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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没有说话,并非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而是因为我认为我的不站队,是在我自己心里,对这个让人有些遗憾的案件划上一个句号。至于文修女究竟是什么时候宣判并枪决,周神父是否能够经过一些手段尽量逃避罪责,这些我都不愿再知道了。
自此之后,太平了一段时间。约莫过了一个月,杨洪军来到按摩店,看上去心情很是不错。他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我,我知道,那是他给我们申请下来的协助办案的费用。坦白说这里的钱虽然比我在家里按摩店打工挣得多,但是危险性也大了无数倍。杨洪军说最近这段日子还比较太平,没什么特别可疑的案子,让我这段日子就当是给自己放假了。
这段日子,杨安可算是跟我走得比较近,我们时常会在微信里聊聊天,但是那一天,杨安可却突然约我,说要请我吃饭看电影。
原本此刻我跟杨安可之间的关系,虽然在那次帮她打架之后,算是缓和了不少,平日里聊天说话,互相也会开开玩笑,但是却没有一次正式约出来玩过。我认为我和她之间的关系似乎比朋友要多一些,因为和她聊天的时候,我会感觉比较自然和舒服,但是这种自然却有别于朋友间的那种。我甚至会有点自作多情地以为,她对我的感觉应该也是一样的。
所以那天她约我吃饭看电影的时候,我反而犹豫了。
作为男生本来应该我约的,此刻她约了也就罢了,如果我再给她一种我在迟疑的感觉的话,那么就太失礼了。于是我答应了晚上跟她一起吃饭,随后我们去看电影。就连场次她都提前选好了,电影的名字叫《僵尸世界大战》。
这大概是我这几年来第一次稍微有些正式的约会了,当我告诉父母我今晚不在家吃饭,约了杨安可的时候,我妈看上去还有些高兴。临出门之前,还专门问我身上的钱够不够之类的。可是在吃饭的时候,气氛却有些尴尬,因为我好像更适合和她在微信里聊天,这么突然面对面了,却显得有些拘束了。
反倒是杨安可主动一点,她不断地找话题跟我聊,并在晚饭结束之前,借口去上卫生间,然后买了单。之后的电影票也是她花钱买的,我们选了一个比较靠后的位置,据说这样的话位置会比较高,不会被前面的人遮挡。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好几年都不上电影院看电影的人来说,这部电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那些所谓的“僵尸”,要么就是行动慢吞吞的,要么就是脑门上贴着一张符咒,穿着清朝的官服,蹦蹦跳跳的。可电影中的僵尸,不但速度奇快,攻击性极强,还不怕刀不怕枪。男主角是号称万人迷的布拉德皮特,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逃难到了一艘船上,但作为交换,他必须要去寻找治愈这种造成僵尸病毒的解药。
美国的恐怖片就喜欢这样,会在观众毫无准备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个吓人的画面来,杨安可在观影途中好几次因为这样的惊吓而抓住我的手臂。夏季我穿着短袖,杨安可这突如其来的一抓令我的手臂隐隐作痛,我抓着爆米花的手也因为她这么一抓而将爆米花撒了一地。
即便如此,我还是会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可惜的是,这场电影并没有看完,就被一个电话给打断了。
这通电话是杨洪军打来的,因为我在看电影的时候调了静音,所以当我看到他的电话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未接来电了。我对杨安可说:“你幺爸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说这话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以杨洪军的个性来说的话,如果没事的话,他不可能一个接一个电话地打。
杨安可虽然任性,虽然她肯定也知道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约会,但是听我这么说,还是建议我回一个电话过去。于是我离开座位走到观影通道里给杨洪军回了电话,电话那头的杨洪军听上去比较焦急,但是却故作镇定地问我在忙什么,我结结巴巴地说我在看电影,他对我说道,那你看完电影之后,就直接来酒吧见面吧,我和老马都在那儿等你。
肯定是出事了,我心里这么想着。于是我问杨洪军,发生什么事了。杨洪军说:“我们市辖区南部的一个旅游区县上报协查案件,有人连续作案了。”我心里一惊,即便我早就猜到会是这样的事情。我接着问杨洪军到:“是什么样子的案件?”
