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要活到八十岁,那么就不能过一天算一天的混日子,要从长远计。因此果刚毅问了金效坤:“你把那个崽子弄回来,是当侄子养啊?还是当儿子养?”
金效坤被他问住了:“这——有什么关系吗?”
“做伯伯的,只要是养得起,养几个侄子倒是没什么,可问题是你那侄子的爹可是金玉郎。你不记金玉郎的仇,可你那二姑娘也不记吗?”说到这里,他那思维一跳,跳到了二姑娘身上:“你俩什么时候结婚啊?别说要等打完仗,谁知道这仗要打到哪天去?你也老大不小了,今年是三十几来着?我记得你是比我大三岁,但你长得着急啊,你不像我,我看着还是大小伙子呢,我过个十年八年再结婚也行。”
说到这里,他那话题再次拐了弯,讲到了他的婚姻计划——他自认为是个魅力无限的伟男子,加之没了次长舅舅的庇护,所以为了前途和金钱,他不结婚则已,一旦结婚,至少也得娶个次长家的小姐。
金效坤洗耳恭听,希望他就这么一路东拉西扯的说下去,说到离题万里才好,千万不要再研究自己了。
这边果刚毅对着金效坤滔滔不绝,而一百里开外,段人龙也在和段人凤窃窃私语。
他们两个窃窃私语,倒不是怕谁窃听,是段人龙认为妹妹此时太虚弱,自己若是高声大嗓的讲话,会震着她。搬了把椅子坐在床边,他嘁嘁喳喳的说:“看看金效坤的意思吧,他若真是想要,我看那就给他。要不然留着是个累赘,看着也不痛快。”
段人凤躺在床上,因为中气不足,所以说话的声音也很轻:“我是不在乎,只是心里有点不舒服。”
“怎么不舒服?”
“我死去活来生下的孩子,被金效坤轻轻巧巧的抱走,我不甘心,我宁愿那孩子是生下来就死了。”
“那我现在去把那孩子掐死?”段人龙跃跃欲试的要起身:“你要舍得,我就敢去。”
段人凤扫了他一眼:“你着什么急?够不着金玉郎,要拿小孩出气?”
“胡说八道,我是那种人吗?”
段人凤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半闭着眼睛,有了点深谋远虑的意思:“先留着他的小命,将来也许有用。”
“有什么用?”
“我也不知道他能有什么用,金玉郎若是爱这个孩子,那他就是我们的人质,金玉郎若是不爱他,那到时再把他当个人情送给金效坤也不迟。”
段人龙笑了一下:“至于吗?金玉郎那小子再邪,也只能在北京城里横行,难道还能把手伸到我这里来?我们还用养个小人质来对付他?”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的回头望了望厢房——厢房里住着奶妈子和小婴儿——然后又转向了段人凤:“把他给金效坤吧。金效坤和那个小畜生不一样,我这回仔细的看了他,感觉他是个——是个——”
段人龙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感受,特地思索了一下,然后才说道:“是个——正经人。”
段人凤睁开眼睛望向了哥哥:“正经人不会去杀弟弟。”
然后她疲惫的又闭了眼,嘴里咕哝道:“全是坏人,只不过,不是一个坏法。”
半睡半醒的躺了一会儿,她猛的回了头:“你揪我的头发做什么?”
段人龙收回了手,低声道:“要不然,咱们索性把那孩子留下?毕竟你是他娘,我是他舅舅,他也算是咱们家的人啊。”
段人凤有点不耐烦:“这又不是什么急事,等我出了月子再说!”
