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身来,噶玛随手把毛巾扔到一旁的桌子上,而后走到穆世身旁,十分随意的抬手拍拍他的肩膀:“我当这是度假的。你还在记恨着楚主席?不必,楚主席是有些贫嘴,但人还不算坏。”
他像个老大哥似的,十分自若的便替穆世下了决定。见穆世不大甘心的欲言又止,他就笑着摸了摸自己那头短短的卷毛:“我没把楚主席的话当真,你也忘了吧!”
“那……那本来就不是真的!”
噶玛笑着向他一点头:“我知道。”
穆世有点要发神经的倾向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继续辩解道:“我和他打了这么多年仗,怎么可能会有那种关系?况且你看他那副模样……我身边的卫士都比他体面百倍,我怎么可能……”
噶玛见穆世好像是又要犯结巴,就故意逗他:“楚主席不难看呀。”
穆世真是犯了结巴——而且很严重,是当场的失语。张口结舌的望着噶玛,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我、我——算啦,我不说了!”
他说到做到,果然转身要走。噶玛这边玩笑还没开完,却见他仿佛是有些羞恼,便上前想要抓住他解释两句;然而穆世速度很快,一阵风似的便冲出房门,不知所踪。
再说那楚泽绍,因为装死的计策毫不成功,还因此挨了顿打,便有些灰心。独自静躺了几天后,他所负的那点皮肉伤已然痊愈,便在这晚起床下楼,到院内去呼吸新鲜空气。
在院中,他看到了并肩而行的噶玛和穆世。噶玛穿着短袖衬衫和长裤,裸露出两条雪白的手臂,边说话边做着手势,似乎是在弥补着描述上的不足。穆世的服饰与噶玛雷同,正微微偏着脸,做认真聆听状。
楚泽绍无声的看了一会儿,忽然产生错觉,觉得仿佛这里乃是噶玛的家,而自己则是位不受欢迎的客人。
趁着那两个人没有发现自己,他闪身又回到了楼上。
“我已经把心思用到了这种地步,如果还不成功的话……”楚泽绍在心中暗暗嘀咕:“那我真成废物了!”
随即他又想:“卢比真是傻的可以,难道他就没看出我是真心要和他好的么?”
他躺回病床上,企图想出一个主意来。
晚饭后噶玛进来看望了楚泽绍,两人闲谈了几句,楚泽绍便三言两语的扯到了家庭问题上。噶玛很坦然的承认自己是个鳏夫——当年曾经妻妾成群过的,后来妻子病故,他就只剩下了一群妾;至于那妾的数目,他可是有点糊涂。
“年轻的时候很爱玩……”他干脆利落的向楚泽绍说道:“现在心思就淡的多了,觉得那个也没什么意思。”
玉丹罕在回到利马后就日益病弱,前些阵子也死掉了。楚泽绍当时喟叹几声,不大悲伤。如今听了噶玛的话,他就笑道:“那我们两个是一样的。”
噶玛哈哈笑道:“那怎么一样?你不是正在追求穆先生吗?”
话音落下,他忽然觉得自己这话听起来十分别扭。楚泽绍倒是毫不在乎:“卢比这人很爱闹脾气。我这边落花有意,他那里却是流水无情啊!”
噶玛听他言辞丰富,就接着笑道:“你倒是专一得很。”
楚泽绍正是装好人的时候,自然立刻又说了一车冠冕堂皇之话给噶玛听。两人其乐融融的谈了许久,那噶玛才告辞出去。
走了没几步,噶玛看见了佩雷斯。
“你不要乱跑!”他警告佩雷斯:“我听说你在外面胡言乱语,遭楚主席的谣言……”
佩雷斯没接他的话茬,当头就问:“穆先生卢比呢?”
“不知道!”
佩雷斯找不到穆世,就决定拿哥哥对付一下。黏在噶玛身上,他厚着脸皮动了手,搂住对方不肯松开。噶玛骂了他两句,他还十分有理:“如果能找到卢比,我才不要你!”然后他压低声音笑道:“噶玛,你知道么?穆先生卢比的皮肤又软又光滑,我想咬他一口呢!你说楚主席也是因为这个才喜欢他的吗?”