杨洪军说:“强奸杀人案。”
第81章 女尸
我记得我在上中学的时候,由于那个时候互联网不如现在这么发达,人们还没有大面积养成去电影院看电影的习惯,所以当时很多人对于新鲜影片的接受,都来自于各种各样的录影带和DVD碟片。
而那期间我恰逢正好是青春期,青春的懵懂让我对一些看似儿童不宜的内容产生了强烈的好奇。生理书上那些简笔画构成的身体,早已经无法满足我的渴望知识的学习欲望,所以我开始流连忘返于各种各样的“影碟出租店”,去寻找一种在封面上有着一个罗马数字“Ⅲ”字样的碟片,因为我知道,这些片子的内容,往往都有点刺激。
而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影片,都以港片为主。在那个时期,正好也是香港电影井喷式出现,并蓬勃发展的时期。除了有那些标榜义气之上的黑帮电影之外,还有不少文艺片和鬼片,其中我最爱的,还是那些犯罪题材的。
有两部片子我印象非常深刻,第一部 是某影帝出演的一个有着严重性变态的出租车司机,他会跟踪那些晚上单独打车回家的女性,用暴力手段强奸对方,然后杀死对方。或者顺序颠倒一下,先杀死对方,然后再侮辱尸体。最变态的部分,他还会给死人化妆,然后给自己的这种变态行为录像,甚至于还会割下受害者身体的某些器官,泡在瓶瓶罐罐当中当做纪念品珍藏。
影片中除了那些香艳的镜头之外,大部分给我的感觉还是很压抑的,尤其是当影帝那精湛的演技让我在某一个时刻甚至觉得自己就置身于电影之中的时候。虽然最后变态杀人狂被抓捕,算是大快人心,但看完之后,心里还是会觉得特别不舒服。
而另一部依旧也是港片,讲述的是一个外表看起来相貌堂堂的牙科医生,却有着严重的心理缺陷。他屡屡在利用给病患麻醉失去意识的时候,对病人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受害者当中还有未成年的高中生。这部电影看上去没有先前那部那么压抑的感觉,我想那是因为影片中的几个女演员都很漂亮的缘故。而这个牙医也会趁夜作案,在侮辱完女性之后,还会杀死对方。
所以当杨洪军在电话里告诉我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的时候,我脑子里立刻就蹦出了当年看过的那两部电影。
自从跟着杨洪军一起办案以来,我也会时不时地刻意去了解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构成。在我们国家的刑法当中,“强奸”、“杀人”可都是重罪,杀人者自不必说,但凡抓住都会从重处罚,而强奸则最低也是三年起。所以当这两种罪行合二为一的时候,就不难想象这案子的恶性程度。
本来我还想继续追问一下细节,但是杨洪军却说电话里讲不清楚,要我看完电影就赶过去,见面再谈。
挂上电话之后,此刻电影也已经演了大半,被剧情吸引的我基本上是一种意犹未尽的状态,可是从那一刻开始,我便再也无心观影了。杨安可问我是什么事,我告诉她杨洪军出了个案子,需要我们和马天才去协查,等下电影散场我就过去。杨安可却跟我说,既然杨洪军都找到你了,这就证明这个案子是他一己之力难以侦破的,既然如此,咱们还看什么电影啊,这就过去吧。
我本来还想推脱,说看完再走吧,也不急这几十分钟了。况且杨洪军也没有要我现在就立刻赶过去啊。但是杨安可不同意,说还是大局为重,电影什么时候都可以看,还是办正事要紧。
我很庆幸她的这句话意思是在说,将来咱们还有很多一起看电影的机会,甚至于更进一步。于是我才站起身来和她一起提前离开了电影院。杨安可知道我们要谈正事,也就没跟着一起去捣乱,上次那具尸体的模样已经让她有些吃不消了,还是不要自己去找虐的好。于是我就在电影院外把杨安可送上了车,自己又另外打了个车,直奔酒吧而去。
