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不打还回去,他明日打老婆打上了瘾,那自己成什么了?自己嫁人一场,为的是生儿养女相夫教子,完成自己一生一世的事业,不是为了做人家的出气筒。
坐在镜前又理了理自己的卷发,她腰背挺直,用无名指的指肚轻轻摁了摁嘴唇,然后居高临下的垂了眼帘,拇指一搓,搓去了指肚上的唇膏浮色。
察觉到金玉郎走到自己身边了,她起初是想佯装不知,然而不成——他距离她是如此之近,他的大腿简直快要贴上她的椅子,她也已经听到了他轻浅的呼吸声。
对她来讲,他连呼吸都是可厌的。
忍无可忍的站起身,她昂着头转身要走,然而刚迈出一步,便被金玉郎一把抓住了腕子:“你别走。”
她用力甩开了他的手,然后一转身,抬头正视了他:“你找我又有什么话说?” 金玉郎似乎是被她那一甩搞得怔住了,愣了一下,才答道:“没话说就不能找你了?难道我们就总这样冷战下去不成?” “我并不懂什么冷战热战,只知道人人有脸,树树有皮。
我当初对你也并非逼婚,你若不愿娶我,大可以明说,正好我也不愿意嫁。
可你当时又求婚又旅行的闹了那么一大场,等我和你上了火车了,你才又忽然变脸嫌弃起我来,这未免有失你做人的厚道!” “我那不是嫌弃你。”
“不是嫌弃是什么?” 金玉郎低下了头:“我是……我是心里难受。”
傲雪冷笑了一声:“你为何难受,是因为违心娶了我吗?” “当然不是。
我和你自小相识,你好不好,我还不知道吗?虽然我们没有热烈的恋爱过,可我娶你,也绝不是违心之举。”
傲雪横了他一眼:“也就是说,你这难受,是与我无关的了?” “是的……” “既然与我无关,你又对我撒什么气?难道我连傲雪嫁到你金家来,是来做受气包的?” 金玉郎说出了“难受”二字,是打算随便找个借口装装可怜,让傲雪回心转意。
这一招他对好些人都使用过,均能奏效,可他没想到傲雪是格外的自私,自私到连好奇心都欠奉了,竟然根本不理他那话茬。
扭开脸暗暗的翻了个白眼,他耐下性子,决定继续进攻:“好啦好啦,我都——” 他话未说完,那傲雪又冷笑了一声:“你翻白眼做什么?不爱看我,尽可以不看,离了我就是了,又不是我请你过来的!” 金玉郎正视了她:“你没完了?” “我无意和你纠缠,可你若想要和我吵架,我也可以奉陪到底!你若再敢对我动手,我就把你的哥嫂全叫过来,让他们给你我断一断案!你要是以为我还会像在青岛一样任由你欺侮,那可真是打错了算盘想瞎了心!” 金玉郎仰头向天,叹了口气,然后对着傲雪点了点头:“我明白,有了大爷给你撑腰,你就可以不怕二爷了。”
他这话让傲雪心里一别扭,这话听着有点不像话,然而又不便把它掰开揉碎了仔细分析,因为她回到金家之后,确实是感觉自己“有了大爷撑腰”,可以不怕这个混账二爷了。
她自认和金效坤之间是一片清白,然而清白归清白,她还是不愿把这个名字挂在嘴上,好像她一旦说出这三个字来,就会暗暗泄露什么天机。
这一别扭让她分了神,因见金玉郎目光灼灼的望着自己,好像他还受了委屈似的,便将脸扭开不去看他,他要委屈就由他委屈去,反正她不吃他这一套,起码在此时此刻,她胸中怀恨,对他是无论如何都生不出柔情。
她没想到自己这一扭脸一回避,在金玉郎眼里,是再一次的证明了他所疑非虚。
她为什么躲?还不是被他那一句话说中了心病?暗暗的攥了拳头,他不动声色的定了定神,将满腔怒意压了下去,然后上前一步,勉强一笑:“好啦好啦,我不和你吵了,反正日久见人心,我是真坏还是假坏,往后你自然会知道。”
