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九弟你又不肯把你的玉佩抵给人家,为兄唯有忍痛割爱,牺牲自己的玉佩了……”
“就是不赔那地毯又能怎样?哼!那臭丫头若是知道我们的身份,我就不信她还敢叫我们赔什么地毯?”紫衣少年不服气。
墨衣公子语重心长地说:“九弟啊!以身份欺压弱女子,岂是男人所为?那和匪徒无赖又有什么分别了?”瞟了身边的紫衣少年一眼,又继续道:“况且,你打算在此亮出身份么?”
紫衣少年的脑袋耷拉下来了,小声道:“当然不是……”沉默了片刻,忽然又咬牙握拳道:“臭丫头,她最好祈祷别让爷查出她是谁家的败家丫头!”
败家?人家分明很会敛财好不好……
墨衣男子勾唇一笑,没有说话,心里却默默的想:那船上女子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姐,不知是何来历,还有不知她有没有眼力,看出那玉佩的特别之处……
紫衣少年沉默了片刻,忽然摸着下巴,蹙眉道:“三哥,你说那两个丫头是不是眼睛有问题?”
“嗯?”黑衣公子扬眉侧目,发出疑问之声。
“若不是眼睛有问题,没道理这么对待咱们嘛!”正常的女子,见到他们,不是应该温柔娇羞,甚至迷恋的么?他都早已经见惯了那种目光了,今天怎么这么不对劲呢?难道他们兄弟的魅力下降的?不应该呀!“一定是她们的眼睛有问题!养出这种不正常刁奴的主人更有问题!”紫衣少年点点头,很肯定的说。
黑衣公子:“……”
第1卷 第8章 岑家千金
画舫里。
岑溪岩仔细翻看着手里的玉佩,脸上难得的露出了几分凝重之色。
那是一块圆形的紫色玉佩,一面刻着繁杂的花纹,一面刻了一个篆体的“轩”字,非常精美,且玉质细腻温润,手感极佳,是块极品美玉。
晶霜看了看岑溪岩的脸色,开口问道:“小姐,这玉佩有什么不妥吗?”
“这是楠阳紫髓玉,在咱们东旬国,这种紫髓玉,通常……都是宗室子弟或有受爵的家族嫡系才能够佩戴的。”
“什么?!”一旁的莹雪闻言吃了一惊,“我就觉得他们身份不简单,看来还真是不简单……”
一向冷静的晶霜,此刻小脸上也露出了严肃的表面,“小姐,我们是不是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
岑溪岩将玉佩放在桌子上,拿起茶杯轻抿了一口,脸上又恢复了一贯的淡定神色,之后平静开口道:“你们不用担心,你家小姐我顶着‘岑’这个姓氏,有些人,早晚要去招惹的,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岑家,在东旬国是非常显赫的百年世家。
岑家出武将,岑家先祖曾随先祖皇帝一起打过江山,是太祖皇帝的得力大将,立下过汗马功劳,被封为忠勇侯,是世袭爵位。
岑溪岩现在的这具身体,正是岑骜的女儿之一,忠勇候府里的六小姐,可惜,是不受待见的庶出。
如今岑溪岩所生活的地方并不是京城的忠勇侯府,而是位于济州清源镇的岑家的一处闲庄。
她之所以在这里独自生活了十年之久,全是因为一个牛鼻子老道的一句话,说她命里带煞,克父克母克兄弟姐妹,她那位病逝的母亲就是被她克死的,要保父兄平安,需得将她送往远离亲人千里之外的地方养着,直至她及笄之时方可接回岑府。
而岑家人却不知,真正的岑府六小姐,早在十年前从京城来济州的路上,就掉下山崖摔死了,现在支撑这具身体的,则是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异世灵魂。
岑溪岩唇角勾起一抹微讽的笑意,再过四个多月的时间,她就满十五岁了,想必岑家很快就会派人接她回京了吧。
在古代,女子行了及笄之礼,就表示已成年了,世家的女儿,多是用来巩固家族实力的工具,岑家怎么可能一直任由她在外面逍遥自在呢。
不过,现在她这位岑六小姐,可从来都不是个认命的主儿!