到了包间之后,从桌上摆着的几个空杯子和空酒瓶来看,似乎杨洪军和马天才已经等了我有一段时间了。我连连道歉说不好意思来晚了,杨洪军还没开口呢,马天才却抢先奚落我道:“凯爷啊,您这是干什么去了,电话也不接,要不是杨警官跟我说你是在看电影,我都差点报案你失踪,让警察找你了。”
杨洪军对马天才说道:“行了吧老马,快打住,你俩还没到那交情上呢。”我因为自己迟到,所以也没跟马天才斗嘴,只是无辜的挠挠头坐下,杨洪军让马天才把手里的材料递给我,让我先看看。
按照以往的惯例,前面几页应该是报案人的口供和警方梳理的案件情况,可当我翻开之后,赫然入目的,却是一张尸体的照片。
这是一具女性尸体。尸体是看不见容貌的,因为她面朝下趴在地上。她的双手被好像是丝袜的东西反绑在身后,下半身一丝不挂,双脚呈圆规状分开,一只脚上还挂着枚红色的高跟鞋,另一只脚已经没穿鞋了,而那只脱落的高跟鞋,就在她脚边不远的位置。
女尸的头发凌乱,看得出是长发,而且是烫过大波浪的那种,头发从发梢开始有大约三分之二的部分染成了棕黄色,死者的上半身穿着一件淡粉色的短袖T恤,衣服从腰部开始往上被撩起,内衣的扣子已经被解开,淡粉色的衣服上有不少血迹,地上也有血迹。而死者背心中央,总共有六道柳叶状的细长伤口,伤口的周围有干涸的血迹,伤口的长度,大约只有一寸。
地上除了有血迹和高跟鞋之外,还有一条脏兮兮的长版牛仔裤,牛仔裤虽然没有支离破碎,但看得出已经被人撕烂了,裤子上也沾了不少血迹,而在死者的脑袋附近的地面上,有一根黄色的女式皮带。
地面的环境看上去好像是木地板,所以案发现场应该是在室内,而且很有可能是在住宅的室内。尸体周围地面的血迹上,被摆放了一些编了号码的小牌子,这是用来标记证物的。
这张照片出现在第一页,这突如其来的一下还真是让我吃了一惊,我情不自禁地开始心跳加速,毕竟就算毫不知情的人看到这张照片,也会立刻察觉到这是一个死人,一具尸体。
第二页依旧是一张尸体的照片,从衣服的颜色来看,和第一张照片上的女人是同一人。只不过这一张却是将尸体翻了个身,拍摄的正面。一丝不挂的下半身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除了女人的两个膝盖处都有明显的淤伤之外。上半身却有些吓人了。女人的整个内衣被由下到上的掀起,左侧的胸部被人用刀好像切西瓜一样从上到下切了一刀,但是肉并没有掉下来,而是悬挂在胸前。另一侧的胸部上,却被人用口红写上了“贱人”二字。
字迹粗糙潦草,字也非常难看。最让我感觉到变态的,是在这“贱人”二字之下,凶手竟然用口红画了一个“笑脸”。
通常情况下我们画笑脸,是先在上面画两个上弧形的线,在下面画一个较大的下弧形的线,从而组成一个正在眯着眼微笑的表情。但是尸体上的这个笑脸却有点不同,因为是横向的,而且是我们在很多年以前,网络聊天里常常会用到的“字符表情”。一个冒号,加上一个右括弧,形成了一个笑脸的形状。
女人的胸膛上全都是血迹,我想那应该是胸部被割下一半之后大量流出的血迹。在被掀起来的内衣上,还有一根项链,项链上有一个海豚的吊坠。海豚上也满是血迹,单单从照片上看,分辨不出是什么材质。
而女尸的表情看上去就非常狰狞了,她眼睛并未合拢,眼仁平视,长大了嘴巴,嘴里和鼻孔里都是鲜红一片,如此看来,她应该是吐过血,否则嘴巴里怎么会有鲜血呢?她的脖子上有一道非常明显的勒痕,从宽度来看,应该是刚刚地上的那条女士皮带。勒痕很深,不难想象当时凶手用皮带勒死对方用力有多猛。
