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萧错拿着电话,摸了摸桌上的老银锁,摸着,摸着,他的手指开始颤抖,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平和地说,“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您,格格不姓萧,她不是我妹妹,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我爸不仅骗了您,还骗了我,骗了所有的人。”

“哦?”池文青听到格格不姓萧时,眼睛立刻红了。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池文青愣愣地拿着电话,但她很快由震惊中恢复平静,她问,“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格格怀着我的孩子,我想让她有名有份地走,有时候…她真的很想妈…”

“我能帮你吗?”

“我怀疑格格的死和我爸,以及我爸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系。”

池文青问:“你什么时候过来?”

萧错松了口气,在他看来,池文青能帮他,全仗着她大度。他说:“明天下午。”

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的角度,池文青都会帮萧错。所以她很快便回答下来:“我在考古所等你。”对于池文青而言,这个夜晚作出的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失去的不仅仅是家人,还有生命,以及生命以外的东西。

通话结束后,池文青朝书桌上看去,那是她和萧明恒在野外考察时照的。她只是看着他,除了她淡漠的眼神,什么也没有。如果她的目光是拒绝,是愤恨,或者是鄙视,是嘲笑,她都不会害怕。可为什么是淡漠?

难道她早已淡漠了他们几十年的感情?失魂片刻,池文青忽然感到心里有一角轰然崩塌。

窗外,一片漆黑,有山,有树,还有条红丹河。

河岸边,停着一辆轿车,那女人钻出河水,急忙卸下水肺,脱掉脚蹼和潜水衣,走到林边老树下,将潜水装备塞进树洞藏好。接着,她打开车门,坐进车里,并没有急于开车离去,而是从车里拿出一瓶酒,连喝几口,又往身上洒些,才迅速将车开走。

车进小区车库,停稳车后,她将黑纱重新裹好,背上背包,从车里摇摇晃晃地出来。她脚步踉跄,腰间飞虎爪时隐时现,在灯光下尤为铮亮。

她走了几步,觉得身后有些声响,声音瞬时增大,她能听出是摩托车的引擎声。没等她回头去看,便觉得一辆黑色摩托朝她疾驶过来。眼见势道极为沉猛,撞上了非死必伤,女人情急之下,忍疼翻越,扑在地上闪避。

那摩托见没得逞,又调转回头,朝她逼来。女人急忙站起身来,顾不上脚伤疼痛,连跑几步,又是一个腾越,翻上了一辆轿车,身如青燕,立在车顶之上。霎时之间,脚掌又疼又热,奇痛彻骨,她急忙踮起脚抵御,哪知整条腿已然酸麻无力,不觉惊惶起来。再看驾驶摩托之人,头戴钢盔,面容全掩,见女人翻到车顶上,又加强了马力,看这情形,是要飞车而越。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车库顶梁,从腰间拔出飞虎爪,嗖的一声弹开,挂在管道上,身子腾空,已然落在另一处车顶之上,见身后已经是墙壁,才算惊魂稍定。

摩托车欲飞之时,却见女人已经离开,急忙刹车,由于速度太快,在地面上连着旋转几周,若不是臂力较好,恐怕要连人带车栽翻在地。再看女人所在之处,车辆极多,索性弃车,纵身翻上车顶追赶。

女人脚力不足,那人很快便追上前来,迎面就是一拳,趁她躲闪之际,又抓向女人的背包。这女人这才醒悟,原来此人目的,是想抢她的背包。女人急忙向后折腰,连翻了两个跟头,满以为躲了过去,却听“刺啦”一声,背包已被扯出个大口。

女人急忙护住背包,只退不攻。那人却拳掌脚踹,攻势犹似暴风骤雨一般,其目的还是女人的背包。女人被逼得发急,又使出飞虎爪,当啷挂在管道上,看来这女人的招式很简单,打不过就跑。可惜,正当她准备腾空时,却被那人一把抓住脚踝。使她不得不松了飞虎爪,只听得“啪”的一响,两人一起跌落在车顶上。

