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满意的直起腰,穿好睡衣上了床。只要别想他那一处不得见光的暗伤,他一个人也能活得挺高兴。
小鹿一觉睡过去,清晨和公鸡同时起床。
卧室门外有房门开开关关的轻声,是张春生在出入忙碌,给他预备洗脸水。小鹿嘴上不说,其实心里觉得张春生这人很投自己的脾气,手脚利落心思细致,天生的有眼色讲卫生。
洗脸水倒好了,牙刷也蘸了牙粉横架在在搪瓷牙缸上了,张春生进了卧室,先是站在门口打了个立正,然后一手攥着一份报纸,一手抬起来行了个军礼:“连长早上好!”
小鹿拥着薄被,靠着床头半躺半坐,半睁着眼睛往地上看——刚醒,他心里还迷糊着。
张春生迈开步子,无声无息的走到床前站好了,展开报纸开始念起今日的新闻。报纸也是本县的出品,距离外界的变化总是略慢一步,导致新闻时常是不够新,但聊胜于无,比不读强。
小鹿默然的听着,一双眼睛渐渐的睁开,整个人也有了活气。张春生见他像是醒透了,便很自觉的合拢报纸退了出去。
小鹿穿戴洗漱,坐在书桌前吃张春生给他端进来的馒头稀粥和小菜。窗户是玻璃窗,他一抬眼就能看清院内全貌。院内的情景让他有些刺心——武魁光着膀子,正在厢房门口举石锁练力气。
武魁太壮了,一身的腱子肉鼓鼓凸凸,因为天气热,所以只穿了一条单布裤子,裤裆里也是鼓鼓凸凸。小鹿的目光顺着武魁的胸膛往下走,走到腰间停了停,走到裤裆又停了停。他想武魁的家伙一定是温暖沉重的,也或许是青筋虬结,筋脉之中血液汩汩流动,让那东西灵敏得简直如同活物。
想到这里,他对武魁简直是羡慕得有些恨了。
他越是眼红,武魁练得越是来劲,裤裆里直不隆冬,颤巍巍的竟然支起了棒槌。小鹿本是坐在桌前吃馒头,见此情景,他像受了冒犯一般,下意识的双脚蹭地向后一闪,连人带椅子一起退了一尺多远。
然后肠胃也满了,馒头也放了,小鹿忍无可忍一般起身出门,没找到马鞭子,弯腰在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抽向了武魁:“混账东西,你给我穿上!”
武魁挨了一抽,没疼,只是吓了一跳:“连长,我、我没光屁股啊!”
小鹿仿佛痛心疾首一般,粗着喉咙继续吼:“上衣!赤身露体、成何体统!给我穿好上衣!”
武魁张了张嘴,一时间无话可说,放下石锁扭头逃回了厢房。而小鹿不由自主的伸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眼前还晃着一片肉色。这肉色让他觉得又温暖又污秽,他知道自己和那颜色是绝缘的了,所以格外的看不得它,一旦见了,就眼睛痛,心也痛。
除去了院子里这位肉色大汉,小鹿感觉身心略略的清净了一点,仿佛自己以及自己周遭的一切,又重新恢复了圣洁。
然而这圣洁没有一个好来历,他偶尔会感觉自己像是修道院里的苦修之人,为了圣洁阉割自己,血淋淋的、天愁地惨的,不是个好圣洁。
第四十三章
小鹿每天早上吃饱喝足之后,就前往军营去练兵。兵都是新兵,比张春生和武魁还新,而且没有张春生和武魁的聪明勤谨,并且有一部分是被队伍抓壮丁强抓过来的,心心念念的总要跑。小鹿心狠手辣,在营地操场边上立了个木头桩子,这桩子就是刑架,每天都有新兵被吊在架子上,做大鹏展翅状挨马鞭。
小鹿自己不动手,因为有武魁,他当初把武魁挑到身边,就有这个目的。武魁杀久了猪,渐渐对于一切活物都硬了心肠,小鹿让他打人,他就真敢把人往死里打。打完之后擦擦汗,他该吃吃该喝喝,一边吃喝一边和张春生扯淡——在这个连里,他俩算是高级人物了。
小鹿自己严肃,在军营里,也不希望看到其他人嬉皮笑脸。要笑可以私下里去笑,小鹿想,正经的时候就是要正经,否则的话,就是不尊重长官。
小鹿在县城里住了两个月,训练出了一个整齐利落的新兵连,连里的新兵蛋子们经了他的手,不知怎的,居然变得相貌相似,仿佛是一百多个亲兄弟一般,也或许是因为他们全被剃了光头,集合时全穿着军装,神情也是统一的肃穆。
