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政走到小榕身后,双手扳住她的椅子后背,身子前倾。“我跟你说啊,一般天天来网吧的人,比如老罗吧,都是右手习惯性地放到电脑桌前,方便抓鼠标,左手搁在键盘上,随时能进入状态;你看你现在,双手交叉叠在桌前,拇指微抬,手腕空悬,一看便知很少用电脑,用毛笔倒是多一些吧?”
“老板你好厉害。”
“那当然了,算命的一直说我有当推理小说家的命格。”
“喂,上次你还说自己是心理医师的命格呢!”罗中夏在旁边坐不住了。
颜政冲他摆了摆指头,复对小榕道:“如蒙不弃,就让我来教你如何?”
“好啊。”小榕点点头,露出清新爽快的笑容。罗中夏也把脑袋凑过来,警惕地对颜政道:“要不咱们俩带她一起打CS吧。”
“CS打打杀杀的,不适合女孩子玩。”颜政刚说完,小榕转向罗中夏道:“罗中夏同学,你还有更重要的功课对吧?”
后者像泄了气的皮球,悻悻缩了回去,把《李太白全集》拿了出来。
颜政左看看右看看,笑道:“嚯!你管得还挺严的嘛,我还是头一回看见上网吧通宵来读诗的呢。”他又冲罗中夏挤了挤眼睛,“以后你可有的是苦头吃了。”
罗中夏听了,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于是罗中夏老老实实地捧起书来,昏天黑地地看。而颜政则教小榕上网冲浪,去一些女孩子感兴趣的时尚、心情网站闲逛。罗中夏不时偷偷斜眼旁观,还好,颜政还算规矩,没有手把手地教她握鼠标。
读文字和打游戏不同,罗中夏一过十二点就开始犯困,只好拼命喝红牛撑着。那边颜政已经完成了教学任务,小榕冰雪聪明一点就会。颜政没事就说两个笑话,谈些掌故,逗得小榕咯咯一笑,气氛融洽到让一旁的年轻人酸水直冒。
所幸小榕很快就能自己独立上网,颜政回到柜台去招呼其他客人。
长夜漫漫。有道是有心十年弹指过,无意弹指胜十年。罗中夏拿着诗卷只觉得度时如年,小榕却是过得顺风顺水,转瞬就几个小时飞过。
就这么一直到了凌晨五点。罗中夏经常通宵,知道这个时间点是个坎儿,大凡通宵的到这会儿都是最困的时候。他事先喝了红牛提神,小榕不知此中奥秘,虽然勉力支撑,可脸上却难掩倦意。
罗中夏见时机已到,凑过脸来关切地问道:“困了吧?”
“还好……呵……”
小榕嘴里含糊答着,稍稍猫展了一下两条胳膊,不期然引爆了连续数个呵欠。
“要不你休息一会儿吧,通宵不睡对皮肤不好。”
“哼,还不是你害的。”
“这会儿应该没事,坏人也得睡觉呀。有什么事发生,我再叫醒你就是。”
“可是……这里没有地方躺。”
罗中夏一看有门,连忙回答:“那边儿有长条椅,躺着还挺舒服的。”
小榕听了罗中夏的话,踌躇了一下,自己也着实有些困倦了,经不住罗中夏劝说,就走了过去。她原本已经躺倒,忽又起身嘱咐道:
“有什么可疑的事发生记得叫醒我,诸葛家的攻击方式比我们想象中更广泛。”
“一定一定。”
小榕放心不下,再三叮嘱完才翻身睡去。颜政趴在柜台上,一边磕着手里一摞厚厚的身份证,一边斜眼看着罗中夏:“我跟你说啊,虽然掺和你们的事不合适,你看人家对你多体贴,年轻人,得珍惜呀。”
“什么?”
“少装糊涂了,从一开始你就是成心把她骗来网吧,你好脱身而走的吧?”
