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人双手空空,绝非旅客,站在门口东张西望的看人,其中一人,正是那辆杀人汽车里的面孔。金玉郎慌忙转向前方,心知这队是不能排了。抬手摘下自己那顶围着红绿白三色帽箍的醒目礼帽,他低着头横着挪,给自己换了一列队伍。
这一列队伍就短得多了,因为前方是专卖月台票的窗口,众人买完就走,都不逗留。金玉郎也买了一张,扭头见那三人正在长队两侧来回的寻找自己,他连忙快步走向门口,出门之时他忍不住又一回头,结果就见那三人发现了自己,已经气势汹汹的向自己跑过来了。
到了这个时候,他过了那股子魂飞魄散的慌张劲儿,反倒是镇定了些。将帽子重新扣到头上,他撒腿就跑,凭着月台票通过了关卡,他回头再瞧,就见那三人变成了两人,而那两人因为没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
他松了一口气,甚至想对那两个人做个鬼脸,不料那第三个人气喘吁吁的跑来了,手里赫然举着三张票。金玉郎见势不妙,连着向后退了几步,随即连退后的余地都没有了——一列沿津浦线北上的过路火车停留到了时刻,这时拉响汽笛,马上将要开动,赶火车的人急着往上挤,送亲友的人忙着往下走,月台上登时就是一阵大乱。几人簇拥着一位摩登阔太太从金玉郎面前快走过去上了火车,而等那摩登阔太太经过之后,金玉郎就见那三人已然逼近,距离自己不过几米之遥了。
金玉郎转身追着那名摩登阔太太的后影,仿佛送行人员之一似的,他尾随着她也登了车。上车之后,他发现这一列全是包厢,然而过道上人来人往的乱挤,不比三等车厢松快。回头再看,他就见那三人分明是急了,连推带搡的拨开人群也要上车——至少是有一个人,已经上来了!
就在这时,火车一震,开动了。
金玉郎直到如今,也还是完全不知道他们的来路,但是他不敢和他们交锋——他是斯文的,柔弱的,只会借刀杀人,向来不和任何敌人正面开战。
于是趁着前方那阔太太进入包厢尚未关门,他像一条大鱼似的一摆尾巴,顺着门缝游了进去。关闭房门背靠了门板,他见包厢里只有三人,其中一人自然就是阔太太,另外两人都是半大孩子,一个男孩像是小厮,一个女孩像是丫头。
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他怕阔太太叫嚷,上前一步正要解释,哪知就在这时,包厢的门开了。
金玉郎二话不说,上去抱住阔太太,低头就亲——嘴唇贴着嘴角,他并不是真亲,只是做了个热吻的架势,同时恨不得把脑袋缩进大衣领口里去。忽然心里一惊——他想起了自己还戴着帽子,全身上下,数这顶帽子最花俏。
下一秒,他被那阔太太推了开:“要死呀小混蛋?”
后方也响起了惊讶声音:“白小姐这位是——流氓?”
金玉郎扭头一看,发现来者不是那三人之一,而是个拎着大水果篮的中年男子。而在看清男子之后,他抬手一摘帽子,随即转向阔太太,搂着人家又是一吻。
与此同时,那中年男子冷不防的也受了一推。他扭头一看,只见一人凶气凛凛的停在自己身旁,伸了脑袋正往包厢里看。见里头是两口子在亲嘴,那人也不言语,缩回头就继续向前走去了。
金玉郎抱着阔太太还不放手,把嘴唇凑到她耳边轻声说道:“我不是坏人,有人追杀我。”
那阔太太再次推开了他:“你还抱起没完了?给我松手!”
金玉郎松了手,因见包厢门关上了,自己暂时得了安全,便转向阔太太说道:“姐姐你救救我,让我在你这里坐一路,火车一到站我就走,绝对不会连累你。”
他这声“姐姐”,叫得又可怜又亲热,但那阔太太先是上下打量了他,随后冷笑一声:“这回叫我姐姐了?不尊称我一声老太太了?”
金玉郎听了这话,莫名其妙:“什么老太太?”