女人的左侧颧骨上有红肿的一片,有可能是曾经被殴打过的痕迹。耳朵的上半部分也有红肿和细小的抓痕,耳朵上的金耳环已经被扯松了,活口处挂了一半在耳朵上面。从容貌来看,女人大概有二十多岁,应该比我稍微大一点。
接着翻开第三页,依旧是一张照片,而照片上的内容就更加血腥残忍了。画面中间有一根断裂的舌头,舌头断口的部位,被人用一些带血的牙齿,拼凑成了一朵盛放的莲花状。
我大吃一惊,张大了嘴巴望着杨洪军。杨洪军面色凝重对我点点头,迟疑了片刻后跟我说:“没错,凯子,莲花堂又作乱了。”
第82章 示威
小半年时间过去了,这个神秘组织虽然谈不上让人闻风丧胆,但吓唬吓唬我的小心脏,还是绰绰有余的。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天的深夜里,我床边站着一个高大人影的事,那是我这小半年来每每噩梦的时候必然出现的一个画面,给我留下的阴影实在太深了。还有就是那个被浸泡在福尔马林玻璃缸里的尸体,那种手指按压之下还会喷水的感觉,我实在难忘。
我此刻终于明白了杨洪军那一脸愁容究竟是为什么,如果单单只是一个凶杀案的话,或许我们齐心协力也就能够侦破,但涉及到了莲花堂——这个我们必须除掉,但又畏惧的组织,我们在迎战之前,还必须先克服内心的恐惧才行。
杨洪军看我愣了,于是提醒我说:“凯子,后面还有一张照片,还有案情分析,你不看看吗?”于是我开始继续翻阅,第四页上仍旧是一张照片。这一张照片传递的信息就更加明显了。照片拍摄的是一面贴了墙纸的墙壁,上边用和死者身上的口红颜色同样的字迹密密麻麻大小不一写了很多个“死”字,而在这么多“死”字的包围之下,赫然从上到下竖写着三个大字:杨洪军。
杨洪军的“杨”是繁体的“楊”,而“军”却是简写的军字。回想起先前那宗关于莲花堂的案件中,凶手撞伤了杨洪军,留下的剪贴字,也是这种繁简混用的方式,尽管不明白这当中是个人书写习惯的问题还是别有深意,但他传递的意思就相当明确了,就是要杨洪军死。
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也察觉到,对方作为这样一个组织,先前曾经和杨洪军与我们有过两次交手,这两次都以对方的失败而告终,所以现在这个组织上应该是只知道杨洪军经办了这个案件,毕竟这些消息在网上轻而易举就能够查到,但对方好像并不知道我和马天才的存在,否则的话,凶手大应该把我和马天才的名字也加上去才对。
看起来杨洪军说对我们的保护,还算是说到做到了。
后面几页都是案情分析,我仔细了一下,其中有几个关键信息是我需要掌握的,第一是发现尸体的时间。尸体是在今天早上被发现的,而法医现场鉴定的死亡时间,推测则是昨天晚上,也就是说,死者在身亡之后仅仅几个小时,就已经被警方找到了。而警方的记录当中提到,是有人去敲死者家的门发现没人答应,打电话也没人接,于是透过窗户往里看,才发现了地上的尸体,这才报了警。
第二个就是死亡的原因。法医的鉴定结果表明,死者身上有几处都属于致命伤,以是悲伤那六道柳叶状的细长伤口,很明显是被类似匕首这样的锐利凶器直接刺杀造成的伤口。伤口深度接近十公分,别说这是个女人了,就算是个精壮的男人,只怕也会死了不下一次了。其次则是死者脖子上的淤痕,如果不是特别用力的话,是断然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淤痕的,而这种力道之下,任何人都会被勒死。第三是死者的左侧胸部,被人生生用刀割下来一半之多,虽然大部分都是肉,但是女性胸部的内部是有许多腺体的,这样割掉不但会造成极为大量的出血,光是疼痛估计都能疼死人。最后则是地上的半截舌头和被拔下来的牙齿,我们常常说自杀的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咬舌自尽”,虽然割断舌头未必就真的能够让人立刻死亡,但是舌头根部存在一根大血管和无数神经,因为这些神经是用来控制舌头这么一块软趴趴的肉做出各种不同动作的,所以整个将舌头割下,死亡的可能性还是相当之高的。