那人压在女人身上,女人又惊又怒,连运了几次气,全无反抗之能,哪里挣扎得脱。突然,女人闻出那人身上的气息,极为熟悉,双眼一怒,喊了一声:“彪哥。”

那人一笑,拿掉钢盔,锐眼鹰鼻赫然竟是谭彪。谭彪翻身把她搂在怀里,不料,女人的背包带子却随之脱落,包内的东西,撒落在地。女人急忙翻下车子去捡,但谭彪身手极快,从车顶跳下,一把按住。再看那女人,眼神已尽是惶恐。

谭彪捡起,打开一看,是一套碎花衣服,是五六岁孩子穿过的,上面还有斑斑血迹。谭彪认识这衣服,十五年前,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就穿着这套碎花衣服。当时她只有五岁,浑身是血,楚楚可怜。谭彪是后来得知,她父亲带她进山,不幸掉下山来,父亲为了救她,摔成了脑残症。谭彪见她可怜,两人才相依为命,直到后来碰见了龙叔。

谭彪觉得奇怪,这套衣服,一直被这女人视为珍宝,为什么今天要带在身上?他将衣服收好,还给了那个女人,问:“你去哪了?”女人神色不但没有慌张,而且非常镇定,慢慢转身,故作醉态地喊了声:“我去喝酒了。”

“出去喝酒,还带着家伙?”谭彪知道,带着飞虎爪出门,必定是有些难度的活,又见那女人腿脚不是很利索,猜想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他又接着问:“失手了?”

“没出手,也没失手。”

女人说没出手,谭彪倒也信了几分。因为做贼行窃,得时时隐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悬挂在树上、屋内支柱上潜伏,所以,行动之前,不仅绝对不能喝酒吸烟,而且,还要洗澡、换衣,目的都是去掉体味,不容易暴露自己。

“你受伤了?

“没什么,不小心踩到钉子了。”

谭彪听到女人脚踩钉子,心里极为心疼,一把抱起那女人,朝电梯走去:“伤得重吗?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你还能演出吗?”

“一点小伤,不影响的。”

进了房门,谭彪将女人放在床上,很小心地帮她脱下鞋子,再去看那只脚,已经是鲜血淋淋。谭彪见伤势不轻,急忙取了纱布药棉,帮她包扎。那一瞬间,她觉得谭彪像一个父亲,一个特年轻、特有思想的父亲。

谭彪包扎完毕,拿过女人的鞋子,翻转细看,在鞋子上并未找到钉子的孔眼,他可以肯定,这伤口是女人光着脚踩上去的。出门行走,为什么不穿鞋子?谭彪正想问个究竟,那女人却突然抱住谭彪,问了句:“彪哥,我们为什么是贼呢?”

谭彪将头埋在女人的头发里,深吸了一口气,闻出了一股河水腥气。他凝眉冷笑,随即说道:“我们是孤儿,无亲无故,只能做贼。”

那女人眼睛一闭,滚出两行泪来,说了句:“我想妈…”

 

 

第五十二章 颅骨事件


何敬业离开法医室后,精神稍显轻松。他拿着名片,立即赶往野生动物研究所,他希望早点把猴渣的案子弄清楚,把案子了结,也就安心退休了。当然,何敬业怎么也不会料到,原来一切才刚刚开始。

何晓筝没有回家,她希望通过现场血迹的检验和分析,完成现场重建。一直以来,血迹分析都是案件侦破的一大法宝,通过观察这些血迹的形状、它们所指的方向、它们的大小,以及位置,就可以断定它们是由什么造成的。血迹分析能够清楚地说明,受害者或者被攻击者所处的位置。它还能回答,现场的血迹是如何造成的?凶器是什么样的?受害者被攻击了多少次?确立一些假想情节,可以判定受害者、目击者或者攻击者是否正确描述了发生的情况。