噶玛恨铁不成钢的怒道:“你每天都在想些什么东西?”
佩雷斯放开他,认真的说道:“其实穆先生身上有一种……一种……”他不知如何措辞:“我想楚主席大概和我一样,都想把他扒光了摸一摸,最好再咬两口!”
噶玛推开佩雷斯,大踏步的走开了。
午夜时分,楚泽绍悄悄下床,赤着脚走出卧室,一路溜到了穆世门前。
他小心翼翼的转动门锁,尽量无声的推开了房门。
蹑手蹑脚的进了房,他随手掩门,然后走向床边,弯腰伸手摸去。
薄被下起伏着一具温热肉体,楚泽绍心中大喜,饿虎扑食一般便压了上去,也不说话,凑过去就是又亲又咬。几口下去,对方急了眼:“你是谁?怎么咬人?”
楚泽绍登时僵住了——随即连滚带爬的翻到一旁:“佩、佩雷斯?”
佩雷斯从被子里钻出来,用袖子满头满脸的乱擦一气:“楚主席?”
双方一起惊的从床上跳下来。佩雷斯伸长手臂按了床头的电灯开关,望着楚泽绍张口结舌:“你——哦,你是来……”
楚泽绍站在床边,也有些语无伦次:“你、你怎么在这里呢?”
这两人结结巴巴的交流几句,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那佩雷斯主动承认,说自己在许久之前来到此屋,把穆世生生的烦了走。他懒得去追,便留下睡起大觉,顺便等待穆世回来——哪知等来的是楚泽绍。
然后,这两人又起了疑惑:穆世哪里去了呢?
经过一番打听,守门人给了答案:“穆先生和噶玛先生出门了。”
楚泽绍一听,心里立刻不舒服起来:“这么晚了,出门?”
这时院内起了风,天边红光一现,随即响起了“喀嚓”一声惊雷。
大雷雨下了半个多小时,并没有减弱的迹象。楚泽绍坐在家里四处打电话,却是无人看到穆世与噶玛的踪影。

第107章 番外——暴雨夜

噶玛站在夜色笼罩下的楚宅院中,仰望苍穹之时,就发现今夜星光灿烂,情景十分美好。
他起了兴致,认为这种美景,应找个旷野之地细细欣赏才好。单手插进裤兜,他摸到了汽车钥匙。
向院门口走了两步,他叫来一位随从,让他去把自己的汽车开出来。那随从接过钥匙后转身跑向后院车库,而此时他回身望去,却见穆世走了出来。
双方打了个招呼,噶玛笑问道:“你怎么这个时候下楼了?难道不要睡觉吗?”
穆世上身只穿了件短袖衬衫,单手系着领口衣扣,他用另一只手向后方指了指:“令弟……佩雷斯在我房里。”
噶玛皱着眉头笑了笑:“我实在是拿他没有办法。我们本是同龄的兄弟,可因为他这个毛病,从小到大我没少教训他。”
穆世那神情茫茫然的,仿佛是受了折磨的样子:“不妨事,夜里天气好,我也想出来走走。”
噶玛见他走投无路,便很好意的邀请道:“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出门,找个好地方看星星呢?这里的天空被楼房框成了四边形,不是——”他张开手臂比量了一下:“无边无际。”
穆世没想到噶玛还有这种情趣,就十分惊异:“你要看——无边无际的星星?”
噶玛点点头:“而且夜里路上没有人,我可以开快车。”他在清凉夜风中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十分惬意的呼出来:“我们可以在星光下的旷野上,喝点酒,听听音乐,这不是很好么?”
穆世盯着噶玛,心想这人真是浪漫极了。
汽车开出来,穆世跟着噶玛上了路。
噶玛降下车窗,又播放了一盘音乐磁带,离开楚宅不久后便加了速度。穆世问他:“去哪里?”
噶玛眼望前方,在猫王的歌声中微微向穆世偏过头去:“城外!”
穆世伸出手去,下意识的想要去抓噶玛的手臂:“你、你认识路?”
