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咖啡屋坐落在离工厂五十码远的地方。利朋若无其事地走进去,选了一张靠窗的大理石桌子,坐了下来。从这里看去,办公室和工厂的入口一目了然。他要了一杯酒,抽出口袋里的报纸,身体往椅子上一靠,就开始看报了。但他表面上是在看报纸,实际上眼睛从没离开过那个入口。一有人经过,他就把报纸举起。在他悠闲地品着酒的同时,时间也一点点地过去了。
在工厂出入的人形色各异。一小时后,他已喝了两杯酒,也终于看到了他要等的人。办公室的门开了,波瓦拉推门走了出来,走上了去市中心的马路,这个方向正好和利朋所在位置相反。
过了大约五分钟,利朋将报纸慢慢收起来,掐灭了烟,从咖啡店走了出来,往办公室去了。进去后,他递上私人名片,说有事要找波瓦拉。
一位职员说:“真不巧,他才刚出去。你没有看到他吗?”
“没看到,也许是我没留意。如果他的秘书还在,我跟他谈谈也行。”
“我想可能还没走。稍等,我去看一下。”
不一会儿这位职员就出来了,告诉他秘书杜夫瑞还在,并把利朋带进了办公室。
秘书是位中年男子,利朋跟他说:“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能和波瓦拉先生面谈一下。实际上,我有一些关于他个人的问题,想要问一下,但我没时间等波瓦拉回来。也许你能给我答案。顺便说一声,我是警察。”递上工作名片后,他接着说,“我正在查一个和波瓦拉先生有关的案件,要问的问题也是涉及到这个案子的。由于权力的限制,我不能把这案件的详情告诉你,请你谅解。以前波瓦拉曾去警察厅对案件做有关陈述,但当时遗漏了两个问题,原本我们以为那不重要,所以没有追问,但现在有必要查清。第一个就是周二时,他是什么时间离开办公室的。第二个是他什么时候从夏兰顿打电话回来说要去旅行的。如果你现在不告诉我,我只好在这里等着波瓦拉先生回来,请他当面告诉我。”
秘书没有应答。
利朋知道他在思考着要如何应对。于是接着说:“看来你不是很方便,算了,不要勉强了,我可以坐在这里等他。”
后面这句话起了作用。
秘书说:“别客气,如果不方便等还是不要等了。至少有一个问题我是可以回答的,不过另一个,我不敢肯定。波瓦拉从夏兰顿打来电话时,正好我在并接了电话,时间下午在两点四十五分左右。他什么时候离开办公室的,我不能确定。九点时他还在,要我拟一封答复函的草稿,那封信非常麻烦,要求又严格,他要的还很急。我仔细核对了每个数字,花了半个小时拟稿。九点半时,信写好了,可是我送进去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这是周二发生的事吗?”
“是啊,是周二。”
“他是在周五早上回来的吗?”
“对。”
“谢谢,因为你的回答,我省下了不少的时间。”从办公室出来后,利朋步行往地铁站去了,他打算直接去市中心。但是调查进展顺利,使他心情很好。他又决定先不去市中心了,到奥玛大道的波瓦拉家去一趟。
到了之后,是管家开的门,他问候道:“弗兰索先生!又要打扰你了。不过这次两三分钟就可以,你有时间吗?”
“别客气,请进!”
管家带他来到小客厅,利朋拿出自己的烟来递给他。管家接过他的烟,利朋问道:“你觉得这烟怎么样,喜欢吗?有人嫌它呛,可是我非常喜欢。好了,言归正传,你上周二去火车站给波瓦拉送包时,有没有发现被人跟踪了?”
“有人跟踪?不,我没发现。”
“那人就在左边的行李寄存处,是一个高个男子,他身穿鼠灰色的衣服,留着红色的胡须,你看到这个人了吗?”
“没有,我没看到那样一个男子。”
“你几点存的包?”
“三点三十分左右。”
利朋稍微沉思了一下:“有可能是我记错了,这是周二的事吧?”
“对,是周二。”
“波瓦拉先生是在两点左右打来电话的吧?我印象中他是说的两点。”
“应该还要晚些。实际上,准确地说,应是快三点了。真是难以置信,你居然连我送手提包的事都知道?”
“昨晚,波瓦拉先生我和谈话时说过。他说要去贝鲁基的决定很突然,所以让你给他送手提包去,放在左边的行李寄存处。”
“那红胡子男子呢,是怎么回事?”
利朋已经得到他想要的了,要自圆其说,编个故事也不是难事。
于是他笑着说:“那个人是我们的侦探。他正在那里侦查一宗案件,是关于装着贵重物品的手提包失窃案。我想也许你看到他了。波瓦拉回来时,他的手提包还在吧?没有东西被偷吧?”