从葬狗坡案发现场收集来的“以尸体为中心”的血样共有上百种,何晓筝都必须对其一一分类,并进行形态分析。不知不觉,她已经从白天熬到深夜,又从深夜熬到破晓。

工作完毕以后,她打了一个哈欠,轻轻揉了揉眼睛。之后,便将双目紧闭。可她刚一闭上双眼,萧楚格的那只手,便在她的脑海挣扎,令她心神不定。她赶紧睁开双眼,站起身来,洗了个脸,换下工作服,准备回家休息。就在她刚刚踏出工作室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墨里州公安局分局打过来的,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他们要差人来拿“东西”。

何晓筝听到“东西”两字,才恍然一惊,使劲地拍着自己的脑袋,连连在电话里道歉,说这会儿下班回家,顺路给他们送去。说完话,何晓筝快速转身,走进另一间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很奇怪,除了各种仪器外,整整一房间,全是骷髅,把陈列架摆得满满当当。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房间,就是三维颅面复原和三维颅面鉴定技术检测室。

陈列架上,每个颅骨前都有一张小卡片,写有编号、姓名、性别、年龄、简要案情、鉴定结论及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它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尸体都已面目全非,只能通过颅面鉴定确定其身份来源。

何晓筝走到在陈列架前,似乎并没有找到她要找的东西,一转身,她笑了,她看到三维扫描仪上有个黑包,她用手摸了摸,也没打开看,就放进背包里,转身离开了。

下地铁的时候,何晓筝感觉有只手伸进她的包里。她没有惊慌,也不做理睬,反而暗自偷笑,任由那只手在包里摸来摸去。那人摸了一会儿,把里面的东西托出一看,脸色大变,愣是给塞了回去。何晓筝回头,咧嘴一笑,那小偷一捂嘴,撒腿就跑。

刚走了一段路,何晓筝便发觉身后还有人跟着她,而且还不止一个人。拳谱有云:胆量抱身,临事不乱。就在何晓筝算计着是跑,还是打的时候,后面的人,几步紧赶,一个大抓,就抓住了何晓筝的肩膀。

没想到,何晓筝早有防备,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转体,回头就是一个侧踹,接着,又来了一个横踢。那人捂着胸口,连连后退。

何晓筝的技术特点很鲜明,完全是技巧型的打法。而且风格独特,出手的时机、部位、角度、力度都十分凌厉。没想到,那人毫不示弱,刚刚站稳,又反扑上来。何晓筝顺势用腿插击那人裆部,反手拉臂,一个插裆扛摔。只听到那人,哎哟一声,一个剽悍的大男人,就这么轰然倒下。接着,便是尘土飞扬,路人侧目,一阵喝彩:“好!歹徒被制伏。”“嘿!一招致敌。”“侧踹够快,横踢够狠。”“拉臂干净、摔得利索。”

这场仗打得挺快,十来分钟就完事了。何晓筝收了招式后,单腿跳了几下,从地上捡起自己踢飞了的高跟鞋,吹了吹尘土,把鞋穿上后,暗赞:“感谢高跟鞋的发明者一千次!”用高跟鞋踹人,是她处理犯罪分子的最好办法。

“不许动!我是警察!”

何晓筝听到是自己人来了,心里一喜,转身看去,却是一把黑糊糊的枪口,直击她的胸口。吓得她连忙对着警察解释:“他是小偷,一直在跟踪我,还想偷我的钱。”

“我们是警察,有人举报你携带毒品,当然要跟着你了。”地下那人,趁何晓筝穿鞋时爬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在何晓筝面前一亮,何晓筝见是警察证件,脸色立刻即变。一定是那个该死的小偷,没偷着东西,反而报警陷害她。

持枪的警察朝她喝叱一声:“你把包扔过来。”

何晓筝不但不给,反而抱得更紧:“你先放下武器,很容易走火伤人的。”

警察口气非常强硬,根本不理何晓筝那一套:“不要和警察讲条件。”

