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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在干什么,却不太生气。
他该不会喜欢我吧?嘻嘻,自己的脸都红了。
1999年3月22日,小雨。
今天好倒霉,好端端的在楼梯上摔了一跤。脚当时就动弹不了了。
小涵背起我就往医院跑,气喘吁吁的,挥汗如雨。
他的后背好宽啊,让人趴在上面不想下来。
明天他说要来看我,要不要好好打扮一下呢。
第二本日记就写到这里,后面是半本的空白页。
第三本日记,也就是那本质地精良的。
1999年3月23日,阴。
从今天开始,从这一刻开始,这本日记就只为你记,我的涵。我要记下我们所有的点点滴滴,我要把这本日记本的每一页都写满,而在此之前,我要向你保守这个小小的秘密,我的涵,我要看见你脸上惊喜的样子。
你是老天赐予我的礼物,是的,我的爱人,我应该从一开始就知道。当那天下午你第一次站到我的面前,我怎么就没看出你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人?我的天,我太笨了。
今天是美妙的一天。可是,当我现在一个人躺在这里静静回味的时候,竟想不起我是怎么把我的头埋在你的怀里,你又何时开始亲吻我的嘴唇。亲爱的,现在的你,是不是也在和我一样睡不着,也在静静地回味呢?
当你进入我的时候,我几乎忍不住要叫喊。是的,我的身体就像一片荒芜已久的土地,在一把春犁的耕耘下,豁然觉醒。我多么渴望你年轻的身体,当它赤裸着在我身上跃动的时候,我感觉到我年轻了十几岁,和你一样,有着无比敏感的触觉。你的手,你的唇,它们经过的地方仿佛在燃烧一般。那一刻,我相信我是美丽的。
我忍不住想再见到你,明天还来看我好么,亲爱的涵。
1999年4月1日,晴。
终于能上班了,虽然脚还是有点疼,可是能看见你,亲爱的涵,我还是很高兴。
奇怪的是你有点躲着我。好不容易到了晚上值班,我问你为什么,你支支吾吾的,可是当我抚摸你的身体的时候,你的眼神又变得炽热。
…
你真有力。
1999年5月22日,阴。
其实我心里清楚,你并不爱我,或者说,只是爱我的身体。
可是你不能阻止我爱你。
我们今天吵架了,是的,第一次吵架。我很伤心,可是晚上我还是没有拒绝你的要求。你在我身上气喘吁吁的耸动的时候,我几乎忘了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不再要求你爱我,毕竟,我比你大16岁。
1999年6月28日,晴。
怎么办,我发现我怀孕了。
已经一个月没来月经了,今早我用试纸测了一下,阳性。我吓坏了,又偷偷地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还是一样。
要不要告诉他?
1999年7月2日,阴。
决定还是告诉他。
本来想晚上告诉他的,可是他兴致很高的样子,考基地班的事情大概没有问题了,不忍心搞坏他的心情。
于是决定写一封信给他,趁他睡觉的时候塞进他书包里。呵呵,还记得他给我塞的那张纸条呢。
孙姨,谢谢你。
好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1999年7月6日,阴。
为什么?
几天过去了,涵还是没有反应。是没看到那封信还是觉得难以面对?
明天就要放暑假了,我不敢问他,可是又要1个多月不能联系。
我该怎么办?
1999年8月22日,晴。
我要独自去面对,我不要我的男人为我担忧。
可是,真的很疼。
1999年8月29日,晴。
我闯祸了。
涵没看到那封信,不知道那封信到哪里去了。
我的天,如果被别人看到,我们就都完了。
我是个蠢女人,为什么要把信放在书包里呢?