“前几个月,北京饭店,是不是你这小混蛋在餐厅里连哭带嚎?”
金玉郎回忆片刻,依旧是莫名其妙:“那个拍我的老——是你?”
“不是我,难道还是你的祖奶奶?”


第104章 得遇佳人
金玉郎看着面前这位阔太太,当真是懵了。
当时他哭得眼前一片迷蒙,对于那位关怀他的女子,他唯一的印象就是满头白发,可眼前这女子烫着满头乌云似的卷发,哪有半丝白毛?
他懵他的,阔太太自顾自的脱了外头大衣扔给旁边的小丫头,又对那门口的男子说道:“老张,别傻站着,去把水果洗一盘子。”
那位老张立刻答应一声,拎着一篮子水果出了去。阔太太抬手理了理满头卷发——不知道是喷了什么好香水,一抬手就带出了一股子香风,两道精细的眉毛下头,两只秋水眼滴溜溜的向着金玉郎一转,她开了口:“看够了没有?”
金玉郎喃喃的说道:“上次一定是我看错了……我记得当时只看见你头发是白的,还以为是白头发……”
阔太太收回了眼光,一转身在小床上坐下了。她是细腰丰臀的身段,腰身软洋洋的灵活,偏又穿着一身黑地红绿碎花的旗袍,蟒蛇皮似的箍着她,她这一转一坐,姿态仿佛游龙一样。小厮这时走过去蹲下来,给她脱了高跟皮鞋,换了软底拖鞋。小丫头也安放好了她的大衣,将个赛银烟盒和一盒火柴放到了窗前的小桌子上。包厢门一开,吓得金玉郎一哆嗦,他回头一看,却是老张端着一盘苹果香蕉大鸭梨进来了,随即又是“嗤啦”一声响,他闻声去看,正是小丫头刚划燃火柴,给阔太太点了一支香烟。
一番忙碌过后,阔太太甩出一个眼神,让老张带着两个半大孩子去了隔壁包厢休息,然后抬眼去看金玉郎:“还不走?还真赖在我这儿了?”
这包厢里是两张小床相对放置,中间夹着一张靠窗小桌。金玉郎犹犹豫豫的走到对面床前坐下了,把手里的帽子放到了身边,然后从大衣兜里往外掏钱——一掏掏出了几张零票子,他撩开大衣又去掏裤兜,这回则是干脆掏了个空。
看清了那几张零票子的面额之后,他抬起头,语气介于理直气壮和可怜巴巴之间:“姐姐,一会儿查票员来了,你给我补一张车票好不好?”
姐姐让他给气笑了:“我凭什么花钱给你补票?”
“我不是没有钱,我的钱在行李箱里,可我逃命的时候,把箱子丢了。等到了北京,我再还你好不好?”
“逃命?你是闯了什么大祸,招得人家要杀你?”
“我也不知道。”
“哟,还‘我也不知道’,这把你可怜的。”
说完这话,姐姐从红唇里吁出箭似的一道青烟,然后在烟灰缸里摁熄了手里这小半截烟卷,另取一支新香烟点了火。一边浅浅的吸了一口,她一边从缭绕烟雾之中射出目光,去看对面的金玉郎。金玉郎垂头坐着,双手的手指头互相缠绕,像个局促不安的小孩子,靠着玩手指头消遣时间。阳光透过车窗照着他的面孔,他抬手一粒一粒的解开了大衣纽扣,然后微微的向前欠身,将大衣脱了下来。
“太热了。”他向她轻声的解释。
没了大衣帽子的武装,他整个人都像是变小了一圈,虽然个子已经超了普通的标准,但是看着并不显高,总有着几分细皮嫩肉的少年相。
把金玉郎看够了,姐姐开了腔:“怎么称呼呀?弟弟?”
“敝姓金,金玉郎。”
“名字不错,听着就阔。”
金玉郎顺势问道:“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她的目光在金玉郎的脸上打了个转儿,随即一笑:“我叫白小英,你是北方人,没听说过我的名字吧?”
金玉郎大吃一惊:“白小英?你是那个很有名的白小英?”