管家也笑了,但笑得并不真诚,他好像知道了,利朋只是在开玩笑。
“没有,他带着包回来的。”
利朋心想,好了,玩笑就此打住!波瓦拉没有说谎,周二下午两点四十五分他打给管家电话,吩咐他送手提包,这是真的,同样他也真的去取了手提包。现在还有他周日与周一的行踪,和周一晚上打开桶子的事没有确认。接着利朋说:“还有件事要麻烦你。我要写报告,请你帮我对日期进行核对。”然后他拿出记事本,“我说事件,你只要告诉我对不对就行了。三月二十七号,周六,举行晚宴。”
“对。”
“二十八号,周日,没发生什么事,波瓦拉在晚上时打开桶子。”
“不对。他是到了周一才打开桶子的。”
“周一。”利朋随即更改了本上的记录,“周一晚上,对吗?周日晚上,他虽然在家,但等到了周一晚上才把桶子打开,对吧?”
“对。”
“他到贝鲁基的时间是,周二去周四回的,是吗?”
“是的。”
“太感谢了。”然后他又跟管家聊了一会儿。利朋越是跟这位老人接触,就越是信赖他,尊敬他。这位管家诚实可信,为虎作伥的事是绝不会去做的。这一点利朋深信不疑。
上午,他可谓收获颇丰,可是到了下午就颗粒无收了。出了波瓦拉家,他又去了火车站的行李寄存处,还去了餐厅,人们都不记得当时的情形了。但周二的事情,波瓦拉说得都不假。再把他周三和周四的行踪调查清楚了,波瓦拉就能解除嫌疑了。为了得到确证,他不得不去布里歇一趟了。他先打电话,预约了一张当晚的火车卧铺票,然后又给警察厅打电话报告。
第二天一早,利朋就已经身在布里歇了。吃了早餐,他坐车往马里鲁去了。他不知道哈努曼家在哪,就去邮局打听。最后,还是一家商店的人告诉他的:“哈努曼家在距离这里四里地远的鲁番街上。过了十字路口,马路右边有一片树林,里面耸立着一座红顶白墙的房子,很容易看出来的。不过,今天恐怕你要扑个空了。”
“我很想见见他。”利朋说,“如果他不在,能见到他太太也行。”
“可能也不在。两周前,确切地说,到今天才正好两周,他太太曾来到我店里,跟我说:‘这两三周我要出去旅行,你就不要送货了。’看来你来得不巧。”
利朋向他道了谢,然后按照他说的找律师去了。从律师口中,他得知哈努曼在一家大型的民营银行工作,身居要职。出来后,他雇了一辆车去鲁番街了。过了大约十五分钟后,他在一幢漂亮的建筑物前停了下来,一看就知道家里没人,没有一扇门窗是开着的,门上有把大锁,窗帘都拉上了,把里面捂得密不透风。利朋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顺着门旁的道路,找到了三间小房,看样子好像是给仆人住的。他就近敲响了第一间房子的门。
门里一位个子不高的中年妇女探出头来,利朋问候道:“早上好。我从布鲁塞尔来,是专程来拜访哈努曼先生的,但他家的门锁了。请问他家有没有人看守,或者你能告诉我谁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我就是给他看家的,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出门前他跟我说,有信件的话,就往布鲁塞尔的麦奇耶银行转。”
“他出门多久了?”
“到今天为止,刚好两周。他说要在外面待三周,再过一周才会回来。”
“上周,我的一个朋友也来过,肯定也没见到他。你见过这个人吗?”利朋把波瓦拉的照片给她看。
“没见过。”
利朋还敲了其他两间房子,也没问到什么有用的,于是他就回布鲁塞尔去了。下午将近两点时,利朋来到麦奇耶银行,进入金碧辉煌的大门后,他出示了自己的名片,要求见经理。
过了一会儿,就有人给他带路,把他带到一位中年绅士面前。
简单地问候之后,利朋开门见山地说:“冒昧打扰你,是想向你请教些事情!哈努曼是贵公司的高级职员,请问他是安弗瑞特抽水机公司的波瓦拉的兄弟吗?今天早上,我特地去马里鲁拜访了哈努曼先生,但是他出门了。我们找他是有要事,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费尽周折非要见到他了。”
“哈努曼和波瓦拉是兄弟不假。虽然哈努曼跟我提起过波瓦拉,但我并不了解他,所以不知道他的事。不过,我可以把哈努曼现在落脚的地方告诉你,你自己问他。”
“太谢谢了!”