“你,你误会了,不是那么回事……”罗中夏结结巴巴地说,“我离开几小时,最快七、八点就回来了,让她在这儿等我。”
说完他不顾颜政怀疑的目光,匆匆离开了战神网吧。颜政看他的背影消失,摇了摇头,走到小榕身边给盖上一件大衣,回到柜台继续忙活起来。
离开了战神网吧,罗中夏立刻拦下一辆夜班的出租车,拉开车门腾地坐到后排。司机回头疑惑地打量了罗中夏一番,问道:“去哪儿?”
“旧货市场。”罗中夏半是紧张半是兴奋地说道。
自从那天晚上长谈之后,罗中夏就存了再去旧货市场的心思。上星期那个算命先生算准自己有一场奇变,几乎全中:取死之途是R、O二字,恰是欧和小榕的榕字开头字母;而求生之道,正是那一支pen。这不由得罗中夏不相信。眼下自己内外交困,这是唯一可能的救命稻草。他好不容易摆脱了韦小榕,得抓紧时间去找到那个老头儿,寻找祈禳之法。
到了旧货市场的时候,天还没亮,一轮弯月挂在天空还精神得紧,丝毫不见月薄西山的颓势。市场前的人不算特别多,卖豆腐脑、油条、馄饨和煎饼果子的小贩们刚把摊子支起来,三三两两的生意人在摊前抄手闲谈;旁边老柏树上的乌鸦尚未睡醒,只是偶尔拍拍翅膀,懒散地哑哑叫上两声。
按说今天不是周末,旧货市场虽然还是照旧五点开门,但那个算命的老头儿未必会来,就算来也未必会来那么早。罗中夏打定了主意在这里等到老头来了再说,小榕估计得睡到八、九点钟才能醒,时间尚算充裕。
罗中夏进了市场,在里面兜了一圈,那个算命老头儿果然没来。他问了几个小贩,都说不认识。后来总算有一个中年妇女说认识这老头,姓薛,住在南城,每天都来这儿坐着,不过一般都得七点多。
罗中夏看看表,才五点多一点,还有两个多小时呢。没奈何,他去市场门口买了一碗豆腐脑,就着两根油条吃完,又回转到旧货市场里满处溜达消食。
这会儿人来得还不齐,可看的旧货也不多。罗中夏一路走马观花,随心所欲,过了不知多少时候,一抬头猛然惊觉,原来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那间偏院。
小院还是老样子,只是梧桐树立在黑暗中,倒比白天多了几分幽深的气息。其他几家店门户紧闭,显然是还没开门,唯有墨雨轩的门微微开了半扇。四下一片寂静,月亮斜挂偏院檐角,颇有琉璃檐角衬月冷的清冷。
“我的倒霉,就始于此了。”
罗中夏暗自叹息,若非当日他过来偷听,也就不会把这等麻烦事惹上身,现在只怕还无忧无虑地在宿舍里睡觉呢。
伤心之地,不宜久留。他转身要走,胸中的笔灵忽地又开始振荡起来。
罗中夏大惊,若非有什么重大感应,青莲笔断然不会如此跃动。他四下望去,院内悄然无声。他朝前走了几步,发觉笔灵跃动的频率前后不同。
朝右三步,笔灵激动不已;退后三步,则复又转缓。
难道这是个类似雷达的东西?
