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幸运的是,你下楼的时候,没人看到你,大家都在自己的房间。不幸的是,杜小美的话太夸张了,那只是个普通马桶,结果卫生巾和领带缠在了一起,变成了一大团,还是把它堵住了。”
“不,我没干过,我不知道,也许,也许保姆早晨用过那间盥洗室,是她堵住了马桶。”赵燕淑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
“她也许是用过,但是她不会把领带和卫生巾一起塞进马桶,因为马桶堵塞,只会增加她自己的工作量,她得负责自己掏,或者打电话找人来修。而且,她还可能被女主人骂,如果她神经正常,就不会给自己找这种麻烦。
“其实,也不可能有别人用过,因为只要有人用过,就会弄脏马桶,而一楼盥洗室并没有通马桶的工具。警方检查一楼盥洗室的时候,它是干净的,这说明在堵住后没有人用过。马桶堵不堵得抽了才知道,后来为了找凶器警方才发现它被堵住了。结果警察在这个马桶里捞到了四个干净的卫生巾和一根领带。那天晚上,你一直占着一楼的盥洗室,所以没有人能在你洗完澡之前去用它。而等你洗完澡后,我们都已经在楼上了,杜小美和我自己房间里就有盥洗室,我们不用去用外面的厕所。戴柔和容喜都是在楼上洗的澡,浴室和厕所是连在一起的,冬天的晚上,谁也不会大老远特地跑到楼下来用盥洗室,如果她们要冲领带,应该也是在最方便的地方一楼上的盥洗室。所以,那天晚上只有你才有机会把领带和卫生巾塞进一楼盥洗室的马桶,因为只有你用过一楼的盥洗室。”
“也许是半夜,有谁偷偷跑到一楼的盥洗室……”
“我后半夜也没睡着,我没听见有人开门关门或下楼,我也问过容喜和戴柔,她们也说整夜很安静,没人出来过。”莫兰从容应道。
赵燕淑呆呆地看了她好一会儿才说:“你全是在猜测,猜测。我没有冲过领带,我没有。”
莫兰不理她,继续说下去。
“那天,你说去找拖鞋,其实你是去找你的润唇膏的,你把它带到了一楼盥洗室,但后来找不到了,你向来做事没什么条理,所以你以为自己可能把它掉在了凶案现场。你本来以为那天别墅只有廖勇立或是钟点工在,你觉得他们比较好对付,因为廖勇立和钟点工不会怀疑你。廖勇立一直认为你是最善良的,他会相信你真的是去找拖鞋的,而钟点工一般不会管闲事。但是你没想到碰到了我,而且警察也在。
“你知道吗,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其实看见那支润唇膏了,它掉在垃圾桶的后面,你没看见,因为我的身体挡住了你的视线,你一直看的是马桶。我没跟你说,是因为我以为那是我的那支,我想那支润唇膏已经被杜小美用过了,所以不想把它拿回去,但其实,那是你的。我后来在我自己的包里发现了我的那支润唇膏,于是我想到了容喜的话,她说,杜小美那天晚上曾经进过我的房间,手里还拿着件东西。后来我才知道,杜小美手里拿的是那支润唇膏,她是想来还给我的。我以前就一直用这个牌子的润唇膏,而你总是跟我买同样的东西,所以我马上知道,那是你的。”
“你,你太武断了,也许是杜小美自己的呢?”
