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儿面上恐惧之色日益浓郁。
红尘的声音更加温柔,“你那么聪明,想必对这个结果,已经非常清楚了吧。”
“他们都是恶人,是大恶人…”
弃儿高声喊道,随即又闭上嘴,有些懊恼,但还是勉强道,“他们的命,比不上我娘亲一根头发。”
喘息了几口,弃儿终于低下头,神色间略带几分茫然无措,脸上空荡荡的,“我,我有点儿害怕!”
她脸上一下子红了,显然不明白为什么会跟眼前这个女人说这些话,她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说过,或许是这个人身上的气息很不一样,那种感觉,就和她晚上一个人睡在山里,不自觉靠着大树时一样,非常安全。
沉默片刻,小姑娘猛地抬头,瞪着高一行,却不看薛神针:“你活该,公公说的对,你是自作自受,你们家死多少人,都不关我的事,当初要不是你害了我娘,也就不会有我,没有我,你们家的孙女也就不会有今天,一切都是你的报应!”
高一行整张脸灰白,毫无血色,讷讷无言。
薛神针抱着孙女,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胳膊越收越紧,眼巴巴地看着红尘,红尘叹了口气,伸手按了下薛神针的穴道,让她松了些力气,顺手摸了下小绣的额头。
“薛神针,很抱歉,这件事,我真的没办法去管。”
她叹气,“有很多事,是人力所不及的,灵师也不是什么都能办到。”
薛神针的神色瞬间黯淡无光。
“祖母。”
小绣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睁眼就伸手去摸薛神针的眼睛,“你怎么哭了?你别哭,小绣不难受。”
薛神针一愣,拼命忍,还是忍不住眼泪。
红尘心里也一软,不自觉去看那个小孩子,却见小孩儿扭过头去,根本连看也不往那边看一眼,她张了张嘴,林旭忽然拉住她的胳膊,红尘就又把话给吞回肚子里,后退了一步,靠着林旭,怅怅叹息,的确,她什么都不能做。
“这些年,我的心也越来越软,尤其是看到这些年幼的孩子,心就更软。”
红尘想,或许是她越来越幸福,所以才会变得多愁善感。
林旭笑出声,忽然低头凑在红尘的耳朵边上:“将来我们也生个孩子,生一个像你的女孩儿。”
“…我好像听你说过,说孩子是最大的麻烦,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好当爹的准备。”红尘轻笑道。
林旭一愣——他这般口无遮拦,还和红尘说过这等隐秘的想法?
以前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前路在何方,又跟自家那位鬼谷师父久了,从不听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师父都终身不娶,提起娶妻便谈虎变色一般,作为徒弟,不娶妻生子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这等想法,不该和红尘说。
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小绣的气色就越来越差,呼吸也越来越弱。
她自己似乎没察觉,努力笑着和她祖母说话,声音又甜又乖,让外人看了,都感到心中温暖。
一个年幼的小生命,那么稚嫩,只要不是天生的恶人,任谁看到了都会忍不住微笑,这样的小生命即将消失,谁会不难过落泪?
“祖母,等我好了,还给你穿针,你别穿了,伤眼睛,我帮你穿,我还能帮你绣荷花,小绣学会了好几种针法,到时候都试给祖母看,小绣很聪明的…”
孩子的声音越来越细弱,脸上毫无血色,额头的汗珠滚滚而落。
红尘取出药包,放在她的鼻前,让她吸了两口气,转头还算冷静地道:“看来连三天都没有了。”
薛神针和高一行的神情麻木,好像没有听见,到是弃儿的脸色瞬间变黑。
红尘看了看她,平铺直叙,并无指责之意:“小绣一死,命格被换之事自然曝光,你要做好准备。”
弃儿脸上木然,冷笑:“早准备好了,天弃之人,什么都不怕!”
