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的杀手》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
译者前言
雷蒙德·索恩顿·钱德勒(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1888-1959年)是美国著名侦探推理小说家,出生于芝加哥,七岁开始在英国生活,1912年返回美国,曾担任加州达布尼石油集团副总裁。他少怀文学梦想,但直到1932年在美国经济大萧条中破产后,才转而从事小说创作,大获成功。钱德勒的长篇小说《漫长的告别》获1955年“埃德加·艾伦·坡最佳小说奖”,1958年他当选为美国推理作家协会会长,其以菲利普·马洛为侦探主角的小说几乎均被改编成电影。
英美现代侦探推理小说追溯至著名诗人、小说家埃德加·艾伦·坡。自1841年,他自称为“推理小说”的《魔阁街凶杀案》《玛丽·罗杰奇案》和《偷去的信》问世以来,侦探推理小说风靡一时。在英国,有影响力的侦探推理小说家包括威尔基·柯林斯,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威尔基·柯林斯以《月亮宝石》著名,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几乎家喻户晓,而阿加莎·克里斯蒂则因创作《尼罗河上的惨案》等侦探小说而被誉为“探案女王”。
总体上,英国推理小说在约定俗成的程式内,流于“向壁虚构,节外生枝,故布疑阵,迷惑读者”,在推理和艺术上都有待提升。而在美国,钱德勒,与达希尔·哈米特、罗斯·麦克唐纳一起,塑造了美国本土“冷硬派”的侦探形象,突破了英国古典推理小说的传统。他们不仅重视演绎推理,更穿插刺激、惊险的动作与打斗,场面神秘惊险,情节扣人心弦,突出与罪犯斗智斗勇的情节描写,如钱德勒的《湖底女人》《再见吾爱》和《漫长的告别》中的侦探马洛,一改以往侦探绅士风度,常常身涉险境,与敌手或警察正面交锋。同时,钱德勒的语言精练简洁,文笔引人入胜,在艺术创作手法上有重大突破,如《其拉诺的枪》以“泰德·卡马迪喜欢雨——喜欢雨的触感,雨的声音,雨的味道”开头,伤感的氛围,孤独的角色跃然纸上;再如《西班牙血盟》中对约翰·马斯特的外貌描写:“身材高大,体格肥胖,长相油滑,他青蓝色的下巴光秃发亮,粗大的手指上,每个关节都形成凹窝,褐色的头发从额头开始整齐地往后梳”,主人公形象生动,使读者如同直面其人。但钱德勒对女性、黑人、同性恋角色的描写有失偏颇,需引起读者警惕。
本丛书的推出,是钱德勒的短篇小说全集首次在国内出版。全书分为三册,共25个短篇,基本上都为侦探小说。其中,《青铜门》、《英格兰夏日》和《宾格教授的鼻烟》虽写到非正常死亡,却不以案情推理为主。相较于他屡屡搬上荧幕的长篇故事,钱德勒的短篇小说更以语言制胜,妙语频出,情节紧凑。
经过暨南大学外国语学院MTI翻译团队九个月的通力合作,本丛书终于要出版了!虽然我们在翻译过程中字斟句酌,努力用中文再现钱德勒短篇侦探故事的精彩世界,以飨读者,但由于水平所限,瑕疵和错漏在所难免!译文失当之处,请广大读者予以指正,不吝赐教。
第1章 海湾城蓝调
1 灰姑娘自杀
那天肯定是星期五,因为从隔壁的万胜之家咖啡连锁店飘出了浓烈的鱼腥味,气味厚重得能撑起一个车库。除此以外,这是春天里晴朗温暖的一天。眼看下午的尾巴就要悄悄地溜走了,可我却一周没接到案子了。电话响起时,我正舒舒服服地把脚靠在桌子上,享受一缕缕阳光照在脚踝上的惬意。我移开罩在电话上的帽子,拿起电话,对着话筒打了个哈欠。
电话那头的声音说:“我可听到了,约翰·达尔马斯,你就不为自己感到难为情吗?你有没有听说奥斯特莱恩一案?”