他向着房门方向一摆头:“我们到中央公园逛逛去,好不好?逛累了就去来今雨轩吃晚餐,吃饱了,再去戏园子里坐一坐,我现在就给戏园子打电话,让那边给咱们留一张包厢票。”
说完这话,他转身就走,步伐活泼,像个快乐的大号学童。
傲雪依旧冷着脸独站着,不答不动,因为心里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对待这个丈夫。
照理来讲,应该趁这个机会借坡下驴、和他重修旧好——要不然还能怎么办?离婚是没想过的,离婚和守寡也差不太多;既然不离婚,那就没有和他打一辈子的道理,所以除非他对她狠毒到底,否则只要他肯服软,她便得见好就收。
娘家不回了,她坐下来,静等着金玉郎打电话回来。
窗外响起了蹦蹦跳跳的脚步声,随后房门一开,金玉郎探进了个笑吟吟的面孔:“太太,走吧!” 傲雪站起来,向前迈了步,同时不看他。
傲雪本来是完全的不想搭理金玉郎,然而下午的天气实在是好,中央公园前些天举行了一场菊花展览大会,今日正是最后一天,那菊花依然开得花团锦簇,很有可观之处。
两人看了看花,又在阳光下并肩的走了走,金玉郎起初也是没话,走着走着,他像是忍不住了,忽然讲起了他小时候的事。
他小时候淘气,掘了家里若干盆名花异草,然而也并没有挨打。
“我娘舍不得打我。”
他用天真的语气轻声说:“她天天给菩萨上香,求菩萨保佑我长大成人。
因为我要是半路夭折了,她就完啦。”
傲雪听这话倒是听进去了,她目前年纪还轻、没有儿女,但是想象得出那母亲的心思,小孩子若是有了个三长两短,做娘的可不就悲痛得要“完了”? 可是金玉郎接下来说道:“因为爸爸喜欢我。
只要爸爸一直喜欢我,也就会一直喜欢她,她就有荣华富贵的好日子过。
别人家的姨太太,在家里地位不如人,年纪大了,又要色衰,都是越活越为难;我娘和她们不一样,我娘在外面公馆里过日子,和大太太是一样的,即便回了金家,也不会受气——”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下脚步,抬手一捂嘴:“我说多了。”
傲雪转身看他,就见他这一大巴掌捂得严实,将下半张脸都盖住了。
她下意识的想要将他那手拽下来,可转念一想,又感觉自己和他还没那么亲,便说道:“我们本来也是闲谈家务,又不是讲什么机密大事,哪有什么说多说少的?” 金玉郎放下了手,向她一笑:“那你也讲讲你自己,别让我一个人说。”
傲雪转向前方,继续踱步:“我家里的事情,你们金家的人,应该全都知道。”
“那你讲点我不知道的。”
随后他猛的一拍手:“想起来了,咱们旅行结婚回来,是不是应该再请一次客?请你娘家的亲戚?” 傲雪淡淡一笑:“应该是应该,不过这话你不说,我也不好自己张罗。
况且我娘家也没什么亲戚,只怕来不了几个客人。”
金玉郎没接她这话,直接扳着手指开始数算:“有你姐姐一家,是一大家子吧?我记得你姐夫家人口多。
还有……还有谁?” “没谁了,我说过,我家亲戚少。”
“少也没有这么少的,你是不是还有个表舅,跟着袁世凯做过财长的?” “是有那么一个表舅,八年前就病逝了,家也早散了。”
金玉郎继续思索,忽然又一拍巴掌:“你还有一个叔叔,不过这个叔叔,你自己都未必认识,我也是刚刚知道他和你是亲戚的。”
傲雪被他说得起了好奇心:“谁?” “连……连什么来着?我忘了,反正他是在霍督理手下当师长。”
傲雪一听这话,却是微微笑了:“这个人我是知道的,论起关系来,我是得叫他一声小叔叔。
这个小叔叔虽然是我们连家的人,但和我们连家不是一路,我们家自老祖宗起,讲的就是读书入仕,可他从小就奇怪,听说他当年看着分明也是个书生样子,然而喜欢舞枪弄棒,最后竟然投军当大兵去了。
