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发了疯般四处寻找黑色花朵,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自己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后得到的结论是,除了本身的爱好之后,更多的是为了扬名立万,再借此赚上一大笔钱。
事实上,依我多年来对植物的认识,早在天雨寨外的湖心岛中发现黑色花朵时,就已经判定了那并非一株天然生成的黑色花朵,有着太多基因转变的痕迹了。
所以我立刻猜到,这朵花一定与我在长途车上偶遇的那个瘦弱男人有关。
那个人出于什么目的而让我找到了黑色鲜花?虽然当时我并不知晓,但也知道其中一定藏着巨大的阴谋。阴谋,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凡是阴谋,必定隐藏着能够刺激写作的神秘元素。
于是我把“邪花”带回城里,并按照“邪花”的指示,偶遇萧雪怡,带她回幽暗小屋。
不过,我还是隐藏了一点点线索。
为了将来写小说方便,同时也想知道那个瘦弱男人究竟会在暗中做什么,我偷偷在幽暗小屋里放置了一部针孔摄像头。我将那部摄像头设置为,我离开房间后,只要有人进屋,它就会进行自动记录,然后生成图片发送到我的手机上。
还记得我在茶楼里与萧雪怡见面时,曾经瞄了一眼手机吗?那时我就在手机屏幕上看到了有人正在屋里的地板上布满了形状怪异的大朵玫瑰。幸好我具有相当深的植物学知识,所以当时就认出了这些大朵玫瑰是变异的吸血鬼玛雅玫瑰,也知道玛雅玫瑰的天敌是火焰,于是让服务员送来了一只打火机。
好了,剩下的就不必再说了吧?


第14章 杀人不分左右
陈栩的故事在小饭馆里,喝得半醉的老高耷拉着眼皮,一如往常,开始含含糊糊地对人生发表感慨:“其实啊,人的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就像游泳一样,只要学会了,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知道,此刻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烦心事。
老高比我大五岁,是我在单位里的前辈,但我们平级。每周起码有三天,他都会约我到同一家小饭馆里喝酒,但他却给他妻子说,自己正与客户应酬。他不肯回家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妻子有一个习惯——她不信任老高。
每天,老高的妻子都会盘问丈夫做了什么事,和谁一起说过话,查他每分钱用在什么地方,连车票的票根都要留待查验,钜细靡遗。偶尔她还会跟踪老高,看他下班后究竟去了哪里。
老高有一笔未划入工资卡的额外收入,也就是所谓的私房钱。存在卡里,他怕银行卡被妻子发现,藏在哪里都提心吊胆,最后干脆决定拿到钱后就把钱用光。所以他才会每礼拜约我喝三次酒,当然,他把钱放在了我这里。
不久前,她妻子跟踪到了小饭馆,老高做戏一般立刻站起身来,先是向我不断鞠躬道歉,再是狠狠给了妻子一耳光,大叫:“男人在外面办事应酬,你来捣什么乱?”言下之意,老高让我在他妻子面前扮演了所谓客户的角色,但他那记耳光肯定是结结实实打下去的,长期淤积下来的愤懑在突然间爆发,还是很有力度的。
在小饭馆里,老高之所以会突然提到“习惯”,是因为他在一周前已经顺利离婚,妻子变成了前妻。那笔额外收入本来可以安安心心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可他今天一拿到款项,便习惯成自然地交给了我,又约我来到那家小饭馆。
话题到了这里,我也如往常一般,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的前妻以前这样对待你,其实也是太在乎你了。只不过,她在乎的方式有点偏激,过于不信任你了。就像……”我喝得也有点多了,一时半会儿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接下一句。
“洁癖!是心理上的洁癖!”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回过头去,我看到了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他戴着一副考究的金丝眼镜,手里端着酒杯,酒杯里斟满鲜艳如血的红酒。
身后这个戴眼镜的男人,大概在我们来小饭馆之前,就已经坐在了那个座位。
我和老高吃饭的时候,他一直唠叨着和前妻这间的那点破事儿,嗓门又挺大的,我估计除了身后这个男人之外,整个小饭馆的食客都早已经从他的言语里,猜出了他为什么会和我在这里吃饭喝酒的前因后果。