小鹿忙小鹿的,旁人忙旁人的,他的顶头上司,一位营长,从来不管他。省主席的养子,跑来训练新兵大概只是装装样子,营长是个精明人,犯不上对着皇亲国戚使官威。
然而在两个月后,精明的营长忽然死了。
营长那天是喝了整整一坛子本地酿的烧酒,喝完之后晃晃荡荡的从窑子大门往外走,两只脚不听使唤,在跨门槛时绊了一下,一跤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
营长就这么死了,营长的上司不在本县,留下了无主的三个连。三位连长约束部下,等待上峰下达命令,然而上峰的命令未至,程廷礼却是来了。
在这县城众人的眼中,程廷礼的身份,也就和皇帝差不多了。没根没基的两位连长十分惶恐,简直不知道应该如何接待这位从天而降的大人物。这个时候,小鹿自然是要打头阵的,这一点,两位连长不出声,小鹿自己也清楚。
程廷礼来得威风,有一个警卫团随行,专为了保护他一个人。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城里,县长诚惶诚恐的让出了自家宅子接驾。然而程廷礼没有在县长家中下榻,而是要到小鹿那边对付一宿。一宿过后,他还得继续上路,往张家口去。
小鹿平时觉得自己那三间上房是很宽敞的,可程廷礼一来,这三间屋子忽然小成了蝈蝈笼,仿佛程廷礼是个巨人。程廷礼在他这屋子内外巡视了,末了停在书桌前,指着桌角陶罐里的野花笑道:“小东西,你倒是好兴致。”
小鹿听了“小东西”三个字,有些刺耳,但是规规矩矩的站直了,他低声答道:“美丽的环境,有助于陶冶情操。”
程廷礼笑了起来,听这话本应该是书卷气十足的,但是经了小鹿一说,就变成了生硬冰冷的科学结论。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他见小鹿把军装穿得一丝不苟,只是没系武装带——小鹿穿衣服是讲究的,然而从来不系武装带。
“不热吗?”程廷礼笑道:“脱了吧,在干爹面前也拘束?”
小鹿抬手一粒一粒的解纽扣,脱了上衣搭上了椅背。程廷礼又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有一把细细的腰。腰太细了,就显得屁股很圆很有肉,不过也可能是真有肉,程廷礼收回目光,心里盘算着小鹿那一处旧伤给身体带来的影响——一定是会有影响的,本质上都不算个真正男人了,外表还能威武雄壮?
程廷礼看过书房又看卧室。站在小鹿身后,他抄起了衣箱上的大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脸,程廷礼看了又看,末了叹道:“这半年来,脑袋上有白头发了。”
然后他微微低了头,把嘴唇凑到了小鹿耳边:“年纪越是大,越爱想起故人。在梦里,我常能见到你爸爸。”
小鹿听到这里,身体震了一下。
第四十四章
程廷礼放下镜子,伸手揽住了小鹿的腰:“我和他做了七八年的夫妻,可惜他后来娶了你娘,心里没了我。他心里没有我,我心里可是有他,他都死了,我心里还想着他。”
小鹿第一次听程廷礼这样对自己说话,满口“你”啊“我”的,干爹不成了干爹,干儿子不成了干儿子。惊讶之余,他也有几分好奇:“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程廷礼轻而慢的告诉他:“饮弹自尽。”
小鹿听了这话,并没有大惊失色,因为对父亲实在是没感情:“为什么要自杀?”
程廷礼沉默片刻,然后答道:“爱之深、恨之切。我对他是爱恨交织,他对我也是一样。”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从心底里翻上一股子鄙夷:“情死?”