还有那些牙齿,我不由得再度翻回到第三张照片上查看,发现那些牙齿并非是好像乳牙那样,直接有个切面的断裂,而是成年人的恒牙,连接牙髓的那种。几乎是被连根拔起,牙根上,模糊的血肉清晰可见。
我数了数发现牙齿有30颗,正常人的恒牙大约是28到32颗之间,我想这凶手肯定是将这个女人的牙齿全都生拔了出来,因为他实在是没有理由刻意留下几颗在嘴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张女尸的正面照片里,女人的嘴里满口都是鲜血。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有尖锐的刀具完全足以刺杀杀死对方,那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勒死对方一次呢?或者说顺序颠倒一下,先勒死或者勒晕对方,然后再补刀?似乎也没这个必要,况且还是六刀。同样都是用来杀人的工具,皮带和刀似乎此刻看起来,没有共存在这里的必要,况且现场并没有发现口刃相符的刀具,也就是说,这把刀原本就是凶手携带在身上的,既然是以杀死对方为目的的话,那更加没有必要再用皮带勒对方的脖子一次了。
倘若说凶手用牙齿和舌头拼成一个盛放的莲花是在表明立场,墙上的“杨洪军”三字是为了宣告下一个目标,那他在女人身上写“贱人”画笑脸,还割下女人一半胸部,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说纯粹是为了满足他自身变态的欲望吗?
我合上材料,内心无法平静。杨洪军告诉我说:“刚才你没来的时候,这些我都已经给老马看过了,既然写了我的名字,留下了莲花印记,那就肯定是冲着我来的了。区县分局把这些材料之所以发出协查,还专门特地把这东西转给我,就是因为人家指名点姓要我死了。”
杨洪军两手一摊,苦笑着说:“今天上午接到这个通知的时候,我们局里就提出让我把案子交给他们去办,我自己躲躲风头,不要让对方找到。但是我一想,我本来就无牵无挂,孤家寡人,但是如果我躲起来了,我总不能让我身边所有我在乎的人都躲起来吧?”杨洪军顿了顿说:“既然是冲着我来的,还用杀害了一个女死者的方式来向我扬威,说明什么了?说明此人这次就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根本就没把我们警方放在眼里,让局里保护这很容易,可是对方如果找不到我的话,会去找我的家人的。我的大嫂,我的侄女,都会置身于危险之中,更不要说此人不光杀人,还是个强奸犯,我家里的这两个女性,叫我怎么可能放心出去躲?”
杨洪军说得没错,尤其是当他提到了杨安可。尽管我和杨安可今天才第一次约会,甚至都还没有明确彼此的关系,有些事根本就谈不上,但我还是会担心。杨洪军是肯定不会躲躲藏藏的,因为那样一来,就是他在躲,而凶手在追,杨洪军永远都是被动方。如果他主动迎击的话,不但可以占据主动,还能够比较好地保护杨安可母女的安全。我和马天才则更加简单了,对方甚至都不一定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就是杨洪军的两把暗器,有用的暗器。
于是我告诉杨洪军,这件事我会帮你,给不给钱我都帮,你说说你打算怎么开始查?
