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完之后,他忽然发现余翰文盯着自己一眼不眨,便问:“你看什么?”
余翰文笑道:“我看你长得像个大洋娃娃,眼睛那么大,眼睫毛那么长。”
小鹿不以为然,低头要把画报往书包里塞:“我丑死了。”
余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我让家里汽车送咱们去北京饭店找大姐,还能顺便看跳舞。看完跳舞吃宵夜,吃饱了你就到我屋里睡,明早儿咱们一起上学,怎么样?”
此言一出,小鹿立刻就活了心。一言不发的盘算了片刻,他借用了余宅的电话,联络上了家里的春兰。春兰已经嫁了人,但还管着大少爷院里的大小杂事。电话接通之后,小鹿第一句便问:“大哥回来了吗?”
春兰还像当姑娘时那么厉害,说话谁也不惯着:“大少爷?大少爷三天前刚走,没半个月他能回来吗?”
小鹿一想也是,当即松了一口气——只要大少爷不在家,那家里也就没人管他了。
这个下午和晚上,小鹿过得快乐极了。
他和余翰文成了一对淘气的野小子,手拉着手东跑西颠,北京饭店也真去了,不但找到了余家的大小姐和三小姐,还饱看了摩登男女们的翩翩舞蹈。余翰文要了一杯啤酒,和小鹿分而饮之,喝完之后都说不好喝,余大小姐在他们的脑袋上分别弹了一手指头:“小孩子不许喝酒。”
小鹿挨了一指,心里不但不恼,还美滋滋的。
及至午夜时分回了余宅,小鹿在浴室里洗了个澡。洗到一半的时候,余翰文闯了进来,给他送了一套丝绸睡衣。
小鹿满身都是香皂泡沫,光溜溜的坐在水里,告诉余翰文道:“我还没有穿过睡衣呢!”
余翰文很惊讶:“那你光着睡啊?”
小鹿见了余翰文的反应,忽然感觉自己是丢了人:“我……我穿裤衩的。”
余翰文把睡衣放到了浴缸旁的毛巾架子上,然后低头去看小鹿:“你可真白啊!”
小鹿撩水冲洗身上的泡沫,水热,蒸得皮肤白里透红。他的身架子还是单薄,细骨头上附着薄薄的肌肉和嫩嫩的皮肤,但下身也稀稀疏疏的生出了几根软毛,那几根毛遮不住什么,性器垂在腿间,发育是发育了,然而颜色依然洁净,是个尚且幼稚的模样。
小鹿第一次穿睡衣睡觉,然而始终是睡不着。最后他起身脱得只剩了裤衩,这回光着胳膊腿儿躺回被窝,他才舒服了。
余翰文一声不吭的面对面抱住了他,火热的巴掌全贴在了他的光脊梁上。小鹿和他好,不怕他抱。把一条腿砸到余翰文的身上,他很踏实的睡了一大觉。
一觉醒来,是个很晴朗的清晨。大小姐还在睡懒觉,三小姐也是读书的女学生,所以加入了小鹿与余翰文的行列,三个人围了一张小圆桌,吃余家西式的早餐。余老爷是个外交官,常年不在家里;余太太也是西洋化的知识女性,走到孩子的餐厅里谈笑了几句,她很是喜欢小鹿,想要细问小鹿的家世,余翰文知道小鹿的底细,立刻撒娇似的作出警告,拖着长声喊道:“妈——咪——”
余太太立刻就不问了,只让小鹿经常来玩。而等余太太走后,余翰文又有了新主意:等到下午放学了,他邀请小鹿和他一起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这个月的零花钱刚到手,他可以大请客。
小鹿咬着烤面包片,笑得眼睛都眯成了黑月牙。在余宅过了一夜之后,他感觉自己和余翰文是更亲密了,余翰文肯请他,他就肯去吃。

第十一章

  两男一女三个大孩子一起出门上了汽车,汽车夫先把三小姐送去女校,然后调转车头,又直奔了比利时中学。车门一开,小鹿抱着书包先跳了下来;余翰文比他笨,螃蟹似的横着往外挪。小鹿正要回头伸手拽他,然而右肩膀忽然一沉,是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拍上了他。
他吓了一跳,立刻原地做了个向后转,结果正和大少爷打了照面。
十八岁的大少爷,看上去已经一点孩子模样都没有了。
他长成了个大个子,比他父亲还高了半个头,生得剑眉星目,眉宇间几乎萦绕了一点潇洒的侠气,然而是个痞侠,侠义之中混着狡黠。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小鹿,他的手依然搭在对方肩膀上:“你昨晚儿上哪儿去了?”