她回过头,略有些眷恋地看了看她养母所在的方向,“我给她买了房子,有两个以前受过她恩惠的姨姨都住在附近,她也搬过去,以后的生活也不需要担心。”
一个小孩子,如此一本正经地操心这等事,连林旭都有些不是滋味起来。
小绣这会儿到仿佛变得特别清醒,转头看弃儿:“妹妹,你别怕,小绣一点儿也不难受,等我去找爹爹和娘亲了,我和他们也这么说,和阎王爷爷也这么说,小绣并不难过,也不伤心,祖父祖母也不要难过,小绣会一直陪着你们的,嗯,和爹爹娘亲一起陪着你们,大家都不要害怕!”
这几句话说出口,就像她知道弃儿的身份,知道这一切因果似的,明明谁也不会跟她说那些事情,那些东西,完全不该让孩子知道。
小绣的语气却再认真不过了。
弃儿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呆了一呆,随即脸上胀红,气鼓鼓地厉声道:“谁要你,谁要你…你…”
她咬着嘴唇,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训斥。
红尘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一伸手,把小绣从薛神针怀里捞出来,幽幽道:“我改主意了。”
她转头看向弃儿,“这事儿我不该管,但我要委屈你了。”
弃儿愣了下,缩了缩肩膀,竟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冷嘲热讽,看了看小绣,又看了眼高一行和薛神针,小声开口:“我没烧了那些东西,公公让我烧掉,我,我忘了。”
红尘一愣,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伸手不顾她反抗,把弃儿也抱了一下:“你真是个好孩子。”
换命需要小绣和弃儿两个人的血来下咒,那些用过的道具如果烧掉,事情就会变得很难办。
第四百三十三章 天地有情
弃儿板着脸,沉吟片刻,挣扎了下,一回头看到小绣那张苍白的小脸,轻声道:“我带你去。”反正她已经很明白,自己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当时可怜可怜这小丫头。
红尘笑起来,神色间有几分欣慰,也有一点儿感叹。
其实这种换命术,换个经验丰富的灵师来实施,肯定会提前找好退路,把后遗症减到最弱,哪怕被拿走命格的人死了,也能保证对方魂飞魄散,不给自己添麻烦。
但弃儿这小丫头毕竟年纪小,也或许是教给她这术法的人,只是想看热闹,并不在乎她本人的死活,设计出来的就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
这个局已经成了,无法改变,红尘能做到的不多,此时此刻,同样看不见前路如何。
弃儿把东西埋在丽华苑花丛里,花圃显得破败了,连着房子也古旧。
这地方住的都是丽华苑那些人老珠黄的女妓,老鸨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有特别恶毒,不能给自家赚钱的那些姑娘们,好歹给安置了个地方,每日也不缺衣食,还有几个粗使婆子伺候,不像别处,能熬下来的女妓本来就稀少,真熬下去,没有门路从良,熬到年老不中用,只会让黑心肝的老鸨一文钱都不给地赶出大门,到时候还能活多久,只能看自己的造化。
丽华苑同样要赚钱,到底是小地方的青楼,里头的人们,还存有几分人性。
或许就是这几分人性,没让弃儿变成鬼,让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可惜这种时候,做人比做鬼难,她要是咬牙去当鬼,或许还更容易找到活路。
丽华苑这等地方,薛神针恐怕一辈子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回进来。
至于高一行,他一路沉默不语,偶尔看一眼周围,几个年华老去的女人懒洋洋地坐在院子里,百无聊赖,瞧着根本不似活人。
“方妹妹今年才二十七岁,您看她像多大的?”
