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这个词什么意思?”
“好吧好吧,你赢了。”沈暮感觉一阵眩晕,一屁股瘫坐在了床上,“你不需要明白嫌弃是什么意思,你只要知道我不能穿成那样出门就行了。照片上的那种装扮是人在出席某种特定场合的时候才会选择的装扮,一般人不会穿成那样上街,这是地球的习俗。”
“既然都是包裹躯壳的附着物,为什么照片上的人能使用,你就不能?”
沈暮崩溃:“因为我不是照片上的那个人,因为我不需要出席特定场合!婚纱很漂亮,有几个人会天天穿着婚纱上街?LadyGaGa很红,又有几个人会打扮成她那样上街?”
岂可修一阵沉默,半晌才终于开口:“婚纱?LadyGaGa?那是什么?抱歉,地球人,本皇子无法理解你的愤怒。”
说到LadyGaGa,沈暮忽然一阵庆幸。幸亏岂可修选择的是奥黛丽赫本,如果他比较欣赏LadyGaGa,自己真的怎么死都不知道……
“岂可修,如果你坚持要我按照奥黛丽赫本的样子进行改造。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拒绝!变成大胃王,也总比变成精神病好!”沈暮一忍再忍,忍无可忍。大胃王就大胃王,自己爸妈虽然不是什么富豪,但养活自己这一个女儿应该还不成问题,更何况就算进了大学自己也可以出去打工,到时实在不行,大不了餐餐吃馒头蘸酱!
“地球人,本皇子无意伤害你的感情。我们可以再谈谈。”
第十三章 公主裙与男装运动服
岂可修服软了,那么一切就都好办了。
沈暮打开电脑,找了几张自己印象中最有气质的名媛的照片,终于成功说服岂可修修改改造方案。虽然到最后岂可修也不愿在蕾丝公主裙这一点上让步,但不管怎么说,穿蕾丝公主裙装淑女总比穿礼服扮奥黛丽赫本更容易让人接受一些。
发型最终选定了低调乖巧的斜刘海长发,因为高考沈暮原本的齐刘海已经养长,高考完毕沈暮又懒得出门,所以一直都是拿发夹随便地固定了一下,现在也的确是应该打理一下的时候了。
反正自己也一直想尝试一下斜刘海,沈暮拿了钱,直奔最近的理发店。
不知是理发师水平太好还是沈暮天生就适合这个发型,理完发,连一直吵着要沈暮再考虑一下换奥黛丽赫本发型的岂可修也说效果不错,给沈暮的评分更是直接升到了八点五分。
换了个好看的发型,再加上得到岂可修的承认,沈暮心情大好。
下一个目的地是百货公司,因为百货公司离家有一段距离,再加上如今可恶的体质,出门前沈暮特意换了个大包,往包里塞满了巧克力、牛肉干等高热量的零食,就这么一路吃着到了百货公司门口。
因为今天不是周末,百货公司人并不多。不过一般人都是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像沈暮这样独自一人的非常少见。这种时候如果有个闺蜜在旁边那该多好,如果林安业是个女孩该多好,沈暮叹了口气,怀着对林安业的无限怨愤一脚踢飞身旁的一个空饮料瓶。
“叮——试炼任务开启,三十秒内捡回饮料瓶扔进垃圾桶,成功奖励10点人品值,失败抹杀。”
“诶?”脑海中响起试炼系统的提示音,沈暮却愣在了当场。这个任务太诡异了吧?捡垃圾,不是说要进行生死考验的吗?
