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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最后再去拿吧。”萨克斯说道,“能多一点照明总是好的。”
说完,她就开始走格子,这是莱姆发明的行话,就是搜查犯罪现场的意思。按照网格状的路线进行搜查,最能巨细靡遗地搜集证迹,推断犯罪发生时的状况。具体而言,就是从犯罪现场的一端慢慢走到另一端,接着原地转身,往左或往右跨一步,再走回另一端。一直重复这个步骤,直到走完整个现场。接着再旋转九十度,把整个现场按照垂直路线再走一遍。就像推着割草机,把同一块草地割两次。
在此期间,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看看上方和下方,左侧和右侧。
同时还要闻现场的气味。不过这次,萨克斯能闻到的只有克洛伊呕吐物的味道。让萨克斯有点意外的是,现场没有排泄物或是沼气的味道。因为这里有一根管道,连接纽约市的下水道系统。
走格子没有太多发现。凶手把他所有犯罪工具都带走了,只留下了手电筒、手铐和几条防水胶带。但她倒是发现了一个浅黄色的小纸团。
“萨克斯,那是什么?我看不太清楚。”
她跟莱姆描述了一下。
“保持原样,回来再打开。里面可能有什么线索,不知道是不是她身上的。”
她。受害者。
克洛伊·摩尔。
“也可能是凶手留下的,莱姆。”萨克斯补充道,“我在她的指甲缝里找到一些东西,看起来像是报纸或什么纸张的纤维。”“啊,那可能是件好事。他们搏斗过吗?她有没有从凶手身上抓下些什么?或者说,有没有可能凶手从她手里抢走了什么东西,而她死不松手?问题,问题,都是问题。”
萨克斯用另一只粘纸滚筒和一个迷你手持吸尘器,接着搜集证迹。等到样本全部装袋、贴上标签后,她又拿出一个吸尘器和新的滚筒,走到距离克洛伊和凶手活动范围稍远的地方,尽可能大范围搜集证迹。这批搜集的证迹就是所谓的“对照样本”,也就是这片区域原有的物质。比如说,如果实验室的分析显示不明嫌犯某个脚印旁的泥土中黏土含量很高,而对照样本却不是这样,那就可以得出结论,在嫌犯的住所或者工作地点,或者其他什么经常活动的场所中存在大量黏土。这在破案的过程中只能算是一小步……但毕竟也算有进展。
“我看不出什么鞋印,萨克斯。”
萨克斯低着头,观察着嫌犯曾站立过或走过的地方。“我看到了几个,但感觉也没什么用。他穿了鞋套。”
“好家伙。”我们这位犯罪专家嘀咕着。
“我会用滚筒滚一遍脚印,但没必要用静电吸附法了。”
她指的是用带静电的塑料薄膜把鞋印上的灰尘吸附起来,大致就跟采集指纹的方式一样。得到的鞋印不仅可以判断鞋子大小,还可以在纽约市警局的鞋印资料库里进行比对。这个资料库是几年前莱姆在纽约市警局工作时创建的,一直沿用至今。
“而且我敢说,他自己肯定也带了粘毛滚筒。看起来他尽可能抹去了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萨克斯说。
“我真讨厌聪明的凶手。”
不,他才不讨厌聪明的凶手,萨克斯心想。他最恨笨的凶手。聪明的坏人更有挑战性,也使案件更有意思。想到这里,萨克斯不禁在N95口罩下露出一个微笑。“接下来我要调静音了,莱姆。我要去检查嫌犯进出的路线,就是那个安检孔盖。”
她掏出镁光手电筒并打开,在强烈光束的照耀下沿着隧道前进,走向安检孔下面的梯子。她忽然发现,困扰多年的关节炎竟然没有再犯,大概是最近这次手术见效了。她身后的卤素灯在她面前投射下一道拉长的阴影,像是个扭曲的人偶娃娃。安检孔下方的地面潮湿,有力证实了嫌犯就是从这里进出隧道的。观察到这一点后,她继续向隧道更深更黑暗处进发。
每走一步,她都感到更加不安。这次不是幽闭恐惧症发作。身处隧道的确令人感到不快,但跟入口那条小通道相比,这里空间还算宽敞。不,她的不安来自嫌犯的那番手笔:刺青、割线,还有毒药。他的机智、算计,以及别出心裁的凶器,都预示着他一定会流连于犯罪现场,试图阻止追捕他的人。
萨克斯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按在格洛克手枪上,沿着越来越黑的隧道前进,一路留神听周围有没有脚步声、呼吸声或是手枪上膛和解除保险的声音。
都没有,她只听见了周围管道或IFON箱发出的嗡嗡声,以及水管里微弱的水流声。
突然,她听见一记刮擦声。有什么一闪而过。
她拔出格洛克手枪,左手继续握着手电筒,同时左前臂支撑着拿枪的右手。枪口沿着手电筒的光线,一路扫过去。
到底是哪里传来的声音?
