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楼更衣室以及门口都是监控死角。我又悄悄爬上五楼的更衣室,小心避开了全部监控,将自己被鲜血浸透的制服锁在箱子里。我仔细清洗身体,确保没有留下血迹,又重新换上一套新制服。至于杀人的那把尖刀,被我丢弃在电影院的角落里。

但有样东西没有被我丢掉——郭小军被杀的过程中,他的口袋里掉出一把车钥匙,有雷克萨斯的标志。我逃跑前忍不住拿起这把钥匙,犹豫再三,还是将它擦干净藏在身上——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吗?我真是白痴,都世界末日了,还分什么你的我的?完全不需要杀人,也能得到一把好车的钥匙,哪怕是去地下四层的尸体堆里去翻,保不准就有奔驰或凯迪拉克。

我做过车库保安,对各种车辆非常熟悉,经常上汽车网站关注每一款新车。两年前我考取了驾照,但穷得连轮胎都买不起,只能在汽车BBS里默默潜水,看车主们交流或炫耀。有时面对车库里那些好车,常有拉开车门一百八十度转动方向盘的冲动!我曾经半夜里躲在监控死角,抚摸一辆酷似《2012》里的宾利的车头,仿佛只有它能带我逃出世界末日。

郭小军死后一整天,我穿着制服装模作样地调查凶手——如果办案的警察就是凶手,那么案子就永远也破不了。

其实,我不过是代替大家完成了一件心照不宣的事,死了一个只会浪费资源而没有任何贡献的恶心家伙,毫无疑问是对所有幸存者都有益的事情,就算有人猜到是我干的也不会说出来的。只有周旋那个死脑筋的家伙,还在一门心思要找到凶手,有时候我觉得他单纯得像个孩子。

晚上,我独自来到地下三层车库走了一圈,不断试着按下车钥匙的遥控按钮,结果打开了一辆雷克萨斯GX460——天哪!末日礼物?我最喜欢的一款SUV!

颤抖着拉开车门,坐在宽大舒适的驾驶座上,我想象郭小军坐在这辆大车里的样子,简直就是无人驾驶!我手忙脚乱了好一会儿,才弄清楚怎么把车发动。这辆价值一百多万的四驱车,就算干几辈子保安都买不起的进口车,现在成了我的玩具——像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子,终于拜倒在我脚下,温柔地叫唤:“主人,我是您的女奴,请让我为您服务。”

车子一启动就几乎撞上对面墙壁,我用尽全力打方向盘转进车道。加油门两三秒钟,时速到了五十公里。坟墓般寂静的地下车库,响彻车的轰鸣与呼啸。再度急打方向,车身重重地擦到立柱上,我在撞击与震动中热血沸腾,像玩赛车游戏那样刺激!转到通往下一层的斜坡,踩着刹车开到地下四层。我打开车里的CD,没想到郭小军还听迈克尔·杰克逊。

当我把时速加到六十公里,兴奋地叫嚷时,却看到车前灯的光芒尽头,站着一个黑影。

不管是人是鬼,我下意识地猛踩刹车!

地底响起急刹车刺耳的啸叫声,我把头伏在方向盘上,闭起眼睛想象撞到的是有生命的血肉之躯,还是一具复活的僵尸,或是某个虚幻的鬼魂。

睁开眼睛,灯光笼罩着一张脸,她在车头前痴痴地站立。

阿香?

这张孩子般的脸上丝毫没有惊恐,只是一片茫然。她距离车头不过几厘米,只要我晚刹车零点一秒,就可能被撞飞出去。

第一次看到她这样的表情。

我跳下车,抓住她的胳膊:“你怎么了?干吗半夜下来?你不害怕堆在这里的尸体吗?”

同时,我闻到了一股腐烂的气味。

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像个即将留级的初中女生。她向车窗里看了看,我趁机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说:“这是我的车,你喜欢吗?”

