,别让他们动歪心思,你妹子的亲事,得慎重才是。”
毛向到不担心:“来年咱们菁娘考了女官,再说这个也不迟。对了,上届女状元不是英国公府的千金?菁娘极喜欢她画的画,不如让娘给英国公府备份年礼走动走动,也好让菁娘多个手帕交,多点儿交际。”
毛正清点了点头。
他作为当家,本来不该管这等琐碎事,可为了女儿,总要仔细些。
“只是那个姝娘以前的名声不好,听说傲气的紧,可别把菁娘教坏了。”
但只要一想到那个考女官考出个女状元,他便觉得其他缺点也不是不能忍,只要别让菁娘太上心便是。
男人那边有男人的烦心事,许薇姝身为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女人,她的烦心事一样多得数不清。
比如说,怎么委婉又高明地拒绝掉肖氏给她安排的相亲宴。
英国公府以前和君家就是世交,虽然自从许静岚去世之后,两家的关系比不上以前亲密,可肖氏想修复关系的心意,还是很诚恳的。
和日渐落魄的英国公府不同,君家如今那是父子两代人都简在帝心。
军门提督这个差事,以前都是由宗室中深受皇帝信任的担任,在君将军之前,就从来没有皇室之外的大臣能够染指,由此可见,君家多么得皇帝信重。
君卓还被点了状元,立下了军功,绝对前途无量。
肖氏左思右想,还是得好好拉拉关系,过年特意备下了份厚厚的年礼。
许薇姝没看到礼品单子,但宝琴在下人那儿人脉广,光是从府里送去君家的车就有三辆,肖氏一向要脸面,自然不会随便弄掉吃的干货糊弄人,这三辆车上,装的肯定是实打实的好东西。
就这年礼,比当年原主的生母,施燕当家时,至少要厚上一倍有余。
真是舍得!
许薇姝叹气,肖氏下了这么大的本钱递台阶,君家又不是那等跋扈人家,为了面子也就顺着台阶走下来,反正最近两家打得火热,肖氏都去了两次君夫人的小宴。
许姑娘也挑了个有好几家夫人都在场的时候,跟着过去了一趟。
人家下帖子邀请,她也不好一次不去的。
反正人多,也说不了太过敏感的话题,那位君夫人生得又漂亮,又年轻,性子爽利,哪怕面对许薇姝这个,一下子从前未来亲生儿子的媳妇,变成有可能成为庶子媳妇的五品女官,表现也是落落大方,得体的很,无一丝尴尬。
就像君家根本没有违约,也没有半点儿对不住许薇姝!
真是个能耐人,许薇姝觉得,要是把原主跟人家比,原主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别说斗了,那就不是一个等级的人物,怪不得原主后来嫁给君海,会把日子过得那么凄惨。
有这样一个婆婆,嫁的是她亲儿子,那肯定是件幸运的事儿,但万一不幸,嫁的不是她亲生的,那简直是大灾难。
不过,许薇姝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君夫人会想让她嫁给君海?
说实话,就以原主和君卓的关系,作为君卓的亲娘,她都应该让许薇姝和君卓保持绝对的距离。
要是换了自己是君夫人,恐怕巴不得那个女人远嫁,一辈子也不回京城。
京城的人谁不明白,当年君卓只差临门一脚,就是许家的女婿了。
许薇姝一日在京城,就时时刻刻提醒别人,君卓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
世人对男人大部分时候都很宽容,或许不会指责君卓,最多觉得他功利而已。
而功利,对一个男人从来不算太差的评价,世上谁不功利呢?
如果大家都不功利,功成名就死糟糠,也就不会是人们最羡慕的好运气。
可即便所有人都不会多么指责君卓,这还是他身上的污点,从此他将与君子的身份无缘,人们会和他交往,但真心结交朋友的时候,就免不了要有一点儿芥蒂。
许薇姝想不明白,她能清清楚楚地从君夫人一张笑脸后面,看出来深深的厌恶,却也能看得出来,她确实有意撮合自己和她那个庶子…不对,不能说是庶子,那可是一出生就记在君夫人名下的,任谁说,那也是嫡子。
外人对君海,绝对是把他当君家正经的二公子看待,要不然,肖氏也不可能说这一门亲事。
君家再得圣心,给庶子娶人家国公府嫡女的事儿,也说不过去。
从君家参加完宴会回来,宝琴老大不高兴,她就跟着自家小娘子去参加次宴会,耳朵里就听了一大堆二公子的风流韵事,再想到肖氏打的主意,心里就更难受。
瞧自家丫鬟撅着嘴,许薇姝失笑:“恼什么,君家从来不是我的问题…好了,等下换新衣服,带你出门玩。”
宝琴这才高兴了些。
因着外面很乱,那些流民们又让人伤感,她都好些时候没陪着小娘子出门。
许薇姝果真换了方便出行的衣服,带着宝琴,又叫上薛娘子,领着十几个健仆一块儿逛街去。
快过年了,哪怕京里情形不好,街面上也多了喜气,茶楼酒肆都挂红绸,挂红灯,伙计们穿上新衣出来招揽客人,文人墨客之间以文会友的文会也多起来。
许薇姝一路走过去,就碰上了好几拨才子吟诗作对,街边的小玩意也挺新鲜的。
“许书官,我家郡主有请。”
路边有个做木匠活的老汉,正拿着刻刀雕刻出一个花木兰形象的人偶,许薇姝看得好奇心起,便驻留停步,刚想买下来,身后忽然传出一清清亮亮的叫声。
回头一看,立时就认出这是李巧君的丫头,她以前见过两次。
第一百零七章 对联
李巧君的身份摆在那儿,许薇姝绝对不好说,对不住,我对你这个郡主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根本不想和你打交道。
哎,身在这个封建社会,真是让人处处受约束,想她许薇姝已经算是金字塔比较靠上的女人,还要这么多次勉为其难,那些最底层的女孩子们,命运又该如何?
一边唏嘘感叹,许薇姝是半点儿不犹豫就随着人家的婢女过去了。
反正在大街上,李巧君就是有三头六臂,那也不能把她怎么着!
那是京城颇有名声的状元楼,就在御街之上,听说以前叫三喜楼,后来君王在酒楼遇见状元郎,一见君臣相惜,状元郎还为酒楼题名,就改了名字叫状元楼。
逢年过节此处最是热闹,虽然那些都只是传说而已,可总有文人雅士想来沾沾喜气。
一朝科举,通天之梯,状元郎层出不穷,成气候的少之又少,很多没几年就泯然于众,寒门小子却还是永远羡慕跨马游街的那一刻风光。
许薇姝上了楼,就见方容坐在窗边喝酒。
桌子上也点了菜,却是纹丝不动,摆盘的时候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但地上已经有两个空荡荡的酒坛子,这人显然已经痛饮了一场。
他没穿什么华服,看着就是个寻常的病弱书生,除了那双漆黑的瞳子,并不显眼,一个人孤零零坐着。和他对面的喧喧闹闹,仿佛置身两个世界。
对面就围了十几个儒生打扮的年轻人,李巧君手持毛笔而立。宛如众星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