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长的那一夜·第二季》(出书版)作者:蔡骏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年4月

编辑推荐
蔡骏超现象级IP第2季强势爆发,文学界、出版界、影视界合力背书。
最漫长的那一夜#正在上演我们的“人间喜剧”与“悲惨世界”。
夜超好看故事,感动全球4亿读者,15夜故事正在改编影视。
蔡骏社会派悬疑小说最新力作,第2季14夜故事更震撼、更温暖、更感动。
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小说,如一把把刺向绝望的希望之刃,在漫长黑夜划过,直戳中国都市人群的层层痛点 。
悬疑下的深刻,浪漫中的微苦:献给每一个曾在深夜痛哭过的人,漫漫长夜,我陪你过,陪你哭。

内容推荐
《最漫长的那一夜·第2季》14夜故事,写尽时代变革中被命运裹挟的都市人群,在困境中无助、焦虑和挣扎的状态,如一把把刺向绝望的希望之刃,直刺社会各阶层的痛点。因其强烈的代入感,更像是我们自己出演的“人间喜剧”和“悲惨世界”,铭刻着不同时代的大事件给普罗大众带来的悲欣交集的身体记忆——命运如茧,将你我牢牢缠裹。在最漫长的那一夜,每个人都面临选择:是默默忍受黑暗无情的碾压,还是破茧而出,以生命的强韧绽放光华?虽然极端环境会扭曲人性,但每个人都有选择,有出路,以及无限希望。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尽管长路漫漫,依然继续行走!

 

献给所有深夜不睡觉的人
最漫长的那一夜,我陪你度过

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莎士比亚

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
那座监狱,远在苏浙皖三省交界的深山,有个恐怖片式的名字——白茅岭。
白茅岭是上海管理的农场,是教化劳改犯重新做人的地方,有许多说沪语的干警。上海人管被释放的劳改犯叫“山上下来的”,说的就是这座山。从前我一直以为那叫“白毛岭”,听起来更阴森更有想象力,仿佛跟白毛女存在某种联系。
那年冬天,每逢日落,就是白茅岭最漫长的一夜。东边和北边,连绵不绝的白茅岭,早已降下白霜。西边和南边,是宽阔的无量河。四面无处可逃,天然的大监狱。刚过十二月,无量河蜿蜒的水面,结了一层薄冰,多年未见此景。监房、宿舍,兵营还有农舍,均无暖气,只能烧山上的干柴。囚犯们盖着薄薄的被子,互相搂抱取暖。值班的干警最难熬过长夜,唯有痛饮劣质白酒。清晨,隔着铁窗向外望去,是屋檐底下长长的冰,开春的油菜花地和茶园,盛夏的稻田和果树,秋天郁郁葱葱的山岭,远看都像涂抹过一层白石灰,仿佛整个白茅岭被移植到了西伯利亚。屋里屋外,每寸空气,潮湿刺骨,钻进毛细血管,七情六欲。
比冬天更可怕的是狼。七十年代的白茅岭,有什么会同时出现在所有人的噩梦中?便是狼这种动物。狼会吃人。除了农家牛羊,狼最爱吃小孩。白茅岭有所学校,家长多是干警与农场职工,枫林染红的时节,有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在放学路上被狼吃了,只剩残缺的骸骨。传说中的大灰狼,并不只是大人们用来吓唬小孩的。农场职工决意复仇,向部队借了自动步枪,在深山掏到狼窝,掳获七只小狼崽。刚出生的小狼,满嘴奶味,像一窝毛茸茸的小狗。它们被剥皮处死,血淋淋地吊在农场门口。当晚,整个白茅岭的囚犯、干警、职工还有士兵,都听到荒野里的狼嚎,从午夜持续到天亮。让人心里潮湿得发霉,生出密集的狼毛来。
次日早上,挂在农场门口被剥了皮的七只狼崽,消失不见了。
不久,一个职工晚上出门解手,迟迟未归。老婆拖着众人去找,发现在茅坑边的尸体——喉咙被咬断,差不多放光了血。大家都闻出了狼的气味。隔了一日,午后的太阳下,有个职工独自在茶园干活,突发惨叫。等别人赶到,发现他已被咬得面目全非,鲜血染红了茶树枝干。整条大腿都不见了,连着命根子咬断,被狼拖到林子里作了午餐。自此以后,大白天没人敢落单。下地干活必须三人一组,随身携带猎枪,最起码得有镰刀之类的防身。猎狼队使用部队的56式自动步枪(56式至今仍是一种致命武器,威力颇猛),在方圆几里内严密搜捕。
白茅岭有对夫妇,夏天有了第一个孩子。怀孕时就被看准是男孩,生下来足有八斤四两。十月初一,寒衣节深夜,夫妻俩被某种声音惊醒,发现襁褓里的孩子没了。窗户被顶开一道缝隙,残留几绺灰色狼毛。女人疯狂尖叫,左邻右合提着猎抢赶来,搜索到鸡叫天明,有人在山林边缘,找到两块染血的襁褓碎片。年轻的妈妈哭晕过去,大伙却不敢进山捕狼。最近一个月,有十个男人命丧狼腹。几具残缺的尸体旁边,自动步枪未曾放过一弹。白茅岭的狼动作极其迅速,目标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咬断了脖子。
一头寻仇的母狼?!