电话是维拉·马基打来的,他是警察局里负责谋杀案的警察,一个很好相处的家伙,不过有个坏习惯——经常丢给我一些案子,把我忙得团团转,可赚到的钱还不够买一件二手紧身外套。
“没。”我简单地回道。
“在海湾城的海滩上,发生这种事可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听说那个小城上次选举市长的时候就出了岔子,城镇治安官就住在那里,为了避免闹得不愉快,我们没有插手干预。据说那些赌鬼提供了3万美元的竞选资金,所以,现在就算是那里的小餐厅,在提供菜单的时候,也会附上一份赛马的消息报。”
我又打了个哈欠。
“我可又听到了!”马基厉声喝道,“你要是这么不感兴趣,我也没有办法了。不过,找我的那个家伙说,钱不成问题。”
“哪个家伙?”
“马特森,发现尸体的家伙。”
“什么尸体?”
“嗯?你不会真对奥斯特莱恩一案一无所知吧?”
“我没说不知道吗?”
“你是不是只会打哈欠和问问题!算了,就让这可怜的家伙被干掉好了,市凶杀组会来处理这件事情,那个家伙现在就在城里。”
“你说的是马特森?谁要干掉他?”
“真是的,如果他知道,还会雇私人侦探来调查吗?他之前跟你是一个行当,不久前刚被解雇,一些带枪的家伙正在找他麻烦,现在他根本不敢出去。”
“你过来一趟吧,”我说,“我左胳膊都酸了。”
“我在执勤。”
“我刚要下楼去杂货店买一夸脱苏格兰威士忌呢。”
“你要是听到敲门声,肯定就是我到了。”马基说。
不到半个小时,马基就到了。他身材魁梧,面相和善,长着一头银白色的头发,脸颊上有个酒窝,一张天生用来亲吻婴儿的小嘴。他穿着一身烫熨平整的蓝色套装,一双擦得锃亮的方头鞋,戴着一条垂到了腹部镶着鹿齿的金链子。
马基小心翼翼地坐下,胖人都这样。他拧开威士忌的瓶盖,仔细地闻了闻,确保我没有像酒吧里那样,在威士忌的瓶子里灌上98美分一瓶的劣质酒。他倒了满满的一杯,用舌头舔了舔,一双眼睛却在打量着我的办公室。
“怪不得你只能待在家里等工作上门,”他说,“你得让人们看到你的厉害之处啊!”
“你还是饶了我吧!”我说,“马特森和奥斯特莱恩的案子是怎么回事?”
马基喝完一杯,又倒了点儿,这次没刚才那么多,然后就看着我摆弄手里的一根香烟。
“一氧化物中毒,是自杀,”他说,“死者是一个叫奥斯特莱恩的金发女人,她是海湾城里一名医生的老婆。一些三流的电影演员经常喝个烂醉,闹个通宵。为了防止他们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那个医生整晚东奔西走,于是这个女人就独自外出消遣。自杀当晚,她还去了万斯·康里德俱乐部,就在城北海边的陡岸。你知道这个俱乐部吗?”
“知道,以前是家海滩俱乐部,下面有个漂亮的私人沙滩,海滩上的更衣室前,来来往往地走着好莱坞的修长美腿。她是过去玩轮盘赌的吧?”
“如果说这个城里有赌博场所,”马基说,“康里德俱乐部肯定就是其中之一,也一定有轮盘赌。也就是说,她是去玩轮盘赌,听说她和康里德之间还有一腿,背地里还去碰轮盘赌这东西。她一般都是输,谁玩这个能赢呢?事发当晚,她输了个精光,非常恼火,在里头喝酒闹事。康里德把她弄到他的私人房间,通过医师联络中心找到那个医生,也就是她丈夫。接着那位医生——”
“我打断一下,”我说,“你说的都是胡扯吧——就算我们这里有赌博组织,也不会是这样吧。”
马基同情地看着我,说:“我小舅子在那里的一家不怎么样的报社工作,他们做过相关调查,那个医生急匆匆赶到康里德的俱乐部,为了让他老婆安静下来,就在她胳膊上扎了一针。他在布伦特伍德高地有个急诊,不能送她回家,于是万斯·康里德用私人汽车把她送了回去。与此同时,医生给他办公室的护士打电话,让她去他家里看看,以确保他老婆一切安好。事情办妥后,康里德回到俱乐部,护士见她躺在床上,就走了,女仆也去睡觉了。当时大概是在午夜,或者稍微再晚一点。
“凌晨两点左右,碰巧这个哈里·马特森就出现了。当天轮到他值夜班,他一个人在外巡查,当走到奥斯特莱恩住的那条街时,他听到从漆黑的车库里传出汽车发动机的声音。进去一看,发现地上仰卧着一个虚弱的金发女人,她穿着一件几乎透明的睡衣和一双舞鞋,头顶上萦绕着排气管的废气。”
马基停下来,抿了一小口威士忌,再次环顾我的办公室。我则看着最后一缕阳光从窗台上溜走,消失在小巷的黑暗缝隙之中。
“那个白痴是怎么做的呢?”马基一边用丝帕擦嘴,一边说,“他以为那个女人死了,也许是真的死了。你也知道,这种事在尾气中毒后是很难确定的。再说了,给她注射新亚兰甲,是为了什么呢……”
“行了,别兜圈子了!”我不耐烦地说,“他到底怎么做的?”