汗水又滑落下来,心跳也快了起来。
但这种感觉完全不同于幽闭恐惧症引起的窒息和惊恐。不是惊恐,而是兴奋,是狩猎般的兴奋。这就是阿米莉亚生存的意义所在。
她准备好了,手指离开护环,轻轻放在扳机上,像羽毛那样轻;因为只要稍微用点力,这把格洛克手枪的子弹就要出膛。
枪口不断来回扫过……到底是哪里?哪里?
咔嚓……
她蹲下身。
一只老鼠从一根柱子后面优哉游哉地晃出来,有点忧虑地朝她的方向看了看,转过身跑掉了。
真是谢谢你了,萨克斯心想,目光沿着老鼠跑开的方向看过去,那是遥远的隧道尽头。如果老鼠这么大摇大摆地跑来跑去,那里应该没有藏人。她继续往前走了五十多米,来到隧道尽头封闭的砖墙前。这里没有脚印,无论是普通脚印还是穿了鞋套的脚印。这么说,嫌疑人没有来过这里。她又回到梯子处。
她掏出密封在干净塑料封套里的手机,打开定位地图,发现自己正位于伊丽莎白街下方,就在路的东侧,靠近人行道。
萨克斯调大了耳机的音量。
“我就在安检孔盖下面,莱姆。”她向莱姆汇报自己的方位,告诉他这里很可能就是嫌疑人进入犯罪现场的入口,因为地面有非常明显的水渍,这意味着安检孔盖就在过去一个小时左右被打开过。“这里地上一片泥泞。”她叹了一口气,“但没有鞋印,意料之中。让朗访查一下附近的住户和商铺,看看有没有人看见过嫌犯。”
“我会给他打电话,再把监控录像调出来看看。”莱姆对目击者的态度非常挑剔。他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带来的麻烦要比帮助多得多。他们可能看错,可能有意无意记错,还有人不想卷入是非。数字影像要比人可信多了。但萨克斯并不这么想。
她一边爬上梯子,一边用滚筒滚过梯子的横杠,然后把粘纸放进塑封证物袋里。
爬到顶后,她又滚了一遍安检孔盖,然后举起一个小小的多波域光源灯,在盖子底部寻找指纹。多波域光的原理是利用不同光谱颜色的可见光(例如蓝光和绿光),加上滤镜,照出一般灯光或阳光下看不见的证据。多波域光源也包括紫外线这种肉眼看不到的光,可以让某些特定物质发出荧光。
显然,嫌犯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或证据。她试着推了推安检孔盖,只能稍微移动一点,估计有差不多一百斤。很难推开,但对于强壮的人来说并非不可能。
她听见头顶上方有车经过,轮胎碾过冻雨中潮湿的路面,发出咻咻的声音。她举起手电,照着安检孔盖上的小洞。施工人员可以把钩子插进这个洞里,把盖子撬起来。她心里盘算着,是不是能在小洞里发现什么痕迹,从而查出嫌犯所使用的工具的牌子。但她一无所获。
就在这时,一只眼睛出现在小洞上方。
天哪……萨克斯倒吸一口冷气。
就在几厘米之外,在她头顶上方的马路上,有人蹲下来朝小洞里窥视,俯瞰着她。
有那么一瞬间,什么都没发生,随后那只眼睛眯了起来。也许他在微笑,也许是困惑,也许是奇怪为什么在苏荷区马路上的一只安检孔盖下面,会射出手电筒的光。
她赶紧闪开,生怕他会掏出一只手枪塞进小洞里,朝她开枪。她双手紧紧抓着梯子以免摔下去,慌乱中手电筒掉落在了地上。
“莱姆!”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你动得好快。”
“有人在安检孔盖上方,你给朗打过电话了吗?”
