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喜一边听,一边用一只手捂着小肚子,不是肚子疼,是里面的衣兜里揣着那张小纸条,她总捂着它,怕它丢了。
凤瑶委委屈屈地又道:“其实读到高中毕业,也花不了许多钱。不进大学也行的,我英文好,可以去考协和护校。毕业之后进了协和医院,一个月能赚好几十美元呢。”
说到这里,她抬眼望向了茉喜,“女子为什么非得嫁人呢?不嫁不行吗?等我嫁了人,你也嫁了人,咱们再见面,一定就生分了。”
茉喜不假思索地摇了头,“不能。我不是那见色忘友的人。”
凤瑶难得听茉喜咬文嚼字,把她这话思量了一番,随即却是忍不住笑了,又拿起一本杂志卷了个筒子,对着茉喜的肩膀轻轻一敲,“你少胡说!见色忘友是女孩儿能用的成语吗?”
茉喜也笑了,一边笑一边望着凤瑶手中的杂志,心中忽然一动。
大下午的,凤瑶躺在床上睡漫长的午觉,茉喜坐在窗前桌边,翻开了一本中华字典。纸条上的字写得横平竖直、清清楚楚,她小小心心地抄下一个,然后下了苦功夫,开始研究如何查字典。她记得凤瑶说过,字典上什么字都有。
然而什么字都有这一点或许不假,可那些字全和茉喜不生关系。茉喜很少有安安稳稳坐满一个钟头的时候,但今天她足足从十二点坐到了下午两点。坐了这么久,却是一点成绩也没有,最后回头看了看床上熟睡着的凤瑶,她悄悄起身溜出了房,一路不声不响地又回到了自己那小院里。
她想看看万嘉桂有没有回来。
房内寂静无声,连只耗子都没有。于是她绕到房后,在瓦砾堆旁的荒草上坐了下来。从瓦砾堆中刨出了那只大皮鞋,她对着皮鞋看了又看。这皮鞋挺新,鞋面还留着亮光,一点也没走形,不知道是鞋做得好,还是脚长得好。
看到最后,茉喜扶墙站起身,弯腰脱了自己左脚的布鞋。屏着呼吸伸出左脚,她试试探探地把脚踩进了那只大皮鞋中。她记得自己听凤瑶讲过一个神话故事,说是一个少女因为把赤脚踏上了天神留下的脚印,所以怀了天神的孩子,生了一个人间英雄。脚趾头在大皮鞋里动了动,她想:“我会怀孕吗?”
男女的事情她都懂,小孩子是怎么来怎么出的,她也全明白。但明白归明白,她总觉得万嘉桂是天下独一份,天下独一份的万嘉桂,自然和凡夫俗子不一样。
随即她又想,“生出一只大皮鞋可就糟了。”
这个念头把她自己逗笑了。笑过之后抽出脚穿好了布鞋,她重新坐下来,又掏出了那张纸条。她不认字,但她能瞧出字的美丑。万嘉桂就是一笔方方正正的好字。盯着那两行字看了良久,茉喜叹了口气,心里问自己:“他还能再回来吧?”
凤瑶也听闻了冷宫小院闹鬼的话,她是受过现代科学陶冶的女学生,要说信是不大信的,不过她这个人总像是没什么准主意,信不信的放在一旁,既然大家都说可怕,她就决定权当有鬼好了。
她大着胆子自作主张,让茉喜搬到自己这院子里住,正好院里管事的张妈昨天回了家乡探亲,一个礼拜之内都不会回转。茉喜也答应了,嘴上答应,心里却是犹豫,因为总怀疑万嘉桂会在某天夜里忽然跳墙回来,如果自己当时不在那屋子里的话,他找不到自己,岂不是回来也白回来?
茉喜忽然又担忧起了万嘉桂的安危,怕他根本无法活着逃出北京城。纵是活着逃出去了,也不知何时才能再回来。纵是回来了,谁知道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呢?
凤瑶隐隐察觉出了茉喜的异常,以为她是在母亲跟前受了委屈,便暂时放下自己的烦恼,想要哄她高兴。凤瑶手巧,很会慢吞吞地做些精细活计。大清早的,她坐在梳妆台前给茉喜编辫子,黑亮的长头发一股一股地在她手指间缠来绞去,茉喜正对着前方的大圆镜子,一颗颠来倒去的心这些天跳疲惫了,所以嗅着凤瑶身上的甜香气味,她半闭着眼睛,困倦得想要睡。
“茉喜。”凤瑶忽然开了口,“我要是嫁人了,你怎么办呢?”