“他报警了,”马基一脸严肃,接着说,“他关掉汽车发动机和手电筒,走了几个街区的距离,终于找到了医生。不一会儿的工夫,他俩就一起回到车库。医生说她已经死了,让马特森从侧门进到自己家,给当地警察局警长亲自打电话,马特森照做了。很快,警长和几个手下开着警车就到了。他们刚到不久,殡仪馆里专门处理尸体的人也到了,那周刚好轮到他们这些人做代理验尸官。他们用车把尸体拉走,一个化验员采集了血液样本,说里面有很多一氧化碳气体。验尸官对此做出公布,尸体就被火化了,案子也就这么给结了。”
“好吧,既然如此,现在又有什么问题?”我问。
马基喝完第二杯,本打算再来一杯,可是更想先抽支雪茄。我可没这东西,惹得他有点儿不爽,他就把自己的雪茄拿出来点着了一支。
“我只是个警察,”透过烟雾,他眨着眼对我说道,“你问的事情我可不知道。我所知道的就是马特森被吊销了执照,赶出海湾城,现在吓得要命。”
“这他妈算什么,”我说,“上次,我强行介入一个小镇的团伙,颅骨都骨折了。我怎么联系马特森?”
“我把你的电话给他了,他会联系你的。”
“你对他有多了解?”
“足够透露你的姓名,”马基说,“当然,一旦发生什么事,我肯定会调查的……”
“没问题,”我说,“如果有情况我就告诉你,波本威士忌还是黑麦威士忌?”
“这还要问吗!”马基说,“当然是苏格兰威士忌。”
“马特森长什么样?”
“他中等身材,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也就是一米七,头发是灰白色的。”
他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就走了。
我在那儿坐了一个小时,抽了好多烟,嗓子干渴得很。天渐渐黑下来,也没人给我打电话。我站起来,打开灯,洗了洗手,痛痛快快地喝了一小杯,拧上酒瓶盖儿,也该去吃饭了。
我戴上帽子,刚走到门口,就看到走廊里有一个送快递的男孩儿,他一边走一边看门号。原来是我的快递,我签收了一个不规则形状的包裹,外面包着洗衣店里常用的浅黄色薄纸。我把包裹放在办公桌上,割开绳子,看到里面有一个用包装纸包起来的东西与一个装有一张纸条和公寓钥匙的信封。纸条上很唐突地这样写道:
警察局里的一个朋友把你介绍给我,说你是个值得信任的人。我现在摊上了麻烦,想赶紧脱身。请天黑以后,到第六大道附近的哈佛街,丁尼生·阿姆斯公寓,524房间。如果我没在,你就用这把钥匙打开门。一定要提防帕特·雷埃尔,这里的酒店经理,我信不过这个家伙。一定要把这只舞鞋放在安全的地方,千万别弄脏。
附言:他们叫他“紫罗兰”,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
原因我当然知道,就是他喜欢嚼紫罗兰味的东西来清新口气。这个纸条没有署名,不难看出马特森的不安。我打开包装纸,看到一只绿色的丝绒舞鞋,尺码大约是4A,用白色小山羊皮做的内衬。内衬上印着流畅的金色字迹“弗斯科伊尔”。另外,在原本该标尺码的地方,有用不褪色墨水标记的“S465”。我知道这肯定不是尺码,因为在好莱坞切罗基街上的弗斯科伊尔有限公司,专门做定制鞋,包括个人用的、表演用的、骑马用的等等。
我靠在椅子上,点着一支烟,仔细思考一番。最后,我在电话簿中,查到弗斯科伊尔有限公司的电话,打了过去。电话响了几声之后,一个轻快的声音说:“您好!请问什么事?”