忽然有人开口出声。
高一行吓了一跳,扭头看了眼,是个*****就见弃儿两步奔过去扶住对方,登时就明白,这人就是弃儿的养母,那个叫阿雾的青楼女妓。
阿雾摸了摸弃儿的头,轻声道:“她二十七,到和外头那些四五十岁的老人差不多了。”
的确如此。
院子里东南角坐着的那女子,即便浓妆艳抹,也挡不住脸上的风尘气,更挡不住那股子扑面而来的腐朽气息。
红尘感觉很不好。
罗娘和小严感觉更糟糕。
阿雾笑了笑:“这已经算好得了,王妈妈是个好心人,方妹妹病得厉害,也没把人赶出去,反而延医问药,总算保住了这条命,如今能有这么个结果,算是不错的,当然,我运气更好。”
她拍了拍弃儿的后背,“有这么个小东西陪着我,下半辈子算是有福气,姐妹们无人不羡慕。”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没有说话。
阿雾的脸上忽然冷了:“我一介卑微女子,无权无势,除了我这血肉之躯外,什么都没有,但是谁要想伤害她,我就是拼了这条命,用手撕用牙咬,也会努力护她周全。”
高一行愣住。
他承认,他看不起风尘女子,像丽华苑这样的地方出来的人,平日里他连扫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可是这一刻,从眼前这个衰老孱弱的女人身上,他却看出一种让他害怕又让他羞愧的东西。
弃儿也一愣,眼眶发红,啪嗒啪嗒地落了泪,呜呜咽咽地哭起来,一头扎在她养母的怀中不肯出来。
薛神针一时也说不出话,嘴唇颤抖,搂着小绣的胳膊都有些无力。
高一行叹气,忽然开口道:“是我对不起这孩子,对不起她娘亲,对不起她祖母,我这一生,以前总觉得自己光明磊落,从无不可告人之事,对得起天下人,但现在我明白了,我对不住琴娘,害了她们三个,就是万死也难赎罪。”
弃儿咬着牙不肯抬头,也不肯说话。
高一行也觉得语言苍白无力得很,他说得再多又有什么用,造下的孽,难道还能一笔勾销了不成,无论他现在有多么后悔,也没办法去弥补这一切了。
红尘拉着林旭远远看着,并不曾靠近,里面的是非恩怨,根本算不清楚,也实在没办法去算了,半晌,等到弃儿平静下来,她才走过去,蹲下身,自己动手挖开花圃,把里面的东西取出。
阿雾的脸色骤变,用力握住袖子,红尘叹道:“我没想伤害那孩子,你也不必如此。”
袖子里是一把匕首,磨得十分锋利,阿雾握得太紧,把自己的掌心勒出一道红痕。
弃儿使劲抓着自家养母的胳膊,浑身紧绷,瞬间就像一只炸了毛的幼虎,随时可能扑出来咬死所有敢伤害她们的敌人。
红尘只是叹息,看着阿雾,轻声道:“天地轮回,自有因果,弃儿逆天而行,又太年幼,没有肆意妄为的能力,若是放任不管,过不了几日这孩子必死无疑。”
阿雾脸上变了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可低头看那孩子像受惊的小兽一般的神色,闭上眼睛放弃挣扎,作为一个母亲,和自己的孩子朝夕相处,她怎么可能看不出不妥,只是自欺欺人,不愿意接受现实而已。
“弃儿会怎么样?”
“我也不知道,但是做点儿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红尘笑了一下,“我只知道,这天并非没有眼,就是万一在别处没有眼,在我这里,到还是有几分清明的。”
她把手里刚从泥土中扒出来,黑漆漆的荷包打开,从里面倒出一团乌发,看了看又塞回去,就让林旭就地布置了一个法坛。
做这种活,林旭也很熟悉。
红尘一看他手下人的那手法速度,就知道这帮家伙没少干这等事。
林旭笑了笑,小声道:“鬼谷的灵师也很多,这些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能文能武,使唤起来极为顺手。”
干活的那几个都忍不住偷偷翻了个白眼,好一个顺手,整个鬼谷最难伺候的就是这位公子爷,当年一开始跟他,哪个不是欲哭无泪,经过无数血的教训,最后他们才能达到,被别人觉得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地步。
哎,要是可以,他们也想和别的兄弟一样,每日优哉游哉,还有时间抽空喝个小酒,欣赏欣赏美人,而不是每日磨练自己,学习各种他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用到的东西。
