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征回到天津后,还是要住到金小丰那里去。当然也有其它房产,化名是某某公馆,其实房契全在他的手里;他将房子派给哪个儿子居住,全在一念之间。
金小丰提前知道他要回家,早早就将楼内洒扫除尘,收拾的窗明几净。约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他赶到院门口前去迎接——果然,他刚走到院外,遥遥就见陆雪征和李纯在前方路口下了黄包车,两个人一大一小、一高一矮的慢慢走过来了。
阳光明媚,陆雪征身姿挺拔,穿了一件卡其色的短袖衬衫,头发剃的很短,看起来是特别的富有青春气息。李纯穿着短衫短裤跟在一旁,怀里抱着小灰猫。小灰猫很不安分,极力的向陆雪征伸出一只小爪子,试图抓到主人的衣裳,可惜陆雪征没留意,昂首挺胸的只是向前走。
金小丰微微一低头,下意识的想要掩饰脸上的笑意。光头反射了刺目阳光,这让陆雪征也感到了滑稽。于是这对干父子就这么喜笑颜开的相遇了。
“干爹!”金小丰步伐敏捷的迎上前去,像一只轻盈的猛兽:“您这回在北平可是住得久。”
陆雪征半笑不笑的一点头:“戴国章那个小院儿,真是不错,舒服。”然后他一边走,一边侧过脸来面向了金小丰的方向,望着地面随口问道:“韩棠这一阵子在干什么?”
金小丰跟上他答道:“好像是……没干什么。”
陆雪征一挑眉毛:“好像?”
金小丰立刻一低头:“对不起,干爹,我疏忽了。”
陆雪征轻描淡写的一挥手,似乎是觉得这也无所谓。
及至进入房中,陆雪征先是沐浴更衣,又找出专门用来理发的剪刀,将自己那新剃的短发重新修剪了一番,把几根不甚听话的枝杈毛发尽数除去。换上一件蓝白条子的洁净衬衫,他一身轻松的把金小丰又叫了过来。
会面的地点选在书房。陆雪征坐在大写字台后方,捧着金小丰的光头窃窃私语,讲述自己的新款阴谋诡计。而金小丰弯腰将胳膊肘支在写字台上,伸着脑袋竖着耳朵倾听干爹高见。
香皂混合了肌肤的气息,一阵阵扑向金小丰的鼻端。他不由自主的又垂涎三尺起来,目光状似无意的扫过了陆雪征的嘴唇——陆雪征生了一口雪白整齐的好牙齿,舌尖在齿间一闪而过;金小丰没法子去定睛细看,不过感觉到干爹连舌头都长的很标准。如果能够完整的拔下来,很够资格去做标本了。
陆雪征察觉到了金小丰那鹰隼一般的眼神,但是这个干儿子向来都是一只巨型鹰隼,所以也无需多想。抬手抚摸着金小丰的光头,他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
金小丰轻轻一笑,顺势咽下口水。
陆雪征拍拍他的脑袋:“有话就说。”
金小丰用低沉温柔的声音答道:“干爹,您有没有想过韩棠?现在和叶家关系最为密切的,可就只有他一个人了。”
陆雪征不动声色的反问:“你是说韩棠把消息透漏给了叶三小姐——或者是直接和叶崇义通了气?”
金小丰摇了摇头:“干爹,我不知道,我只是猜测。”
陆雪征缓缓低下头,把前额抵上了金小丰的头顶。长长的吁出一口气,他仿佛很疲惫似的叹息了一句:“我的罗汉。”
然后他放开了对方的脑袋,脱力似的向后一靠,却是随即又道:“这件事情,就先不要提了。叶崇德那边,这回全交给你。我不插手,你看着办。”
金小丰低沉的“嗯”了一声,然后高高大大的直起了腰。
金小丰离开书房,在走廊中一边走,一边将双手攥成了拳头,仰头长长的做了个深呼吸。
对于陆雪征,他能做的不多,起码在此刻,真是不多。现在他要去杀掉叶崇德,这不是一桩容易事情,但是凭他当下的本事,还是能够做到的。
陆雪征没有太过问这件事,甚至事前都没有向叶崇义打过招呼。直到半个月后的一天清晨,金小丰轻手俐脚的走到餐厅,低声告诉他:“干爹,叶家的生意,做完了。”
陆雪征若无其事的答应一声,又问:“怎么做的?”