真想扇自己的耳光。
1999年9月3日,阴。
我的心情跟今天的天气一样。
涵好久不肯理我了。晚上值班的时候,他宁可站在走廊里,也不愿意靠近我。
我自作自受,我知道。
1999年9月16日,小雨。
祸不单行。
下午小凡来学校找我,我要她管那些学生叫叔叔。那个叫周军的小子居然指着涵要小凡叫爸爸。我当时吓坏了,涵的脸色也一下子变得比墙还要白。
傍晚的时候传来了另一个坏消息,涵没有进基地班。一定有人看到了那封信!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1999年9月26日,晴。
出大事了。
三楼死了人,351寝室的周军。警察在到处调查。早上的时候,涵偷偷来找我,央求我对警察说昨晚他一直在值班室和我聊天。他说他昨晚在二楼的水房看书,当时没有人看见,他怕警察怀疑他。我看他吓成那个样子,就答应了。涵,为了你我什么都肯做,你呢?
1999年10月28日,大雨。
真可怕,又死人了。听说死的是个女研究生,就是法学院的,很漂亮。晚上我向涵打听情况,他的表情很可怕。难道他也吓坏了?
1999年11月6日,晴。
涵昨晚和我在值班室过了一夜。好温馨,他很久没对我这么温柔了。
1999年12月2日,大雪。
涵受伤了。11点多的时候,他在外面敲门。我急忙给他打开,看着他捂着肋骨的位置。我忙问他怎么了,他说跑回来的时候摔了一跤。我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他没有回答我,只是嘱咐我不要告诉别人,就匆匆的上楼了。
好担心。
1999年12月3日,大雪。
这个学校太可怕了,又死了两个学生。我很害怕。
可是,昨晚他到底干什么去了?
1999年12月17日,晴。
学校里在风传一张叫什么死亡借书卡的东西。我很好奇的问涵,他居然说他也在那上面。我吓坏了,他却一脸不在乎的样子。
他不知道,我每天晚上都在为他求菩萨保佑。
1999年12月23日,晴。
俱乐部的宋姐说,涵在排演一部话剧,说涵演得挺不错的。我心里听了美滋滋的。
晚上我问他,他说演男主角,我说到时候我去看你演出。他拒绝了。我不高兴。
2000年1月1日,晴。
涵出事了。
昨天晚上,有人在剧场里打昏了涵,还装成他的样子砍死了一个女孩。
太可怕了,好在我的涵没事。真是万幸,菩萨果真是灵的。
菩萨啊菩萨,只要你保佑我的涵平平安安,折我的寿我都不在乎。
尾声
方木申请了病休半年。
开学后第二个月的某个下午,阳光很好。方木接到了老大的电话。
“二舍已经被扒掉了。”
“是么,为什么?”
“…不知道。”
“…”
“你什么时候回学校来?”
“过段时间吧,我也不清楚。”
“只剩下我们四个了。”
“…”
“我们都挺想你的,有时间回来看看吧。”
“好。”
挂断电话,方木拿起拐杖,要了一辆出租车去了学校。
二舍已经变成了一堆断墙碎瓦,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建筑机械在尘土飞扬的工地上忙碌着。很多人都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拄着双拐,面色苍白的男孩。
方木挑了一块石头坐下,眯起眼睛看着这个曾经发生了太多事情的宿舍楼。
有人在走廊里大声地骂着脏话。
有人趁其他人洗脸的时候,在对方裆里猛抓一把。
有人在楼道里很响亮地跳上跳下。
也有人,被杀死在这座楼里。
一切都被埋葬了,好的坏的,悲的喜的,都消失在这一堆瓦砾之下。
不远处,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
方木费力的挪过去,蹲下身子,翻开一大块水泥。
那是一把被熏得乌黑的大号军刀,刀柄上的有些地方已经融化了。
方木认出这就是吴涵那晚顶在自己脖子上的那把。
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方木把刀捡起来,揣进自己怀里。