“刚打完,你觉得那是嫌犯?”
“有可能,快打给调度中心!让他们现在就派人来伊丽莎白街!”
“我在打,萨克斯。”
她伸手撑着安检孔盖往上推,一次,两次,用尽全力。
金属制的井盖上抬了几厘米,但也只能这样了。
莱姆说:“我联系上朗了,他派巡警过去了,还有紧急勤务小组的人。他们已经在路上,就快到了。”
“他好像已经走了,我试着打开井盖,莱姆。但我推不动,该死的,我推不动,我刚才就这么看着他,肯定就是那个嫌犯。要不然还有谁会在大白天的马路上跪下来,朝安检孔盖里面看?”
她又试着推了一次,觉得刚才可能是因为嫌犯跪在安检孔盖上以防她把盖子推开。然而,她还是没法用一只手把盖子推开。
该死的。
“萨克斯?”
“你说。”
莱姆说道:“有一名警员看见安检孔盖旁边有个人,身穿深灰色外套,头戴针织帽。他跑走了,混进了百老汇大街的人群。白人男性,瘦削或中等身材。”
“该死的!”她咒骂道,“就是他!不是他的话跑什么?找人来打开盖子,莱姆!”
“听着,有很多人去追他了。你继续走格子吧。这是现在的头等大事。”
她的心跳得好快,又一次伸出手掌推安检孔盖。她毫无来由地相信,只要自己能从这里出去,就一定能找到他,即使其他人都找不到。
她回忆着他的眼睛和他眯起的眼皮。
她觉得嫌犯一定在嘲笑她,讥讽她,因为她连安检孔盖都没法打开。
他眼睛的虹膜是什么颜色的?她竭力回想着。绿色、灰色还是栗色?她之前竟然没注意到这一点,这让她对自己异常恼怒。
“我想到一件事。”莱姆的声音把她带回了现实。
“什么事?”
“我们知道他是怎么下来隧道的——就是通过那个安检孔盖。这就代表他曾把那里伪装成一个临时施工区,放上了锥桶路标和封锁胶带,或者是某种路障。从监控里应该可以看到。”
“可能也有目击者。”
“好吧,是的,也许吧。这样的证人可能值得花力气去找找。”
萨克斯沿着梯子下到地面,回到受害者的尸体旁边。
她刚刚已经给克洛伊的尸体做过初步的性犯罪检查,现在要利用多波域光源,寻找大部分性犯罪案件中会出现的3S证据——精液(semen)、汗水(sweat)和唾液(saliva)。
什么都没有。但这也就确定了他在触碰被害人身体,至少是在触碰腹部、手臂、脖子和脸部的时候戴了手套。至于她身体的其他部分,都没有被碰过的痕迹。
她又用多波域光源灯检查了整个现场,一直从安检孔盖查到“胃管”。一无所获。
现在只剩下一件事要做了:把嫌犯留在天花板上的手电筒拿下来。
“萨克斯。”莱姆在呼叫。
“怎么?”
“我们不如请人把安检孔盖打开,然后你从那里出来怎么样?反正你也要搜证那一段路面的。我们知道他就是从那里进去的,而且五分钟前他还出现在了那里。可能会找到一些线索。”但她知道,他提出这个建议主要是让她免于再次穿过那条狭窄的通道。
那具圆柱形的棺材……
萨克斯看了一眼那个黑洞。现在它看起来似乎更狭小了。“这个主意不错,莱姆。但我想我还是原路返回吧。”
她已经战胜了一次自己的恐惧,她现在可不会认输。
她利用砖墙上一处粗糙不平的凸起作为支撑,踩上去,准备取下嫌犯放上去的手电筒。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术剪刀,剪断手电上的胶带。
她伸手取下手电筒,一把灰色粉末随之落了下来。她忽然意识到,这是嫌犯给勘查现场的警察设的陷阱!这就是他特意留下一只手电筒的目的!那些粉末垂直落在她的眼睛上,她拼命挥手,想拨开那些粉末,结果把N95口罩也扯掉了,吸入了好些毒粉。
“不!”