金小丰言简意赅的答道:“沉到河里去了。”
陆雪征一点头。
金小丰察言观色,告辞退下。
陆雪征并没有向叶崇义去邀功——叶竟成再不好,毕竟是他的亲爹,亲爹横死,他不悲痛倒也罢了,可是竟然热孝未脱,就要预谋着宰掉大哥,独霸家产。这样的叶四少爷,颇有一点可怕之处,所以陆雪征不打算和他再狗扯羊皮的胡闹下去了。
再说,陆雪征已经有韩棠了。
在叶崇德离奇失踪后的第二天,韩棠前来拜访。
陆雪征一直在等他到来,等的花儿也谢了。如今见了面,心知他大概是被吓过来的——叶崇德会失踪,那保不准叶三小姐也会凭空消失。反正叶家人是在明处,暗箭难防。
不过来了就好,陆雪征自认为心胸宽广,宰相肚里应该可以撑下这么一条破船!
“这么多天,静的怎么样了?”他笑模笑样的问韩棠:“静出结果了么?”
韩棠苍白着一张脸:“干爹,叶大少爷他……”
陆雪征立刻笑道:“别问我,我不可能事必躬亲、面面俱到。”
韩棠一听这话,就明白了。
“干爹……”他垂下头,视死如归似的说道:“我想好了。我跟着您,您放过叶三小姐吧!”
陆雪征这回没说话,直接走到他面前,随后抬手一把将他搂到了怀里。
然后他在心里对自己发出赞美:“一箭双雕,聪明!”
第12章 嫉妒心
陆雪征和韩棠,公然在金公馆过起日子来了。
这可是大大出乎了金小丰的意料,他甚至惊讶到了啼笑皆非的程度。李纯则是很平静,并且开始把韩棠当陆太太那么伺候起来。而韩棠先是尴尬羞愧的要死,过两天后渐渐刀枪不入的厚了脸皮,也是知道自己走投无路了。
陆雪征觉得韩棠相貌很美,一举一动都讨人喜爱。大天白日的,他也不读书看报了,也不去花园乘凉散步了,只是拉着韩棠胡闹。韩棠心里怕他,只有恐惧没有爱意,或者说是有些爱意的,但是早被恐惧压到地下十八层去了。小灰猫受了冷落,十分吃醋,堵在门口喵喵大叫,李纯跑过来,弯腰就把它抱走了。
韩棠没想到陆雪征的欲望会这么强烈。陆雪征虽然年轻,但是平日里显出八风不动的一派沉静,几乎有些老气横秋。韩棠真把他当成了上一辈的人来尊重,所以一旦看到了他的真面目,就感到特别的受刺激。
陆雪征仿佛把他当成了一株花草,很细心的修剪他、开辟他,将他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调理改变。而更要命的是,他竟然像一团软泥似的,当真是在陆雪征的手中发生了变化。
光天化日大中午,陆雪征还不让他下床。他满面绯红的趴在对方身下,承受着一波又一波的冲击。呼吸的节奏渐渐混乱起来,酸麻的感觉从下身那里扩散开来,他不由自主的扭动了身体。片刻之后,他忽然在陆雪征的压迫下兴奋的抽搐起来,脑海中也发生了白色的大爆炸——他仿佛把自己的元气都一起射出去了。
陆雪征还没有玩完,但是很体贴的暂停了动作,心中颇为自得。韩棠这么个雏儿,在他这里不过住了一个来月,就被他干“熟”了。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他觉得这也算个本事。
金小丰这时走到了门外,侧耳听到里面有异常的响动,就没有敲门。站在门口静候了片刻,房内又传出了大床咯吱咯吱摇动的声音。有人低低的呻吟出声,金小丰听出了那是陆雪征——大概是玩痛快了。
金小丰翻了个白眼,转身走了。
半小时后,金小丰又来了,这回有人在房内断断续续的哀鸣,是韩棠的声音。
金小丰没翻白眼,直接走了。
一小时后,金小丰第三次前来,听到陆雪征正在房内和韩棠说笑,具体的内容听不清,但是两人似乎都很欢喜。
金小丰这次走了就没回来,直接开车出门去,到法租界内最有名的翡翠别墅内消遣了整晚。
他有钱,一掷千金,要了个刚下海的女学生,还是处女,打算玩一次洞房花烛夜的把戏。然而搂着女学生刚走进院子里,他却是迎面遇上了叶崇义。
叶崇义并非孤身前来,身边带着一大帮狐朋狗友,或许也有保镖。一眼瞧见金小丰,他立刻就甩开旁人快步走了上来:“哎?你?”