他拄起双拐,离开了工地,慢慢走到了人工湖旁边。
这条叫静湖的校园人工湖已经解冻,湖面上飘荡着轻纱般的蒸汽。偶尔会看到湖底有小鱼游上来,掀起几朵水花就不见了。
方木在湖边坐下,看着微微泛绿的湖水,身边是急着去上课或者下课归来的学生。他们大声谈笑着,脚步匆匆,偶尔有人留意到湖边这个奇怪的男孩,也只是随意的一瞥。
方木感到有点疲惫。他抬起头,向远处望去,湖的对岸,是一排柳树,已经微微泛着绿意,清风拂过,树枝轻柔的摇摆起来,远远望去,仿佛一个人在招手。
方木的眼睛渐渐迷离,他竭力想看清对面究竟有什么。一大团水雾从湖中升起,在空中扩展、旋转、消散,对面摇摆的手也愈加模糊,最后竟分不清究竟在眼前,还是在遥远的彼岸。
(全文完)
心理罪画像 作者:雷米
评《心理罪》:写个老少咸宜的犯罪小说不是件容易的事
雷米是在2006年2月17日以lane_lau为ID,将他的第一篇悬疑小说《第七个读者》发布在天涯社区莲蓬鬼话栏目的。实事求是的说,作为版主,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注意到这篇文章。直到一周后,著名恐怖小说作家一枚糖果在QQ里告诉我,让我去看看《第七个读者》,她说,这是第一本她看得懂的悬疑小说。
一枚糖果素来以头脑单纯而在圈内闻名,她几乎从来不看网络上的悬疑小说,因为她不喜欢一边看书还要一边动脑子。当我听说她能看懂《第七个读者》时,不由得冒出了两个想法——这篇小说要么是篇小白文,根本不含任何推理逻辑技巧;要么就是一篇行文流畅,将各种复杂的写作技法简化为大家都看得懂的通俗文字。
打开帖子后,我不由得惊喜万分,这确实是一本能让任何人都看得懂的精彩小说。故事发生在校园,但又不局限于校园之中。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揭示小说将会带来无限的惊悚,而生活化的语言更是让作品平易近人,充满了真实感。因此,这篇小说被著名通俗文学杂志《今古传奇故事版》看中,并作为改版后的第一部长篇作品进行连载,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
《第七个读者》是雷米的处女作,尽管在网络上引起了轰动,但在作品整体结构与节奏上的拿捏上,尚存在着一些不足。所以当雷米创作《心理罪》的时候,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写作变得游刃有余,文字的力度也直透纸背,锋芒毕露。
《心理罪》是《第七个读者》的续集,但却又独立成章,即使没有阅读前文,也能毫无障碍地进行阅读。《心理罪》延续了《第七个读者》的写作风格,又引入“犯罪侧写”的概念,以及犯罪心理学与病理心理学的知识,文章变得更加具有吸引力和可读性。
整部作品节奏非常明快,令人目眩的情节设置得很紧密,只要阅读了开头,就吸引着读者想要一口气看完整篇小说。与《第七个读者》一样,《心理罪》全文最早是在《今古传奇故事版》上进行连载的,但限于篇幅与杂志风格,《心理罪》进行了不少删节,文中要表达的许多思想,并没在故事版本中得到体现。此次由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完整版《心理罪》,可以让读者们看到一个更真实的雷米,更完美的《心理罪》。
在网络上,雷米的身份一直是个谜,真实姓名不详,身份不详,年龄不详。作为他的朋友,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是某公安院校主讲法律的教师。他的这个身份更是保证了作品的专业性,绝不会出现胡编乱造与怪力乱神的解释。而作为教师,雷米深谙如何将复杂的法律知识讲解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难怪他的文字总能让任何读者都看得懂,看得过瘾。
