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洛伊舞妃 作者:夷梦
一、神话时代
宋晨曦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她随着一袭白衣在黑暗中飘荡,偶尔会看到一两幅奇怪的画面,希特勒飘扬的万字旗、远征的十字军骑士、古埃及的盗墓贼,像在看一幕幕无声的电影。
“求求你。”那幽怨深远的声音再次传到耳朵里,“求求你救救我儿子。”
猛地从梦中醒来,头痛欲裂,她揉着太阳穴,看见自己躺在一间简陋的木头房子里,墙壁上挂着各种动物的角和弓箭。
“她醒了。”清脆的童声,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穿了一件麻布衣服,腰上系了一根麻绳,“我告诉姐姐去。”
“不用告诉,我都看到了。”一个声音从门边传来,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孩,一头红色长发,高鼻深目,长得很漂亮。宋晨曦足足愣了一分钟:“你,你是…”
“谢谢柔丝姐姐吧。”小男孩坐在床边,捧着脸,“你倒在那边的森林里,是姐姐救了你。”
森林?宋晨曦张大了嘴,她不是在图书馆晕倒了么?现在不是应该在医院?
“这,这里是什么地方?”宋晨曦从床上下来,“你们是哪国人?”
“这里是密西亚国,我们是特鲁人。”柔丝走到她的面前,俯下身仔细看她,“淡黄色的皮肤、黑色的眼睛和头发,这样的长相还是第一次见,你又是哪国人?”
“我?我当然是中国人。”宋晨曦觉得有些不对,密西亚国?这个名字好熟,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中国?没听说过。”柔丝问那小男孩,“比亚,你听说过吗?”
比亚摇头。
宋晨曦再次愣住,连中国都没听说过?看他们的衣着,也不像是中国人,等等,密西亚?她似乎在奶奶留下的考古笔记里见过这个名字,是公元前的一个中东国家,在今天的土耳其境内。
公元前?
宋晨曦呆滞,然后石化。
“姐姐,你看,她又晕了。”比亚说。
“估计是撞伤了脑袋的后遗症。”柔丝往屋外一指,“把药拿进来。”
比亚端了一碗黑糊糊的药汁进来,空气里立刻充斥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柔丝说:“快给她灌下去。”
宋晨曦立刻回魂:“不必了!”
“不行,一定要喝。”比亚一脸严肃地说,“这是姐姐特意跟族里的大祭司求来的药,祭司说你脑子受了伤,魂魄剥离,只有吃了这个才能回魂。”
宋晨曦额头上冒出一排黑线,你脑子才受了伤呢。不过人家始终救了自己,这个好意还是要领的。她接过药,放到鼻子下闻了闻,只是普通的凝神静气药嘛。
捏着鼻子,一口喝下,祖父出生中医世家,从小喝惯了中药,倒不觉得太苦。
“谢谢。”将那只陶碗递还给比亚,宋晨曦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在脑子里搜索公元前地中海国名:“这里…离罗马有多远?”
“罗马?”比亚眨了眨眼睛,“那是什么地方?”
这么说罗马还没有建立?那就是在公元前8世纪之前了,宋晨曦顿了顿,又问:“我是说希腊雅典。”
“雅典啊,在大绿海的另一边。”柔丝上下打量她,眼中有一丝怀疑,“你要到雅典去?”
“这个…”宋晨曦迟疑了一下,记得奶奶的笔记中说过,这个时代的地中海沿岸,小国林立,战乱不断,很多旅行商人都被当做奸细杀死。
后背一冷,不管为何会来到这个破地方,至少不能被当成奸细。
“我,我是从很遥远的东方来的。”宋晨曦说,“跟着叔父一起到雅典经商,但在那边的山里跟叔父走散了。”
“原来是东方来的商人。”柔丝似乎松了口气,“你好好休息吧,过几天族里会派人去雅典进贡,我拜托他们带你去好了。”
“那就多谢了。”宋晨曦点头,公元前的雅典,听说非常繁华,聚集了很多能人异士,说不定可以找到回去的方法。
“那你好好休息吧,我还要去练舞。”柔丝拎起比亚,“你也到时间去跟赫利大叔学剑了吧?”
“喂,老姐,放我下来,我不要去跟那个魔鬼赫利学剑!”比亚一边挣扎一边大叫,“好痛!这么粗鲁,看你以后怎么嫁得出去!”
