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豆麻袋(日语:ちょっと待って,意为等一下)。”老罗一急,顺嘴吐出了一句日语,茫然地看着法官,“那啥,咱们今天要审理的不是何明故意伤害案吗?”
法官翻了翻起诉书:“不是啊,我们今天要审理的是钟颖故意伤害案和诬告陷害案。”
“弄错了吧?”我也站起身,“我们是何明的委托辩护人,和钟颖没什么关系啊。”
“罗老头儿,你们早就知道了是不是?”张静走到了罗副检察长的身边,俯下身,柔声问道。
“我知道什么?”罗副检察长一脸无辜地看着我们,“我什么也不知道啊。”
可他就不是一个会演戏的人,话还没说完,自己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是我们万万没想到的,一个平日里一脸严肃正经的人,竟然也会恶作剧,而捉弄的对象竟是自己的亲侄子,法理上的儿子。
也是罗副检察长这次的运气太好,那天张静手里拎着旅游鞋,趴在老罗的背上,我拎着她的皮鞋离开钟颖家的那一幕恰好被路过的他看了个正着。都说人老精,马老猾,老头儿没费多大劲就意识到我们在怀疑钟颖。
无论怎么努力,就算张静能够调动一部分资源,可毕竟比不上罗副检察长。他一句话,整个办案系统都会迅速运转起来,而静在实验室里所做的所有鉴定,都会有一份被送到罗副检察长的案头。
就这样,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罗副检察长的监视之下,当我们查明了真相的时候,罗副检察长那边就已经采取行动了。
“劳民伤财,哪有点人民公仆的样子。”张静没大没小地指着罗副检察长的脑门儿说道,“你说你啥都知道了,还这么折腾我们干啥?为老不尊。”
罗副检察长拊掌大笑:“你们也不甘心这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吧?至少,钟颖为什么这么做,你们还不知道。”
“真凶抓住了就好,至于为啥,我才不关心呢。”张静仰着脑袋,满不在乎地说道。
“罗副检察长,钟颖到底为什么这么做呢?”我适时问道。
“哼。”罗副检察长怄气似的哼了一声,“小简你来,我跟你说,不告诉他们。”
钟颖归案后,面对证据,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据她交代,2001年,是她事业的巅峰期,突如其来的变故对她的打击非常大,但经何明检查,康复后再做一些微整形,并不会影响她的工作。
唯一制约她的是金钱。
恋足、恋手,有些人就是对人体的某个部位有着不同寻常的依恋,而何明,就是一个恋腿癖患者。
从钟颖入院的那天,何明就不可救药地对她的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得知钟颖的困扰后,他便提出了一个计划。他会为钟颖开具一份虚假的诊断报告,同时利用自己与法医门诊的关系,出具一份虚假的鉴定报告。代价则是在一段时间里,钟颖必须与他成婚,并假装残疾。
钟颖跟我们说的,何明策划的那场浪漫的婚礼是确实存在的。那场婚礼更是让人们感叹,又是一对才子佳人终成眷属。却没人知道,这只是一场交易。
按照原计划,结婚两到三年后,何明要对外宣称,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创造了医学上的奇迹,钟颖痊愈了。
可何明却改变了计划,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在人前诉苦,告诉人们钟颖再也不可能痊愈了,让她彻底失去了自由。
她曾想过告发这件事,可何明威胁她。两个人是共犯,何明被捕,钟颖也跑不了,一个不讲诚信,甚至违法犯罪的人,重获自由后演艺生涯也不会有什么发展,没有剧组会接纳这样的人。钟颖经过了几年的策划,最终把目光投向了“割臀恶魔”。
她要把何明打造成那个恶魔,而自己则因为“伤心过度”离开这个城市,改名换姓后,重获新生。
至于选上我们为何明辩护,也并不是她的心血来潮,而是经过了精心考虑。
作为刑事辩护百分之百胜率的我们,如果在这个案子中也输了,那就说明何明是百分百有罪的。她对自己伪造的证据有着强烈的自信,唯独没想到,张静竟会从她家的装修布局中发现问题。
我们万万没想到,钟颖描绘的幸福婚姻的背后,隐藏着的却是这样的勾心斗角。
“贪念,会扭曲一个人,把一个正常人送进坟墓。”老罗感叹道,难得地说了一句颇有哲理的话,“那啥,五叔,你看,这案子找到源头了,那何明是不是能放了?我这就去找他要代理费去。”
罗副检察长点上一支烟,没有回答老罗的话,而是说道:“钟颖说,她只做过这一次案子。”
“何明没做这个案子就行了。”老罗说。
“老罗叔你的意思是……”张静却若有所思地看着罗副检察长,“那个恶魔还没有落网?还是,你们找到了证据证实,何明就是那个割臀恶魔?”
“不知道算不算证据。”罗副检察长丢给我们一个U盘,“这是在何明的电脑里拷贝的照片,都是他偷拍的,大部分是裙底照。”
“这也就是个拘留吧,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管辖,还算不上判刑。”老罗说。
罗副检察长斜眼看了一眼老罗:“这些照片都是过去几年被割臀的被害人的。”
“我要是没猜错的话,”张静托着下巴,说,“这些被害人和钟颖一定很像。”
罗副检察长赞赏地点了点头:“小杰有你一半聪明,我就省不少心了。”
张静难得地红了脸:“这没什么奇怪的。何明有恋腿癖,从他对钟颖的态度能推断出,他还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从他保留着偷拍到的这些照片来看,他还有收集癖。看到这些和钟颖不相上下的人,他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据为己有的欲望,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种人,通常他得不到的,也不会让别人得到。毁灭,是除了收集之外,他们最热衷的事。”
“简大哥,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一声不满的呼唤将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我抬起头,就见林菲正嘟着嘴,气冲冲地看着我,我连忙微笑着问道:“什么?”