阿香没有反抗,任我抚摸她的身体,从脸颊到脖子到胸口——只有这里不像小女孩,藏在衣服底下,结实而圆润。我把她拉上车,让她坐在副驾驶位置,肆意地亲了亲她的耳根。

我知道她是个古怪的女孩,也不想深究她为何在此,就像无法深究为何有世界末日,我只要能拥有她就可以了。我一只手摸着她的胸,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再度踩下油门飙出去很远,绕过那一大堆可怕的尸体,回到通往地下三层的通道。

轰起油门上坡的时候,我用眼角余光看了看阿香,她的眼角闪过一道亮光。

她的眼泪在飞。

我的车子也在飞。

一年前的春夜,我巡逻经过八楼的美发店,看到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挽着袖子给客人洗头,额头沁出汗珠。她就像我小学时同村的秋妹,那是我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眼前的她,正是当年秋妹的模样。我开始怀疑她小学刚毕业,后来才知她已二十岁了。我掌握了她下班的时间,每到那时就上八楼,陪伴她乘一段电梯。但阿香不怎么搭理我,虽然我们口音极为接近,恐怕也因此而让她自卑,进而看不起我?我几次提出送她回家,都被她冷淡地拒绝。每当我用家乡话与她套近乎,她就把普通话的标准程度又提高一点,看来是我自作多情。后来,我不敢跟她说话了,只是每晚十点远远望着她,十三岁女孩似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灯火通明的夜色中。

没想到,她能跟我一起在世界末日幸存下来,她是上天恩赐给我的又一份末日礼物。

我的礼物在飞。

既是这辆车子在飞,也是旁边任我抚摸的女孩的眼泪在飞。

忽然,她飞快地抓住了方向盘。

我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刚要大喊“你想干吗”,方向盘已被她剧烈地扭动——车子立时急转向另一边,我感到完全失去了控制,无论是这辆车,还是我自己的身体。

车子在飞,眼泪在飞,我也在飞。

没系安全带的Hold不住!

随着一阵猛烈的撞击声,GX460将一辆红色本田车撞成了两截,而在安全气囊打开的同时,我并没有本能地把车头转向副驾驶一边,而是让方向盘直接嵌进了我的胸口。

我什么都看不见了,整张脸被安全气囊压住,我想我的头部大概完好无损。

不过,我的心脏却被方向盘抵碎了。

我死了。

第二章 阿香

真相,永远不止一个。

这是那个叫杨兵的商场保安的口头禅。

我想,他错了。

我叫阿香,今年二十岁。很多人说我像十三岁,差不多也是这样吧,除了胸部和某些器官以外,我十三岁以后就不再发育了,身高停留在一米四六,让我看起来还像个小丫头。

其实,我已经是一个女人了。

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在世界末日降临之前的几分钟,我正在八楼的“巴黎形象公社”,店里只剩我和最后一个客人了。发型师与老板刚下班,客人是在十二层写字楼上班的女白领,她早结完了账,却要我给她按摩。要是她没那么多事,说不定我就下班离开了——这么说来她倒是救了我的命,反正世界末日出去也是死,在这里还能多活几天。

给年轻漂亮的女白领按肩膀时,我的手指不小心缠上她的一根头发,大概是她头发烫过几次伤了发根,被轻易拔了出来。她劈头盖脸骂了我一顿。我是个害羞老实的人,只能低头由她骂各种难听的话。当她要站起来离开时,地震发生了。

一块吊顶整个坠下来,将我与女白领压在下面。谢天谢地,我并没有受伤,地动山摇的几分钟后,我拼尽全力爬了出来。至于刚才臭骂过我的客人,则在吊顶底下昏迷了过去。整栋大楼都停电了,黑暗中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没有力气把她拖出来,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逃,只有坐在一把躺椅旁边,抱着膝盖流眼泪。

就这样过了两个多钟头,直到一个男人出现在我面前。

我喜欢这个男人。

没错,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脸严肃和紧张,双目直勾勾盯着我,惊讶还会发现幸存者,或者疑惑怎会有我这样发育不良的女孩。

而我喜欢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刻出现,就像我无数次幻想的那样,当世界末日来临,将会有一个男人突然出现来拯救我。

“你是谁?”