小鹿咽了口唾沫,心里有点儿害怕:“我、我在余翰文家睡的。你……昨晚儿回家啦?”
大少爷脸上没有喜怒颜色,单是一句接一句的问话:“算准了我晚上不回家,所以你就睡到别人家里去了?”
小鹿后退一步,脸上都褪了血色:“我没有,我本来是去做功课的,可是后来……”
未等他把话说完,当着学校门口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大少爷骤然变脸,对他甩手就是一个嘴巴:“你他妈的还敢跟我嘴硬?我平时怎么教你的?谁许你私自浪到外面睡觉的?”
在这比利时中学里,学生和先生自不必说,连看大门的门房都是文明有礼的,小鹿见了大少爷这个谈吐,简直像被人兜头泼了粪似的,面颊也火辣辣的作痛。余翰文见状,登时就冲上来了:“你怎么打人?以大欺小吗?”
他话音一落,小鹿也做出了反击:“我乐意在谁家睡,我就在谁家睡,这是我的自由!”
大少爷听闻此言,反手又给他一个嘴巴:“你自由个屁,你爸活着的时候不过是我家的奴才,我家看你可怜才收养了你,你还真当自己也是个少爷了?你要不是有那么个奴才兔子爹,你现在给我家当勤务兵都不够格!小兔崽子,跟我回家!”
这个时候,余家的汽车夫认出了大少爷的身份,知道这是个军阀的儿子,自家惹不起,便慌忙跳下来护住了余翰文,拉拉扯扯的要把他往校门里推。而小鹿被大少爷这么连打带骂的羞辱了一顿,登时就红了眼圈。小孩子的脸皮往往比大人更薄,半大孩子的自尊心更是脆弱得很,尤其小鹿是个要强的,处处都要做第一,哪知刚到新学校第二天,当着全校学生的面,他那点短处就被大少爷劈头盖脸的扒了个精光。
大少爷这一年不知道是怎么了,一骂他就连他爸爸一起骂,骂的全是让人学不出口的肮脏话。小鹿听得多了,渐渐也察觉出自家父亲生前不是个体面正经的人,可大少爷小时候从来不说这些话,如今怎么旧事重提,又全翻起来了?
在家翻还不够,还要跑到学校门口当众翻。小鹿抱着书包,真感觉这世上没有自己的活路了。低下头不敢再看旁人,他转身撒腿要跑。可是没等跑出两三步,大少爷就追上去一把攥住他的细胳膊,强拖硬拽的把他抱起来塞进了汽车里。
汽车开动,风驰电掣,不出片刻的工夫,就停到了程宅门口。小鹿在汽车里怔了一路,如今到家下了汽车,他那滚烫的脸一见风,脑子里才随之回过了神。
下意识的跟着大少爷进了大门,他向内走了几步之后,忽然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俯身一头撞向了大少爷。大少爷记得他可有好一阵子没和自己打过架了,没想到现在狗胆包天,竟然又动了手。
凭着他的个子与力气,满可以一脚把小鹿踹出老远,然而小鹿抱住了他的腰,让他的长腿不得施展。小鹿像头牛似的,要把大少爷顶个跟头,哪知大少爷背过手,一使劲就扯开了他的两条手臂。
小鹿被大少爷攥了手腕,无论如何挣脱不开。一身的力气使不出,这让他越发怒不可遏,面红耳赤的对着大少爷喊:“你十天半个月不回家都行,我才一天没回来!”
他呼哧呼哧的喘:“我到同学家睡觉怎么啦?我又没像你那样逛窑子!你堕落!你混账!再说我也不是你养的,是干爹养的,干爹都没嫌我,你凭什么骂完了我还骂我爸?你让我再也没脸上学了,程世腾,你是王八蛋!Youbastard!”
