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什么时候走的?”
“三年前。你是什么人?别打扰我们工作。”
“我是她的男朋友。”
“你?”
(她的声音中断了,后面是轻微的自言自语——)
“好菜都让猪拱了!”
(接着一片噪音,持续了半个钟头,听起来像一起坐电梯,到公司楼下的港式茶餐厅。)
“我要一份干炒牛河。”
“云吞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的声音变得友善了一些。)
“小明。”
“小明?哇,每个班级里都有一个小明,不是吗?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七年,从没挪过办公桌,你明白的,该死的前台!”
“崔善?”
“我可是看着她进公司的,那时她大学刚毕业,看起来还挺萝莉的。不过嘛,漂亮女孩人人爱追,像我这种稍逊一筹的,自然会有些小嫉妒。”
“崔善失踪了。”
“哦,这并不稀奇。”
“我对崔善太不了解了,我想知道她过去的秘密。”
“那你找到我可算对了!不过嘛,这个女人,我劝你还是趁早放弃吧。我猜——对不起,说得直接一些,你们只是刚刚认识,还没到那么深的关系吧?小哥啊,人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她不会跟你上床的,听姐的话没错。她跟你——两个世界!何况,知道她太多的秘密,对你没什么好处。”
“她很可怕?”
“差不多…是的。”
“有多可怕?”
“超乎你的想象!好吧,我讨厌她,不仅是她比我漂亮那么一点点,因为她太想获得老板的青睐。虽然,我们老板是个女人,性取向正常,漂亮女孩在她面前没有任何吸引力。但崔善工作很努力,每晚加班到深夜,对于公司里每个同事,都是客客气气毕恭毕敬,还会给我送巧克力之类的。但我是什么人啊?一眼就看穿了她不简单。她跟老板相处得不错,几次获得公司表扬,后来老板出去应酬,也总是把她带着。客户们都对她大献殷勤,居然也拿下几张大单子,活见鬼了!”
“她傍上有钱人了?”
“不,崔善跟我们公司的一个小伙子谈恋爱了。那家伙是外地人,比她大三岁,在群租房里过日子。他俩每晚都一起加班,凑巧住得又近,经常同坐一班地铁,夏天帮她抓到过袭胸的色狼,就这么渐渐勾搭到了一起。公司里的男人们都很受打击,因为他的条件是最差的,除了长相——这小子挺帅的,高个头,很挺拔,有点像黄晓明,如果给你打60分的话,那他就是600分。”
(天生的八婆,她至今还剩着的原因,就是这条舌头。)
“仔细想想,这两人有许多共同点,俊男靓女,拼命的工作狂,也没听他们说起过自己父母,看来都是普通人家出身。他俩都很珍惜这份工作,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领导很赏识他俩,还有了升职机会。老板在公司内部搞公开竞聘,崔善最起劲,无论人缘、能力以及卖命程度,她都是呼声最高的,加上做成好几笔大单,立过汗马功劳。但没想到,这个升职机会,最终落在了她的男朋友身上。嘿嘿,接下来就后宫了,你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的吗?他接近了女老板,利用自己的帅哥脸蛋,还有据说六块腹肌的身材,就——”
“别说了。”
“这个秘密,是崔善发现并捅出来的,她在公司内部群发邮件,包括男朋友跟女老板的QQ聊天记录,简直是文字版的AV啊。自然,崔善被老板开除了,那小子却成了老板的情人。”
“他还在这家公司吗?”
“死了!就在崔善离开不久,他半夜在公司加班。据说女老板也在办公室,你可以想象一下。凌晨,他独自坐电梯下楼,结果发生了事故,电梯直接从四十楼掉到底下——死得很惨!如果,你需要我描述一遍尸体的样子也行,看到过被拍扁的苍蝇吗…”
“够了!还有别的吗?”
“我再也没见过崔善了。不过,看在你请我吃这顿晚餐的面子上,我给你发个链接,加微信吧!”