自从他从了军,和我们连家就渐渐没了联系,连家的人看他是自甘堕落的不肖子孙,他这些年做了师长发了财,当然也不屑于再来联络我们这些破落旧亲戚。”
金玉郎用力一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
小叔叔,他年纪很小吗?” 傲雪略想了想,因为回忆起了童年旧事,所以不由得笑了一下:“小是不小,如今也该是四十多岁的人了,不过我小时候见他时,娘让我唤他小叔叔,我就记住了。
或许在我的叔叔里头,他是最小的?” 金玉郎伸手一指她的鼻尖:“笑了,终于笑了。
单凭你这一笑,我就得备份厚礼去谢谢你这个小叔叔。”
第33章 双双
傲雪可不是笑给金玉郎的,她是想起了幼年事情,不由自主的带出了一点笑容,笑也是给自己笑。
可金玉郎这话,她也不便反驳——对待这个小畜生,她懒怠反驳,说多了还好像是她要和他打情骂俏。
把脸转向一旁,她不接他的笑语,只淡淡答道:“不必,我向来不爱和那些阔亲戚联络,免得被人批评是要攀高枝。”
金玉郎向她的肩窝戳了一指头:“你现在可是金家的二太太,别人不攀你的高枝就不错了。”
这一指头戳得非常讨厌刁钻,正戳中了傲雪的骨缝,力度还不小,疼得她猛一皱眉。
而金玉郎笑眯眯的看着她,看她分明是烦自己烦得要死,却又不能不忍耐着敷衍自己,就觉得有趣。
右手的食指跃跃欲试,他正想找机会再戳她一下,然而目光一转,他忽然昂起头来,“啊”了一声。
他看见了段人凤。
段人凤距离他不算远,就坐在前方那一片亭子下的茶座里,那茶座里的顾客都是摩登男女,段人凤做西装打扮,放在里头并不算是个醒目的,然而金玉郎一眼就叨住了她。
欢喜的“啊”了一声之后,他向她用力的挥了挥手,然后撒腿跑了过去。
段人凤独守着一张小方桌,坐着没动。
等到金玉郎跑到眼前了,她也只是向他抬了头:“巧啊。”
金玉郎先是环顾四周,然后才问道:“一个人?” 段人凤一点头:“对,一个人。”
金玉郎看她这处座位正邻着一道栏杆,又僻静又敞亮,实在是个好地方,便下意识的想要拉开椅子坐下,段人凤瞄了他一眼:“兴致不错啊,带着新太太来逛公园。”
金玉郎当然听出她是话里有话,但是只做不知,手扶着椅背回答:“早知道你在这儿,我就自己来了。”
随即他又一摇头:“不行,今天我是非和她来不可。
前些天我总是气她,今天再不和她修好,她就要记恨我到底了。”
段人凤自命豁达潇洒,整个人间都是她的游戏场,然而对待金玉郎这个人,她不由自主的要缠绵纠结。
这缠绵纠结的滋味很不好,她以着随意的姿态坐在他面前,一手抚着桌上咖啡杯的托盘,手是冷的,眼是热的,心是酸的。
金玉郎不是一个柔弱天真扑草虫儿的大孩子吗?他怎么可以忽然间有了妻子?怎么可以还和这个妻子在公园里你说我笑动手动脚?这不是奇哉怪也吗?这还是她的玉郎吗? “给我介绍介绍吧。”
她向着傲雪的方向一抬眼皮:“我还没仔细瞻仰过你这位新娘子。”
金玉郎从裤兜里摸出一张一元钞票,往桌上一扔算是会了咖啡的账,然后拉起段人凤的手就往外走。
段人凤快步跟上了他,心里五味杂陈。
他永远想不起来他们之间男女有别,说拉手就拉手,说拥抱就拥抱,仿佛上辈子有过了无量的爱恨情仇,所以这一世再相见时,饶是都喝过了孟婆汤,他还是无端的和她最亲。
一路疾行到了傲雪跟前,金玉郎先扭头对着段人凤说道:“这是内子。”
紧接着又对傲雪说道:“段人凤,我的好朋友。”
傲雪第一眼没看出段人凤是男是女,所以只犹豫着向她含笑一躬身:“您好。”
