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利克斯当初计划拍照的地方是这片小树林中的那块空地。她现在还可以想象出大家一身盛装、准备拍照的样子。露西几乎可以看见十三岁的自己,正穿过野花盛开的草甸,向房子飞奔而去,因为受了委屈而一腔怒火。不久,她就找到了那枚钻石吊坠,把它从天鹅绒的盒子里取出来,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给莉莉·米林顿找了个藏起来的地方,然后可怕的一切便一发不可收拾。不,她不要再去看十三岁的自己从这里跑开的幻影。露西扭头朝着河边往回走。
在伦敦,当她在自己的手提箱里发现拉德克利夫蓝的时候,她立刻就知道,自己必须把它藏起来,可麻烦的是,该藏在哪里。她曾想过把它埋在汉普斯特德的荒野上,把它丢进下水道里,把它扔到康乐谷公园那个被鸭子占了的池塘里——但是,有她的良知在,她知道自己的每一个想法都漏洞百出。也许会有狡猾的狗,不知怎的察觉到她选的那块地方埋着宝石,把它挖出来,然后带回家;也可能会有鸭子,把宝石吃进肚子里,再代谢出去,留在池塘边,然后被某个眼尖的孩子发现——她知道,自己的这些想象并不理智。同样不理智的还有,她相信,这些不太可能发生的戏码如若成真,那么钻石就会被追查到她的身上。可是内疚,露西心里明白,才是她一切情绪中最不理性的存在。
事实上,露西所担心的不仅仅是重见天日的传家宝会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更为重要的是——而且随着一年年的时光流转,变得愈发重要的是,假如官方那番说辞现在被证明是断错了案,那么多的痛苦折磨也就都没了意义。她想到爱德华本不必去流浪异乡;想到她要是早一点告诉他实情,他虽会因为失去莉莉·米林顿而悲恸,但悲恸过后,他也许能将她安葬,然后继续开始他的新生活。
不,钻石必须被藏起来,这样官方的说法才能维持下去,不被质疑。事到如今,任何的节外生枝都是不可承受的。可露西知道真相,而且她将独自背负那个不可承受的真相继续活着。鉴于时间不可逆转,事情无法重来,似乎惩罚她背负永恒的内疚、永远孑然一身并不为过。
她本打算把吊坠和所有其他的东西一同放进箱子里,但是现在,当她站在泰晤士河畔,看着这处河段与她在伦敦所熟知的那段完全不同,突然间,她觉得有必要马上把吊坠解决掉。河流是一个完美的地方。大地很容易把露西的秘密暴露出来,但河流会把它的宝藏带走,带去深不可测的大海。
露西把手伸进口袋,掏出那枚镶嵌着拉德克利夫蓝的吊坠。如此熠熠生辉的宝石,真是世所罕见。
她最后一次举起它,对着阳光。接着,她把它扔进河里,转身朝着房子往回走。
箱子是四天后到的。动身来这儿之前,露西就在伦敦下了订单,告诉店家,她会再寄信给他,告知她什么时候需要这个箱子,店家又该把货寄去哪里。她考虑过,也许下订单不过是多余之举,就是浪费钱,但根据她的判断,自己胜算不大。
她选的棺材铺老板兼殡仪执事是切尔西公爵街上的里奇·米德尔顿先生,她订制的箱子尺寸非常小,这一点她在订货说明中给出了明确要求,并附上一份简短的清单,注明其他的具体要求。
“三层铅衬?”他一边说,一边挠了挠压在已经破烂的黑色礼帽下的乱蓬蓬的头发,“您用不着这么多层吧,您确定吗?给婴儿的棺材用不着的。”
“我没说过给婴儿用,米德尔顿先生,而且我不是在征求您的意见。我已经把要求告诉您了,如果您做不到,我可以另找他人。”
他举起那双微微泛红的、看上去软乎乎的手,说道:“您付钱,听您的。如果您要三层铅衬,就三层铅衬……怎么称呼您小姐?”
“米林顿。L.米林顿小姐。”
选择这个姓氏不免厚颜无耻,也是少有地在感情用事。可她没法说出自己的真名。更何况,爱德华死了,范妮被枪杀的事已经过了二十年。没人在找莉莉·米林顿,没人再找她了。
他记完所有细节后,露西又让他读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她让他写了个账户,她回头付款。
“您需要送葬队伍吗?要不要雇几个送葬的人?”