一九七六年年末,白茅岭农场发回上海的报告,将之形容为“狼灾”。
冬至,纷纷扬扬的大雪降下。每逢这种年景,狼群出没最为频繁,人与家畜也更易成为狼的猎物。狼嚎如常光临白茅岭。监狱岗亭打开探照灯,瞄准风中声音的方向。小土丘上,发现那头狼的身影,狼毛蓬松垂落,像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斜眼放着绿光。
清晨,大墙内的某间牢房,十几个犯人陆续醒来,发现他们中的一个,平日里健壮的大块头,已成血肉模糊的一团。喉咙被咬断了。监房里弥漫着血腥味,还有狼身上特有的臊气。铁栏杆上有几撮灰色狼毛。这意味着昨晚,那头狼秘密潜入监狱,成功躲过各种防范,没发出任何声音,杀死了熟睡中的囚犯。它不是来吃人的,死者虽然肥壮,但没缺多少肉,只有浑身狼爪的伤痕。
白头发的老狱警,接连抽掉半包大前门。案发现场烟雾腾腾.幸存的犯人们挤在角落,贪婪地吸鼻子,吞下充满烟味的空气。躺在中间铺位上的死人,是白茅岭唯一的胖子,却像具被吸干了的僵尸。老狱警操着一口黄酒瓮味的南汇话,令人颇感费解。相比警察后生们,他就是个乡下土鳖。他的真本事,只有两个最老的犯人知道,只有蹲了大半辈子监狱的人,才能从他后半夜巡逻慢悠悠的脚步声中,听出那个名侦探的节奏…
三十乡年前,提篮桥监狱幽长的甬道两边的铁栏杆里,人满为患,喧嚣骚动,散发出死尸与粪便的恶臭。彼时,他还不是狱警,更不老.他专办各种杀人大案,登上过《申报》,被百乐门的小姐们献过花,他常到监狱提审犯人,穿着灰色风衣,笔挺的皮裤,锃亮的靴子,偶尔戴上昵质礼帽,嘴里叼根烟斗。他很容易被认出来,有人向他吐口水,笑声邪恶。他穿过甬道,仿佛经过动物园,他把杀人犯看作野狗,绑票团伙当成黑鱼,扒手大王视为猴子,但他没看到过狼,也没有看到过狮子样的罪犯。一九四九年,许多警官去了台湾,唯独他留在上海市警察局,完成与解放军的交接。他为什么不走?因为是那福州路啊,有他喜欢的书店和姑娘。几年后,这条路上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都搬去了北京。而作为前名侦探,他走出福州路185号,踏上去白茅岭的卡车,带领五百名少年犯,从此二十年如一日,再没回家。
老狱警又踩灭一根烟头,看着监房床铺上的死尸。为子复仇的母狼,或许只是示威——它能轻易杀死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
但他仍有疑惑,在狼杀人的同时,这间牢房里还有十二个人,难道都没有任何察觉?