声嘶力竭的骂完最后一句,他喘得越发激烈了,一双眼睛也瞪到了极致,皮肤像要渗血一般,从脖子一直红到了额头。干巴巴的咳嗽了一串,他弯下腰,仿佛溺水之人初浮水面,他鬼哭似的长吸了一口气。再一次抬起头,他的鼻涕眼泪全出来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咧嘴大哭:“我没脸上学了……我跟你拼了……你老管我……你凭什么管我……”
话说到此,往后全是含糊不清的呜呜噜噜,任谁也听不清他控诉的是什么。大少爷依然攥着他的腕子,丝毫不肯放松:“管你?我管得着!知道什么叫家生子儿吗?你就是我家的家生子儿!你命都是我的!不许哭了,还哭?再哭我抽死你!”
小鹿怎么想,怎么感觉自己没有颜面再去学校。其实挨了两个嘴巴是能忍受的,一顿臭骂更是可以左耳进右耳出,唯独他的求学事业是大事。他入学的成绩是第一名,几乎全年级的学生都认识他,结果开学第二天,他就在校门口被人打了骂了,他的出身也被揭穿了。连余翰文都不知道他爸是个奴才——余翰文一直以为他爸是个英勇的军官,死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
十四岁的小鹿,发了疯一般的乱踢乱打乱嚎啕,感觉天都塌了。
大少爷和小鹿打了这么多年的仗,第一次见他如此激动,几乎有些害怕,怕他会哭着哭着晕厥过去。俯身拦腰抱起了小鹿,他服了软,决定先把对方抱回屋里再说。
可是未等他迈步,大门外忽然响起了牛叫一般的汽车喇叭声。他回头向外一瞧,只见一队汽车络绎开到门外,前后的车门踏板上全站着荷枪实弹的卫士。及至领头的汽车停了,卫士跳下来一开车门,却是程廷礼从车中钻了出来。
程廷礼常驻天津,时常是连着许久不回北京一趟,今天偶然回来了,却又回来的不是时候。大少爷停在原地,臂弯中还躺着小鹿;而小鹿闭着眼睛攥着拳头,已经哭得抽搐不止。
程廷礼看着小鹿,第一感觉是“又长大了”,随即才意识到眼前情形不对。背了双手一瞪眼,他开口问道:“怎么着?大清早就打上了?”

第十二章

  小鹿一见干爹回来了,当即就挣扎着下了地。抬起袖子一抹眼泪,他颤微微的抬手向后一指大少爷,同时抽得厉害,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费了偌大的劲,却只是发出了几声呜咽,乍一听简直有点像狗叫。
大少爷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厉声喝道:“你汪汪什么?我骂错你了?”
小鹿拼命一甩手,然后捡起书包跑到了程廷礼身边——程太太虽有如无,小鹿对她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大少爷又不讲理,能给他做主的人就只剩了干爹。程廷礼踢过亲儿子,但是没踢过他,小鹿觉得他虽然有时候怪里怪气的,但总体来讲,已经算是个好长辈。
程廷礼是军装打扮,说起来也是四十出头的人了,然而保养得好,看着风华正茂,不像他儿子的爹,倒像他儿子的大哥。小鹿抓住了他腰间的武装带,非常的想要哭诉一番,可一张嘴,舌头不听使唤,又叫出了一串汪汪汪。
现在他长大了,程廷礼没法再由着性子抱着他哄。捂住了他抓着自己武装带的手,程廷礼苦笑了一下,然后上前一步,对着大少爷就是一脚:“混账东西,老大不小的了,正事儿一点儿不干,欺负你弟弟倒是有一套!”
大少爷任着他踢,嘴可是很硬:“他是谁弟弟啊?他姓程吗?爸您不知道,这兔崽子天生就不是好坯子,现在不管严了,将来有他给咱们丢人现眼的时候!”
此言一出,程廷礼是有历史有心病的人,登时感觉十分刺耳,脸色也变了,恶狠狠的给儿子来了一记窝心脚:“小王八蛋,要说丢人现眼,也轮不到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外头干的那些事儿,老子这些年拼了性命打江山,你可好,老子攒一个你花俩,老何那儿子都比你强!”