露西告诉他,不用。
这具小棺材寄到伯奇伍德庄园时,是一个火车站的搬运工费了半天劲儿从运货马车上抬下来的。因为它被装在一个运货的板条箱里,从外表完全看不出里面装着什么;那个搬运工还愚笨地问了问里面是什么。“摆在花园的小鸟池,”露西回答说,“那恐怕是,大理石的。”她付了一笔丰厚的小费之后,搬运工来了精神,甚至同意把它搬到花园里,离计划摆放它的位置——正门旁边的花圃——更近些的地方。当年,露西想去找爱德华,把密室的事告诉他的那一天,却遇上了要去寄信的莉莉。当时,她就站在那儿。“我希望能透过窗子看见它,无论哪扇窗,越多扇窗越好。”露西对那个搬运工说,尽管这一次他什么都没问。
搬运工离开后,露西打开运货的板条箱,查看里面的东西。她的第一印象是,切尔西公爵街的里奇·米德尔顿先生干得不错。铅是必不可少的。露西不知道这个箱子会被藏多久,但她这辈子一直沉迷于有关过去那些宝藏的书籍,她知道,铅不会被腐蚀。她想把东西藏起来,这是肯定的,她希望这些东西可以藏很久很久,但她不能逼着自己把它们给毁了。因此,露西特别要求过,盖子必须封得很严实。考古学家常常发现一些年代久远的罐子,罐子虽然挨过了漫长的岁月,但打开后,却发现里面的东西早已腐朽。她不想让空气或者水漏进去。这个棺材绝不能漏水或生锈,也不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开裂。因为总有一天它会被发现,对此她确信无疑。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露西一直在挖坑。她在田间谷仓里找到一把铲子,于是拿着它来到前院的花园。因为不习惯做这种重复性的动作,她感到肌肉酸疼难忍,不得不每隔一小会儿就停下来休息一下。不过,她意识到,停下来只会让重新开始时变得更加困难,干脆就咬着牙一直挖,直到那个坑足够深了才停下。
最后,该装棺了。露西先是把那本《神鬼学》放进棺材里,书里面夹着尼古拉斯·欧文的信和说明伯奇伍德庄园里给神父藏身的密室设计图。她爬上了阁楼。他们当初把拍照时穿的服装放进箱子,留在了阁楼上,她很高兴那箱服装还在。莉莉·米林顿给爱德华做模特时穿的那条白色连衣裙也在里面,露西小心翼翼地用它把密室里的骸骨包了起来。现在,她轻轻地把包起来的骸骨放进棺材里。二十年过去了,没剩下多少枯骨。
最后,同样重要的是,她把自己写的一封信(用的是棉浆纸和非酸性的墨水)放了进去。信中露西把自己对于棺椁之中只剩枯骨的女人所知道的一切,概述了一番。要了解真相并不容易,但寻找关于过去的信息是露西最拿手的,她不是那种会放弃调查的人。她靠的差不多都是莉莉·米林顿所告诉她的一切,爱德华跟她讲过的一切,还有一些细节,都是从那个叫马丁的男人的话中推敲出来的。在伯奇伍德庄园的那天下午,她听到了一些他和莉莉的对话。
她一点一点把故事拼凑起来:那栋位于小白狮街,楼下开了一间鸟类商店的房子;被圣安妮教堂的阴影所笼罩的两个房间;早些年那栋河边的小房子;一直追溯到1844年6月诞下的女婴;再到艾伯特·斯坦利勋爵的长女,那位名叫安东尼娅的女人;她遇到的那个叫彼得·贝尔的男人,也就是住在富勒姆的惠特谢夫街43号的钟表匠。
露西把盖子封好,此时,日头开始西沉,一点点往屋顶那对一模一样的尖角下方躲。她意识到自己在流泪。那是为爱德华和莉莉涌出的泪,也是为了她自己,因为她的内疚将永远困着她,令她不得解脱。
那个搬运工说得没错,这具棺材非常重,但是常年在大自然中度日的露西还算强壮。而且,她意志坚定。于是,她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把棺材拖进了坑里。她填上土,然后一层层用手把上面的土压实。
即便宗教因为达尔文先生而式微,它仍有其潜在的影响力,但这点余威在露西的人生阅历面前根本无法施展,因而她并未站在这座新坟前留下半句祷文。尽管如此,这一刻仍然需要仪式,露西此前也多番考虑,该如何在这块地方留下最好的标记。
她打算在上面种一棵日本红枫。她已经弄到了,是一棵漂亮的树苗,树皮颜色不深,树枝线条优美,枝杈修长平缓、匀称壮实。这是爱德华最喜欢的一种树,春日里,叶子鲜红,到了秋日,就变成最美的、夺目的赤铜色,就像是莉莉·米林顿的头发那样。不,不是莉莉·米林顿,她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她的真名。
“阿尔伯丁。”露西低声呢喃,回想起那个在汉普斯特德的温暖午后,她看见花园深处的玻璃暖房中有一抹抢眼的红,母亲吩咐她去端来两杯茶,“要选最好的瓷器”送来。“你的名字叫阿尔伯丁·贝尔。”
柏蒂,那些爱她的人唤她柏蒂。
露西的注意力集中在前门旁边花圃里那块被平整过的土地上,所以她没有注意到,正当她低声道出那几句话时,不知怎么在黄昏余晖的诡异映照下,阁楼的窗户似乎短暂地一闪,就好像是有一盏灯在阁楼里被点亮了。
Ⅺ
告诉你吧,我并不清楚这儿的一切该怎么用物理知识去解释,这儿也没人可以问。
我也不明白怎么会变成这样,或者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莫名其妙地从藏身的密室里出来了,回到了房子里。像以前一样,可以在他们的身边来回走动,却又和以前不一样。
多少天过去了?我不知道。两天或者三天。我回到房子里时,他们都不再睡在房子里了。
晚上,卧室里空无一人,白天,这个人或是那个人会回来拿件衣服或者其他个人物品。
范妮死了。我听见警察在谈论“可怜的布朗小姐”,这解释了枪声是怎么回事,但砰的一声又是怎么回事,我还没搞清楚。
我还听到他们在谈论拉德克利夫蓝和去美国的船票。
警察们还谈到了我。他们收集了所有可能与我有关的东西,与莉莉·米林顿有关的东西。
当我意识到他们的想法时,我非常震惊。
爱德华是怎么想的?他听到的也是同样的说法吗?他相信了吗?