罗中夏虽然不知是怎么回事,但好奇心盖过了一切。他试探着又往右迈了几步,笔灵大振,于是他就依着这个规律摸索着前进。
小院不大,罗中夏慢慢绕开正路,一步一步探查着。经过几次试探,他总算搞清楚了正确的方向,逐渐走到墨雨轩房后的梧桐树下。此时笔灵振动已经达到一个极限,他探头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在梧桐树下赫然蜷缩着一个人。
这人身穿白色运动服,双手抱臂,脑袋被运动服的兜帽遮住看不清楚,双腿弯曲缩成了一团,身体不时抽搐一下,这是唯一能表明他仍旧活着的表征。
罗中夏赶忙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他又凑近了一些,想借着手机的夜光再看仔细点,却惊讶地发现,躺倒之人十分面熟。正是墨雨轩的老板,帮着郑和找笔的赵飞白。
“怎么老板晕倒在自己家店的后面了?”罗中夏自言自语。
只见兜帽里的赵飞白眉头紧皱,双唇苍白,整个面色就象竹漆一般惨青。罗中夏拼命按捺住惊恐,用手去触他的鼻息,感觉到极微弱的呼吸,心中一宽。
至少他还活着。
虽然他帮郑和夺了自己的笔,那也只是旧怨。眼下人命关天,这些小事罗中夏也就顾不上计较了。至于他为什么晕倒此处、郑和和无心散卓笔何在,这些都等把人救出去再说。
他拍了拍赵飞白的脸,喊了几声“喂”,赵飞白毫无反应,双手仍旧紧紧籀着,似是冰冷至极。
“还是赶紧先弄到医院去吧。”
罗中夏拿起手机,刚按了两个数字,就听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他站起身来想大声呼唤,突然之间一股不祥之感冲入心脾,把他的声音生生按下。
他悄悄关上手机,闪身躲到墨雨轩的另外一侧,心脏与笔灵都狂跳不已。
脚步声渐近,来人只有一个,只是天色未明,看不清相貌穿着。
这人先到了墨雨轩前,拿出钥匙哗啦哗啦打开门锁,推门进去。过不多时,又推门出来,绕到房后,刚好发现梧桐树下的赵飞白。
罗中夏紧贴在拐角处的墙壁上,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这人用脚踢了踢昏迷不醒的赵飞白,见没什么反应,竟然笑道:“想不到你倒能跑,居然还有力气爬到这里。”
赵飞白自然是毫无反应。
“本来咱们一场相好,我不想伤你性命,谁叫你反抗来着。不就是个世交的侄子嘛,何至于此。”
罗中夏暗暗心惊,听她的口气似乎是谈及郑和。那边传来一阵衣服磨地的声音,只见来人拽着赵飞白一条腿,生生拖回墨雨轩内。看她的手法举重若轻,拖起这一百多斤的人来毫不费力。
“是该报警还是……”罗中夏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再看一下情况。他一步一步小心蹭到墨雨轩门前,门没关牢,刚好给他留了一道小缝。
那人恰好背对着门缝,罗中夏这回看清楚了她穿着一身风衣,身材却是不高。只见她把赵飞白随便甩到一旁,打开日光灯,随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竹制小筒,搁到紫檀桌上。这筒长约十几公分,由暗青色的竹片用金丝籀成,上面似乎还漆着几行字,不过距离太远,实在看不清。
再往屋子深处看,罗中夏一惊。
一个人在一张简易行军床上盘膝而坐,双目紧闭,正是郑和。
但他的模样是何等可怕!
郑和的整张脸完全被青色所侵蚀,裸露在外面的手臂也是青筋暴起,黑中透紫,整个人恍如鬼魅。他的脸形本是正方,现在却越发瘦削起来,仿佛被不知名的力量拉得长且直,太阳穴深陷。
罗中夏猛然想到,此时的郑和,与颍僮有几分相似。
风衣人用手按在郑和的人中和太阳穴各几秒钟,又摸向郑和下腹,一股光亮闪出,隐约可见一管毛笔影影绰绰在丹田之内。她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就算是无心散卓笔,何以炼化得如此之慢呢?”
