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民国影后 作者:年影
编辑评价
声名狼藉的三流小演员陆秀一觉醒来穿越民国,成了历史上某著名大文豪的原配妻子。穿越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觉醒来肚子里有了四个月身孕。而此时她那个才子丈夫正跟民国某个祸国殃民的著名才女打得火热,盘算着让她打掉孩子然后跟她离婚好去追求真爱。懦弱可欺,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的包子原配;始乱终弃,却被称为新时代追求自由先锋的才子丈夫;左右逢源,靠着美貌与半吊子的才情享受着男人带来一切的白莲花小三…
好一出才子佳人的新时代好剧!她有心上演一出原配逆袭记,偏偏此时的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唯一会做的工作人称“戏子”!故事通俗流畅,情节跌宕起伏,节奏设置合理,人物形象鲜明丰满,对民国的架空叙述很吸引人,值得一读。
目标:成为女版邵逸夫!东方香奈儿!
PS:本故事纯属虚构,背景架空,请勿跟真实的历史和社会团体联系到一起。
大背景参考资料:《中国早期电影史1896-1937》(上海人民出版社)《旧上海的帮会》(上海人民出版社)电视剧《上海滩》《新上海滩》……(暗搓搓确认一下,都是公开出版物,没有任何一部被禁,于是放心了。)
再强调一遍!本文架空!架空!架空!
女主会抄很多后世的歌曲,电影,科幻小说,现代诗,服装设计,策划甚至广告,雷者勿入。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时代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秀 ┃ 配角:杜雪怀,朱横,周广平,许微柔,林凤麟
第1章
陆秀从来不知道,原来冬天竟会这么冷。
这已经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了,但她依然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的寒冷。无论她穿再多的衣服,抱再热的手炉,依然冷得浑身打颤,就仿佛无时无刻都有一把把冰冷的钢刀在往她身上刺。
她开始还以为这是剧组的恶作剧。没办法,任谁前一秒还在拍戏,下一秒就发现自己一身民国打扮,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也会是这种反应。直到她打开窗,看到外面纷飞的鹅毛大雪。
剧组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控制气候,让天气从原本温暖宜人的春天变成数九寒冬。
望着自己那明显小了一号的双手,陆秀终于意识到自己最害怕的状况还是出现了。她死了!确切的说,是现代世界的陆秀死了!
那是一场跳楼戏,记忆的最后,她抹了把眼泪,纵身从五层楼上一跃而下。那场戏原本是应该用替身的,她听说不用替身可以加钱后,脑子一抽毅然决定本尊上阵。原以为五层楼的高度根本算不了什么,没想到最糟糕的状况还是出现了。
还好买了保险……
意识到自己已经穿越的一刹那,陆秀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这个。她不过是个不入流的N线小演员,赚的钱不多,这些年陆陆续续都花在了母亲跟弟弟的医药费上,并没有什么存款。如果没有这保险,简直不敢想象他们两个一个瘫痪在床,一个患有尿毒症,没了她,以后的日子到底要怎么过。
还好还好!
