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我们医院的太平间太小了,满了,所以直接送过来了。”林淑真像是疑问,实则有些调侃地说,“这里,有那么吓人吗?”
一句“满了”,说得冯凯汗都下来了,他连忙岔开话题,说:“那你忙吧,忙完一起吃夜宵啊?”
“啊,对了,我今天是小夜班,这时候应该下班了。”林淑真不好意思地说,“我连下班时间都忘记了。只是,你说的夜宵……好吃吗?”
冯凯这时想起,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哪里有吃夜宵的地方,这个林医生甚至连“夜宵”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在宿舍等你,我给你们做。”冯凯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
“你等我一下,正好我们救护车要回医院,可以把我们带回去。”林淑真说,“省得你们走回去还得一个小时。”
冯凯心想也好,以顾红星现在颤抖着的双腿,他们一个小时都走不回去。等着林淑真和火葬场的同志把交接手续办好,冯凯又厚着脸皮,让火葬场的同志去杂物间里帮忙取出了被顾红星丢在里面的手电筒,这才上了救护车。
“人生第一次搭便车,就是搭救护车,绝了。”冯凯坐在救护车后面停放担架的位置,说道。
“对了,你们为什么要半夜来火葬场啊?”林淑真问道,“办案吗?为什么不白天来?”
冯凯心想今天这个梗是怎么也绕不出去了,于是说道:“都是这个小顾,非要来找一个物证,破一个案子,又没有手续,只能晚上来了。”
“到火葬场找东西啊?那有什么必要偷偷摸摸的啊?谁会把值钱的东西放在火葬场?”救护车驾驶员笑道,“这里我有个熟人,回头我来问问他哪天值班,然后你们白天来找。”
“那可谢谢您了。”冯凯一边说,一边注意顾红星,见他已经不再发抖了,这才放下心来。
回到了宿舍,既然不是“孤男寡女”了,林淑真也同意进了他们的宿舍。冯凯借用了邻居的煤炉,在楼道里炒了个西红柿炒蛋,再炒了个花生米,然后拿了两瓶啤酒,三个人坐在宿舍里,边吃边喝。林淑真像在说故事一样,说了自己为什么要改名字的经过。这些经过冯凯已经从医院调查过,但此时也装出一副很吃惊、很感慨的模样。顾红星整晚上就没说什么话,冯凯很担心他别是被这吓一家伙,把脑袋吓坏了。
好在林淑真倒是叽叽喳喳说了不少话,让冯凯觉得他上次和她的谈话有作用了,她应该不会因为顾红星的职业特点,对顾红星有什么担忧或者顾虑了。这是撮合他们的基础,得让两个人的感情回到抗震救灾时候的原点。
吃饭的过程中,冯凯借口洗手、洗脸、上厕所,总是溜出去,想给两个人创造一点独处的机会。可是他发现,只要他一出去,两个人就没声音了。是啊,有顾红星这个半天打不出一个屁的家伙在,人家就是再健谈,也会尴尬的呀。
到了凌晨,林淑真回宿舍睡觉了,顾红星默默地收拾了碗筷,然后躺在床板上发呆。他心情很是不好,不为别的,就为了自己今晚上看到尸体后的第一反应。他在枪战中建立起来的自信,因为今晚的下意识反应,被削弱了大半。公安工作是需要付出牺牲的,是需要勇敢和坚毅的心的,可是他连一具尸体都怕成那样,实在是有些抬不起头来。今后的工作,可能不仅仅是这两件事情这么简单,还有更多让他恐惧、动摇甚至厌恶的东西,而他自己又能不能挺住呢?