茉喜睁开了眼睛,“我…”
是啊,茉喜想,自己怎么办呢?
“你把我当陪嫁丫头带过去吧!”茉喜忽然有了主意,“要是那家倭瓜敢欺负你,我会替你出头。”
凤瑶摇了摇头,“你净异想天开。”
茉喜想了想,又问:“那个小倭瓜什么时候来?”
凤瑶答道:“我早就对妈提出过了,可妈说那个小倭瓜不听话,他自己的爹也逮不着他的影儿,所以还不是咱们让他来,他就立刻能来。”
茉喜哼了一声,同时微微地一仰脸一垂眼,“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们先等着瞧吧!”
凤瑶好奇地看着她,看她方才那个姿态非常老辣,那份老辣抵消了她脸蛋上的婴儿肥,让凤瑶在一瞬间窥视到了长大后的茉喜。
茉喜时常会是这样——冷不丁地一转眼一挑眉,她会猛地像变了个人似的,露出一副似她非她的新面目。
茉喜不知道倭瓜人家里会不会养出小倭瓜来,她希望凤瑶过得好嫁得好,可又舍不得让凤瑶就这么离开自己。所以拨着自己心中这副算盘,她最后还是希望倭瓜到来,届时自己撺掇凤瑶闹上一场,把这门亲事彻底闹黄。谁欠了债谁就自己想法去还,卖女儿算什么本事?茉喜想自己就算要饿死了,也绝对不会把凤瑶卖了的,尽管凤瑶白白嫩嫩、老老实实,看起来是特别地好卖。
凤瑶的婚事占住了茉喜的心,而茉喜的心容量有限,装了个凤瑶之后,万嘉桂就没了容身之处。
如此过了一个来月,这天凤瑶被她的旧同学找出去玩了,茉喜独自坐在凤瑶屋里,摆弄凤瑶留下的绣花绷子。
正在这时,鹏琨来了。
鹏琨穿了一身浅灰西装,系着花点子领结,喷了法国香水,行动之际芬芳袭人。进门之后看了茉喜一眼,他登时笑了,“凤瑶呢?”
这回屋子里没了旁人,茉喜坐在椅子上没有动,单是从绣花绷子上悠悠地向上一转黑眼珠,“她出去玩儿了,说是晚饭前回来。”
鹏琨走到桌旁,屁股倚着桌沿半站半坐。垂下眼帘瞄着茉喜,他笑眯眯地问道:“哎,你怎么总躲着我?怕我吃了你?”
茉喜把绣花绷子往桌上一放,依然是不起立,更没有表演她那一套拿手的鞠躬礼,“我不是怕你,我是心疼你,大哥。”
鹏琨愣了一下,感觉眼前这个茉喜很沧桑,像是被个上岁数的女鬼附了体,“心疼我什么?”
茉喜抬脸向他抿嘴一笑,“心疼你那一口好牙。怕你吃东西不忌口,硌了牙。”
鹏琨来了兴致,“哟,茉喜,看不出来,你这小嘴儿还挺能说啊。”
茉喜把嘴唇抿得薄薄的,嘴角翘着微笑,一双眼睛却是清凌凌地冷。这毒辣的笑法不是她学来的,是她娘唐玉仙在胎里直接传给她的。
“人嘴两层皮,长着还不就是为了说话的?话不说,不知道。”茉喜又对着鹏琨一笑,“我瞧大哥伶牙俐齿的就挺好,人得会说话,会说话,才能不吃哑巴亏。真,咱家的聪明全让大哥一个人占去了,您瞧大姐,就是个没嘴儿的葫芦,我真想把我这口才分给她几分,可是一想,还不能分。大姐要是也像大哥这么好口齿,咱家可就没法顺顺当当地把她嫁去天津了。”
鹏琨听到这里,觉察出了滋味不对,脸色开始千变万化,“小丫头,我看你是话里有话啊。”
茉喜对着房门一伸手,“大哥想多了,我年纪小,可没有大哥那么多的心眼,口头的话能说明白就不错了,哪里有话里藏话的本事?可我年纪虽然小,却也知道男女有别的道理,咱家又是最讲规矩的人家,所以劳烦大哥到外间坐坐吧。坐上一个钟头,大姐也就该回来了。放心,这么大白天的,绝不会有鬼有神冲出来,迎头再给大哥一记冲天炮。”
话音落下,她拿起绣花绷子继续瞧花样,心中则是暗暗骂道:“狗娘养的,我爹是你大伯,你也想来占我的便宜?瞎了你的王八绿豆母狗眼!”
