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行。”秦秣被陈燕珊扯得稍稍分神,略一思索道,“算熟吧。”她想起自己跟方澈认识以来的经历,再次肯定,自己跟这孩子确实可以算老熟人了。虽然方澈脾气别扭了点,不过秦秣把他当成小孩子看,还是可以理解的。
陈燕珊却沉默了,她继续扭着自己的衣角,一脸犹豫。
于是秦秣就着这难得的安静,又继续埋进化学书中,与那一堆碳氮氧铬等物做抵死搏斗。
好长一段时间过后,就在秦秣渐入佳境时,陈燕珊又来扯她的衣角,然后很小声很小声道:“秣秣,既然你跟他很熟,那你介绍我们认识好不好?”
“你说什么?”秦秣稍稍回神,脑子里仍然念着那个公式,压根就没注意听陈燕珊的话。
小陈同学顿时涨红了脸,她一把扯掉秦秣手上的书,凑到她耳边,一字一顿道:“介、绍、我、跟、方、澈、认、识!”陈燕珊声音仍然不大,不过是凑在秦秣耳边,却足够她听得清清楚楚了。
秦秣的脸色当即就古怪了起来,她轻声反问:“你确定是要认识方澈?”在秦秣眼里,方澈那就是别扭小孩加顽劣少年的代名词,这种小屁孩最难相处,秦秣根本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认识他。
不过想到陈燕珊也不过是个天真的小女孩,秦秣就叹息了。
“怎么不行吗?”陈燕珊已经鼓起了双颊,小嘴也微噘,气哼哼道:“准你认识他,就不准我认识他啦?反正看你长这样子,你们也不可能嘛…”说到后来,她仿佛感觉到自己不该拿秦秣的长相说事,又声音渐低,扭捏着不好意思起来。
秦秣摇头失笑,她当然不在意这个。不过就算她在这个时候再教育陈燕珊,让她专心读书,估计她也听不进去,所以秦秣一转念,干脆点头:“行,下次碰到方澈,我跟他说说你。”
在秦秣看来,方澈那脾气古怪的小屁孩压根就不懂什么是情意绵绵、雪月风花,让陈燕珊去碰个钉子也好,省得她满脑子少女情怀,不肯用心读书。
再说了,方澈这人本质不错,陈燕珊也纯真可爱,如果他们真的对上了眼,想必也算是段不错的姻缘。宋人在这个年纪,其实都早结婚了,只是如今时代不同,大家都是学生,秦秣才觉得应该以学业为重。
“你答应啦!”陈燕珊惊喜过后,思虑又更多了,“哎呀,那我应该要怎么跟他见面?哎呀,你要怎么跟他说我?不行,我是不是要先写封情书?不好吧,女孩子要矜持一点,最好等他写情书给我。不对呀,他会写情书吗?要不,还是我写?”
秦秣:“…”


第21章 一封信
上课下课,食堂寝室,周末去茶馆打工,然后回家,这就是秦秣的简单生活。
一晃便到了国庆长假的时候,这期间秦秣也会偶尔觉得日子清苦乏味,但想到自己如今是在为自己的前途努力,她咬咬牙,还是将这清苦的日子坚持了下来。她确实不是当年的纨绔了,用心读书,有时候其实也很有趣。
这其中只有一个小插曲是秦秣不能理解的。
就是在后来,陈燕珊终于写出了一封情书,请秦秣帮忙转交给方澈。这本身没什么,古怪的是方澈的反应。
当时离他们摘柿子刚过去三天,那天还是在晚自习前,方澈在女生宿舍门口找到了秦秣。他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一看到秦秣,二话没说就把袋子塞到了她手里。
“这是…”秦秣扯开袋子去看,便见到满满一袋子都挤满了饱满晶莹的红黄色果子,“这是我们那天摘的柿子吗?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她心中小有惊喜,那一颗颗柿果,确实漂亮馋人。
“我用石灰水泡了三天。”方澈的眉眼要比以前温和些许,虽然他的声调依旧冷冷的不怎么中听,“这就是脱涩,下次不要再问这种白痴问题了!”