段人凤上下打量了傲雪,打量完毕了,这才回了她一个笑:“金太太真是美人。”
她一开腔,嗓音不是粗豪的男子声音,傲雪这才确定了她的性别。
目光向下一扫,傲雪暗暗的有些惊讶——直到此刻,金玉郎依旧和段人凤手拉着手。
段人凤留意到了她的目光,然而偏不松手,同时心中又是得意,又是悲哀。
没想到她这样的一个人,竟有一天会和别的女人争风吃醋,这值得一悲哀。
而傲雪扫过一眼之后,面色如常,显然是不甚在乎,这让段人凤的悲哀加了倍,恨不得带着金玉郎逃之夭夭,遁到天涯海角去,彻底远离眼前这个云淡风轻的女人。
都要遁到天涯海角去了,她还得带着金玉郎。
在没看透他这个人之前,她不敢丢了他不管,他越是宣称自己不傻,她越不放心,只怕他是自负。
自负的傻瓜,往往更爱找死。
傲雪早想到金玉郎在外头花天酒地,不会缺少女朋友,不过横竖她不爱他,他爱和谁鬼混就鬼混去吧,她不在乎。
静静站了片刻,她见面前这不男不女的货也不说话,也不告辞,便思索着又开了口:“玉郎的朋友,我都不大认识,今日见了段小姐,往后还请您常来寒舍做客。”
段人凤答道:“金太太真是太客气了。”
然后她挣开了金玉郎的手,对他说道:“今天的天气很不错,你陪着太太好好玩一玩吧,我还有事,咱们改天见。”
金玉郎向她道了别,目送她走远了,然后才转向傲雪:“我们也去那边茶座歇一歇,如何?” 傲雪对他是无可无不可,反正今天也回不成娘家了,横竖一切全由着他。
于是金玉郎这回在段人凤空下的那处位子上坐了,吹着秋风喝了一杯热可可,喝的时候他盘算着心事,魂游天外,对待傲雪是一眼不看,傲雪守着一杯热咖啡,倒是真正的得了片刻安歇。
傍晚时分,金玉郎和傲雪在番菜馆子里吃过了晚餐,傲雪一派安然,但他自己实在是疲倦了,故而两人没有往戏园子和电影院里钻,在友好和平的气氛中直接回了家。
这也正中了傲雪的下怀,其实她也是累得要发昏。
她对金玉郎是不能够流露真情的,说也罢笑也罢,都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做戏做得久了,竟是比什么活计都熬人。
及至到了家,她冷着脸坐在梳妆台前卸妆,一条心横下来,如果金玉郎今夜要和她同宿,那她也认了。
然而她这边刚换上家常衣裳,院子里却是来了客人。
那客人让她有点进退两难,她想带着笑容迎接出去,可这一下午对着丈夫,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如今忽然对着大伯子欢天喜地起来,显然是不大妥当。
于是她哭笑不得的起身走到门口,向着金效坤唤道:“大哥来了呀。”
金效坤停在了院子里,背着半个天空的霞光,向她点头一笑:“刚回来吧?我听丫头说你们小两口儿下午出门玩去了,所以等到现在才过来。”
灿烂的晚霞光芒之中,他成了个面目模糊的黑色剪影,剪影轮廓镀着一线金红颜色。
傲雪凝视着他,有那么一瞬间,她看他像神。
面孔上不由自主的浮出了微笑,她向后退了一步:“快请进吧。
怎么还等起我们来?大哥是有事情吗?” 金效坤迈步进了房,正赶上金玉郎从里间屋子里走出来。
向着这个弟弟打了声招呼,金效坤直入正题,说道:“老刘先生一走,现在账房里就剩了个小刘。
原来我以为虎父无犬子,老刘这些年干得不错,小刘应该也错不了,结果这几天一看,小刘还是不行,做事有点顾头不顾尾。
所以我想二姑娘若是有那个闲力气,可以常到账房里看看,监督监督小刘。”
傲雪一听就明白了——金效坤这是要让她学习着做管家奶奶呢。