望着两人的背影,宋晨曦苦笑,这算什么,虽然她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但她对穿越一点兴趣都没有啊,至少…让她打了疫苗再来吧,这个时代谁知道有什么可怕的传染病。
忽然想起奶奶临去前所说的那句预言,难道指的就是今日的穿越?
头又开始痛起来,她真是倒了血霉了,要是让老爸老妈知道她失踪了,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她打开房门,看到一座繁华的村子,人们脸上都带着笑容,快乐地忙碌着,就像在看国外古装大片。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香味,她顺着香味望过去,一个黄色头发的老太太正在烤面包,她兴高采烈地跑过去,从耳朵上取下珍珠耳环:“老人家,我可以用这个换一块面包吗?”
老人抬起头,和蔼地说:“拿去吃吧,今天是谷物之神的盛典,这些都是谷神的惠赐。”
能吃白食,这个时代还是有优点的,宋晨曦谢过老人,拿起一块面包塞进嘴里,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冷冷说:“你是谁?”
宋晨曦差点被面包噎到,回过头,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身上裹着白布和狐皮所做成的衣服,充满警惕地望着她。
“潘,不要无礼,这孩子是柔丝救回来的。”老妇人笑盈盈地说,男人冷哼一声,“回柔丝家去,不要在村里随意走动。”
外人被怀疑实属正常,不过她就是看不惯这人的态度,宋晨曦朝他翻了个白眼,回到柔丝的小木屋,看到比亚正坐在床上,手中捧着一本书。
她的瞳孔立刻放大了,是那本三十六计!
“这是你的?”比亚好奇地问,“上面这些奇怪的符咒是什么?”
“是我祖国的文字。”宋晨曦拿过书,忽然有种想要痛哭的冲动,她的期中作业啊!看来就算回了二十一世纪,古代文学也注定要挂掉了。
“你识字?”比亚睁大眼睛。
“是啊。”宋晨曦点头,忽然想起,这些人所说的语言她从未听过,可就是能够听懂,不由得皱起眉头,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缘故。
“那太好了。”比亚兴高采烈地跳起来,用一根半人高的铁棍子扒开壁炉里的灰,摸出一张羊皮纸来,“你帮我看看,这个上面写了什么。”
薄薄的羊皮,呈现一种奇异的棕黄色,像是用药水泡过,上面是一种古老的线形文字,心头一震,这种文字曾在书上看过,是米诺斯语,流行于腓尼基文明时代,大约是公元前1800年到前1450之间。奇怪的是,右下方有一个圆形印章,图案更接近美索不达米亚文明。
“比亚,这东西你在哪里得到的?”
“是妈妈留给我的,但我们都看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比亚急切地说,“你快帮我看看内容,我请你去参加今晚的祭神宴会,有很多好吃的呢。”
我怎么可能认识线形文字,连现代语言学家都破译不了呢,早成千古之谜了。她的目光再次落在羊皮上,脑中不由自主地出现它们的含义,就像呼吸一般理所当然。
“赐给我心爱的莱塔和我唯一的儿子…”
“你在干什么!”一声厉喝,柔丝冲过来,一把夺下羊皮卷,恶狠狠地望着宋晨曦,比亚连忙说,“姐姐,她认识字,是我给她的。”
柔丝怒道:“你忘了妈妈临终前说过的话吗,这东西谁都不能给!”