不等程廷礼回答,他冷冰冰的又补了一句:“我看不起他。”
程廷礼怔了怔,随即说道:“你不懂……”
不等他把话说完,小鹿自顾自的又开了口:“他不但自己无能,做出卖身体的下流事情,还使他的后代为他蒙羞。这样的人,自杀也是毫不可惜的。”
程廷礼听了这话,真感觉小鹿是把自己和鹿副官一起骂了;手臂环着小鹿的腰,那腰虽然细如蛇类,然而硬邦邦的,也毫无柔软动人的意味。
“我和他之间,并非交易的关系。”程廷礼按捺了性子解释:“如果只是玩玩而已,我又何必要把你当成儿子抚养成人?”
小鹿这回没言语,因为在这一件事上,他的确是欠了程廷礼的恩情。
程廷礼很满意于小鹿的沉默,勒着他的手臂紧了紧,程廷礼压低声音,呼出的热气扑在了小鹿耳边:“宝贝儿,我还没有很老,还能再爱一次。你小的时候,我当你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向你要;现在你长大了,自己能做主了,我想要你,你给不给?”
小鹿打了个冷战,不是怕,是嫌恶欲呕,肠子肚子一起向上一翻,翻得他不由自主的打激灵。
“您是我的干爹。”小鹿背对着程廷礼说话:“我对您只有尊敬和感激。”
程廷礼歪着脑袋,去看小鹿的侧影。两个月不见,小鹿白了,皮肤紧绷绷的反射着柔细的光,颧骨和下颌的线条是统一的很清秀。他想小鹿在十八岁那年变化最剧烈,脱了孩子皮,换了大人样,可是未等他蜕变完成,自家儿子就一脚把他踢成了半个太监。
于是,他的变化到那为止,正在往高里窜的个子,也不窜了。
“我不需要你的尊敬和感激。”程廷礼浮想联翩的开了口,脸上同时失控似的露出了一点笑意:“只要你肯依了我,我宁愿受你的作践。”
说到这里,他当真是起了兴致,抬起一只手开始去摸小鹿的胸膛,同时从鼻子里哼出了缠绵的声音:“我是堂堂的省主席,手里有一省的地盘,几十万的兵,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我这样的人,现在送上门来让你作践,你没兴趣试一试吗?”
小鹿摇了头:“我没有欲望,也没有兴趣。干爹,您换个人吧!”
程廷礼忽然笑出了声音:“小东西,你没欲望,我给你欲望。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快活……”
一边说,他一边把手探向了小鹿的下身。可是未等手指触摸到军裤,他忽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及至反应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踉跄着被小鹿推到了床上。仰面朝天的被小鹿摁住了,他不明就里的睁大了眼睛——这小混蛋这么不合作,让他几乎有些恼羞成怒;但是这一推一摁的力道又让他有些心动,他喜欢这种富有侵略性的漂亮小子。
他想挣扎,也有余力挣扎,因为他体力精力都充沛,他的身体也比小鹿高壮。小鹿也察觉到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了,当即抬腿上床,从天而降一般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双手摁住了他,双腿夹住了他,小鹿俯下身,用凶恶急切的声音说话:“你别逼我!”
程廷礼直勾勾的睁大眼睛盯着他,保养良好的白脸上泛了红。难耐似的勉强向上挺了挺身,他真起兴了,命根子梆硬的往上挺,贴着小鹿的屁股支起了帐篷。
小鹿察觉出了身下的异样,这点异样让他感到了一阵烦恶。恶狠狠的盯着程廷礼的眼睛,他喘着粗气继续说话:“营长死了,让我去当新营长。我要带兵,我要打仗,我会干得很好,让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身体坏了,可我脑子没坏,精神更没坏!”
程廷礼张开嘴喘了一口气,眼睛和脸一起红了:“小鹿,好样儿的,看来小瑞当初那一下子,真是没把你骟干净!”
此言一出,小鹿登时瞪了眼睛,手比心思转得更快,他一把就卡住了程廷礼的脖子:“干爹,你可别让我恨你!”