“让弗斯科伊尔亲自接电话,”我说,“我是鉴证科的彼得斯。”我没有说具体是什么鉴证科。
“哦,弗斯科伊尔先生已经回家了。您知道的,我们已经下班了,我们在五点半就停止营业了。我是普林格尔,簿记员,您有什么事……”
“是的,我们在一批失窃物品里发现了一双你们做的鞋子,标记是S-4-6-5。这个有什么意义吗?”
“哦,是的,当然,这是最后标码。需要我帮您查一下吗?”
“劳烦您务必查一下。”我说。
他很快就回来了。“哦,是的,那是利兰·奥斯特莱恩夫人的号码,海湾城阿泰尔街7-3-6号,她的鞋都是从我们这里定做。真是太遗憾了,两个月前,我们给她做了两双翡翠绿的丝绒舞鞋。”
“你说‘遗憾’是什么意思?”
“哦,你知道的,她死了,是自杀。”
“你说两双舞鞋?”
“哦,是的呀,两双一模一样的。人们经常会定做几双颜色素雅的鞋子,要知道,那些有任何点缀或图案的鞋只能搭配特定的衣服……”
“好的,非常感谢,祝您一切安好。”说完我就把电话挂了。
我再次拿起这只舞鞋,仔细看了看,这只鞋还没穿过,薄薄的磨面革鞋底上没有任何刮痕。我很好奇,哈里·马特森要用这只舞鞋做什么。我把鞋子放进办公室的保险箱中,就出去吃晚饭了。
2 突发命案
丁尼生·阿姆斯公寓是一个高约八层的老式建筑,外面镶嵌的是深红色砖瓦,中间是一个宽阔的庭院,里面种着棕榈树,混凝土修葺的喷泉和令人眼花缭乱的花坛。丁尼生·阿姆斯公寓里的门是哥特式风格,上面挂着灯笼,会客室里铺着红色的长毛绒地毯,宽敞的会客室里有只惹人厌的金丝雀,被关在木桶一样大小的镀金笼子里。除此之外,会客厅就空荡荡的了。这个公寓肯定有段历史了,那随时可能坏掉的窗户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公寓里的电梯是全自动的,停下时会自动打开两扇门。
五楼的狭长走廊里铺着栗色的地毯,我走在里面,却没看到一个人影,没听到丁点儿声音,也没有嗅到饭菜的香气,这里安静得就像牧师自省的地方。524房间应该是朝向中间庭院的,因为门的旁边镶有一扇遮光玻璃窗。我轻轻地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于是,我拿出公寓的钥匙打开门,进去后随手关上了门。
房间一头的壁床上有一面闪闪发光的镜子,入口门那面墙上的两扇窗户都关着,黑色的窗帘拉到了一半的位置,即使这样也有光线从庭院照进房间,足以看到两个磨得反光的黄铜门把手,一套色彩暗淡、款式过时的软沙发,看样子得是十年前的款式了吧。我走到窗前把窗帘完全拉下来,借助袖珍手电筒的光线,回到门口。这里的电灯开关可以控制吸顶灯,上面围了一圈火红色的烛形灯,使房间看起来像葬礼礼堂中的侧厅。我打开红色的落地灯,关掉吸顶灯,开始仔细观察这个房间。
壁床的后面是一间狭窄的更衣室,里面有一张内嵌式梳妆台,上面放着一把黑色梳子,梳子上夹带几根灰白头发。除此之外,还有爽身粉、手电筒、褶皱的男士手帕、信纸、台笔、压在记事簿上的墨水——记事本上列出了橱柜里手提箱可以摆放的物品。有几件在海湾城一家男士服装店买的衬衫,衣架上挂着一件深灰色西服,地板上摆着黑色皮鞋。在浴室里有安全剃刀、无刷剃须膏、几块刀片、放在玻璃杯里的三支竹制牙刷,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在瓷质的马桶水箱上放着一本红色封皮的书——多尔西的《为什么我们表现得像人类》,书的第116页用橡皮筋做了标记。于是,我把书翻到那一页,当我读到《地球、生命与性爱的演化》的相关内容时,客厅里的电话响了。
我关上浴室的灯,踩着地毯,轻步来到沙发前。电话在沙发另一头的置物台上,一直响着,和街上喇叭的嘟嘟声彼此回应。电话响了八声的时候,我耸了耸肩,拿起电话。
“是帕特吗?帕特·雷埃尔?”一个声音急切地问。
我不知道,如果是帕特·雷埃尔,他将如何作答,于是小声嘟囔了一声。此时,电话那头的声音生硬嘶哑,听起来对方应该是个很严厉的家伙。
“是帕特吗?”