“他住在斯德哥尔摩的瑞贝奇饭店。”
利朋记录下来后,就道了谢从银行出来了。接下来他又走访了莫里剧院,正好售票处有人在。他问上周三的晚上上演的是不是贝利奥的《特洛伊人》,答案证实了波瓦拉说的没错,只不过预约记录上并没有他的名字。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断定他没来剧院,或许他来了但没有预约座位。
然后,利朋又去了马克饭店,波瓦拉说他是住这里的,他对职员说:“我和一位叫波瓦拉的先生约好在这里碰面,我想查一下他在哪个房间住。”
“波瓦拉先生?”职员似乎对这个人很陌生,他开始翻登记本,然后说:“这个人没在我们这里住过。”
利朋把照片给他看,说:“就是他,波瓦拉先生,从巴黎来的。”
“啊,这位先生啊,想起来了!他只是偶尔会来这里住。但是现在不在这儿。”
“难道是我记错日子了?”利朋一边查阅自己的记录本,一边说,“你的意思是,最近他都没来过吗?”
“不是。他上周在这住了一个晚上,这是最近的一次了。”
听他这么说,利朋好像非常不解,叫道:“这么说,今天我见不到他了!他哪天来这里住的?”
“稍等。”职员又在翻登记本了,“三月三十一号,周三晚上。”
“糟糕!看来是我记错了!”利朋感慨道,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他有提到过我吗,我叫巴斯卡?”
职员摇摇头,给了他否定地回答。
利朋好像是在跟自己说话:“那晚他一定是从巴黎直接来到这儿的。”他转过身来问道,“你还记得那晚他到这里的时间吗?”
“记得。那时很晚了,估计有十一点了吧。”
“那么晚才到!这样赶来会不会太仓促了?万一要是没有房间了,怎么办?”
“不会的,他预订了房间。黄昏时,我们接到了他从安葩绣大道餐厅打来的订房电话。”
“五点以前打的吧?五点时我还见过他。”
“不是,没那么早,我记得接到电话的时间是在七点半到八点之间。”
“真是不好意思,占用了你那么多时间。我给他留个言,你帮我交给他好吗?”
利朋真是个有天分的表演艺术家。他经常给自己设定角色,扮演自如,演技纯熟。波瓦拉的言行中,经过查证的都没有虚假的成分。接下来,利朋要重点突破的是还未被证实的地方,比如在夏兰顿吃午餐之前,他真的去维桑奴森林散过步吗?散步后有没有沿着塞纳河逆流而上?还有在巴士第他到底在哪家餐厅吃的饭?他真的去过他弟弟那儿吗?这些都还有待查证。
第二天,利朋去了警察厅,向休威厅长汇报了调查的情况。
☆证据确凿
班利平安渡过海峡,到达了福柯斯顿港,马上就回警察局去了。他在那儿遇到了船只出事时当班的警察,可他们说,根本就没看到长得像菲利克斯或波瓦拉夫人的人。班利每个人都问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看来要去格拉斯哥拜访一下高登先生了。于是,他到电信局给高登发了封电报:
格拉斯哥,苏霍吉大道,安贾斯巷327号高登先生:
明早十点冒昧拜访,请回复。
班利
接下来就该回伦敦了,他计划坐火车回去。
到现在为止,事情的进展还算一帆风顺。班利叫了一辆计程车,让司机载他到尤兹顿车站。十一点五十分,他坐上了向伦敦进发的火车,因为是夜行火车,在车上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下车后他先去仙度拉饭店洗掉了一路的风尘,又去吃了早餐,很快就变得精神抖擞了。然后就如约赶往安贾斯巷了。到高登家门前时,正好是在十点钟。知道他要来,高登似乎已经等候多时了。
“早安!”班利很有礼貌地问侯道,“我是班利警官,在伦敦警察厅任职。突然来访很冒昧,请见谅!因为有一件案子需要你协助调查。”
高登身材很高,眼睛里放射着锐利的光芒,留着金色的胡须,他点点头说:“原来是这样。我能帮到你什么呢?”
“如果方便,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只要是我知道的,我很乐意回答。”
“请问最近你有没有去过巴黎?”
“去过。”
“是在康迪聂德饭店落脚的吗?”
“是的。”
“从那里离开回英国是哪一天?”
“三月二十八号,星期天。”
“你是怎么从饭店到火车站去的?”
“饭店有接送汽车,坐饭店的车去的。”
“高登先生,请问你对与你同乘一辆车的客人还有印象吗?”