“喂,地球人,你怎么还不动。二十五,二十四,二十三……”
等到沈暮看清那个饮料瓶在哪里,她才终于意识到这个任务有多凶险,慌忙提气奋力朝饮料瓶的方向奔去。
刚刚那一脚本来就是为了发泄愤怒,当然是灌注了全力,饮料瓶划着一道漂亮的抛物线高高地飞了出去,目测落点距离沈暮此刻所在位置足有两百多米。沈暮看清饮料瓶落点到发力起跑中间又过去两秒时间,剩下的时间不足二十秒。二十秒两百米,博尔特也未必能做得到。而为了完成任务,沈暮还必须要打个来回。
二十秒,四百米。
幸亏刚刚沈暮根本没来得及考虑这个问题,不然她一定会丧失去捡饮料瓶的勇气。被外星人改造过的身体果然不同凡响,沈暮跑到饮料瓶跟前的时候,岂可修刚刚倒数到十,沈暮将饮料瓶丢进垃圾桶的时候,岂可修刚刚倒数到零。
脑海中响起任务完成的提示音,沈暮擦着额头惊出的冷汗,长舒了一口气。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刚刚以世界百米记录两倍的速度完成了两百米往返跑。
很可惜,此刻街上行人寥寥,并没有任何人见证这个奇迹发生的时刻。
奇迹的创造者若无其事地走进百货大楼,径直向女装部走去。
“我们先去买男装。”
“男装?”沈暮刚想发问,她的脑海中便出现了几张清晰的男装运动服的照片。
“买三套,配上这种鞋子,再加上那种帽子。”运动服的照片消失,沈暮的脑海中出现了运动鞋跟棒球帽的照片。
“我买男装运动服干嘛?”
“本皇子有用。”
“你要买多大号的?”
“你要穿多大号的?”
岂可修这个问题问出,饶是沈暮再迟钝也意识到事情哪里不对了。她慌忙道:“你不是要我穿公主裙吗?”
“难道你想一直穿公主裙吗?”
“可为什么是男装?”
“因为本皇子喜欢。”岂可修的回答理直气壮。
知道自己辩不过岂可修,沈暮认命地走进了男装部。
沈暮身高165,刚好可以穿最小号的男装,虽然并不抵触男装,但她实在没有这个勇气公然去试穿,随便挑了三套运动服便付款走人。
“我的包!”
刚刚乘上往女装部的扶梯,沈暮便听到门口传来一声惊呼。果不其然,试炼系统的提示音紧跟着在脑海中响起。
“叮——试炼任务开启,五分钟内夺回被抢的包,成功奖励10点人品值,失败抹杀。”
自动扶梯载着沈暮一路上行,知道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沈暮伸手一撑扶手,一跃跃到了下行的扶梯上,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朝着刚刚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乘着扶梯下楼的几名顾客只看到眼前人影一闪,眨眼间对方就已不见了踪影,还以为是自己一时眼花。
眼看着距离自己近百米的抢包贼在数秒内被自己超越拦截,沈暮终于有生以来头一回意识到了异能的好处。
“把包给我,我就放你走。”既然任务只是夺回被抢的包,沈暮也就不打算去做制服歹徒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小姑娘,我劝你别多管闲事!”怪只怪抢包贼刚刚只顾着逃跑没有往回看,如果他看到了刚刚沈暮追赶他的画面,再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会说出这番话来。他根本就没意识到沈暮用数秒时间追了他近百米,还以为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路上突然冒出来的。
“把包给我!”既然抢包贼不打算妥协,沈暮只好选择动手。
虽然她此刻的力量,敏捷度各个方面都有了大幅度提升,但说到底她终究只是个普通女孩,唯一的打架经验甚至还来自于小学,再加上害怕自己可怕的力量给抢包贼造成什么无法挽回的伤害,沈暮甚至连实质性的攻击都不敢发动,面对眼前这个将打架视为常事的抢包贼,沈暮竟完全处于下风。
抢包贼那一方却没有丝毫顾忌,几个身形交错间,沈暮已挨了对方好几拳。虽然强化过的身体根本没感觉到多少疼痛,但沈暮终于还是被激怒了。她冷冷皱了皱眉,向后退了一步,然后卯足力气,一拳砸向地面。
“砰——”被砸中的青石板地面立刻便凹了下去,沈暮收回手时,石板上已留下了一个清晰的拳印,有风吹过,刮走一片细细的石粉。
抢包贼目瞪口呆,愣在了那里。如果沈暮只是砸碎石板,他也不至于如此。但问题是,沈暮却在不砸碎石板的条件下在石板上留下了拳印,那种震撼实在太过强烈,以至于此刻的抢包贼甚至都忘了投降。
见抢包贼愣在那里,沈暮还以为是刚刚的刺激不够,慌忙又加了一把火:“别以为我打不过你,我只是不想在闹市区大开杀戒而已!”