段人凤安安静静的坐起了月子。
在月子期间,她吃得好,睡得足,所以出了月子之后,她那脸蛋白里透红的,看着倒是比先前更好看了些。她的孩子——如今还没有名字——同她只隔了半个院子,但她管住了自己,对那个孩子,她是坚决的不闻不问。
她有直觉:自己非得狠心到底,才能真正和金玉郎一刀两断。
出了月子之后,因为天气一天暖似一天,她没法子继续躲在房内了,不得已的出门见了太阳。结果第一天出门,她就和奶妈子打了照面。奶妈子正抱着孩子站在院子里晒太阳,她低着头往外走,走着走着一抬头,她一眼将那孩子看了个清清楚楚。
她愣了愣,先是暗暗的惊讶,因为生平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婴儿,随即又是一阵难过,因为那好看的小婴儿,简直和金玉郎就是一个模子。望着孩子出了神,她又想和他亲近,又想转身逃避。而正在她左右为难的时候,院外有客人来到,正是段人龙陪着金效坤走了进来。
这就让她没法逃了,站在原地望向金效坤,她挺好奇的打量了他。近来天气是特别的好,世界都变得花红柳绿起来,金效坤穿着一身茶色西装,配着雪白衬衫和条纹领带,整个人笔直昂然,好似一副衣服架子,只是走得缓慢,步伐小心翼翼的,同时借助着手杖的支撑——手杖也是特别的精致,笔直纤细,杖尖和手柄包银雕花,上等的雕工,比一般的银首饰还精致。
金效坤这个打扮,放在本地简直有些刺目,方圆三百里内,绝对找不出第二位,但刺目之余又挺顺眼,好像他就非得这么穿戴了才对劲,他要是穿件粗布大褂走过来,看着反倒要别扭了。段人凤又想起了当初金玉郎描述金效坤在牢里有多么多么的凄惨,凄惨的表现之一,就是金玉郎满头满脸的比划,说他“头发都下来了”。
这点回忆,配着金效坤那又“上去了”的头发,让段人凤忍不住笑了笑。段人龙见了她,倒是挺高兴:“出来了?”又用大拇指向旁一指:“大哥来看看孩子。”
段人凤的眉毛一动,心想金效坤什么时候在这儿成了“大哥”?
未等她想出眉目,金效坤已经在她前方停下来,含笑向她打了招呼,又对着段人龙说道:“二小姐气色很好。”
段人龙有点自傲:“我妹子天生身体好,她就不是那种病恹恹的娘们儿。”
金效坤含笑转向段人凤,像是要说什么,但是话到嘴边,又忽然换了话题:“这院子里会不会有风?二小姐现在可以吹风吗?”
段人凤答道:“我早没事了,不怕吹风。”
金效坤颇认真的倾听点头,随后回头看了孩子一眼,他对段人凤继续说道:“这是我第三次来了,前两次二小姐在房内休息,我就没有过来问候。我很感激段团长的宽宏,因为我毕竟是玉郎的哥哥,凭着玉郎的种种恶行,我这个哥哥,其实是没有资格登门的。”
段人凤抬眼盯着他那泛青的下巴,心里又想起了金玉郎。金玉郎没有他这么重的须发,但棱角分明的薄嘴唇是一样的。
将金玉郎从脑海中驱逐出去,她承认金效坤看起来确实是个好人,即便不是真好,至少也是个文明人。但她不打算陪着文明人玩文字游戏,目光向上扫到金效坤的眼睛,她开了口:“你是不是想把这孩子带走?”
金效坤没想到她问得如此直接,略微犹豫了一下,他点了头:“是的,我的确是有这种想法,但我一直无颜开口。”
“为什么要他?”