那场大雪下了整整三天三夜才停,直到今天,她才终于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的这个新身体名叫张瑞云,是林家今年才刚过门的少奶奶。雕花门窗上的大红喜字鲜艳依旧,可惜,屋子里却没有半点喜气。原因无他,因为这个身体的丈夫正闹着要跟她离婚。
听说林家少爷在外面上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已经到了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的程度,而张瑞云这个讨厌的原配,自然成了他们追求婚姻自由路上的绊脚石。倒霉的张瑞云估计心脏不好,受不了打击,一惊之下竟然闭过了气去,醒来里面已经换了个芯子。
实在是太冷了,陆秀裹紧了身上的棉衣,打开窗,想让外面的阳光射进来。可惜,窗户才刚打开,一股寒风便扑面而来,她冷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关上窗,才发现桌上的丝线已经被吹落到了地上。
那是原本的张瑞云未完成的工作,一对绣了一半的鸳鸯戏水枕套,绣绷旁边几十种颜色的丝线依次排列,令人眼花缭乱。
陆秀俯下身,把地上那些已经弄乱的丝线一束束捡起来,却没有按照原本的顺序排列起来,只是随意地丢在了桌上。这幅刺绣连原主都不打算再绣了,更何况是她了。
同样的刺绣林家老太太房里也有一对,是张瑞云为了她的六十大寿特意绣的。后来她去请安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何时,那对枕套上已经沾上了大片的污渍,被老太太房里的大丫鬟拿来当了擦手巾。
绣那对枕套的时候已经入冬,手指露在外面,没过多久就会冻僵,每绣一阵就要把手揣进怀里暖好半天才能缓回来,因为实在太冷,有时候手指被刺到都反应不过来。陆秀不是张瑞云,却也清晰地记得为着那对枕套熬得腰酸背痛的一个个日日夜夜,为了赶上老太太的寿辰,可怜的张瑞云甚至还连着熬了好几晚,绣完还害了好几天眼病。
她还记得六十大寿那一天,她像奉上一个十世单传的孩子一样诚惶诚恐地贺礼送了上去,听到老太太夸赞她绣工好,还长舒了一口气。
可惜,再见时,那精心挑选的几十种颜色已经被一个个脏兮兮的手指印污得不成样子。那场面对张瑞云来说打击实在太大了,现在想来依旧记忆犹新。
那时候所有人都已经知道林家少爷对她不屑一顾,见她对着那个枕套出神,那个原本刚进门时对着她笑容满面,殷勤备至的大丫鬟,不客气地换上了一张冷脸:“天生一张哭丧脸,难怪大少爷不喜欢!”
当时,她拧紧了拳,好不容易才忍下了眼泪。那一刻,她终于明白,原来她所有的殷勤与努力都一文不值。
陆秀望了一眼镜子里的那张脸,镜子里的少女虽然瘦得皮包骨头,却有着一张极好看的脸,那双小鹿斑比般水汪汪的大眼睛甚至让陆秀依稀想起奥黛丽赫本,只可惜染着无尽的哀愁,浑然没有半点这个年龄该有的灵动。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就连身为女性的陆秀都忍不住心生怜惜,更何况是男人了。
林家少爷厌恶的不是她的人,而是她代表的封建礼教。就因为是父母强加给他的,所以就算再好,他也不要。这分明是叛逆期少年的想法。
可是,既然不要……
陆秀无奈地望向镜子里那已经微微隆起的肚子。
她搜索了一下张瑞云的记忆,才知道这个身体竟然只有十七岁,因为是腊月生的,十足的年龄其实不过才十五。前世的她十五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好像还在拿着化妆盒COS美少女战士。
让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怀孕,然后再以封建包办婚姻为由将其始乱终弃,这已经不是人渣二字能够形容的了。
那位连人渣二字都不足以形容的大少爷,嫁入林家的这几个月,张瑞云总共也就只见过几面。因为害羞,她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清他的模样,只知道他叫林凤麟,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很得她大哥张若望的推崇。
林凤麟,张瑞云?!陆秀倒吸了一口凉气,她忽然在刹那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林凤麟笔名林海,是后世有名的大文豪。她竟然不慎穿成了林凤麟的原配,如果没有猜错,那个女学生应该就是那位著名的擅长招蜂引蝶,惹得无数男人魂牵梦萦的许微柔,许小姐了。陆秀可是对历史上,对于她那因为太过自恋与虚荣,所以没有女性朋友的描述记忆犹新。做女人能够做到那份上,其实也蛮不容易的!
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林凤麟会成为名垂青史的大文豪,甚至连他干的那些龌蹉事情也会成为别人津津乐道的风流韵事,被后人大书特书。而张瑞云,这个甫一登场就马上退场的原配仅仅只配当他传记的一个小注脚,甚至连出现在正文中的资格都没有,就算提到也仅仅只会被当成时代的受害者一笔带过。
至于他对他那个倒霉的原配所做的一切?不!这从来都不是他的错!错的是这个吃人的社会,不是他!他是接受了新教育的进步青年,是新时代的创造者,是追求自由的先锋!