3
第二天一大早,还不到上班时间,宿舍门就被穆科长敲响了。顾红星一骨碌下床开了门,冯凯则斜靠在床上,揉着眼睛。
“老头儿,这么早!”冯凯不耐烦地说,“春节一天假加上你给我们的三天假,按道理说,今天还应该休息一天。”
“别休息了,南城有个住户到派出所报案,他家挂在阳台的咸肉丢了,你们去看看可有线索。”穆科长火急火燎地说道。
“什么?丢咸肉也要我们刑警去?派出所办了不就行了嘛。”冯凯重新钻回被窝,说,“不去,不去。”
“派出所人少事杂,而且人家也说了,我们不是有技术员了嘛。盗窃案,就看技术员发挥了。”穆科长二话没说,走过来掀冯凯的被子,“大过年的丢东西,理解一下。赶紧的。”
顾红星有些兴奋,开始穿警服,穿好后,又打开老马法医给他的黑色斜挎勘查包,清点着包内的工具。
“谁不人少事杂?我这还因公负伤了呢。”冯凯死死地攥着被子。
“你那点小伤,对你这体格来说算什么啊。”穆科长说,“你赶紧起来,我肯定不会让你们白跑一趟的。”
耍小脾气归耍小脾气,但“前世今生”都是警察的冯凯,服从命令已经融入了血液里,所以他还是一边发牢骚,一边起身穿警服。穆科长则在一旁着急地不停催促着。
穿好警服后,三个人一起下楼,穿过宿舍区,走进了公安局大院。大院的正中央,停放着两辆黑色的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的载物架后面还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公安”二字,每辆自行车的车头前面还绑着一朵大红花。
在现代,如果购买了新车,4S店比较浮夸的话,会在交车的那一天,在车前面挂朵大红花表示祝贺。陶亮一直都觉得,不过是买个代步工具,有必要搞这么俗套吗?
如今在这个时代,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冯凯不禁哑然失笑。
穆科长见冯凯在笑,以为他是高兴,于是兴高采烈地说道:“怎么样?老头儿我说话一直都是最算话的。你们不知道,为了你们俩的自行车,我大年三十都差点在局长家里过了。”
顾红星这才确认,这自行车是给自己的,他一蹦一跳地跑到自行车的旁边,仔细抚摩着自行车的龙头和坐垫,那模样就像遇见了自己心爱的宝贝一样。
冯凯站着没动,他看着顾红星在一圈一圈围着自行车转,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印象中的老丈人——也就是年老的顾红星。那是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儿,天天皱着眉头,忧心忡忡的样子。尤其是近两年,因为牙口不好,满口的牙几乎都掉光了,所以装了假牙。就连最喜欢吃的红烧肉,现在也只能吸吸味道。哪像眼前这个在自行车边连蹦带跳的年轻人,青春勃发、朝气蓬勃。
冯凯突然有些感伤,他有些同情年老的顾红星,那是一种英雄迟暮的感觉。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悲哀地想,岁月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负能量。
如果他可以选择永远年轻该多好……
不,冯凯对自己暗暗摇了摇头,就算岁月流逝再残酷,他也不想永远停在原地。
比衰老和死亡更可怕的,是一个人停止了思考,不再想要任何改变和成长。
或许,那就是他逐渐失去顾雯雯的原因。
有了交通工具,这工作效率可就不一样了。如果搁之前,走路过去要一个小时,想搭公交车,还不一定能挤得上去。这有了自行车,两个人二十分钟就到了报案人的现场。
“嚯,你们还配了自行车呢。”派出所接警的同志正蹲在现场门口抽烟,见冯凯二人来到,迎了上去,一脸羡慕地抚摩着崭新的自行车。