也正因为如此,当这个男人说出“洁癖”这两个字后,满屋的食客都露出表示同意的神情。我可无意与老高再在小饭馆里成为别人评头论足的对象,于是赶紧结账走人。
在饭馆外的人行道上,我替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老高招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前,老高醉眼惺忪地对我说:“陈栩啊,我真羡慕你,有一个温柔的老婆,家里所有事都替你安排得舒舒服服的,什么事都不用你操心。”
大概是他不胜酒力,说完这么一长段话后,张开嘴,“哗”的一声,刚在小饭馆里吃的东西,全都吐在了面前的出租车引擎盖上。
说实话,我也想吐。但我忍住了。
赔给出租车司机洗车费后,总算把老高送走了。我另外招了一辆出租车,于午夜时分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我从来没请单位同事到我家里来玩过,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用钥匙打开房门,玄关和别人家不一样,放的不是鞋柜,而是一间长宽均80公分的小屋子,恰能让一个成人直立站着。头顶上,是一盏紫光灯,紫色的光芒从脑袋上方照射下来,带有微微的热气,还有一丝像烤焦了一般的气味。
这是苏雅婷的设计。她是我的妻子,曾经做过护士,和我结婚后辞职做了家庭主妇。
买了新房后,苏雅婷执意要在进门的玄关处修一间带紫光灯的消毒室。她对我说:“陈栩,你知道吗?现在环境恶化,室外到处都漂浮着危害人体健康的可吸入颗粒,你无时不刻都接触着数不清的细菌,水体污染、酸雨、烟尘,已经达到无法容忍的地步了。虽然我们无法改变外界,但起码我们可以改变自己屋里的状况。”
那时我被盲目的爱情搞混了头脑,所以答应了她的要求。
在紫光灯下照射三分钟后,消毒室靠近室内的一侧,一扇门自动打开了。和消毒室紧连着的,是家里的浴室。这同样的苏雅婷的设计,当初装修新房,她的要求让装修工人改变下水道时吃尽了苦头。
我脱下所有衣物,扔进了浴室一隅的全自动洗衣机里,然后在莲蓬花洒头下洗了整整十分钟,才结束淋浴,穿上苏雅婷事先为我准备好的经过高温消毒的睡衣。
出了浴室,我终于看到了我家里的客厅。
苏雅婷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她戴着一副白色医用手套,手套里拿着的,是电视遥控板。她看到我后,立刻扔掉遥控板,脱掉手套,张开双臂朝我跑过来,小鸟依人般与我拥抱。我抱了抱她,顺势朝她面颊吻了一下。
“啊——”苏雅婷发出一声凄厉尖叫,“陈栩,你不知道唾沫中含有大量细菌呀?”说完后,她便抛开我,冲进了浴室。然后我听到浴室里传来淋浴的声音,我知道,这次她起码会洗半小时才会作罢。
好了,诸位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在小酒馆里听到有人说“洁癖”两个字后,会立刻结账走人了吧?也应该知道为什么听到老高说羡慕我的婚姻生活后,会产生呕吐的欲望了吧?
没错,苏雅婷有洁癖,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洁癖。
我也上网查过相关的资料,洁癖是一种心理疾病,而洁癖者多半都是完美主义者。苏雅婷就是个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决不容忍家里出现一点细菌,近乎病态,偏执。
我也无法忍受了,但我却不能离婚。
我是个即将面临升迁的公务员,有一点点小小的权力,能帮人办点事。但是在政府单位,与我平级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升迁的对手,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能朝上走一步,我的发展就会更好。
单位里的每个人,都抱着和我一样的心思,都想朝上走。按照升迁规律,如果比不了后台,就比业务;比不了业务,就比喝酒;比不了喝酒,就比私生活。平心而论,在单位里,我各方面都还算中规中矩,但如果执意与苏雅婷离婚,那么单位里肯定会传出各种流言蜚语,搞得波澜壮阔的。考核升迁的人,也是完美主义者,决不允许候选人出现任何差池。
老高离婚,是他实在是受不了前妻的折磨,宁愿放弃升迁,也要追求自由。可惜,我做不了他那么洒脱。
在升迁的节骨眼上,我可不能让家庭拖了后腿,所以只能默默忍受苏雅婷的种种怪癖。
当我神思游移的时候,苏雅婷总算出了浴室。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问我:“今天又和老高喝酒了。”
我点了点头。
“明天还要喝?”
