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最后的真相
接着,萧云天又问了一个他一直都想问的问题:“1·31厕所强奸杀人大案是不是你干的?”
“问得好!我就知道你会问这个问题!反正我是躲不过这一劫了,干脆把事情都告诉你吧,老子也好青史留名。不错,1·31大案就是我干的。从那以后我还干了很多呢,但是你们一直抓不到我。”邵光仁慢慢地说道。
“可惜啊,后来我一时失手,被你们抓住了。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被你们抓住了。好在我严防死守,根本就不说要强奸杀害那女人的事情,只是说要抢劫,结果你们最后只定了我抢劫的罪。要不然还得多判几年。虽然老子有十几年的牢狱之灾,但出来之后不是一样称王称霸吗?”邵光仁得意地说道。
至此,所有的谜团都解开了。
邵光仁还是一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样子,继续往下讲述。
原来,他在十多年前犯下多起厕所强奸杀人案的时候,总有个习惯,会提前把组织的睡眼标记随手用粉笔画在案发现场附近不起眼的地方。可惜历届侦查员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否则有可能早就破案了。
还有,在十几年前邵光仁第一次被抓获的时候,如果深入审讯下去,是不是能深挖到一些犯罪线索呢?结果当时他轻易地以抢劫为名掩盖了强奸和杀人的犯罪动机。
但现实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那么多的偶然,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还是迟迟地到来了。
可惜的是,邵光仁这样的恶魔没有及时落网,给社会造成了多么大的危害,又有多少年轻的生命遭遇到了邵光仁的毒手?
虽然说这一切都是邵光仁心术不正、蓄意破坏社会安定所造成的,但是没有及时破案的警方难道没有责任吗?
萧云天的心情十分沉重,他把审讯的任务交给了楚剑雄等人,告诉他们务必要把十多年前的罪行和现在的罪行一笔一笔地问清楚。还有邵光仁的那些同案犯,也一定要审查他们到底知道邵光仁多少事情。
萧云天的心里还是有一些疑虑和不安的。毕竟1·31大案卷宗中根本没有多少指向邵光仁的证据,现在唯一有利的证据就是邵光仁自己的供述了。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他的证言的话,也一样难以定案。
只是要重新还原现场是不可能了。原来的现场随着房地产的开发,早就面目全非了,根本没有可能再重新勘查现场,只能依靠当时卷宗记录的那些证据来判断了。
就凭邵光仁知道睡眼标记这样一个细节,就足以定案了。
像这种隐蔽的物证或者细节,如果不是身临其境,是不可能知道得这么清楚的。
就像杀人凶手作案后将凶器扔到一个水坑或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根据凶手的供述,最后在相应地点找到了凶器一样,这样的供述是具有很高证明力的。
总之,海东市的腥风血雨终于宣告结束了。在杜三金团伙和沉睡神团伙这两个特大犯罪组织相继覆灭后,海东市的地下黑道元气大伤,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妖孽异人接掌局面。
萧云天坐在椅子上,脑海中不断回忆着这些年来的经历。突然,林玄鹤的电话打了进来:“队长,有个人要跟你讲话。”
“队长,是我。”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女子的话音。
“如雪?你醒过来了,真是太好了!”萧云天激动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柳如雪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终于从鬼门关回来了。这个消息着实让萧云天高兴,比抓获了邵光仁这个恶魔都高兴。即使破获了再多的案件,他也不希望手下的人为此而献出宝贵的生命。
“如雪,你好好休息,我这就去看你。”萧云天说道。
“队长,不急,你还是先把这个大案子搞定吧,办案上离不开你,我这里有医生和护士照顾呢。”迟疑了一下,柳如雪羞怯地说道,“队长,我说的那些话都是真心话。你忙吧!”
萧云天来不及回话,那头已经挂了电话。
那些都是真心话?萧云天想到了柳如雪中枪后说的那些话,脸上不禁浮现了幸福的笑容。柳如雪那边一定羞红了脸吧!