秦秣无视他的毒舌,笑吟吟地拿出一颗柿子放到眼前左看右看,这种历经艰辛才得到的东西果然比街上买来的要讨人喜欢得多。方同学虽然言行别扭,不过为人确实是不错的。
方澈有一只手背在身后,秦秣微一瞥便见到他手上仿佛握着一管深红的东西。
“这是什么?”秦秣略微好奇,顺手便去扯方澈的手。
方澈松手将东西递给她,这东西才全然现出形来,原来是一支漆着老红漆,坠着白玉坠子和大红飘穗的竹笛。看这笛身上隐隐刻有花鸟云纹,笛节之间缠着黑色的锦丝弦,那助音孔边用梅花小篆刻着“出云”二字,端是好一管精巧雅致的竹笛。
“笛子?”秦秣轻轻将笛管在手中转了个圈,“谁吹?你会吗?”她的心里可从来不觉得方澈能通音律,如果连这个会打架会爬墙的泥猴子都能懂得音韵之道,那岂不是叫猴子不爬树,猫儿扯大旗吗?
方澈冷眉一扬,正要说话,秦秣又将笛子塞回他手里,然后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一封信。这信封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粉红色的,瓦格纸做面,上面绘着十分讨喜的丘比特娃娃,精致得很。
“给你的,记得好好看啊。”秦秣眨眨眼,看到方澈忽然变得傻愣愣地表情,顿觉又是好笑又是好乐。看这个老喜欢冷脸玩深沉的小屁孩再次破功,那种感觉,可真是恶趣味得很呐。
“你…”方澈愣愣地接过小信封,眉头又皱了。
秦秣向他挥挥手:“我先走了啊,你回去好好看信。这青春年少的,日子就是滋润哟…对了,你这柿子弄得好,我一定收着好好品尝,把它们全都吃光!”
她笑吟吟地转身离开,也没听到方澈在原地小声嘀咕:“好像有点太突然了吧?怎么感觉不对劲?那个柿子润脾胃,据说可以美容,不知道有没有用?”
秦秣心情舒畅地提着柿子回了寝室,然后小心收好,细细品尝,也没跟任何人分享。这些柿子来之不易,她每当吃到嘴里,感觉到那涩涩甜甜的味道,便觉得自己与方澈的情谊果然几近青梅竹马。唯一遗憾的,就是方澈不是女孩,而秦秣不是男孩。所以他们的青梅竹马,也就只能止步于青梅竹马。
秦秣几乎是没有童年的,至少,她两世都没享受过小屁孩子过童年的感觉。今生就不必说了,她是中途上路,没赶上童年的好时光。而前世,作为侯爵府的嫡长子,秦大公子背负得太多,更不可能像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吵闹玩耍无忧无虑。
那个时代的秦陌,刚出生不久便丧了生母,八岁以前跟在祖母身边,当面受尽荣宠,背地里却也不知道被多少恶奴欺负过。侯府宅院太深,秦侯爷虽自发妻丧后便未再填房,但小妾姨娘却硬是收了九个之多,其她一些没名分的侍妾和通房丫头也更是多不胜数。
秦侯府百年世家,家生奴才跟各房主人之间早深刻地盘起了理不清的复杂关系,其中的明争暗斗、血影刀光更是诡谲难测,生生吃人。秦陌年幼之时,虽有祖母宠爱护持,但那些姨娘们又有哪个是省油的灯?嫡长子的位置并不是不可转变的,秦陌的庶出兄弟有很多,盯着他那个位置的,更是不少。
所以秦陌的童年完全是在躲避各种陷阱与逐步反击中度过,一直到他十岁以后渐渐知事,他才坐稳嫡长子的位置,然后便开始了读书、叛逆、抗争、放纵…那条路如此之长,以至于他一度模糊双眼,看不到生命的风景究竟在何处。
人人都道秦大公子纨绔,但谁又知道,他在纨绔的背后,究竟期待着什么?
或许,连他自己都渐渐不再明白。
穿越来得如此突然,秦秣延续了前世数不清的纨绔习性,但前世那一抹从来不曾清晰的渴望,她也从未忘记过。并且到如今,渐渐清晰了。
她究竟想要什么?是快乐单纯,还是拼搏奋斗?还是其它什么?