我继续点头,答道:“当然啰,一周四次,都成规律了。你知道,和我喝酒已经成了老高的习惯,就像游泳一样,一旦学会了,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苏雅婷给我端来一杯浓茶,说:“陈栩,你还是少喝点酒。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身体健康最要紧!”
呵,当公务员不喝酒怎么行?
苏雅婷不再与我纠缠喝酒的问题了,时间也不早了,她关了电视,径直回了自己的卧室。哦,对了,自从婚后我就一直与苏雅婷分房睡,因为她总觉得和另一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是一件很不卫生的事。
至于夫妻生活,呵,我已经记不清上次是什么时候了。三个月前?半年前?不记得了……对了,我和老高每周会喝三次酒,但我却一直给苏雅婷说,我们会喝四次酒。
多出的那一天晚上,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秘密。
翌日,我正常上班。下班后,老高独自回了家,而按照我给苏雅婷的说法,今天我还得在外与老高喝酒,直到午夜时分才会回家。
我乘一辆公共汽车,来到城郊。这是个老城区,到处都是破旧不堪等待拆迁的的老式筒子楼。我拿出一张纸片,看了看上面写着的地址,然后选定了一幢筒子楼,走入门洞,沿楼道上了四楼。在一扇防盗门前,我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呀?”
“我是三天前在网上和你联系的那个人。”我答道。
“吱呀!”一声,门开了,里面站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年约二十出头,穿着甚是清凉性感。
她伸出一只手,摊开手掌,冷冷说:“先给钱,再进屋。”
我摸出两张百元大钞,女人立刻露出笑脸,挽着我的手,把我迎进了屋里。
三天前,我在一个网络聊天室里认识了这个女人。当时,她不断在公屏里寻找男人私聊,留下她的电话号码和价码——现在各位应该知道了吧,她是一个靠出卖身体为职业的女人。
苏雅婷嫌夫妻生活很肮脏,不愿意与我同房,好吧,那我就另外想办法解决生理需要。每周都有这么一次,我假托与老高喝酒,其实却与另一个女人躺在床上。
二十分钟后,我解决完问题。女人穿好衣服,送我出门,我却说先上趟厕所。和我预想的那样,老式筒子楼的厕所与厨房是连在一起的。出了厕所,我顺手从厨房的案板上抄起一把沉甸甸的菜刀,藏在身后。
那个女人背对着我,我缓缓扬起手中的菜刀,然后狠狠砍了下去。
唉,苏雅婷除了有洁癖,还与老高的前妻一样,严格监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我也得每天向她汇报每天把钱用在了哪里。如果我不杀死眼前这个女人,我将有两百块钱说不出使用的下落,如此一来,天知道苏雅婷那里会惹来什么麻烦。
当然,我也不是每次都会为了两百块钱而杀人。以前老高把他的私房钱放在我这里,我也有些额外收入,但昨天喝完酒,我把存有老高私房钱的银行卡还给了他,而我自己的私房钱也恰好在上周花光了。我本来今天不想到城郊来的,可正如老高所说的那样,有些事一旦成为习惯,就无法改变了。
苏雅婷的故事我想吐,我真的想吐。
我知道我有洁癖,而且是超出常规近乎病态的洁癖。我也知道陈栩很讨厌我的洁癖,但我就是无法控制自己。我像是得了强迫症一般,每天不停洗澡,又不停地用洗手液洗手,连新装修的房子,也特意设计了一间消毒室。
其实,我也去看过心理门诊,想要改变自己,可惜效果甚微。一个月前,一位医生为我开了一点据说是治疗强迫症的药。我服用之后,只觉浑身没有气力,只能躺在床上昏睡。