噶玛自信满满的微笑答道:“走过一次嘛!”
而后他毫无预兆的一踩油门,穆世就在惯性之下重重的向后撞去,震荡的五脏六腑都是一跳!
噶玛随着音乐轻声哼唱,疾风从半开的车窗内灌进来,扑啦啦掠过他那短短的卷发。他大概是深感惬意,在灯光昏暗的柏油路上且行且微笑着,脑袋还随着节奏一摇一点。穆世用安全带把自己牢牢绑在了座位上,同时双手紧紧抓住座位两侧;道路曲折,他随时准备着撞上拐角处的大树。扑面的夜风堵得他喘不过气来——显然,在某些兴趣上,他不是噶玛的同志。
幸而,噶玛并没有在空旷的利马城中飙车许久,他的目的是平野与星辰。一路将汽车开出城外,他在一片荒凉而空旷的野地上停了下来。
“这个地方不错……”他推开车门跳下去,绕到车尾打开了后备箱。
穆世还坐在位置上,咬紧牙关咽了口唾沫,他强忍着没有呕出来。或许不该和噶玛出来看星星,他想,因为这很可能演变成以下情景:噶玛在优美夜色中沉迷不已,而自己蹲在一旁呕吐不止。
这无论如何不是一幅和谐画面,他不愿玷污了噶玛心中的诗情画意。
觉着自己镇定些了,他也下了车,就见噶玛深弯下腰,把头埋进后备箱中,两只手伸进里面疯狂的扒来扒去,仿佛是在找什么东西。凑近了一看,他发现那后备箱有如一个百宝箱,里面放着毛巾水壶饼干糖果,以及数个手电筒,还有几本书,一大盒电池。
“我总是预备着露营。”噶玛偏过头,向穆世解释道:“虽然我永远没有机会露营。”
穆世听了,一个想法在心中油然而生:“你好像一个童子军。”
噶玛终于从物品深处找出了两小瓶酒:“我愿意做童子军,可是我已经快老了。”
噶玛递给了穆世一瓶酒,然后就自顾自的爬上汽车,在车顶上摆了一个很舒适的坐姿。
拧开瓶盖,他先喝了一大口酒,而后仰起头,颇为潇洒的望向夜空。
“我喜欢看星星……”他告诉站在车旁的穆世:“小时候,我的愿望是做一名天文学家。”
他低下头对着穆世微笑:“当我望着星空时,我觉得自己无比渺小,身边的一切烦恼也微不足道了。”
穆世也在喝酒,因为他衣着单薄,在深夜荒郊中感到了寒冷;酒精燃烧在肺腑中,多少可以为他提供一些热量。噶玛的话让他也抬头看了看天:“我倒是没想过那么多——当然,现在的夜色的确很美。”
噶玛慢慢的喝酒,慢慢的说话:“我看你是个很讲实际的人。”
穆世思忖着一点头:“那你呢?”
噶玛悠然答道:“我也是。”
双方沉默良久,忽然一阵劲风贴着地皮卷过来,当即就吹透了两人身上的夏装。
噶玛打了个冷战,随即发现了问题:“我的星星……怎么变少了?”
穆世发出了揣测:“我看好像是……变天了!”
高原地区的变天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噶玛愣了一下,紧接着就一翻身跳下车来,口中笑道:“可恨!我难得这样消遣一次,老天居然不给面子——走,我们还是回去睡觉吧!”
两人上了汽车。
三分钟后,噶玛发现,汽车不能发动了。
他有点慌,因为外界的狂风已经有了呼号的趋势。如果真是下起暴雨——甚至冰雹的话,那气温骤然降低,这车内二人可就难挨了。
“怎么搞的?”他用力捶了一下方向盘:“竟会在这个时候出问题!”