录音到此为止,崔善可不相信X会叫什么“小明”。
她打开一同而来的小信封,滑落出一张照片——拍的就是崔善,背景是杂乱的床,她的神情像猫,又像喝醉了,脸颊上两团绯红,正脸迎着镜头,张开黏黏的嘴巴,性感到令人不忍直视。她的脖子以下没有衣服,事实上什么都没穿,直到脚趾尖。
崔善把照片撕得粉碎,感觉被人剥光了,露出所有隐私部位,呈现在光天化日下的闹市街头。
那个女人——广告公司前台的长舌妇,把几年前在微信流传的崔善的艳照,发送给了X。
凡是看过这张照片的人,都必须死。
最后,信封里还夹着一张小纸条,写着X的字迹,崔善轻声念出来——
“小善,你是杀人犯?”
第十二章 漆黑夜半
第八十天。
最近常刮大风,在楼顶会捡到外面飘来的废纸,有轻薄的包装纸,沾满油腻的纸袋,用过的恶心的餐巾纸。捡到一片纸风筝,虽然断了线,说明仍有机会与外界沟通。躲藏在西侧墙角下,崔善整理所有零碎纸张,堪称洛阳纸贵,都写下同一句话——
“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鬼知道“巴比伦塔”在哪里,但没办法,只能寄希望于这些小纸条,随风飘到附近街上,最好正巧贴到某个警察额头,或者哪位推理小说家窗边,请你足够细心并保持好奇。
夜里,楼下传来某种乐曲声,一下子揉住耳朵,如潺潺流水连带月光倒灌入脑中。小时候流行过肯尼金,对,就是这种高端洋气的萨克斯风。
她下意识地唱出粤语歌词——
夜阑人静处响起了一阕幽幽的saxophone/牵起了愁怀于深心处/夜阑人静处当听到这一阕幽幽的saxophone/想起你茫然于漆黑夜半…
小姑娘多愁善感的时节,S大的女生宿舍,她常用手机播放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而在这个秋天的夜晚,崔善轻轻一叹,将声音锁入抽屉。
第二天,她又收到了录音笔,长长的金属像什么来着,打开听到一段嘈杂的对话——
“你找麻红梅?”
(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崔善的记忆中从未听到过。)
“嗯。”
(短短的一记,沉闷得像从地底下冒出来,果真是X的声音。)
“你找她干什么?”
“几年前,我家里用过她做钟点工,我妈对麻阿姨非常满意,希望她再回来干活,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但怎么也找不到她人。”
(这是几次录音中听到X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
“麻红梅,确实是我们家政公司最好的钟点工,许多客户都指名要雇她,但是——你不知道她出事了吗?”
“哦?”
“她死了。”
“什么时候?”
“已经快两年了!麻红梅主要在一户有钱人家干活,那是栋三层楼的别墅,虽然收入挺不错的,但是干得也很累,经常每天做十几个钟头,跟住家的阿姨没什么区别。出事的那天,恰好是冬至,东家的女主人也是奇怪,命令她在三楼擦窗户,结果不小心摔下来…也合该是她倒霉,脑袋落地折断了颈椎,等到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早已经没命了。”
“真的是个意外吗?”
(X沉默了很久才提问。)
“谁知道呢?总之啊,冬至这种日子,太邪气了,老天爷收人来着,以后一定要当心!”
“你知道她的女儿吗?”
“麻红梅从没说起过她的孩子,她又说老公早就死了,所以等到出事以后,根本找不到可以报丧的家属。后来,我们才拐弯抹角地打听到,她还有个独生女,但打不通电话。直到一个月后,麻红梅都被烧成了骨灰,女儿才跑回来处理后事,原来在国外旅行,换了手机号码,所以耽误了时间。”
“这种事情没有打官司吗?”
“刚开始,女儿认定麻红梅死得蹊跷,不是什么意外身亡。她甚至准备报警,要告东家的女主人故意杀人。”
“我也觉得有问题。”
“但是,对方爽快地赔了一大笔钱,最后就算摆平了。其实,我们家政圈子里,偶尔也会出这种事情,闹来闹去不就是为了这点钱吗?”
“没有钟点工再敢去那家干活了吧?”