秦秣吃着柿子,心里就觉得,或许,她只是想要一个能够温暖互爱的家庭,一个可以做童年玩伴的朋友,然后再多一个能够酬唱相和的知己,更多一个自己亲手打拼而出的未来。那么,她便圆满了。
她细心地将所有吐出的柿子核都收到一个小盒子里,她觉得,这些是值得珍藏的。
第一次有人带她爬过围墙,第一次有人为她上树摘果,第一次有人让她知道,小孩子的快乐,原来如此容易满足。
秦秣见过太多名贵的东西,收过太多珍奇的礼物,可那所有,都不及这么几个柿子来的珍贵。虽然方澈永远也不会知道,但秦秣已经决定,她要将这些柿子核一直一直保存下去。
不过方澈是个奇怪的人,从那天将柿子拿给秦秣后,一直到国庆长假的前一天,他都再没出现过。秦秣从认识方澈以来,就常常见到他,这样十几天没见,倒是头一次。
偶尔想起这个皮猴子,秦秣稍感奇怪,倒是陈燕珊常在她耳边念叨:“秣秣,方澈没有给我回信吗?”
“秣秣,你很久没见他啦?”
“秣秣,你去他班上找他呀!就当帮我的忙,你去找他好不好?”
秦秣很无言,她很久以后才终于回道:“我真不知道他在哪个班。”
于是陈燕珊囧了。


第22章 奇人
秦秣于是开始反省,似乎从医院出来以后,她就真没再主动去找过方澈,似乎每次都是方澈先想到她,似乎她对方澈的关心真的太少了…
但是,他们是什么关系?好像用不着她对方澈太过关心吧。
秦秣为这个问题纠结了片刻,就得出结论:普通朋友十几天不见面实在是再正常不过,就算是很要好的朋友,十几天不见面也是很正常的。她这完全是被陈燕珊的问题给绕糊涂了,要不是陈燕珊天天问,她至于这么老想起方澈吗?
人的生活是多面的,根本不可能整天就围着某一个人转。秦秣虽然已经把方澈当成了自己如今最要好的朋友,但好朋友又不是恋人,用得着天天腻一块儿?朋友之间,就算再交好,也都各有各的生活,几年不见都是常有,何况不过是十几天。
不过,那个小屁孩确实是个不错的人,秦秣想到方澈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又觉得自己应该送点什么小礼物给他,以示感激之意。她目前是没什么能力还方澈这个天大的人情,但这个恩情就跟那些柿子核一样,都是秦秣不需要挂在嘴上,却永远不会忘的。
国庆长假如期到来,秦秣先回了家,十一过后的六个白天便都到茶馆打工。她目前做的是轮班,有她的加入可以给另外三个女同事多轮一些假期,所以同事们都非常欢迎她的到来。
不过十月二号的这一天,彭丹却忽然这样跟秦秣说:“秣秣,我们三个在考虑辞职了。”
“辞职?你们在这里打工不都是为了等那位无名英雄吗?想通了?”秦秣说着又笑了起来,“其实想通了也好,为一个等不到的人而耗费光阴,不值得。”
“呵呵,一个等不到的人…”彭丹轻笑,神情黯然,“确实是等不到,从下雨那天他来过一次以后,就再没见他来过。其实他应该还没满十八岁,就算他愿意接受,我也不可能跟他发生什么。”她今年二十出头,其实也很年轻,但对方还未成年,也确实是个麻烦。
秦秣笑了笑,顿时沉默了。难道要她劝说彭丹,年龄不是什么问题、现在流行姐弟恋?不过那位无名英雄居然还未成年,这可真是叫人难以想象。
彭丹声音幽幽:“我们姐妹三个,其实只是想报答他,要说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并没有多少。我们有三个人,他年纪又太小了,我们不会三个去争他一个,拿自己的终身幸福开玩笑。”说着话,她唇边又绽放出一抹温柔的笑,“秣秣,我今天跟你说这个,是希望,如果哪天你看到他又来了茶馆,能够帮我们转告他几句话。”
秦秣点点头。
彭丹轻舒一口气,笑道:“曾经有三个女孩,在他为救她们而陷入危险时,抛下了他,所以她们想用一生来等待一个偿还的机会。但后来她们才发现,人的一生太长,根本就等待不过来。她们自私过,她们天真过,到最后,她们走进了现实。这个世界上,最不能持久的就是感动,最不能忘记的,却是遗憾。”
她伸手轻轻抚上秦秣柔软的头发,叹道:“就这样了,我们心里有愧,但我们不可能在这个茶馆打一辈子工,就算只是这几个月,都有点太长。服务生的工资太低,我们都是读完大学才出来的,必须为家里考虑。”
秦秣微微一笑:“我记着了。”
彭丹双颊微微一红道:“只说前半段,后半段是我对你说的,你就不要跟他说…嗯,你真记得?要不要,要不要我写下来?”