“我没有儿女。”
“没有可以生。”
“老天不成全。”
“他亲爹可是金玉郎。”
“但毕竟和我也有血缘关系。”
段人凤一鼓作气问出了他的实话,而他既然肯以诚相对,她便也回了他一句实话:“这件事情,你不能急,我要考虑考虑。”
金效坤凝视着她:“好,我不急,二小姐也无需急。若是二小姐舍不得把他交给我,那么只要能让他认我这个伯伯,我也心满意足。”


第113章 时局
对于这孩子的去留,段人凤真是左右为难,如此又为难了一个多月,空气中偶尔都有了夏意了,她还是没拿出个准主意来。段人龙起初还催促她早做决定,催着催着也不催了,闲来无事还经常过去逗逗那只知吃奶睡觉的小无名氏。也说不好这小崽子是会长还是不会长,他那小模样是越来越好看,也越来越像金玉郎。
没人给他起名字,除了奶妈子肯叫他几声宝宝,从段人龙到段人凤,提起他来都是恶狠狠的一声“崽子”,段人龙有时候真喜欢这个崽子,见了崽子心都痒痒,有时候想起崽子之父,就忽然翻了脸,又恨不得扯腿把崽子摔死。段人凤则是更冷酷一点,她和崽子始终保持着距离,不管他也不看他,然而耳朵像是变长了些许,厢房里的崽子哼唧一声,正房里的她立刻耳朵一动,心脏一蹦。
段氏兄妹在不知不觉之间,和个吃奶孩子打起了暗战,一会儿要他一会儿不要他,两个灵魂左右摇摆,而崽子只知吃奶,其余全不知情,所以他二位算是各自在唱独角戏,唱念做打的挺热闹,可惜没有观众。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兄妹二人依旧是没有主意,段人凤已经快要练出千里眼和顺风耳,厢房里崽子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她,段人龙则是学会了抱孩子,金效坤还是常来,而且很讲礼数,每次来都带着大包小裹,来了坐坐就走,一点也不讨厌,说话也是句句通情达理,有时候段人龙抱着孩子和他坐而论道,论着论着,就感觉自家若是能有金效坤这么一门亲戚,也挺好。
好日子持续到了五月初,结束了。
这两年时局剧烈变换,太平光阴本来也是短暂的,所以这好日子结束了也不稀奇,况且对于果刚毅段人龙二位英豪来讲,打仗也有打仗的好处——起码能从连毅手里得来一笔军饷了。
依着上峰的命令,果刚毅和段人龙联合布防,要抵挡来自直隶的直鲁联军。联军由霍督理亲自指挥,这一次是要和北伐的革命军们打一场大战。大军所过之处,空气都染了硝烟与血色,而这一日果刚毅得了个新消息,立刻不远百里的跑去见了段人龙。段人龙如今和他已经成了熟朋友,这时见了他便是一惊:“你怎么来了?”
“你知道冲着咱们杀过来的二十三师,谁是师长吗?”
“谁?”
“陆健儿。”
段人龙对着果刚毅眨巴眼睛,半晌没说出话来。他和陆健儿是死仇,但他也知道陆健儿私底下和连毅有生意来往,和果刚毅也有交情。不过他们那交情都不值钱,就算值钱,也是明码标价,可以买卖。
“你不敢打?”
“你敢?”
“我听连司令的,司令让打我就打。反正我打他也是应该。”
果刚毅听了这话,感觉有理。现在不是讲旧交情的时候了,自己若是守不住阵地,首先就可能丢了性命。交情是太平岁月才讲的,现在讲不起了,现在只能讲“军令如山”。
果刚毅告辞离去,亲自上了前线督战,结果第一天和陆师交火,就被打了个屁滚尿流。他不敢后撤,怕连毅拿军法办了他,在阵地上苦不堪言的死撑。
他越是痛苦,几十里外的陆健儿越是快活。陆健儿先前没正经的带过兵,然而虎父无犬子,一出手就击溃了敌方一个团。和果刚毅相比,他的格局果然是大了许多——他根本不在乎果刚毅的死活,他只知道如今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他和父亲必须保住霍督理,霍督理一旦倒台,那么接下来就是要改朝换代,他们陆家的权势就要随之丧失。
面无表情的坐在师部里,陆健儿照例是不动声色的快活,快活到了一定的程度,他按捺不住,起身走了出去。
师部的前身是个地主家的宅院,地主相当的识相,乖乖的带着一家老小躲避去了亲戚家,留下高房大屋供过路的师长暂住。院子内外全有卫士站岗,守卫堪称森严,他这师长不同于一般的师长,他是陆永明的儿子,而陆永明手握重兵,如今已然升为军长。因为爹是那般的伟大,所以他这做儿子的,性命也特别的贵重一些。