郑和依然沉默,她拍了拍郑和的头,忽笑道:“不过没所谓啦,我就再多等十几分钟,待到日出之时,你便可以开始作为我奴仆笔僮的新人生,这是你的福分哦。”
这番话听得罗中夏毛骨悚然。先前他单知道笔僮乃是毛笔所化,韦势然那个老狐狸却没提过炼笔僮还需要活人来作材料的。
他心中害怕,身体自然朝后缩去,心中天人交战,不知是该去救郑和的性命还是自顾逃生。郑和虽然讨厌,可毕竟是自己同学。罗中夏虽然浑,可让他坐视别人濒临绝境而不理,却也很难。
此时天空已然泛起鱼肚白,只怕没一会儿就要日出。一个人的生死,不,是两个人,不,是三个人的生死就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罗中夏陡然背负起沉重的心理压力,呼吸不觉开始粗重起来。
“是谁?!”屋内风衣人厉声叫道。
罗中夏大惊,转身就跑。
为时已晚。
第十章 麟阁峥嵘谁可见
第十章麟阁峥嵘谁可见
从墨雨轩门口到偏院出口只有四十米远,只要逃到那里就安全了。只是想走过这四十米,却如跨天堑深崖。
罗中夏刚一转身,只听身后墨雨轩的大门啪的一声被推开,随即一阵罡风呼地擦耳而过。他再定睛一看,那个风衣人已经挡到了他与偏院出口之间。
风衣人打量了罗中夏一番,笑道:“我当是谁,原来又是个年轻人。你不在家里睡觉,跑到这种荒僻之地做什么?”语气轻松,倒像是闲谈。
罗中夏犹豫了一下,现在想逃只怕也已经晚了,还不如放手一搏。他本来也是个好耍小聪明的人,于是壮起胆子喝道:“你干的一切,我都看到了。”此时他与风衣人直面相对,天色又已泛亮,对方面容看得清清楚楚,竟是一名年近三十的艳丽少妇。她齐耳短发,素妆粉黛,一双圆眼却透着精干之色。
她听到罗中夏呼喊,用手端住尖尖下巴,似是饶有兴味,“哦?你倒说说看,我干什么了?”
“哼,你想把他炼化成笔,成为你的奴隶!”
“哎呀哎呀。”少妇扬扬手腕,羞涩地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妩媚一笑,“真是小孩子,你误会了。那‘奴隶’二字可是别有寓意呢。”
“我没误会。”罗中夏冷冷回答,“笔僮如行尸走肉,不是奴隶是什么?”
少妇没料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知道笔僮为何,轻佻作派消失不见,眉宇间一下子涌出煞气,“你,你是诸葛家的还是韦家的?”
“我是罗家的。”
罗中夏泰然自若,负手而立。少妇被他的气度吓住,先自疑惑道:“罗家?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派。”
“你不知道的,可多了。”
罗中夏从容答道,朝前走了两步,忽然伸长脖子,越过少妇肩头向出口处打了个招呼:“老李,我在这儿呢!”
少妇听得这个名字,面色剧变,连忙回头。罗中夏见机不可失,心中笔灵一提,发足狂奔,与少妇擦身而过,直扑出口。从刚才他就算准了时间,情知自己敌不过她,所以先虚张声势把对手唬住,再伺机逃走。
青莲笔本擅长灵动,只是罗中夏不知如何操控,与笔灵本身相知又低。初时发足之际全凭一口冲气,心念绝命,青莲笔迸力一跃,一下子出去十几米远。而时间一长,身体与笔灵之间流通复窒,他脚步登时又慢了下来。
眼看人已经冲到了入口,罗中夏眼前黑影闪过,夹以幽幽香气。他觉得一支软软玉手抵住自己胸膛,轰的一声,自己被震出十几米远,背部正正撞在墨雨轩门上。
这一下把他撞得眼冒金星,头晕脑胀,躺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
少妇款款走来,笑意盎然,“我还真被你吓着了呢,真是个坏孩子。”说完这句,她陡然停下了脚步,表情既惊且疑。罗中夏不知何故,挣扎着要起来,一低头,看到自己胸前衣服已经化为片片碎布,而裸露胸部正闪着青色毫光。
“你,也有笔灵?”少妇收敛起笑容。
“而且是好多支呢。”
罗中夏嘴上胡说八道,心里反覆默念绝命诗,希望能催起笔灵。笔灵虽以鼓荡应和,他却不知如何运用。就好像一个人拿了汽车钥匙启动发动机,却不知道如何起步上路一样。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若是自己昨天晚上认认真真读几首诗,也不至于落到这种窘迫境地。
少妇不知罗中夏心理波动,警惕地停住了脚步不敢上前。两个人四目相对,却是谁都不敢先动。
局势僵持了一阵,少妇眼珠一转,先开口示好,“你既然也有笔灵,那我们就是同道中人了。我叫秦宜,尊驾怎么称呼?”