“你的话虽然很有道理,但这很危险。”何晓筝把包从后背卸下,扔给警察时,脸上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小心点,看了以后,别往地上扔,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警察接过来,刚把包裹打开一半,“刷”的眼睛就直了。何晓筝眉毛一扬,冲着他“嘘”的一声,吹了一口凉气。警察顿觉阴风四起,心里一慌,吓得把手里的包裹往天上一扬。随即,人们便尖叫着往天上望去,只见一奇形怪状的东西,晃晃悠悠地从空中,直线下落。

人们这下看得清楚,那分明是一颗人头。围观的人,顿时,有多远闪多远。

眼看人头就要落地,何晓筝赶紧推开警察,伸手接住颅骨,抱在怀里,动作极其灵敏。她转身和警察说:“我已经警告过你,别往地上扔,可你也不能往天上抛啊!”

警察铁着一张脸,对着何晓筝说:“你现在不仅涉嫌携带毒品,还涉嫌杀人分尸,跟我们走吧!”

何晓筝心中一急,语无伦次:“我的职业就是分尸,错了,我是职业解剖。嗨,我那不叫分尸,不叫杀人,我…我杀人分尸,也都是合法的,你们…”

警察见何晓筝一片胡言乱语,解释不出什么一二三来。咔,亮铮铮的手铐,戴在了何晓筝的手腕上:“这么说,你还是个职业女杀手?”

何晓筝戴上冰冷的手铐,这都哪是哪啊?她回头很无奈地看着警察问了句:“我被捕了吗?”

警察看着何晓筝那惊魂未定的眼神和体态,不禁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并且嘲笑了她一番:“其实犯错不要紧,人生还很漫长,只要你熬得住监狱的生活,东山再起也并非不可能,越狱不算什么技术活,会钻下水道就行了。但你要记得,有几条高压线,是绝对不能碰的,三十万伏,一触即死。有时候,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

何晓筝彻底无语。

 

 

第五十三章 一场误会


何晓筝被带进附近的派出所里,她趴在办公桌上,一边用手指抚摸着她面前的颅骨,一边从手铐的缝隙里瞪着那名警察,问:“它很可怕吗?”

警察看着骷髅上两只黑咕隆咚的大眼睛,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可怕的,就出了一身汗,我说你没事不逛街购物,带着个骷髅乱跑什么的,是心理变态?”

何晓筝笑了笑,说:“我心理很正常,就像你的呼吸一样正常。我是法医,我不跟骨头、尸体、断肢在一起,就证明我失业了。小师弟,我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真的很困,请你放我回家吧,我想睡觉。你再不放我,我可要打呼噜给你听了。”何晓筝说完,倒头就来了几声雷般的呼噜,还是带着哨音的,让人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口技。

警察看着那个颅骨,跟何晓筝强调了一下:“你说你是法医,总得给我个身份证明吧,我说的是证件,不是购物商场里的那种VIP卡。”

警察说完话,听见有人敲门,转头一看,有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他问:“你是谁?”那人从怀里亮出一个证件,说:“这可不是购物中心的VIP卡吧?”小警察仔细看了看那人手里的证件,慌忙说:“啊?原来是刑警队的,狄康队长啊,那…她是…”

狄康瞥了何晓筝一眼,说:“公安局的仵作、验尸官…”何晓筝一听,脸上立刻就不愿意了,跟狄康强调说:“请你叫我法医!”狄康走到何晓筝面前,一脸坏笑地说:“我听说,你涉嫌携带毒品,又涉嫌杀人分尸?”何晓筝用眼神横着狄康:“那是小偷陷害我!”

狄康一声喝令:“别解释了,抱紧你的人头,跟我走吧!”

警察两下一看,都是自己人,赶紧从中间调和:“看来是个误会,我们也是听人举报,说有人携带毒品,才盯上她的,你看…我们也没穿警服,这…大水冲了龙王庙…这个…也不能怪她。只是没想到,她身手这么敏捷。”说完,赶紧掏钥匙,给何晓筝解铐。

“不用麻烦您了,我自己已经解决完了!”何晓筝伸出手腕,在他面前摇晃了几下,魔术般地拎出一副手铐。何晓筝把手铐递给警察时,还很客气地跟他说了一声:“谢谢!”按说,开手铐,也不是什么奇事。可何晓筝的这副手铐,根本就没开。警察看着手铐,傻着眼,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我还没看清楚呢,嗨…你的手…是怎么出来的?”