心里抱怨几句罢了,面上大家都是一副面无表情,很专业很严肃的样子。
自家公子爷的那人的性子,他们还是能把握得住,在荣安郡主面前,架子得能拿得稳,不能给公子爷丢人。
法坛很快设好,红尘点了三炷香,把荷包放在上面,又取了一张纸,挥毫泼墨,开始写字。
阿雾忍不住过去看,看着看着,脸上就清白交加,时而惊惧,时而惶恐,抱着弃儿的手更紧了些。
那上面把弃儿所做的一切,都详详细细地描述出来,平铺直叙,并无带有任何感情色彩,可那冷冰冰的字眼儿,却让她毛骨悚然。
又看了一会儿,阿雾又不觉落泪。
红尘写得是前因后果,连同高一行的作为一样落在纸上,高一行也看了一眼,心惊肉跳,低下头攥着拳头,心中也泛起凉意,他早就后悔了,也觉得自己该受到惩罚,但这会儿红尘的笔一动,他的心就颤抖一下,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整个人被剖开,让人看得通通透透,仿佛天上真得出现一双眼睛,冷漠地注视着地上的一切。
“好了。”
红尘一拍桌子。
那张纸灰飞烟灭,三炷香一瞬间燃烧到底,只留下一把灰,红尘不怕烫,直接把灰捧起来,随手扔出去,只见灰尘飞飞扬扬,并没有落到地上,反而很快附着在在场的所有人身上。
“啊!”
好几个人都忍不住尖叫了一声,身上似乎被烫了一下,可回过神仔细一感受,感觉却没了,所有人面面相觑。
高一行脸色惨变,瑟瑟发抖,猛地向前走了一步,又一步,他眼前出现了琴娘的脸。
除了琴娘,还有一个面孔狰狞,带着冷笑的女孩儿,那女孩儿他认得,很漂亮,和自己很像,是他的…女儿。
他不自觉跟着女儿走。
“哥。”
薛神针使劲抓住高一行的胳膊,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忽然害怕起来。
身体一沉,高一行恍恍惚惚又落了地,脸色惨白,凄然而笑:“对不住,对不住!”
红尘抬了抬手,想了下又放下去,没有动作,半空中却忽然起了风,风卷着落叶,吹乱了高一行的头发。
薛神针用力地抱住自己的丈夫,两个人紧紧相拥,小绣被夹在中间,抬头向天上看,忽然道:“祖父,天上有个姐姐。”
高一行浑身一颤:“不是姐姐,你,你要叫姑姑,和,和姑姑再见。”
小绣向来听话,果然乖乖巧巧地说道:“姑姑,再见!”
风慢吞吞地停了。
小绣笑道:“姑姑和一个很漂亮的婆婆走了。”
高一行顿时闭上眼。
弃儿哇一声,大哭起来,哭得声嘶力竭,拼命地往阿雾怀里扎,呜呜咽咽:“娘亲,娘亲!”
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特别稚嫩,和以前大不一样。
阿雾心疼地搂着孩子,胡乱擦她的脸,拼命地劝说。
红尘笑了下,走到法坛前面,只见上面残留的灰尘被风一吹就变了形,只留下一个字——‘无’。
这字到不知是什么意思,不过,红尘看到弃儿身上纠缠着的那些黑雾,居然很不可思议地烟消云散。
她又走过去看了看小绣,小绣的脸色也好多了,虽然还是白,却透出一种很健康的红润来。
高一行和薛神针此时才注意到,脸上不由得露出几分惊喜,又有几分忐忑。
红尘笑道:“我一直觉得天地无情,至少对人来说,它们应该是无情的,但这会儿我到有点儿怀疑了,唔,或许天地有时候也会对它喜欢的孩子,有那么几分眷顾怜悯…小绣已经平安无事,命格换回来了,弃儿受了些损伤,大概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但我想,这不一定是坏事。”
众人看过去,也发现不妥。
弃儿那孩子本是个给人压力很大的幼虎,但这会儿看来,却像只乖巧的猫,蜷缩在阿雾的怀里,脸上还挂着泪珠,神色却真正的天真无邪,纯白的像是一张白纸。
红尘轻叹:“从此以后,她只会是一个八岁的孩子,真正八岁的孩子,再也无法长大。”
高一行心里咯噔了一下。
阿雾却笑了:“挺好的,我家这丫头,都有好几年没踏踏实实睡得这么好过,别看她还是个孩子,可从小就有失眠的毛病,现在多好啊。”
红尘又叹气:“你已经是个死人了,该继续走自己的路。”
“我知道。”
阿雾想了想,把头上的一个珍珠簪子取下来,戴在弃儿的头上,走过去把孩子放在高一行的怀里。
高一行手上一沉,举手无措。
阿雾冷声道:“给她改一个名字,给她一个未来。”
高一行还来不及说话,薛神针就认认真真地点头,拉着小绣道:“小绣,从此以后她就是你妹妹,你要好好照顾她,你活着一天,就要保证她快快乐乐地过一天,能做到吗?”