鹏琨记得茉喜是个挺老实的丫头,没想到今天偶然和她一对一地谈了一次话,自己没怎么开口,她却是夹枪带棒地讲了一大篇。鹏琨想要做出反击,可是未等他措好词,院子里有了人声,却是凤瑶提前回来了。
鹏琨这一趟来找凤瑶,的确是有事,不过是看凤瑶不在,他才把精神头放到了茉喜身上,结果出乎意料地,他被茉喜夹枪带棒地损了一顿。鹏琨没和茉喜单独相处过,一直以为茉喜是个寄自家篱下的小丫头,只会见人鞠躬的。
凤瑶回来了,他没法恋战,只好对着妹妹表明了来意——这一次他是信使,出门之前奉了母亲的命,顺路告诉妹子一声,说天津那一家倭瓜来了消息,大下个礼拜要带着儿子来京城,不为别的,专门为了给亲家母祝寿——大下个礼拜是白二奶奶的生日。白二奶奶当然没有尊贵到要倭瓜阖家登门拜寿的程度,拜寿是面子上的话,里子上的本意是让两个小人儿见见面。因为,据说,倭瓜家一共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全都如同活驴一般,统一的十几岁就出了家门,并且是一去不回头,让老倭瓜抓都抓不着。前些天老倭瓜不知怎的行了大运,定过娃娃亲的大儿子孝心发动,居然自动地回了家。倭瓜老夫妇心想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趁机赶紧让大儿子见了媳妇的影儿,兴许有了媳妇勾着,大儿子就不会再满世界地野跑了。
凤瑶听了这话,心里一点愉快的感觉也没有,反倒是觉着死期将至。因为这个未婚夫不出现,凤瑶还存着几分侥幸的心思,甚至当那场娃娃亲是个笑话;而倭瓜少爷一旦登场,她就是实打实地有了那么个未婚夫,连哄骗自己的余地都没有了。
鹏琨把话传到,和妹妹没什么多余的话说,下死劲地狠盯了茉喜一眼,他甩袖子走了。而凤瑶在桌边颓然一坐,半晌不言不动。茉喜推了她一把,她没反应;茉喜站在一旁弯了腰细细地看她神情,她冷着脸,也由着茉喜看。
“你怎么不言语了?”茉喜急得开了口,“总不能坐着等死吧?”
凤瑶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地说道:“那叫坐以待毙。”
凤瑶在家里坐以待毙,一坐就是十来天。坐到最后,贵客来了。
贵客登门这一天,白二奶奶盛装修饰了,并且像收拾家贼一般硬扣住了白二爷。往前追溯起来,凤瑶这门亲事的媒人,乃是白二爷舅舅家的一位大表哥。白二爷没主意,倭瓜一家也糊里糊涂,大表哥在当中一起哄,两家就没心没肺地定了娃娃亲。白二奶奶,实话实说,对这门亲事是不满意的,因为她尽管连着好些年没见过那位乘龙快婿了,但就看这位“婿”满世界乱跑的德性,也必定不是什么稳稳当当的好小子。而在另一方面,她的女儿凤瑶,放在哪里都是个体面姑娘,白二奶奶自认不是自卖自夸的人,不是她吹嘘,她这姑娘是真好。
然而白二奶奶并没有推翻亲事的意思,因为没有缘由推翻,强推又不占理。再说倭瓜一家虽然形象不甚美观,但家私是雄厚的,多少年前就搬到了天津租界里住小洋楼坐大汽车,凤瑶嫁去他家,旁的姑且不提,只说在生活上,安富尊荣是一定的了。
白二奶奶觉得“安富尊荣”四个字实在是最要紧的。白家目前尽管还绷着世家的架子,但是内瓤早被白家的爷们儿们掏空了。尽管现在还是春天,但白二奶奶已经预计到了今年年关难过,家里的厨子仆役们,兴许不到夏天,就得往外打发一半。好在凤瑶的陪嫁是早预备下的,不过也寒素得很,凭着那点陪嫁,白家的姑娘怕是抖不起威风的。更糟糕的是鹏琨还未成亲,妹子先出了门,于情于理都不合,说出去实在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除了白二爷父子之外的白家全体,一起心事重重地迎接了天津亲家。茉喜照例是没有资格抛头露面,但是穿上一身凤瑶淘汰给她的小旗袍,她在白二奶奶的默许之下,也难得地漂亮了一回。小旗袍是玫瑰紫海绒面,凤瑶这两年个子长得快,所以这旗袍名义上虽是旧的,其实和新的也差不许多。
然而茉喜穿好之后照了照镜子,不等凤瑶吩咐,自己就主动地把它脱掉了——前胸绷得太紧,已经饱满到了要招人看的程度。
“算了。”茉喜对凤瑶说,“我又不见人,你忙你的去,我就不打扮了。”
凤瑶记得自己还有一身小了的学生装,是水手服大翻领的式样,一定适合茉喜穿,只是旧了点,颜色也太素净。不过今时不同往日,她的确是没有时间慢条斯理地给茉喜找衣服穿了。面对面地和茉喜站了,她用双手握住茉喜的双手,脸上很红,然而不是羞涩的红,是脸红脖子粗、困窘的红,“我真不乐意见那家人。认都不认识,我才十七,怎么说结婚就结婚了呢?”