金小丰停下脚步看了他一眼,冷淡的一点头:“叶四爷。”
叶崇义打量了他这个做派,劈头便问:“姓陆的来了吗?”
金小丰盯着他,无言的摇了摇头。
“他人呢?”
金小丰这回笑了一下:“不清楚。”
叶崇义一皱眉头:“你去告诉他,就说……就说我想他了,让他自己看着办!”
金小丰面无表情的答应:“好。”
然后这两人就分开了。
金小丰在翌日清晨回了家,刚进门就看到陆雪征从后方抱着韩棠,两个人四只脚的走路,不知是在说什么暧昧话语,反正他只听到那谈话的末尾,是陆雪征低声笑道:“宝贝儿,你够我吃上一整天了!”
金小丰面不改色的向他这位干爹问好,顺带着说了一句:“干爹,我昨天在外面遇到了叶崇义,他说他想你了。”
陆雪征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似乎也并未感到尴尬。
金小丰承认韩棠,作为一个小白脸,看起来不错;但也就是不错而已了,谈不上什么勾魂摄魄的魅力。他不明白陆雪征怎么对这么一个货色情根深种,并且还他妈的没完没了,好像是要天长地久的做夫妻了!
不过没关系,他知道,叶崇义很快就要找上门来了。叶家的男人将要死绝,这位仅存的坏种可不是个吃素的货。叶家保镖在翡翠别墅门口守了一夜,今早又跟了他一路,连口热水都喝不上,怪不容易的,他都不忍心甩了他们。
在回房之前,他又扫了韩棠一眼。韩棠气色不错,一张脸白里透红的——这人很少显出血色,如今这么满面春光的,必是有个缘故。也许是因为被陆雪征从早到晚的“吃”?
金小丰开始鄙视韩棠。
金小丰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
他这房间十分阔大,大房里摆着大床大桌大椅子,住着他这个大块头。一面白墙上挂着木板制成的圆形靶子,靶子上面还扎着几柄雪亮的飞刀。
他脱了西装外衣扔到床上。悻悻的站在靶子前方,他一把一把的拔下飞刀,随即一步一步向后退去。
懒洋洋的倚着墙壁站住了,他也没大瞄准,轻轻巧巧的掷出了一把飞刀,结果如他所料,正中红心。
他自认为刀法不错,尤其是玩起飞刀来,甚至要比陆雪征更胜一筹。陆雪征只是枪法好,而且头脑灵活,“动如脱兔”。如果回到冷兵器时代,金小丰臆想着,也许自己能够制服他。
然后他忽然嘿嘿的自己笑了,心里想道:“凭我的份量,压也压死他了!”
金小丰在房内杀气腾腾的擦拭飞刀,一会儿失魂落魄的沮丧,一会儿又自得其乐的笑出声来。而与此同时,陆雪征已经放开了韩棠,正独自坐在沙发上想心事。
韩棠悄没声息的回房去了,小灰猫溜过来补了缺。陆雪征缓缓抚摸它那光滑温暖的皮毛,摸着摸着,就抱起它来面对自己,又撅嘴在它的小脑门上亲了一下。小灰猫顺势蹿到他的肩头,咪咪的舔他面颊。他知道这是小灰猫在向他示好,故而也歪过脑袋去蹭那猫脸蛋。哪知就在此时,小灰猫忽然亮出利爪,在他那脖子上不轻不重的挠了一把——随后一个箭步窜到地上,开始恶声恶气的向他尖叫,周身那毛也一齐竖了起来。
陆雪征抬手摸了脖子一把,没见血,然而很疼,想必皮肉定是破了。
他没动气,起身走去把小灰猫又抱回了怀中,并且低头对它说道:“小灰灰,你闹什么?我对别人好一点,你就要吃醋?再敢挠我,我就把你丢出去做野猫!”