岑溪岩随手将玉佩交给晶霜,让她收起来,之后吩咐道:“去寒玉山庄。”
“是,小姐。”莹雪答应了一声,出了船舱去吩咐船工。
很快,画舫便调转方向,向湖对岸的寒泉山驶去。
在绕过一个小岛,避开湖面上的几艘渔船之后,画舫徒然加速,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驶向前方苍翠秀美的青山。
第1卷 第9章 一个男人!
寒泉山,在清碧湖周围的群山中并不是最高的,景色也不是最美的,因山中的有一处水质奇冷的寒泉而得名。
寒玉山庄,就坐落在寒泉山的半山腰上,山庄面积不大,表面看上去也不够奢华,顶多算雅致,给外人的感觉,这就是一处富裕人家所置的清幽避暑别庄而已,没什么特别之处,不会引起外人的注意。
这处山庄是六年前岑溪岩所置下的,她身在清源镇的时候,几乎每个月都会过来住上几日。
画舫驶进山脚的小湾,主仆几人下了船,莹雪左手拇指和食指放在嘴里吹了三短一长嘹亮清脆的哨声,很快山林里便传来了一阵“踢踢踏踏”的声音,几匹骏马撒着欢儿,从林子里跑了出来。
当先的是一匹黑色的大马,毛色油亮,神骏非凡,跑到岑溪岩面前,亲昵地喷着响鼻,刨着前蹄,向主人撒娇卖萌。
“好家伙,你可是等急了?”岑溪岩爱抚的摸摸马鬃,又拍拍马头,一副爱极坐骑的样子。
她肩头的鹦鹉小艾米,很是不满骏马的争宠,瞪着大黑马,尖着嗓子骂了道:“卖萌可耻,卖萌可耻!”
顿时惹得几个少女笑成一团,这小鹦鹉,可是成了精儿了。
笑过之后,岑溪岩率先翻身上马,动作利落潇洒之极,拐进马道,向山庄的方向飞驰,晶霜、莹雪紧随其后。
回到山庄,换了衣服,岑溪岩便往了山庄西边的翠竹园。
翠竹园里有个寒池,是引进了寒泉水,修建的一处活水露天浴池,她之所以经常住在这处寒玉山庄,便是因为这寒池了。
十年前,她穿越到这具身体时,被一个隐世高人所救,并被那高人收为关门弟子,师父教她的内功心法过于阳刚,本不适合女子修炼,但因岑溪岩的体质有些特殊,师父说她若练成那套心法,甚至要比纯阳之体的男子修为更高。
只不过,在练到第八层之前,她会因气血过热而特别嗜凉,所以便在这寒泉山修建了寒玉山庄,建了寒池引里水质奇寒的寒泉水,每月月中气血最热的时候便来山庄住上几日,每天泡两个时辰。
今日,岑溪岩刚刚下水,便被一阵轻微的响动所惊,不由厉斥一声,“什么人?!”
她动作迅敏,扯过池边木架上搭着的宽大浴袍裹在自己身上,右手更是抓起了衣服边从不离身的青虹软剑,从寒池里一跃而起,足尖轻点池边,身法飘逸,几个纵跃便来到了竹林西北方的墙边。
她看到了一个倚着墙斜躺着的人,那是一个男人,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看他周围的痕迹,这男人应该进来有一会儿了,在她来寒池之前就在这里了,否则,以她的耳力,不可能在来人已经翻过墙进了庄后才发现。
岑溪岩手中软剑气势凌厉,直指面朝下趴着的那个男人的脑袋,冷声问道:“你是什么人?”
第1卷 第10章 不如,谈笔生意如何?
那人听到声音,身体动了动,艰难地抬了抬脑袋,看向说话的人。
站在他面前的是个少女,眉如远山,眸似星辰,正蹙眉冷冷地盯着他,娇嫩的樱唇抿成一条线,表达出主人的一丝不悦,凝脂般的肌肤水嫩柔亮,吹弹可破,一头青丝披散在肩上,发梢正滴着水,身上裹着宽大的白色袍子,袍子下摆湿了一大片,似乎刚从水里出来,整个人就像是刚出水的芙蓉仙子般清新明丽……
他看着她,目光有一瞬的迷离,但很快,就被他眼神里的杀意所取代!