“杜小美只用日货。戴柔的润唇膏是男用的,她要跟男人用一支,而容喜什么化妆品也没带,她连洗面奶和润肤露都不带,现在她对任何化学产品都很抗拒,只用清水洗脸,那天做面膜完全是因为盛情难却。”
莫兰说到这儿,停住了,她注视着赵容喜,过了会儿才说:“的确,谁用什么牌子的润唇膏是她们自己的说法,是不能百分百证明那是你的,但是,你今天自己的行为却证明了一切。如果不是你的润唇膏,你今天为什么要拿走它?顺便提一句,我们离开杜家的时候,警方曾经把我们随身的物品都记录下来过,我看到你的那份记录中有:拖鞋一双。我想你不会带两双拖鞋吧。那天早晨,我们来叫你的时候,我看见你的箱子里有拖鞋,而在那之后,我们都下楼了,你是最后一个离开房间的人,箱子一直在你自己手里,所以不可能有别人能拿到你的拖鞋。”
赵燕淑的眼睛里闪着恐惧,莫兰觉得她在发抖。
“其实,也只有你有可能躲进杜小美的房间。戴柔跟杜小美差不多是前后脚上的楼,上楼之后,杜小美先敲了你房门,你没在,接着戴柔去洗澡了,杜小美进了我的房间。”
“还有容喜!你别忘了,她完全可以在我洗澡,而杜小美在跟戴柔吵架的时候溜进杜小美的房间。”
“不可能,戴柔上来的时候看见她在走廊上,如果容喜她第二次进入杜小美的房间,就必须得敲门,因为杜小美差不多跟戴柔前后脚上楼,容喜想去杀她的时候,她应该已经在自己的房间了。再说容喜跟杜小美在体力上有一定的差距,如果正面交锋的话,肯定会发生搏斗,但替方没在现场发现搏斗的痕迹,也没发现有人听见过搏斗的声音,这说明,凶手是等在杜小美房间趁她不备突然下手的。”
“而且,容喜在洗完澡后20分钟,还看见杜小美进入过我的房间。如果她躲在杜小美的房间等着杀她,而杜小美一时还没发现她的话,那么她就不可能知道杜小美是进了我的房间,她只可能知道杜小美出去了一会儿又回来了。”
“容喜也可能是趁杜小美进你房间的时候,偷偷溜进杜小美的房间。”赵燕淑忽然眼睛一亮,冒出了这句话。
“这样的话,她就不会知道杜小美离开我的房间后又去关窗了。她既然已经进了杜小美的房间里,当然就看不见走廊里发生的事了。她也不可能躲在杜小美的门口偷看,因为这也太危险了,如果杜小美一开门看见她,大呼小叫起来,她不是全暴露了吗?所以,不可能是她。”莫兰说完话,静静地看着赵燕淑。
“戴,戴柔呢,她,她可能根本没洗澡,她,她可能躲在浴室门缝里看,等杜小美进你房间的时候,走进杜小美的房间。”赵燕淑又提出一个想法。
莫兰叹了口气。
“显然,你是没用过二楼的盥洗室,燕淑。二楼的盥洗室在拐弯的地方,从门缝里看不见走廊里的情况。而且,杜小美离开我的房间后,先去二楼盥洗室旁边关窗,然后才下的楼。”
“她,她可能等杜小美下楼后,才进了她的房间……”
“燕淑,我刚刚已经说了,在二楼浴室看不见走廊的情况,她不知道杜小美下楼了。浴室跟杜小美房间的距离并不远,等她开门去走廊的时候,很可能那边连人影都没了,她怎么能肯定杜小美没回自己的房间?”
赵燕淑呆了半晌才泄气地说:“你可真会猜。”
“再来说说另一件事,我记得,你曾经跟我提过,如果你是杜小美,你即使死也不会脱下结婚戒指,你是什么时候看到她脱下戒指的?”