原来白小英这个名字,虽然如今听着平淡无奇,但倒退十几年的话,这三个字可是常在报纸上露脸的,那个时候,她是上海滩鼎鼎大名的“花国总统”,地位和声势,都不次于当时数一数二的名伶。而她之所以能在名妓之中拔取头筹,倒不单是因为她天生丽质、艳冠群芳,而是她“美人巨眼识英雄”,对待客人挑三拣四,不理凡夫,只爱豪杰。豪杰若是落难到了她的眼前,她不但不嫌人穷,还要倒拿出些钱来给他去渡难关,于是旁人提起她来,爱她的都赞她有侠气。她一脚踏在烟花巷,一脚踏在江湖中,北方也走,南方也去,什么风头都敢出,时日一久,竟也攥了两手的金钱与人脉。
白小英的这些旧闻,都是金玉郎小时听人讲的故事,后来这白小英结了婚又离婚、离婚了再结婚、结了婚再再离婚等事,虽然也一桩桩的全上了报,但对于十多岁的金玉郎来讲,读这种桃色新闻还不如看耗子搬家有趣,故而也就不肯关注。如今他忽然见了活的白小英,颇有目睹古人复活之感,以至于他忍不住惊叹:“你这么年轻呀?”
他这话虽然说得冒昧,但白小英这三十多岁的佳人听了,倒是正中下怀:“怎么?我年轻还碍了你的眼不成?非得让我成个老太太,你才满意?”
金玉郎听了这话,不反驳,只是笑。白小英看了他一眼,又道:“别这么甜蜜蜜的对着我笑了,姑奶奶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轮得到你在我跟前装神弄鬼?好啦,这一路我收留你就是。反正我也闲着无聊,路上正好拿你解个闷。”
她这话说完,外头有人敲响了包厢房门,金玉郎立刻又是一哆嗦。白小英见了,嗤笑着一撇嘴,起身走去开了门,堵着门向外望,结果来者乃是两名查票员。
她大大方方的取了车票,又给金玉郎补了车票。等查票员走了,她游龙似的扭到了金玉郎身旁,一屁股坐了下来。
她的香气和热度,让金玉郎下意识的向一旁挪了挪——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要给她多让点地方出来。先前他只和段人凤这么紧贴着坐过,可段人凤整个人都是单薄清冷的,没什么气味,也不占多少空间,不像这位白小英,腰身窄窄的收进去,胸脯鼓鼓的突出来,屁股大腿则是浑圆丰满,一段身躯波涛汹涌的起伏着,可以将任何男子汉席卷了去。
“要躲我呀?”她问金玉郎:“真要想躲,那你就躲到门外去,那才叫彻底。”
金玉郎有了点不祥的预感:“我没躲你。”
“那你就坐过来,给我讲讲你到底闯了什么大祸。别说你不知道。”
金玉郎躲无可躲,只好答道:“我是找我太太来的。”
然后他三句谎话里头夹着两句真话,半真半假的长篇大论了一场,只说自己和太太闹翻了,自己来济南寻找太太未果,反而差点被人用汽车撞死。白小英听到最后,说道:“追杀你的人,不会就是你太太派出来的吧?”