萨克斯被呛住了,淹没在刺痛的粉末里。强烈的灼痛袭来。她跌落在地上,踉跄着后退两步,差点被克洛伊的尸体绊倒。
耳边出现莱姆的声音:“萨克斯!发生什么事了?我看不见了。”
她挣扎着吸气,想清理掉肺里的毒素。气管、眼睛和鼻腔都灼烧着,像是被无数小钩子划过。她扯掉口罩,猛吐口水,她知道自己污染了现场,但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莱姆在吼叫。她听不太清,但她相信他一定是在打电话求援。“派急救人员下去!马上!”“我不管!”“毒物控制人员!快点!”
之后,她就被呛得什么都听不到了。
7
比利·海文的工作室位于唐人街西边的运河街,在去那里的路上,他又想起了可爱女孩。之前在给虚荣小姐克洛伊刺青时,他就忍不住想起她的脸庞,她的声音,她的爱抚。
他又想起了自己刺下的字眼:第二。还有文字上下那两道边线。
不错,相当不错的作品。
比利手作。
他已经脱掉了之前那身衣服,毕竟有可能被毒物污染了,为什么要冒险呢?他把衣服装进垃圾袋,丢在距离服装店颇远的一只垃圾箱里。他里面穿的是一身街头常见的衣服:黑色牛仔裤,同样黑色的皮手套,深灰色羊毛外套。外套是短款的,下摆只到大腿中部。足够保暖,也不会太长,以免在他要逃跑时碍事。比利非常清楚,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很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他把头上戴着的羊毛滑雪面罩往上推,就成了一顶普通的针织帽。现在他就跟曼哈顿街头所有冒着冻雨,瑟缩着走在回家路上的年轻人别无二致了。
可爱女孩……
比利还记得多年前第一次看到她时的情形。但其实看到的只是照片,不是真人。但他立刻坠入了情网——是啊,是一见钟情。不久之后他的小姨评论道:“哦,她真是个可爱女孩。长得真是标致。”
比利立刻把“可爱女孩”当成了自己心上人的昵称。
那位有着美丽象牙色肌肤的心上人。
狂风呼啸,冻雨裹挟着冰雹,像BB弹一样击打在他脸上。比利眯着眼睛,一边裹紧了身上的外套,一边留神脚下结冰的路面,艰难地向前走。
距离他在服装店底下的隧道里做掉克洛伊,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之前他一直待在那一带没走,躲在暗处观察警察。在他爬出伊丽莎白街的安检孔盖大概五分钟后,就有人打了911。警察全都跑来了,比利把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他观察着,默默记着,打算之后记录下来。改造诫令并不是圣经十诫那种行文风格,但如果是的话,那诫令里肯定会有这么一条:了解你的敌人,一如他们了解自己。
他艰难地走着,小心翼翼。他年轻而健壮,身手灵活,但他不能摔倒。要是摔断了手臂,他就完了。
比利的工作室距离袭击发生的地方不远,但他走了一条非常复杂的路线,以确保没有人在安检孔盖周围盯上他。
安全起见,他绕着那个街区走了一次,又走了第二次,这才回到那幢丑陋而低矮的建筑里。这里以前是一座仓库,现在是半住宅结构。也就是说,这里处于半合法状态。或者根本就不合法。他用现金支付了短租的钱,那是很大一笔钱。中介微笑着收了钱,非常刻意地没有问任何问题。
这其实不重要。他编造了一套非常可信的说辞,甚至准备好了伪造的文件。
你应当熟记你的那套故事。
然后,在确认人行道上没有人之后,比利才走下一段短短的台阶,来到家门前。打开三把锁后,他进了家门。耳边的背景声换了个主题。从因为恶劣天气而被堵在唐人街里的司机烦躁的按喇叭声,切换成了从他脚底传来地铁驶过的隆隆声和尖锐的刹车声。