莫兰看到赵燕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恐惧。是的,她从来没意识到这点。
“其实那个假手指只能是杜小美自己放进汤里去的,因为她想威慑她的情敌。而我们所有的人,在来之前都还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也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做了汤,所以就根本来不及去准备什么假手指。再说,如果我们中的一个杀了她,也不会故意用手指影射八鲜汤,因为那就等于在暗示这次杀人事件跟外遇有关。谁会这么笨?当然不会。所以只能是杜小美自己放的,而且还是在她死之前放的。她关好窗,下楼,把戒指套在一个假手指上扔进了汤里,随后回自己的房间,自那以后,就再也没出来过。因为她进房间的时候,没有人看见她,而在这之前人人都看到她戴了戒指。所以,她只有在死之前才脱了戒指,也只有凶手才知道她死的时候没带戒指。”
“不,我,我看见她脱戒指了……”
“什么时候?如果没杀人的话,你最后一次看见她,应该是在她在客厅叫住戴柔的时候,这时候,所有人都看见她戴着戒指。”
“我,我是半夜起床,碰倒她,看见她没戴戒指……”
“你撒谎,容喜和戴柔那天晚上都没睡着,她们都说半夜很安静,没听到开门关门的声音。杜小美根本没出过自己的房间,你也是。而且你自己也曾经说过,你整夜都睡得很熟。”
赵燕淑嘴唇哆嗦,说不出话来了。莫兰继续说下去。
“再来说说今天的事。你没有砍过杜小美的手指,所以当你看到廖勇立让我们做菜后,你并不紧张。你以为大家都已经知道杜小美没有被砍手指的事了,因为假手指是很容易被识破的,你认为警方早该告诉廖勇立了。但其实,除了我之外,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这一点。警方特意对此作了保留,没告诉廖勇立,因为当初虽然我们发现了尸体,但她那只戴戒指的手靠里面,我们都没去核对。
戴柔和容喜没上楼看尸体,尸体搬下楼时上面盖了布,她们也瞧不见,她们只见过手指,所以她们一直以为尸体是少一根手指的。她们认为今天让她们做菜就是在试探她们的厨艺,所以她们都故意表现得很差。在别的案子中,可能试验中演戏的那个才是凶手,但在这个案子里,最真实反应自己实力的人才是凶手。因为她觉得这只是个普通的聚会,不是试探。”
“你怎么知道她们在演戏?”
“戴柔经常在家给男朋友做菜,容喜以前就一直厨艺精湛,而且总是给老公做菜,这种技术是不会因为分居4个月后就忘得一干二净的,所以,今天她们只是在演戏,希望自己不要被怀疑砍了小美的手指。只有你,最真实地展现了你的实力,因为你不在乎。你知道你没砍过杜小美的手指。”
赵燕淑说不出话来,脸色苍白。
“当你今天听说,警方在确认杜小美的房间有哪些化妆品不属于她的时候,你慌了神。你认为警方其实是在确认谁到过杜小美的房间,因为按理说我们中没有人去过她的房间,所以不会把化妆品掉在她那里。虽然杀人的时候一般不会带润唇膏,但是你在这方面没自信,你缺乏条理,总是把东西乱丢,而且润唇膏确实不见了,也不在一楼的盥洗室,所以你怀疑,润唇膏掉在了杜小美的房间。你想去确认一下,正好我手出血了,于是你自告奋勇地上了楼,如果你仅仅只是去找棉花什么的倒无所谓,但是我们都设好陷阱了,燕淑,廖勇立盯着你,在你进房间之前,润唇膏还在,你走后,就不见了。是你拿走了它,为什么呢?因为你认为那是证明你到过那个房间的证据。你认为警方是在杜小美的房间找到了它。”
赵燕淑别过头去望向窗外,在那里,警车已经在等候了。
“你没有证据。”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绝望地吐出这句话。
“不,我有的。勒死杜小美的领带上的有你半个指纹。”
“这不可能,我……”
“你想说,你用卫生巾包住了你的手,是吗?但是卫生巾毕竟不是手套,在你用力的时候,手指的尖端会滑出来的。再说,警察已经找到了那四个卫生巾,那上面应该有你大量的指纹和痕迹,现在的刑侦科技非常发达。另外,你拿领带的时候,柜子里也留下了你的半个指纹,卫生巾并不保险,燕淑。”
“可是,可是,也许,我只是拿着卫生巾堵住马桶,作弄杜小美呢?”赵燕淑仍然不甘心。
“燕淑,我刚刚已经说过了,它们跟凶器一领带缠在了一起,你忘了卫生巾上面是有粘性物质的吗?我不知道它们的粘性有多强,反正它们揉在了一起,就是因为揉在一起才会变成一大团。”
莫兰平静地注视着赵燕淑,对方脸上的绝望表情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她,她全猜对了,但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天你第一个到,杜小美到底跟你说了些什么?”