“那可不。”冯凯支好自行车支架,锁好车,说道,“龙番这么大,我们天天走,还不得累死。”
“我跟你们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丢东西了,以前丢一些瓶瓶罐罐不值钱的东西就算了。但这次真的是十几斤肉啊!你们想想,十几斤肉啊!花我多少钱买的!”失主焦急地对冯凯阐述着案情,“我昨晚睡觉的时候还专门收到屋子里来了,这贼是撬开我的窗户,爬进来偷走的。窗户都能撬开,你看多危险啊,要是来捅我几刀,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你们公安得破案啊,要不我们这一片居民都有生命危险。”
“就是小偷小摸的,捅你干吗?”冯凯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顾红星瞪了瞪冯凯,意思是冯凯不该这样和失主说话。然后,顾红星打开勘查包,从里面拿出一瓶银色的粉末和一把小刷子,走到被撬开的窗户旁边,左右看看后,开始在窗框上刷了起来。
冯凯想了想,不知道这种事情该如何问起,问什么问题都没多大的意义。毕竟,只要看到失主在白天晒咸肉的人,就有可能晚上来作案。这个年代,缺吃少穿的人不少,就连他冯凯也因为长时间接触不到荤腥而馋肉。所以谁都有可能来作案,问失主也算是白问。
冯凯心里很抵触,一是觉得丢了几块肉认倒霉不就完了?兴师动众喊这么多公安来,实在是浪费公共资源。二是觉得派出所不厚道,自己搞不定还要拖刑警部门一起来担着。当然,所有这些想法,都从冯凯内心里并不想去办这个案子或者说并不认为能够破这个案子而来。
顾红星则不一样,冯凯在门口都等到双脚被冻得生疼了,他还在一直不停地刷刷刷。有的时候可能是刷到了指纹,顾红星就用胶带把附着在指纹上的粉末给粘下来,然后把胶带贴在一张黑卡纸上。这样,银色的粉末就把指纹的形状固定在黑色的卡纸上了,可以长久保存。
不知过了多久,派出所所长骑着自行车来到了现场,说:“两位刑侦科的同志,你们穆科长让你们现在去化工厂宿舍,说那里有大案子要你们去。”
冯凯如获大赦,拉着顾红星就走,说:“我真是服了你了,因为几块咸肉,你真准备把他家都刷一遍啊?刷完了有啥用?龙番几百万人口,你知道是谁的?”
“那也得刷啊,不刷完,我心里不踏实。”顾红星收起刷子,说,“不过我已经找到一枚指纹了,不是失主的,说不定哪天运气好,就能找到窃贼呢。”
“真是服了你了,不刷完不踏实,你处女座啊?”冯凯一边蹬着自行车,一边说道。
“什么处女?不害臊啊?”顾红星低着头说。
冯凯顿时很无语,让他去查偷咸肉案的窝囊劲随着气血上涌,他使劲蹬了几下,骑到了前面,不想再和顾红星说话。
到了现场,两人才知道这是一起强奸案件。相对于偷咸肉这种小案件,眼下的这起强奸案,确实是大案子了,毕竟多次修订后的《刑法》中,强奸案也是严重暴力犯罪之一。只是毕竟没有出人命,所以对于曾经是二十一世纪的刑警支队大案科的刑警来说,冯凯觉得这案子也不算有多“大”。
报案人是化工厂的一名女工,根据这名女工的叙述,她每天早上会来叫上同事李凤一起去上班。今天早上,女工来到李凤的单身宿舍门口时,发现宿舍的门是虚掩着的,于是推门进去了,看见李凤的双手被捆绑在床沿,下身赤裸,口中塞着毛巾,默默地哭泣着,这才知道出事了。
冯凯二人抵达现场的时候,受害人李凤正在别的同事的宿舍里坐着,几名女工围着她,正在安慰她。冯凯正准备进门去询问,被顾红星拦住了。
“不要再问了,强奸案对受害女性的伤害很大,你多问一次,不就等于在她的伤口上多撒一把盐吗?”顾红星说道。
冯凯微笑着点点头,心想这么先进的理念,在2021年很多地方的民警都还没有这个意识呢,在这时代的顾红星就能想到了。很多同事说顾红星是个会为别人着想的人,看起来还真是不假。可是老岳父为何就不能为他女婿想想呢?几次犯错误,不都是为了破案吗?自己又没有私心。