小灰猫的毛发渐渐平复下去,然而像在哭泣、或者叫春一般,拖着长声喵喵的鬼叫——它是一只唯我独尊惯了的小猫,嫉妒心是非常之强的。
第13章 宠爱
陆雪征吃西瓜。西瓜切开来,他挑那中心最甜的几块端回房里,先拿起一块送到韩棠嘴边,让他吃掉那个“尖儿”,然后自己再打扫剩余。
韩棠在每块西瓜上都咬了两口,感觉的确是甜,然而心里很不安。他宁愿陆雪征对他刻薄苛刻一点——陆雪征强迫了他,扼杀了他和叶三小姐的爱情,他恨陆雪征。可陆雪征如果对他再这样溺爱下去,他怕自己立场不稳,也许也要发自内心的软化投降了。
下午下了一阵子雷阵雨,暑热退下去,天气变得温凉宜人。陆雪征带着他去后面小花园中散步。韩棠经过那被雨水浸润成深色的小木桥,忽然停住脚步伸手向水中一指,很惊奇的笑道:“嚯!还有小鱼哪!”
金公馆后花园中的小溪,是当年自行开挖出来的一条小小水道,似乎一直都只是蛤蟆们的乐园。陆雪征放眼一看,果然见水流和缓,有指头长的鲤鱼在溪中畅游。
韩棠说小鱼好,留恋在桥上要看鱼。陆雪征不置可否的陪他站立片刻——然后,他忽然蹲下来,开始去解皮鞋鞋带。
陆雪征脱掉鞋袜,挽起裤腿下了水,想要徒手抓住小鱼。然而小鱼十分灵动,能从他的指缝间溜走。韩棠站在桥上,就见他在水中弯着腰团团乱转,是十分认真的在为自己捉鱼,心里就很难受——他不想爱上陆雪征,真的不想。
这时,陆雪征忽然抬起了头,对着他歪头一笑,露出了一口雪白的牙齿,同时双手交握着举起来,手心里正是一条摇头摆尾的小鲤鱼。
“接住!”他欢喜的将小鱼隔空扔向韩棠:“拿去养着吧!”
韩棠身手伶俐,扬手便正好抓住了小鱼。扭头快步跑向楼内,他也高兴起来,要去找个器皿来禁锢着这一条小生命。而陆雪征站在溪中望向他的背影,脸上荡漾着微微的笑意。
他爱韩棠。韩棠看着不言不语的,其实心眼更少。他知道韩棠和叶三小姐相好,也不是为了图人家的财产,韩棠不是那样的人。不过为了控制住这家伙的身心,他必须把那份爱情描述的龌龊不堪。让韩棠自己也没有脸面再坚持下去。
李纯跑出去买回一只圆圆的大玻璃鱼缸,顺路连水草、卵石以及鱼食都一并带回来了。
黑脊背的小鲤鱼在大鱼缸里悠然游弋,并没有坐牢的苦恼。小灰猫蹲在鱼缸前呆看许久,最后就用前爪扒着缸沿立起来,又伸出一只爪子要往水里掏。李纯见了,连忙跑过来,把它抱走了。
它气的很,乱抓乱叫。李纯小心翼翼的捏住它两只前爪,把它扔到了房前的草坪上。
金小丰傍晚时分回了来,看到客厅内新添了一只鱼缸,里面居然养了一只鲤鱼,就百思不得其解:“不是都养金鱼么?”
李纯告诉他:“这是干爹从花园小溪里捉的鱼,给韩哥的,韩哥喜欢鲤鱼。”
金小丰很惊讶的一耸肩膀,万没想到陆雪征竟然对韩棠宠到了这般地步。偏巧这时,韩棠从外面走了进来。
金小丰回头看了他一眼,状若无事的笑了一下,随即问道:“干爹呢?”
韩棠笔直的站在门口,像一株风中的树:“干爹和叶崇义出门去了。”
叶崇义一直在等待陆雪征来找自己,左等右等,终于是等不及了!