一个年轻囚犯说:“我看到了。”这小子戴着眼镜,不像其他凶恶的惯犯。他的铺位就在死者旁边。后半夜,他被身边某种动静惊醒,闻到一股刺鼻气味。恐惧充盈了心底。睁开眼睛,月光穿过铁窗照亮监房。有团巨大的黑影,趴在旁边的大块头身上——难道有人半夜来鸡奸?为何没有反抗?不对啊,旁边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平常在监狱里横行霸道,都是他干别人的,怎么可能被别人干?不,那个…好像…不是人类。不错,它刚咬断了大块头的咽喉,满嘴都是人血。它也看到了他。
狼的目光。他说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凌晨时分的白茅岭,监狱的床上看到一头刚杀过人的狼。狼的鼻子距离他的鼻子,不会超过半尺。狼嘴里喷出的热气,带着死人的血腥气,灌进他的嘴巴。狼狠狠地瞪着他,几乎透过他恐惧的眼球,看穿他悲催的前半生。他不敢叫喊,没有发出声音。狼在警告他,要是把其他人吵醒,立刻咬断他的脖子。他直视狼眼几秒钟。幽暗的、绿色的却又像宝石般的狼的目光。德国纳粹的,意大利法西斯的、日本鬼子的、美帝国主义的、地球上一切的邪恶与残忍的目光,都不如昨晚那双目光。
在脖子被咬断之前,他闭起眼睛,强迫自己趴下装睡。他能感到那头狼从床上起身,脚步像猫似的,静悄悄地离开监房,从铁栏杆间钻出去。他躺在尸体旁边,自己也像尸体一动不动。直到天亮,囚犯们陆续醒来,才响起男人们的尖叫。
狱友们都不责怪他,毕竟当他发现时,旁边的人已经死了.假如他发出叫喊,非但自己白白送命,周围那些囚犯惊醒,恐怕也会被这头野兽咬死。所以,他的沉默,反而救了一屋子人的性命。
老狱警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面孔,也记住了他的囚犯编号:19077。
大雪一连下了十天。从白茅岭农场建立的那天起,就未曾下过这么大的雪。自狼在监狱里吃人那晚以后,白茅岭人人自危,为了避免在睡梦中葬身狼口,他们轮流说鬼故事吓唬自己。狼的体形虽大,骨头却很纤细,传说有缩骨之术,能钻进很小的洞或缝隙。毫无疑问,又是那头复仇的母狼。
唯独老狱警,照旧抽着大前门,蜷缩在宿合火炉边,迎来一九七六年的最后一天。默算日子,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熬到退休回上海了。
这天黄昏,劳改犯点名时,发现少了一个人。
干警们搜索了整个监狱,包括白天活动过的荒野。
冬天出来劳作的犯人不多,岗亭外放哨的士兵,偶尔也会走神,尤其当风雪弥漫,模糊了视线之时。那年头的白茅岭,越狱并非难事。别说是人,连狼也能翻墙。某年夏天发洪水,砖砌的监狱全被冲垮,有几个囚犯和干警一起被淹死。水田和茶园紧挨着山林,夏天下地劳动的时候,趁着别人稍不注意,囚犯就能轻易逃跑。
越狱者的结局,无外乎几种——被执勤的哨兵开枪击毙.被军警搜捕抓回来枪毙.逃到山上被狼吃了。还有更惨的,九死一生逃回上海,家里人却不敢收留,身无分文还没有粮票,露宿街头,饥寒交迫,为了能吃上口饭,索性再奔回白茅岭报到。