“哪儿的话啊?只要有钱挣,阿姨们都抢着去呢,麻红梅刚死不到半个月,我们公司又派了个钟点工过去。后来,再没出过什么事情。不过,到了今年六月,不是钟点工出事,而是那家的女主人她…”
“怎么了?”
“咳,你看我也是管不住嘴巴,不该跟你说这么多的,我们要为客户保守秘密的。”
“谢谢,再见。”
“喂,你不是找钟点工吗?我们这里还有很多的啊!喂,别急着走啊…”
声音远远地淡去,在一片噪音中消失。
崔善闭上眼睛,决定不再回答任何与之有关的问题。
第十三章 等待屠宰
第九十天。
被禁闭在高楼顶上,就像山村贞子在井底,每夜看着井口的幽光,宛如夜空中的圆月,一直等到有人放录像带才能从电视机里爬出来吗?崔善第一次看《午夜凶铃》,是在某个男人身边,他叫林子粹。
小直升机飞来。很久没再挨饿了,挂钩下的面包量逐渐增加,除非想要品尝烧烤,已不必辛苦捕猎小鸟。
不过,袋子里还有一台手机。
iPhone。
X是要放她出去?崔善狂喜地打开,电池是满格的,却没有任何信号,撬开后盖发现没装SIM卡。虽然有WLAN功能,但搜索不到附近的Wi-Fi。
死变态,这台手机不是用来逃命或求救用的。
但没密码,可以使用其他所有功能,通话记录为零,通信录也是空的,短信只有出厂设置的那两条。
但手机里储存有一段视频,崔善屏着呼吸点开播放,屏幕中出现一段摇晃的镜头。
无声的画面,似乎是偷拍的,对准某个遥远的窗户——像小高层酒店式公寓。有个大阳台与落地窗,中午温暖的阳光,洒在精装修的屋里,也洒在林子粹的额头。
林子粹。
他还活着?
记忆有些混乱,明明记得那个深夜,自己被关到这座空中监狱之前,用花瓶砸烂了林子粹的脑袋。
不过,视频并没有显示时间,也可能是在他生前录下的。
当他独自坐在窗边抽烟,蓝色烟雾围绕着双眼,目光像在雾中惊起的飞鸟。镜头拉得很近,对准林子粹的左手,无名指上摘掉了婚戒。
她没见过这个房间,也看不到任何照片,倒摆了许多CD,还有一整套组合音响,她知道林子粹是古典音乐的发烧友。他手边放着瓶法国红酒,已喝得脸色微醺,燃烧中的香烟搁在烟缸上,心事重重地闭起眼睛,脸颊不时神经质地抽动,说不定正在听唱片?镜头能看清他的两台手机,其中一台是限量定制款,表面镶嵌着四个字母——LZCS。
只有崔善知道这行字母的意思。
突然,视频中的林子粹紧张地走到门后,似乎有人在按门铃?他小心地从猫眼里往外看,犹豫几秒后开门。
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人进来。林子粹恭敬地泡了一杯普洱茶。来访者年龄与林子粹差不多,消瘦的脸上颇为冷峻。他也对准那套组合音响,不知在放什么音乐,微微点头有些懂的样子。此人的表情含而不露,目光不时向房间四周扫视,看起来又很自然,比如欣赏某个小摆件,看看窗外的风景,目光犀利——画面一黑,大概为避免被他发现。
镜头转而对准楼下,原来是在高楼上偷拍的,就像X正在对面看着崔善。
手机视频的最后,林子粹正在送客,酒店式公寓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不速之客坐进去开走,画面里出现车尾的牌照——这是一辆警车。
看完这段盗摄的录像,崔善既惊惧又疑惑,这是最近拍摄的吧?