这样想着,冯凯从派出所民警那里拿来了询问笔录,和顾红星传阅了起来。
事情的经过挺简单,李凤昨天晚上一个人在车间加班,下班后,大约十一点多,独自回到了宿舍。到了宿舍她反身关门后,顺便拉了一下电灯开关,想要开灯,结果灯并没有亮。她以为是宿舍又停电了,并没有往心里去,就准备摸索着去找书桌里面的蜡烛或者手电筒。当走到床边的时候,月光从窗帘缝里照进来,她这才发现自己的床上躺着一个黑影。
李凤还没来得及尖叫,那黑影就一跃而起,一手勒住了她的脖子并捂住了她的嘴,另一只手则拿了可能像是刀具之类的东西顶住了她的腰。当时李凤都吓傻了,哪还敢呼救、挣扎,就一个劲地哭。犯罪分子就把她摁在床上,先用她房间里捆扎杂志的绳子把她的双手捆在了床沿上,又拿了她的洗脸毛巾塞在她的嘴巴里,最后对她实施了强奸。
得逞后,犯罪分子径直从大门离开了。犯罪分子离开后,李凤试图挣脱绳索,但是试了几次都失败了,于是只能一边哭,一边等候救援。直到今天早晨,她才被同事发现。
冯凯痛恨强奸犯,看笔录看得咬牙切齿的。而顾红星则先一步看完笔录,然后在房间里勘查了起来。
“这个门锁,太不安全了,用卡纸插进门缝,就能弄开。”顾红星说,“只可惜,犯罪分子没有在门和门锁上留下指纹。”
“戴手套了?”冯凯问道,他觉得不应该啊,这个年代的犯罪分子还没有那么强烈的反侦查意识吧。
“不是,是门和门锁的载体不好。而且撬门的动作也很简单。”顾红星说,“总之,就是啥也没有刷出来。”
“所以是用卡纸弄开了门,在宿舍内守候,而李凤回来,并没有发现任何门锁的异常?”冯凯说。
顾红星点点头,说:“是啊,并没有破坏门锁,所以李凤察觉不出什么。对了,昨晚她们宿舍是停电了吗?”
“没有。”派出所民警说道。
顾红星一惊,抬头看了看屋顶上的白炽灯灯泡,说:“难道是恰好灯丝断了?这么巧?你们有梯子吗?”
派出所民警摇了摇头。
顾红星左右看看,见书桌下有一张凳子,于是把凳子拖过来,站上去,刚好能够得着灯泡。他说:“灯丝没有断啊,哎,不对。”
虽然顾红星戴着白纱手套,但他还是没有最直接地用手去拿灯泡的主体部分,而是小心翼翼地在灯泡的根部转动着,说:“灯泡被拧松了。”
随着顾红星转动灯泡,电灯忽然亮了起来。随着他将灯泡转回到刚才的位置,电灯又灭了。
“你是说,犯罪分子先进来拧松了灯泡?”冯凯眯着眼睛陷入了沉思。
“是的,这是螺口的灯泡,所以可以拧松不通电,但也不至于掉下来。”顾红星说,“这太好了,我看多半这个灯泡上可以提取到犯罪分子的指纹。”
说完,顾红星小心翼翼地把灯泡卸下来,放进了一个牛皮纸口袋里。
冯凯依旧在沉思当中,他顺口问道:“为什么笔录里,没有记载李凤和犯罪分子的交流情况?难道一点交流都没有吗?”
“是的。”派出所民警说,“这个我专门问了,受害人说整个过程犯罪分子都没有说一句话,甚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难道是聋哑人吗?”顾红星一边说,一边在牛皮纸口袋外面做记号。
“扯,聋哑人也有可能发出声音啊。”冯凯摇摇头,说,“我基本上有数了,小顾你把床单带走。”
“带床单?带床单干什么?”顾红星看了眼床上皱皱的床单,疑惑地问道。
这一句猛然把冯凯带回到了现实,在这个时代,还没有DNA检验技术,不可能依靠床单上的精斑来认定犯罪分子。看起来,如何甄别犯罪分子,如何认定犯罪,只有指望顾红星能在灯泡上找到指纹了。
“啊,呃,反正你把床单带着,回去找老马问问,说不定能用上。”冯凯搪塞道。
“可是,一个床单不少布呢,受害人能同意吗?”顾红星问道。
“反正你把床单带回去交给马法医就行。”冯凯说,“现在我们俩分头行动,你回去局里检验灯泡,我呢,留下来,我要和李凤谈谈。”
“不是说了,不要再刺激受害人了吗?”