所谓“老何的儿子”,便是大少爷曾经的挚友何宝廷。这位何同学考过一次倒数第一之后,有所收敛,居然安安稳稳的读完了中学,并且进入了高中;可惜高中没念完,他那个军阀父亲便生急病死了,何同学仿佛是子承父业,但如今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程廷礼一变脸,大少爷避其锋芒,不肯再吭声。程廷礼领着小鹿回了自己那国,小鹿起初是理直气壮的跟着走,感觉自己是有了靠山;然而走着走着,他心里开始发虚;及至进了程廷礼日常起居的院子里,他望着满院穿梭的副官勤务兵,越发的有些后悔,几乎想逃。
程廷礼让勤务兵打水过来,就真有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勤务兵端进来了一盆水。小勤务兵刚走,一名很俊俏的年轻副官迈过门槛,又递给了小鹿一条白毛巾。小鹿抽抽搭搭的浸湿毛巾想要擦脸,同时眼角余光向旁一瞟,只见程廷礼大模大样的坐在窗前的沙发椅上,又伸出两条腿,让那副官给他脱了马靴。将两只穿着洋袜子的脚抬起来架到窗台上,他懒洋洋的向后一仰,而副官走到他面前弯下腰,开始给他一粒一粒的解开军装纽扣。
小鹿磨磨蹭蹭的洗净了脸,然后转身走到了程廷礼面前。副官站在沙发椅旁,划了一根长杆火柴点雪茄,雪茄不在程廷礼手中,而是被副官叼在了嘴里。
程廷礼敞着怀,露出里面雪白的衬衫。对着小鹿笑了一下,他抬手一摸自己乌黑的短发:“说吧,小瑞又怎么的了?”
小鹿垂下头,开始哑着嗓子讲述来龙去脉。讲到一半,那副官将点燃了的雪茄从口中取出,弯腰往程廷礼嘴里一送。程廷礼用整齐的白牙齿咬住雪茄,同时背过一只手,拍了拍副官的屁股。副官登时一扭细腰,小声笑道:“军座,您可真是的,这儿还有小孩儿呢!”
程廷礼收回手,取下雪茄呼出了一口烟雾:“小孩儿?十四了,也不小了。”然后他笑着问小鹿:“是不是不小了?”
小鹿眨巴着眼睛停了话,感觉干爹这个笑容意味深长,有种说不出的邪性。
短暂的停顿过后,他垂下眼皮,自顾自的继续讲:“然后大哥就在学校门口打了我,我什么都没说,他上来就打……”
他的声音渐渐平稳了,一颗心却是越来越不安。程廷礼叼着雪茄,一直在盯着他瞧,笑眯眯的,痴痴的,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花来。
等他委委屈屈的说完了最后一句话,程廷礼忽然唤了一声:“小鹿。”
这一声来的暧昧而又低哑,像是夜里才有的、压抑着的呼唤。小鹿疑惑的抬起头:“啊?”
程廷礼迷恋的望着他的脸,又叫了一次:“小鹿啊!”
这一声就不只是暧昧低哑了,简直带了缠绵的意味。小鹿一扇长睫毛,显出了一副天真傻相:“嗯?”
他不知道,当年程廷礼对鹿副官,也是直呼“小鹿”。那个小鹿死了,这个小鹿被他养了十多年,终于又长成了个新的小鹿。这长眉毛,这大眼睛,这小脸蛋,非得是那样一个小鹿的种子,才能结出这样一个新小鹿。
程廷礼把雪茄交给副官,又放下双脚穿了拖鞋。单手插兜起了身,他在屋子中央来回走了几圈,末了对着小鹿笑道:“甭跟小瑞怄气了,干爹这回在家多住几天,你就留在干爹这屋里。要是愿意跟干爹在一起呢,干爹过几天再带你回天津。天津那地方好玩儿,比北京热闹多了。”
小鹿听了这话,压着心慌摇了头:“我……我还得上学呢!”
程廷礼笑了一声:“上学?唉,咱们家的孩子,还用凭着学问出人头地吗?”