程廷礼摸索着抬起手,用拼命的力气扯开了小鹿的爪子。急促的喘了几声,他忽然笑了:“好,好!钱,权,我都可以给你,可你记住,你这个人是我的,我不要,别人也别想要。你有本事,就打一辈子光棍给我看。否则的话——”
他伸手搭上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说怎么办?”
小鹿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看他:“没有否则。”
程廷礼隔着一层军裤,抚摸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就要听我处置。怎么样?”
小鹿一点头:“成交!”
然后他后退着下了床。而程廷礼双脚拖在地上,依旧保持着仰面朝天的姿态:“小鹿,营长是你的了。”
小鹿双手下垂贴了军裤侧缝,对着程廷礼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礼:“谢干爹栽培。”
然后他直起腰,眼珠子下意识的扫视了对方的裤裆。那裤裆里鼓鼓囊囊的,显然里面的东西还在作怪。一瞥之后收回目光,小鹿忽然厌恶了自己,因为自己的眼睛总是往男子的胯下瞟,瞟过之后,就羡慕嫉妒,就恨。
第四十五章
程廷礼和他儿子一样,总是不好意思对小鹿霸王硬上弓,儿子的思想,老子不是很清楚;老子纯粹只是怕小鹿会寻死,因为小鹿的爸爸当年说死就死,真是把程廷礼给吓着了。
在小鹿这里睡了一夜过后,程廷礼带着他的警卫团启了程,小鹿也如愿以偿的升了营长。他做营长,同僚是不嫉恨的,因为他几乎就是程廷礼的养子,干儿子做营长,好比亲儿子掌管禁烟局一样,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谁见了也挑不出理来。
小鹿很得意,因为手里攥了三个连的人马,再加上其余机构的人员,足有四五百人。除此之外,程廷礼给了他权力,还许他自行再招兵,招来的兵训练好了,也全归他管。
小鹿没什么娱乐,尤其是在这远离平津的县城里,他连场电影都瞧不成。封闭的土地,也有针对人类本能的消遣,比如吃喝嫖赌。吃喝是不犯禁的,小鹿也爱吃好的喝好的。赌,只要别闹出大乱子来,也可以允许;另有嫖这一道,是最受小兵们欢迎的。因为这县城位于两省交界之处,道路四通八达,往来商队很多,人来得多,卖人的自然也就多。
武魁知道营长是个干干净净的正经人,但是不知道他正经到了什么地步。他偶然想向小鹿溜个须拍个马,自作主张的往小鹿这宅子里领了个黄花大姑娘。
小鹿一度对大姑娘也是很有兴趣的,但他现在心如止水,眼睛里已经快要看不出男女老少。武魁这一趟马屁算是拍上了马蹄子,因为鹿营长在得知了这大姑娘的用处之后,当即攥着拳头站在院子正中央,不但快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鼻翼也是翕动不已,一张小白脸变成了面红耳赤。武魁心惊胆战的看看小鹿再看看大姑娘,心想我弄来的这个也不丑啊,这么周正的黄花大姑娘,还玷污了他不成?
武魁等着小鹿咆哮,然而小鹿最终咽了一口气,并没有咆哮,只恨恨的一挥手:“龌龊!下流!马上带走!”
说完这话,他一舔嘴唇,又飞快的做了个垂涎三尺的动作。武魁没看明白,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真不要还是装不要,故而犹犹豫豫的又劝道:“这丫头没爹娘,留下来给您干点儿杂活不是正合适吗?您留了她,也算是救她一条小命儿了!”
小鹿最怕旁人和他讨论这个话题,然而武魁偏要纠缠不休。两只脚像钉在了地面一般,他耸着肩膀向前俯身,暴着青筋吼了一声:“带走!”
武魁立刻行了个军礼,扯着大姑娘扭头就跑了。而小鹿瞪着眼睛又站了一会儿,末了感觉自己这样子太没风度,便放下肩膀恢复原形,又尴尬的清了清喉咙。
武魁想不通,打发了大姑娘之后,他回了鹿宅,见小鹿已经出门去了,只有张春生正坐在院子里洗衣服,便蹲到一旁低声问道:“咱们营座,是不是一直没找过人?”