她登时有点不好意思:“哟,这我哪行,我自己还什么都不懂呢,哪能监督账房先生?” 金效坤方才那话是对着这小两口说的,如今听了傲雪的话,他不知不觉的完全转向了她:“不懂可以学,我们这个家,也不是大家族,不过就是这么几个人,账目也简单。
至于监督的资格,你作为这个家的主人之一,当然是有的。”
傲雪看着他,只是笑:“要不然,让嫂子教一教我,我再——” 金效坤一皱眉头:“你那嫂子成天玩得不着家,你还指望着她教你?她若有教你的本事,我也不让你干这个差事了。”
傲雪认为自己已经是推辞得够可以了,这才放低了声音说道:“那……我就试试吧,要是做得不好,大哥可别怪我。”
“不会不好。”
金效坤斩钉截铁的断言:“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
傲雪抬手一掖鬓边短发,有点想笑,但是忍住了,只一抿嘴:“大哥这话说得,可有点倚老卖老的劲儿了。
既是你最清楚,那我也就不再讲客气话了,事情办得好,是我自己的本事,办不好,是大哥识人不明。”
金效坤笑了——笑到一半,他意识到了金玉郎的存在。
一回头望向了这个弟弟,他发现金玉郎正在望着自己和傲雪微笑。
于是他连忙另起题目:“玉郎,报馆去了吗?” “去了,经理还专门给我安排了一间办公室。”
然后他换了题目,笑道:“大哥,我看你和傲雪很谈得来,傲雪对我总是没好气,见了你才有说有笑。”
这话说得简直露骨,傲雪听了,虽然自知清白,可一颗心还是猛的一跳。
金效坤却是坦然,问金玉郎道:“二姑娘为什么对你没好气?你欺负她了?” 金玉郎笑着摇头:“不敢,她那么厉害。”
傲雪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出声,不是她不占理,是金玉郎的所作所为让她有点没法说——怎么说?他并没有犯下什么滔天大罪,他单只是阴晴不定的好像神经病,并且一直在想方设法的恶心她。
她在青岛挨的那个嘴巴也只能是白挨了。
她不言语,金效坤便以为金玉郎所言不虚,她闹脾气,或许只是因为她看不上这个丈夫。
守着这样一个丈夫,她厉害一点倒也是好事,否则夫妻两个一位是糊涂种子,一位是软蛋,那日子还有个过? 至于她见了自己才有说有笑,那也是正常的,但是为什么正常?那原因就不便深想了。
总之他和她是绝对的有缘无分,至多就是惺惺相惜——他和她可都是要脸的正经人。
第34章 恶作剧
金效坤是带着正事来的,说完了正事,他因为面对着弟弟还是有些别扭,又不便和弟媳妇长谈,所以说完便走。
他一走,房内安静下来,金玉郎望向傲雪,就见她忙忙碌碌,叫丫头进来整理方才换下的衣裳,让仆人送壶热茶进来,又回了卧室照镜子,两只手没事找事的将首饰匣子打开再合上。
他看出了她的局促不安,其实他也是同样的左右为难。
没有刚结婚就分居的夫妻,况且他现在对她别有所图,更想要尽量的哄着她;然而他恨她,他那伪装的本领只能让他对她嬉皮笑脸的讲些甜言蜜语,更进一步的浓情蜜意,他假扮不出。
办不到就是办不到,他不是那老奸巨猾的伪君子。
据说世上有那种人精,可以一生一世戴着面具生活,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可惜他不是,他不行。
他若也是那种人才,就不必拿段氏兄妹当宝贝了。
段氏兄妹都爱他,至少,他们都怜惜他。
所以他也要爱他们,为的是以爱换爱,他不但要他们为他赴汤蹈火、还要他们对他情深似海。
一想到段氏兄妹——尤其是想到了同为女性的段人凤,他越发感觉傲雪不可忍受。
不能和她同床共枕,他想,也许她会趁夜摸出刀子杀了自己。