“你怕我不记得,怎么不直接写信给他?让赵经理转交的话,他肯定能收到。”秦秣微感疑惑。
“你不懂的,唉!”彭丹垂着头,一边去提水,“总之,你真记得啦?”
“我当然…”
茶水间的门口传来赵成碧的轻咳声,他见唤回了两人的注意,便向秦秣招招手:“秣秣你过来,老爷子来了。”
赵周不常来茶馆,不过从秦秣在茶馆打工以后,他来的这几次都会叫上秦秣跟他一起品茶闲聊。这个特殊待遇一开始甚至羡煞了赵成碧和茶馆里的几个老饕,他们大叹秦秣好口福,能品到赵周珍藏的各种顶级名茶。不过几次以后,他们却都改而对赵周的眼光表示赞叹了。
秦秣不但品茶是高手,斗茶煮茶的技艺更是几近于道,让人观之不仅赏心悦目,乃至神凝悠远。光这一手,众人就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资格去品赵周的好茶。而闲聊之中,若有人去听他们的谈话,则更能发现,秦秣在中华古文化方面的造诣深厚到完全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
若是不看长相和声音,光听她说话的内容,恐怕谁都会以为那是国学大师在纵论古事渊源。
秦秣有这样的学识,赵周是最惊喜的一个。他大感春秋不枉,居然得到一个忘年之交。渐渐深谈以后,他也不再把秦秣纯粹地当成晚辈,在他看来,除去年龄,秦秣已完全够资格与他平辈论交。
其实秦秣跟赵周说话还是有所收敛的,她也知道一个家世平凡的十几岁女孩能有这样的学识太不寻常。所幸这个年代文化发达,她只要不表现得太夸张,人们也顶多就是觉得她灵性聪慧,用功刻苦。而若是古代的普通人家女子,那即便认字都显得奇异,更别说通读经史子集,博雅杂艺了。
赵周这次带来的茶是君山银针,待那第一冲泉水入杯,银针三起三落,澄黄的汤色渐渐在白瓷杯中显出时,赵周闭目嗅香,轻轻一叹:“好茶好水,更是好手法!”
秦秣轻啜杯中之茶,微笑道:“君山茶始于唐代,此茶竖立如剑,有古之豪侠剑客遗风。”
赵周以手拍案,哈哈大笑:“好个古之豪侠剑客遗风!秣秣啊,我看你雅通古文,今日可是有位奇人要为你引见,不知你见是不见?”
“何等人物能得周老爷子称为奇人?”秦秣以指腹摩挲杯沿。
赵周一手轻轻从颔下短须抚过,摇头笑道:“这般不爽快,哪里是豪侠遗风?秣秣,你可要先回答我的问题。”老头儿故意摆起脸色,那模样反倒让秦秣更增几分笑意。
“行!我答应了,周爷爷引见,又哪有不见的道理。”秦秣将手一摊,“不过我这里还在工作,周爷爷你那位奇人可是要上茶馆来喝茶?”
“小姑娘跟我走吧,那位奇人正在老头儿家中。至于茶馆里的工作,让赵成碧做去,他这个老小子整天坐柜台,也不怕骨头生锈!”赵周一挥手,“走吧!”


第23章 缘悭
一脉远山蜿蜒苍翠,千里碧空如洗,公路两旁绿树成荫,偶有城郊人家一角屋檐斜伸,又为这道郊区公路更增几分人间烟火气息。
秦秣跟赵周坐在一辆红旗HQ3中,透过车窗打量路旁风景,也别有一番滋味。
红旗HQ3是外形相对复古的一款车,但乘坐起来却不是老爷车能比。秦秣从那次公交事件以后,就非常怵车,这次要不是因为赵周家离茶馆那边太远,她也是不愿意坐车的。不过这辆黑色的小车还是让她认识到,现代的车并不全部都是那么恐怖,至少赵周这款车就没让秦秣觉得难受。
“周爷爷,你家离这里还有多远?”