她继续检查iPhone里的各个角落,发现还有好几张照片——
X在对面偷拍崔善的画面,用非常好的单反镜头,几乎可以看清她身上每个细节。想必是两个多月前,她刚被关到这里不久拍的,还穿着黑色小碎花的连衣裙,露出大半个后背…在她靠近两块肩胛骨中间的位置,竟是行小小的文身。
有双黑色羽翼作为背景,刺着四个英文花体字母——
LZCS
崔善伸手摸自己后背,这里没有镜子,也只有藏在对面的X的镜头才能发现。自己好像一头牲畜,背上盖着个印章,即将等待去屠宰。
就像林子粹的那款定制手机,她背上的这行文身也出卖了自己。
最后,她在iPhone手机里,找到一段录音,听到X年轻的声音——
崔善,二十六岁,巨蟹座,O型血,身高166厘米。前年冬至,你的妈妈麻红梅,在一户人家做钟点工时意外死亡。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叫林子粹,他的妻子叫程丽君。你该如何解释,在林子粹的手机上,和你背后的文身,都有着相同的字母——LZCS?现在,可以说出你们的秘密了吗?
第十四章 说出秘密
第一百天。
清晨,X用航模送来食物的同时,还有一条宽大的床单。
崔善垫着床单,平躺在水泥地上,面对阴沉的浓云,伸展四肢,像具无声的尸体,也像容易满足的女人。抚摸脖子与胸口,变细的腰肢,几乎没有脂肪的臀部。皮肤和神经末梢,欲望像毛茸茸的纤维滑过,宛如某人手指…
崔善打开iPhone手机的录音功能,想起最短暂的白昼,与最漫长的黑夜之间,水杉树影覆盖的三层屋顶,远观而无法触摸。除了遛狗的老外,几乎不见人影。斜阳即将逝去,带着她的影子在别墅台阶前爬行。
再也无法隐瞒,她开始说出那个秘密——
去年,冬至。
我来到近郊的别墅区,找到这栋黑漆漆的大屋,上一年的这个时候,妈妈死了。
她在这家做钟点工,从三楼窗口意外坠落死亡。隔了一年,我才来到此地。按照本地习俗,冬至要祭奠死去的亲人。何况,今天又是一周年忌日。我全身黑色,带着锡箔与冥钞,蹲在妈妈死去的地方。在有钱人家的院墙外,用打火机点燃纸钱,化作袅袅灰烬。黑烟熏得我落泪,回忆关于妈妈的一切…
看着别墅紧闭的大门,我像个要饭的,站在西北风里。落日燃烧殆尽,刚想上去敲门,问问妈妈到底是怎么死的。右手犹豫在半空,失魂落魄地后退,倒着走过铺满落叶的便道。
背后响起凄惨的刹车声,脚后跟刀割般剧痛。我来不及尖叫,顺势倒在花丛中。枯树枝划破了脸,当我挣扎却无法爬起时,有只手拽住了胳膊。
经验告诉我,那是男人的手,右手。
他的指节修长有力,热热地透过外套,像镣铐锁紧我的肌肉、骨头还有血管。
我被这只右手扶起,他的左手托着我的腰,让我紧靠他的肩膀。
男人向我道歉,音色醇厚的普通话,有电台DJ的感觉。他把我扶到花坛边,那是辆黑色奔驰车,车尾有S600标记。
他有三十多岁,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浓密的眉毛底下,有双大胆直视的眼睛,那是我喜欢的男人眼型,还有颇为立体的鼻梁与下巴,不断喷出温暖的呼吸,像浓雾覆盖我的脸。
脸?
手指轻轻揉过脸颊,擦过一丝血痕,该不会破相了吧?我顺势倒在他怀里,装作昏迷,就算挠痒痒也绝不起来。
那双手抱着我的后背与大腿,放到宽敞的真皮座位上,再将我的双腿屈起——当他手掌压在我的黑丝袜上,从脚指头到大腿根的神经犹如触电。
听到车门关上,然后是奔驰的发动机声。这不是我第一次乘坐这种车,却是第一次横躺在后排。他开起来很安静,感觉转过好几个弯道,加速与刹车间的上坡下坡,偷偷睁开眼睛,隔着天窗玻璃看到冬至夜空,还有市区摩天楼的灯光,像在空中花园看到的世界。
奔驰车把我送到医院,他将我抱在怀里,直到充满消毒药水味的急诊室。
他是正人君子,即便皮短裙毫无防备,夹克敞开着胸口,他却没有趁机吃我豆腐——其实我不会介意的。
脚后跟被车轮碰到一点,涂点药水就没事了,可惜一只高跟鞋报销。至于我的脸,一道浅浅的印子,医生说不会留下疤痕。
男人自始至终默默站着,最后付了所有医药费,把我搀扶到奔驰车里。他说身上现金不够,问我要多少赔偿,他会去ATM机上取给我。我还是蜷缩在后排,有恃无恐地把脚搁在座位上,问他不能进保险吗?