“不会刺激的,为了尽快破案,我必须和她谈谈,争取她的支持。”冯凯斩钉截铁地说道。
大半年以来,不敢说时时刻刻都形影不离,但至少大部分学习工作时间顾红星是和冯凯一起度过的。此时一个人带着物证回到局里,顾红星显得有些不自然。
办公室里只有马法医一个人,他戴着老花镜,正在动作缓慢地摆弄着一堆瓶瓶罐罐。
顾红星拿着装有床单的牛皮纸口袋,递给马法医,说:“老,老,老马,这,这是,床单。”
“嗯,不错,公安部民警干校出来的就是不一样。”马法医一手拿过牛皮纸口袋,并没有转眼去看顾红星,慢悠悠地说,“我就猜到,你们有把现场床单提取回来的意识,你看,试剂我都准备好了。”
这一番话,说得顾红星很是汗颜,他哪里有这个意识了,他没有想到,冯凯居然懂得现场勘查的常识,比他这个痕检员都要厉害。想到这儿,他内心里升起对冯凯的钦佩。
“是,是冯,冯凯想到的。”顾红星老实地说,“我,我没有想到。”
“哦,这个是法医学的知识,你们痕检不懂,也很正常。”马法医挥手让顾红星坐在身边,然后在办公桌上铺开了床单,说,“我教教你吧,省得我退休后没人来接班。”
“啊?我,我,我不行的。”顾红星连忙摆手道。
“不行也得行,法医没人愿意干啊,我真退休了,你得接我的班。”老马哈哈一笑,说,“看到没,床单的中央位置,有一块颜色加深,并且硬硬的区域,这就是精斑啦。”
顾红星皱起眉头,盯着床单看了看,确实有一块不一样的地方。
“人有血型,你知道吧?”
“嗯。”顾红星点了点头。
“人哪,一共四种血型,A型、B型、O型和AB型。”老马蹩脚地念着英文字母,慢吞吞地说,“血型物质呢,不仅仅在血液里有,在所有的体液里同样有,比如唾液啊、精液啊,都有。当然,每个人不同,还分分泌型和非分泌型。分泌型的人呢,很容易通过体液做出他的血型;而非分泌型的人呢,就会麻烦点,但也可以通过他的体液做出血型。”
老马一边用浸湿的棉签,将床单上的精斑蘸取下来,一边说得很慢,给顾红星科普知识。虽然这些理论严重超纲,但顾红星听得很认真,拿着本子唰唰地做着笔记。
“我们现在就期盼这个犯罪分子是分泌型的。”老马说,“那我们很快就能知道他的血型了。现在我们要做的,是‘精斑中和实验’。‘中和’你懂吧?就是用试剂把精斑里的血型物质中和掉。你看啊,把精斑稀释后,滴到点板的两个凹槽里,再把抗血清滴进去。抗血清有两种:一种是含有A型抗体的;一种是含有B型抗体的。将A型抗体加到第一个凹槽里,B型抗体加到第二个凹槽里。如果嫌疑人的血型是A型,那是不是就把A型抗体中和掉了?第一个凹槽是不是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
顾红星眨巴眨巴眼睛,觉得自己没听太懂。
“然后,我们再给两个凹槽分别加入A型和B型的指示细胞。”老马也不管顾红星听没听懂,说,“再用显微镜观察。”
“咱们还有显微镜呢?”顾红星不知不觉不结巴了。
“有啊!不过是生物显微镜,你们痕检用不上,你们得用立体显微镜和比对显微镜。
(3)
”老马说完,在纸上画着示意图,说,“我们在两个凹槽里分别滴入A和B型指示细胞,假如A发生了凝集现象,B没有,说明B抗体刚才被精斑中和掉了,嫌疑人精斑里是B型血型物质,所以嫌疑人是B型血。反则反之。”
“那会不会都凝?”顾红星问道。
“问得好,说明你在思考。”老马满意地点点头,说,“如果都凝了,说明精斑没有中和任何抗体,嫌疑人是O型血;如果都不凝,说明精斑把两种抗体都中和掉了,嫌疑人两种血型物质都有,所以是AB型血。”
“哦,这个好玩啊。”顾红星说,“那怎么叫凝,怎么叫不凝呢?”