岑溪岩扑捉到男人眼里里的危险光芒,秀眉不由高高的扬起了起来,“你想杀我?灭口么?凭你现在这半死不活的样子?”
男人在盯着岑溪岩的同时,岑溪岩也在打量男人,他的身上、脸上都是血污,已经看不清本来面目了,不过看骨架,身材应该是高大健硕型的,隐约还能看出他的五官很有些深邃,棱角十分硬朗,最出色的是那一双眼睛,幽深如墨潭,锐利如苍鹰!极具魅力,又极其危险!
二人对视了片刻,岑溪岩收起了手中软剑,淡淡说道:“你杀不了我,我也不想杀人,不如,我们谈笔生意如何?”
男人挣扎着坐起来,依旧警惕地盯着岑溪岩,紧抿着苍白的嘴唇,没有出声。
岑溪岩也不在意男人不捧场的反应,自顾自说道:“我可以救你。”说到这里,她故意停顿了一下,满意地看到男人的目光闪烁了一下,继续往下道:“不过,我不是菩萨,你这副狼狈的样子,很明显救你是有风险的,如果你能支付出能让我甘愿担风险的酬劳,我就救你。”
男人听到岑溪岩此话,依旧不语,只是脸上有讶异的表情一闪而逝,随即眉头微微蹙了起来,他没想到这个外表清丽明媚的女孩,一开口竟然如此之市侩,这反差有点大。
“怎么?你支付不了报酬么?那么,不要怪我我将你扔出山庄去,自生自灭。”
男人想了想,很快做出了决定,他颤着一只手,在自己坏里摸了起来,可惜,摸出的几张银票都被鲜血浸透了,明显不能用了,最后他一把扯下身上的一个荷包,递向了岑溪岩。
岑溪岩也不客气,接过荷包,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小袋珍珠,个头不小,颗颗光滑无暇,光泽细腻温润,品质不错,岑溪岩很满意。
这时,不远处传来晶霜声音:
“小姐,出什么事了吗?”
岑溪岩在寒池的时候不喜有人打扰,所以身边并没有留伺候的人,只有晶霜在竹园外面守着,方才岑溪岩那声冷厉的喝问,晶霜有听到,便循声进了竹园。
“晶霜,你过来。”岑溪岩招呼道。
晶霜的身影很快就出现在了岑溪岩的身后,看到那受伤的男人,她大吃一惊,“小姐,他是什么人?!”
“不知道,带他下去救治。”岑溪岩将手里装珍珠的荷包递给晶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把他带去暗室,另外,将这里和山庄附近的痕迹都清理掉。”
“是。”晶霜早习惯了自家小姐的财迷样,很自然地收起珍珠,伸手去架地上受伤的男人。
此刻,那个男人已经晕过去了,显然方才的那一番动作,已经耗尽了他的仅剩的一点力气。
男人很高大,但晶霜也是有武功底子的人,架着他倒并不怎么吃力,只是看着岑溪岩,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道:“小姐……这个人……他没有看到什么吧?”
如果他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为了小姐的清誉,她就杀了他!
“没有。”岑溪岩看晶霜的神色,就知道这丫头脑子里在想什么,不由伸手拍了拍她的脑袋,语重心长地说:“你是淑女,不要太暴力。”
晶霜:“……”
第1卷 第11章 病号醒了
午后,阳光正烈。
此刻,园子里的空气中,酒香飘荡,让人不自觉的就会被四溢的醇香所吸引,熏然欲醉。
悠然亭里,岑溪岩懒洋洋地靠在躺椅上,一手捧书,眼睛不离其上,另一只手闲闲地转着石桌上的酒杯,时不时拿起杯子送到唇边轻抿一口,一派悠闲。
小鹦鹉艾米咬着一根青嫩的树枝,在一旁的石桌上蹦来跳去,自己玩的不亦可乎。
莹雪步子轻快地走进亭子,冲岑溪岩一福身,“小姐,那个男人醒了。”
“哦?”岑溪岩的视线从书上移开,看向莹雪,问道:“睡了快两天了吧?伤势如何?”