地下传来的声音,令人安心。
比利按下开关,惨淡的灯光洒满了这间六米宽、七米多长的房间——小小的面积,兼具起居室、卧室、厨房和其他一切功能。这个房间有一种地牢的感觉。一面是裸露的砖墙,其他则是不太牢靠的石膏纤维板。他在更往北的地方租了另一处安全屋,在原本的计划中,执行改造大业期间他会更经常住在那里,但结果他发现工作室要比安全屋舒服得多,因为安全屋位于一条繁忙的街道上,周围出没的都是他最讨厌的那种人。
工作台上摆满了玻璃器皿、书籍、注射器、刺青机器零件、塑料袋和工具。这里有几十本关于毒素的书和成千上万网上下载的文档,有些有用,有些没什么用。比如说《有毒植物野外指南》的插图非常精美,但这本书里的信息却没有地下博客“干掉他们:革命到来时反击所需的致命配方大全!!”那么多。
所有东西都整齐地摆放在工作间里,就像在他的刺青店里一样。房间的另一个角落笼罩着紫外线的冷光,那里放着八个玻璃盆栽箱。他走过去,查看里面的植物。树叶和花朵使他感到安慰,它们让他想起了家。上千种不同色调的粉色、白色、紫色和绿色。这些颜色对抗着城市中单调的水泥色,以及这座水泥森林给比利·海文心头带来的无休止的仇恨。几个行李箱里装着换洗的衣服和洗漱用品。一个健身包里装着几千美元,按面值分了类,都是旧钞,很难追查。
他给这些植物浇了水,又花了几分钟速写了其中一株。那株植物树叶和树枝的形状非常特别。比利这一生都在不断画画,但他有时候还是会疑惑,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这股冲动。有时候他就是忍不住要拿出一支铅笔或蜡笔,把某个终将腐朽的生命体转化为非生命体。非生命体永不腐朽。
他画过可爱女孩上千次了。
铅笔从他手中滑落。一根枝条画了一半他就不画了,把画本扔到一边。
可爱女孩……
他一想起她,耳边仿佛就响起叔叔低沉的男中音:“比利,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叔叔抓住他的肩膀,低下头看着他的眼睛,“出事了。”
随后是几句简短而可怕的话。他知道,她已经走了。
比利的父母也走了。尽管他们已经去世几年了,他也已经多多少少接受了现实。
但失去可爱女孩?不,他不接受。
她将成为他永远的伴侣。她将成为他的妻子,他孩子的母亲。她将带他逃离过去,逃离所有厄运,逃离夹竹桃室。
但她就这样走了。
但今天,他没怎么想起这个坏消息,也没有去想这一切有多么不公平,尽管它们确实很不公平。
他也没有去想这一切有多么残酷,尽管它们确实很残酷。不。现在,比利才刚刚完成克洛伊的刺青。他在想,他的痛苦很快就要到头了。
改造大业正在进行中。
比利坐在地下室公寓的厨房区那张摇摇晃晃的桌子旁,从衬衫口袋里拿出他那天早上找到的几页书。
他几周前发现了这本书,就认定在改造大业中需要一本。但这本书已经绝版了,只能在网上几家二手书店里找到几本。但他不能用信用卡支付,然后再让他们寄到自己家里。比利只能一直在二手书店和图书馆里搜寻。纽约公共图书馆有两本,一本在中城分馆,另一本在皇后区分馆。他都去过,但在架上该有的位置都没找到。
但今天早些时候,他又试了一次。他一时兴起,回到第五大道的图书馆。
结果那本书就在那儿,就在按照杜威十进图书分类法它该在的位置。他把书从书架上拿下来,站在一小块阴影里,开始翻阅。
他稍微看了看,就发现这本书写得不怎么样。还有一个黑、白、红三色的封面,看起来怪异而耸动。从设计风格到图样,都可以解释为什么这本书最终只能绝版。至于这本书的内容?这是他所需要的,正好填补上他的计划中某些空白的部分,就像在刺青图案的轮廓里,用单排针或圆形打雾针填上一块颜色。