罗中夏不知她突然怀柔意欲何为,也不答话,尽力掩饰住自己的虚弱。如果被她看破自己根本无法驾驭笔灵,只怕生死立决。
“啧,疑心病还挺重的。好啦,好啦,为了表示我的诚意,让你先见识一下。”
少妇以为他不信,又是妩媚一笑,伸手开始解风衣的扣子。罗中夏大窘,赶紧把视线朝旁边移去。秦宜笑道:“这孩子,这么猴急,我给你看的可是另外一样东西。”
风衣之下,是一套粉红色的OL套装,穿在秦宜身上凹凸有致,曲线玲珑。而吸引罗中夏的,不是她前胸两处诱人的圆润突起,却是双峰间一个玉麒麟的挂饰。
“很美吧?”秦宜垂头半看,声调柔媚,也不知她指的是什么。
随着她的指头抚弄,几缕光彩自玉麒麟头部飘然而出,朦胧间罗中夏看到一管毛笔幻象自秦宜背后冉冉形成,笔端微弯若角,笔身斑驳如鳞,隐有琥光。
这是除去凌云笔、咏絮笔和自己的青莲遗笔以外,罗中夏见识到的第四支笔灵。这管笔流光溢彩,端的华丽,直看得他心驰目炫,不由得脱口问道:“这是什么笔?”
“呵呵,好看吧,这叫做麟角笔。”秦宜的笑面在彩光中魅惑无限,“那尊驾的笔灵又是什么呢?”
“是当年日军投降时签字用的,叫做派克笔。”罗中夏一本正经地说。秦宜先是一愣,然后很幽怨地说道:“好过分呀,你都把人家的看完了,还净骗人家。”
秦宜憨掬尽显,娇柔的幽怨之声让罗中夏心旌动摇。他忽地想到屋子里的郑和生死不知,一股冷气穿心而入,把那股虚火生生压了下去。
“快把你的笔灵给姐姐看看嘛。”秦宜半真半假地催促道。
罗中夏侧脸看看屋内,郑和的面色愈加惨青,只怕真如秦宜所言,一到日出就会被炼化到无心散卓笔中,沦为傀儡。
“可恶,得想个办法啊。”罗中夏挪动一下四肢,在心中暗暗着急。而今之计,只能设法催动起青莲遗笔的神速能力,突破出去找小榕或者韦势然,他性格消极,知道自己是没有胜算的。秦宜又朝前走了两步,罗中夏忽然开口道:
“你这么做,就不怕诸葛家不高兴吗?”
秦宜果然停了下来,表情有些不自然。从刚才她对“老李”这个名字的反应来看,她似乎对老李颇为忌惮。罗中夏知道自己这一把押在诸葛家算是押对了。
“他,他们已经知道了?”秦宜的声音有些发颤。不是那种故作娇嗔的颤音,而是自恐慌而生。
“不错,一切都在我们掌握之中。”罗中夏继续演戏,故意停住不往下说。
秦宜朝后退了一步,身上笔灵一涣,神情似乎不太相信。罗中夏决定再吓她一吓,眯起眼睛道:“这是李老爷子亲自下的指示。”
“……”
“我现在若是不回去,就自会有人来接应。到时候你可别怪李老爷子无情了。”
秦宜又畏缩地退了退,罗中夏心中一喜,心说得手了,起身就走。突然罗中夏觉得右腿一酥,登时整个人摔倒在地,动弹不得,浑如瘫痪了一般。
秦宜放声大笑:“小伙子,我几乎被你骗到了。”
“怎……怎么回事?”
“你这人真有意思,老李什么时候姓过李了?”
罗中夏听了后悔不迭,直骂自己胡乱发挥,反露了破绽。
“不听话的孩子就得调教。”
秦宜打了两个响指,啪啪两声,罗中夏的左腿和右臂也是一酥,也都陷入瘫痪。他能恍惚感觉到,自己三肢之内的神经似是被三把重锁锁住,阴阴地往外渗出酸痛,如蚁附体。
他难受地在地上打滚,张口大呼,秦宜居高临下道:“如何?咱们再换个滋味吧。”
又是一声响指,酸痛之感陡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奇痒,百蛆蚀骨,更加难耐。这种感觉持续了一分钟,秦宜又打了一个响指,柔声道:“现在如何?”