救了那个陌生男人两天整,岑溪岩并没有去看望过他,只听晶霜说不仅受了很多刀伤、剑伤,还好没伤到骨头和内脏,不过有些伤口上还有毒,人一直在昏迷中。
晶霜擅医道,但对解毒并不是很精通,不过那人所中之毒只是不同毒药,并非是不什么罕见的奇毒,听她的语气是能治的,所以岑溪岩也没太关注那人的伤势。
“那人身体的底子不错,恢复的很好,醒来之后,吃了两碗粥,气色也好了许多。”莹雪说着,忽然撇了嘴,“就是不肯说话,问他什么都不说,若不是他醒来之后出声要过水,还以为他是哑巴呢!”
岑溪岩略思索了一下,吩咐道:“在苍松苑的东厢收拾出一间屋子来,让他搬去那里住。”
在救下那男人的当天夜里,便有两个不明人世夜探山庄,没有发现什么,便悄然离去,这两天,山庄附近都很安静,想来将他移除暗室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了。
莹雪闻言,有些不满地嘟囔了一句,“那个没礼貌的家伙,还要我们像对待贵客那样对待他么?”苍松苑可是山庄里最好的客院。
“暗室阴冷不见阳光,不适合养病,苍松苑环境好一些,让他快些养好伤,早点离开这里。”岑溪岩淡淡解释道。
“莹雪知道了,小姐。”莹雪冲岑溪岩吐着舌头调皮一笑,转身离去。
又过了一日。
岑溪岩泡过寒池之后,慢悠悠地逛出了翠竹园。
路过苍松苑的时候,岑溪岩思索片刻,还是决定是看看那个男人,好歹她也是主人家,既然管了闲事救了人,还收了人家不少好处,是应该探望一下客人的,而且,有些话也要提前说清楚的好。
苍松苑的东厢内室,晶霜正一边收拾东西,庄子里打杂的小厮顺子正在帮晶霜打下手。
晶霜毕竟是个未出阁的女孩子,不方便亲自给男子处理伤口,这两天都是顺子跟着她帮忙。
此刻,晶霜手上的动作不停,嘴巴也没闲着,“白色的药丸是有助于伤口恢复的,早晚各吃一粒,红色的药丸是清毒的,每天早上一粒,另外每天有一碗汤药,晚上会有人给你送来,外伤药也会有人来帮你换,平时饭、菜、水也会有人按时送,还有,你身上伤口太多,不可沾水,这几天就忍忍吧,实在难受就用自己用帕子沾了清水擦一擦,注意别碰到伤口,山庄里人少,调不出人手来专门伺候你,你自己注意休养。”
晶霜最后一句话听着有些不近人情,其实倒是实话,这山庄里的人并不多,除了岑溪岩这个主人和晶霜、莹雪两个贴身侍女外,常在山庄里的下人只有四五个而已,每个人各司其职,打理着庄子,当然腾不出人手来专门伺候这个病号,而画舫的几个船工则住在山脚下,并不住在山庄里。
第1卷 第12章 划清界限
“小姐,您来了。”
“小的见过小姐。”
晶霜和顺子看到岑溪岩进来,齐齐起身行礼。
“嗯,岑溪岩微微点头,“你们继续忙你们的。”说罢在桌边坐下,自己动手倒了杯茶,慢悠悠喝了一口。
晶霜、顺子也都不矫情,他们手上沾了药物,也不合适伺候主人,而已也都习惯在了自家小姐的随意性子。
床上的男人从岑溪岩进屋后,便一直盯着她看,一瞬不瞬。
他记得这个女孩,是她救了他,那天昏迷前的第一次见面,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岑溪岩被对方无礼的目光盯得有些不悦,便也回瞪过去,顺便将对方的样貌瞧了个清楚仔细。
男人收拾干净了的面容已经没有了两天前的狼狈,露出的本来面目非常出色,年纪大约二十五六岁,五官如刀削斧凿般轮廓分明,剑眉飞斜如鬓,额头宽广,鼻梁高挺,更显深刻立体,一双鹰眼般地双眸依旧是五官中最为吸引人的部位,漆黑幽深,锐利狂野!