比亚低着头,有些委屈地咬着下唇,宋晨曦见他挨骂,有些歉疚地说:“对不起,是我不对,我不该看…”
柔丝瞥了她一眼,凑到她的面前,嗓音冰冷:“你最好保守这个秘密,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宋晨曦苦笑,果然是倒了血霉了,连喝水都塞牙缝。
将羊皮卷藏在衣服里,柔丝匆匆出了门,比亚眼底闪过一丝落寞,坐在地上发呆,宋晨曦坐到他身边,将吃剩下的半个面包递给他:“别伤心了,你姐姐也是为你好。”
“妈妈说,那是爸爸给我的,我从没见过爸爸…”比亚抱着双腿,咬着牙,似乎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没见过不是更好,说不定你是哪个国家的王子呢,比我那个吃喝嫖赌俱全的老爹好多了。”宋晨曦拍了拍他的背,老爸,为了安慰这小子,只好委屈你了。
“你安慰人的办法真蹩脚。”
“…”
特鲁族是密西亚西部一个小部落,用大石和木头建造房屋,周围竖着高大的木头栅栏,有些像中国古装剧里的军营。特鲁人信仰希腊神灵,为了答谢谷物之神德墨忒尔的眷顾,每年丰收的季节,特鲁人都会举办盛大的庆典。
“喂,能不能别穿成这样?”宋晨曦穿着一件酒红色的抹胸和一条及踝的长裙,对身边的比亚说,比亚无奈地耸了耸肩膀:“我姐的衣服,只有这件合身嘛。”
宋晨曦一脸无语,幸好她注意保持身材,腰上没赘肉,要不可丢脸丢大了。
今晚的月色晴好,特鲁人都带着美食来到部落最大的建筑,这里是族中长老议事和举行庆典的地方,灯火通明,空气里充满了美酒和烤肉的香味,看着这些快乐庆祝丰收的古特鲁人,宋晨曦忽然有些感动,这样简单质朴的生活,比起压抑的城市生活更能让人心灵平静。
就在这时,大殿最高处的一盏火盆燃起熊熊大火,宋晨曦只觉得眼前一亮,原本在喝酒的一群武士站起身,在大殿中央举起自己的盾牌,顶在头上,围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
特鲁人开始沸腾,比亚放下啃了一半的羊腿,兴奋地说:“祭神舞开始了,我姐姐要上场了!”
宋晨曦从小就喜欢看希腊神话,里面不止一次提到过,地中海沿岸的人们喜欢在祭祀时跳舞娱神,有时跳得太过热烈,舞女们甚至会当场昏倒。
随着人们的欢呼,一个穿着漂亮舞衣的少女跃上武士们的盾牌,柔美的身形旋转,宛如降落人间的女神,手腕和脚腕上的铃铛随着她的舞姿而动,铃声清越,配着鼓声和竖琴的乐曲,舞蹈热烈而快乐。
“是姐姐!”比亚激动地喊道,抓着宋晨曦的肩膀猛摇,“你看,那是我姐姐,是姐姐!”
“别摇了,你打算把我杀了给你姐庆功啊。”宋晨曦被他摇得双眼冒金星,比亚忽然一放手,她差点从凳子上摔下去,“喂,你跟我有仇吗?”
“可恶,那个女人是谁?”比亚咬牙切齿地说,宋晨曦看过去,发现一个穿轻纱的金发女人也跳上了盾牌,那层半透明的纱衣将她的身段衬托得若隐若现,一双修长的美腿引得盾牌下的武士都不禁看得有些痴了。
金发女人挑衅似的看了一眼柔丝,一个转身,跳出一个魅惑的舞姿,惹得全场人都大声叫好,比亚继续义愤填膺:“身材好有什么了不起?”
宋晨曦翻了个白眼,“男人不就喜欢这种胸大无脑的嘛。”
盾牌上的两个女人互望一眼,眼里都充满了不屑和妒意,随着乐曲,两人都跳了起来,身轻如燕。论舞姿,两人不相上下,各有风韵,宋晨曦托着下巴,真是有趣,不知道这场斗舞,谁会赢?
乐音忽然急促起来,两人在盾牌与盾牌之间跳跃,擦肩而过,就在这一瞬,金发女人藉着一个回旋的姿势,在柔丝的背上狠狠推了一下,柔丝单腿站立,一个不稳,竟然从盾牌上摔了下来。
“姐姐!”比亚脸色大变,连忙冲过去,扶起柔丝,她手臂受了伤,被石子划了条极深的口子,鲜血涌出,将她洁白如玉的胳膊染成一种艳丽的颜色。
金发女人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看来特鲁第一美女也不怎么样嘛。”
柔丝咬着牙,狠狠地望着她,一言不发。
金发女人跳下来,嘴角挑起一抹不可一世的笑容,忽然,一道酒红色的身影挡在前面,宋晨曦满脸微笑:“你以为这样就完了么?”
“你想要怎么样?”金发女人冷笑。
宋晨曦足尖在凳子上一点,跳上盾牌,得意地低下头,斜着眼瞥了她一眼:“你那也叫舞蹈?”