这位茶叶商人顿了一下,然后说:“我没有特别留意他们,所以无法给你提供什么信息。”
“我知道,那辆汽车上有三位绅士,你是其中一位。但我要问的是另一位,你跟他说过话,起码在汽车到了火车站时,他曾喊你下车。根据我的提示,请你回想一下当时的状况。”
“我有点儿印象了。同车的有两个男子,一个是个中年男子,稍微有点矮,有点儿胖,脸颊光洁,没有胡子;另一个则是个穿着讲究的青年,他皮肤很黑,留着胡须。看样子他们都是法国人。那个留着胡须的男子很健谈,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至于另一个嘛,就不怎么爱说话了。你要问的是不是那个留着胡须的男子?”
班利没说什么,只是取出照片给他看。
“没错,就是他。我印象很深。”
“他和你乘车的路线一直是相同的吗?”
“不是,他只到伦敦。我和他也只遇见过两次:在船上遇见一次,从克劳斯车站出来时是另一次。”
这也可以作为证据了。班利很庆幸自己没有拖延拜访高登的时间,然后他接着问:“他是独自一人旅行的吗?”
“就我看到的,好像是这样。从旅馆出来时,他就是一个人。”
“途中,你看到过他和其他人碰面吗?”
“在船上时,我看到过他与一位妇人聊天,但他们到底是陌生人之间的攀谈,还是一起旅行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是不是到伦敦之前,他一直和妇人在一起?”
“应该不是。下车时,在月台上我又看见他一次,这次他正在和一名高个子男子说话。那是个高个子、黑皮肤、长相非常英俊的青年。”
“如果再见到他,你还认得吗?”
“我想没问题,对于他的脸我仔细观察过。”
“你能详细地描述一下他的模样吗?”
“他个子很高,差不多六英尺,体格像运动员一样健壮,穿着黑色西装,皮肤白皙,有胡子长在嘴的周围。如果刮掉胡子,可以更明显地看出是法国人。这个青年应该是来接站的,要不然,我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要来火车站。”
“刚才你提到一位妇人,能不能描述一下她的模样?”
“那位妇人坐在他旁边,我没办法看清楚她的脸。”
“衣服呢?她穿的衣服是什么样的?”
“她穿着一件毛皮外套,是红褐色的,也说不定是件貂皮大衣。”
“戴帽子了吗?或者有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
“没有。”
“那两人坐的地方,有很大的风吗?”
“那天海上风很大,在甲板上找不到舒服的地方坐。”
“那么大的风,如果她还戴着宽檐的帽子,肯定会很受罪吧?”
“也许!”高登口气冷淡,“要是这样,不用我说,你也该清楚吧?”
班利微微一笑,道:“这是警察的职业习惯,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谢谢你,高登先生,你提供的信息很有用。”
“别客气。能让我知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些吗?”
“目前,更详细的情况我还无法告诉你。关于我跟你说的那位蓄着胡子的男士,他有杀害一名法国女子的嫌疑。但是,现在还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才来打扰你,希望你提供些线索。”
“是这样啊。不过我对结果倒是很好奇。”
“我们会让你知道的。因为这个男子在法庭上接受庭训时,你会作为重要证人出庭。”
“为了我们俩,我不希望这事再有任何进展。班利先生,再见,认识你很高兴。”
班利没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格拉斯哥了,他要赶回伦敦。可以说,他很幸运,本来没什么希望了,可他还是获得了更有价值的信息。虽说他的调查有一定程度的进展,但是他所掌握的证据并不是决定性的。以现在的情形来看,班利觉得菲利克斯真的很有可能就是凶手,高登的说法也加重了他的嫌疑。不难想象,他与波瓦拉夫人是结伴而行的。在巴黎时,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肯定是分头行动的,特别是在火车站,随时都可能遇到熟人。所以开始时他们各自行动,好像不认识彼此。等上了船,正赶上刮海风,没有太多的人在外面,他们就有机会说话了。到伦敦时,因为有人来接菲利克斯,所以他们还是像原来一样,各走各的。这样推理,也算说得过去。