然而如此森严的师部大院里,偏偏就活动着那么一个一点也不庄重的金玉郎。
金玉郎是上个月和陆五小姐订婚的,陆健儿当然知道他完全不爱自己的五妹,但是没有关系,陆健儿向来不认为可以从婚姻里找爱情,婚姻就是婚姻,类似某种联盟,所以利益至上,比如他自己的婚姻,就是如此。
这个道理,他很早就懂了,金玉郎糊里糊涂,懂得晚了些,但是总比糊涂到底强。订婚之后,金玉郎成了他的准妹夫,理直气壮的向他要差事,以及钱。而他早盘算好了——金玉郎要跟在他的身边,成为他的亲信,金玉郎也不用精通某项事务,只要在各机关都走一走,开开眼界,什么都知道一点,就可以了。
因此,他这回给金玉郎在师秘书处里挂了个名,然后带着他上了战场。说是上战场,其实不比在北京城里逛大街更危险,因为金玉郎始终紧跟着他,而他当然是只肯运筹帷幄之中,绝不会迎着枪炮真上前线。
这么轻轻松松的跑一趟山东,从此就算是上过战场的人了,提起来也是一项资格。这么好的事,金玉郎却一点也不领情,大白天的不干正事,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的逗狗。秘书处上下都知道他是“五妹夫”,谁也不敢管他,由着他在太阳下跑出一头大汗。
陆健儿看着他和一条狼狗你追我赶的闹,看了好一阵子,看得他都倦了,金玉郎才留意到了他。直起身和他对视了片刻,他始终是冷着脸,而金玉郎渐渐有了笑意,低头将那狼狗呵斥了开,他笑模笑样的走向陆健儿,且走且将军装上衣脱了下来。
等他到了近前,陆健儿看清了他满脸满脖子的汗,便道:“我看你和狗倒是很玩得来。”
他把上衣搭上臂弯,上身只剩了一层白衬衫,衬衫下摆还拖在军裤外头,是个丢盔卸甲的军人。陆健儿上下打量着他,怎么看他都是烂泥扶不上墙,而金玉郎掏出手帕擦了擦汗,随即点头附和:“是,我就和狗玩得来。”
陆健儿轻轻踢了他一脚:“找死。”
金玉郎继续掏裤兜,这回掏出了个扁扁的小烟盒。从里面取出一支香烟先给了陆健儿,然而他自己也叼上了一支。用打火机给陆健儿和自己点了火,他深吸了一口:“心虚啦?踢我。”
陆健儿说道:“你那位前妻,若真是和她哥哥在一起的话,那么现在离你可不远了。”
“他们兄妹肯定是在一起。”
“想不想去见见?”
金玉郎摇摇头:“我无所谓。”
“真没感情了?”
金玉郎笑了起来:“哥哥,她都要杀我了,我还怎么和她讲感情?”然后他瞬间收敛笑容,抬头对着陆健儿说道:“我恨你。自从前天知道段人龙没有死后,我又开始恨你了。”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也没想到他命这么大。你恨我也没有用。”
金玉郎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胸膛,正色说道:“我把你的坏处都记在心里了,我先一件一件的攒着,等攒得放不下了,我就再和你打一架。”
从来没人对着陆健儿这样说话,陆健儿听了,感觉很有趣:“你怎么打?论拳脚,你不是我的对手,用牙?再啃我一顿?”
金玉郎舔了舔牙齿,像是有点不好意思,扭开脸继续抽他的烟,段人凤的影子在他心中时隐时现,他算过日子,知道段人凤一定已经将那个孩子生下来了,不知道那孩子是死是活。他不爱孩子,但是因为那孩子是他和段人凤凭空制造出来的,体内流着他和她的血,所以他对那孩子,有一点好奇。
他默默的好奇着,对外不说一个字。现在他依附着陆健儿生存,那就要活成陆健儿需要的样子。陆健儿需要一个小伴儿,所以他就去做一个招猫逗狗没心没肺的纨绔小子,过一天算一天。
过了这一天,他随着陆健儿一起拔了营。
果刚毅已经溃败,他打仗打得一般,但是逃得漂亮,谁也不管,直接带着残部逃之夭夭,所以陆健儿挥师前进,直奔着段人龙杀去了。


第114章 巷战
段人龙第一次见识了什么叫做“兵败如山倒”。
全是果刚毅连累了他,本来他这里各就各位、秩序井然,已经预备好了抵抗,可果刚毅那边忽然发疯一样的开始了大溃逃,一百里外的段团得了消息,人心立刻就受了影响。本来敌人开来了一个师,力量就已经超过了这边的两个团,两个团如今还散了一个,那余下的这个团,哪里还有勇气出战?