萧云天走到窗前,打开窗户,望着窗外海东市的街道,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他知道,一切都还没有结束,新的任务正在等待着他,更多的真相需要他去揭开……
番外:萧云天在海东警察学院的讲座
海东缉毒大案的破获,轰动了海东警界。特大案件的侦破,使海东警方上上下下都得到了上级和同级组织的表彰,尤其是参与侦破的重案侦查队队员更是受到了特别嘉奖。
就像文人总希望写出传颂千古的文章,画家总想留下名扬百世的画作,棋手总想留下惊世骇俗的布局,匠人总想留下巧夺天工的作品一样,作为一名警察,尤其是一名刑警,最能够得到心理满足感的就是能够破获一些大案、重案、要案、奇案、悬案、疑案、难案。
连环大案惊险的侦破过程一披露,使人们不由得对这个团队表示钦佩。
大功一件,自然要论功行赏。海东市公安局局长何永安也被上级记功。重案队队长萧云天也得记大功评英模,其他队员也一一有份,此处不表。
因为此案的成功侦破,萧云天今天被母校所邀,回到海东警察学院做讲座。他本来不想去,但是后来禁不住恩师的一再要求,萧云天只好硬着头皮准备了一些素材,来到母校和师生们做一些交流。
这不,一来到学校,还没有进入礼堂,他就被热情的学弟学妹们围住了。作为海东警察学院毕业的精英学生,萧云天已然成了在校学生们的偶像,尽管海东缉毒大案媒体已经做了很多报道,但学生们还是想亲耳听听学长的介绍。另外,作为明日的警察,这些警校生对萧云天还提出了很多问题,希望他在讲座中予以一一解答。
“今天,我们荣幸邀请到海东市公安局重案侦缉队队长,也就是我们的杰出校友萧云天同学前来给我们作报告,或者说是讲座。萧云天自从本校毕业后,投身警界,屡立奇功,近期更是破获了海东缉毒大案。作为从海东警察学院走出去的杰出代表,我们为他感到骄傲!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萧云天为我们做讲座!”主持人简要地介绍了一下萧云天,然后将话筒交给萧云天。
掌声雷动之后,萧云天开始了他的讲座。
“感谢母校的老师和同学们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能够让我重返校园,与老师和同学们共同来交流一下。要说是讲座,实不敢当,因为本人水平有限,要论学术水平,我怎么也超越不了我敬爱的老师们。
“来之前,我也反复考虑过,到底讲一些什么内容。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警察学院的学生和老师,不同于一般的大学学生和普通民众,专业性比较高,可以讲一些稍微专业的问题。我在重案队这么多年,接触的命案也比较多,我就和大家谈一些命案方面的案例吧。
“作为一名刑警,遇上命案的时候,心情肯定是紧张的。命案现场给人带来的冲击,远比其他刑事案件给人带来的心理冲击要大得多。你们想想,死者一旦被发现,从报案到出警,现场外围估计早就已经是人山人海了。在中心现场,几乎全是警察,他们拉起了警戒线。咱们的技术人员、痕检人员开始勘察现场,拍照,绘图。刑侦人员也会观察现场,走访群众。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案件,如果初步判定是他杀,那么案件就会升级。除了由重案队接手案件外,各级领导都会十分重视,市区两级的刑警都会集体出动,领导也会亲临现场指挥应对。
“这么多人关注,这种场面是不是会感到很紧张?尤其是作为刑警来说,在这么多领导和同事都在关注,还有那么多群众也在注视着的情况下,那种破案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如果不能快速破案,面临的压力是方方面面的。社会上就可能会有流言产生,社会舆论的压力也不可小视,警局也会受到各级领导的责备。在这种压力下,人难免会犯错误。再加上破案期限的限制所造成的压力,急躁、偏差、谬误都有可能发生,甚至一些偏见、想法、细节都有可能产生误导。
“因此,我今天来和大家谈的问题,不光是怎么侦破案件的问题,还想先谈一下过去的那些年,我们或者其他地方侦破失误造成的冤错案件。这些冤错案件,对于咱们警察来说,那绝对是耻辱!要想更好地侦破案件,首先要学会怎么避免发生冤错案件,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就不是一个好警察!