可怜的抢包贼整张脸都青了。他此刻多想跪下来大喊大侠饶命,但可惜的是,他的身体已经在过度的惊吓之下不听使唤了。
“啪!”终于,不知从哪里飞来的一脚顺利结束了抢包贼的煎熬,他只来得及看清踢他的是个年轻小伙,接着便两眼一翻,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暮暮,你没事吧!”沈暮刚想看看制服抢包贼的人的模样,耳畔却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
“林安业!”沈暮惊喜地喊出面前这人的名字,被中途抢怪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
既然对方是林安业,那一切就都好办了,沈暮捡起地上被抢的包,顺利交还了失主,在听到系统提示任务完成后,她转身,头也不回地朝刚刚的百货大楼走去。至于接下来那个抢包贼会怎样,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暮暮,暮暮,等等我!”果不其然,刚走出没几步,沈暮便听到身后传来林安业的声音。
“我要买衣服。”沈暮没有等他,反而加快了脚步。
“我陪你!”林安业三步并两步赶了上来。
“不必了。”想到自己要去买的衣服类型,沈暮一阵头痛。公主裙啊,蕾丝公主裙啊!自己从小到大从来没穿过的蕾丝公主裙啊!她实在无法想象自己穿着一身蕾丝公主裙出现在林安业面前,会是怎样一副景象。
“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我陪你好了。”少根筋的林安业完全没意识到沈暮此刻的脸色已经有些不对,依旧一脸殷勤地跟在她身后。
想着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早晚要让大家看到自己穿公主裙的样子,沈暮终于还是咬了咬牙,默许了林安业的陪同。
“林安业,我要改变形象,一会我试衣服的时候你不许笑!”走进一家专卖淑女风格衣服的专卖店,沈暮抢先给林安业打了预防针。
眼睁睁看着沈暮走进一家跟她风格完全不搭的店,林安业还以为沈暮走错了,听到她的话一时竟有些反应不过来。发现沈暮杀气腾腾地盯着自己,他慌忙重重地点了点头。
沈暮对这种风格的衣服实在没什么概念,随便挑了几条便转身进了试衣间。令她感到兴奋的是,试衣间里面竟然也有镜子。一个人在试衣间里将所有的裙子全部试完,留下合身的,淘汰不合身的,沈暮换回自己原来的衣服,准备结账走人。
看着沈暮拿着七八条裙子走向柜台,林安业有些失望,岂可修没有反应,营业员大喜过望。
“客人,这么漂亮的衣服您不穿一件走?您这么漂亮,穿起来一定很好看。”付完帐,导购小姐一边熟练地将裙子一条条打包,一边跟沈暮建议道。
听到导购小姐的声音,沈暮的心中瞬间便涌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果不其然,导购小姐话音刚落,她便听到脑海中响起了岂可修的声音:“去换新衣服,要改变形象现在就开始改变。”
自己能不能恢复正常全看岂可修的精神力锻炼方法了,反正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再反悔实在有些不划算。虽然内心一万个不情愿,沈暮还是咬着牙返回试衣间随便拿了条裙子换上。换完裙子,她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走出了试衣间。
“客人,你穿这条裙子简直比模特还漂亮!”沈暮一走出试衣间,导购小姐便一声惊呼。
沈暮朝她笑了笑,换成自己是她,如果有人在自己手里一口气买下七八条裙子,就算对方长得像母猪自己也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对方夸成仙女。
“你是暮暮……”见换上裙子的沈暮走出来,林安业竟然夸张地揉了揉眼睛。
沈暮不理他,拿了东西就走。
其实她倒也并不是讨厌穿裙子,只是讨厌那种引人注目的感觉。拜林安业所赐,从小到大,只要自己一旦引人注目,接下来发生的往往会是她无法想象的灾难。其实,这也算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很多事情都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走了几步后,沈暮发现穿裙子的感觉其实也没那么糟糕。
这个时候,林安业已经赶了上来,发扬绅士风度抢走了沈暮手中所有的购物袋。
如果那些曾经嘲笑过沈暮的同学此刻站在两人面前,他们将惊奇地发现现在的两人走在一起竟出奇的般配。迟钝的沈暮大概永远也不会意识到,自己引人注目后引发的灾难其实只是源于女孩子们的嫉妒。
“你走路的姿势也有问题,挺胸抬头,收下巴。想着你是地球上最优秀的人,除你之外,这地球上所有的人类都是蝼蚁。”沈暮一边走着,岂可修一边开始进行皇室礼仪指导。
蝼蚁?说到底自己倒的确是外星人手中一只别无选择的小蚂蚁。
忽然发现沈暮情绪低落,岂可修慌忙争辩:“你不是蝼蚁,你是本皇子的试炼之主,是战友!”