“你看看这个犯罪分子,就是B型血。”老马把显微镜目镜让了出来。
视野里,A凹槽里尽是一团团黑块子,说明A发生了凝集现象;而B凹槽则斑斑点点的,说明B没有发生凝集现象。顾红星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又问:“可是,B型血的人有好多啊,怎么知道是哪个B型血的人作案呢?”
“那就是侦查的事情了。”老马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笑道,“我把你们的排查范围缩小了四分之三,还不够吗?”
“您缩小范围,我尽可能快速认定。”顾红星扬了扬手中装着灯泡的牛皮纸袋,说道。
4
半个小时后。
“啊!有特征点!”顾红星突然喊了一句。
“我的天,我年纪大了,你别把我的心脏病给吓出来。”马法医正抱着一个搪瓷缸子喝茶,吓了一个哆嗦。
可能是马法医愿意主动教授法医学知识,让顾红星顿时觉得和他亲密了许多,这也就放肆了起来,有了好消息,第一时间分享了。
“虽然这些粉末太粗了,但我觉得应该是可以比对的。”顾红星兴奋得面颊通红。
“好啊,祝贺你,距离破案就一步之遥了。”老马哈哈一笑,摸着下巴上的胡须说道。
“一步不止,龙番几百万人呢,怎么查呢?”顾红星顿时又陷入了苦恼。他的手里拿着刚刚做好的指纹卡,上面的特征点被他用红色的铅笔圈了出来。
“我在灯泡上找到两枚指纹,从中指的箕形纹的箕头方向来看,这两枚指纹应该是右手指纹,说明凶手是用右手来拧灯泡的,是右利手。”顾红星念念有词,“既然是右手的联指指纹,那么他应该是这个姿势去拧;从面积大小来看,下方的这枚是拇指,后上方的这枚应该是中指。”
顾红星从灯泡上提取到了右手的拇指和中指的指纹。可是因为刷指纹的粉末太粗了,很多指纹的关键节点都被粗颗粒遮盖了,看不清楚,但仍有几个特征点被顾红星找了出来。顾红星知道,是因为指纹的载体是灯泡玻璃,非常好,而且犯罪分子汗腺发达,留下的指纹非常清晰,这才具备比对价值。如果在一个载体不好的平面上,即便刷出了指纹,也会因为粉末太粗而很难获得比对价值。
想到这里,顾红星有些担忧。
“你当侦查部门不存在啊?”老马打了哈哈,有气无力地说,“就是没有咱们技术的时候,侦查部门不还是照样破案吗?我们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可是,这个案子就冯凯一个人在查,他一个人又怎么查出线索呢?”顾红星越想越担忧。
“怎么?对我这么没信心啊?”冯凯推门走了进来,满脸笑容,像破案了一样。
“有线索了?”顾红星站了起来,说,“赶紧提取指纹比对啊。”
“啥线索都没有,我没去查。”冯凯拿起顾红星的茶缸,喝了一口。
“你不查啊?你怎么这样啊?你不是说你最痛恨强奸犯吗?”顾红星有些生气。
“谁说我不查?”冯凯神秘一笑,说,“龙番这么多人,我怎么去查?不用计怎么行?”
“用什么计?”顾红星很好奇。
“我先来和你说一个故事吧。”冯凯拖过一张板凳坐了下来。
“听故事好啊,我正闲着无聊呢。”老马也把自己的椅子拖到冯凯身边。
“我有个朋友,嗯,也是公安,搞刑侦的。”冯凯一边回想着过去,一边说道,“他有一天接到了一起强奸案,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在晚上独自夜跑,可是没有带手机,啊不是,没有带手电筒。跑着跑着,她就跑迷路了,于是找路边的一个男人问路。男人就说,你往西再跑两百米,就到大路了。女孩往西跑了两百米,结果发现这里是一个死胡同,这才发现上当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个男人已经跟了上来,把她给强奸了。这案子发生以后啊,我非常,啊,我朋友非常生气,立志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案子给破了。可是这个女孩因为当时太害怕了,甚至都忘记了那男人的模样,只知道他穿着某工厂的工作服。可是这个工厂有上千名员工,男人有七八百,如何排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