小绣懵懵懂懂地点点头。
阿雾神色温柔地摸了下自家孩子的脸蛋,笑道:“我早该走了。”
人临死之前,是有预兆的,前阵子她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尽头,后来一日又一日,总是不死,身子还渐渐好了,其实她嘴里不说,心中却并不松快,好像一直有一块儿巨剑悬在头顶上,现在剑落下来,她的感觉却挺好,就在剑落的一瞬间,身边阴气沉沉的东西跟着消失,身上轻飘飘的,似乎随时能挣脱这具皮囊。
“…还是有点儿放心不下这孩子!”阿雾闭上眼,感到胸口一阵阵地闷痛,身体却更轻松,她知道,时辰到了,睁开眼又留恋地看了看自家的孩子,她还太小太小,终究还是怅然,若是早知有今日,就该好好保重身体,至少再多照顾她一段时间,留下更多一点儿回忆,也是好的。
第四百三十四章 小心
红尘推开车窗,刚刚进了京城,就觉得京城里的人明显少了些,到也正常,冬天嘛,天寒地冻的,家里好歹还能挡风遮雪,有个避寒的地方,哪里还愿意出门?
哪怕是京城,老百姓的日子也难,好些人家一家人一共就一件厚衣裳,出门做活的男人先穿,女人和孩子窝在家里,能有一床棉被盖一盖,便算是普通的殷实人家了。
小严去年刚得了个当铺,是人家拿来抵债的,她去看了一回,当铺里就有不少衣服鞋帽,好些人都是冬天把夏天的衣服典当出去,赎回冬装,天气转暖,就把冬日的衣裳当了好过活,日子越过越穷,没有本事的迟早饿死。
冬日的风刮在身上,刺得肌肤火辣辣的疼,连红尘都有些受不住,没一会儿就缩头回来,林旭笑着给她递了一杯热茶,捧在手里热气氤氲,过了一会儿总算有点儿温暖。
“不知道那两个孩子将来究竟会如何?”