若在平时,早就全员出动搜捕了。不过,今晚零下十五度,在这样的雪夜上山,等于自杀。越狱的犯人也是昏了头,就算侥幸没被冻死,也会成为饥饿狼群的晚餐。监狱决定,等到明天清晨再行动。但到那时候,要搜捕的就不是逃犯,而是逃犯的尸体了。
白头发的老狱警,蹲在监狱门口,给自己点上最后一支烟,努力回忆逃犯的脸,想着想着,却串到了别的什么面孔上。不同的脸像烙蛋饼似的,金黄的压着土黄的,从焦香四溢到冰冷僵硬。
雪,下得稀稀落落。月亮快从浓云间露出头了。白茫茫的山上点缀着黑色的毛竹与桔树。站在监狱前向东望去,山头轮廓分明,右边露出一道陡峭悬崖,突出的侧面很像狮脸。那片山崖,又名狮子口,相传曾是宋朝岳家军抗金的古战场。
平常这个时候,老狱警就要回去值班了。那几个来自提篮桥、在白茅岭监狱相伴了三十年的老囚犯,只有听到他夜巡的脚步声,才能睡得安稳。他清点兜里的烟,剩下一包半,刚够应付七八个钟头。而这一夜,还漫长着呢。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莫名其妙地,老狱警想到这句话,很想找个人说说,回头只见雪夜里自己的影子。
他摸了摸腰间的枪套——54式手枪的,上个月才配发给每个狱警。这种枪威力巨大,可以近距离击穿薄钢板和砖墙,通常供军队使用,所以,这不是用来看管犯人的,而是为了防范狼的偷袭。弹匣容量八发子弹,但他只上了七发,因为最后一发容易卡壳。
枪套里是空的.枪已不翼而飞。
几个钟头前,他在负责看管放风的犯人。那时候,风雪正好停了,太阳难得从乌云里露头。虽是零下十五度的凌寒,他坐在阳光下的雪地里,仿佛做梦回到了三月的春天。但人到底是老了,他坐在一块榆木桩子上,背靠着光秃秃的篱笆墙,慢悠悠地点了一根大前门。午饭刚吃完食堂的红烧肉,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几个囚犯都是些后生,最小的十七岁,嘴上的毛还没长齐,年长的也不过三十,他们正在堆一个硕大的雪人,不断用雪块垒上去,几乎有两米多高。还有个下流坯子,用根粗木头插在雪人的胯下,一副要对着白茅岭所有女人耍流氓的屌样。
老狱警并没有阻止这些家伙,而是继续享用他的大前门。冬天的太阳下,风懒惰得静止不动,烟烧得尤其缓慢,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忽明忽暗。
他做了一个梦。又一次梦见提篮桥监狱,梦见福州路上的小书店和姑娘们,最后居然梦见了动物园,铁笼子里趴着一头睡觉的狮子。
十分钟后,他被一阵风吹醒。烟头早把手指烧起泡,他却没任何感觉,坐在榆木桩子上,双眼瞪巴瞪巴,扫过几个囚犯年轻的面孔,他们却诧异惊恐地甚至带有某种怜悯地看着他。
就刚才坐着抽烟的工夫,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他怀疑自己是活着,还是被这些囚犯用绳子勒死,用石头砸死,或者用狱警的配枪毙了。
枪。
下意识摸了摸枪套,空的。
来不及吼叫,就发觉办犯少了一个——他记得那张年轻的脸,戴着眼镜的斯文样,在令人眩晕的冬至后的清晨,狼吃人的监牢里头。
编号:19077。
这挨千刀的小子,趁着老子睡着的空隙,偷走枪套里的手枪,逃跑了!