奇痒瞬间消失,一股难言的兴奋从他的下腹悄然升温。
“别以为姐姐只会虐待别人,在我手里欲仙欲死的男人可多了呢。”秦宜调笑着拿眼神向下扫去,亲切地说,“只要你告诉姐姐,姐姐就用这麟角笔好好谢谢你,岂不比你双手省力?”
罗中夏不知道,这麟角笔本源自西晋名士张华张茂先。当年张华作《博物论》洋洋万言,献与晋武帝,武帝大喜,遂赐其辽东多色麟角笔。若论年代,麟角尚在咏絮、青莲之先。麒麟本是祥物,其角能正乾发阳,故有“麟角如鹿,孳茸报春”之说;所以这麟角笔天生就可司掌人类神经,控制各类神经冲动。只要被它的麟角锁住,就等于被接管了一身感觉,要痛则痛,要酸则酸,要爽则爽。
秦宜一边使麟角笔继续抚弄他的兴奋神经中枢,一边逼问道:“你到底说还是不说呀?”罗中夏心想若是被你知道我有青莲笔,只怕死得更快,于是抵死不吭声,只是咬紧牙关硬扛住下腹一波波传来的快感。
秦宜见他如此,脸色一翻,纵身跳进屋子里把适才那个小竹筒握在手里,冷冷对罗中夏道:“我说,我已经够客气的了,别敬酒不吃吃罚酒。”罗中夏只是闭目不语。
“好,既然如此,我就不问了,反正等我把你的笔灵收了,就知道是什么货色了。”
秦宜恨恨说道,高举起那个小竹笔筒,头上麟角笔光彩大盛,一股巨大的疼痛瞬间爬满罗中夏所有的神经。
“啊!!”
罗中夏痛苦地大叫起来,秦宜丝毫不为所动,继续施加压力,直至要把他的神经全部碾碎为止。就在此时,罗中夏的身体骤然发抖,肌肉以极高的频率颤动起来,到了极致时,一缕青光盘旋而出,缭绕在身体四周。
原本因为寄主不懂运用的法门,体内笔灵能力虽盛却无处发泄,如今却生生被强大的外部压力激发而出,其势便变得极猛极强。青莲笔自胸中扩散而开,灵波所及,双腿和右臂上的麟角锁立时被反震至粉碎。
秦宜早预料到这种事发生,她既惊且喜。喜的是毕竟逼出了这年轻人的笔灵,可以一睹真面目;惊的是这笔灵威力竟至于斯,一出手就震碎了自己的三把麟角锁。只见缭绕在罗中夏周身的青光愈盘愈盛,最后凝聚在他头顶,汇成一支毛笔形状。这笔轻灵飘忽,形态百变;一朵青莲妙花绽放于笔端,花分七瓣,宝相庄严。
秦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想不到,想不到竟然是青莲遗笔!”
罗中夏此时悠悠恢复过来,看到青莲花开,心头一阵大慰——只是接下来该如何处置,却仍旧茫然不知。
秦宜面色变得神采奕奕,她习惯性地摆动了一下腰肢,不由得喜道:“老天爷真是眷顾我,先让我得了无心散卓,又把青莲遗笔送上门来,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她把那个竹制笔筒对准罗中夏,“能成为我收藏的一部分,你也算幸运!”
言语之间,仿佛已经笃定能把青莲收入囊中一般。
“靠,好大口气!”有青莲浮现,罗中夏胆气也壮起来。
“那,你要小心了哦。”
秦宜说罢,身形忽地消失,整个院子只听到极速的脚步声在四面墙间回荡。麟角笔飞至半空,笔毫散落,每一毫都化成一件奇物,有锁有剑,有龙有鱼,一时间漫天纷杂,汹汹扑来。张茂先以博物而闻名,见识广博,麟角笔秉其精气,自然也就变幻无方,不拘一类。
罗中夏看得眼花缭乱,意欲抵挡,却发现无从下手。
他心中暗念“动啊”,青莲纹风不动;他又高喊一声“动啊”,仍旧不动。刚才青莲绽放,纯粹是因为外部压力过大给逼出体外。若是寄主不能与之心意合一,还是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