他身为叶家四少,无论在何时何处都会享受到宠儿的待遇。人人都恭维他,讨好他,洋洋得意的在众人之上活了二十多年,他忽然认识了陆雪征。
陆雪征对他绝不算坏,然而也谈不上好。他承认自己对陆雪征抱有好奇心,可陆雪征神龙见首不见尾,始终不给他一个深入了解的机会。后来两人糊里糊涂的发生了肉体上的关系,仿佛是由此更亲密起来,可也不过是表象。每当二人长久不见之时,叶崇义就怀疑陆雪征是把自己给忘了。
然后他就很生气,想要咬陆雪征一口。
今天傍晚,他采取瓮中捉鳖的战术,成功的在金公馆门口堵住了正要出门散步的陆雪征与韩棠。陆雪征知道叶崇义是不好打发的,故而很识相的立刻举了白旗,独自上了叶家的汽车。
叶崇义心平气和的询问陆雪征:“陆兄,你回天津有多久了?”
陆雪征想了想:“不到两个月。”
叶崇义和他并肩坐在汽车后排位置上,听闻此言就抬手抓住了他的短头发,用力的薅了两下:“那你为什么装死不来找我?”
陆雪征很少在脑袋上涂抹生发油,所以头发十分洁净。顺着叶崇义的力道歪过头,他笑道:“我没有耽误你的大事呀!”
叶崇义松了手,忿忿的说道:“我让你去找我,你怎么派了个和尚来?”
陆雪征笑出了声音:“和尚怎么了?你还怕和尚不成?他又不是个花和尚!”
叶崇义当着前方汽车夫的面,公然就去搂了陆雪征的脖子:“好啊,你还有胆和我贫嘴?”
陆雪征舒舒服服的向后仰靠过去,顺带着斜了他一眼,笑模笑样的答道:“岂止是贫嘴,我还有胆……”
叶崇义见他欲言又止,只是坏笑,立刻追问:“什么?”
陆雪征扭头望向窗外风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然后他握住了叶崇义的一只手,转而又问:“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叶崇义懒洋洋的依偎在他身边,拖着长音答道:“带你回家,杀了吃肉!”
第14章 奇遇
叶崇义自作主张,强拉着陆雪征去陪自己去馆子里吃晚饭。陆雪征已然在家吃过,这时眼看自己不能脱身,只得是坐在一旁,看着叶崇义大嚼。
叶崇义打扮的油头粉面、通体芬芳,微微撅着嘴,吃喝时也不闲着,夹枪带棒的奚落陆雪征,显然是心里一直赌着一口气。陆雪征知道他的心思,并不动怒,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贫嘴,最后激的叶崇义发了脾气,放下筷子就给了他一记耳光——不重,却很响亮,“啪”的一声,搞得两个人都有些出乎意料。
陆雪征抬手摸了摸脸,感觉叶崇义有些给脸不要脸,所以半笑半怒,神情像那水波一样,很不稳定。而叶崇义知道陆雪征是个有脾气的,不禁暗暗失悔。趁着陆雪征没有翻脸,他向后一靠,故意做出了慵懒而嗔怒的姿态,两道长眉隐隐蹙着,射向陆雪征的目光却是温柔。
于是陆雪征无奈一笑,受了他这一出美人计:“崇义,别闹!”
吃过饭后,叶崇义在汽车里询问陆雪征:“你往哪儿去?”
陆雪征把双臂抱在胸前,扭头看了他一眼:“你想让我往哪儿去?”
叶崇义向窗外一摆头:“我想让你跟我走!你不走也得走!”
陆雪征饶有兴味的望着他:“走哪儿去?”
叶崇义忽然向他露出了狠毒毒的笑容:“姓陆的,你对不起我。我用你一晚上,你同不同意?”
陆雪征摇头:“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也得同意!”
陆雪征一点头,很爽快的答道:“那就别废话,走!”
叶崇义扬手一拍前方汽车夫的后脑勺,语气凶恶的喝道:“开车!”
汽车一路走的拐弯抹角,陆雪征望向车窗外,就见天色越来越黑,风景也是越来越模糊,最后竟是到了一处完全陌生的小胡同里——胡同外面就是大街,两边建筑灯光辉煌,似乎是接连矗立着两所大楼,皆是租界俱乐部一类的所在。
他忽然有点紧张:“这是什么地方?”
黑暗中,叶崇义伸手搂住了他一条手臂:“你不是胆大包天么?有胆子就不要问!看看我会不会真的把你杀了吃肉!”