然而段人龙是不能后退的。
他和果刚毅不同,他看果刚毅就是个混混,只要有好日子过,在哪一界混都行。可他段人龙不一样,他是有心有肺的人,他喜欢战争与杀戮,他喜欢带兵。当团长比当土匪有劲得多,所以他还需要继续高升。一个想着要高升的团长,怎么可以一个漂亮仗都没打就撤退?他要是也学了那个混混,那么回头怎么去见连毅?
他越想越感觉自己不能撤,炮声一直在耳边响,是双方已经在前线交了火。把武装带系了上,他正打算亲自去前线督战,妹妹来了。
段人凤是带着张福生一起来的,张福生拎着个沉甸甸的皮箱,里头装着金银细软。段人龙一见他们这个阵势就明白了,不等妹妹开口,他直接摇了头:“不行不行,我不能逃,真逃了对司令没法交待。”
段人凤上下打量了他:“你不会是要和阵地共存亡吧?”
“那我倒也没那么傻。”
说完这话,他盯着张福生手里的皮箱,先想了想,随即叫来了一名司机兵,又对段人凤说道:“你俩上汽车,到西城门那边等着。我也不知道我还能顶多久,要是真顶不住了,这回咱们怕是得往远了逃。”
“多远?”
“要多远有多远。”段人龙抬手向上一指:“我怕连毅枪毙我。”
段人凤一听这话,扭头吩咐张福生道:“走。”
张福生跟着她走了,到西城门外守着去了。段人龙叹了口气,迈步要往外走,结果走出了没有两步,就被一声巨响震得一晃,正是陆师的炮弹接连而来,将这县城的城墙轰塌了半面。段团士兵还没来得及撤退,县城就已经失守了。
段人龙想了无数套御敌逃生的方案,唯独没想到自己最后会糊里糊涂的和敌人打起了巷战。陆师士兵潮水一样冲入县城,段团士兵有的逃有的躲,大街小巷枪声不断。段人龙火速脱了自己那一身军装,拎着一把手枪也钻进了小胡同里。
县城很大,街道纵横,能藏人的地方太多了,所以巷战有始无终,天色都暗了,街上还有零星枪声。起初还有副官卫兵追随着段人龙,追着追着就追散了,最后他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已经成了孤家寡人。背靠着一堵砖墙喘了几口气,他发现自己误打误撞,竟是逃到了团部的后身,这面砖墙开着一扇小门,正是团部的后门。
他本没想回到这里来,可如今身到此处了,他心里一动,猛的想起了一个人:崽子。
妹妹和张福生来的时候,俩人只拎了一只大皮箱,可没见奶妈和崽子啊!
如果段人龙这时已经逃到了城外,那让他为了崽子折返回来,那他是绝不肯的。可崽子近在咫尺,他背靠墙壁略一思索,决定为了崽子冒个小险,要是能把他救出来,就救,实在救不出来,那说明崽子是个小短命鬼,也怪不得他这个舅舅了。
小心翼翼的进了后门,门内摆着柴禾和水缸,前方就是正房的后窗。他高抬腿轻落步,绕过这一大堆破烂,然后进了后院——刚进了一步,他火速后退,又躲回了暗处,一颗心怦怦的狂跳。
因为一队陆师士兵小跑着也进了来,中间簇拥着两名军官,一个是陆健儿,另一个——段人龙简直以为是自己有了幻觉——竟然就是金玉郎。
陆健儿没有深入,因为走到半路又被个副官叫了住,两人一边说话一边走回了前院。留下金玉郎一个人进了后院。站在后院正中央,他仰头望了望天,心想这就是他们住过的地方。他曾经是多么的喜欢“他们”啊,可是造化弄人,他和“他们”如今已经成了仇敌。
“全怪龙。”他想:“如果他肯继续喜欢我,我们现在还会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是他先变了心,不是我的错。”
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又想起了段人凤。段人凤让他失望到了绝望的地步。
这时,他忽然听到了一声婴儿的啼哭。
哭声来自厢房,离他近得很。他猛的扭头望过去,心里觉得不可能——毕竟是段人凤生的,怎么可能他们都跑了,只丢下了孩子在这里?