何晓筝转身把颅骨很小心地装进包里,说:“下次好好看!”说完便跟着狄康往大门外走去。

狄康看着何晓筝把颅骨背在身上便问:“你很明白尊重死者?”

何晓筝点点头,说:“当然,我迟早都会加入他们的。”狄康打开车门,把何晓筝塞了进去:“要加入,就赶快,不要害我到处为你赎身。”何晓筝一肚子委屈,看着他说:“这是分局交给我做颅面复原的头骨,犯法吗?”狄康反问:“做颅面复原图,需要边袭警边做吗?”何晓筝耸了耸肩,很无奈地说:“这要怪他,攻击我的时候,不表明身份。我还以为,有人要暗杀我呢。”

“别趁机提高自己的身份,能遭暗杀的,基本都是总统级的人物。就你一个小法医?踩蚂蚁玩也不和你浪费手劲。没见过这样的自大狂,简直让我…无法忍受!”

何晓筝很淡定地说:“你一定要忍受我,因为只有我擅长分析尸体,将来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的…”

“照你这么说,我们就是合作伙伴?最好的搭档?”何晓筝一惊:“伙伴?搭档?什么意思?”狄康很严肃地说:“树枝和叶的关系,这么和你说吧,我,狄康,现在负责调查萧楚格的案子…”

“你调查?”

“对,我调查。”

“天…老李队长退休了,局里再没人也不能拿你顶吧。”何晓筝赶紧解开保险带,冲着狄康大声说,“原来,你把我赎出来,是叫我帮你分析案情的?停,立刻停车,再走一分钟,我就打110,告你绑架!”

狄康根本不理她那一套,继续开着他的车:“你要知道,我就是警察,你可以直接打我手机。你还要知道感谢人,是我专程接你来上班的!”

“你必须知道,我刚刚下班。停,就在这停下。我鄙视某些人,五分钟就提一次:我是警察!”何晓筝使劲推着车门。狄康却扬扬得意地说:“可我确实是警察,而且现在升职成刑警队长了!”

“就你?手里才拽了几根鸭毛,就把自己当成天鹅啦?快让我下车!”

“不行,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要在天色破晓之前,爬上山巅,仰望星辰,向我祈求,我就把萧楚格的案情分析给你听听。”

“我呸!明一早,我就爬上顶楼,弯腰找狗!”

“停车,再不停车,我就掐死你!”

“难道这就是成为你杀人的动机?不过,你想想我的儿子!会手下留情的。”

“你还没结婚,哪来的儿子?”

“我向你保证,将来一定会有的!”

“闭嘴!立刻停下!”

狄康很听话地把车停稳,何晓筝立刻从车上冲了下来,抬头再看,前面竟然就是公安局的大门。狄康靠在车上,露出一副奸笑:“听我说,从今以后,你的工作不仅仅是实验解剖,还要跟我上一线,完全参与案件。”

何晓筝急忙问道:“参与案件?真的?你发誓?”狄康单举一只手,脸朝天说:“我每天发。你还有什么要求?”

何晓筝听后,立刻在脸上绽出一个笑脸:“能不能请我吃个早饭,我肚子饿。”

狄康用鼻子闷哼一声“OK”,随即露出得意的笑容。就在他转身去买早点时,何晓筝又拉住他,把手里的包塞进他的怀里:“还有,把这个人头,差人送给分局。对了,还有,你把早饭送我工作室去!”

狄康一脸诧异,看着何晓筝,随即又露出莫名的笑容,问道:“你?我?还有一具尸体和我们一起吃饭?”

“怎么了?不够浪漫?”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此沦落到一堆肢体里面,是不是挺可悲的?”