赵燕淑呆呆地望着窗外。“她说,她知道廖勇立经常去一家宾馆,她已经开始调査了,她准备把对方搞臭。”赵燕淑精疲力竭地说,“我害怕,我不想失去婚姻。”
“你爱你老公吗?”莫兰问道。赵燕淑摇了摇头,眼泪滚落下来:“我不爱他,但是他对我很好,我不想失去婚姻,也不想丢他的脸,他是个要面子的人,如果他知道我的事,一定会跟我离婚的。”
“如果你不爱他,就应该离开他,而不是先搞外遇,再把外遇对象的老婆杀了。燕淑,你这是怎么了?”莫兰觉得真难过,她至今不敢相信最善良老实温柔的燕淑会用杀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勇立不爱我,我只能回头去依靠婚姻。但是杜小美想破坏它,想毁掉我最后的退路,她想让我身败名裂,我不能让她这么做。”她幽幽地说。
“可是你……”
“我知道我做错了,莫兰,我也不想这样。”赵燕淑痛哭起来,“那次我是真的想死的,我知道我终究逃不掉。你知道我为什么把杜小美丢在床底下吗?”
“为什么?”莫兰低声问道。
“我害怕,我不想看到她。我知道我做了错事。我知道杀人是错的,莫兰。我也知道跟勇立在一起是错的,但是,我还是做了,我以为他爱我,那天听到杜小美说,她怀孕了,我好难过……”赵燕淑一边说一边掉眼泪。
莫兰的眼圈也红了。
“你知道吗,杜小美并没有怀孕,她是骗我们的。”莫兰难过地说。
赵燕淑看着他,忽然咯咯笑出声来,并且一笑就停不了,但那笑声在莫兰听来,比任何她听到过的哭声都更凄惨,更绝望。
“真是个好消息,真是个好消息,但是,跟我有什么相干?他不爱我,我也不想爱他,本来一切都结束了,我也想结束。但是,杜小美断了我的后路,我没有退路了!我是被逼的!莫兰,我不想这样的,我害怕,我好害怕……”赵燕淑断断续续地说着,趴在桌上抽泣起来。
莫兰的眼泪也掉了下来,她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手,轻轻放在她的肩上。
30、一个月后……
“你收到了没?”一个月后,某天清晨五点,莫兰被戴柔的电话吵醒。
“什么东西?”莫兰把头靠在电话机上,努力睁开眼睛。“请柬,结婚请柬!”
莫兰二话没说,“啪”地一声挂了电话,她这辈子都不想再收到什么请柬了。
她隐约听到戴柔的声音在电话里说着某个人的名字。或许是姜容喜,赵燕淑俯首认罪后不久,廖勇立就跟戴柔正式分手,开始追求姜容喜,两人目前正在热恋中,他果然爱的是她,莫兰一点都不吃惊;也或许是戴柔自己,听说她已经跟老板的弟弟约会过两次了,这次她总算听了莫兰的劝,破天荒没有在第一次约会就跟人家上床,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对方似乎很欣赏她,说她是他见过的最美的东方小姐;也或许是别人……莫兰没听清,也没兴趣,今天她只想养足精神,等会儿陪高竞出去买过冬的漂亮棉衣。
昨天晚上9点他打电话给她。
“你明天有空吗?”他一本正经地问道。
“嗯,那要看什么事了。”她正坐在看电视剧,没什么心思跟他说话。
“明天陪我出去买衣服好吗?我请你吃饭。”他一本正经地说,好像在谈笔交易。
莫兰把电视机的音量调低了点。
“你不是讨厌我,还非常非常讨厌我吗,那干吗要叫我陪你出去?你应该找你喜欢的人陪你出去。”她没好气地说。
“是你先说不喜欢我的。”他沉默片刻后,说道。
她一愣,随后说:“是,我本来就不喜欢你。”
“那你还生什么气!”他的口气冷冰冰的。
她一时语塞,不知该怎么回答。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明天上午我来接你。”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说。
“我没空。”她冷淡地说。
“我要去相亲,得买件好点的衣服,想来想去只有叫你陪我最合适了,你这方面的眼光一向很好。但是,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去也就算了,我不会勉强你。”他说话的声音低沉,仿佛在经受打击。
相亲?这两个字让莫兰的情绪一下子活跃起来。