在这里,郑重推荐雷米小说《心理罪》,我保证它一定能让你过足侦探的瘾,体验到心跳加速的感觉。
文如其人
说实话,我很少写书评,一来是我不会写书评,于是很少有人向我索书评,二来我这人说话比较直,讨厌捧人臭脚,于是拒绝过一些书评。这两点到了今天,被雷米的《心理罪》破了一例,还是由衷的。
雷米是我的朋友,我结婚的时候,他还一个劲儿要给我异地汇红包,后来被我婉拒。当然,这并不是我要给《心理罪》写书评的原因,我只是在说说我俩的交情。
我之所以答应写这书评,也只是因为《心理罪》确实值得一写。因为他是我朋友,所以我更得说真话,不能捧臭脚。
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我只想说,人如其文,文如其人。
看过很多人的作品,外国的中国的,其中不乏所谓的大师级和领军级的人物。打开书本,自有分晓,当中确有响当当的人物,也有滥竽充数者的南郭先生。雷米从来不去和人家攀这些虚名,对待这些大师级和领军级的人物的名号,他甚至连付之一笑都免了,只是低下头,一心一意、老老实实写自己的小说,宣泄着属于自己的心理暴力。
无欲则刚,这种淡然的心态,让《心理罪》从一开始的创作就动力十足。
当《心理罪》(当初命名《画像》)在天涯社区点击过百万的时候,我已经知道,雷米和他的作品已经距离成功很接近了。
公允地说,《心理罪》是目前中国难得一见的一本犯罪小说,如果你嫌福尔摩斯的推理太牵强,或者江户川乱步的推理太夸张,你不妨来看看《心理罪》,它有资格代表现今中国犯罪推理小说的最高水平。关于作品的情节我不想在这里细说,打动我的是其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从《心理罪》的前传《第七个读者》中,我记住了方木这个人物,正义、勇敢、重情义、工作专注、责任心强、情绪波动中略带神经质、对待爱情木讷无方,他并不是一个完人,而是一个逐渐成长的年轻人,他身边的师友的生死经历让他迅速成熟,与此同时,他的情感和形象也逐渐丰满和高大起来。成功塑造方木这一形象,是雷米及《心理罪》的极为可贵之处。
雷米在现实中是个温和的人,心宽体胖,风趣幽默,善于插科打诨,同时他喜欢冰冷的枪械,喜欢与学生一起打篮球,作为警官和教师的双重身份,他又熟悉刑警工作和校园生活。这一切,都可以在《心理罪》中一一找到投影——娓娓道来的似乎带有体温的文字,却写就一串串冰冷的杀人事件;对警察事业的尊重和对传统师德的敬仰,始终通过主人公方木来一一传达。每一个作者的作品,都跳脱不开自己的生活,可以说,《心理罪》正是脱胎于雷米的内心生活,他写出这样的作品来也是再合适不过。
心理不是罪,但心理驱使了行为,就构成了罪。当我合上这本深蓝色封面的小说时,内心却在求证着罪以外的东西。那是一些关于道德的东西。我们需要以什么样的内心和姿态,来写一本书,来做一个人,来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也许罪离我们并不远,只有从心理上让位于道德,我们才能真正摆脱行为上的罪孽。
画像,实际画出的是人内心的道德世界。
谢飞
2007年11月27日凌晨
与怪兽搏斗的人要谨防自己因此而变成怪兽。如果阁下长时间的盯着深渊,那么,深渊也会同样回望着阁下。
——尼采
序 怪物
昨天晚上,他们又来找我了。
他们还是照例不说话,默默地站在我的床前。而我,照例还是僵在床上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那些烧焦的、无头的躯体围在我的周围。而他,依然在我的耳边轻轻说出:其实,你跟我是一样的。
我已经习惯了和他们在夜里相遇,可是,仍然大汗淋漓。
直到他们一言不发的离去,我才重新听见杜宇在对面那张床上平静的呼吸。
窗外清冷的月光静静地泼洒进来,宿舍里的火焰早就消失不见了,有点冷。
我费力地翻了个身,手摸到枕头下那把军刀,感觉到粗糙、略有起伏的刀柄,呼吸慢慢平静。