“嗯。”我说。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可是对方也没有挂断电话。过了一会儿,那个声音接着说:“我是哈里·马特森,非常抱歉,我今天晚上不回去了,实在没办法,会给你添很多麻烦吗?”
“嗯。”我说。
“什么意思?”
“嗯。”
“搞什么鬼!你就只会说‘嗯’吗?”
“我是希腊人,本来话就不多。”
他笑了,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笑声之中。
我问:“哈里,你用什么样的牙刷?”
“什么?”
那头传来震惊的喘气声——看来开始不高兴了。
“牙刷——人们用来刷牙的小玩意儿,你用哪种类型的?”
“你搞什么鬼?”
“我们楼下见吧。”我说。
他恼怒了:“听着,自作聪明的家伙!别耍什么花招,明白吗?我们知道你的名字,你的电话号码,你要是敢惹是生非,我们有地方收拾你,明白吗?还有,哈里不再住那儿了,哈哈。”
“你把他干掉了,对吧?”
“是我们一起把他干掉的,你以为我们做了什么,难道是带他去看电影不成?”
“这可坏了,”我说,“老板可不喜欢这样。”
我挂断他的电话,把电话放回到长沙发的另一头的置物台上。我轻轻揉了揉后脖子,从兜里掏出门钥匙,用手帕擦干净后,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桌子上。我起身走到一扇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朝庭院看去。庭院里的棕榈树围绕成一个长方形,透过缝隙,我看到同楼层一个房间的中间坐着一个秃顶男人,他在明亮刺眼的灯光下一动不动,看起来倒不像是在暗中监视着什么。
我又把窗帘拉回来,戴上帽子,走到门口,关掉灯。我把袖珍手电筒放在地上,用手帕包上门把手,轻轻打开门。
我看到他倚在那里,八只钩子似的手指紧紧地抓在门框上,除了其中一只,其他的都像蜡一样惨白。
一双青蓝色的眼睛深深地凹陷了进去,睁得圆圆的,朝我这边看过来,却看不到我。鲜血粘在他那毛糙的灰白色头发上,依稀变成了紫色;鬓角的一侧已经血肉模糊,鲜血从那儿一直往外流,流到了下巴;唯一的拉紧却没有变白的手指从指间到第二个关节的部分被砸得粉碎,尖锐的骨头碎片在模糊的血肉中突露出来,一些应该是指甲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像参差不齐的碎玻璃碴儿。
这个男人穿着一件棕色西服,上面有三个兜,都已被撕破,以古怪的角度垂落下来,露出里面黑色的阿尔帕卡羊驼绒。
他的呼吸声极其微弱,犹如从远处传来踩在落叶上所发出的声响;他的嘴好似鱼嘴般不自然地张着,从里面吐出血泡;他身后的走廊空荡得像极了新挖的坟墓。
突然,走廊地毯边沿的木板上传来橡胶鞋跟儿发出的吱吱声。这个男人拉紧的手指逐渐从门框上滑落下来,上半身开始扭曲。此时的他,双腿已经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因为向外分开,身体在半空中翻转,活像是一个正在游泳的人,突然向我扑了过来。
当他的身体转过半圈的时候,我紧张地咬紧牙关,两脚分开,从后面接住他。这个人可真重,得两个人才接得住。我往后退了一步,差点跌倒,又退了两步,才把他瘫软无力的双脚拖离了门口。为了尽量稳妥地让他侧躺下来,我累得蹲在一旁,气喘吁吁。休息片刻后,我站起来,走到门口,把门关上并锁好,打开天花板上的灯,转身走向电话。