“什么时候?有人给你介绍对象?对方是什么人?”她一迭连声地问道。
“不知道!你到底去不去?”他不耐烦地问道。
“那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最后,燕淑那个案子,到底有没有在领带和橱柜里找到指纹?我跟燕淑说的都是我猜的,后来问你,你就是不肯说。”莫兰一直对这一点耿耿于怀。
“这能怪我吗?谁叫你不接我的电话!”他的口气中带着愤怒。她是有段时间不接他的电话,自从他对她说“我非常非常讨厌你”这句话后,她就对他格外冷淡。不过,她忘性大,三个星期一过,又都忘了,几天前,他们又恢复了电话交流。
“那你现在可以说了吧。”莫兰催促道。
“对,找到了指纹,在柜子里面挂领带的地方的后面,非常隐蔽,有可能她拿领带的时候太慌张了,身子向前倾了一下,她本能地扶了一把,手指从卫生巾里露出来点了一下,但她自己没有注意。另外领带上也发现了半个指纹,很模糊,你猜得没错。”
“嗨,燕淑真可怜,做什么都失败……”莫兰听完叹了口气。
他没搭腔,她仿佛看见电话那头,他正在皱眉头,莫兰知道他是向来不会同情罪犯的。
“你明天去不去?”他再度问道,这次声音温柔了点。
莫兰想了想。
“好吧,你10点来接我。”
“这么晚?”他嘟哝了一句。
“大商场都是10点开门。”莫兰说。
“好,我知道了。”他说,随即挂了电话。
听说他去相亲,莫兰起初非常兴奋,觉得有趣,但挂了电话后,又禁不住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凭什么他要去寻找新机会,而她却坐在家里发呆?于是她当下决定,也要去相亲。她准备跟高竞逛商场的时候,也顺便为自己购置几件漂亮得体的新潮衣服。忽然之间,她感觉新生活正向她走来。
1、我要去相亲!
我发现,我跟柴英之间最大的差别就是,她有理想,而我没有。柴英原是我的同事,我们同在《你我健康》杂志当编辑,我们的办公桌还曾经面对面。但我只干了半年就辞职结婚了,她比我晚半年辞职,去了在她看来更加有前途的《大新闻》周刊,在那里当上了新闻记者。三年之后,她已经是那儿的新闻部主任了,手下有8名记者外加两个实习生,走到哪儿都风光无限,而我却只是个一事无成的离婚女人。
柴英大概也深深感受到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差别,所以每次碰到我,都不忘对我谆谆教导:“女人,就是要有自己的理想,不能总靠男人。莫兰,你的问题就是不能自食其力。”
她说的没错,我一向就痛恨上班,我指的是那种以谋生为目的工作,每每想到一大早要去挤公共汽车;想去看电影的时候,却不得不加班;稍微迟到两分钟还得看领导的脸色,我就对上班这回事充满了厌恶。是,我也很羡慕柴英的风光和自信,但我承认我在事业上的确没什么抱负,也不习惯听人差遣和忍气呑声,所以我觉得还是当一个无业游民更适合我。柴英认为我的人生观有问题,特意送了我两本她写的书,我看看书名,一本叫做《母猪是怎么变成白天鹅的》,另一本叫《跪着的女人站起来!》
“这是给我的吗?”我怎么觉得她像在骂我,虽然我的体重至少比她轻10斤。
“对,是我特意给你带来的。我相信你看过之后,一定会受益良多,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像这样的励志书。”柴英语重心长地说。
谢谢她的好心,我还是比较喜欢看我的侦探小说。
我没想到这样的柴英,居然有一天会羞答答地跟我提起相亲的事。上周的某一天,当我正在为高竞去相亲的事愤愤不平的时候,突然接到了柴英的电话。
“是我,柴英。”
“柴英?你好啊,好久不见了,有事吗?”我马上提起精神跟她寒暄,免得又被她看出我意志消沉。
“这个星期五晚上你有空吗?”她问道。
这种问题很难回答,我可不想因为一时失言最后落得去参加什么无聊会议的结局,所以我不答反问:“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想问问你是否愿意来参加一次社交性的活动。”柴英的口气忽然变得和蔼可亲起来,好像在跟我谈心。
“社交性的活动?”