金发女人的脸色很难看。
竖琴声又响了起来,宋晨曦一挥手,一条白色的丝带飞扬起来,这是她刚刚从白纱窗帘上撕下来的,随着她的舞姿,丝带绕着她的身子旋转,如同行云流水,飞袂拂云雨。
大殿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所吸引,跟着她的每一个跳跃而流转,那是一种从未见过的舞蹈,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东方的神韵,融合了少年的英姿和少女的妩媚,遥远东亚古国数千年文明像是光环一般,随着白色的纱巾将她缠绕。
金发女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随着最后一个鼓点响起,宋晨曦轻轻一跳,落在她面前,得意地说:“怎么样,特鲁人的舞蹈如何?”
金发女人冷冷地瞪着她:“你不是特鲁人,你是谁?”
“我?”宋晨曦望了望天,“我是从东方来的舞姬。”
金发女人鄙夷地斜了她一眼:“不过是个身份卑贱的舞姬。”
宋晨曦抬起下巴,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你的身份又有多高贵?”
仿佛受了莫大的侮辱,金发女人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转身气冲冲地走出大殿,特鲁人欢呼起来,比亚冲过来,高兴地拉着她的裙子:“晨曦,你真厉害。”
宋晨曦豪气地一挥手:“小意思。先扶你姐姐回去,治伤要紧。”
二、苦肉之计
回到家,原本喧闹的世界忽然安静下来,柔丝的手臂还在不停地流血,宋晨曦仔细查看伤口,脸色有些难看,比亚着急地问:“晨曦,快帮我姐姐包扎啊。”
“这个伤口…”宋晨曦皱起眉头,“这不是石子造成的。”
“难道是陶壶的碎片?”
“不,是利器。”宋晨曦用干净的白布擦去鲜血,“伤口很平滑,应该是匕首之类。比亚,有没有止血的药?”
“只有祭司大人有。”比亚急得满头大汗,“我去求祭司大人。”他跑到门边,一头撞在一个高大的身体上,抬起头,看到一张灿烂的笑脸,怀中抱了一把竖琴,
“你是谁?”他不满地皱眉。
“我叫塔萨。”男人有一头漂亮的金色短发,眼睛是迷人的湖蓝色,“是从雅典来的商人。”
比亚用怀疑的眼光打量他:“商人拿把琴干什么?”
“弹竖琴是我的业余爱好。”塔萨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羊皮口袋,递给宋晨曦,“这是最好的止血药。”
宋晨曦打开口袋,闻到一股草药香味,小时候她跟着祖父学过几年医,虽然古中东人治疗病人的方法与中医不同,但她还是能够闻出其中几味药,在这个时代,绝对不是普通人能用得起的。
“你到底是谁?”她望着那双湖蓝色的眸子,一字一顿地问。
塔萨微笑,笑容宛如海平线上绽开的晨曦,他抚摸怀里的竖琴:“你的舞真美,就像是缪斯女神的化身,刚才能为你弹奏,是我的荣幸。”
宋晨曦愣住,刚才的乐曲出自他之手?
远处的大殿传来一阵喧哗,塔萨微微回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对宋晨曦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希望下次你能为我而舞。”说完,匆匆走出门去,消失在夜色之中。
宋晨曦的脸色一点点沉下去,比亚有些担忧:“晨曦,这个人来历不明,鬼鬼祟祟,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是奸细,我去禀报族长…”
“比亚,你立刻去大殿。看看出了什么事,柔丝我来照顾。”
比亚点了点头,跑出门外,宋晨曦问柔丝:“你有针吗?”
“针?”柔丝脸色苍白,“只有一只别针,在柜子里。”
宋晨曦拿出那颗别针,是白银制成,她扳下针,在火上烤了烤,拔下自己的头发,为她缝上伤口,柔丝痛得浑身发抖,却咬着牙一个字也不说。伤口处理完毕,涂上药膏,晨曦为她仔细包扎好伤口,她喘息着说:“这药里加了迈锡尼的名贵香料,连王公贵族都很少能用上。”
“真是奇怪啊。”宋晨曦抬起眼帘,望了这美丽的少女一眼,“那个金发女人的目的,是你吧?”
柔丝脸色一沉,沉默下来,屋子里顿时一片死寂。
“别紧张。”宋晨曦拍了拍她的肩,“我对你和比亚的身份没兴趣,不过,你们似乎要考虑另找个地方躲藏了。”
柔丝捏紧了拳头,额头上全是冷汗。
“姐姐,不好了!”比亚冲进来,“出大事了!”