我还没拿起电话,他就死了。我听到他因呼吸困难而发出的喉音,筋疲力尽时的断气声,接下来就是一片死寂。他曾伸出那只完好无缺的手,一阵抽搐之后,张开的手指慢慢松懈,弯曲,这种姿势就保留了下来。我走到他面前,伸出手指,用力去摸他的颈动脉,感受不到一丝跳动。我从钱包里拿出一面小钢镜,放在他张开的嘴前,等待了漫长的一分钟,移开镜子,上面没有出现一丝雾气。此时,哈里·马特森从外面回来了。
我听到外面钥匙在锁里转动的声响,便赶快从尸体身边撤离。门打开的时候,我已经躲进了浴室,手里拿着枪,透过浴室的门缝观察外面的情况。
这个人进来得很迅速,就像一只敏捷的猫从一个双开门中一窜而过。他先是瞥了一眼吊灯,又往地上看了看,然后目光就定格在那里,整个人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眼睛死死盯着地板。
这个家伙个子高大,外套上的扣子敞开着,一副刚从外面回来,或者是正打算出去的装扮。他米白色的大脑袋后面戴着一顶灰色的毡帽。他长着两簇浓黑的眉毛,一张宽脸,面色红润,俨然一副大领导的容貌。他的嘴巴应该经常洋溢着微笑,不过现在没笑而已。他的脸上瘦骨嶙峋,嘴里晃动着抽剩的半截香烟,我都能听到他抽烟时的吸气声。
他一边把一串钥匙放回口袋,一边一遍又一遍地轻声感叹“天哪”。他往前挪了一小步,缓慢而略显笨拙地在这个死人旁边蹲了下来,把几根粗大的手指压在地上那个人的脖子上,移开手时摇了摇头。他谨慎地扫视着房间,盯着我藏身的浴室门,但是眼神没有任何变化。
“刚死不久,”他抬高声音,“他被打得遍体鳞伤。”
他慢慢站了起来,晃了晃发麻的脚。他和我一样,不喜欢房间里的吊灯,于是打开落地灯后就把吊灯关掉了,他又扭动了几下脚踝。影子随着他的移动逐渐爬上了侧墙,顺势穿过天花板,停顿片刻,又落了下去。他动了一下嘴里叼着的香烟,从兜里掏出火柴,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一截烟头在火苗上转了转,点着后把火柴吹灭,放回了兜里。就在他做这些事时,视线也从未离开地板上死去的那个人。
他走到一旁,在长沙发的一头坐下来,沙发上的弹簧发出沉闷的吱吱声。他伸手去拿电话,眼睛依然盯着那个死去的人。
他还握着电话的时候,电话突然响起来,他被吓了一跳,眼睛不由自主地瞪了一下,胳膊肘也猛地缩回到穿着厚重外套的身体两侧。他谨慎地咧嘴一笑,把电话从支架上拿起来,用浑厚圆润的声音说:“您好!我是帕特。”
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冷漠的、含糊不清的嘶哑声音,帕特·雷埃尔的脸被气得因充血而渐渐变红,最后像极了新鲜牛肝的颜色,手里的电话也猛烈地颤动着。
“这么说,你就是大下巴先生了!”他大声吼道,“好吧,听着,蠢货!你知道吗?你要的尸体就在我的地毯上,就在这里……他是怎么来的?我他妈怎么知道!还问我,你竟然在这儿把他杀死,就让我告诉你,你会为此付出很大代价的,走着瞧吧,很大代价。在我的地盘杀人,可别想随意干杀人的勾当!我帮你找到你要的人,你却在我的地盘上把他杀了,你真是活腻歪了!我要一千块,一分钱也不能少,你过来把你的东西弄走,我是指这个尸体。听明白了吗?”