金玉郎沉默下来。
他不肯承认白小英说得有理,也不肯去想这种事情段人凤干不干得出来——不能想,不敢想,因为白小英说得真有理,这种事情,段人凤也真干得出来。
可段人凤是不可以对他绝情的,因为他还爱着她。
她怨他恨他打他骂他都行,他都肯对着她下跪磕头了,还有什么是不能忍受的?但她不可以对他绝情,她不可以一点希望都不给他。她不给他希望,他就会痛苦悲伤,他就又要哭了。
眼泪在眼眶里打了转,他长叹了一声:“不知道。”
今天这火车走得顺畅,清晨启程,傍晚就到了北京。金玉郎一整天都藏在包厢里,如今要下火车了,他还是有些怕,要紧跟着白小英出站。白小英十三岁时就开始见识世界,如今在这万丈红尘里走了二十余年,早已修炼得刀枪不入、为所欲为。一般妇女所遵守的规矩道德,在她眼里全都是屁。她年少之时,最爱那年长些的英雄人物,如今自己到了中年了,却是转了性,爱起了少年郎。
凭她的财与貌,面首当然是要多少有多少,但那些小白脸利欲熏心,周身自有一种俗气笼罩,今日忽然有个金玉郎从天而降,便把她砸了个心旌摇荡——她可没爱上这小子,她只是喜欢他,因为他年轻漂亮,还会装傻卖乖。
凭着她那两只专识英雄的慧眼,火车刚出山东,她就瞧出了这小混蛋不是善茬,她想这小混蛋生成男儿,有点可惜了他的天赋;小混蛋要是个姑娘就好了,他要是个姑娘,怕是能倾城。
隔着两人的大衣,小混蛋一路紧贴着她出了火车站。火车站外有汽车等着她,他贴着她又钻进了汽车里:“姐姐你再送我一趟,我今晚去朋友家住。”
白小英没说什么,答应了。等汽车停到了陆府后门口,她没白放了小混蛋走,扯过他就是一个告别吻。此吻深且长,以至于金玉郎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竟是被她吓了住。
她不在乎,打开车门推下了金玉郎,她向着他说了声“古德拜”,然后就关闭车门,带着她的丫头小厮以及老张,得意洋洋的回家去了。


第105章 豁然开朗
金玉郎回了陆府。
他没和陆健儿打招呼,直接进了客房。白小英那一吻让他非常的难受,她那舌头像灵蛇一般,简直是在他口腔里连打了几个滚。在这之前他没和这样的女中豪杰打过交道,他想自己是吃了个哑巴亏。
金玉郎从来不吃哑巴亏,可他没法为了一个吻去报复白小英,他甚至不能去对着陆健儿诉苦发牢骚,只能把这个哑巴亏咽进了肚子里。
在客房里坐了片刻,他等来了陆健儿。
陆健儿知道他是上济南找老婆去了,可没想到他会去了就回。暗暗估算了一下上下火车的时间,陆健儿问道:“你这是下了火车,直接就到我家里来了?”
金玉郎把脑海中的白小英驱逐出境,开始正视了现实的问题:“陆兄,我想搬回来住些天。”
陆健儿咂摸着“搬回来”三个字,感觉有点儿意思:“出不起六国饭店的房钱了?”
“不是钱的事,是我不敢一个人在外面住。”
陆健儿越发感觉有趣:“又是谁把你吓着了?”
金玉郎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是谁,反正我这回差点死在济南。”
然后他向陆健儿讲述了自己的惊魂之旅,陆健儿饶有耐心的听着,听到最后,他心中幸灾乐祸,脸上冷漠无情:“你说你不知道是谁?”
“不知道。”
“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金玉郎看了他一眼,然后垂下了头:“真不知道。”
赶在陆健儿开口之前,他抢着又道:“段人凤怀着孩子,身边又没有亲人,哪有那么大的本事派人杀我?你要说是她干的,我不能信。”
“既然和她没有关系,你急着回来干什么?不怕那三个人杀不了你,回头去杀她吗?毕竟你和她还有关系,至少在名义上,她还是你的太太,而且她还怀着你的孩子。他们能在她家门口找到你,足以证明他们知道她的存在,是不是?你肯千里迢迢的过去找她,也足以证明她对你的重要性,是不是?”说到这里,他忽然一笑:“你要不要立刻再回济南一趟?也许那三个人追杀你未遂,会去绑架了她来要挟你呢。”
陆健儿阴一句阳一句,句句逼人,说得金玉郎简直招架不住。最后他抬起头来长叹了一口气:“别说了。”
陆健儿冷笑了一声:“玉郎,你应该知道我全是为了你好。”
“为我好就别说了。”
“避而不谈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金玉郎站了起来,在陆健儿面前来回踱了几步,同时就感觉这陆健儿简直像是一台残酷的机器,逼迫着自己压榨着自己,就不肯给自己留一点余地,就非得让自己去面对那个恐怖的现实。
他又不是傻子,他什么不知道?