茉喜看不起凤瑶这个样,用力攥了攥凤瑶的手,她恨不能把自己的勇气与力量传给她一些,“又不是见完面后就直接跟他们走,你怕什么?先瞧瞧去!不好的话咱们再打主意。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凤瑶一听茉喜说话如此粗俗,当即抬手一掩她的嘴唇,随即不情不愿地叹息一声,转身出了屋子。
凤瑶走了不久,茉喜也出了房门。
她不放心,想要去亲眼瞧瞧凤瑶那未婚夫的模样。就说长得像倭瓜,那倭瓜也分好倭瓜和赖倭瓜。她认为自己比凤瑶有眼力,倭瓜的好赖,自己一定一眼就能瞧个八九不离十。
然而离开凤瑶的院子走出不远,茉喜就看到了一队急匆匆的老妈子。老妈子们脸上带着诡秘的笑容,且行且低低地笑,茉喜灰扑扑地站在角落里,像个隐身人似的,就听其中一人笑道:“你们赶紧瞧瞧去吧,合着这老倭瓜也有长串秧儿的!你说人家是积了什么德,怎么养出了个那么漂亮威武的大少爷?”
茉喜听了这话,心中一动,心想难道小倭瓜长得并不像倭瓜?那自己得看看去,看看是小倭瓜漂亮,还是万嘉桂漂亮!
茉喜蹑足潜踪,状似漫不经心地乱走,其实暗暗跟着那一队老妈子。今天天好,晴空之中悬着大太阳,阳光照得人暖洋洋的,简直有了一点初夏的意思。茉喜一路走向了白二爷夫妇的院子,还未靠近院门,就听见白二爷爽朗的笑声。白二爷哈哈完毕,白二奶奶的嗓子又登了场。白二奶奶显然是比白二爷高级不少,因为不只是哈哈,还会说话,堪称是谈笑风生。在白二奶奶的言语间隙之中,也有陌生声音穿插附和。院门口来来往往挺热闹,是仆役和老妈子们打着端茶递水的旗号,出出入入地去瞧新姑爷。
茉喜没有这个机会,只能是另找门路。不声不响地绕到了院子后方,她穿过一重月亮门,拐弯抹角地进了后院。进入后院之后她继续拐弯抹角,这回她胆大包天,竟是一路走到了前院。
走到前院之后,她在角落中站定了,看起了院内情形——院内的主要人物,除了白二爷夫妇之外,便是亲家两口子。两口子不但身材是矮墩墩、圆滚滚的,脸也横宽,的确很有倭瓜之风。正当此时,一个大丫头用托盘端着一壶热咖啡进了院,绕过两对夫妇直奔了正房堂屋。茉喜瞄准了她,眼看她将要进门了,茉喜猛地大踏步走过去,也不说话,直接从她手里接过了托盘。大丫头一愣,还没来得及问话,茉喜已经转身端着托盘进房去了。
进房之后的茉喜一抬眼,紧接着脚步一顿,她倒吸了一口冷气,几乎怔在了当地!
她看到了万嘉桂!