沈暮苦笑:“你是别无选择才这么说的,因为神圣神母星帝国该死的荣耀!”
“就算是别无选择,这也是本皇子的选择,本皇子选中的人一定是这个星球上最优秀的!就算以前不是,以后也一定要是!”
果然是符合神圣神母星帝国皇太子岂可修身份的言论,沈暮摇了摇头,下意识地开始按照岂可修的指示调整自己的走路姿势。
“不错!九点五分!就是这样!只要你能保持这种状态一个星期,本皇子就教给你锻炼精神力的方法。”
第十四章 应聘
岂可修说了至少要一星期后才能教给沈暮锻炼精神力的方法,沈暮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床头柜的抽屉数钱。
钱到用时方恨少,又是扫荡超市,又是买衣服的,不过一两天的工夫,抽屉里的红色人民币就已经去了十之**。就算将随身的零钱也算上,也不过剩下五百多块而已。
沈暮拿出计算器算了一下自己最近二十四小时的伙食费,捏着屈指可数的几张钞票一脸忧郁。害怕爸爸妈妈看出异样,沈暮并不打算消耗家里的大米。想要填饱肚子就只能靠手里的这五百块钱了。
五百多块倒是可以买上十几箱方便面,熬过一星期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连续一周靠方便面过活,胃受得了,嘴巴也受不了啊!
至于找林安业蹭饭,沈暮果断否决。林安业只是偶尔少根筋,并不是傻子,那天晚上的事情已经把他吓得够呛了,虽然后来被沈暮糊弄了过去,但是,要是再来这么一次,天知道他会是什么反应。
沈暮想了半天,目前唯一剩下的办法就只有出去打工了。
沈暮开机上网,现在人才网上浏览了一遍,发现除了几个一天一百块的商场促销,基本就没什么工资日结的工作了。一百块钱,放在沈暮这里不过刚够吃几碗拉面垫垫肚,根本管不了饱。
沈暮输了高薪,工资日结做搜索关键词,跳出来的都是酒店公关,娱乐城女招待,兼职模特这样的工作。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那是些什么工作,发现连续好几页都是这样的工作,沈暮咬着手里用于补充能量的巧克力,一脸失落。
就在她即将放弃的时候,一则招聘兼职保镖的消息映入了她的眼帘,上面只说保护一位重要人物,为期三天,日薪5000。数过5后面有几个零之后,沈暮的下巴都差点掉下来。三天一万五啊,如果自己能够应聘成功,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问题了。
想到这里,她主动忽略了下面性别男,两年以上特种部队服役经验等等杂七杂八的要求,换上衣服便直奔面试的酒店而去。
找到面试的房间,沈暮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大叔穿着极富黑社会气质的花衬衫,汲着人字拖,嘴里还叼了根手指粗的雪茄,如果他再配上一副墨镜,活脱脱一个香港警匪片里的黑社会老大。
见门口站着一个身穿粉色公主裙的漂亮女孩,大叔的眉头明显一皱,接着甩下一句“这里不需要特殊服务!”便准备关门。
好在沈暮眼疾手快,伸手便卡住了门。意识到中年大叔把自己当成了奇怪的人,沈暮脸一红,怒气冲冲地朝大叔吼道:“我是来应聘保镖的!”