药效过去之后,我在陈栩回家之前苏醒。醒来后,我依然没有气力起来,如往常一般先去浴室淋浴十分钟。躺在床上,虽然使不出劲来,但我却感觉灵台清澈,思维特别活跃。我开始回忆与陈栩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与他相识的片段,与他热恋的片段,与他结婚的片段……但当我回忆到与他躺在床上的片段时,便忍不住想呕吐。
另一个身体进入我这干净的身体,是一件多么肮脏的事呀!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每天都服用医生开的药物,然后每天下午都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有一天,我忽然想,如果自己是陈栩,会如何看待身边这个有严重洁癖的女人呢?猜都猜得到,他一定极端厌恶我,但却因为面临升迁,不能招来单位里的闲话,所以只能继续与我一起生活,委曲求全。
我又想到,陈栩会如何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呢?如果我是他,一定会找个理由,定期出去解决需要。我不禁想到他每周都有四天时间在外与老高喝酒,说不定其中有一天,他并没和老高喝酒,而是去找了其他女人。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虽然我严格控制着陈栩身上的钱,他根本没办法在外寻花问柳,但既然老高有额外收入作私房钱,也难保陈栩没有其他收入。
我越想越难受,我是完美主义者,如果陈栩出轨,我肯定无法忍受。我不好过,他也别想好过。离婚,可以让他无法升迁,这绝对是个最理想的报复方案。而且他是过错方,离婚分拆财产时,我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可是,怎么才能找到他出轨的证据呢?
我不想找私家侦探来调查陈栩,完美主义者,在处于猜疑阶段的时候,通常都会依靠自己来解决问题。
于是从这周起,我每天都穿着一身可以裹住手臂的黑色长袖长裙,戴上手套,又戴了一顶阴影能遮住脸的时装帽,下午等在陈栩公司外。他下班后,我就远远跟在后面,看他在干什么。
前三次,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在一家小酒馆里与老高共饮。那时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多疑,胡乱冤枉了陈栩。
可是今天,陈栩下班后,却并没和老高一起去小酒馆,而是上了一辆开往城郊的公共汽车。我招了一辆出租车,跟在公共汽车后。出租车里难闻的气味令我十分难受,坐在无数人曾经坐过的车厢坐垫上,也令我浑身不自在,但为了追查真相,我不得不忍了。
我看到陈栩下车后,拿出一张纸片看了看,然后走进一幢老式筒子楼。
我走到门洞外,仔细听着陈栩的脚步声,从脚步声的数目来看,他上了四楼。从附近一个卖冰水的老太太那里,我得知筒子楼四楼住着一个独居女人。老太太还八卦地对我说,那独居女人多半都是个出卖身体的贱货。
半小时后,陈栩一脸轻松地下了楼。
我心乱如麻,陈栩真的背叛了我。虽然已经设想了多次,但真证实了这一切后,我却忍不住思维混乱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了四楼,使劲敲着那个下贱女人的房门。但无论如何,都没有人开门。而从微微变形的房门内,似乎传来了某种奇怪的气味。
我在婚前曾经做过护士,这股气味令我异常熟悉——是血腥味。
陈栩杀死了屋里的那个独居女人!