万嘉桂做西装革履的打扮,一脑袋短头发显然是新剃的,鬓角泛青,并且用了一点生发油,梳得一丝不乱。浅色西装和海蓝领结衬托出了他一张白皙的脸,眉目则是比茉喜记忆中的样子更英俊——长眉斜飞,一双眼睛闪烁着星辰的光芒。扭脸看着门口的茉喜,他显然也是大吃一惊。
茉喜没说话,只有端着托盘的双手在哆嗦。强忍着哆嗦迈出步,她一步一步地走向了前方。
凤瑶穿着一身鹅黄色的短旗袍,周身没有几样修饰,然而方才面红耳赤的脸如今变成了白里透红,她天然便是一派鲜艳明媚的好模样。对着茉喜抿嘴一笑,她的眼角眉梢全是喜意。
万嘉桂很漂亮,凤瑶也很漂亮,他俩之间隔着一张桌子,是一对可以入画的璧人。茉喜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手——手是干净的,然而手腕被灰不灰蓝不蓝的衣袖遮了,她感觉自己蓬头垢面,像是披了一身的老鼠皮。
但是她没退,她想你万嘉桂的性命是我救的,不是我欠你的情,而是你欠我的情。我没什么不敢见你的,要不敢也是你不敢!
轻轻地把托盘放到了桌上,她感受到了凤瑶和万嘉桂两人的呼吸与温度。端起咖啡壶,她强定心神倒了两杯咖啡,先转身将一杯咖啡端给了凤瑶,再端起另一杯咖啡,她转向了万嘉桂。
万嘉桂紧闭双唇,一边抬手接了咖啡杯,一边飞快地溜了她一眼,脸上神情不变,就像不认识她似的。
于是茉喜也面无表情地转了身。一边向外走,她一边在心中狂乱地想,“怎么办?这怎么办?”

第四章 暗香浮动,野火阴燃
茉喜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年纪小,但是素来有自信,自信到了刚愎的程度,可这回她傻眼了。原来她心心念念不能忘怀的万嘉桂乃是凤瑶的未婚夫,从小定的娃娃亲。凤瑶和万嘉桂不是孤男寡女在相好,他俩身后各站着一个家族,两个家族是他们的后盾,一股劲儿地把他俩往一起推、一起捆。而她茉喜孤零零的一个人,怎有力量分开两个大家族?
再说,她酸溜溜地又想,凤瑶显然也对万嘉桂有意思,先前连着那么多天都是愁得茶不思饭不想,眉心之间几乎蹙出了褶子,结果今天可好,她一眼没留意,凤瑶已经乐得脸上放了光彩。有光有彩的凤瑶像一株初夏时节半绽的花,面孔白中泛红,还是一株艳光照人的富贵花。这样的凤瑶的确是美的,以茉喜的眼光来看,倒退些年,送到宫里做娘娘都够格了。茉喜都能看出来的美丽,万嘉桂会看不出来?
茉喜失魂落魄地往回走,一直走向了自己那间冷宫小院。走到半路,她忽然面无表情地哼了一声。酸溜溜渐渐地变成了气冲冲,她又想万嘉桂装不认识自己,装得可真像啊!自己都站到他面前了,他脸上竟能一丝表情都没有。也许不是装的,是真的,他是真的不想认识自己。横竖大难已经渡过去了,漂亮的未婚妻也坐在眼前了,他当然懒得理睬患难时候的旧相知,尤其这旧相知还是个披着老鼠皮的丫头片子。丫头片子哪比得上亭亭玉立的富贵花?
茉喜一鼓作气走回了小院。自从得了白二奶奶的默许,她便长久地住进了凤瑶屋里,而这小院本来就带着荒凉之意,如今少了茉喜的人气,越发清冷寒碜。茉喜进屋之后坐到了炕边,先是大睁了眼睛发呆,呆过片刻之后,她从口袋里摸出一只巴掌大的小圆镜。举起圆镜照了照自己,她对着镜子飞了个娇滴滴的媚眼。眼神炎热活泼,脸却是冷硬的,并且眼圈泛了红,是个绝望带泪的媚眼。
万嘉桂喜欢凤瑶是没错的,凤瑶好,茉喜自己也喜欢凤瑶。可在茉喜的心中,万嘉桂是如此超群,几乎带了神性,然而事到临头,神一样的万嘉桂却也类似平常男子,爱富贵花,不爱丫头片子。
“其实我也很好的。”茉喜对着镜子默念,“我就是没打扮好,我要是打扮好了,一定比凤瑶更美。我眼睛比凤瑶大,我的脸比凤瑶秀气,我搽粉后会比凤瑶更白。早知道来的是你,我一定要弄一件好旗袍穿,让你看看我的腰有多细!凤瑶就会死死板板地坐在那里傻乐,可是你看看我,我的眉毛眼睛都会说话。”
默念到这里,茉喜含着眼泪,几乎发了痴。凤瑶的未婚夫不是倭瓜,这是天大喜事;凤瑶的未婚夫是万嘉桂,这是晴天霹雳。那么好看的万嘉桂,英雄的身量小生的脸,被自己当成宝贝一般伺候了一夜一天,然而没有自己的份。凤瑶横草不动竖草不拈地坐在那里略等一等,就把万嘉桂等成她的了。
茉喜想哭,但是下意识地又不肯哭。啼哭与眼泪乃是她的武器,非得在有所图时才肯释放。可此刻她无所图,单只是心里苦,所以强忍着不哭。
她有她的刚强,她不许自己像个傻丫头似的闭门号啕。号啕只能给她带来一双烂桃似的红肿眼睛,而她双手紧紧地攥着拳头,一颗心在腔子里还跳得很有劲。
她不甘心,她要得到她天下第一的万嘉桂!