“阿香。”

“你是这家店里的人?”

“我是学徒。”

“这里还有没有其他人?”

“没了,老板早就结账回家了,我是店里最后一个下班的。”

对不起,周旋,我对你说谎了。店里还有一个人,我知道那个人还活着,只是被压在吊顶下面,她昏迷了过去。我明明可以救她的,只要我多说一句话…刹那间,耳边响起了地震发生前,那个女人骂我的那些话——于是,我决定让她永远烂在这里。

她不配被你看到。

世界末日,我成为人类最后的二十多个幸存者中的一个。不过,谁都不知道八楼的美发店里还有一个幸存者——如果她还活着。

接下来的几天几夜,除了保安杨兵以外,很少有人主动跟我说话。而这个杨兵实在让人讨厌,尤其是他那与我极为接近的口音,让我想起自己憎恶的故乡。我恨我的爸妈。为什么把我生在那个地方?为什么穷得连初中都不让我念完?为什么我十三岁后再没有长大?为什么我只能活在别人的眼色里?我从来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在别人面前哭或者笑,总是像做错事的小孩低着头,即便无缘无故挨骂甚至挨打,也得忍气吞声当作家常便饭。

周旋,我总是想要摆脱杨兵,而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你面前——当你黑夜里独自巡逻时,当你坐在四楼的书店阅读时,当你在底楼照顾重伤员时,都有一双眼睛看着你。我相信你肯定看到了我,可你却对我视若无睹。

我知道你喜欢别的女人,就在我们这些幸存者当中。

我嫉妒她。

但我并不恨你,我只是个洗头妹,看上去还像十三岁,你不会对我有兴趣的。我自作多情,像个花痴。我愿为你而死。可是,就算真到了那一天,你恐怕也不会多看我一眼。

所以,我开始跟杨兵聊天,很多次都是故意在你面前。

你跟杨兵的关系不错——这是你最蠢的地方,每次看到我跟杨兵在一起,你就不好意思地躲开了,我真想抓着你后背的衣领,把你拎回到我跟前——但我必须再长高三十公分。

对不起,我把自己给了杨兵。

他差不多是强迫我的,但我没有反抗。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想让你对我有些在意,想让你感到一丝惋惜,想让你对我有一点点怜悯。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想过。

我和杨兵藏在酒店大堂的一个小房间里,度过了差不多一个钟头。但我没什么感觉,只是像完成了某件任务,倒是他非常满足,指天发誓要保护我。我假装很高兴,仿佛是被他的真诚感动,才会改变对他的态度——其实,无论男人怎么改变自己,女人对他的态度是不会改的,要么就是勉强和伪装。

反正杨兵也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月,在我打工的足浴店,老板就把我压到床上抢走了第一次,他就是为这个才把我招进来的。后来,我换过许多工作,也遇到过很多男人,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喜欢的。

你是第一个。

周旋,我并不爱慕你的才华。当然,每个人私下都叫你三流作家。我只是喜欢你的眼神,你的那种气质。我没有读过几天书,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总之我就是喜欢你,没有任何理由。不管你有没有看我几眼。

第三天,我们发现了郭小军的尸体,他死得很惨。

大家都很惊恐,周旋与杨兵一起调查。但是,我知道是谁杀了郭小军——没错,我能看穿杨兵的眼睛。他与我有过身体的接触,我盯着他的眼睛看过,在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候,他没有什么能瞒过我。可我不会告发他,因为我也讨厌郭小军。

这天晚上,我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偷偷从商场三楼的店铺出来,到地下四层的坟墓去。我可不是去上坟的,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独自来到幽暗的地下四层,我拿着手电接近死尸堆,同时还戴上一副口罩,以免在腐尸的气味中晕倒。