当他终于回到家时,脸色苍白,心不在焉。他在桑葚房里,站在书桌旁,凝视着窗外的河水,有时回过头来,注视着我的挂钟,时间一分一分地滑过。他什么都不吃。他一刻都不睡。
他没打开过素描簿,他似乎对工作失去了兴趣。
我和他待在一起。无论他去哪里,我都跟着他。我哭泣,我大喊大叫,我苦苦哀求,我躺在他的身旁,试着告诉他我在哪里。如今,我在那方面的能力已经随着时间的增长变强了。但当时,在最开始的时候,那些事令我筋疲力尽。
然后,该来的还是来了。他们都走了,我没法拦住他们。
马车在车道上渐行渐远,就剩下我一个。这么久以来,都只剩下我一个。我从人世间蒸发,成了这栋房子里的温暖和沉静,我在地板缝里潜行,不惊起一粒尘埃,消失在漫长而黑暗的寂静之中。
直到有一天,二十年后的一天,我有了第一位客人,我凝魂聚形,又恢复了当年的模样。
我的名字,我的生活,我的历史都已埋葬,我这才意识到,曾经梦想着把光捉住的我却自己成了被捉住的光。
[1]《蜡烛的化学史》:1848年,英国物理学家、化学家迈克尔·法拉第在英国皇家学会举办了六次关于火焰的讲座。1861年,这些讲座被汇总成一本书出版,题目即为《蜡烛的化学史》。迈克尔·法拉第,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化学家。
[2]老虎窗:一种开在屋顶上的天窗。
[3]罗杰·芬顿:被人尊称为“第一位战地摄影师”,现存最早的战地照片就是他在1855年拍摄的克里米亚战场。
[4]罗伯特·菲茨罗伊:英国海军中将、水文地理学家、气象学家。
[5]同业公会:旧时同行业的企业联合组成的行会组织。
第四部 被捉住的光 PART FOUR CAPTURED LIGHT
第三十章 2017年夏
经过一夜的暴风雨,留给清晨的是澄澈如镜的天空。
杰克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自己不是躺在麦芽坊里那张令人极不舒服的床上。他现在躺的地方,舒适度比那张床还要差,但他却要比平时快活。
墙纸上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色和交缠其间的紫色,他知道自己在哪里。紫色的桑葚成熟饱满,门的上方刻着三个字:“真,美,光。”他在房子的地板上睡着了。
旁边的沙发上有动静,他意识到,睡在这里的不止他一个人。
昨晚就像是转动到适当角度的万花筒,发生的一切又重新清晰起来。狂风大作,大雨滂沱,出租车没法来接她,他曾一时兴起在乐购超市买过一瓶红酒。
她还没醒,精致的小脸,一头黑色的齐耳短发。她看上去就像是那些高档商场里摆放的精美茶杯,而杰克有一手撬门开锁的绝活儿。
他在走廊上放轻了脚步,走进麦芽坊的厨房,泡了两杯茶。
他端着两个热气腾腾的杯子回来时,她已经醒了,坐在那里,毯子还裹在肩膀上。
“早安。”她说。
“早安。”
“我没回伦敦。”
“我注意到了。”
他们聊了一整夜。真,美,光——这间屋子,这栋房子,有某种魔力。杰克跟她说了女儿和莎拉的事。他还说了他离开警察局之前在银行发生的事。当时,杰克违抗命令,进去把七名人质解救了出来,肩膀上受了枪伤。他成了英雄,所有报纸上都这么说,但那却成了压垮莎拉的最后一根稻草。“你怎么能那么干,杰克?”她说,“你就没想想孩子们,没想过两个女儿吗?你可能会没命。”
“银行的人质里也有婴儿,莎莎。”
“但那不是你的孩子。要是连这点区别你都看不出来,你这个爸爸能当成什么样?”
杰克没回答她的质问。不久,她就把女儿的东西都装进了行李,告诉他,她要回英国,要和她的父母住得近一些。
他还跟埃洛蒂说了有关本的事。二十五年前的一个星期五,本死了,他父亲痛不欲生。然后,埃洛蒂跟他讲了她母亲的死——也是在二十五年前——她父亲和杰克的父亲差不多,也悲痛欲绝。不过,她终于决定回到伦敦后,去和父亲谈一谈。
她跟他说了她的朋友皮帕,说了她对自己的工作是怎么想的,说她一直觉得这份工作可能让她有点奇怪,但她现在不介意了。
最后,他们似乎谈论了所有其他的事情,这就使得被遗漏的那个问题很明显,所以他问了她手上的那枚戒指,她告诉他,她订婚了。
杰克感到失望极了,这种失望的程度让他觉得怎么也讲不通,毕竟他和她认识的时间总共加起来才四十个小时。他试着让自己显得并不在意。他说恭喜她订婚,然后问她,那个幸运的家伙是个什么样的人。
阿拉斯泰尔——在杰克遇到的人中,还从没有哪个叫阿拉斯泰尔的让他觉得喜欢——从事金融业,人很好,事业有成,有时还挺有趣的。
“唯一的问题是,”她皱着眉头说道,“我觉得他不爱我。”
“为什么?他怎么了?”
“我觉得他爱上的可能是别人。我觉得他爱上的可能是我母亲。”
“嗯,这还……真不寻常,如果情况是你说的那样。”
她不由得笑了笑,杰克说:“可是你爱他?”
她起初没回答他,但随即说道:“不。”听上去,她似乎对自己的回答感到惊讶。“不,我真觉得自己并不爱他。”
“那么,你不爱他,而且你觉得他爱的是你妈妈,那你们干吗要结婚?”
“婚礼已经一切就绪,花,请柬……”
“啊,那就,嗯,另当别论了。尤其是请柬,没那么容易要回来。”
现在,他递给她一杯茶,说道:“早餐前去花园散散步?”
“你要给我做早餐?”
“这是我的专长之一。或者说,有人这么告诉我的。”
他们从靠近麦芽坊的后门出去,走到栗子树下,然后穿过草坪。杰克想,他要是戴上墨镜出来就好了。经过雨水的洗礼,整个世界都焕然一新,一切都明亮得像是被过度曝光的照片一样。他们转过拐角进入前院的花园时,埃洛蒂倒抽了一口气。
他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那棵古老的日本红枫在暴风雨中被大风刮倒了,现在正卧在石板路上,奇形怪状的树根指着天空。“我那帮博物馆的同事,可要不高兴了。”他说。
他们走过去,想要仔细看看,埃洛蒂说:“瞧,我觉得下面有东西。”
杰克跪下来,把手伸进坑里,用指尖拂去那些不知有多久未见天日的松散泥土。
“也许是你在找的那个宝贝,”她笑着说,“一直都在你眼前。”
“我认为,你之前说过,那是讲给小孩儿听的故事?”