竟然是他!竟然是他们!陆秀瞬间冷汗淋漓,她曾在一部以林凤麟为主角的电影里面演过一个小配角,那角色不是别人,正是倒霉的张瑞云!按照历史的轨迹,张瑞云誓死不肯离婚,然后,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因为一场意外流产,一尸两命。
为了让场面显得真实,当时剧组甚至还特意去找了一个四个月胎儿的模型。想到电影里那血肉模糊的场面有可能变成现实,陆秀就不寒而栗。
根据张瑞云的记忆,现在这个时间,她那个老是被当局追杀的倒霉父亲貌似又捅了篓子,这也是林凤麟有胆提出离婚的原因,而偏偏那个女学生的父亲正春风得意。虽然,历史上那位女学生最终并没有嫁过来,但这并不妨碍陆秀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林凤麟一家。
在这样的大宅子里,意外背后代表的可能性实在太多了。如果真是那样,那简直太可怕了……
也不能怪陆秀想太多。这个时代的文人是最复杂的一群人。有人在救亡图存,有人在醉生梦死,也有人在卖国求荣。就算是救亡图存的那一波,暗地里也在干着不少男盗女娼的龌蹉事。甚至还不以为耻,引以为荣。
想起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一句话:生错了时代,对的也是错,生对了时代,错的也是对。而林凤麟这个渣男,恰好就生对了时代。
同样的事情早一百年肯定被文人以私德有亏骂死,晚一百年,就算法律不能拿他怎样,正义的人民群众的唾沫星子也足够把他淹死。
偏偏他生在了最好的时代。封建的世界观被无情打碎,而民主的世界观又没来得及完全建立。生在这无法无天的夹缝里,再疯癫再无耻的行为也会被看做是反封建的斗士。
至于无辜被牺牲的女人孩子,谁在乎?“革命怎么能没有牺牲,现在的牺牲是为了更好的未来。”所以,她们这一代注定成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别说陆秀已经知道自己未来会意外流产,一尸两命的结局了,就算不知道,她也不愿做这牺牲品,像这个时代一般的弃妇一样苦守寒窗,侍奉公婆,死抱着三从四德孤独寂寞地蹉跎一辈子。
在这个时代,弃妇是最糟的身份,也是最好的身份。难道就许他反封建,不许我追求自由?想起一篇关于中国早期电影史的文章,陆秀心中一片火热。
这个身体虽然稚嫩,却绝对算得上是美人。她就不信,凭着她这么多年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的经验,会没办法一炮而红!
当然,前提是,她要先避免自己意外流产,一尸两命的结局。陆秀摸着肚子,一脸无奈。
第2章
陆秀记得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快四个月了,距离一尸两命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林府是绝对不能再待下去了。她一介弱质女流,肚子里又怀着孕,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回娘家。
搜索一下张瑞云的记忆,陆秀哭笑不得地发现,她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象中乡下小地主的女儿。张家竟然是金陵望族,祖上清朝时出过状元,张父张启明竟然是维新派著名志士康先生的学生,曾经留学日本,是推进民主政治的急先锋。
竟然是历史课本上背过的名字!脑海中闪过张启明这个名字的时候,陆秀在脑海中骂了无数声操。她想不操都不行,她怎么也想不到,有这么一个牛逼的父亲,张瑞云竟然还能惨到这种程度。
难怪在张瑞云的印象中,父亲老是被当局追杀……
相比张家,林家不过是上一代才靠着纺织生意起家的暴发户,算起来当初还是他们林家高攀。
讽刺的是,张瑞云出生于那样得天独厚的家庭,接受的却依旧是大家闺秀式的封建教育。这一切都要拜她的母亲王氏所赐。王氏虽然嫁了个开明的丈夫,却依然有颗封建的脑袋。封建也就算了,偏偏还把张父吃得死死的。