穆世没说话,心知汽车此刻已然变成了一座小铁皮房子,只求佛爷保佑,不要让大风将它掀翻就好。
又过了片刻,车内二人明显感到汽车被大风吹的不住摇晃,而漆黑天空不知怎地泛起了红,情形十分可怕。头顶忽然响起了一个大炸雷,纵贯天地的闪电把世界劈开了一道。
到了这时,噶玛反倒镇定下来:“好了。”他转向穆世苦笑道:“我们要在这里过夜了。”
穆世也没什么好说——他是自愿前来,如今陷入了这种困境,也无人可怨。
噶玛将两人的座位靠背向后放倒了,然后勉强半躺下去,瑟缩着抱住手臂:“高原的天气很讨厌,有太阳的时候会热死,没了太阳又能立刻变成寒冬。”
穆世也躺了下去:“我们度过这一夜,总是没有问题的。”
话音未落,一颗作为先遣军的豆大雨点吧嗒一声,结结实实的砸在了车顶上;紧接着后续部队奔涌而来,大雨瞬间瓢泼而下。
夜里看不清手表。噶玛估摸不出大雨已然下了多久,只在震耳雨声中依稀感觉到了穆世那边的紊乱呼吸。
他伸手摸索着去拍了拍穆世:“怎么了?你害怕?”
一个震天撼地的大雷响过,他听到了穆世的回答:“不,我只是很冷。”
噶玛也冷。他听说夏季沙漠的夜里能冻死人,那么这空旷高原的环境,大概也不会比沙漠乐观许多。烈酒的能量已经不足以御寒,所以他微微欠身拉扯了穆世:“过来,我们躺在一起。”
穆世在黑暗中闭着眼睛,呼吸出的空气都是冰冷的:“座位太窄了,躺不下两个人。”
噶玛又拽了他一把:“你趴在我身上。”
穆世犹豫了一下,在黑暗中爬去了噶玛那边。
噶玛的双手,在穆世压下来的那一刹那,自然而然的搂住了对方的腰。
这时他忽然想起了佩雷斯的一番胡话:“噶玛,你知道么?穆先生卢比的皮肤又软又光滑,我想咬他一口呢!你说楚主席也是因为这个才喜欢他的吗?”
这个想法一闪而过,他没好意思真去隔着衣服抚摸穆世的皮肤,不过也有些好奇,不知道楚泽绍和穆世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至于自家弟弟佩雷斯,他倒是毫不挂怀——佩雷斯是经常会宣布自己爱上他人的,总挂在嘴边的爱不是爱,而是玩笑。
这时穆世垂下头来,黑暗中就觉着唇上一热,却是正巧和噶玛嘴唇相贴了。
这实在出乎了他的意料。
意外之余、尴尬之前,他觉着噶玛搂在自己腰背上的手臂似乎是紧了一下。
这个时候他心里还很明白,知道自己应该立刻抬起头,虽然噶玛的气息颇为诱人,酒精与男性味道混合在一起,简直堪称性感。
他心里明白,行为糊涂。木然的伏在噶玛身上,他留恋的保持着那个亲吻姿势,下意识的不舍得抬头。而噶玛在短暂的愕然后,也试探着用舌尖在穆世的嘴唇上轻舔了一下。
两个人,就这么毫无过渡的吻在了一起。
落雨的声音夹杂了坚硬声响,是冰雹下来了。在黑暗冰冷的闭塞空间内,噶玛和穆世借酒撒疯,像一对野合的动物一样,一时忘却了车外的狂风暴雨惊雷闪电,在这最新发现的游戏中,探险似的开始撕扯了对方的衣物。
凌晨四五点钟时,穆世睁开了眼睛。
强烈的阳光从车窗射进来,明晃晃的照在他的脸上,让他在不知不觉间热出了满头满脸的汗。赤裸的噶玛沉重的压迫在他身上,呼吸也沉重,仿佛是还在熟睡。
穆世眨巴眨巴眼睛,试图回忆起昨夜情形,然而记忆却是一片模糊,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只有一点很好笑:在这样糟糕的环境下,两个人居然脱得如此赤条条。怎么?难道当时连冷都不怕了吗?
他又自嘲的微笑起来,心想自己居然会和噶玛搞在了一起——不过也没有关系,这无非是一场突发事件,既无前因也无后续,即兴的游戏罢了。
这时,噶玛哼了一声,也醒了过来。
扭头与穆世对视了半分钟,他忽然挣扎着弯腰坐起来,又抬起了穆世的一条腿,毫无顾忌的察看了对方的下身。
“你……没事吧?”