何晓筝脸一阴,咬着牙说:“实话告诉你,这个职业总会让我惊奇不断,我都爱死它了!”

“萧楚格的案子,令你惊奇了?”

“相当惊奇!”

 

 

第五十四章 案情分析


狄康买完早饭,立刻奔向技术刑侦大楼法医室。

法医室旁边有讲学室、示教室、阅片室、闭路电视监控室,还有一间大会议室。会议室从陈设到装修与宾馆、酒店的会议室没有两样,空调、真皮沙发、传声器、投影电视一应俱全。墙壁上的投影电视,可以直播尸检经过。

因为尸检中,死者家属是不准进入解剖室的。有时遇到疑难案件,家属们又对公安部门尸检过程放不下心,何晓筝会把死者家属、律师及家属找来的医学专家,全部请到解剖中心会议室,从电视中观看解剖过程。摄像头由高处俯拍,何晓筝边解剖,边进行讲解。医学专家一旦对解剖提出疑问,或需看哪个解剖部位,电视摄像头便移动、放大,整个尸检过程一览无余,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

进入法医室,狄康慢慢放缓了脚步,何晓筝接过早点,很认真地打量着狄康,她觉得狄康的眼神中充满了求知与好奇,就和她当初刚进解剖室时,拿着手术刀望着实验桌上的小白鼠的眼神一个样。

“严格的说,实验室里是不能吃东西的。”

“我只是偶尔满足一下我的口舌之欲。”何晓筝打开早点,还没忘问句客套话,“一起吃?”

狄康连连后退,何晓筝奇怪地问:“你怎么了?没胃口?”狄康苦笑了一下:“我还不习惯把解剖台当餐桌。”狄康说完话,偷看了一下解剖室的四周,他除了看到尸体以外,还看到一样东西,有点像人肺。顿时,他感到五脏六腑一阵翻腾,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喉咙里涌出来,他赶紧把嘴捂上。

“那是刚从美国进口的不锈钢尸检床,一张49万美元,尸检床上四围送风,床下面还能抽风、抽水,当你的餐桌是提升你的生活档次。咦?你的嘴怎么了?”何晓筝立刻露出异样的眼神,很关心地问他。狄康立刻转过头去,很虚伪地说:“不是嘴,是牙。”何晓筝急忙拉开抽屉,一边翻找,一边说:“去年,我带过几名实习生,好像还剩些止吐药…这…放哪儿了呢…”

狄康马上摆手:“我只是牙疼!”何晓筝双眉紧皱,很遗憾地说:“如果疼得厉害,那就赶紧去看牙医。”狄康摇了摇头,冷冷地瞥着何晓筝:“如果,我出了解剖室,还不见好转的话,我会去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何晓筝拿出早饭,正准备吃的时候,狄康递给了她一样东西:“我想让你帮个忙,看看这个是什么?我觉得有点像骨头。”

何晓筝打眼看了看说:“我是法医,是研究人类的,这东西不是人骨,超出我的职业范围了。”

“这是我在鬼街口查到的,我觉得运货的人鬼鬼祟祟的,如果不是人骨,就是不合法的动物标本。”

何晓筝听说是不合法的东西,接到手里仔细看了看,说:“这东西应该是髀石。”

狄康一脸疑惑问道:“什么是髀石?”

“我也不太清楚,那边有电脑,你查一下。”

狄康走到电脑前,一边搜索,一边自言自语道:“髀石,维吾尔族语叫‘阿虚克’,蒙古族语叫‘石阿’,满族语叫‘罗丹’,古希腊语和吕底亚语叫‘阿斯特洛伽洛斯’。《无史》中记为‘碑石’,《蒙古秘史》和《蒙古黄金史》译为‘辟骨’,明代史籍记为‘贝石’。它是用羊及其他动物的后膝关节骨或用象牙、玉石仿制的一种玩具、赌具或占卜用具…它有悠久的历史,奇特的故事,是人类文明互相传播的见证…”狄康念着念着,心头一紧,“这么看来,这东西是有身份的,那车货果然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