“我之前想错了。”
“我猜咱们该把它挖出来?”
“我猜也是。”
“但要等咱们吃完早饭再来挖。”
“当然要等咱们吃完早饭,”她表示同意,“因为我听到过一个传闻,说那可是你的专长,所以杰克·罗兰斯,我就指望着你大展厨艺啰。”
第三十一章 1992年夏
消息传来时,蒂普正在他的工作室里。打电话的是住在劳伦家隔壁的那位女士,她说劳伦死了,在雷丁附近发生了一场车祸,她在车祸中丧生了,温斯顿悲痛欲绝,他们的女儿还在适应中。
他后来仔细想了想她的话。还在适应中,对于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六岁女孩来说,这似乎有些奇怪。但他清楚那个叫史密斯太太的女人是什么意思。蒂普见过那个孩子,但只有几次。他知道她才不大点儿,星期天他偶尔去她家共进午餐时,她就坐在他的对面,瞪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盯着桌面,但又总是遮遮掩掩地,不想被人发现她在盯着看。不过,他都瞧见了,也看出来她并不像劳伦这么大的时候那样。这个孩子,把什么都藏在心里。
打从出生那天起,劳伦就散发着活力,像是上满弦的发条。仿佛她身上的电压设置得比所有人身上的都要高。这使她成了一个令人着迷的孩子——她当然是个好孩子,被教育得很好——但和她待在一起,可不是件容易事。她身上的光,始终亮着。
得知她意外身亡的消息后,蒂普把电话听筒放回听筒架,在工作台旁边坐了下来。看到工作台另一边的高脚凳时,他的视线模糊了。劳伦上周还坐在那儿。她想聊聊伯奇伍德庄园的事,想问他庄园的确切位置。
“你是说,那儿的地址吗?”
他告诉了她,然后问她,为什么要打听那儿的地址——她是不是想去看看——她点了点头,说她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说她想在恰当的地方做这件事。“我知道,那不过是讲给孩子听的故事,”她说,“但我也说不清是为什么,正因为那个故事,我才成了今天的我。”她不愿多说,所以他们换了一个话题,但要走的时候,她说:“你是对的,你知道。时间使不可能成为可能。”
几天后,他在报纸上读到,她在巴斯举行了音乐会。当他看到进行独奏表演的还有谁时,他意识到她是什么意思了。她打算和那个人说再见,那个曾经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人。
六年前,她从纽约回来时,也是坐在那个凳子上。他依然记得她那天来看自己时的模样,他当时立刻就看出来,她遇上了什么事。
果不其然:她说,她恋爱了,她要结婚了。
“恭喜啊。”他说,但她的表情分明在说,她刚刚宣布的事情没那么简单。
结果,她那两句话里的玄机,比他猜想的要复杂得多。
她爱上了一位年轻的音乐家,是应邀参加弦乐五重奏表演的一位小提琴家。“那是一瞬间的事,”她说,“猛地一下子、彻彻底底地爱上了,一切风险和牺牲都在所不惜,我立刻知道,我永远不会对另一个人有同样的感觉。”
“那他——?”
“他对我的感情也一样。”
“但是?”
“他结婚了。”
“啊。”
“他娶的人叫苏珊,一个甜美可爱的女人,他们小时候就认识,他不忍心伤害她。她知道他的一切,她是个小学老师,她做的巧克力花生薄饼是最美味的,她还把薄饼带去了排练厅,和我们所有人分享。然后,她坐在塑料椅上,听我们排练。排练结束时,她哭了,蒂普——她被音乐感动得哭了——所以我都没法去恨她,因为对一个被音乐感动落泪的女人,我永远也恨不起来。”
事情讲到这里,本该就此结束,但他们的故事还有下文。
“我怀孕了。”
“我明白了。”
“意外怀上的。”
“你打算怎样办?”
“我要结婚了。”
她这才告诉他,温斯顿向她求婚了。那个小伙子,蒂普曾经见过几次,也是一位音乐家,但不像劳伦那么出色。他是个好人,无可救药地爱着她。“他不在意……”
“孩子的事,不在意?”
“我要说的是,你爱的不是他。”
“我都告诉他了,没有任何隐瞒。他说,不要紧,还说爱是不同的,人的心是没有局限的。他说,没准哪天,我的心意会变的。”
“他可能是对的。”
“不。不可能。”
“时间是一头奇怪而又强大的野兽,使不可能成为可能,那是它的习性。”
但是,不,她固执己见。她永远无法像爱那个小提琴家一样,爱上另一个男人。
“但我也爱温斯顿,蒂普。他是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个我最要好的朋友。我知道这件事并不寻常。”
“我没遇到过这样的事。”
她伸过手来,紧紧握了一下他的手。
“你要跟孩子怎么说?”蒂普问。
“实话实说,要是小丫头问的话。我和温斯顿都这么想。”
“丫头?”