穆世很不自在的蜷缩了身体:“我没事。”
噶玛从后座的一堆凌乱衣物中找到了自己的衬衫,一边穿一边淡淡说道:“昨夜我们做了很久,我担心你会受伤。没事就好。”
他公事公办的、态度极为平静客观的继续说道:“你不要动,我去找毛巾来给你擦一擦。”
说着他推开车门,提着裤子下车了。
打开汽车后备箱,他系好腰带,而后像只刨土的鼹鼠一样在箱中一顿乱扒,末了找出了几条毛巾。
打开水壶浸湿毛巾,他回到车内,拿着湿毛巾问穆世:“我来,还是你自己来?”
穆世的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只伸出手去答道:“我自己来。”
从噶玛手中接过毛巾,穆世抬头扫了对方一眼:“你不要看我。”
噶玛这回没说什么,转身下车回到后备箱前,他试图掂对出一顿可口的早餐——这回他终于满足了露营的心愿,然而他心目中的露营,可万万不是这个样子的。
穿戴整齐后,双方仿佛是骤然发现自己是人,而且是很体面的人,于是就一起难堪起来。守着破车吃了点掉渣饼干,噶玛建议道:“我不会修汽车,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被人找到,反正白天天气好,不如我们就步行回城吧!”
穆世点头,表示同意。
噶玛永远认识路。为了避开泥泞小路,他很巧妙的领着穆世走在了厚厚牧草上,尽量保持了形象的整洁。心事重重的前行了一刻钟,噶玛忽然开了口:“我会负这个责任的。”
穆世很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我又不是女人,你有什么责任可负?”
噶玛眼望前方:“这不是男女的问题。”
穆世想了想,没弄明白噶玛的意思:“忘记这件事情吧,就当它是风雨夜里的一个梦。”
噶玛一手插进裤兜,另一只手牵起了穆世的手,边走边道:“我不是那种人。”
这话倒是真的,也正是因此他才为自己置下了那许多妾室。他不懂得什么是露水姻缘,凡是与他有过关系的,都要被他收入囊中。
穆世还是不大了解他,所以听的莫名其妙,不知他是什么意思。正在揣测之时,又听他说道:“是你随我回锡金,还是我时常到布确来看你?”
穆世停住脚步,无比惊讶的发出疑问:“什么?”
噶玛一本正经的回头望向他:“我有子嗣,传宗接代已经不是问题。既然我们能够做那件事,自然也就可以长久相处了。其实我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和男子……”他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佩雷斯常在我面前说你的好处,他的话当然是胡闹的成分居多,不过我听在心里,多少总还是……”
话讲到这里,噶玛发现自己好像是说到岔路里去了。
他决定重新来过:“如果你肯去锡金,我当然会安排好你的生活;如果你不肯去,那我建议你搬去郭布林城,毕竟佩雷斯在那里,我们既然成了一家人,自然还是住得近一点比较好。”
穆世万没想到噶玛会有如此的想法,登时生出了一种五雷轰顶之感,错愕之下竟是哑然了!

第108章 番外——噶玛的人

凌晨的高原上旭日初升,霞光万道,照耀的草上露珠都闪烁了金光。可是阳光虽然明媚到强烈的地步,可浩荡而来的大风依然带着昨夜的寒气,偶尔无声掠地而过,便能将人吹个透心凉。所以大凡牧民清晨出门,无论冬夏总要穿着皮袍御寒。
穆世随着噶玛在烈日寒风中走了将近两公里,这时就有些支持不住。噶玛觉出他仿佛是跟不上自己了,就停下脚步回头打量了他:“累了?”
穆世与他对视了一眼,心情还是尴尬难堪得很,又不愿拖累他,所以立刻摇头否认。
噶玛拉住他的手扯了一下:“现在太冷,停下来休息是不行的。我背着你走一段路好了。”
穆世听了这话,就觉得啼笑皆非:“那倒不必。难道我累,你就不累了么?”