电话那头的嘶哑声比帕特说得还久,帕特·雷埃尔听的时候,眼皮都快撑不住了,脸上的紫色也逐渐消失。他恢复了冷静,说:“好的,好的,我只是开玩笑,半小时后,在楼下给我打电话。”
他挂掉电话就站了起来,没再看浴室的门,也没再看其他地方。他吹起口哨,摸了摸下巴,朝门口的方向刚走了一步,就止住脚步,又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他不确定这个房间里到底是有人,还是没人——再说了,他没有带枪,于是又朝门口继续迈了一步。大下巴一定是跟他说了什么,主要意思就是让他出去,可他迈出第三步的时候,就改变了主意。
“见鬼!”他大声喊道,“真是个神经错乱的疯子!”他快速扫视了一遍房间,“想耍我?哼!”
他本已举起手去拉闩链,突然把它放了下来,他在死人旁边跪下来。先是轻轻晃动一下尸体,又轻松自如地把他在地毯上翻了个身,然后俯下身,斜眼看了看尸体的脑袋所在的位置。帕特·雷埃尔不满地摇摇头,站起来,把手伸到尸体的腋窝下,回头扫了一眼漆黑的浴室,便开始把尸体朝我这边拖。他嘴里还叼着烟头,发出嘟囔的声音,他那米白色的头发反射着落地灯投来的光。
我走到他身后的时候,他依然俯着身子,双腿叉开。在最后一刻他也许听到了动静,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把枪换到左手,右手拿着一根袖珍警棍,我挥起警棍,去打他头的一侧,警棍正好落在他右耳后方,其实,我可不想这么干。
帕特·雷埃尔一下子朝他正拖曳的尸体倒了下去,尸体四肢摊开,而他的头正好落在尸体的双腿之间,头上的毡帽慢慢滚落到一侧,他倒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从他身边走过去,拉开门就离开了。
3 出版社里的绅士
我在西大街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拨通警察局的电话。维拉·马基还在办公室,正准备回家。
我说:“你那位在海湾城不怎么样的报社工作的小舅子叫什么名字?”
“金凯德,他们都叫他多利·金凯德,因为他是个小个子。”
“他现在是在哪里?”
“在市政府大厦一带吧,他负责警察局区域的新闻工作。怎么问起他了?”
“我见到马特森了,”我说,“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不知道,他只是给我打过电话,你对他有什么看法?”
“尽我最大努力来帮他,你今晚在家吗?”
“在呀,为什么不在!怎么这么问?”
我没跟他解释,而是回到车里,一路驶向海湾城,我到的时候大概是九点钟。市政府大厦处在鱼龙混杂地带,里面的六个房间隶属于警察局。我挤过人群,来到一个敞开的入口,那里亮着灯,有一个柜台;角落里有一部程控交换机,一个身穿制服的人站在机子后面。
我把一只胳膊支在柜台上,看着坐在对面的一位便衣警察。他没穿外套,露出腋下的枪套,就像一个木质假肢戳在他的肋骨上。他正在那里看报纸,用眼睛的余光瞟了瞟我,说:“有事吗?”他的头几乎都没动,吐了口痰,咣当一声落入痰盂里。
我说:“我找一个叫多利·金凯德的家伙。”
“出去吃饭了,我还得帮他继续写报道。”他语气生硬而冷漠。
“谢谢,你们这儿有记者室吗?”
“有啊,还有厕所呢,带你参观一下?”
“您别着急,”我说,“我可不敢在你的地盘上放肆。”
他又往痰盂里吐了口痰。“记者室就在大厅的尽头,里面没人。多利应该快回来了,如果他没有喝得烂醉的话。”
一个身材瘦小、长相清秀的年轻人走进房间,这个人脸色红润,流露着不谙世事的眼神,左手还拿着吃剩的汉堡三明治。他的帽子,跟电影里的记者帽差不多,扣在了他长着金发的头上。他衬衣的脖领敞开着,领带歪斜到了一边,下边的一截儿露在了外套的外面。除了清醒以外,从哪儿看,他都不像是个电影新闻记者。他漫不经心地说:“伙计们,有什么激动人心的事吗?”