“小姑娘坐不耐烦啦?呵呵,不远不远喽!”赵周眯着眼睛笑,又向前排的司机道:“小罗,我让你通知那帮小兔崽子们回家,你都通知到了吧?”
司机小罗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国字脸,理着平头,皮肤带着建康的小麦色,整个儿显得很精神。
“我办事儿,您老还不放心?”小罗言语随意有趣,“老爷子,您要是想扣我工资什么的,也别想在这种事情上挑到我的刺儿!嘿嘿,我不但要拿工资,我还要拿奖金!”他话带北方口音,长得也是人高马大,不过脾性倒显得机灵活泼。
赵周笑骂:“就你这个混小子心眼多,再乱嚷嚷,我连工资都不给你!秣秣,你说他这种小心眼的家伙,是不是该罚?”
秦秣眨眨眼,笑道:“当然该罚,而且要重重地罚!”
“重罚?”赵周笑呵呵,“是要罚,秣秣你说,怎么罚?”
小罗哭丧着声音求情:“秦小姐,你姓秦,可千万要留情啊!”
秦秣被他的称呼给气乐了,当即轻哼道:“罚你,罚你往后叫我秦先生!哼,再罚你说上十个笑话,要是笑话不好笑,就请周爷爷扣你工资!”
赵周立即大笑着连连称好。
一路笑语,车子离市区也越来越远,公路两边开始现出大片水稻田。十月初的时候,南方双季稻中的晚稻也已经抽穗。那一片绿油油的禾杆上满挂着沉甸甸的饱满稻穗,秋风吹过来,更见碧波起伏,宛若大江翻浪。
“稻田!”秦秣惊喜地望向窗外,她头一次亲眼见到田中稻谷,这实际景象与图画中和文人描述中的意象是完全不同的。也是亲眼见到了,她才稍稍感觉到,那种可以望见丰收的充实感。
“秣秣以前没见过稻田吗?”赵周微感惊讶。
秦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这是第一次见,嗯,惭愧。”
“呵呵,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没见过农田也不稀奇。不过闭门造车可不行,秣秣你以后要多出来走走才是。”赵周微微一笑,倒是觉得这样的秦秣比起在茶馆中博雅通古的秦秣更显真实些。
一个小女孩,不管读了多少书,见识有多么不凡,她若没有真正的人生阅历,总归太显单薄。那个坐在屋中捧书详解的小姑娘,无论如何让人钦佩,她也终究是疏离的。不过秦秣不但学识丰厚,兼且自从在茶馆打工起,就一直保持着不骄不躁的从容,赵周高看她一眼也是顺理成章。
秦秣认认真真地受教,也觉得自己若有闲余,是应该多多走出去,看看这片故土上的大好河山,看看这千年之变,究竟有多么深远。不过她现在是高中生,学业为先,闲余时间也就很少,真要走远怕还得等上好几年。
车子右拐进了一条小柏油马路,道边的农田又渐渐被两排高大的枫树掩盖。此时枫叶微微染红,那紫红鎏金自叶尖而始,虽尚未能染遍所有叶片,却在青绿之中挑起微红,更显色彩多姿,仿佛霞罩雾山,动人之极。
“周爷爷,这可真是一片好地方。”秦秣赞叹,“稻田如碧山逶迤,见一角青瓦;枫林若霞道深远,寻数挂粉墙。”
“哈哈!好联!”赵周携着秦秣的手下了车,带她自小片枫林间横穿而过,眼前便显出一汪青草池塘。那池塘对面正站着个年轻男子,赵周扬声便喊:“稻田如碧山逶迤,见一角青瓦;枫林若霞道深远,寻数挂粉墙。梓暄,横批是什么?”