我吐了,我真的忍不住吐了。
离开筒子楼,我漫无目标地在马路上行走着。不知不觉,我走到一家小酒吧外。我看了一眼招牌,然后使劲咬了咬牙,走进了酒吧。
虽然我有洁癖,从来都不愿意去嘈杂人多的地方,但现在我却真的想喝点酒,让自己麻木一下。
真糟糕,陈栩居然杀了人。就算杀的是个下贱的婊子,但他也终归到底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他不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他杀了人,注定有一天会被警察抓起来我思维混乱地喝着一杯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设想着有一天陈栩被警察逮捕时的情形。
到时候,每个人都会指着陈栩说:“他是个杀人犯,他杀了一个出卖身体的贱货,他比出卖身体的贱货还要下贱!”然后,每个人又会指着我说:“她是杀人犯的妻子,对于她男人来说,一个出卖身体的贱货,都比她更有吸引力。”
我没钱另外去买套房子,这注定了我只能每天生活在别人充满恶意的口水之中。
如果陈栩在被逮捕前的某一天,遭遇车祸死掉了,那就好了。
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知道陈栩曾经杀过人,而且他死于车祸,在别人看来我也是受害者。要知道,有一套房子的年轻寡妇,向来都是抢手货。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完美的。
我一杯接一杯地朝喉咙里灌鸡尾酒,或许是最近一直在服用镇静剂,喝了这么多酒,我一点也不觉得头晕,但脸上很烫,想必脸应该一定很红吧。
一个打扮得油头粉面的男人,手握一杯红酒,故作姿态般慢悠悠走到我面前,优雅地问我:“美女,我能请你喝杯酒吗?”
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驱使着我,我竟然脱口大声说道:“如果你能开车撞死陈栩,今晚我就属于你,你想干什么都可以!”
这个油头粉面的男人显然被吓坏了,他骂了一声“神经病”转身就跑。
我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
而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阴鸷的声音:“陈栩是谁?”
回过头,我看到一个脸色阴沉沉的男人,年约三十。他在昏暗的酒吧里,居然还戴着一副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脸上的皮肤很粗糙,额头下似乎还有道明显的伤疤。
尽管这个人一眼看上去就走到绝非善类,但我还是大胆地回应道:“他是我丈夫,怎么,你有担心开车撞死他?如果你真有胆,你杀了他后,我就任你摆布。”
脸上有道刀疤的男人摘下墨镜,瞄了我一眼后,轻描淡写地说:“美女,我对你没兴趣。杀一个人,五万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要是愿意的话,把你丈夫的照片给我看一眼。不用给预付金,只要让我记住你的面孔就行了。呵,干我们这一行的人,信誉第一,但你也决不要试图免费利用我杀人。”
我的天,在酒吧里喝酒,居然能遇到传说中的职业杀手?
我的脑子开始快速转动了起来。
五万块,对于我来说,是一笔拿得出来的数字。结婚之后,陈栩的银行卡一直放在我手中,支付这笔钱还是够的。再说了,这个人又不需要预付,给他看看陈栩的照片又有何妨,哪怕只是搭讪者开的玩笑,也无关紧要。如果他真是杀手,下手时被警察抓住了,我也可以说只是想开个玩笑,谁知道他是不是真正的职业杀手?
于是我摸出手机,调出了储存卡里一张我和陈栩的合影。
刀疤男人凝视手机屏幕片刻之后,又让我说出陈栩工作的地方。
我说完之后,他又抬起头看着我,从我的头顶一直看到我的脚背。他的目光犀利,令我感觉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刀疤男人眨了眨眼睛,然后冷冷说:“美女,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我给你一个礼拜的考虑期,如果你反悔了,一个礼拜后你到这家酒吧来,告诉我不用杀他。如果你没来,就说明你同意杀你丈夫了,我才会动手。”
他动真格了,怎么都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似乎也在考虑,万一失手,我会不会以开玩笑为由,开脱罪名,所以才给了我一个为期一周的考虑期。看来他心思缜密,说不定也和我一样,是个完美主义者。完美主义者当杀手,应该不会失手吧?
我犹豫片刻,问:“请问,你怎么称呼呀?”