“给大家列举一个近年来发生的冤错案件吧。我暂且称之为『李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事发当日,李某某下午四点下班回到家后,发现年仅二十一岁、结婚仅七个月、怀孕已六个多月的妻子躺在血泊之中,已经死亡。警方通过勘查、尸检,确定了本案的一些情况。被害人头、面、颈、腹被砍数刀,尸温十二度,地上的血尚未凝固,推断被害时间为下午三时许;尸检显示未被强奸,排除强奸杀人的可能性;从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提取同一人指纹三枚,并在床单上提取足迹一枚。
“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很久远了,大家知道,那个时候的科技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没有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探头,没有DNA技术,手机都没有出现更不要提什么手机定位技术了。没有这些东西,那怎么破案呢?只能靠人海战术。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能够拿起刀杀人的,必然会有一定的原因,作案者一定会有动机。破案的第一步肯定是先要排查被害人的社会关系,看看被害人有没有和其他人有什么矛盾。看看到底是仇杀、财杀还是情杀。
“经过警方拉网式的排查,有几人偷偷地反映了,说李某某和妻子感情不合,曾经听到过二人吵架。但反映的人只说了这些情况,不让做笔录。因为不止一个人说了这个情况,李某某的嫌疑一下子就上升了。确定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警方就围绕这一点开始去寻找证据。
“经过警方的调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李某某案发当天具有作案时间,第一个发现现场的就是李某某,也就是说在李某某到达现场之前,没有其他人去过现场。李某某完全有可能在作案后将现场处理完毕,再伪装成报案者。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过,而且还不少。所以说第一个发现现场的人的证言很重要,无论他是不是真正的作案人。
“第二个理由是在李某某衣服上发现了一滴喷溅状的血迹,血型和被害人一致。那个时候不能做DNA鉴定,只能作血型鉴定,因此当时认为很有可能是被害人的血,当时的专案组认为这血迹的形态非常符合凶案现场所留。大家都知道,血是一种流体,很容易形成各种各样的形态,由于作用力的不同,就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形态,如喷溅型、滴落型等。专案组认为这种形状的血迹只有在案发现场的人才可能会溅上。
“第三个理由是经过突击审讯,李某某自己也供认了因为怀疑妻子婚前行为不轨,遂嫉恨在心,当天因为琐事争吵怒之下将妻子杀害的事实。
“案件侦破到这里,我想问问大家,假如你是当时的侦查人员,你会做出怎样的判断?会不会认为李某某就是凶手?肯定有的人会认为李某某就是杀害其妻子的凶手。
“命案有那么多,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也有很多,何况此案中李某某在作案动机、作案时间等方面都很吻合。但我遗憾地告诉大家,此案既有肯定性的证据,还有否定性的证据。案发现场提取的指纹和足迹经过鉴定,认为并非李某某所留,而是他人所留。但因为足迹鉴定存在一定误差,达不到认定的程度。现场的指纹和李某某虽然对不上,却并不能排除其他人在此之前到过李家的可能。
“因此,警方就将李某某当作杀人凶手起诉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随之起诉到法院。因为存在的这些疑点,检、法两家多次分别开会研究,最终才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集体定论。李某某被判处死缓,在服刑期间,他一直申诉无果。
“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在十年后,当地警方抓获了一名抢劫杀人犯江某。令人意外的是,江某供述出当年杀害李某某之妻的真正凶手就是他!当天他喝了点酒,去了李某某家,想对李妻图谋不轨,遭到李妻的反抗,这才杀害了李妻。幸好当年提取的案发现场指纹有幸保存,经过检验,与江某的指纹一致,而且江某供述的其他细节都与现场一致,这才印证了江某就是杀害李某某之妻的真正凶手。江某被判处死刑,李某某无罪释放。
“李某某这样的案子并不是个案,大家从媒体上估计也知道一些。我在这里再简单地列举一下。