最后停在了陆健儿面前,他低声说道:“这个问题,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解决的了。我不知道后果会是这样,如果我早知道,那我绝不会把段人龙出卖给你。”
陆健儿还是那么的残酷,告诉他:“后悔是没有用的。”
“我知道。”
“除非你以死谢罪,一命抵一命。”
说完这话,陆健儿又是微微一笑。金玉郎没有笑,他看了陆健儿一眼,随即答道:“那是绝不可能的。”
“可如果她就是要让你死呢?”
金玉郎望着陆健儿,沉默了片刻,才答道:“我是真的爱她,我会让她永远活在我的心里。”
陆健儿慢悠悠的抬手鼓了掌:“恭喜你,终于想通了。”
金玉郎摁下了他的双手:“别恭喜我,我现在很难过。”
陆健儿当即换了话题:“马上要过年了,你搬回来也好,要不然一个人住饭店,终究是太寂寞了。明天下午淑媛要上街逛逛,你也跟着散散心去吧。”
所谓“淑媛”,便是陆五小姐的芳名了。金玉郎摇摇头:“我没心情。”
陆健儿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兄弟,别任性了。哥哥给你脸,你得要脸。”
然后他转身离去,金玉郎怔怔的站着,一时间只感觉危机四伏——所有人都在威胁他,谁也不肯给他半点柔情。济南之旅终于让他承认了现实:他的好日子结束了。
当下的情形,比金老爷子刚去世时还要糟糕一百倍。他的舅舅陈七爷再坏,也从来没想过要他的命;他的大哥金效坤,当时对他也只是嫉妒和冷淡而已。
而他现在简直不敢独自走出陆府的大门。他还失去了他绝大部分的钱。
金玉郎在陆府住了下来。
翌日下午,他陪着五小姐陆淑媛上了街,在洋行里买了些零七八碎的小玩意儿。陆淑媛也知道他这是刚从济南回来,只是不清楚他在济南究竟是碰了多硬的墙壁,才会终于转变心意,开始乖乖的陪了自己。
对于金玉郎,五小姐也是感情复杂——是前头那位金太太不要他了,他才回心转意找了自己,可是自己比那位金太太差什么?凭什么她不要了,才能轮到自己?
这么一想,她就认为这金玉郎要不得,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嫁给他。可她骄傲归骄傲,把她的骄傲和她大哥的命令放在一起,她的骄傲就一分钱都不值。大哥的话她是不敢不听的,因为父亲不管家务,大哥总揽全局,手里攥着她的终身大事。
况且,金玉郎本人也有几分可爱之处,至少,样子是可爱的。
几种感情在陆淑媛的心房中来回交织碰撞,结果就是她对金玉郎一会儿喜爱,一会儿嫌弃。而她虽是一位受过西式教育的大小姐,但这陆家从根上数,就从没出过什么文雅人物,一脉而下,全是武夫。她哥哥陆健儿发脾气时,能把人往死里打,她自己闹起情绪时,那骄而怒的嘴脸也是够可观。所以金玉郎只和她相处了一个下午,就对她讨厌起来了。因着这份讨厌,他忽然想起了段人龙——在他和段人龙的蜜月期,如果段人龙知道他如此的讨厌陆淑媛,那么也许不用他开口,段人龙就会主动去想办法,为他掐断这小娘们儿的细脖子。
想象着陆淑媛断气之时的扭曲面孔,他在这个下午,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陆淑媛留意到了,扭头看他:“你高兴什么呢?”
他说:“我想,我们晚上不要那么早回家,再去看场电影吧!”