红尘叹道。
大人也就罢了,但面对孩子,再冷酷的人也不免多出几分怜惜,高一行这一步走错,就是一生也无法弥补的恶果。
红尘沉默良久,忽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失笑,罢了,各人有各人的命,多想无益,那个叫弃儿的孩子,如今这般,已然是最好的结局,要是不出差错的话,想来这一生再无忧怖。
一阵风吹过,车帘晃动,车门震荡。
“走,请你吃饭。”
林旭一下子回过神,笑了笑,朝着车外看了一眼,见天色不早了,便笑道。
“好。”
伸手帮红尘把手套帽子都戴好,又给她脖子上围了一条又长又软的围脖,再披上红狐斗篷,林旭就让马车在一家酒楼门前停下,自己先下去,反过身来牵着自家的小姑娘下车。
酒楼看起来并不显眼,装修得不够新,里面到是桌明几净的,还有熏香。
熏香应该是混合了点儿檀香,让人心情宁静,柜台上坐着的是个三十岁上下的美妇人,低着头再打算盘,风姿绰约,瞧着是个美人,至少在酒楼里喝酒的那些客人们,就连年纪很轻的,也忍不住偷偷摸摸地看上几眼。
林旭也很自然地把目光落了过去,还找了个特别舒服的位置坐下,看得不亦乐乎,等店小二跑过来问要点儿什么,这才笑眯眯专门点了几个招牌菜,眨了眨眼道:“放心,我保证只看看。”
红尘一下子就乐了,好吧…她也只是看一看。
挨着柜台最近的窗户旁边,坐着一个男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相貌到是寻常,不是大周人特别喜欢的那种粉面书生,但红尘却觉得他的五官长得很是地方,眉毛鼻子眼睛,无论哪里都很让舒服,身材也好,高高大大,肌肉匀称,尤其是那两条大长腿,因为是短打的打扮,尤其突出,让人一看就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很健康,很有力量的男人。
很快店里的招牌菜就上了桌,别的都还只是不错,但一盘黄甘,光盘子就占了半个桌子大小,一闻那鲜味,红尘便口水横流,再也顾不上什么美男子不美男子,开始享用。
两个人一口气就吃掉大半条,动作这才变得慢条斯理,等一条鱼吃得差不多,也都饱足得很。
“此地这种鱼可不多见,这家酒楼很有本事。”红尘拿出帕子擦了擦嘴,笑道,“鱼鳔更是好东西,大补真元,强身健体,林师兄多吃些,补补身子。”
林旭凑近一点儿,一本正经地道:“等我们成亲,阿尘就知道我的身体需不需要进补了。”
红尘:“…”
默默转过头,红尘又把视线落在窗边那男子身上,而且看得很认真,很仔细。
那男人都让她的视线惊动,转过头来看了一眼,眼睛很大很漂亮,有一点儿柔软的感觉,衬得整个人都减了几分锐气,多了几分温暖。
“咳咳。”
林旭咳嗽了两声,“美人,别人远观欣赏一下就得了,我也不比人家差,而且可以随便看,不要钱。”
红尘又笑。
两个人逗了几句咳嗽,慢吞吞地又把桌上的饭菜挑了挑吃了,发现鱼都很新鲜,味道也好,别的菜就比较一般,也不是不好,但对比一下,差别明显。
看在鱼的份上,也凑合了,吃完饭,两个人就出门上车,刚一出门,就看见那个男人也走了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食盆,双方正好顺路,红尘就忍不住又盯着人家瞧了几眼,看对方转进一条巷子,把盆子搁在地上,打了个呼哨,便有一群猫从四面八方飞奔而来,喵喵叫着对着盆子一通乱拱。
男人笑出声,小声哄道:“都有,不要急,慢慢吃。”声音有点儿尖,但还是很好听。
“猫还好,街面上的狗可不多见了。”
林旭落下车帘,把红尘往里面推一推,让她不要被冷风吹到。
红尘拢了拢头发,苦笑:“那也没办法。”人们都饿着肚子,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狗啊猫的,大周人吃猫的不多,都说猫有灵性,吃了会让自己倒霉,可是吃狗肉的却不要太多了,狗肉为香肉,炖一炖香飘三里,且是大补之物。
就是自家家养的狗,放出去了一不小心,说不得就进了别人的肚皮,但这种事,连红尘也不觉得自己可以去指责什么,在人连人都能吃得下去的时候,怎么可能强令旁人不许吃狗肉?
现在是冬日,人过得难,动物们过得也难,街面上偶尔就有猫被冻死,冻死了也有人捡回家,剥了皮炖一锅汤,味道如何先不管,能吃两口肉就是好的,猫的皮毛还能御寒。
至于狗,想找到一只拿来吃恐怕不容易,一堆人争抢,哪里能剩下?
“哎。”
红尘呢喃,“回头叮嘱两声,别把平安放出去玩了。”
平安已经长大,可还是小时候的性子,活泼好动,经常溜出去玩耍,现在时候不好,少出去为妙,虽说它个子小,但养得油光水滑的,还那么肥,饿肚子的老百姓们见了,肯定得动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