张春生像一尊营养不良的黑面神一眼,很有戒备的转向了武魁:“人?女人?没有。”
武魁想了想,随即又问:“男的呢?”
张春生一摇头:“你别嚼舌头败坏营座的名声。”
武魁思索着笑了:“那可真是奇了怪了,他不憋得慌?”
张春生沉着脸,低下头继续揉搓小鹿的军装领子:“你别拿咱们营座和别人打比方。咱们营座是文明人,和你们不一样。”
武魁发现张春生是特别的维护鹿营长,和自己谈不到一个碗里去,于是站起身,不再多说了。
张春生洗衣服,晾衣服,晾到一半,小鹿回来了。张春生暂时停了工,问小鹿:“营座吃不吃西瓜?”
小鹿有些惊讶:“现在还有西瓜?”
张春生言简意赅的答道:“有。”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转身跑去了厨房,给小鹿端回来了一盘子切好的西瓜。
现在已经入秋了,西瓜是吃一口少一口了。小鹿站在院子里吃西瓜,张春生继续认认真真的晾衣服。一盘子西瓜没吃完,县长忽然慌里慌张的跑来了。
县长对于丘八军爷,素来是敬而远之,如今登了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城外八十里远的狗尾巴山下,又闹起土匪了。
县城外山多,素来是有闹土匪的传统,先前驻扎在此地的一位营长,就是因为剿匪有功,高升成了团长。及至这个团奉命开拔往北去了,才有了取而代之的新兵营。而先前的土匪虽然是灭了,新起来的一股子力量竟是比先前更强大。高升了的团长曾经几次进山剿匪,都不成功,若是再不开拔,这团长的一世英名,真有付诸流水的危险。
一团的兵马走了,换来了一营的新兵蛋子;县里自己还有个保安团,那团丁个个脆弱,唯一的本领是在土匪攻城之时关闭城门。至于那新兴的土匪有多厉害,小鹿不知道,营里不是本乡本土的新兵也不知道,因为夏天山里挺太平,土匪不闹,也就没有人提起土匪来。
县长征税养活着这一营兵,这一营兵,理所当然的,也就应该保证整座县城的安全。土匪猖狂起来,敢冲进县城里杀人放火;而小鹿一方面认为土匪的确该杀,另一方面又留意了县长方才所说的话——剿匪有功,是能升官的!
小鹿现在什么多余的念想都没有了,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些事业出来,不再让人低看了自己。而在日本苦熬了三年,他虽然没能从陆士取得一张毕业证,但是扪心自问,肚子里还是学了些存货的,并非绣花枕头。
在心里飞快的打了一遍算盘,小鹿最后决定出城剿匪,一是拿那帮土匪练练手,二是练好了,这一次战斗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筹码。
他是斗志昂扬了,县长却是唯唯诺诺的,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后来见鹿营长要对自己送客了,他才嗫嚅着说道:“山里那一伙蟊贼的首领,名叫何若龙,凶恶得狠。春天范团长一个团的人马,都没能奈何了他。鹿营长您只有一个营的力量,怕是……薄弱了一点儿。”
小鹿一愣:“何若龙啸聚了多少人?难道会比一个营还多?”
县长连连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是两三百人罢了。”
小鹿莫名其妙:“那本营长怎么会不是他的对手?”
县长为难的搓手:“因为……敌人……很是凶恶……”
小鹿冷笑一声:“县长不必担心,我鹿某人,也可以很凶恶!”