吼完这句话,她撑着门的手使劲一甩,门背后的中年大叔猝不及防被门板重重拍到了门后的墙上,成了华丽丽的夹心饼干。
唐金最近很倒霉,先是自己保护的重要人物装病化装成木乃伊逃走,好不容易把人找回来了,对方竟然以他派过去的保镖长得太难看为由,公然要求换人。
天可怜见,那位保镖只是眼睛小了点,鼻子塌了点,皮肤黑了点。保镖又不是靠脸吃饭,长得好看有什么用?无奈对方一再坚持,他只得从命。可怜那位他辛苦聘来的高手,知道自己被对方用这种理由解雇之后连续好几天拿着小圆镜长吁短叹,甚至还逢人就问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去整容……
如果唐金早知道那位重要人物如此难缠,打死他也不会同意尽地主之谊全权负责他的安全。本来还想着跟那位重要人物搞好关系,以利于以后的合作,看现在这副架势,不惹怒那个家伙,平平安安将他送走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招聘保镖的消息发出,来应聘的人倒也不少,只可惜,虽然身手合格的不少,但相貌合格的却是屈指可数。不是太高就是太矮,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模样还算过得去的吧,上来一比划,没几下就被打趴下了。
刚刚听到敲门声,他本来还有些期待,结果一开门,出现在面前的竟然是个跟自己女儿差不多大的小丫头片子,更过分的是来人竟然还穿了一身粉色公主裙,他当即便把对方当成了流莺一类的人物,毫不客气地准备摔门。
结果……
自己果然是流年不利,唐金推开压在自己脸上的门板,倒吸一口凉气,捂着鼻血直流的鼻子走到女孩的面前。
“啊,对不起,我没控制好力道!”看清中年大叔的惨状后沈暮慌忙道歉。
面前的中年大叔低垂着一张苦瓜脸摆了摆手。
“你好!我叫沈暮,是来应聘保镖的!”看中年大叔此刻的表情,自己成功的几率已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沈暮重复了一遍自己的来意,局促地咬着手里的巧克力。
离吃饭已经有一段时间,实在饿得不行,沈暮不顾中年大叔诧异的目光,又从包里掏出一板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咬了起来。
“你要吗?”咬了大半,沈暮顿了顿,从包里拿出另一包,递给中年大叔。
刚刚止住鼻血的中年大叔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既然大叔不要,沈暮自然不客气地将那一包巧克力也吞下了肚。
“你很饿?”想起家里那个咬一口巧克力就要去健身房跑半天的女儿,再看看面前这个三口两口吃掉三大包巧克力的女孩,唐金目瞪口呆。
看巧克力的牌子跟女孩身上的衣服,面前的这个女孩应该不可能是穷人家的孩子。那么,她到底来干嘛?应聘保镖?这个念头刚一闪过脑海便被他否决。开什么玩笑!别人保护她还差不多!
“如果不是肚子饿,我找工作干嘛?”沈暮一边从包里拿出另一包巧克力,一边重重地点了点头。
这个诡异的答案更加坚定了唐金心中的想法,面前的女孩大概是从哪里听说了自己的悲惨遭遇,故意来寻自己开心的吧!帝都说大其实也不大,某些消息的流通速度快得惊人,他唐金拍马屁拍到马腿上的事,想必知道的人也不少。哪家的千金闲着没事故意来寻自己开心,也不是没有可能。
“保镖不是适合女孩子的工作,我请你吃顿饭,你吃饱了就走吧!”自己这里怎么说也是五星级酒店,请对方在这里吃一顿,再让对方走,怎么着也算不上怠慢了。
听到有人要请吃饭,正在咬着巧克力的沈暮霎时眼睛一亮:“你说你要请我吃饭?”