小鹿不说话了,同时下定决心,绝不留在干爹这里。干爹什么都好,就是不正经这一点不好,与其被干爹这么笑眯眯的看,他宁可回去再被大少爷扇几个嘴巴子。
程廷礼似乎是很忙,他这院子里的厢房被布置成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安装了好几条电话线,一条线响了铃,其余几部电话机也跟着凑了热闹。军务忽然一起涌了进来,让程廷礼只好暂时离开小鹿,进了厢房处理正事。
小鹿坐在堂屋的沙发上,从书包里掏出画报一页一页的翻看。中午时分,有勤务兵给他送来了饭菜,他食不甘味的吃了几口,也不饿。
到了下午,他捧着画报,听到程廷礼在厢房里骂人,如狼似虎咆哮不止,语言特别粗野,是日娘捣老子的骂法。挨骂的人尽管不是小鹿,可小鹿惶惶然的,也坐不住了。他想走,回自己那个院子里去,可又不知道大少爷在不在——要是在的话,保不齐又要有一场恶战。
然而到了傍晚时分,程廷礼刚刚抽出了空,大少爷却是自己来了。
大少爷晃着大个子,顶天立地的堵了门,也没个儿子规矩,直接闷声闷气的喊了声“爸”,然后说道:“我领小鹿回去。”
小鹿立刻起了立,又转身弯腰,要把画报全塞回书包。
程廷礼也不知是怎的,仿佛是特别爱睡觉,天还没黑,他已经提前换了睡衣。颇为意外的打量着儿子,他开口答道:“回什么回!你们两个东西,见了面就是狗咬狗一嘴毛!今晚小鹿不走了,省得你们凑在一起又要胡闹!”
大少爷倚门站着,盯着自己的皮鞋沉默无语。片刻过后,他忽然说道:“小鹿必须跟我走。”
然后他抬头望向程廷礼:“爸,我知道您的心思。可他爸是他爸,他是他。”
这话声音不高,但传进小鹿耳中,却是狠狠的震了他一下。有不少事,原来只是影影绰绰有察觉的,此刻骤然全清楚了。他越要脸,越没有脸;怪不得大少爷骂他爸骂得那么响亮爽快,原来他爸当年是当兔子的,活该就是要遭人笑骂的。
小鹿脸上神情不变,一双手却是颤得厉害,画报忽然变大了,书包则是变小了,怎么塞也塞不进去。程廷礼哑在当地,一张白脸隐隐泛了红,没说话,可已经有了恼羞成怒的征兆。
大少爷几步走进屋里,拉起小鹿就要往外走。小鹿向外一抽手,然后拎起书包夹了画报,慌里慌张的自行向外走出去了。

第十三章

  小鹿先是走,越走越快,最后终于变成了小跑。从程廷礼起居的院落到他和大少爷的家,中间要分花拂柳的走很久。他左手拎着书包,右胳膊夹着画报,走到半路只听“啪嗒”一声,是一本画报滑落在地。那画报厚而沉重,美术纸制成的封皮冰凉光滑。小鹿眼看它是落到了甬路旁的草地上,生怕它沾了泥,慌忙伸手要去捡,结果一动之下,另一本画报也落了地。
早上扇过他嘴巴子的大手伸了过来,轻轻巧巧的拾起了那两本书。一本书的书脊的确是蹭上了土,大少爷低头用手给它拂了拂,然后抬头瞪小鹿:“看什么看?走!”
小鹿没说话,同时发现自己无法再去直视大少爷的眼睛。拎着书包做了个向后转,他微微驼着背,牛似的低头向前顶着疾走,仿佛空气是凝固的,不顶不开。
一鼓作气走回了他那院里,他垂着脑袋直接进了书房。大少爷不是读书种子,所以这书房就算是他独占的屋子。把书包往椅子上一放,他背对房门站住了,就听身边“啪”的一声大响,是大少爷人在门口,把那两本画报遥遥的扔到了写字台上。
“怎么着?”大少爷踩着门槛子质问他:“还要跟我来劲,是不是?”
小鹿垂着双手,双手松松的攥成了寒冷的空心拳头,一半的手背都被衣袖盖着。新制的西装校服,照例是要比他的身量略大一点。他知道大少爷正看着自己,那目光气势汹汹,让他如芒在背,简直被刺得转不过身、抬不起头。
“你要是嫌这屋里放不下你,你就回爸那院儿去!”大少爷又开了腔,恶狠狠的,是骂死他都不解恨的架势:“你也看出来了,那头现在都开始留你了!你他妈把脸一摩挲把衣服一脱,还念什么书啊!撅撅屁股就把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挣过来了!你找我老子给你撑腰,我往后也怕你了,一指头都不敢动你了,多好!去啊!赶紧滚!”