“在『滕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因为河中发现六块被肢解的女性尸块,经排查,附近一旅社的服务员石某某失踪,刑侦人员就想当然地认为被害人为石某某。根据肢解尸体的手法,办案人员又将疑凶的调查范围集中在医生和屠夫两类人身上。这个案子和我们办的『人骨拼图案』类似,可惜那一次警方猜错了。遂抓捕了屠夫滕某某,后滕某某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但两年后,所谓的被害人石某某又回来了。
“『吴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市民吴某某在妻子去世后认识了余某,后与余某分手。一天,余某来找吴某某帮忙办厂,吴某某没答应,结果当晚余某被人沉尸在动物园的一个湖中。刑侦人员在案发现场收集了六枚烟蒂,其中两枚验出含有吴某某的唾液。吴某某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结果六年后抓获真凶,吴某某被无罪释放。
“『佘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因为一具女尸与一名失踪女子张某相似,张某之夫佘某某被抓,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结果十年后,张某活着归来,佘某某被无罪释放。
“『杨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某厂男青年被人用斧子砍死在厕所里,警方认定同厂工人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终杨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七年后真凶落网,杨某某被无罪释放。
“『孙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女大学生陈某某被人强奸后杀害,其男友孙某某被抓,后被判处死缓。八年后被认为证据不足,认定孙某某无罪。
“『杜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一辆面包车内两人被枪杀,两人身份均为警察。警方怀疑死者丈夫杜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杜某某后被判处死缓。两年后真凶落网,杜某某被无罪释放。
“『赵某某故意杀人错案』中,一村民与赵某某打架后失踪,一年多后,村井中发现一具无头男尸,遂将赵某某定为杀人嫌疑人抓获,被判处死缓。十年后,失踪村民回到家中,赵某某遂被无罪释放。
“我不知道大家听了这些案子之后有什么感觉,反正我的感觉是触目惊心啊。虽然这些案件不是我们本地警方侦办的,但作为同仁,我也深深感到内疚,常常引以为戒。
“同学们,侦破案件,保护人民群众,是我们引以为豪的神圣使命,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啊!案件的侦查工作,一定要合理、合法、合情地进行,千万不能想当然啊!刚才我说的那么多的冤错案件,每一件内情都很复杂,产生的原因也有很多,也不是说每起案件都没有一丝疑点。公、检、法当时可能都发现了一些疑点,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还是将无罪的人逮捕了,起诉了,判刑了,甚至有的已经被枪决了。
“因此,破案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还要冒着很大的出错风险。下面的时间,我就结合我遇到过的案件,给大家交流一下破案之道吧。
“命案一般有哪些分类呢?按照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可以将命案分成五类。一是侵财型杀人。如抢劫杀人,包括入室抢劫和在机动车上抢劫,还有那种盗窃被人发现后杀人灭口的,当然,这两类在刑法上都被归类为抢劫罪。还有一种是为了敲诈、骗取保险金而故意杀人。二是经济纠纷型杀人。常见的经济纠纷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后者主要发生在私营企业主之间。另外,劳务纠纷引发杀人的也有,如企业主与雇工因为工资产生的经济纠纷。三是涉性型杀人。如强奸杀人、因为婚姻恋爱纠纷杀人。四是报复型、冲动型杀人。大多是因为一些邻里纠纷引发矛盾,一时冲动,或者因为酒后控制不住情绪,或者因为以往的矛盾而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五是恶势力型杀人。如黑恶团伙横行的杀人,雇佣杀手进行的杀人。