长子出生的时候就跟张父定下约定。男主外,儿子怎么教育由你决定,女主内,女儿怎么养我说了算。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不想遂王氏的愿,王氏一连生了四胎都是儿子。盼星星盼月亮,才生下张瑞云这个女儿。王氏自然要可着劲祸害。要不是父亲坚持,说不定张瑞云还会有一双小脚。
虽然张瑞云在父亲的坚持下没有缠足,她过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封建社会大家闺秀的生活,终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唯一的消遣不过是绣绣花,画画画。
而她的几个哥哥一个个上新式学堂,出国留学,渐渐跟她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就算见面,能说的话也越来越少。她也不是没有羡慕过,可惜,母亲认定了要把她培养成大家闺秀,要不是父亲坚持,她甚至连学都上不成。无论她如何拼命努力,证明自己并不输给几个哥哥,最后依然逃不了辍学嫁人的命运。
张瑞云原以为所有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生活的,一直到有一天,她在无意中见到住在隔壁的杨家三姐妹。
三姐妹梳着公主头,穿着公主裙,脚下蹬着擦得锃亮的小皮鞋,露出藕节一样的胳膊小腿。漂亮得仿佛那个大哥从英国带给她,却被母亲王氏以看着渗得慌扔掉的洋娃娃,那时候,小小的张瑞云才明白,原来女孩子也可以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
张瑞云的见识实在太有限,当然不可能知道,那三个女孩子将来会成为这段历史上留名的名媛,更不会知道,如果不是母亲王氏莫名其妙的坚持,原本,她也有机会成为她们中的一员。
可惜,除了羡慕她什么也做不了。
因为王氏的教育方式,她注定成不了名媛。王氏以为把女儿教成三从四德的大家闺秀才是种成功,却不知道在这个时代,大家闺秀注定会被扫进历史的尘埃中。
男人要的是那种上得厅堂,能够陪着他们享受生活的新式洋派妻子。所以,杨家三姐妹会成为新时代的弄潮儿,而她却注定只能成为那段历史悲凉的注脚。
所以,投胎真的是门技术活。遇上一个糟糕的母亲,一手好牌也会输得一败涂地。
想到现在这个身体的糟糕母亲,陆秀忍不住想起了她原本的妈,那个就算没有钱,也要把女儿当成公主养的亲生母亲。
这个世界文化是有钱人的专利,就算是她那个时代也一样。她五岁那年,父亲就跟着富婆跑了,留下她和弟弟跟着母亲相依为命。一个单亲母亲要养大两个孩子何其不易,更别提想提供优质的教育了。她还记得为了让她有钱学钢琴,妈妈每天下班之后依然出去摆摊赚外快,以至于,每当钢琴声响起,她总是忍不住想起母亲在路边摆摊的模样。
这个时代的文人,特别是曾经有机会留洋的文人都是得天独厚的幸运儿,每一个都让她嫉妒得咬牙切齿。
搞笑的是,这个身体原本有机会接受最好的教育,却因为母亲的愚昧,成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也不知道,当王氏得知自己女儿被嫌弃的理由时,会不会后悔。
张父是历史上有名的美男子,张瑞云完美继承了他的容貌。回想起历史上曾经留下的那些照片,排除不上相的因素,单纯从容貌上来说,张瑞云远远甩了杨家三姐妹一条街,就算比起那个把她丈夫迷得七荤八素的许微柔,也不遑多让。可惜,只因为经受的教育不同,注定了只能是云泥之别。
没有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这一点陆秀也不否认。虽然王氏用的方法错了,但在她自己看来,的确是为了女儿好。这一点,从她会选择林凤麟做自己的女婿就能证明。
张父是经受过国外新式教育的开明人士,坚持一夫一妻,虽然王氏跟他鸡同鸭讲,却从来没动过纳妾的念头。曾经有位懂英文的千金小姐对他芳心暗许,他的朋友也劝他停妻再娶,认为有这样一位妻子对他的事业有帮助,但他愣是坚持原则,坐怀不乱。
但大背景在那里,每当七大姑八大姨过来串门,依然总能听到各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宅斗故事。王氏虽然按照传统的方式养大了女儿,却一门心思想着把她嫁给一个同样坚持一夫一妻的开明人士。可惜,却不小心忘了,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像她丈夫那样的好男人。