劳伦当时微微一笑:“只是有种感觉。”
丫头。小姑娘埃洛蒂。蒂普发现自己有时会注视着她,在星期日共进午餐的时候,在她不盯着蒂普看的时候,隔着餐桌,他觉得有点迷惑,因为他在她身上发现了某种特质,让他没法一下子找到合适的词汇去形容;在她身上,他看到了某个人的影子。现在,埃洛蒂的母亲突然去世了,他清楚地意识到,他在这孩子身上看到的是他自己的影子。这个孩子的内心,被她表面的波澜不惊所掩盖。
蒂普的架子上放着一个大罐子,里面收藏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他走了过去,把那块石头拿了出来,放在手心里,掂了掂重量。他仍然记得那天晚上,那个叫埃达的女人给他讲了这块石头的故事。他们坐在伯奇伍德的那间酒吧前。那是夏天,黄昏时分,天色微暗,但还没到看不清东西的程度,于是,他给她看了他收集的一些岩石和小木棍。那时候,他的口袋里总是塞得满满的。
她把每样东西都依次拿起来,看得很仔细。她说,她在他这个年纪,也很喜欢收集东西。如今,她成了考古学家,不过做的还是同一回事,只是现在她要以大人的方式去做。
“这里有你最喜欢的吗?”她问道。
蒂普告诉她有,然后递给她一块特别光滑的椭圆形石英石:“你找到过这么漂亮的东西吗?”
埃达点了点头:“找到过一次,我当时的年纪和你现在差不了几岁。”
“我五岁。”
“啊,我八岁。我出了意外。我从船上掉进了河里,但我不会游泳。”
蒂普记得,自己当时意识到,她说的事让他听起来有点耳熟,所以他全神贯注地听着;他觉得自己以前听过这个故事。
“我掉了下去,被河水淹没,一直沉到了河底。”
“你觉得自己要淹死了吗?”
“是的。”
“一个女孩的确在那边的河里淹死了。”
“是的,”她严肃地对他的话表示赞同,“但不是我。”
“是她救了你。”
“是的。就在我感到再也无法呼吸时,我看到了她。看不太清楚,只是一刹那,然后她就不见了。我看到了那块石头,闪闪发光,被光包围着。我只知道——我也说不明白自己是怎么知道的,我耳边仿佛有个声音在窃窃私语——如果我伸手抓住它,我就会活下来。”
“你活下来了。”
“如你所见。曾经有一位智慧不凡的女士告诉我,有些东西可以给人带去好运。”
他觉得那听上去妙极了,便问她,他去哪儿可以弄到一件那样的东西。他向她解释说,他爸爸最近在战场上牺牲了,他担心妈妈,因为现在照顾妈妈的责任落在了他的身上,可他眼下还不确定自己该怎么做。
埃达了然地点了点头,说道:“我明天去家里看你,可以吗?我想交给你一样东西。其实,我有一种感觉,它是属于你的。它知道你会在这里,于是便想方设法来找你了。”
她说那必须是他们俩的秘密。接着,她问他,找没找到那间密室。蒂普说没找到,她就把走廊上有一块嵌板的事悄悄告诉了他。蒂普激动得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的。
第二天,她把那颗蓝色的宝石给了他。
他们坐在伯奇伍德庄园的花园里,他问她:“我要拿它怎么办呢?”
“把它保管好,它会保你平平安安。”
柏蒂就坐在他的身旁,她微笑着,也认同埃达的说法。
蒂普不再信护身符或好运气,但他也不是不相信。他只知道,有人觉得这块石头可以保平安,这就足够了。小时候,有好几次——在伯奇伍德的时候,等他们一家离开伯奇伍德之后,次数就更多了——他把它握在手里,闭上眼睛,柏蒂的话像潮水般涌入脑海:他会记起黑暗中的光,记起他住在伯奇伍德庄园时的感受,自己好像被包裹着,然后一切都会好起来。
想着劳伦和那个现在没了母亲的小女孩,蒂普想到一个主意。他的工作室里有一大堆手推车,每一个都装满了,里面都是他在外面散步时发现的东西: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这些东西都能和他交流,因为它们要么是诚实的,要么是美丽的,要么是有趣的。他开始挑选其中一些最好的,把它们在他面前的长凳上一字排开,再把一些放回托盘,换上其他一些,直到他对挑选出来的都满意。接下来,他开始制作黏土。
小女孩都喜欢首饰盒。每个星期六,他都在市场上看到一群小姑娘在手工艺品摊位前排成一队,想要买些小盒子存放她们的宝贝。他要给劳伦的女儿做一个,用那些对他最有意义的小玩意儿装饰它;还要用上这颗宝石,因为它找到了一个新的需要它去保护的孩子。虽然,他这样做不过是绵薄之力,但这是他能想到的、自己可以为她所做的一切。
那么也许,仅仅是也许,如果他的做法得当,当他把礼物送给她时,他在这颗宝石上就能注入同样强大的意念,就能注入同样的光和爱,就像这颗宝石被交给他时那样。
第三十二章 1962年夏
她把车停在路边,熄了火,但没下车。她来早了。一整天,记忆的波涛一直跟在她的身后,眼看着就要冲上来。现在,既然她停了下来,那波涛便滚滚而来,没过她的头顶,然后哗啦一声冲得到处都是,白花花地闪着光。倏地,朱丽叶被深埋心底的一段记忆包围,她想起自己带着孩子们下了火车来到这里的那一晚,母子四人又累又饿,对于一直扎根于伦敦的他们,那无疑在心中留下了创伤。
那是她一生中最恐怖的一段日子——她的家毁了,艾伦阵亡了——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朱丽叶宁愿付出一切,也想要回到那个时候。穿过那边的那扇门,走进伯奇伍德庄园的花园,她知道,她会看到五岁的蒂普,刘海儿像窗帘一样;比娅,肯定是快到青春期了,骄傲得要命,连被抱一下都不愿意;还有雷德,一副雷德一贯的样子,劲头十足,脸上的雀斑都显得顽固不化,微笑时会露出他的豁牙子。他们的吵闹,他们的拌嘴拌舌,他们接二连三的问这问那。从那时到现在的这段时光,不可能回得去,哪怕一分钟都回不去。这让她觉得痛,是那种身体上能实实在在感受到的生理上的痛。