“就是一种聚会。”
奇怪,平时说话喜欢开门见山的她,怎么忽然变得转弯抹角起来?
“什么聚会?”我问。
“你有没有听说过六人晚餐?”她稍稍迟疑了一下问道。
“知道,那是一种相亲方式,就是指不认识的三男三女约好一起吃饭,然后彼此认识。”我答道。心想难道她是想拉我去参加六人晚餐?那我可是大大地有空的。
“啊,原来你知道,那我就不必多解释了,”柴英仿佛松了口气。她的态度让我有些憋闷,难道她当我是土包子吗?我怎么会连六人晚餐都不知道?任何一个看过日剧的人都应该知道。
“周五我们正好有这么一个活动,你也来参加吧。”她说。
果然是六人晚餐。
“都有些什么人?组织者是谁?”这我得问问清楚。
“组织者是谁你就不要问了,女方有三个,你、我,还有原先我们《你我健康》的那个张西敏,记得吗?”
“张西敏?那个校对?”
“就是她。”柴英平静地说。
张西敏我当然记得,她当初被誉为全杂志社最有女人味的女人,身材纤细,说话声音特别轻。可我记得,她跟柴英之间有一段很轰动的八卦情仇,现在两个居然会一起去相亲?真是搞不懂。
“那对方的三个男人呢?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我问道。
“一个是美术编辑,一是大学老师,还有一是银行职员。”
听上去还不错。
“你有空吗?”柴英问我。
“行啊,我有空。”我爽快地答应了,随后又问,“你是从哪里找来这些人的?”
她没回答,只是在电话里笑了笑说:“那就说定了,到时候,你可别迟到。”
我只能说我尽力而为。我在杂志社上班的时候,经常迟到,柴英对此印象颇深。
两天后,我穿上新买的裙子,套上雪白的滑雪衫,高高兴兴地坐上高竞的车去赴约。高竞答应送我去参加六人晚餐。
“漂亮吗?”对于我的新裙子,我征求高竞的意见。
“一般。”他冷冰冰地答道。
自从听说我要去参加六人晚餐后,他一直就是这副活死人的表情,好像我不是去相亲,而是去参加什么违法活动。我想如果碰到我那个风流倜傥的前夫梁永胜,他一定会笑嘻嘻地搂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宝贝,裙子再美,哪有你的人美?没办法,女人大概就爱听这种甜言蜜语,虽然明知道不可信,但适时给生活加点蜜也没什么不好的。
“你上次相亲相得怎么样?”我忽然想起了这件事,同时看了看他身上的那件厚滑雪衫,那正是上次相亲之前,我陪他去百盛买的。
“嗯,就那样。”他含糊其辞。
“对方干什么工作的?几岁啊?漂亮?”我一迭连声地问道。高竞31岁了,还没有交过一个正式的女朋友,我知道他的生活非常孤单,所以他的终身大事一直都是我最牵挂的大事之一。
高竞隔了一会儿才开口回答我的问题。
“她是个女的。”他说。
我扑哧笑了出来:“难道她还会是男的吗?她漂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