我来到那些发绿发黑的尸体中间,看着一具具可怕的尸体,有的肚子鼓了起来,有的长满尸斑,有的残缺不全…但我没有恐惧,而是蹲下来掰开一个女尸的手指,要把她无名指上的一枚钻戒摘下来。可死人手指硬得像木头,我怎么也没法把它脱下来,索性用尽全力把这根手指掰断。从死人指间偷下来的钻戒,在电光里闪烁耀眼光芒。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什么牌子,只觉得很好看,应该很值钱——尽管在世界末日最不值钱的就是钱。

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为什么要偷死人的东西?死到临头,就算抱一堆金砖又有什么用?像你这种在大城市长大的人,不会理解一生下来就穷得饿肚子的人的想法。我就是喜欢这些东西,因为这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就算我每天从天亮到天黑都在给别人洗头,也永远洗不出一枚这样的钻戒——若是真货的话。在这个世界末日的地下,只要我不害怕死人,就能轻而易举得到所有东西。在把钻戒攥在手心的刹那,我感觉自己很幸福,即便明天就会死去!

我把钻戒戴在手指上,我这根又细又小的手指,可以戴上所有的戒指。可是,我只戴了三秒钟,又把它摘了下来。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

就当我惊慌地要回头时,一只冰凉的手蒙住了我的嘴巴。这才是真正让我惊恐的。我的眼前是那堆死尸,而那只手给我的感受,就像一具恐怖的僵尸!我无法抵抗。随即另一只手摸到了我的胸口,将我拖进旁边的角落。

那只冰凉的手扯开我的上衣拉链,很快又扯开内衣。不知是谁的两片嘴唇,吐出沉重的气息,在我的身上啄来啄去,还流下黏黏的口水——比那些死人的尸液更为恶心。

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他用一块黑布蒙住了我的双眼。在地狱般的黑暗中,我的上半身裸露,下半身的裤子也被褪了下来。我的挣扎是那么无力,因为自己实在太娇小了,我只有八十多斤,对方的体重可能有我两倍。

好疼…十分钟?二十分钟?我记不清了。

总之,我自己的重量消失了,眼前黑茫茫的,一丝光都见不着。

解开绑在眼睛上的黑布,双腿依旧麻木。这里只开着两盏微弱的灯,我在地上寻找手电,好不容易才找到,对准自己的下半身。我感到深深的屈辱,眼泪早已布满脸颊。艰难清理自己的身体,却竟不知是谁强暴了我。至少,这个人不会是杨兵,他不需要这样做。更不可能是周旋。除了那些肮脏的东西,他没有留下痕迹,自始至终都没发出声音。没人敢到这个地方来,只有罗先生会每天下来维护发电机,难道有人一直在跟踪我?

摊开右手,那枚钻戒仍在掌心。不晓得为什么,在被强暴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紧紧握着它——如果没有下来偷死人的东西,我大概也不会遭这样的罪了。

我想到了死。

要是以前被人这样欺负,我还会自认倒霉,就这样忍受下来。可都已经世界末日了,我也躲不过自己的命运吗?

我将所有衣服穿好,把头发整理了一下,我不想让别人发现一具被强暴过的女尸。我的右手仍然握着那枚钻戒,并不是我那么喜欢它,而是我的手指已不受大脑控制了。我茫然地走在黑暗的地下四层,等待被僵尸或野狗杀死的时刻…忽然,我听到一阵汽车的轰鸣声。凌晨时谁会在地库里开车呢?

转眼间,一辆汽车亮着灯向我飞速开来。索性就让它撞死我吧!于是,我镇定地站在车道上,闭起眼睛。

急刹车。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看到车里有一个男人,居然是杨兵。

他跳下车跟我说了些愚蠢的话,可我什么都没有回答他。他把我拉上了副驾驶座。这真是一辆好车啊,不知道他怎么打开的。我一辈子都没摸过这样的车。他一边开车一边摸着我的胸。但是,我没有力气砍断他的手,我的鼻子又酸了起来,因为我想到了你——周旋。

我的眼泪在飞。

杨兵很快开进了地下三层。我转头看着他的脸,果然是很兴奋的样子,他的手还在摸着我的胸,我很想让他去死。

跟我一起死吧!