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尽管那天失血不少,却没有很苍白的感觉,只是抿成一条直线的薄唇没有什么血色,表示他是个病人,还很虚弱。
岑溪岩觉得这个男人不像中原人,她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了属于漠北男人的气息!
尽管他在努力掩饰,但岑溪岩还是看出了一些破绽,或者说他不同于大部分中原男人的高大健硕的身材和深邃的五官就是破绽之一,当然外表的特征不能完全所说他的身份,还有她的直觉吧。
而且,不管前生还是今世,岑溪岩都天南海北跑过不少地方,更接触过太多的人,自然是眼力不俗。
双方这么斗眼似的对视了片刻,岑溪岩败阵,关键是这种游戏太无聊太幼稚了。
“咳!”她清咳一声,率先打破沉默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男人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但并不是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声线很低沉,可能因为昏迷太久,他的声音听起来还有些沙哑。
晶霜和顺子听到男人的声音,不由都讶异地抬起头来,齐齐看向了床上的男人,这人醒来有两天了,除了要水外,基本就没说过其他的话,现在怎么一开就问小姐的名字?
看到他那双紧盯着自家小姐的鹰眸,晶霜更是不由皱起了眉头。
“我叫什么不重要,你已经付了救治你报酬,我自然不图你再报答救命之恩。”岑溪岩面色平静,声音也平静,小嘴一张一合,往出吐着有些刻薄的话语,“你付的报酬够你在这立将身体养到恢复七成,当然,如果你想提前也没问题,不会有人阻拦你,也不必向我告别。哦对了,等你能够下地走动的时,如果想活动,也尽量不要出这个院子,我不喜欢有陌生人在我的地盘上乱逛。”
岑溪岩不想和这个气场强大、来历可疑的陌生男人牵扯太多,也不想去了解他,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想知道,直觉告诉她,知道的越多,就越危险。
那天,他浑身是血的躺在竹林墙边,她承认她有点心软了,做不到见死不救,而救人要酬劳,也是为了买断麻烦。
能用金钱划清界限最好,他花钱买命,她收钱救命,等他伤好离开这里之后,他们便又是不相干的陌路人,从此不再有交集。
第1卷 第13章 阿斯?
男人听了岑溪岩的话,又抿紧了嘴唇,半晌不发一言,眉头也皱成了一个“川”字。
这个少女,够美,可说话也够不好听,中原的女子,不多是温柔婉约的么?这个少女怎么这么奇怪?
而且连她身边的丫鬟都没有个下人的样子。
该说的话说完了,岑溪岩准备告辞了,“好了,你好好休息吧,不打扰你了。”说罢,放下茶杯,便起身准备离开。
晶霜、顺子已经整理好了瓶瓶罐罐,也跟在岑溪岩身后向外走。
身后男人低压的声音忽然再次响起,“我叫阿斯,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岑溪岩身形一顿,却没有回头,淡淡说道:“阿斯?应该不是你的真名吧?又何必要知道我的名字。”
“你很想知道我的真名?”男人问。
“不想。”岑溪岩答得非常干脆,双腿也很干脆,迈开步子走了。
阿斯闻言,好看的剑眉不由高高地挑了起来。
晶霜蹙眉看自称阿斯的男人一眼,眼神里透着一丝警告,之后快步跟上了小姐的脚步。
阿斯看着主仆三人离去的背影,嘴角不由微微勾了一抹自讽的笑意,他活着二十多年,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漠视对待呢。
走出苍松苑的大门,迎面走来了提着食盒的莹雪。
岑溪岩顿住脚步,“里面那位的晚饭?”
“是啊。”莹雪灿烂的一笑,“小姐的晚膳也好了呢,我方才去翠竹园没有找到您,原来是来探那位病人了,那人看上去脾气不大好,没有冲撞小姐吧?”
岑溪岩没有回答莹雪的问题,而是指着食盒问道:“给他送的什么?”