大踏步走过去推开了厢房门,他向内望去,随即张大嘴巴,发出了有生以来最惊讶的一声:“哇!”
房内砌着半截火炕,炕下摆着个小摇车。摇车里躺着个小婴儿,正闭了眼睛大哭。他慢慢走上前去,俯身低头去看那婴儿,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一眼就看出了婴儿像他。
“你是谁啊?”他一时间有点失神,轻声的问道:“你是我儿子吗?”
婴儿哭得面红耳赤,对他回以呱呱的嚎啕。
金玉郎没有得到答案,于是又问:“你是儿子还是女儿呀?”
然后他想起了婴儿不可能回答自己。眼看这小东西哭得那样厉害,他试探着伸了手,把他从摇车里抱了出来——不知道怎样抱才好,于是他连着换了几个姿势,最后让那婴儿仰卧在了他的臂弯中。而婴儿受了他这一番摆弄,睁开眼睛望向了他,却是不哭了。
睁了眼睛闭了嘴的婴儿,显出了本来面目,和金玉郎越发的相像。金玉郎低头看着他,心想这就是自己和段人凤凭空创造出来的新生命——世上本没有这个娃娃,但因着自己的创造,世上有了他。
这一切都太神奇了,这简直就好像是魔法。他,金玉郎,竟然造出了一条生命来。
抱着孩子抬起头,他环顾了房内,屋子有点乱,炕头摆着一叠破布,破布旁是些小衣服小裤子,炕里还扔着一件女式的小袄。金玉郎走过去,俯身嗅了嗅那叠破布,布是干净的,所以他猜测,这些应该就是尿布。
隔窗叫了一名士兵进来,他让士兵拿了那叠尿布和两件小衣服,自己抱着婴儿出了房门。婴儿见了天日,越发的来了精神,将两只黑眼睛睁了个滴溜圆。
金玉郎张着嘴看他,没想到他还有情绪和表情。
惊讶完毕了,他抱着孩子向外走去,带走了后院的士兵,也让段人龙无声的吁出了一口长气。
以他藏身的隐秘角度,他刚才满可以一枪毙了那个小王八蛋,然而他不能为此搭上自己的性命。眼睁睁的看着金玉郎抱走了崽子,他不住的咬牙切齿——这几个月,他成天琢磨着要抛弃崽子,可如今崽子真被人抱走了,他又不甘心起来。
把手枪收好,他一步一步的后退,夜色渐浓了,他无声无息的退出团部,然后钻进了更黑的小胡同里。
他得趁乱赶紧逃,一旦城内恢复秩序,四面城门都被陆师士兵把守住,那他就完了。


第115章 保卫战
在团部大门外的台阶上,金玉郎坐了下来。
那小婴儿依旧安然的躺在他的臂弯中,不哭不闹,仿佛是很舒适。而他低头盯着婴儿的小脸,心里还是有点恍惚,一阵一阵的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他在心里向这小生命发问:“你是我的?”
片刻之后,他自问自答:“你是我的。”
世上竟然会有一条生命,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这让他感觉不可思议。腾出一只手搭上了婴儿的小胸脯,他想自己只用两根手指,就能把这小生命轻松的扼死。不是他强有力,是这小生命太脆弱。
所以他得保护这个由他创造出来的、最纯洁最脆弱的小伴儿。
抱着孩子坐在石头台阶上,金玉郎解开了军装纽扣,俯下身尽量用前襟包裹了那小婴儿,怕夜风太凉,吹冷了他。他并没有初为人父的自傲,心里单是感觉欢喜和热闹,像是冷清太久的屋院里,忽然来了一位花团锦簇的新房客,让他这个寂寞的房东忍不住要发人来疯,忍不住要慷慨招待、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