听到他说嫌麻烦,我就从后排坐起来,靠近驾驶座,吹着他的耳边说——我不要钱,只要你赔我一双鞋子!久光百货,可以吗?
半小时后,来到商场,我仅穿着一只鞋,像瘸腿那样,半边搭着男人肩膀。我用眼角余光扫向那些柜台,看到女店员们羡慕与嫉妒的目光。
不像平常逛街那样走马观花,我很快选中一个意大利的牌子,挑了双适合走路的中跟鞋。我没有趁机敲他一笔,结账下来不到一千块,尚不及我那双被轧坏的高跟鞋。当他爽快地刷卡埋单时,我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穿上新鞋,我故意捋着头发,将发丝泼到他肩上,同时自我介绍:崔善——崔智友的崔,金喜善的善。
他说我像崔智友与金喜善的合体。
而我羞涩地问他的名字,男人并不回答,转身就要离开。而我拉着他的袖子,说要请他吃饭,这里楼上有家不错的日餐,我是真的饿了。
要是走的话,我就喊啦!说你开车撞了人,一分钱没赔,想要逃跑。
他无奈地把电话号码报出来,我赶紧给他拨过去,果然手机响了。我注意到他有两台手机,也许并非常用的那台。
我抱着鞋盒问他会不会接我电话,他停顿半步,转回头笑笑,进了通往地库的电梯。
隐隐约约,从这个背影,我看到了七岁那年的爸爸。
继续在商场逛了半个钟头,却没再买任何东西,直到腹中饥肠辘辘,我才去楼下吃了碗乌冬面。
小时候,妈妈总是说:冬至天黑前要赶紧回家,否则要在外面被鬼抓走的。
今夜,我却讨厌回家,那不过是个单身公寓,狭窄的卧室配着卫生间,每月两千的房租。我连续不断地诅咒那间屋子,每次都发誓下个月必须搬走,每次却仍要回到那张充满夜宵甜品味的床上睡觉。
冬至后第二天,我被迫卖掉最后一个也是最心爱的LV包,终于补足了拖欠的房租。
我给他打了电话,但没接。我又发了条短信:喂,只赔我一双鞋子,还不够。
等到午夜,仍无回音,发出第二条短信:我的脚疼得厉害。
这两年遇到过不少骗子,却从没像这样伤心过。从前,我无所谓地诅咒对方祖宗十八代生儿子没屁眼死一户口本之类的。头一回,眼前总晃着那张脸,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虽然,我有他的手机与车牌号,但如果他对我无心,即便查清楚又有什么意义?我像只失败了的孔雀,收起尾巴躲进笼子。
平安夜。
去年这时光,我与某位长相英俊的富二代共度,虽然我不过是他十几个女友中的一个。
终于,抵挡不住女朋友的微信邀请,我穿上最后一件值钱的大衣,依然挂着水晶天鹅的链坠,前往参加单身圣诞派对。出门选鞋子,犹豫许久,还是穿了冬至那夜在久光百货买的中跟鞋。
在许多丝袜包裹的大腿、高跟鞋与皮靴之间,我落寞地坐在角落,端过侍者送来的鸡尾酒。贵公子们被年轻女孩团团围住,而我像个过时的怨妇,独自在冷宫台阶上,闲坐说玄宗。
有个喝多了的少女,看起来很小,让人怀疑是否高中毕业,晃悠着坐到我身边。当我要起身离开,她却抓住我的手说:你看我这个镯子好看吗?