“以上分类也不是十分准确,只是大体说一说。当然,还有一种重要的类型,那就是连环杀人。其实说它是『类型』并不准确,连环杀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犯罪现象。杀人必有动机,但连环杀人的动机则不是一般个案所能解释的,只能用心理变态来解释。一个没有犯罪前科,仅因冲动杀人的人,可能对于受害者有着强烈的愤怒、仇恨、嫉妒;在作案过程中作案者会感到激动、紧张;在他结束行凶以后,则会感到愧疚、恐惧、悔恨。而连环杀人犯则不同,对于他们来说,杀掉一个人可能只是因为想要杀掉他而已,用残忍的手法来玩弄被害者并不是因为什么深仇大恨,而就是因为自己想这么做而已。
“对于杀人案件,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如根据发现尸体的状况,还可以分为整尸案、碎尸案、无头案;根据尸体的新鲜程度,还可以分为新鲜尸体案、陈旧尸体案、腐败尸体案、白骨案等等。
“通常情况下,刑警并不是第一个发现命案现场的,而是由路过的群众发现并报警的。接警后,刑警就开始了命案侦破的步骤。步骤包括以下几步:第一,勘查现场。对尸体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物品痕迹进行检查,看看现场有无什么遗留的痕迹和物证。第二,对尸体进行检查。查明尸体的体位、外表衣着、受伤情况,提取物证及血迹。第三,现场访问。询问报案者关于命案现场的发现情况,询问周边群众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查明被害人身份后,围绕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访问。第四,案情分析。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判定,判定死因是自杀、意外身亡还是他杀。在对死者进行尸检后,如果确定为他杀,需要分析作案时间、地点、手法、方法。综合分析后,锁定犯罪嫌疑人。第五,抓捕取证。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获得口供后,根据其他证据获得情况确认口供的真实性。
“通常情况下破案就是这么几个步骤,教科书上也是这么写的。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千变万化,破案并没有一成之规,还是要根据个案情况灵活应变才行。
“可能有时候大家都看一些破案类、悬疑类、推理类的影视剧,觉得破案有时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其实不然。一半左右的案件都是很容易侦破的,如有一部分作案者作案后就投案自首了,这样的案件侦破起来毫不费力。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比较明确,如多人目击、现场监控摄录,能够明确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剩下的事情就只是抓捕归案了。最难破的案子还是那些犯罪嫌疑人不明的案件。作案者作案的时空条件都比较隐蔽,作案后现场还会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破坏,这就给破案造成了一定困难。下面,我就我们海东警方参与侦破的一件小卖部杀人案向大家简要讲述一下命案的侦破过程。为了使我的讲座不枯燥,我将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向大家介绍这起案件。
“在某个邻近市区的乡镇,九月的一个早晨,七点钟。村民老王起来,准备到村东的李文武家开的小卖部去买包烟抽。老王是个烟民,一天不抽烟就憋得难受。这不,烟在这天早上断了,家里又没有存货,只得来到李文武家的小卖部来买烟。
“按说在这个时候,李文武早就应该起来了。李文武马上四十岁了,还一直没有娶上媳妇,自己一个人在小卖部里面住,也方便村民们随时来买东西。一楼是小卖部,二楼就是他住的地方。
“老王到了小卖部,看到门从里面插着,看来李文武并没有出门,还在小卖部里面。老王敲了敲门,喊道,文武,我是你老王叔,过来买包烟抽。』但让老王感到奇怪的是,无论是敲门还是喊话,屋里面都没有动静。
“『这孩子,昨天晚上干什么了,怎么睡得这么死。』老王敲不开门,只好先回去,在村里遛了一圈,想等一会儿再过来看看李文武起来了没有。从村东转到了村西,又从村西转到了村东,老王的烟瘾还是没有压下去,就又直奔李文武的小卖部而来。
“『文武,文武,起来了没有?太阳都晒屁股了,你怎么还不起床,你叔这烟瘾上来了,赶快先给我拿包烟。』老王边敲门边喊着。然而,一如刚才,里面没有什么反应。这下子老王有点犯嘀咕了,因为平时李文武总是很准时地一大早就开张了,基本上没有出现过不开门的情况。而且就算睡着了,经人一喊总会及时起来,但是这一次却是怎么喊也喊不起来,到底是咋回事呢?