几个正在玩雪人的囚犯,都被190177号的举动吓坏了。大家来不及警告19077偷枪会被枪毙,他就已带着手枪消失在白茅岭上。
老狱警手里没枪,何况山上有狼,必须先把剩余的囚犯押解回监狱。
他没再点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睡着——一辈子从未犯过这样的错误。虽然已五十九岁了,但除了头发已白,他并不像同龄人那样衰老,反而发根茂盛,身体还强壮着呢。盛夏农忙,他也和囚犯们一起,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收割水稻,身手敏捷不亚于小伙子。
监狱门口,懒洋洋的老狗在喘气。原子弹试验那年,他看着这条狗出生,活蹦乱跳了十年。秋天,它还让农场里的两条母狗同时生了两窝小崽子。可就在几天前,这条狗没来由地颓了,先掉两颗牙,后来是一瘸一拐,再后来尾巴都竖不起来,撒尿没法跷起腿,就等着进棺材了。这是命。
晚上八点,部队发现失踪了一支56式自动步枪,弹匣里有三十发实弹,还有把56式三棱刺刀也不见了。
偷走枪和刺刀的人,正在上山途中。
白茅草占满整片山坡,据说这正是“白茅岭”的来历。锯齿状的草叶,山羊都不吃,割在脸上辣辣地刺痛。自动步枪挂在胸口,刺刀别在腰间。
雪停了。月光皎洁。老狱警决定亲手把活人抓回来,而不是带回一具冻僵的尸体,或是被狼吃剩下的几分之一。就在今晚。
环顾四周,只有光秃秃的树干,看不到监狱和农场。军用手电筒光束耀眼。头顶划过一片凄厉,像钹声击穿耳膜。很高的树枝间,悬着被吊死的猫,惶恐哀鸣的,想必是猫头鹰。黑夜里遇到这家伙,必非吉兆,恐怕有人要殒命。他套着厚厚的军棉袄,帽子挡不住寒风,头皮一阵阵发冷。脚下的解放鞋,在雪地里遭殃。他像条狼狗弓腰观察地面。雪如起伏的棉花糖点缀着枯草与树干。山上积雪尤甚,几乎没过脚踝,雪地上留下深深脚印。前头还有脚印,幸好雪停了,否则很快便被淹没。四周落得孤寂,呵出白气,热腾腾的一瞬即逝。
但他嗅出人的气味——逃犯还活着。
另一行脚印,浅浅打在雪上,一个个小圆点,彼此间距很近,像两个小孩子追逐奔跑,说明是四条腿。空气中有野兽的气味,淡淡的臊热,恶心的腥臭。他取下56式自动步枪,打开机匣右后方的保险,连发模式。单发虽精准,但万一没射中,或击中了没打死,恐怕在射出第二发前,自己的喉咙已被咬断。枪口对准雪夜下的阴影,任何动静都要扣下扳机,管他是狼是人!往往这种时刻,枪在新兵手中很危险,只要哪个环节稍微出错,就会误伤战友,甚至可能打爆自己的脑袋。
每逢新兵入伍,白茅岭的老兵们都会反复告诫——晚上小心狼!一个人站岗时,绝不能思想开小差。有个东北来的新兵,十八岁,个头一米九几,体重一百八十斤,可谓白茅岭的巨人。他家在长白山下,半汉半鲜的村子,祖传的猎户,年年要打死上百头狼。他想,过了长江还会有狼?一定是老兵用来吓唬人的。第二天早上,战友们发现此人不见了,岗哨上有团血肉模糊的骨头,残破的军装,散落一地的灰色狼毛。掉在地上的自动步枪,尚未打开过保险呢。在白茅岭,老狱警亲眼看见过被狼吃掉的新兵蛋子至少有四个。
胸口有些冒汗,他解开风纪扣,一股寒风卷入领口。为了抵挡南方冬天的湿冷,他习惯于穿着厚厚的军棉袄,并牢牢系紧领口。他突然听到某种声音。隔着一片树丛,在手电筒的光束最末端,有黑影晃动。老狱警关掉手电筒,借助月光往前摸去。那影子行动缓慢,估计已耗尽体力。只差数步之遥,影子越发清晰,破烂的囚服在雪地中分外醒目。白天越狱的逃犯,能活到现在,也算走运了。必须要抓活的,不能开枪,要无声无息,像从背后偷袭的狼。老头趴在荒草丛里,半个身子没在雪中。
19077号囚犯,刚满二十八虚岁。青皮光头上发根茂盛,已近板寸长度。不像其他劳改犯,他的皮肤白净,嘴上有圈胡茬。最与众不同的是,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大冬天口中呵出的白气,反复模糊镜片,目光也像盖着一副帘子,朦朦胧胧。乍看略像《南海风云》里的年轻舰长。去年夏天,南京军区的电影放映队,来到白茅岭放过一场露天电影。所有的囚犯、干警、职工,包括军人,一起坐在星空下,盘着腿,喂蚊子。
把这小白脸扑倒,干翻,捆住,不是轻而易举吗?
雪地里飞起团灰色,巨大的尾巴,月下龇牙咧嘴,牙齿白骨般反光。
“狼!”