她没想到会有这种感觉。她对这栋房子的牵肠挂肚,绞得她五脏六腑都不得安宁。那不是一份压在她身上的重量;那是她身体里陡然蹿升的一股巨大压力,胀得她觉得肋条发疼。
艾伦死了二十二年了。这二十二年里,他在地下长眠,但她的日子还要继续,即便没有他在身边。
她的耳畔不再出现他的声音了。
现在,她来到这里,她的车就停在伯奇伍德庄园外面。这栋房子里没人住:她立刻就看出来了。它看上去有点受了冷落。但是,朱丽叶对它的爱是极致的。
她坐在驾驶席上,从包里取出那封信,快速看了一遍。信的内容很短,没有拐弯抹角,这不是他以往的风格。信上除了今天的日期和具体时间,没再提什么别的内容。
他寄给她的每一封信,朱丽叶都保存着,都放在她衣柜最里面那几个装帽子的盒子里。她知道他的信就放在那儿,她喜欢这种感觉。比特丽斯喜欢拿她的“笔友”取笑她,虽然自从劳伦出生以来,她没那么多精力闹腾了。
仪表盘上的时钟咔嗒一声,又过了一分钟。时间慢得像蜗牛。
朱丽叶可不太想待在她的凯旋牌汽车里再坐四十分钟。她对着后视镜照了照,看看口红是否需要补一下,然后,她果断地一口气跳下了车。
她沿着蜿蜒的小路向墓地走去。恍惚间,她看到蒂普的身影,他在前面的路边停下来,在找奇形怪状的石英石和碎石子儿。她眨了眨眼睛,那鬼魅般的影子不见了。她向左一转,朝村子的方向走去,走到十字路口时,高兴地看到天鹅小栈依然还在。
考虑片刻,她鼓起勇气走了进去。三十四年前,她和艾伦从伦敦坐火车来到这里,当时朱丽叶想方设法地要瞒住自己怀孕的事。原本,她还期待着哈米特太太会在自己进门时迎上来,在同她打过招呼之后,开始和她闲话家常,仿佛她们俩昨天晚上才刚刚一起吃过晚餐似的。但是,站在吧台后面的是一位陌生的年轻女士。
“这家店几年前就转手了,”她说,“我是兰姆太太。蕾切尔·兰姆。”
“哈米特太太她还……?”
“可能不会来。她搬去跟儿子和儿媳住了,就在那条路上。”
“近吗?”
“可近了。她总会突然冒出来给我支着儿。”她笑着说,以示自己对此并不反感,“如果您这会儿赶紧过去的话,还可以在她午睡之前和她聊上几句。她现在作息时间极其规律。”
朱丽叶原本没想去拜访哈米特太太,但她还是按照蕾切尔·兰姆告诉她的路线,很快来到了有红色前门和黑色信箱的小屋前。她敲了敲门,屏着呼吸。
“不好意思,她刚刚睡下,”来开门的女人说道,“睡得还很香,我不敢惊动她。要是搅了她的午睡,她会很生气。”
“也许您可以跟她说一声我来过,”朱丽叶说,“她可能不记得我了。我知道她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但是,她之前对我和我的家人都很好。我写过一篇关于她的文章。她和她的妇女志愿小分队。”
“哦,哎呀,您怎么不早说!您是写《阡陌传飞鸿》的朱丽叶!她床边的墙上还挂着那篇报道呢,被她镶在相框里了。她说她因此一举成名了。”
她们又聊了一会儿,然后朱丽叶说她得走了,她一会儿要去见个人。哈米特太太的儿媳说,她也还得去接着收拾食品储藏间。
朱丽叶正要转身离开时,她注意到沙发背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画,一幅肖像画,上面画着一位年纪轻轻的绝色美人。
“她很漂亮,对吧?”哈米特太太的儿媳说。
“美得令人着迷。”
“是我祖父留给我的。他去世以后,我在阁楼上发现的。”
“真是找到了个宝贝。”
“阁楼上都快堆满了,我跟您讲。我们花了几周时间才整理出来的——大多都是些被老鼠咬过的垃圾。那栋房子在我祖父之前是我曾祖父住的。”
“他是一位画家?”
“他当过警察。退休时,他把几箱旧的记事本都放在阁楼上,然后就忘在那儿了。没人知道这幅画是哪儿来的。它还没画完——从画的边缘就能看出来,那里的颜色不对,笔触也很粗糙——但画中那个女人的神情里,有着某种东西,您不觉得吗?让人禁不住想要看着她。”
朱丽叶开始朝伯奇伍德庄园走,画中的女人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她看起来并不怎么眼熟,但那幅画让她想到了什么。她脸上的每一处细节,她的表情,都散发着光和爱。不知怎的,这让她想到了蒂普,想到了伯奇伍德庄园,想到了1928年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那天,她和艾伦吵了架,自己迷了路,等她在那个花园里的日本红枫下醒过来以后,又找到了回去的路。
当然,她眼下会想到那一天也不足为奇。朱丽叶和伦纳德之间的通信已将近二十年了。当年,她曾计划为《阡陌传飞鸿》这个专栏写一篇文章,讲述同一栋房子里的不同生活。她想请伦纳德提供一些素材,但这篇文章最后没能写成。因为伦纳德收到她的来信时太晚了,等他回信时,她已经回了伦敦,战事也在把人折腾得筋疲力尽之后渐渐平息了。但是,他们依旧保持着联系。他说他也喜欢写作,他更善于用笔墨和人打交道。
他们在书信中分享着一切。一切她没法在专栏中书写的:那些令她愤怒的、悲伤的和她所失去的。还有,在这一过程中,在他们身上反过来发生的那些美好的、有趣的、真实的事情。
但他们从未见过面,自从1928年那个下午以来,一直没见过。今天是头一回见面。
这件事朱丽叶谁也没告诉。她的孩子们一直都鼓励她找个合适的人,去吃顿饭、约个会,但是今天这次见面,和他的见面,是她没法解释的。她如何能让孩子们也弄得明白她和伦纳德,在伯奇伍德庄园的花园里的那个午后,所经历的和感受的一切呢?