刀疤男人瞪了我一眼,答道:“你管我叫黑旗就行了。”
黑旗的故事
在这家酒吧里,我绝对是个被人看不起的窝囊废。
每天我带着为数不多的钞票,在角落找一张桌子坐下,要一杯最便宜的啤酒,慢慢喝,喝一晚上。凌晨两点就把打烊的时候,我才离开酒吧,步行回女朋友家。只有在那个时候,女朋友结束一天生意,我才能回她的房间里好好睡上一觉。而第二天中午,我起床后,女朋友又会给我几十块钱,让我再到酒吧里混上一天日子。
我是个吃软饭的,这让我很是难受。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虽然女友说过,等她赚足了三十万,就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家小卖部,但我们在城里待了那么多年,却始终没存到这个数。
我忍不住摸了摸额头上的那道伤疤,不禁悲从心来。
三年前,我从乡村来到这座城市,当时女友说她在一家餐馆里端盘子。还记得那天是女友的生日,我想给她一个意外惊喜,并没说自己会来,只是提前找她要来详细的地址,说要让快递公司给她寄一份生日礼物。
我那天来到女友给的地址,站在防盗门外敲了敲门,门内响起女友的声音,问是谁敲门。我回答,说是快递公司的。女友却在门内大声说,让我过半小时再来。
我猜,大概女友得在屋内换好衣服化好妆再开门吧,于是我坐在楼道里,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女友打开了防盗门。
我正要站起来,却看到门内走出一个男人。女友站在那个男人身后,手臂挽着手臂。
我当时就气坏了,冲上去想揍那个男人。女友也看到了我,她吓得满脸煞白,却闪身站在那个男人身前。我放下了紧握的拳头,而那男人却使劲朝我推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我在楼梯上滚了几圈,额头正好砸在楼道旁的铁扶手上,绽出一条长长的血缝。我满脸是血,站起来想追那个男人,但他早已跑得不知所踪。
我要女友给我一个解释,她向我坦白,原来她在城里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最后只好沦入风尘,靠出卖自己的身体赚取金钱。刚才那个男人是她的熟客,所以她看到我后,会情不自禁站到那男人身前。不过,那个男人以后再也不会来了,他看到我抡着拳头上来,一定以为我和女友是串通起来玩“仙人跳”的陷阱。
我劝女友不要再做这下贱生意了,她却冷笑着说,让我先试试能不能在城里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她。
我第二天就去了人才市场,可我没文凭没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我去应聘保安,人家看到我额头下那刚结痂的伤疤,说我会吓着业主。我去建筑工地,别人又说我力气不够大。在城市里徘徊了整整一个礼拜,我花光了所有钱。女友早就猜到了这个结局,她扔给我一千块钱,这是我找工作时,她轻轻松松赚到的钱。
在酒吧里,她为我点了一杯酒,说:“黑旗,靠卖力气赚钱买的酒,与出卖身体赚钱买的酒,味道是一样的。”
我把那杯酒一饮而荆那天,我喝醉了。
后来我渐渐习惯了吃软饭的角色,每天女友开工的时候,我就躲到小酒馆里消磨时间,直到她收工了,我才回到她租住的老式筒子楼里。我担心有人认出我来,所以每次都会戴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我很憋屈,却没人知道我的痛苦。我想让女友早点结束生意,回到老家,开个简陋的小卖部,总能养活我们两人。可是,她却总说还没存够开小卖部的钱。
上个礼拜,女友还把存折摊在她做生意的双人床上,说还差五万呢。
所以,今天在酒吧里听到那个半醉的女人说,想找个人撞死她丈夫时,我不禁接过了话题,问她是不是认真的?我想从她手里挣到五万块钱,然后带着女友离开这座没有给我任何希望的城市。
我看过不少香港警匪片,杀个人,在镜头里似乎也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但我还是有点胆小,我担心自己下不了手。所以我给了她一周的考虑期,这一周的考虑期,其实也是给我自己的。
目送她离开酒吧后,我记下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陈栩,一个即将升迁的公务员。
然后我看了一下时间,又要了一杯啤酒。
约莫凌晨两点的时候,酒吧该打烊了。可奇怪的是,女友一直没给我打电话。平时她担心我回屋时撞到客人,所以她收工后给我打过电话,我才能回屋。
难道今天她的生意特别好吗?憋屈感再次涌上心头。
我走出酒吧,在路上踟蹰了半个多小时,女友依旧没有打电话过来。
我走到了女友租住的那幢老式筒子楼楼下,抬头望了一眼。女友的那间屋,灯关着。
有点不对劲,平时就算做生意的时候,女友也会把灯开着。难道她收工后忘记了给我打电话,径直上床睡觉了?