我悄悄地把钻戒放到口袋里,在他把车速加到飞快的时候,我用力转动方向盘。

哈哈!他一定很意外也很恐惧,但他反应不过来了,方向盘被我转了一大圈,车子彻底失去了控制,向旁边飞了出去。

一阵剧烈的震动,整个挡风玻璃全都碎了,安全气囊重重地压在我脸上,浑身的骨头似乎都断了。

坟墓恢复了安静,而我仿佛躺进了棺材…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

我并没有被撞死,也没有想象中的粉身碎骨,我的身下一片冰凉,头顶亮着一盏昏暗的灯。奇怪,我怎么没有在车里,而是躺在地下车库的地上?难道我已经死了,灵魂飘到了地上?或者很快又要坠入地狱?可是,我清楚地感觉浑身痛楚,还有额头与肩膀在流血,这些都提醒我,自己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活着?

不但没有死,我还能艰难地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几步。眼前就是那辆大汽车。没错,刚才就在这个地方,我用力转动方向盘,让车飞一般撞上旁边的汽车。那辆可怜的红色轿车,已被撞成了两截。大车也撞得惨不忍睹,副驾驶车门扭曲成一团,完全脱落了下来。杨兵还在驾驶座上,安全气囊压着他的脑袋,方向盘嵌进了他的胸口,鲜血溅满整个座位。我身上那些干涸的鲜血,恐怕大半都是他的。

他死了。

幸好我的体形像小孩,要是跟杨兵一样大必死无疑。不过,我仔细看了看地上严重变形的车门,发觉它并不是自己掉下来的,而是被人用工具拆下来的。不错,我在地上发现了扳手与螺丝刀——否则我现在还被困在车里。

有人救了我?

肯定不是车里的死人,难道是底下的那些僵尸?

我并不感激那个人,反而仰头发出孩子般的尖叫:“为什么让我活下来?”

反正除了下面一层的死人,没人听得到我的声音。

我怔怔地走上楼梯,穿过卡尔福超市,到了底楼中庭。身上还在流血,脸也被玻璃划伤——无论怎样伪装自己,都会被他们发现的。我已无处可逃,你一定会认为是我杀了杨兵,而我又该如何解释,你才会相信其实我是想自杀呢?

可是,我是想要杀了杨兵,而我也确实杀了他。

在世界末日的第三天晚上,我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变成了一只恶鬼。

没错,我就是一只恶鬼。从父母把我生在那个穷得鸟不拉屎的地方开始,从我十三岁那年再没有长大过开始,从我初中没有读完就离开了学校开始,从我走进这座城市受人白眼被人欺负开始,我就成了一只恶鬼。

其实,不管有没有世界末日,我都是一只恶鬼。

大概是凌晨了吧,我走进底楼的哈根达斯店。我听到均匀的鼾声,来自五个伤员,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因为骨折等重伤无法动弹,只能集中在底楼休息。有个中年男人伤口发炎化脓,散发着刺鼻的臭味,再过几天伤口就要生蛆了,要救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截肢。可是地下没有医生,没有必需的药物,更没有任何医疗工具,就算有人敢砍掉他的大腿,他肯定也会很快失血而死。这个可怜的人一直都在呻吟,就像在忍受满清十大酷刑。他每天都想要自杀,乞求周围的人们给他一瓶安眠药,或者直接割开他的手腕也行。周旋像个牧师一样安慰他,希望他珍视生命不要放弃希望——我觉得你真像个单纯的孩子,大概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地方吧,到了他妈的世界末日,你还要想有什么希望?