把县长送走之后,小鹿让张春生出门跑腿,叫了营内几名本地军官过来,让他们详细讲一讲狗尾巴山的风土人情,以及何若龙其人其事。
军官领命,当即侃侃而谈。小鹿越听越是有趣味,原来这何若龙还是个传奇人物,家中本是山下村庄中的大户,因为和人起了田地纠纷,打官司时被对方在暗中捣了鬼,不但应得的没得着,自家的财产还赔出去许多,那何老者想不开,便生生的气死了。
老头子一死,老婆子当即啼哭着病倒了,勉强熬了几日,也是一命归西,只留了个尚未娶亲的独生儿子何若龙。这何若龙当时已经离家远行,在保定城里进了中学,听闻家里遭了变故,赶回来一看,竟已是家破人亡。
平日村人都说何家儿子是个有礼的人,不料这有礼的人急了眼,手段更毒辣。何若龙到底是如何单枪匹马手刃仇人、并且一把火将仇人的家宅烧成白地的,众说纷纭,又经了演绎,全都不甚可信;总而言之,这何若龙报仇之后便上了山,和山中的土匪厮混在了一起。大当家被先前那位团长打死之后,他因为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很能服众,便接了大当家的班,带着那帮土匪继续盘踞在了山中。
何若龙的历史,也就是这些内容。整个夏天他都很安静,导致城里的驻军和百姓一起淡忘了他。直到秋收时节,这帮人又穷凶极恶的冲下山抢吃抢喝了,百姓们才重新又恐慌起来。
小鹿没上过战场,一直只是纸上谈兵,所以听闻何若龙是个劲敌,反倒暗暗的欣喜,认为自己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征集粮草整顿了兵马,小鹿把县城扔给保安团,自己带着部下那几百新兵,浩浩荡荡的出城剿匪去了。
第四十六章
在秋高气爽的好时节里,小鹿骑着一匹黑马,带兵出发了。
黑马是匹很威武的高头大马,通体上下黑成了一匹闪光的好缎子,一根杂毛都没有。扇呼着湿润的鼻孔,颠动着碗大的马蹄,它被一身崭新鞍辔打扮了,驮着小鹿玩似的在土路上小跑,踏出一地缭绕的轻尘。
小鹿在这军营里练习了两个多月的骑术,如今对于黑马,已经是相当的能控制。若是由着他的性子,他满可以策马扬鞭,以最高速度疾驰向前;可是马有四条腿,小兵却是只有两条,非得一步一步的走才行。而他单枪匹马,即便跑到了狗尾巴山下了,也是毫无用处。
小鹿耐下性子,一边前进,一边欣赏路边的秋日风光。土路平直,是城内城外的百姓们几百年来用脚走成的。路边盛开着一丛一丛不怕冷的野花,花的品种不多、样子也不美,但是开得很旺。
小鹿让武魁下去摘了几朵白花回来,从中挑选了一支最完整的,掖在了黑马耳朵上。张春生本是在马旁步行,这时见了,就无声的发笑——营座除了他自己之外,见了什么好东西都要装饰一下。
队伍走得并不快,半天才走了四十里路。中午埋锅造饭,连吃带歇又是一个钟头。小鹿估算着,下午再走一下午的话,傍晚时分正好能到山脚。山脚不止一处村庄,找个休息的场所是不为难的,那么明天出发往山上攻,也很合宜。
思及至此,小鹿也就不急。待到下午又上了路,他和一位冷连长并肩同行,边走边聊。冷连长不是本地人,但是在此地住久了,也和本地人差不多。环顾着周遭的风景,他开口说道:“营座,咱们下午走得可是挺快,再过一阵子就能看见狗尾巴山了!”
小鹿心旷神怡的挽着缰绳点头:“狗尾巴山……”
他在心里把话说完:“何等粗鄙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念头闪过不久,冷连长忽然手指前方大呼小叫了:“营座,瞧,真看见了!”
小鹿昂首挺胸举目远眺,只见平原远方隆起一道山脊梁,看那形状,真有一点像狗尾巴。那山不高,长长的拖在地平线上,山中也不知是长满了什么树,值此秋季,那树叶红一层黄一层绿一层黑一层,一层一层的从山脚向上染到山顶,配着碧蓝的天和几抹白云,白云被金色阳光穿透了,云也含了光。
小鹿看呆了,心想世上竟有这样美的地方,一只鸟啸叫着掠过他的头顶,他睁大眼睛看那山,看得睫毛一颤一颤。
他会画不甚地道的水彩画,如果这一趟不是带着刀兵之气征战而来,他想自己一定要找块大石头坐定,支起画板调好颜料,把这山画一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