我又重新沉沉睡去。
偶尔我也会回到师大看看。我会坐在男生二宿舍门前的花坛上,那里曾经有一株很老的槐树,现在是各种五颜六色,叫不出名字的鲜花,在微风中轻薄无知的搔首弄姿。我常常凝望着眼前这栋七层高的现代化学生公寓,竭力回想它曾经的样子。颜色褪尽的红砖,摇摇欲坠的木质窗户,油漆斑驳的铁皮大门。
以及那些曾经在这栋楼里进出的年轻面孔。
突然间,我会感到深深的伤感,就好像被一种脆弱的情绪猛然击中。而记忆的闸门,也会在不经意间悄悄打开,绵绵不绝,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你认识我,你会感到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大多数时候,我都尽可能独处。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连听课,都避免跟其他人坐在一起。
不要靠近我。我常常用眼神阻止那些试图了解我的人。所有人都对我敬而远之,而我,却熟悉身边所有人的脾气、秉性、生活习惯。如果你在教室里、食堂里、校园的路上,看到一个面色苍白,看似漫不经心,却在不住的打量别人的人,那个人,就是我。
我住在J大南苑五舍B座313房间。我的室友叫杜宇,法理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大概是因为同住一室的原因,在法学院里,他是为数不多的经常跟我说话的人。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看得出他处心积虑的想和我搞好关系,也让我在法学院里显得不那么孤独——尽管我并不在乎这一点——不过,我并不拒绝和他偶尔聊聊天,包括他那个娇气得有点夸张的女朋友。
“喏,一起吃吧。”
我正端着饭盆,一边吃着里面拌着辣酱的刀削面,一边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脑上的一张图片和下面的文字说明,没有留意杜宇和他女朋友是什么时候走进宿舍的。
那是一串刚刚烤好的羊肉串,上面洒着辣椒面和孜然粉,黄色的油流淌下来,散发出一股焦糊的味道。
我想当时我的脸一定比身后的墙还要白,我直愣愣地看着伸到我面前的这串烤羊肉,喉咙里咕噜噜的响了几声后,就把刚刚吃了一半的午饭,吐回了手中的饭盆里。
我捂着嘴,端着盛满还在冒着热气的呕吐物的饭盆夺门而出,身后是张瑶诧异的声音:“他怎么了?”
我无力的斜靠在卫生间的水池边,草草的用水撸了把脸。抬起头,墙上污渍斑驳的镜子里映出一张被水和冷汗浸湿的、苍白的脸,眼神呆滞,嘴角还残留着一点没有洗去的呕吐物。
我弯下身子又干呕了几声,感到胃里空荡荡的,实在没有什么可吐的了,就颤抖着勉强站起来,凑近水龙头喝了几口凉水,在口腔里转了转,吐了出去。
把饭盆扔进垃圾桶,我摇摇晃晃的走回了寝室。
寝室里一片慌乱,张瑶弓着腰坐在杜宇的床上,地上是一大滩呕吐物,屋里弥漫着一股酸腐的味道。杜宇正捏着鼻子,把一只脸盆扔在她的面前。
看到我进来,张瑶抬起满是冷汗、泪水的脸,用手指指我,想说什么,却被又一阵剧烈的呕吐把话压了回去。
杜宇尴尬的看着我:“刚才瑶瑶也不知你怎么了,看到你正在电脑上看什么东西,很好奇,就过去看了一眼,结果就…”
我没有理会他,径直走到电脑桌前。那是我正在浏览的一个网页,上面有几张图片。其中一张是一个已经腐败的头颅,头面部及脖子上的皮肤已经被剥掉。另外三张分别是被害人被砍掉四肢的躯干和左右臂。这是2000年美国威斯康星州发生的一起杀人案的现场图片。我把这几张图片下载到硬盘上的“过度损毁”文件夹中。
我站起身,走到张瑶身边,弯下腰说:“你没事吧。”
张瑶已经吐得虚弱不堪,看见我,惊恐地挣扎着往后缩,“你别靠近我!”
她抖抖索索地抬起一只手,指指电脑,又指指我,嘴唇颤抖了几下,终于在牙缝中蹦出两个字:“怪物!”