因此,他仍旧是她的秘密。这一次他们俩都回到这栋房子来,自然也瞒着所有人。
两个一模一样的尖角遥遥在望,朱丽叶感到自己加快了脚步,仿佛是有一股力量在把她往房子那边拽。她把手插进口袋里,摸到了那枚两便士的银币,它还在兜里。
她一直留着它。现在,终于可以物归原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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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和埃洛蒂去散步了,他们俩一起去的。
她说了些什么,大致意思是想亲眼去看看那片林中空地。能给她当向导,他乐意之至。
所以呢,我就又坐在楼梯转角那块温暖的地方等着。
有一件事是我确定无疑的:他们回来时,我依然在这里。
在他们离开时,在我今后的客人到来时,我也依然在这里。
某一天,我甚至可能会再把我的故事讲给别人听,就像对小蒂普那样,还有在他之前,像对埃达那样,把几个故事交织在一起,有爱德华讲的“跟着那晚”的故事,我父亲讲的我母亲从家里逃出来的故事,还有关于埃尔德里奇的孩子和仙后的故事。
这是个不错的故事,里面讲到了真理,讲到了荣誉,讲到了伸张正义的勇敢的孩子们。这是一个充满力量的故事。
因此,我会一直等待着。
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世上第一次掀起了招魂和通灵的风潮,人们认为鬼魂和幽灵都渴望得到自由,认为我们“神出鬼没”是因为我们被困住了。
但事情并非如此。我不想得到解脱。我属于这栋房子,这栋爱德华爱过的房子;我就是这栋房子。
我是每一块木头上的涡纹。
我是每一颗钉子。
我是台灯上的灯芯,是挂外套的挂钩。
我是前门上那把打开时需要用些巧劲儿的锁。
我是拧不严的水龙头,是水槽瓷釉上那圈红红的锈渍。
我是浴室瓷砖上的缝隙。
我是烟囱管帽和黑乎乎的蛇形下水管。
我是每个房间里的空气。
我是时钟上的指针,是时针和分针之间的扇面。
我是当你以为什么都没听到时所听到的声响。
我是窗子里那道你明知道并不存在的光。
我是当你觉得孤立无援时黑暗中的星辰。
作者后记 AUTHOR’S NOTE
在人有限的一生中,有待钻研和掌握的学科不胜枚举。我和露西·拉德克利夫一样,也为此备感焦虑。因而,成为作家的一个最大好处,就是有机会让我去探索那些令我着迷的问题。《钟表匠的女儿》一书涉及许多问题,其中包括时间与永恒、真与美、地图与制图、摄影、博物学、散步对身心的治愈性、手足情(我有三个儿子,这个问题自然也就跻身前列)、房子与“家”的概念,河流与地点的力量,等等。本书的灵感来源于艺术和诸多艺术家: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前拉斐尔派画家,早期摄影家,如茱莉亚·玛格丽特·卡梅隆和查尔斯·道奇森,以及设计师,如威廉·莫里斯(我和他同样对建筑充满热情,因为他,我才注意到那些位于科茨沃尔德的建筑,这些建筑在设计上对当地自然环境的仿照独具匠心)。
我借住的某些地方使整部小说的情节可以串联在一起,比如埃夫伯里庄园、凯姆斯科特庄园、大查菲尔德庄园、位于马姆斯伯里的修道院花园、拉科克修道院、阿芬顿白马、巴伯里城堡[1]、里奇韦、威尔特郡的乡村、伯克郡和牛津郡、索斯洛普的乡村、伊斯特利奇、凯姆斯科特、比斯科和莱赫雷德、泰晤士河,当然,还有伦敦。如果您想去参观一下依然保留着真正的牧师藏身密室的房子,可以去伍斯特郡的哈文顿庄园看一看,那里有七间密室,均由圣尼古拉斯·欧文设计。哈文顿庄园所在的小岛四周有护城的壕沟环绕。
书中提及的19世纪的伦敦以及那些留下了柏蒂·贝尔和詹姆斯·斯特拉顿的足迹和身影的街道,对此如您欲了解更多详情,以下文献会有所帮助:亨利·梅休的《伦敦劳工和伦敦贫民》[2](书中的一些独到见解可以让读者了解到一些被人们遗忘的行当。比方说,在街头卖缝纫针的盲人小贩以及写告地状的人[3]);莉萨·皮卡德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1840—1870年的城市生活》;朱迪丝·弗兰德斯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城市:狄更斯笔下的伦敦日常生活》;A.N.威尔逊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马修·斯威特的《虚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以及西蒙·卡洛的《查尔斯·狄更斯》[4]——一部感人至深的人物传记,呈现了一位维多利亚时代最伟大的伦敦人的一生。七晷区仍然是科文特花园一处繁华的弹丸之地,但是,如果您来到这里,便会发现它有别于麦克夫人操持营生的那个时代。如今,这里多了些餐厅,少了些鸟类商店。1938年,小白狮街更名为默瑟街。