陆雪征没言语,摸索着在叶崇义那大腿根处掐了一把。叶崇义年轻,皮肤紧绷,脱光之后更是白亮亮的像一条大银鱼。陆雪征承认叶崇义的一切好处,同时不大清楚对方为什么对自己念念不忘。
这时,汽车在一处黑黢黢的宅院门前停下了。有人握着手电筒跑出来迎接,车门从外面被打开来,叶崇义拉着陆雪征跳下了车。陆雪征环顾四周,没看出什么门道,不过一眼之间瞧清楚了来路与去路,顺势又扫视了宅院的高墙——墙头挺平整干净,是个能落脚的地方,虽然是高,但是如果没人在后方拉扯的话,他也满能够快速翻越逃跑。
走入院门后,他见到了星星点点的光亮,仍旧是有人拿着手电筒在四处乱晃;看那姿势与衣着,大概是看家护院的打手一流;不过没有太高壮的练家子,想必身手也是一般。
这时,前方的房门开了,放出了明亮的电灯光。叶崇义轻车熟路的带他往里走,陆雪征在经过时用手轻轻一叩门板——是木门,必要时合身冲去,也能撞开。
穿过一间房屋,又走过一处院落。最后再次进门,陆雪征怀疑自己是来到了某处俱乐部的后方。
向下走过长长的盘旋楼梯,眼前的情景让他确定了自己的想法——这里就是一间俱乐部的地下室。地下室是一间宽敞大厅,灯火通明,人头攒动,正中央摆起擂台,正进行着一场地下拳赛!
这让他神色一变,转身就要向上返回。而叶崇义一直留意着他,此刻就猛然用力攥住了他的手:“你要干什么?”
陆雪征回想起抵达此处之前所经过的种种关卡,知道自己强行离开也是困难,便压抑着不满反问道:“你带我来这种地方,又是要干什么?”
叶崇义一瞪眼睛,那气势和方才相比,立刻就不一样了:“干什么?你那个和尚往死里敲了我一笔钱,现在我要你上去,把那个杂种给我打趴下!”
楼梯上的陆雪征拧着眉毛,居高临下的低头直视了叶崇义,语气也变得不善起来:“崇义,你不要太过分!我不是你手下的玩意儿!”
叶崇义紧紧拉扯着他,针锋相对,丝毫不让:“少他妈的装模作样!你答应让我用你一晚上,现在就得说到做到!上个月我在这场子里输了两万大洋,今夜里你不给我把局面扳回来,我饶不了你!”
陆雪征没想到叶崇义会来这一手,心里真是动了怒气——不过与其硬走,似乎打一场拳赛还更容易一些。
快速的思忖了一瞬,他叹了一口气,随着叶崇义向下方场中走去。
地下拳赛,规则有限,不算正规。台上刚刚结束了一场格斗,胜者就是叶崇义口中的“杂种”。
杂种真的是个杂种,不知混了多少种族的血,东方人的面孔,西方人的身材,生的高大魁梧,那身躯似乎比金小丰还要更伟岸一些;打赤膊穿着短裤,腰带系的很紧,周身的肌肉一块卯着一块,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输者被他打爆了一只眼球,满脸都是鲜血,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被人拉着双腿拽了下去。观众们有黑发黑眼的,也有金发碧眼的,一时间也看不出来历,然而统一的衣着体面,是一大群狂热的绅士。
叶崇义站在陆雪征身后,这时就大声问他:“喂!要不要换衣服?我这里有运动裤。”
陆雪征先没理他,单是转过身来,抬起一只脚踩到了身旁的一把椅子上,随后望向叶崇义,一言不发。
叶崇义对峙似的和他相望了两三秒钟,忽然笑了,弯腰伸手去为他解开皮鞋鞋带。
拳赛的规矩,拳手不能穿鞋。
叶崇义的手指很软,在为陆雪征脱下洋纱袜子时,有意无意的搔过了他的脚心。陆雪征猛一抬脚,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
叶崇义不在乎,低下头自己嗤嗤的笑出声来。
在铃声响起之前,陆雪征一手抓住绳圈,一脚踩住擂台边沿,纵身一跃翻过绳圈跳到了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