我心中隐隐有些不爽,但还是上了楼,拿钥匙打开了防盗门。
就在门开的一瞬间,我嗅到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女友躺在出租屋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板上,早已停止了呼吸。一柄猜到斜插在她的脑后,白花花的脑浆都被砍得流了出来。她双眼圆睁,似乎死不瞑目。
我本来情不自禁想要扑在她的尸体上痛哭,但理智却让我不要这么做。
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女友是做什么生意的,也常看到我出入其间,还很可能曾经听到过我与女友吵架。如果警察接到报案,来到这里,最先会怀疑谁呢?当然是我!发生命案后,警察通常都会第一个怀疑与死者关系最密切的人。虽然我一晚上都在酒吧里喝酒,但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还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没人能记得我,除了那个曾经与我谈过杀人生意的女人。
我席地坐在女友的尸体旁,在血腥气息与尸臭的包围中,静静想了很久。
如果报案,就算警察洗清了我的嫌疑,女友在外做这肮脏营生的秘密,肯定会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连老家都会知道。
在我来到城市之前,女友一直说自己在饭店里端盘子。我来到城市之后,女友则给老家的人说,我们一起在做服装生意。我们不时会寄钱回老家去,在老家亲戚的眼中,我们是被羡慕的对象。如果一旦让人知道女友在做什么,我们的父母都会沦为别人的笑柄,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
一个小时后,我站起身,开始行动了起来。
我先从屋里翻出女友的存折和银行卡,我们常一起去取钱,所以我也知道密码。看了看余额,早就超过了她订的三十万的计划。看到数字,我不禁有些郁闷。女友根本从来就没考虑过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小卖部的事,她在城市里已经爱上了这行出卖身体的买卖。
既然如此,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没那么有罪恶感了。
我把自己脱得精光,然后把女友的尸体拖进浴室里。我用斧头劈开她的尸体,再用砍柴刀将尸块分碎,接着把碎裂的尸块放在案板上,抄起切菜刀,把她的肉切成一块块薄如蝉翼的肉片,用刀柄把她的骨头砸成一片片细碎的骨渣。我又从厨房里找来手动绞肉机,把一脸盆肉片绞成肉末,再一点点扔进抽水马桶,冲进下水道。至于那些骨渣,我只能装进黑色的塑胶袋里,留待次日扔进护城河边的小树林里。那里人迹罕至,没有人能发现树林深处还有一袋人体碎骨的。而她的毛发,我则用剪刀剪碎了,和碎骨放在一起。
对了,还有满浴室的红色鲜血与淡黄色油脂,我花了整整两瓶厕所洁净剂,才完全消灭地板上的异状。
当窗外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我终于结束了分尸的工作。
我瘫坐在浴室的地板上,长长吁出一口气。
等我扔掉那袋毛发与碎骨后,我会取出她的钱,然后前往另一个城市。
在城市里,要让一个人消失,是很容易的。我会继续以女友的名义给家里寄钱,同时模仿她的笔迹,以她的口吻给家里写信,说与我分手了。而我也会以我自己的笔迹和口吻,给自己的父母写信,说与她分手了。
信件会慢慢减少,反正我们已经几年没回老家了,再几年不回老家,也没什么关系。
很完美,我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一个完美主义者。
天亮后,我并没有急着去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扔掉黑色的塑胶袋,而是美美地倒在床上睡了一觉。分尸,简直就是一桩体力活,我耗尽了所有的体力。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睡觉的时候,我想到一个新的问题。以后决不能坐吃山空,再多的钱都有用完的时候,更何况女友留给我的钱,还根本不足以令我衣食无忧。我为什么就不能当个职业杀手呢?来钱快,只要手脚干净一点,力求完美,就总有办法逃过警察的追捕。
第一笔生意,就从陈栩开始做起吧。
我决定暂且不管给那个叫苏雅婷的女人一周的考虑期,先杀了陈栩再说。
不过,在正式做杀手之前,我得先练练胆量才行,不然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心慈手软临场脱逃,可就坏大事了。
要怎么练胆量呢?我看着客厅里放着的黑塑胶袋,我不禁寻思,一会儿趁着天黑去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扔骨渣,顺便把刀也带上。如果在树林里能碰到露宿的流浪汉,就用刀杀死那个流浪汉,以此来练胆量。
只要杀过一个人,突破了心理底线,再杀第二个人就容易了。
半小时后,我拎着黑色塑胶袋离开了女友租住的那幢筒子楼。
我没有乘坐出租车,而是步行。走了大约四十分钟,我来到了护城河旁的小树林边。分开草丛,我钻进了小树林里,约莫到了深处,我把黑色塑胶袋里的骨渣和毛发分散着倒进了四周的草丛当中。然后站起身来,一动不动,静静聆听小树林里的动静。
也别说,我还真听到有人走过树林,脚踩断树枝时所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
我默默地拔出了一柄锋利的匕首,放轻脚步,缓缓向细碎声响传来的地方靠了过去。我双眼圆睁,很快就看到在小树林深处的一片难得的空地上,有一道剪影。是个女人,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也不瘦。是流浪汉,还是精神病人?呵,无论是什么人,都不重要。
现在,我要取她的命了!