池塘对面的那人微笑不语,待两人绕过塘边小路,走到近前,才浅笑道:“何处人家。”
“何处人家!妙!”赵周一合掌,拉过秦秣,介绍道:“梓暄,这个姑娘叫秦秣,秦汉之秦,秣马厉兵之秣,刚才这一对联子,就是她做的。秣秣,你眼前这位便是我说要向你引见的奇人了。他叫乔梓暄,梓者,梓刻印行也,暄者,和畅温煦。”
乔梓暄身形修长,约有一米八零高,生得一双仿若墨玉的眸子,眼形微狭,眼角眉梢却是一片朗朗英气。他气质干净清朗,只是这样平平淡淡地往那里一站,唇边稍噙微笑,便能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这般风姿,卓有翩翩君子的气度。
秦秣往日自喻君子,其实也不过是说着玩笑自己,秦大公子风流过、放纵过、疏狂过,就是从来都没有真君子过。
“周爷爷,你让我来见这位乔先生,可是说我气度不够温雅,成心要我过来好好学学?”秦秣微侧头,笑了起来。赵周老头儿这回有点意思,不过这个乔梓暄气度相貌都是明朗温雅的,却不知道他奇在哪里。
赵周伸指轻敲秦秣的脑袋,笑眯眯地道:“你这丫头鬼心眼儿也挺多,说这话难道是怕周爷爷欺负你吗?行了,我们进屋去。”
那池塘两边都是水稻田,也有一些宽宽的田坝边上种着些小菜,风吹过来,满空气里都弥漫着田间清香。赵周的屋子是一栋两层高的青砖屋,正堂足有一百平,另连着五间起居室,就盖在池塘边上。那屋后靠山,屋前还种着几棵柚子树。这时节柚子树也挂了果,青黄色的,最少都有人两个拳头大,十分饱满诱人。
再看这一片山脚下,零散着许多户人家,远远的有犬吠之声传来,更添几分生气。
小罗在那路边停好了车,也跟进屋子里,不过他是直奔厨房,说饿了,要找些吃的。
“怪了,梓暄,三儿不是早到了么,怎么我一回来这小子又没见人影了?”赵周一边招呼秦秣到侧边客厅坐下,一边左右张望。
乔梓暄随意坐到一条木凳上,先向秦秣微微点头致意,然后回答赵周:“他到楼上弹了首新曲,唱了段词,就在你们到之前的两分钟,忽然匆匆忙忙地说要走,我拦也拦不住。”
赵周脸现怒色,轻哼了一声,才向秦秣苦笑道:“秣秣,头一回遇见你的时候,我就说要让三儿见见你,谁知道那小子是个坐不住的,我们后脚进的茶馆门,他前脚就已经从后门走了。这回更过分,我都告诉他有个客人要让他见见,他倒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也没点规矩。”
秦秣点点头,却很认真地道:“周爷爷,闻琴知意,我听琴音便知道你说的那位三哥是个性情洒脱,不喜受拘束的人。他如果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就弹不出那样的高山流水了。况且缘分不能强求,我与他数度缘悭一面,只能说是时机未到,你也不必在意。”
她其实是一直记得那一次琴音的,与那弹琴者数度擦肩而过,秦秣也觉得遗憾。不过在这个时代能听得那样的琴音已是幸事,若不能与弹琴者相交,也不需强求。
赵周闻言顿时摇头叹息,连连道:“这不就是知音么?这不就是知音么!”
乔梓暄微侧头,看向秦秣之时笑容稍敛,黑眸中深藏了几分惊奇与探究。


第24章 画九思
临窗照水,铺开宣纸,一炉龙脑香袅袅而燃,烟气便渐渐萦绕得这间画室清峭古雅,若有性灵。
秦秣与赵周站在一边,看乔梓暄净手、调色,然后捻起一支大号白云羊毫笔沾墨铺洒,于是那笔锋便在浓淡转折间晕染出一片墨青远山,几处怪石嶙峋。近水池塘,田间阡陌皆在其中,留墨飞白,更见隐约悠长之意韵。
乔梓暄又换了一支中号白云,沾赭石,寥寥数笔,那池塘边上便多了一只伸爪刨地的小土狗。再沾藤黄、三绿,一个枝叶缠绕的野花环又随意落在小狗旁边。他再换一支笔,或铺墨、或重染,或修饰细节,于是这一幅“何处人家”就在他笔下渐渐清晰,到意态鲜活,几欲脱纸而出。
“好!”赵周击掌赞叹。
乔梓暄换笔落款,点朱砂,盖印章。
秦秣仿佛又见当年,也忍不住赞道:“此画最为精彩之处,便在那一只野花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