从表面上看,林家的确是符合她标准的好人家。虽然只是普通的商人,家庭关系却并不复杂,父母一夫一妻,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姨太太外室,有且只有一个儿子。儿子长得一表人才,翩翩有君子风度,还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完美符合张父对女婿的要求。
按照这个时代的要求,简直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亲家人选了。王氏让大儿子张若望旁敲侧击,确定林凤麟不可能纳妾后,就迫不及待地把张瑞云嫁了过去。没想到妾是不纳了,却直接选择了休妻。
这世上很多东西果然都只能远观。嫁过来之后,张瑞云才发现,林家也远非她父母想象中那样和谐。
林凤麟虽是独子,上头却有五个姐姐。五个姐姐同母所出,第六胎才得他这么一个儿子。连生五个还不罢休,宁可生死也不愿丈夫纳妾,可以想见,林母是个多么厉害的女人了。
后来才听几个仆人聊起,当初林母生到第四个女儿的时候,林父曾经听从母命在外面养了个外室,那个外室在林母生到第五个女孩的时候,生了个男孩。要不是有一天那孩子被拍花子的拍走了,这个家如今当家做主的是谁都说不定。
孩子丢了之后,那个倒霉的外室受了刺激,精神开始变得不太正常。常常跟祥林嫂一样絮絮叨叨地念叨着孩子怎么会没了。虽然一直养着,却再也不可能撼动林母的地位分毫。
当初张瑞云听说的时候没怎么觉得,看过不少后世宅斗剧的陆秀却敏锐地感受到了孩子失踪背后的蹊跷。果然,这个时代能够坐稳正妻位置的女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林父不是白痴,未必猜不到那件事情背后的真相,可惜,一个儿子而已,哪里抵得过家族的名誉重要。后来,林凤麟出生,他就彻底把那个女人忘到了九霄云外。
不知道爱生女儿是不是会遗传。已经嫁出去的大姐也已经生到了第五胎了,如果这一次肚子里的依然是女儿,就只能捏着鼻子让姐夫纳妾了。这些天,林母一直在拼命求神拜佛,甚至还不远千里跑了趟普陀山。
为了稳妥起见,林母甚至还把大姐接回了娘家,这些天一直熬着传说中包生男孩的神秘中药。
如果林凤麟不是那么渣,陆秀说不定会好心警告一下,怀孕期间随便吃药是会影响孩子发育的。但现在,只要一想到张瑞云历史上一尸两命的结局,她就恨不得大姐生出来的孩子真的没屁眼。
大姐这一胎怀的时间跟张瑞云差不多,也是将近四个月。同样是孕妇,待遇却是天差地别。
这也难怪,一边是万众期待的外甥,一边是弃妇之子。
考虑到目前张瑞云那个老是被当局追杀的倒霉父亲的处境,林家没有为了摆正政治立场直接把她饿死,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为了照顾大姐,甚至连张瑞云陪嫁的贴身丫鬟海棠都被调去了林母房中。感谢林母的高瞻远瞩,陆秀穿越的这段时间才总算没人过来打搅,让她得以从容完成了跟张瑞云记忆的融合。
每天窝在房间里不出去也不是个办法,融合了张瑞云的记忆,陆秀终于大着胆子走出了房门。
运气不好,竟然兜头就跟林凤麟打了个罩面。那家伙果然如预料中那样迅速移开了视线。
在张瑞云的记忆里,他就从来没正眼看过她一眼。每次见她,都仿佛害怕沾染了什么恶心的东西一般,避之惟恐不及。
趁着这个机会,陆秀大大方方地打量了他一眼。能够骗到张父,林凤麟果然长了一张大奸若忠的脸,干净清秀,一脸的正气,一眼看去,甚至让陆秀忍不住想到古板的老学究。那眉头微皱,故意移开视线的表情,非但没让陆秀生气,反而让她觉得有些好玩。
如果不是害怕不小心刺激到他,害他做出什么危险的举动让自己一尸两命的话,陆秀真忍不住想逗逗他。
大概是感受到了陆秀的视线,林凤麟纠结了片刻后,终于转过了头来,表情一脸的不耐烦:“有事吗?”
语气冷淡至极,就差直接在脸上写上“我讨厌你”五个大字了。
“没事!就是看你长得英俊潇洒,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混蛋!果然没忍住!