火车上,班利警官点燃一支雪茄,面无表情地凝视望着车窗,眼睛似乎是在看外面转瞬即逝的景色。其实,他的思想都集中在手头的案件上了。顺着之前的推理他继续分析着,菲利克斯到达伦敦后,朋友来接他,但他不能让朋友看到夫人,所以和夫人约好了见面地点。和朋友分手后,他就去了那儿。本来他想回圣马罗山庄去,但说不定考虑到女仆请假了,回到家里无人照料,就决定去饭店。接着,警官的思路又集中在了他们可能投宿的饭店,该从哪一家开始调查呢。可是,他转念一想,如果菲利克斯就是凶手,那么行凶的最佳地点应该是在圣马罗山庄,饭店里耳目众多,不可能在那里。圣马罗山庄最有可能就是他们的碰面地点。班利又开始想他是怎么实施谋杀的。菲利克斯杀了她,一定会把她装进桶子里。照理说,他家里一定会留下桶子的印痕,还有一些木屑。现在只是猜想,不管怎样,要想证实的话,还是要到那栋房子实地搜查一次。进行细致的搜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本着这个态度,班利决定对圣马罗山庄的搜查,由他亲自执行。
第二天一早,他带着巡查组长凯文做助手,往圣马罗山庄去了。此时,菲利克斯还在医院,女仆也不在家,整幢房子空荡荡的。班利从钥匙串中拿出一把,打开了门。进屋之后,两人展开了严谨细致的搜查。这栋房子的所有房间,特别是马车房,都没有逃过他们的搜寻,但是什么也没找到。到了菲利克斯的梳洗间时,他们才发现点儿线索。菲利克斯的衣服挂在衣柜里,其中有一件蓝色西装,右侧口袋里斜插着一封信。看上去是随手插进去的,已经被揉成一团儿了。乍一看时,班利觉得这封信无关紧要,不能成为重要物证。可再次一读,他就觉得不是那么简单了。这是一封写在非常粗糙的纸上的信,看字迹和行文方式就知道,写信的人是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女人,应该是酒吧、饭店的女服务生或是店员之类的人。信的内容很突兀,上面也没什么标记,连地址都没写。只是写着:
我思念的菲利克斯先生启:
手里握着笔要给你写信时,我的心已经被思念填满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是不是生病了?如果真是这样,我会不顾一切地飞奔过去照顾你。没有你陪着,我觉得活着了无生趣。我想你会来找我的,所以昨天一整天我都殷切地盼着你来。从上周日开始,每天晚上我都望穿秋水,希望看到你的身影。但最终,你还是没有来。现在我的状况很糟糕,霍普金夫人已经下了最后通牒,下周是最后期限,如果我还没有钱交房租,就把我赶出去。我反复地想,你已经厌倦我了,所以才在我面前消失。可是我就是不相信你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所以我告诉自己,你一定是生病了或者去旅行了。请你赶快给我回信,或者来见见我。你不在,我真的快要活不下去了。
你悲伤的艾美
看到这个幽怨的女子如泣如诉的告白,开始时,班利联想到菲利克斯这个人始乱终弃,不负责任,根本不值得信任。但稍微思考一下,就发现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说不定这封信就是这桩凶杀案的导火索。假设波瓦拉夫人看到了这封信,她才发现菲利克斯原来是这种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班利想着想着,脑海里便慢慢地出现了一幅场景:菲利克斯带着波瓦拉夫人回到家中,却让波瓦拉夫人无意间发现了那封信。两人因此争吵起来。菲利克斯想要怎样平息这件事呢?也许他想无论如何要先抢回那封信,不让夫人有机会看信的内容,然后再安抚她。可是夫人不依不饶,于是争吵变得越来越激烈。两人争执的过程中非常混乱,以致他失去理智,错手将她掐死。这本不是菲利克斯的本意,所以他自己也慌了神,脑子里一片空白,就忘记这封信的存在了。
班利想来想去,觉得这个推理非常合乎逻辑。但目前还没有证据,这也只是停留在猜测的层面上。但以这封信为方向进行侦查,调查时也不会那么茫然了。不管怎样必须先把这个女人找出来,才能查清她和菲利克斯到底什么关系。他把这件证物夹在了笔记本里,继续搜查。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黄昏时分,他们地毯式的搜索,进行到了书房。班利记得上次和菲利克斯就是在这里谈到深夜的。
“今天到此为止,我们明天再来。”
第二天一早,班利就带着助理来到了书房。两人一刻都没耽误就趴在地毯上,开始了一丝不苟的搜查,不放过每一寸。但是什么也没找到。不过,班利很快就有又有了新发现。
书房有一道门通向隔壁的餐厅。看得出来,这道门使用频率不高。门上虽然有锁,但上面也有钥匙。书房里暗绿色的长绒窗帘盖住了门,将书房和餐厅隔开了。窗帘旁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背和扶手上都盖着半圆的皮革。为了不遗漏些什么,班利挪开椅子,把它放到了一边,准备仔细检查一下椅子脚处的压痕。这时一阵明晃晃的光闪进了他的眼睛,窗帘上有个东西在发光。他走到近前,才发现原来是一枚小小的金别针,上面还镶着一粒钻石。那枚别针似乎不是故意别在窗帘上的,所以插得不很深。轻轻一碰,它就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