“老王不敢大意,喊了在附近的李文武的邻居,问李文武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到了现在还没有起来。邻居们随着老王来到了李文武的小卖部门前,一推门,发现里面插着锁,推不开。邻居们也帮着喊李文武的名字,但仍然没有回音。这下子大家都担心了,到底这小子出啥事了?
“不过邻居们有的觉得也不过是睡过头了吧。但老王觉得还是不放心,于是找人喊来了在附近住的李文武的父母。在李文武父母的同意下,众人用铁棍把小卖部的门撬开,想进去看看到底是咋回事。
“一楼是小卖部的售货区,货架上还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百货商品,除了这些商品之外,还放着几台游戏机。一楼看起来和平时也没有什么异常,那么二楼呢?众人一边喊着李文武的名字,一边上楼去。胆大的几个走在前面,刚一走到楼上,有人就『啊』地喊了一声,退了回来。后面的人不明所以,也吓得赶紧从楼梯上退了下来。
“『怎么回事?』后面的人纷纷问前面的人,却也不敢再上前去看。『文武,他……他光着身子在地上趴着一动不动!』最先看到的那个人显得惊魂未定。喘了口气,他又继续说:『我看着好像死了,脖子里好像有东西!』听了这话,众人谁也不敢再上前去了,纷纷退出了楼里。李文武的父母想上去看看,但也被众人劝了回来,怕这老两口见了之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晕倒。
“众人在那里七嘴八舌地说要报警,正说着,村主任李培安过来了,他了解情况后,说马上报警。其他人都撤出现场,谁也不让再进了,要保护好现场,等待着派出所里的人来。
“李培安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说在李屯村死了一个人,可能是一起命案,请求速派人前来出警。110指挥中心一听可能出现了命案,不敢大意,一边调度辖区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一边通知了重案队。
“派出所民警最先赶到了现场,经初步勘查,认为这是一起命案现场。李文武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脖子里还套着电线,全身一丝不挂,明显已经死亡。为了保险起见,民警还是上前用手指凑到李文武的鼻子前试一试,但已经没有了一丝气息。
“我们重案队那时已经在路上了,听到这个消息后,觉得此事非同一般,遂快马加鞭,奔着李屯村而来。
“当时大门的情况已经属于变动现场了。据邻居们说,大门是从里面插着的,因为叫人不应,就把门给撬开了。所以基本可以肯定门是从里面闭合的。
“一楼就是小卖部,有两排货架,乱七八糟地放着食品、日常用品等各类百货。货架前面放了一张方桌子,应该是用来当作收银台的。桌子的抽屉已经被人拉开,可以看出里面还有一些零钱。离货架不远的地方,放着两台电子游戏机,没有通电。当时一楼就是这个样子。
“到了二楼,比一楼更加凌乱,卧室正中有一张大床,还铺着凉席、被单之类的东西。李文武的尸体就在床的一侧,呈俯卧状,头向下,偏向一侧,全身是光着的,没穿衣服。脖子被电线,确切地说是被一个插线板的电线缠着,脖颈处有明显勒痕。除了这些勒痕,尸体看起来没有其他外伤。床的另一侧,胡乱扔着几团卫生纸,一凑近,有浓烈的男性体液的味道。卧室的旁边是一间杂物间,横七竖八地堆放着许多货物。在靠近一侧墙壁的地方,有一张桌子,桌子上堆了一些衣物,再往上看,上面的屋顶居然出现了一个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