“瑶瑶!”杜宇大声喝止道,一边不安的看了看我。
我对他笑笑,表示不介意。
我真的不介意。我是怪物,我知道。
我叫方木,在两年前的一场灾难中,我是唯一的幸存者。
第一章 强奸城市
J城的春天闷热不堪。尽管树枝上仍旧空空荡荡的,连点绿芽都看不见,可是气温已经上升到了十七、八度。邰伟坐在飞驰的吉普车中,不耐烦地又解开了一个扣子。
他很烦躁,却并不仅仅是为了这个过分热烈的春日,作为一个警察,邰伟遇到了从警十年来最棘手的案子。
2002年3月14日,J市红园区台北大街83号明珠小区32号楼402号居民陈某(女性,汉族,31周岁)被杀死在家中。根据尸检的结果,死亡时间为下午14时至15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在死者的脖子上发现了两处明显的掐痕,可以肯定死者是被凶手用手掐死的。从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室内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财物也没有丢失,初步排除了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死者上身赤裸,下身衣物完整,但没有性侵犯的痕迹,也不像是入室强奸杀人。不过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死者在死后被凶手开膛,所用的刀具遗留在现场,经被害人丈夫辨认是死者家中的一把菜刀。现场惨不忍睹,到处是死者的内脏和血。警方在厨房里发现一个杯子,里面的物质经检验后认定为是死者的血液和牛奶的混合物。
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一种传说中的怪物——吸血鬼。
之后一个多月的时间,J市又连续发生两起入室杀人案,被害人都为25岁至35岁之间的女性。死者都被开膛,并且在现场都发现了被害人的血液和其他物质的混合物。
在这个人口近200万的中型城市里,命案本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只是这个连环杀手的作案手法太过残忍诡异,所以还是在J城掀起了不小的风波。一时间各种谣言纷纷出炉,什么沉睡数千年的吸血鬼复活了;侵华日军遗留的生物武器导致基因突变了,等等。案件引起了市政府的关注,责成公安机关限期破案。
市局成立了专案组负责侦破此案,可是将近一个星期过去了,案件侦破毫无进展。正在专案组焦头烂额之际,一个从C市出差来J市的刑警丁树成却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建议:去找一个J大在读的犯罪学研究生。
作为专案组负责人之一的邰伟最初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是丁树成却极其认真的向他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2001年夏天,C市连续发生四起强奸杀人案。四个被害人都是25-30岁之间的白领,凶手将被害人强奸后再用绳子将被害人勒死。案发地点分别发生在C市正在兴建的四座高层建筑的顶楼天台上。当时,丁树成的顶头上司,市刑警中队的队长邢至森刚刚被提升为C市公安局副局长。新官上任三把火,邢副局长向新闻媒体透露了案件的部分情况,并在电视上向市民保证半个月之内破案。两天后,一封观众来信摆在了专案组的办公桌上,信中说凶手是一个性心理扭曲的变态者,因为无法与女性建立正常的关系,所以通过强奸杀人来发泄自己的欲望,并断定凶手的年龄不会超过30岁。专案组的干警最初以为这只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的突发奇想,并没有当回事。邢副局长听说此事后却显得很有兴趣,指派专人去调查发信人的资料。当他得知这名观众是一个叫方木的C市师大应届毕业生的时候,邢副局长显得十分兴奋,马上把他找到了市局。两个人在办公室里谈了半个小时后,邢副局长亲自开车送他到四个案发现场去了一趟。回来后又把案件的全部资料搬到办公室里,方木在仔细看过了所有资料之后,又在某天深夜(尸检结果显示,案发时间应该在夜间10点至11点左右)去了一趟案发现场,这一次丁树成也陪同前往。这个男孩在其中一个楼顶上(同时也是所有案发现场中最高的一个建筑)站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让丁树成印象颇深的话。
“他不是在强奸那个女人,他是在强奸这座城市!”
回到局里后,他向专案组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调查全市范围内的低档录像厅,特别是附近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的录像厅,寻找一个年龄在20至25岁之间,偏瘦,短发,身高在165-170公分左右,习惯手为右手,并且左手带着一块手表,左手手腕处有一条抓痕,具有高中左右文化的戴眼镜的男子;第二,在全市正在作业的施工队中,寻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三,在C市周边的乡镇寻找一个高考落榜,进城打工且具有上述特征的人,尤其是那些家中只有男性长辈的独生子或者只有男性兄长的人。他甚至说凶手被捕时应该穿着一件白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