在《钟表匠的女儿》的创作阶段,不少博物馆也给了我创作灵感。考虑到这部小说对展览策划有所聚焦,加之采用的叙事手法需将脱节的过去融入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我借助博物馆获取灵感也算情理之中的事。我最喜欢的博物馆包括:查尔斯·狄更斯博物馆、瓦茨画廊和故居、约翰·索恩爵士博物馆[5]、福克斯·塔尔博特[6]博物馆、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大英博物馆以及格林尼治皇家天文台。能有幸参加下列展览,我非常激动,也非常感谢成功举办这些展览的展馆和馆长: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在2015到2016年间举办的“茱莉亚·玛格丽特·卡梅隆摄影展”;泰特英国美术馆在2016年举办的“光之画:从前拉斐尔派到当代的艺术与摄影”;国家肖像美术馆在2018年举办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巨人:艺术摄影的诞生”。
特别鸣谢:我的经纪人莉齐·克雷默和所有DHA的工作人员,我的编辑玛丽亚·雷特和安妮特·巴洛,西蒙&舒斯特公司的莉萨·凯姆和卡罗琳·里迪,泛麦克米兰出版社的安娜·邦德。同时也要感谢艾伦-昂温出版公司、泛麦克米兰出版社以及阿特里亚出版社的许多人,我的小说得以出版并以如此精美的面貌问世,这些人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伊索贝尔·朗向我介绍了档案管理员是如何工作的,对于她的知无不言,我深表谢意。我还要感谢尼丁·乔杜里和他的父母,帮助我确定了故事中埃达所使用的旁遮普语。书中的疏漏之处,不管是无意之失,还是有意为之,自该由我本人负责。比如,我擅自将1861年皇家艺术学院举办年度画展的时间改为11月份,即便19世纪的皇家艺术学院会把年度画展的开幕时间安排在5月份。
在我创作《钟表匠的女儿》的过程中,还有一些人给我提供了莫大帮助,即便这些帮助并非特别具体:比如赫伯特和丽塔,虽然两位挚友已不在人世,但却活在我的心中;我的妈妈、爸爸、姐妹和朋友们,尤其要感谢克雷齐一家、帕托一家、斯坦妮一家和布朗一家;每一位读过并且喜爱我的小说的读者;还有我的儿子们,奥利弗、路易斯和亨利,他们是黑暗中的三束光;还有最重要的达文,几乎在一切方面,他都是我最重要的人,他是我人生航线上与我共同执掌飞行航向的伙伴。
[1]以上均为英国著名景点。
[2]原书名为London Labour and the London Poor。
[3]写告地状的人:即专门把自己的不幸在街头写下来向路人乞讨或寻求帮助的人。
[4]以上书目原书名分别为:Victorian London:The Life of a City 1840-1870、The Victorian City:Everyday Life in Dickens’London、The Victorians、Inventing the Victorians、Charles Dickens。
[5]约翰·索恩爵士博物馆:英国最小的国立博物馆,也是全世界最早对公众开放的博物馆之一。
[6]福克斯·塔尔博特:全名为威廉·亨利·福克斯·塔尔博特,19世纪英国化学家、数学家、科学家,发明了卡罗式摄影法和底片。
凯姆斯科特庄园(Kelmscott Manor)简介
凯姆斯科特庄园是本书的重要灵感来源之一,也是英国科茨沃尔德一处真实的历史建筑。
从1871年到1896年,凯姆斯科特庄园一直是前拉斐尔派艺术家威廉·莫里斯的“避难所”和灵感寓所。它让莫里斯得以远离伦敦长达二十年,也让他从庄园景色中获得众多艺术创作灵感。
莫里斯死后,他的遗孀和他的女儿先后接管该庄园。他的女儿于1938年去世时,将庄园遗赠给了牛津大学。
自1962年起,庄园归伦敦古董家协会所有。当时,该协会从牛津大学手中接管了这座建筑,将它从废墟中拯救了出来。
主要事件时间线
1840年5月,爱德华·拉德克利夫诞生。
1844年6月,柏蒂·贝尔诞生。
1851年柏蒂被寄养在麦克夫人家。
1854年爱德华第一次见到伯奇伍德庄园,念念不忘。
1856年柏蒂意外遇见卧床养病的面色苍白的乔。
1861年爱德华买下伯奇伍德庄园;伦敦偶遇柏蒂。
1862年十八岁的柏蒂与面色苍白的乔告别,随后同爱德华等众艺术家来到伯奇伍德庄园。
1881年爱德华去世,将伯奇伍德庄园留给露西。
1882年露西回到伯奇伍德庄园,在庄园内开办女子学校。
1899年八岁的埃达被父母从印度送到伯奇伍德庄园上学。
1901年露西关闭女子学校。
1914年一战爆发,伦纳德·吉尔伯特和弟弟汤姆·吉尔伯特入伍。
1916年汤姆死于流弹。
1928年露西把伯奇伍德庄园转交给艺术史学家协会,协会将房子作为住宿类奖学金;退伍的伦纳德获得该奖励,并为完成博士论文而在庄园住了一个夏天,其间采访过露西;怀孕的朱丽叶·赖特因和丈夫艾伦·赖特发生口角,跑到伯奇伍德庄园,偶遇伦纳德。
1939年露西去世。
1940年因二战而流离失所,朱丽叶带着孩子们来到伯奇伍德庄园,将这里作为临时居所,小儿子蒂普当时五岁;埃达回到伯奇伍德庄园,偶遇蒂普。
1962年朱丽叶独自回到伯奇伍德庄园,与伦纳德见面。
1980年伯奇伍德庄园作为博物馆对外开放。
1992年7月,档案管理员埃洛蒂·温斯洛的母亲、著名大提琴手劳伦·阿德勒意外身亡。
2017年埃洛蒂在公司意外发现一个旧书包、一个素描簿和一张女人照片。素描簿里有一张画,画上正是伯奇伍德庄园。好奇心驱使她来到庄园调查真相。澳大利亚侦探杰克也出于某种目的来到伯奇伍德庄园,偶遇埃洛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