小鹿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颤声答道:“你刚才也说了,我爸是我爸,我是我。那……”
话说到这里,他哽咽似的顿了一下,然而眼睛里没有泪,一张脸则是红得火烧一般:“那我没干什么丢人事儿,你为什么还要拿这些话骂我?”
说完这话,他转身面对了写字台,将两本画报整整齐齐的摞在了一起:“你是不是原来不知道,所以还拿我当弟弟;现在知道了,就看不起我了?”
大少爷听了这话,登时大步上前走到了写字台边:“我看不起你?你说这话都丧良心!我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你是什么种子!”说着他抬手用力一搡小鹿的脑袋:“就因为知道你不是好种子,我才看着你管着你,怕你学你那个兔子爹!你呢?好歹不知,还把他当成靠山了!要不是我刚才过去硬把你领回来,你就——”
话到这里,大少爷停住了,后头的内容不必说,说了比没说还厉害,因为余音袅袅,专要留给小鹿去细思量。
这话放到先前,小鹿想破头也想不出什么来,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小鹿的心思略微一转,就把其中的弯弯绕绕全转开了。干爹有着那样的心思,大哥又有着这样的脾气,小鹿只觉得自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慢慢的抬眼望向大少爷,一眼过后他向下一扇睫毛,没哭,但是扇下了一滴很大的眼泪,泪珠子没在脸上滚,直接就落了下去,一闪而过,快得让人看不清。
方才涨红了的脸慢慢褪去血色,小鹿只剩了嘴唇还鲜红,嘴唇是薄嘴唇,在他屏息忍泪之时,下嘴唇被他用细白的牙齿咬了一下,咬得红上加红。
大少爷盯着他的嘴唇,盯得一眼不眨。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哭鼻子,真是不值一看;尤其小鹿纯粹就只是哭,哭得没用意也没风情,和大少爷在外面常见的泪眼又不相同。
强行管住了自己的手和嘴,大少爷不允许自己去哄小鹿——他是很会哄人的,只要他愿意。可他不肯将自己那些手段往小鹿身上用,依着他的理智,他更愿意给小鹿做一辈子大哥。往后家里的钱全是他的,他会养着小鹿,让小鹿就在家呆着,谁也甭想惦记小鹿。
可理智归理智,理智再有理,管不住感情。
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留意小鹿的,这个留意不是用眼睛留意,是用心留意。他时常是连着十天半月不回家,可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有个小鹿在晃。他也学会了捧戏子,跟那帮十六七的小戏子混在一起的时候,他偶尔会冷不丁的想起小鹿,想小鹿现在也不算小了,这帮小戏子能干的事,小鹿应该也都能干了。
然后他又想如果让小鹿伺候伺候自己的话,其实也不算为过。从身份论,自己是大少爷,小鹿是小奴才,大少爷使用使用小奴才,还犯毛病吗?
就因为是这样的理所当然,所以大少爷近来简直不大敢回家。回家一见到小鹿,他就从身到心一起难受。而小鹿没心没肺的,又是一见他就欢天喜地的喊大哥。他揣着一肚子花花肠子,面对小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狠不下心撕破自己这张脸皮,故而只能是急赤白脸的、骂骂咧咧的、捏着鼻子继续做大哥。
大少爷一直看不惯父亲那身做派,尤其是忘不了他给鹿副官嚎丧的那副模样。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决的不想学父亲。可小鹿勾搭着他,让他一步一步的往父亲那条路上走。小鹿和小戏子不一样,对待小戏子,他是逢场作戏,见面就好,回头即忘。可是一旦跟小鹿好了,他自己想着,那就得像夫妻似的,总得好,一好一辈子。
可是话说回来,那不就还是走了父亲的老路?
再说,还不知道小鹿愿不愿意。
大少爷不知道自己该拿小鹿怎么办,于是索性不回家,图个眼不见心不烦。但他可以不见,小鹿不可以野跑。在他没把这件事想通透之前,小鹿须得干干净净的给他当个好孩子。对待外头的野食,他不讲究,但小鹿是从小跟他长大的,如果他真要对小鹿下手了,小鹿这第一口,非得留给他吃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