比利不敢把书从图书馆拿出来——当然,他不能直接借阅。复印机附近也有监控摄像头。最后,他决定用刀片把他想要的那一章裁下来。他裁得很彻底,然后把书藏了起来,这样别人就不会发现异样。他知道防盗芯片通常藏在书脊里,如果他想带着整本书出去的话,可能会触发门口的警报。不过,他还是把裁下来的书页都翻了一遍,以免上面贴着第二块芯片,但其中没有芯片,他走出图书馆时也没有触发警报。
现在,他急着深入研究这几页纸,以便早日推进改造大业。但当他把书页摊开在面前时,他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第一页损坏了,书的一角被撕掉了。但他确定自己从书里把这几页裁下来时,明明是完好无损的。他又低头看了一眼衬衫的口袋,发现那里被撕烂了。他记得克洛伊反抗时撕破了他的工作服。原来如此,她不仅撕破了衣服,也撕破了书页。
不过,损失并不太严重,只缺了一小角。他开始认真阅读。一遍,两遍。第三遍时他记了些笔记,并把笔记塞进改造诫令的资料夹里。
有用。很好。非常有用。
他把书页放到一边,回复了几条短信,又收到了几条。要跟外部世界保持联系。
现在是清洁时间。
没有人比刺青艺术家更能欣赏细菌和病毒这种微生物了。比利一点也不担心他的受害者们被感染;实际上,感染就是整个改造计划的关键。但他非常担心自己被受害者们血液里的什么东西感染,而更让他担心的,还是被他用来代替墨水的神奇毒药。
他走到水槽边,拉开背包的拉链。他戴上厚厚的手套,把美国老鹰牌刺青机拿到水槽里拆开。他把刺青机液体管里的液体倒出来,在两桶清水里各清洗了一次,然后又放在水龙头下面冲洗了几次,最后用吹风机吹干。他把那两桶水倒进他在地板上挖的一个洞里,让水渗进建筑物下面的泥土。他不想把水倒进马桶或者下水道,以免留下任何细微的证据。
用水洗只是个开始。他又用酒精(只能清洁,无法杀菌)把刺青机的每一个零件都擦了一遍。接着他把零件放进超声波消毒机里。消完毒,他把零件装袋密封,放进高压灭菌器。通常,刺青用过的针头会被丢弃,但这些针头很特别,很难搞到。所以他把针头也放进了高压灭菌器里。
当然,这复杂的清洁流程一部分是为了消毒,以防止自己中毒或被感染。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他想要切断自己和受害者之间的关系,除了在一百三十摄氏度的高温下烧掉证据,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
这可能会完全打乱你的“尘埃理论”哦,不是吗,洛卡德先生?
8
林肯·莱姆等得很不耐烦。
他问托马斯:“阿米莉亚怎么样了?”
托马斯挂断了座机:“打不通。”
“该死的。打不通是什么意思?哪家医院?”
“曼哈顿综合医学中心。”
“再打一次。”
“刚打了,总机就是打不通。线路出问题了。”
“太荒谬了,医院竟然打不通,打911。”
“我不能只为了查一个病人的情况就报警。”
“那我打。”
就在这时,前门的门铃响了。莱姆立刻命令托马斯“去开那扇该死的门”。不一会儿,他听见前厅传来脚步声。
走进客厅的是两名来自犯罪现场勘查组的警察,就是协助萨克斯处理切斯诺德服装店凶杀案的那两个人。他们手里抱着大大的木板箱,里面装满了证物袋,有塑料的,也有纸的。莱姆认识其中那个女人,简·伊格尔斯顿警探。她冲莱姆点头致意,莱姆也冲她点了点头。另一个人身材魁梧,就算在警察里也是大块头,他开口说道:“莱姆警监,很荣幸和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