黑头发的便衣警察又吐了一口痰,说:“我听说市长吓得把裤子给尿了,哈哈,当然啦,都是谣传。”
瘦小的年轻人呆板地笑了笑,就转身走了。便衣警察喊道:“多利,这家伙要找你。”
金凯德咬了一大口汉堡,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是‘紫罗兰’的朋友,我们方便在哪里谈谈?”我说。
“去记者室吧。”他说,我们走开的时候,那个黑头发的警察打量了我一番,眼里透露出想找个人打一架的神情,他觉得我就是合适的人选。
我们沿着大厅朝尽头一路走去,继而转进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张长桌,桌面上满是划痕,除了两头各放了一部电话,上面再也没有其他摆设。房间里面还有三四把木质椅子,地上凌乱地放着很多报纸。每面墙的正中央都挂着一幅落满灰尘的镶框画像,人物分别是华盛顿、林肯、霍勒斯·格里利,另一个我就不认识了。金凯德关上门,坐在桌子的一头,一边抖着腿,一边啃他剩下的汉堡。
“我是约翰·达尔马斯,私人侦探,来自洛杉矶。我们开车去阿泰尔街736号怎么样?跟我说说你对奥斯特莱恩一案所了解的情况。你最好给马基打个电话,让他把咱俩介绍一下。”我说着递给他一张名片。
这个家伙起身离开了桌子,看都没看就把名片塞进兜里,在我耳边轻声说:“稍等。”
他轻轻地走到霍勒斯·格里利那幅带镶框的画像前,把画像从墙上摘下来,按了一下画像后面的小块涂料,那是涂在画布上的。金凯德看着我,挑了挑眉头,我示意性地点了点头。他把画像挂回墙上,走到我身边,“那是窃听器,”他轻声说,“当然,我都不知道是谁什么时候放过来的,甚至不知道那个该死的玩意儿是不是还在使用。”
我说:“霍勒斯·格里利应该很喜欢。”
他提高嗓门,说:“好啊,今天的报道实在是无聊。我猜我可以出去走走,不管怎么样,阿尔·德斯贝恩会为我打掩护的。”
“那个大个子,长着黑头发的警察?”
“是的。”
“怎么他看上去很急躁?”
“他被降职了,现在只是一名代理巡警。今晚并没有给他安排执勤,可他坚持在附近晃悠,这家伙厉害得很,得动用整个警察局的力量才能把他赶出去。”
我看了看窃听器,也挑了挑眉头。
金凯德说:“好了,我得去给他们找些料子了。”
他走到角落,在一个脏兮兮的洗脸盆里,用一小块去污皂洗了洗手,从口袋掏出手帕擦了擦,他正准备把手帕收起来的时候,门就被打开了。一个身材矮小,长着一头灰发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毫无表情地看着我们。
多利·金凯德说:“晚上好,警长。有什么要我做的吗?”
警长看着我,一语不发,满脸的不快。他长着一双海绿色的眼睛,一张紧闭而略显执拗的嘴巴,鼬鼠鼻一样的鼻子,看上去不怎么健康的肤色。单从外表来看,似乎与警长这个称呼格格不入。他微微点了点头,说:“你这位朋友是谁?”
“他是我姐夫的朋友,从洛杉矶过来的私人侦探,他叫什么来着,让我想想……”金凯德慌乱从口袋里抓出我的名片,这个家伙竟然没记住我的名字。
警长怒冲冲地说:“什么?私人侦探?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不是来这里办案子的。”我回答道。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他说,“是非常高兴,早点休息吧。”他打开门,步履匆匆地出去了,门“哐当”一声就关上了。
“安德斯警长是个非常好的人,”金凯德大声说,“再也没人比他好了。”他像只受惊的兔子,战战兢兢地看着我。
“在海湾城可是没人比得上他。”我大声说。
我以为他马上会晕过去,但是没有。我们走出市政府大厦,上了我的车就出发了。
我把车停在阿泰尔大街,利兰·奥斯特莱恩医生房子的对面。那晚风平浪静,月色下笼罩着淡淡一层薄雾。从海滩附近的陡岸飘来一阵阵微弱而沁人心脾的淡盐水和海藻的气味。在一盏盏锚灯的照耀下,可以看到游艇港和三个码头微波粼粼的曲线。沿着海面向远处眺望,可以看到一艘带桅杆的大渔船,桅杆之间吊着几盏灯,照亮了整艘船。在船上,除了捕鱼,应该还有什么其他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