噶玛无所谓的笑了笑:“我应该帮助你、照顾你。”
穆世把手抽出来,忖度着说道:“噶玛,我是喜欢男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像女人。我很感谢你的关心,不过……”
他感到了措辞困难,话在这里停顿片刻,他欲言又止的对着噶玛微笑起来:“你知道我的意思。”
噶玛叹了口气:“你误会了,这和男女没有关系,这是我对你的好意。”
他转身背对穆世半蹲下身来:“来吧!”
穆世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来,还是一起走的好。”
噶玛见穆世十分不听话,无奈下只得直起腰,继续向前跋涉。这两人一路上走的要死要活,冻晒的死去活来,终于在两个小时后抵达了利马城外。噶玛到守城军营中找到了鲍上校,又客气又威严的命令他送自己和穆世回城,同时要他派人去野地里将自己的汽车拖回来。鲍上校没想到噶玛还认得自己,便当即应下差使,让一位稳重部下将这两位运回了楚宅。
再说楚泽绍彻夜寻找无果,便生出种种担心,及至凌晨时他又起了新的恐慌,怕穆世在夜里会被雷劈死。佩雷斯开始时还不甚在意,后来也忧愁起来,亦步亦趋的跟着楚泽绍,不住的催他拿主意。楚泽绍心里烦躁,恨不能回头咬他一口。
正在楚泽绍结束了一轮电话询问,打算亲自动身出门之时,噶玛和穆世回来了。
留守二人见了归来二人,那心情真是分外激动,当场就一起冲上来,各自张开了热情怀抱。不等噶玛说话,佩雷斯已经把他抱起来转了一圈,又叭叭的在他脸上亲了几大口:“噶玛……”他兴奋的咬了舌头:“你跑到哪里去了?”
噶玛刚要回答,然而目光一斜,却见楚泽绍和穆世正在角力——楚泽绍抱住穆世的腰,穆世低头推着他的肩膀,双方也不说话,默然的较量着力气。
佩雷斯也扭过头来,旁观两位斗士打哑巴仗。
若论力量,几个穆世加起来也不是楚泽绍的对手。噶玛兄弟就见穆世的手臂颤抖着作势欲弯,挣扎着支撑了片刻,他终于支持不住,扑通一声被楚泽绍按入了怀里。
楚泽绍抬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依旧是没问什么,只说:“回来就好。”
穆世象条鱼似的在他怀里乱拱,可惜既然落网,再难逃生。而那噶玛此时旁观完毕了,就走过来公然动手,把穆世从楚泽绍的臂膀中硬拉了出来。
“我们两个昨夜去郊外散步……”他向楚泽绍解释道:“可是汽车在那里坏掉了。”
楚泽绍立刻皱眉叹息道:“哎呀啊呀!在车里睡的?那岂不是冷得很?”
噶玛抬手揽住穆世的肩膀:“两个人在一起,冷不到哪里去。”
楚泽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那快请进去再休息休息吧!这一夜可是辛苦了。”
噶玛点点头,迈步边走边说:“的确!”
穆世觉得,从星光满天的昨夜开始到此刻,自己好像是一直在梦中。
他已经疲惫到了极点,连血液都是冰冷的。进房匆匆洗漱后,他把自己沉在了浴缸内的热水之中。
“我得好好睡一觉。”他昏昏沉沉的想:“睡醒之后,我就回家。”
然后他就在浴缸内睡着了。
楚泽绍悄无声息的推开穆世的房门,做贼似的溜了进来。
他见床上无人,便东张西望的巡视了一圈,而后走入浴室,蹲在了浴缸之前。
穆世仰卧在已经渐渐冷却下来的水中,短发凌乱、双目紧闭,眼下还带着点青晕,嘴唇却嫣红。
他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相貌,绝不带一丝脂粉气的,可现在不知怎的,瞧着竟有种残妆未退的虚弱——不妖冶,而是偏于阴鸷,仿佛正在梦里发狠。
楚泽绍在心里冷笑一声,暗想你狠也狠不过我。依附上苗家人就威风了?这世上还没有我摆布不了的人呢——当然,除了老神经病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