现在,我就站在这个男人的面前,痛苦让他彻夜难眠,睁着双眼看着昏暗中的我。他紧紧抓住我的手,发出凄惨的哀求:“杀了我…不要再让我受罪了…求求你…积点阴德…杀了我…”

我静静地看着他,微弱的光线里,我看到他的眼角含着泪水,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竟然这么懦弱。

如果他不去死,那么我就应该去死了。

我的手里多了一把刀,这是我从超市的地下二层拿上来的。

在这个痛苦的男人持续的哭泣声中,我最后给了他一个微笑,然后用刀割开了他的脖子。

我感觉刀子割破了他的喉管,鲜血喷溅到我的脸上,热热的腥腥的,我一点都不喜欢。

他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只是最后的眼神更加痛苦,表情很快凝固在这个狰狞的瞬间。

他死了。

这是我杀的第二个人,虽然我只是帮助他完成了自杀。

虽然,我不喜欢他喷到我脸上的血,可是我却很喜欢杀他的感觉,或者说帮助别人完成心愿的感觉。

我给了自己一个微笑,又转到第二个重伤员身边。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躺在从四楼搬下来的席梦思上。她的胳膊与肋骨都折断了,脸上也受了重伤,浑身上下都缠着绷带,看起来像个木乃伊——女人像她这样活着也真是受罪!我想就算没有世界末日,她能够活下来,这张脸也毁了吧,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不如,不如就让我替她结束一切的痛苦吧。

我把刀放在了她的胸口,感受着她的心跳,直到她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不知道你出生在哪里,不知道你的爸爸妈妈爱你吗,不知道你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知道你爱过怎样的男人或被怎样的男人爱过,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孩子,更不知道你是想死还是想活。总之,我想对你说:“再见!”

我将刀尖捅进了她的心脏。

又是一腔鲜血喷到我的脸上,我差不多已经对血麻木了。

她没有发出声音,只是身体抽搐了一下,便睁着眼睛死了。出于怜悯和人道主义,我替她合上了眼皮,但愿她没有堕入地狱。

第三个。

我的心情已经很平静了,我并不觉得自己有罪,反觉是在造福这些痛苦的人。

死人的血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拿起一块毛巾擦了擦脸,才发现我的伤口也停止流血了。虽然我的骨头还是很疼,但人真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动物,也许我真的能在世界末日活下来,即便这里的所有人都死光了。

但愿,那时候只剩下我和你。

凌晨四点,底楼中庭的哈根达斯店。我来到另一个重伤的男人身边,他是个二十来岁的胖子,浑然不知刚才有两个人被我杀了,一直打着沉重的呼噜。他的头上缠着绷带,身上盖着被子,不知伤在哪里。不过,看到一个男人年纪轻轻,居然胖成这个样子,就让我生气!这身肉实在是罪过,即使不是世界末日,像这样的人也不该活在世上。要知道天底下有多少人吃不饱肚子!就像我,从小吃肉就是一件奢侈的事,偶尔吃上几块放了半年的发黑的咸肉,就已是天大的幸福了。没错,我讨厌胖子,他活该躺在这里。还有,我讨厌他发出的鼾声,这样的噪音绝对污染环境,重伤员里最该死的就是他了!

再见!胖子。

我连一秒钟都不曾犹豫,就用刀割破了他的咽喉,就像随手切开一个西瓜。

随着鲜血的喷溅,死胖子居然睁开了眼睛,发出惊恐的呼叫。我吓得蜷缩到了一边。幸好他的气管已被切断,他的声音仅限于痛苦的干嚎,无法发出更响亮的呼救声。虽然他的体形庞大,因此发出的动静也很大,但他已受重伤无法移动,只能躺在被子里挣扎,直到全身连同周围地板都被染成了红色,方才彻底断气,变成一具肥胖的死尸。

此时,我听到旁边响起一声尖叫。

该死的!另一个重伤者被惊醒了,她是个中年女人,刚刚发出一声尖叫,我就慌张地扑上去,一刀扎进了她的心窝。

干脆利落!

她没有再受更多的痛苦,双眼几乎突出眼眶,生命终止于惊讶与恐惧中,安息吧。

一口气连杀了四个人,我差不多已经虚脱了,趴在死去的女人身上喘息片刻,没忘记还有第五个重伤员。

于是,我转头看着哈根达斯店的最里侧,那里躺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黑暗中目光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