马天才跟着我的话说道:“没错杨警官,这件事虽然只是针对你,但是关乎我们大家,所以我老马也不可能置之不理的。关于这个组织我老马能帮你查的几个月前就已经查过了,有用的信息真心不多,敌在暗我在明,就算你想要主动出击,你总得有个路子才行啊。”
马天才的话虽然有点消极,但的确也是事实。这个被奸杀的女人也许曾经跟这个凶手有过一段私人恩怨,否则他为什么会在死者身上写下“贱人”二字?但倘若我的这个猜测是错误的,那么凶手可谓是丧尽天良,穷凶极恶,这个死者就是碰巧不幸被凶手盯上,不但被人侮辱,还被杀害,而这一切都只成了这个凶手传递信息给杨洪军的工具。
杨洪军问我和马天才说:“调查方向不是没有,但是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实在少得可怜。你们二位都暂时不是警队的人,也各有各的调查方式,所以今天请你们来,就是想让你们用自己的方式分析一下,除了正常的调查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别的法子可寻吗?”
杨洪军强调道:“这是一个跟罪犯争分夺秒的时候,我们必须迅速做出判断,并且这个判断还错不起。在我市历史上,的确也曾经发生过一些奸杀案,但没有任何一起恶性程度有这个案子这么严重,也没有任何犯罪分子是借用犯罪事实来向一个警方特定的人挑衅示威的。”他接着说:“弟兄们,咱们的时间可能真的不多了,必须在这家伙没有犯下下一个案子之前抓住他。”
杨洪军的这句话仿佛就是一道军令,军令是下给我和马天才的。至于马天才我是不清楚他的想法,但对于我来说,我明白这个案件能否破获,几乎直接关系到杨安可的安危。
我必须救她。
第83章 推理
我告诉杨洪军,就目前我看到的这些材料内容,我基本上可以确定几件事。第一,凶手既然明明白白地叫嚣要杨洪军死,那么现场的其他状况,实际上是无需刻意伪装的,因为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他在死者身上留下的“贱人”二字,很可能并非是因为私下认识死者,也许只是为了表明态度,他所认为对方是“贱人”,那么对方也许就有一些行为让凶手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所以第一步,咱们需要彻查死者的身份。
我强调说,咱们不能仅仅从受害人的角度去考虑,就好像上一次那个文修女制造了几起命案,我们率先的立场就是受害人是可悲且无辜的,而事实上这些人并不无辜,只不过他们的罪责被放大了而已,所以在本案当中,我觉得咱们也不能轻易排除这个情况,这件事老马需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死者的尽可能详细的讯息。
马天才点点头,查人私事这种事他比较拿手,也就是几个电话几封邮件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接着说,其次凶手很有可能是不缺钱花的,也就是说,他挑选这个受害人的时候,仅仅只是为了犯罪,仅仅只是为了给杨洪军传递消息。选择这个受害人并且留下“贱人”两个字,很有可能带着一定的私愤的成分,你们难道没注意到吗?死者虽然衣衫不整,伤残严重,但是她脖子上的海豚项链,还有她耳朵上的金耳环,这些财物都没有丢失,如果罪犯是一个生活状况很糟糕的人的话,没理由留下这些东西在现场,肯定在逃跑的时候就顺走了。
我提出,请杨洪军动用警察部门的资源,查一下女人身上的其他财物,例如手机、钱包、银行卡等,尤其是手机,如果还能够找到的话,就根据近期的通话记录,还有GPS定位等信息,查一查她生前最后一段日子的活动轨迹等。
杨洪军认真地记了下来,然后我说道,除了这些之外,现场留下的脚印、指纹、皮屑毛发体液等,都要透过警察这边的专业人员进行比对,尽可能缩小范围。这个凶手的犯罪手段如此残忍,想来不会是初犯,应该是曾经有过类似的犯罪行为,当然那些不一定都跟莲花堂有关系,但是如果能够从一些有案底的人员当中排查的话,也会缩小一部分范围,即便是查不到,至少也说明此人之前没有留过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