话说出口,陆秀立刻警惕地后退了两步,她到现在还对意外流产的意外二字耿耿于怀。
张瑞云生性害羞,打死也不可能说出这种没脸没皮的话来,林凤麟果然一愣,皱眉,一脸难以置信地打量起了她。
陆秀朝他微微一笑,昂首挺胸直接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外面的雪还没化开,因为意外二字,陆秀根本不敢走到外面去,只能在内宅随便走走。此刻,她无比庆幸当初张父坚持没让她缠足,不然,没了丫鬟的搀扶,她根本出不了门。
就像林家的大姐一样。
大概是想看雪景,大姐在丫鬟的搀扶下袅袅婷婷地走到庭前,还没站多久就被丫鬟扶着坐了下来。然后,另一个丫鬟立刻体贴地端过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燕窝。
陆秀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每天喝燕窝,真的不怕重金属中毒吗?片刻后才反应过来,现在是二十世纪初,重金属那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东西想添加也没处找,立刻自嘲地一笑。
“想喝吗?想喝的话,厨房还有!”她正准备离开,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好听的男声。回头,发现林凤麟正冷笑着望着她。
第3章
陆秀当时就在心中骂了无数遍操。张瑞云怎么说也是张家的大小姐,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那一个瞬间,她真的只是下意识地担心重金属问题而已,林凤麟这句话弄得她好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老冒一般。
果然,丫鬟那边响起了一阵窃笑。自从林凤麟把准备离婚的打算公之于众,这帮丫鬟已经把嘲笑张瑞云当成了人生乐趣。
每当听到丫鬟们的窃笑,张瑞云总会下意识地缩成一团,仿佛恨不得缩成一个小点,直接消失在她们面前,陆秀却面不改色,依旧挺直了腰杆。
她先是皱眉望了一眼那碗燕窝,这才转向林凤麟,笑道:“不!谢了!我对金丝燕沾满了毛跟粪便的口水一点兴趣都没有!就算清理得再干净,也改变不了上面沾上过脏东西的事实!”
这话杀伤力惊人,原本还在有滋有味喝着燕窝的大姐顿时一阵干呕,黑着脸把剩下的半碗塞到了丫鬟手里。
陆秀望着林凤麟,继续面不改色地科普:“知道金丝燕的口水是怎么来的吗?说白了,就是吃进去的虫子消化过后的产物。原本不过是令人作呕的虫子,进了金丝燕的嘴里再出来,就成了珍贵无比的燕窝。这个过程,就像原本不学无术的富家子,留洋之后再回来,顿时就身价百倍一样。以为化成了口水,别人就认不出你是虫子了吗?就算所有人都被蒙蔽了,但总有人能够看清楚本质!”
“呕……”大姐脑补能力惊人,竟然这样就吐了。
几个丫鬟顿时紧张地围了过去。
明明被骂,林凤麟却并没有生气,反而饶有兴味地打量起了陆秀:“看不出来,你指桑骂槐的本领不错!”
“知道在骂你就好,总算你还有点自知自明。”陆秀点点头,一脸孺子可教的表情。
林凤麟终于意识到了不对:“你今天怎么了?吃错药了?”
“没,只是不打算再忍你了。”陆秀从容道,“你不是想离婚吗?我同意了,不过我有个条件,孩子我宁死也不会打掉。离婚后孩子跟我姓,与你们林家无关。只要你同意,我马上签离婚协议。”
陆秀已经打定了主意要离开林家,但是离开前先得拿到离婚协议书。不然,等她以后进入演艺圈,要是不小心被翻出旧账,免不了麻烦重重。她可不想重蹈这个时代那位著名的因情自杀的女星的覆辙。
“你是说真的?”林凤麟闻言,果然眼前一亮。
“当然!不信的话,我们马上去书房立字据!”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由在望的关系,林凤麟的态度竟难得的和颜悦色了起来。心情愉快地带着陆秀进了书房。
铺开纸张,前面部分简直下笔如有神,显然这些字句已经在他脑海中回荡过无数遍了。写到孩子的问题,他却忽然停下了笔,弱弱问道:“孩子……你真的打算生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