“是的。”唐金微笑点头。
沈暮惊喜不已:“你可别后悔。”
“后悔?难道你还能吃穷我不成?放心,你就敞开肚子吃吧,来我这里还能让你饿着回去?”唐金大手一挥,带着沈暮便往酒店餐厅的方向走去。
直到眼睁睁看着沈暮风卷残云般吃完一桌又一桌菜,添了一次又一次饭,唐金才终于意识到“你可别后悔”这几个字的沉重分量。现在他很后悔,非常后悔,悔得肠子都清了。奈何桌上的碗碟已经堆积如山,而身旁的女孩却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如果这里不是自己家开的酒店,唐金现在极有可能已经一口血喷出了。
“我吃饱了,多谢大叔您的款待!”吃饱喝足的沈暮恭恭敬敬地跟唐金道谢。
“好好好!”唐金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心却在滴血。
“大叔,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上班?”沈暮是知道这家酒店的价格的,所以,她还以为唐金如此大方请客是因为对方已经决定聘请自己。
唐金脸上的微笑忽然一僵,接着,他的眼中忽然猛地闪过一道精光。
在看到沈暮吃饭的样子之前,唐金是打死也不会相信沈暮是个高手的,但现在,他却忽然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他这才意识到,刚刚女孩推门的力道,如果门后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个普通人,那绝不会仅仅只是出鼻血而已……
不得在普通人面前使用武功。既然面前的女孩不是普通人,那么这条祖训便没有意义了吧?
“小姑娘,如果不介意,能先跟我过几招吗?”唐金说完这句话立刻便站起身来,摆出了一个邀请的手势。如果说他之前给人的感觉是痞气十足的黑社会老大,那么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林高手。
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沈暮慌忙连连摇头:“大叔,还是算了吧。我怕我会伤到你。”
虽然自己是族里最不争气的那一个,但好歹也练了四十几年功夫,被一个小丫头轻视,这种感觉实在让人不舒服。唐金脸色一沉,刚想说话,却见面前的女孩抓起一只白瓷勺子捏在了手心,等到女孩再度摊开手时,她的手心已只剩下一堆细细的瓷粉……
唐金愣在了当场,这种程度,就连族里功力最高强的长老也未必能够做到。面前的这个女孩却轻轻松松就做到了。天朝成立后,各大古武世家日渐式微,如果女孩是任何一家的孩子,那家族长估计早就带着她四处炫耀了,哪会藏到现在。
看女孩的年龄不过十几岁的样子,无论怎样刻苦练习都不可能有这种程度的功力,唯一的解释就是奇遇。
武林秘籍,绝世高手的传人,家族崛起的机会……短短数秒钟的时间,唐金的脑海中已闪过了千百个念头。最后,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无论如何,一定要留下这个女孩!
唐金本来想说马上的,但想想这么说太突兀,反而让人生疑。于是压下了脱口而出的话,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对沈暮道:“明天打上面的电话,我会派人去接你。”
唐金的诚惶诚恐让沈暮有些受宠若惊,她接过名片,忽然眼神一转:“日薪是5000对吧。那你们管饭吗?”
只要能留下这个绝世高手,区区几顿饭又算得了什么。听到女孩问起管不管饭的问题,唐金立刻明白女孩已经决定做这份工作,当即大喜道:“当然!”
第十五章 身体使用协议
保镖的工作要全天候贴身保护,也就是说未来的三天里沈暮将无法回家。她还在纠结到底该用怎样的借口骗过爸妈,结果却在餐桌上发现了爸妈留下的纸条。纸条上的内容瞬间让她把刚刚的顾虑抛到了九霄云外。
二老要出差,不多不少还刚好三天!真是天助我也!
心情大好的沈暮哼着欢快的调子洗澡上床。这么早上床的理由当然是——节约能量。虽然一时半会儿那顿大餐的能量还消耗不完,但本着节约至上的原则,沈暮还是果断决定上床平躺节约能量。
无奈保镖这个职业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沈暮满脑子都是跟保镖有关的电影画面,怎么都平静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