我握紧匕首,手指里渗出丝丝汗液。
令人兴奋的一幕即将来临。
我能感受到肾上腺素分泌时,身体不由自主产生的细微颤栗。
我慢慢走到了那个女人的身后,然后扬起手臂,准备狠狠刺下去。
可就在这时,我的脑袋“嗡”的一下,然后一阵尖锐的疼痛自后脑传来。在我倒下昏迷之前,我朝后望了一眼,但却也只看到一道黑魆魆的剪影,应该是个拎着铁棒的男人吧。
老高的故事
两天前,在小酒馆里和陈栩喝酒的时候,我曾经对他说过,人的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就像游泳一样,只要学会了,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确实如此,对于我的妻子周蝶来说,千方百计控制我,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还好,她现在不再是我的妻子,而是前妻。不过,等她离开后,我才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被周蝶控制。
拿到一笔外快后,我会情不自禁把银行卡交到陈栩手中,这就是很明显的一点证明。
离开小酒馆,我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听不到周蝶的河东狮吼,我连饭也吃不下,电视也看不进去,觉也睡不着。
靠,连受虐也成为习惯,我真是贱!
好吧,要贱,就贱到底吧。
所以我等酒醒之后,三更半夜拨通了周蝶的电话。
周蝶回到家里,首先就对我一阵脱口大骂,我却听得喜滋滋的。她骂累了,我还主动端来一杯凉茶,请她润润喉咙,还顺便把自己的工资卡交到了她的手里。
我们很快就和解了,决定第二天就去民政局复婚。躺在床上,周蝶点了一根烟,板着一张脸,对我说:“我们离婚才一周不到,就重新复婚,到时候你单位里会不会有什么闲言碎语呀?”
我笑着说:“单位里除了陈栩之外,根本没人知道我离了婚。他是我兄弟,口风很严,而且也有把柄在我手里,绝对不会把我离婚的事说出去。”
周蝶并不知道陈栩是谁,虽然她见过一次,但当时我让她误以为陈栩是我招待的客户。而且在小酒馆里,我还借机狠狠给了周蝶一耳光,并因此与她离了婚。
至于陈栩的把柄,我更是清楚得很。他家里有个那么贤惠的老婆,居然还在外面沾花惹草。每周他都会抽出一天,给他老婆说他与我在一起喝酒,其实却去城郊寻花问柳。他害怕他老婆向我求证穿帮,所以让我知道了这个秘密。
不过,周蝶却很严肃地说:“你们最近就要调整机构了,每个人都面临能否升迁的问题。陈栩那个人,你要小心一点,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万一升迁时正好遇到你与他正面pk,他在背后捅你一刀,随便放点流言,你就惨了。”
“那……怎么办呀?”我嗫嚅着问。
周蝶正色道:“很简单,要让一个人保持沉默,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她盯着我的眼睛,她的眸子里,闪过了一道寒芒。我禁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腋下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