“看你急成这样,难不成是发生战争了?”宋晨曦开玩笑,却看见比亚满脸惊异地问,“你怎么知道?”
宋晨曦吓了一跳:“不是吧?真发生战争了?多少人,到哪里了?这座村子能抵挡多久?”
“不是来攻打我们。”比亚说,“刚刚密西亚国王的使者到了,说迈锡尼横越爱琴海,去攻打特洛伊。”
特洛伊?那座传说中的传奇城市?宋晨曦愣了足足半分钟,这座城市建立于公元前十六世纪,灭亡于公元前十二世纪,这么说来,现在所处的时代,就是在公元前十六世纪到十二世纪之间?
等等,她不会正好遇上那场传说中的特洛伊战争了吧?
“比亚,你告诉我,是不是迈锡尼联合希腊各城邦一同攻打特洛伊?”宋晨曦激动得口齿不清,比亚摇头,“不,只有迈锡尼。”
宋晨曦有些失望,看来不是那场赫赫有名的战争。
“迈锡尼攻打特洛伊,关特鲁人什么事?”柔丝问。
“半年前特洛伊的大王子带领主力军进攻士麦那,一时间难以召回。特洛伊国王向密西亚求救,密西亚王已经下令,命我们这些靠近特洛伊的部族都必须派兵增援。”
“原来如此。”宋晨曦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这和我们也没关系吧,我们又不能打仗。”
比亚急得快哭了:“族长让赫利大叔带族里的勇士参战,为了犒劳这些勇士,还说要从族中选一批美女作为女奴,随行慰军。你们俩刚才的舞迷倒了很多人,已经有勇士向族长请愿,一定要你们俩去。”
呆滞了足足三分钟,宋晨曦终于反应过来,随,随行慰军?那不就是——
军妓?
“这,这是什么规矩!”宋晨曦几乎从凳子上跳起来,“他就不怕那些勇士沉迷酒色,纵欲过度,上战场就腿软?”
“姐姐,晨曦,你们快跑吧。走得越远越好!”
门忽然被踢开了,几个全副武装的勇士冲了进来,其中一个很眼熟,正是潘。
潘冷冷地瞥了两个女孩一眼:“带走。”
“不,潘,你放过我姐姐吧。”比亚哭着抱住他的腿,“你忘了上次你打猎受了伤,是姐姐帮你包扎伤口…”
潘的眼中闪过一丝痛苦,依然硬着心肠说:“这是族长的命令!”
宋晨曦就这样被拖出了屋子,特鲁族的勇士们已经穿好了盔甲,手拿盾牌,整齐地排列在广场上,角落里有六七个女孩,个个都低着头,脸色悲戚。看到她和柔丝出现,武士们眼中所射出的炽热光芒仿佛要将她们灼伤,晨曦有种想哭的冲动。
宋晨曦啊宋晨曦,谁让你强出头,如今好了,真是现世报啊!
密西亚的太阳,毒辣得像是要将大地烤焦,宋晨曦抬头望了望天,又看了看将手腕磨出血的麻绳,在心里诅咒特鲁族族长一千遍一万遍。
这些随行慰军的女孩们被一根长长的麻绳捆住双手,一个连着一个,像是蚂蚱,跌跌撞撞地跟在武士队伍的后面,天色渐渐暗下来了,第一天的行军就快要结束,入夜之后,将会是这些女孩们的地狱。
逃,必须逃!
宋晨曦在心中默念,望了一眼身后的柔丝,她手臂上的伤已经有恶化的迹象。冷静,她对自己说,一定要想出办法,她可不想把自己的贞操随随便便丢在这个时代。
也不知走了多久,一条小河出现在宋晨曦的视野中,满脸络腮胡的赫利大叔一拉马缰,大声道:“今天就在河边扎营!”
女孩子们被栓在树旁,武士们开始安营扎寨,潘走过来,扔了一只水袋和一个面包给柔丝,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宋晨曦捕捉到他眼中那稍纵即逝的温柔,心头一喜,低声对柔丝说:“他是你的恋人?”
柔丝把水和食物递给周围的女孩,摇了摇头。
看来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正合我意。宋晨曦看了看她手臂上的伤,凑到她耳边:“柔丝,你想逃么?”
柔丝一惊:“怎么逃?”
宋晨曦朝潘的背影点了点下巴:“他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柔丝若有所思:“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