陆淑媛看了他这份殷勤,心中那股子别扭劲儿又上来了——他不殷勤,她怀恨,他殷勤了,她又烦。
午夜时分,金玉郎和陆淑媛回了来。
两人勉强算是一团和气,到家之后各回各房。金玉郎进了客房之后,放了热水洗澡,一边洗一边哼歌。明天就是除夕,天气冷极了,冻僵了他的手指,也冻硬了他的心。在黑暗的电影院里,他并没有专心看电影,而是在那一段空当里,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他想自己应该放弃段人凤了,否则也许真的有一天会糊里糊涂的死在她手里。可他还没有活够,他才不肯死。
放弃了段人凤,也就等于放弃了他的爱情,放弃了他的理想家庭。接下来他又得戴上那张假面具,继续做一个永远登不上大银幕的电影明星了。伪装与表演令他疲惫,但是没有办法,他心中留存着一点希望,他想也许再过几年,自己还会遇到另一个段人凤——另一个真爱他的、愿为了他而死的女人。
反正他还年轻,他还有着很漫长的人生。
想开了的金玉郎,难得的睡了一夜好觉。
然后他在陆府过了个年,陆府全体都知道他是未来的五姑爷了,而且是大少爷钦定的五姑爷,所以待他非常的亲热。而陆永明师长本人对此也没什么异议——对他来讲,陆淑媛只不过是家里的众多女儿之一,算不得重要。对于不甚重要的子女,陆师长向来是懒怠理睬,况且金玉郎这孩子他也知道,金文舫的小儿子嘛,也算是有出身有根底,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小子。
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然而到了年后,金玉郎和陆淑媛并没有走到结婚的路上去,因为南边的革命军闹起了北伐,而霍督理一派,所谓“反动军阀”者,正是他们所伐的对象之一。
霍督理,以及督理麾下的师长们,当然不肯坐以待伐,陆师长连正月十五都没过,就带兵南下上了战场。老子在战场上拼命,家里的五小姐自然不便着急结婚,故而这桩婚事只好暂时放下,要等战事结束了再说。
金玉郎无所谓,自从想开了之后,他收起一切幻想,反倒活得轻松了些。他现在只想活着,并且要舒服得意的活着。他的爱情他的婚姻成了“活着”的手段,如果做陆家的五姑爷会挺舒服,那就去做。娶陆淑媛有什么了不起的?嫁给陆淑媛都无所谓。


第106章 刀子
这一阵子,金玉郎活得又轻松又无聊。
陆淑媛已经摸清了他的底细,得知他现在除了一张好脸蛋和几身好衣服之外,几乎就是一无所有,全部财产都被前头的那个老婆席卷了去,自己若是嫁给了他,这辈子都甭想傲视娘家了。凭她的模样身份,完全没必要如此下嫁,况且她都是“下嫁”了,那穷小子还完全没有感恩戴德的意思,对她也就那么回事,冷淡虽是不冷淡了,可也没热烈到哪里去,两人同出同入了这么久,他一共只吻过她一次,还是吻在了眉心上——这也算恋爱?
但话说回来,娘家这边的力量若是可以依靠,那也不错。陆淑媛将一笔经济账翻来覆去的算了许多遍,暗想如果金玉郎一直能得大哥的提携,那么自己和他的小家庭必定不至于穷,而且自己可以做当家奶奶,不必受夫家的压迫。金玉郎慑于大哥的权威,也不会敢对自己太造次——新式的小家庭,她也看得多了,起初两口子自由恋爱而结合,感情全都好得要命,然而结婚之后过不了一年半载,那好劲儿就过去了,在家受气的少奶奶多着呢,讲起来人人都有一肚子苦水,都说自己瞎了眼,没想到男人全是这样的坏。
陆淑媛思来想去,如何计较,姑且不提,只说这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现在一无所有,所以又黏上了陆健儿。陆健儿朋友遍天下,照理说是不寂寞的,但朋友全是名利场上的人物,全都各怀心肠,互相之间绝不会以诚相待,况且就凭他那张城府森严的冷漠面孔,也没人有兴致愿意和这么一尊木雕泥塑交心。
这个时候,就显出了金玉郎的可贵与可爱。
论本事和资历,金玉郎本来没资格和他平起平坐,但是他就是愿意抬举金玉郎,因为金玉郎“好玩儿”。和金玉郎在一起,他时常会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少年时代。德国留学是他人生的一道分水岭,留学之前的他还只是个大孩子,他父亲也还没开始重视他,所以他活得又糊涂、又狼狈、又快乐。
他知道金玉郎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小子之所以偶尔看起来分外可爱,也是因为他在故意的投自己所好。不过没关系,他手里攥着的豺狼虎豹多了,再来一个小鬼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