正当此时,前方的玻璃窗上忽然起了咚的一声轻响。茉喜抬头觅声一瞧,一颗狂蹦乱跳的心登时一瑟缩。
她看到了窗外的万嘉桂!
万嘉桂用手指弹过了玻璃窗后,直接转身推开房门进了屋。轻车熟路地一拐弯,他把脑袋伸进了里屋,脸上带着一点不甚自然的笑意,“小丫头片子,原来你是白家的人?”
茉喜怔怔地看着万嘉桂,看了一瞬间,随即回了魂,当即从炕边溜下来站直了。她的睫毛尖端还挑着一点泪,脸上却是飞快地露出了微笑,而且笑得很甜,“你怎么来了?”
万嘉桂迈步走进了里屋,像方才敲窗子一样,抬手在茉喜的小脑袋上轻轻敲了个爆栗,“见着救命恩人了,我能不来吗?”
说这话时,他脸上的笑容自然了许多。和上次相见时相比,他显然是白了,脸一白,越发衬得眉目清秀,并且还增加了翩翩的风度。
茉喜受了一下子小袭击,没还手,一颗心则是在胸腔之中鼓胀成了个大花苞,花房之中饱含着欢喜,“我还以为你忘恩负义,不理我了呢。”
万嘉桂把手插进了裤兜里,因为太高,所以得微微地弯着腰说话:“傻丫头,我不得见机行事吗?难不成咱俩当时立马演一场相见欢,让长辈们知道我跳过你家的后墙,知道你偷着往院里藏过一个男人?”
然后不等茉喜开口,他匆匆地又道:“哎,姓陈的已经让我们给撵出北京了,京城我也可以随便走了。说吧,你想要点儿什么?吃的穿的用的还是钱?要什么我给什么。”
茉喜不假思索地开了口,“我要你。”
万嘉桂怔了一下,随即又笑了,“别闹,好好说话!”
茉喜趁着眼中还有一点残存的泪,趁着自己的一双眼睛格外水盈盈,她悠悠地一转黑眼珠,转得一双眼睛水光潋滟,“那我得好好想一想才行。你现在来问我,我也不知道。”
万嘉桂看清了她方才那婉转的一眼,那一眼让他不由自主地低了头。他感觉茉喜还是个未定型的小姑娘,然而说不准哪一下子,她一飞眼或者一转脸,竟会流露出一抹异常动人的风情。那点风情若是放在个大姑娘身上,可就不得了了,很能迷倒一批好汉了,包括他万嘉桂。
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了个小本子,他从上面撕下了小小一页纸,又从胸前口袋里抽出一杆银光璀璨的自来水笔。拧开笔帽在纸上写了一串数字,他把纸片递给了茉喜,“这是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你想好了,就打电话给我——会不会打电话?”
茉喜还没摸过电话这种东西,但是接过纸片,她很痛快地点了头,“会!”
万嘉桂拧好自来水笔,然后仿佛一双手失了控一般,他用笔杆又一敲茉喜的脑袋,“我走了,偷着跑出来的,没想到你这地方还挺好找,一找就找着了。记着给我打电话,往后——往后你要是日子不好过了,也一样可以找我。别犯傻,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不嫁给我,我一样给你做靠山。”
说完这话,他把自来水笔往胸前口袋里一插,转身就要走。走出一步又回了头,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只牛皮夹子,打开来从里面抽出了一小沓钞票。
抓起茉喜一只手,他把钞票捺进了茉喜手中,“这钱你先花着,不用节省,花没了还给。”
说完这话,他强迫自己管住目光,不去扫视茉喜那一身灰扑扑的旧衣服。而不等茉喜回答,他再次转身,这一回他是真走了,走得非常快,从窗户望出去,他的背影几乎有些仓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