她戴着卡地亚铂金手镯,年轻的脸蛋越发光彩照人,简直有韩星的感觉。女孩说在香港买的,十二万港币。
虽然,一看就明白她是靠什么换来手镯的,我却羞愧地缩回手腕,掩饰自己从淘宝买来的便宜货。
接近子夜,才有两三个男人来邀请我喝酒,我委婉地拒绝了。
派对进行到高潮,大家交替用英文和中文唱起《友谊天长地久》之时,我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
手机显示为奔驰男——我激动地穿过整条长廊,避免被他听到狂欢的音乐与尖叫声,半路几乎跌倒。
喂…我故意把这个喂拉得很长,想率先听到他的声音。
Merry Christmas!
Thank you!
你一个人?
是。
在哪儿?现在。
我报出这里的地址。
等我,bye!
他惜字如金地挂断电话,而我穿回大衣奔出大楼,来到圣诞夜的街头。刺骨寒风吹动发梢,丝毫没感觉冷,反而浑身冒汗。几辆出租车在面前停下,我却微笑着摇头。脸颊又红又热,刚才的酒精与音乐,让我有种体内深处的快感。
零点过后,奔驰S600停在我面前,车窗放下露出驾驶座里的脸。
他毫无表情地看着我,那种特别的眼神,让我想起早已死去的小白。
掏出一枚薄荷糖塞进嘴里,我拉开副驾驶车门,坐在这个男人身边,故作端庄地道谢。
没等我说去哪儿,他已踩下油门,飞驰上圣诞夜的高架路。
他说这两天很忙,我说男人忙不是坏事。他关心我的脚还好吗,我回答:如果少走路,多坐车,或许会好得快一些。
他懂了,自顾自地开车,驶过跨江的大桥,远方是高耸入云的金融区,某栋大厦外墙大屏幕打着圣诞老人的图像。
再也不敢出声,默默看着绚烂的江景,在车窗内喷上一团团热气。偶尔转头看他的侧脸,仿佛被雕刻过的美好的男人线条。
他问我鞋子还合脚吗。
真有先见之明,我穿着这双他给我买的鞋子来参加圣诞派对。
更没想到,他还记得我的名字:崔善。
他又问我妈叫我什么小名。听到“妈妈”这两个字,心里怕得要命,但我如实回答:小善。他说他喜欢这个名字!窗外的灯光扫过,他的眼里有异样的光。
他叫林子粹。
树林的林,房子的子,精粹的粹?
林子粹突然加速,仪表盘超过150,让人的肾上腺素分泌,他问了我个问题——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怎会有如此变态的问题?我注意他的嘴唇,越是飙快车,就越发镇定。我想了半天,选择了羊。
逃难的时候,还可以吃烤羊肉串嘛。
他说这四种动物,每一种都代表人内心最在乎的东西,但没说羊代表什么。
半小时后,兜风结束,奔驰车停在我家小区外,街边深夜食堂的日餐还在经营。
他想要送我上去,但我拒绝了,理由是我家很小、很破,不好意思。这是我面对男人第一次说真话,从前我都会吹牛说自己住在某个高级公寓。
自始至终,他都像个真正的绅士,连我的手指尖都没触摸。当我转身离去,听到他说——小善,感谢今晚的陪伴。
忽然,这句感谢让我的眼眶酸涩,就在泪水滑进嘴唇前,我回头冲到他跟前,紧紧抱住他的脖子,用嘴堵住他干裂的唇。
他的嘴角留下口红印子,以及我的泪水。
当我回到屋里,趴在布满霜气的冰冷窗户上,看到楼下惨白灯光下的他,站在奔驰车边抽烟,目光伤感得像只流浪猫,我已知道自己即将告别这个房间。
第十五章 我没杀人
第一百零五天。
记忆,像坏掉的自来水龙头,源源不断送出水流,冲刷眼睛背后那根疼痛的神经。
想起冬至夜的静安寺,难得一夜清静。橱窗里奢侈品依然刺眼,街边行道树上挂着彩灯,并非为迎接亡灵,而是几天后的圣诞。街边穿梭的车流,挟带呼啸的风,吹乱她落寞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