该死的,那本该是他的猎物。但老狱警的一声“狼”,意外救了逃犯的命。狼的第一击,擦着逃犯的咽喉而过。狼爪将他扑倒在雪地。逃犯发出含混不清的吼叫,垂死挣扎,四肢乱蹬,抵挡狼的攻击,像被壮汉强奸的弱少女。
狼不明白,为何没有一击命中?自觉奇耻大辱,启动第二击。
四颗尖利的恶齿,再度逼近逃犯的脖子,眼看要噬血夺命。
枪声响起。56式自动步枪,三颗子弹,冒着火星,冲出枪管,响彻了整个白茅岭。逃犯本能地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从狼爪底下脱身,摸了摸脖子,确信还跟脑袋连在一起。
他活着,狼也活着,均毫发无损。子弹射向黑漆漆的夜空,击向挂在中天的月亮。并非老狱警射术不精,而是狼与逃犯生死搏斗的瞬间,纠缠翻滚在一起,根本无法瞄准。56式自动步枪的杀伤力超强。就算打准了狼,子弹也很可能穿透狼的身体,击中下面的逃犯。还有一点,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对于在白茅岭“关”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狼不是陌生的动物。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无论公母。这头成年母狼,体形比同类大些——白茅岭上的这群狼,大多魁梧雄壮。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
狼,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不仅一无所获,反而丢掉不少人命。刚
才那几秒钟,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
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
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转身窜到雪地深处,消失了。
逃犯看到了老狱警,也看到了自动步枪。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要么被当场击毙,要么被抓回去枪毙,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无论结局如何,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
囚服早被抓烂,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老狱警啐了口唾沫,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跪下!双手抱后脑勺!”
越狱犯闭上眼睛,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搜出一把54式手枪,弹匣里七发子弹,一发不少。他将手枪塞回枪套。再不能被偷走了,他想。
“同志,我听说,对准心脏开枪,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对吗?”
“完全说错了!打中心脏是最疼的!白痴!”
老狱警掏出麻绳,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比他高了半头。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体形依然像黄豆芽。脸颊的血滴滴答答。老狱警抓了把雪,擦了擦逃犯的脸,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他系紧风纪扣,用枪顶着逃犯后背,押解他往回走。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
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准确说出他的编——“19077,干吗要逃跑?”
“因为你睡了。”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逃就逃了,竟敢偷枪!”
“山上有狼,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
“会用吗?”
“不知道。但只要我手里有枪,就算你醒了,也不一定敢追上来。”
“要是今天我没睡着,你也想逃跑吗?”
年轻的逃犯点了点头,说:“我怕狼。”
老狱警眯起双眼,布满皱纹的眼皮底下,两道目光如炬。他直勾勾地盯着逃犯,像回到冬至第二天早上的命案现场。
“那天晚上,在监牢里,大家都睡着的时候,亲眼看到狼吃人的,就是我。”
眼前年轻的逃犯,编号19077的越狱者,是那桩案子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害怕晚上睡在监狱里,会不知不觉被狼吃了。
“逃到山上就不会被狼吃掉吗?”
“我宁愿醒着的时候死,也不愿睡着以后,死得不明不白。”
“这里没有死得不明不白的人!”老狱警用枪口顶了顶他后脑勺。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好久,迟迟不见监狱与农场的灯火。老狱警计算路程和时间,从潜出营房到上山再到逮住逃犯,花了不到一个钟头。下山又耗去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但眼前景物却截然不同,干枯的树丛越发密集。他们本能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到底了却又得上坡,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同志,我们是不是迷路了?”
老狱警环视一圈,将手电筒照得更远些,那是另一片无比陌生的山岭。没错,他们迷路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仍在白茅岭。
耳膜突然被什么震了一下,死寂的雪地深处,狼嚎四起。三个月来,每晚都会响起的狼嚎,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在彼此述说震耳欲聋的悄悄话。这声音的刺耳程度,完全超出人类听觉所能承受的极限,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理解何谓“鬼哭狼嚎”。
他命令逃犯原地别动,再将麻绳放长绑在自己腰上,两人拴在一起。手电扫过四周每一寸空间,跳出一对幽幽的绿灯——母狼的眼睛。灰色身体,渐从雪地露出。它从未走远,跟在身后,无声无息,耐心等候咬断两个男人喉咙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