“白粥,还有几样清淡的小菜。”
“哦。”岑溪岩想了想,嘱咐道:“以后每日送一些适合他用的补品,还有饭菜也要注意营养,记得少盐少辛辣刺激就好,尽快让他养好身体。”也好早日摆脱这个麻烦。
莹雪愣了一下后,答应道:“好的小姐。”
……
后来莹雪从顺子的口中得知,这个叫阿斯的男人眼神放肆地听着自家小姐看,很是生气,便想教训教训他,每日拿给他的菜里故意不放盐,营养虽然够,但做得很难吃,就是故意虐待他的味蕾。
而阿斯竟然没表示出任何不满,更没有对膳食提出过什么要求,每顿饭都眉头皱一下的吃得一干二净。
如此三天,莹雪对他佩服不已的同时,又开始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味觉有问题了。
不过莹雪也意识到自己有点过了,惩罚了他三天也够了,便又悄悄给阿斯恢复了正常饮食。
其实莹雪背后的小动作岑溪岩都是看在眼里的,只不过她默许了莹雪那丫头的行为罢了。
第1卷 第14章 鹦鹉版最炫民族风
这天。
翠竹园里传来一阵悠扬轻快的琴声,还有一个怪腔怪调的唱歌声。
坐在悠然亭里弹琴的是岑溪岩,而唱歌的却是她养的宠物小鹦鹉艾米。
岑溪岩弹的是一首在她前世很流行的一首歌曲《最炫民族风》。
在穿越前,她所喜欢的乐器是钢琴,可惜这个落后的古代没有钢琴,她不得告别了陪伴自己所熟悉的乐器,喜欢音乐,就只能改学这种古典乐器了。
把记得的各种现代音乐、歌曲,改谱成古琴曲来弹奏,也别有一番乐趣,这是岑溪岩如今的爱好之一,而训练小艾米配合她的琴声唱歌跳舞更是她很喜欢玩的游戏。
此刻,小家伙艾米的小鸟身正跟着节奏左右摇摆,一边扭一边唱:
“苍茫的天鸭(涯)是五(我)的耐(爱),
绵绵的青山……(忘词了)花正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
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凯坏(开怀),
弯弯(丢字了)河水(丢字了)天上来,
……一片海(记半句),
哗啦啦……哗啦哗啦……最自在……(自己改词了),
……
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
你是五(我)心中最美的鱼菜(云彩),
……
岑溪岩看小艾米那可爱的模样,不由咧开小嘴,露出一排整齐雪白的牙齿,笑得一脸灿烂。
感觉到身后有人走过来,岑溪岩以为是莹雪拿点心过来了,便没有回头。
来人在她身后不远处停了下来,却半晌没有动静,岑溪岩感觉到不对劲,停下了跳动的手指,回头一看,竟是住在苍松苑那位病号阿斯!
“怎么是你?”岑溪岩的蹙眉,语气有些意外,还有些不悦。
小艾米也不唱了,从鸟架子跳下来,站在岑溪岩的肩头上,用小豆子眼警惕地盯着对面的男人。
阿斯也不在意岑溪岩的冷脸,很自然地在不远处的石凳上坐下,开口道:“你弹的很好听,怎么不继续?”
他其实是在呆在屋子里太闷了,想在苍松苑的院子里走走,晒晒太阳,却被琴声吸引过来了。
他从未听过节奏如此特别的曲子,即使他不精通音律也被这曲子深深吸引了,只是那鸟儿的歌声太奇怪了一些,词是不错,可是从一只鸟的嘴里唱出来,怎么听都不对劲儿。
岑溪岩发现了,这个男人不喜欢被动的由别人来主导谈话,碰见不想回答的问题,往往是沉默不屑回应,或者转移话题,也可以说他的掌控意识很强,也许他天生就是个自我型的男人,也许是后天的环境造就了他唯我独尊的霸道性格,或许,两者皆有?
可惜,岑溪岩也不是喜欢妥协的女人,她是个遇强愈强的性子,哪里肯被一个霸道男掌控谈话主动权?于是,接下来两人的对话就出现了谁也不肯接对方的话,而各说各话的局面:
“我那天已经说过,不要出苍松苑!你住的院子不大可也不小,够你活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