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刚才那种事之后,这口棺材居然还完整无缺。难道妖魔都畏惧棺材中的这个人?
血奴道:“现在我才知道你给我的那块石头是什么了。”
王风立刻问:“那是什么?”
血奴的眼波又带醉,轻轻道:“是春药,一定是春药。”
王风笑了,苦笑。
那块妖异而邪恶的魔石,现在又回到他怀里,他发誓以后绝不再轻易拿出来。
但他却忍不住试探着道:“可是你刚才却说那是魔血滴成的魔石。”
血奴承认:“刚才我的确那么想,因为魔王和血鹦鹉的故事,实在把我迷住了。”
王风道:“这故事是谁告诉你的?”
血奴道:“就是在墙上画这幅画的人。”
王风道:“这个人是谁?”
血奴道:“他姓郭,是个古里古怪的老头子。”
王风眼睛里立刻发出光:“他叫郭繁!”
血奴摇摇头,道:“可是我听说他有位兄弟叫郭繁,曾经真的见过血鹦鹉。”她又显得有点兴奋:“听说血鹦鹉每隔七年出现一次,现在又到了它出现的时候。”
王风道:“所以你就叫自己做血奴,在这里等它出现。”
血奴也承认,道:“我说过,这故事真的叫人着迷。”
王风道:“你真的相信?”
血奴反问:“你呢?”
王风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来是绝不相信的,可是现在却已完全迷惑。
这世上本就很多神秘怪异的事,是人力无法解释的,也是人力无法做得到的。
再亲眼看到刚才发生的那些事之后,他已不能不信。
一阵风吹过,空鸟笼在窗外摇晃。
血奴道:“那里面养的本来全都是鹦鹉,因为血鹦鹉也是鹦鹉,我总认为它一定会在那鹦鹉最多的地方出现。”
王风道:“只可惜它们全都死了。”
血奴轻轻叹息,道:“死得很可怜。”
王风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点头,忽又叫道:“你怎么知道?”
王风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该知道的事。”
血奴看着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鹦鹉会在这里出现,所以才到这里来?”
王风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为了什么来的?”
王风道:“为了我这朋友。”他看着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惨,他这一生中,只希望死后能葬在故乡。”
血奴道:“所以你就护送他的尸身回去安葬?”
王风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没有别的事做。”
血奴又叹了口气,道:“能交到你这么样的朋友,实在是他的运气。”
王风看着她,忽然又觉得她本是个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异和邪恶,也许只不过被环境所迫,是为吸引那些可恶的男人.故意装出来的。
邪恶岂非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诱惑。
王风忽然道:“你能不能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说。”
王风道:“把墙壁上这幅画毁掉,就算一时毁不掉,先刷层白粉上去也行。”
血奴道:“为什么?”
王风道:“因为……因为我不喜欢。”
血奴看着他,道:“我若听你的话,你是不是就肯留在这里?”
王风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来,道:“我们现在就去街上买白粉。”
王风道:“你躺着,我去。”他摸着她的脸,道:“你可以安心睡觉,有我的朋友在这里陪你,就算魔鬼都绝不敢来惊扰你的。”
血奴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王风笑了笑,道:“因为我这朋友活着时是强人,死了也一定是个厉鬼。”
血奴身子一缩道:“他会不会来找我?”
王风道:“绝不会。”他微笑着:“因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声道:“那么就算他忽然从棺材里跳出来,我也不怕了。”
夜未深。
华灯初上时,鹦鹉楼就开始热闹起来。
庭院中灯火如星,照着满园花树,花树间绿女红男轻歌曼舞,看来也像是幅图画。
这幅图画当然和小楼上墙壁上的图画是绝不相同的,这是幅美丽的图画,充满了欢愉。
可是图画里的这些人的心里,又有几个人没有妖魔的欲望?
王风大步走过去。
他心里忽然觉得很烦,大步走入了一个六角亭,拿起了一坛酒一口气喝了半坛,远远的把坛子摔出,掉得粉碎。
在亭子里喝酒的红男绿女们都吓呆了。
王风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个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这人衣着光鲜,看来好像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 “去干什么?”
王风道:“去买白粉。”
这人道:“白粉?”
王风道:“就是刷墙用的那种白粉。”
这人当然不想去,拥抱着美女喝酒,显然比买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为王风已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六角亭里有八个人。六个是女的,很年轻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轻,至少看起来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种吸引力。
除了被王风拎起来的这个人,另外一个两鬓斑白,虽然在狂欢痛饮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并没有愉快的表情。
对他来说,好像到这种地方来并不是种娱乐,只不过是件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朋友被人欺负,他也没有觉得愤怒,更没有惊惶失色。
别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对他好像都没有丝毫影响。不管什么人都一样。
他只不过淡淡的说了句:“白粉很容易买,你快回来,我们等你。”
第五回 魔刀与魔石
走出这条巷子,就是长巷。
只有一条街。
王风直到现在才看出,这里并不是个很繁华的市镇,也并不太大。
一个已不太大,又不太热闹的镇,居然会有鹦鹉楼这样的地方,倒是件怪事。
被拎起来的人两只脚总算已落了地,居然还没有被吓死,也没有被气死。
他甚至还有勇气跟这个蛮不讲理的年轻人说话,就像是一个有经验的店伙,无论遇见多蛮不讲理的客人都能应付一样。
他在自报姓名: “我姓安,安子豪。平安的安,子孙的子,豪杰的豪。”
王风板着脸,道:“这名字不好。”
安子豪微笑道:“的确不好,可惜我想不出更好的名字。”
刚被人从半空中放下来,他就已经能微笑,而且笑得很镇定。
王风心里也不能不佩服他。
这世上有种人,不管做什么事都一定能成功的。
安子豪就是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