杀了自己,她就可以自由的去和金效坤勾搭成奸了,反正嫂子只知道玩,又不管事。
抬手捂住胃部,他一歪身跌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哼哼唧唧的嚷着胃疼。
傲雪闻声走出来,见他痛苦得皱了脸,便不能不问:“这是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瞧瞧?” 他摇摇头:“不用,可能是晚上吃了不好消化的东西,家里有药,我吃了药睡一觉,就好了。”
傲雪立刻去给他找药,药是大黑丸子,里头一定有山楂和陈皮的成分,酸溜溜的还挺好闻,仿佛可以当糖吃。
金玉郎吃了一丸子,又喝了两口热水,然后就躺在沙发上闭了眼睛,傲雪让他回卧室上床睡,他昏昏沉沉的哼哼,就是不动。
傲雪倒是没有怀疑他的用心,找来一床毯子给他盖了上,她自己回房睡觉去了。
内外的电灯一关,金玉郎在黑暗中睁开眼睛,心中有一股子冲动,想要趁夜溜走,溜去段宅,看看他给自己找的那两个好朋友在玩什么——他们其实都是荒唐之人,在没有正事要做的时候,一定就是在玩。
心思掠过那两个姓段的,他又想起了姓连的。
金效坤从果刚毅那位挚友身上,获益不少,如果没有果刚毅助阵,他未必敢对自己的弟弟下杀手。
两个姓段的什么都好,就是没有果刚毅的丘八权势,所以他想给自己也找一个果刚毅——或者,想点办法,给自己制造一个果刚毅。
没想到连傲雪这个女人也不是一文不值,竟然会和个师长沾亲带故, 想了一圈之后,他心内有了计划,便告诉自己:“睡吧,明天就去找机会认识认识那个师长。
麻烦,真是麻烦,从来没和军人交过朋友,谁知道他们都是什么样的人?可人活着就是免不了要麻烦,等金效坤和连傲雪死了,自己彻底安全了,再去找些快乐吧!反正自己还年轻,往后的好日子还长着呢。”
金玉郎好睡一夜,第二天他稍微起了个早,九点多钟就洗漱完毕,因为不愿意和傲雪共进早餐,所以只说急着去报馆,一路小跑着出了院子。
结果在大门口,他又遇上了另一位冤家:他的效坤大哥。
大门外停着汽车,金效坤单手夹着半支雪茄,正心不在焉的要上车,忽见金玉郎跑跑跳跳的出了大门,便停下来问道:“到哪里去?” 金玉郎收住脚步,笑眯眯的回答:“去报馆。”
金效坤拉开后排车门,向着车内一摆头:“上来吧,送你一程。”
金玉郎钻进汽车,然后扭头去看金效坤。
金效坤也弯腰上了来,坐在他身边,手里还夹着那半支雪茄。
关好车门开了车窗,他让汽车夫开报馆,然后自己深吸了一口雪茄。
忽然察觉到了金玉郎的目光,他含着一大口烟,颇意外的转向了弟弟,同时从鼻子里哼出了疑惑的一声“嗯?”。
金玉郎侧身倚着座位靠背,向着他微笑:“大哥,你瘦了。”
金效坤要回答,结果一张嘴便像香炉似的,从七窍一起向外缭绕烟雾。
汽车开得慢,窗口并没有风吹进来,所以烟雾散得缓慢,车内满是雪茄烟和古龙水的混合气味,金玉郎不动声色的深吸了一口气,倒是感觉这气味挺好闻——他从十一二岁起就开始抽烟喝酒,抽到十六七岁时,害了严重的肺病,胃也坏了,这才害了怕,把烟戒了,酒也不大沾了。
他自己不抽烟,但是喜欢别人抽,因为可以跟着嗅嗅气味。
透过烟雾注视着金效坤,他就见金效坤瘦得面颊都有些凹陷了,越发显得鼻梁高耸,眼窝深邃,短发一丝不苟的向后梳去,他永远是绅士派,憔悴到了这般地步,依旧还是衣冠楚楚。
这样的体面人物,直接杀了有点浪费,金玉郎突发奇想,想把大哥扔进大牢里蹲几年,或者让他变成个穷鬼,破衣烂衫的当街要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