“你都四十多了,赶紧找个女朋友结婚吧,算我求你了好不好?”
听着这个问题,一瞬间,我竟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有人问过我,那时候我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我记得,看着背着手、歪着头站在我面前等着答案的静,我下意识地伸出了手,理了理她额前凌乱的刘海儿。然而她却敏捷地后撤了一步,躲开了我的手,眼神里带着些戏谑。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她右脸颊上的一道伤疤还是如一道闪电刺进了我的眼睛。
“不看着你们两个结婚抱孩子,我这个当大哥的怎么放心结婚啊。”那时候,我只能略带尴尬地说道。
张静仔细整理着刘海儿,遮挡着右脸颊,暧昧得有些夸张地问我:“是不放心还是不甘心啊?”
那时候,林菲已经入职,我记得她说过:“我觉得是不甘心,不过这个不甘心,究竟是对谁而言,就不好说了。”
说那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直在张静和老罗的身上转来转去。
007 渎职子弹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1
疼。
揪心裂肺地疼。
不是形容,是真的心被揪拧,肺叶被撕扯的疼。
就像两颗子弹射入胸膛,一颗在心脏里翻滚、爆裂,一颗在肺叶里肆虐、撕咬,搅烂所有的血肉组织,就连咳嗽都带着血沫。
双手在胸前胡乱地抓挠着,却丝毫无助于痛苦的缓解,前胸的衣服已经扯烂,道道血痕赫然在目。
我伸手抓住桌子上的药瓶,颤抖着拧开瓶盖,抽搐却让我失手把它打翻。白色的药片散落一地,跳跃,翻滚,嘲笑着我连小小的毫无生命的它们都吃不到嘴里。
我抓起水杯,递到嘴边,水却泼溅而出,洒满了整个胸膛。
我怔了一下,嘶吼了一声,用尽力气把手中的杯子摔了出去。玻璃杯画出的却是一道柔美的抛物线,摔在墙上,掉落在地板上,翻滚,嘲笑着我的软弱。
水渍氤氲了大块墙壁,水滴流淌,就像整面墙都在委屈地哭泣。
我弯下腰,头深埋在膝盖里,双手抱头,紧咬着嘴唇,双眼一片血红。嘴角的血沫和着口水滴落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嘲讽,发出沉闷的叹息,发出不甘的怒吼。
你真没用!
你怎么能这么没用?!
离开了老罗,离开了静,你竟然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吗?!
“简大哥,你怎么了?”紧张与担忧混杂着匆忙的脚步向我靠近。
“把门关上。”我头也不抬,冰冷、含糊、急促又嘶哑地说道。
关门的声音让我安心了不少。接着是饮水机咕噜咕噜放水的声音。我的眼前一暗,一个身影蹲在了我的面前。我茫然抬头,血色中,一个美丽的女孩儿正关切地看着我。
是林菲,也只有林菲,在老罗和张静离开后可以不经我允许,出入我的办公室。
她一手端着水杯,一手摊开,手掌里放着几枚药片。
那几枚刚刚还在四散奔逃的药片此刻却是无比的驯服。
果然是在欺负我吗?
我抬起手,想接过来,手却根本不听使唤。
林菲只好亲自把药塞进我的嘴里,又小心地把水杯凑到了我的唇边。
和着温水,把药片吞入胃里,疼痛没有丝毫减轻。离药效发作还有一段时间,在那之前,我只能独自默默忍受。
我从没想到过,心绞痛和肺的疼痛同时发作会让人如此生不如死,会让人如瘫痪一般只能接受别人的照顾。
“我是不是很没用?”我虚弱地问道,语气中充满了自嘲。
林菲没有说话。她抽出纸巾,温柔地擦拭着我的嘴角、前胸,仔细地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又小心地不弄疼我的伤口,却始终低着头,不肯看我。她紧抿着嘴唇,眼眶泛红,泪水几欲夺眶而出。
“傻丫头,哭什么?”我抬起手,想要摸摸她柔顺的头发,手却只抬到了一半,便颓然落下。
林菲抓起我的手,放到脸上,慢慢滑动,就像我在轻柔地摩挲她娇嫩的脸颊。她的泪水终于不受控制地落下,我的手被她死死地握住,我只能用拇指温柔地擦拭她的眼角。
温热的泪水流到我的手上,转瞬变得冰凉。
“我还没死呢。”我扯出一抹笑容,尽可能轻松地道,“大夫说,我至少还能活一年呢。”
林菲的泪水更加汹涌了,就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她再也忍不住,死死地抱住了我的腰,头埋在我的膝盖里,肩膀剧烈地耸动着,压抑着,痛哭出声。
这丫头,真是。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靠在沙发里,放松了全身,一只手摸着她的头,一只手死死地握成拳头,抗拒着身体里的疼。
如果有一把枪,我会毫不犹豫地用它射穿自己的脑袋。
如果有一把刀,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它刺入自己的心脏。
然而,我没有,我也不能。我活着,并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守护最后的梦想。
我是在逃避吧,我是没有勇气再去面对三个人的重聚吧。
时间啊,是治愈伤痛的不二良药,可于我却是陈年烈酒,愈久伤痛便愈沉。
而回忆,一次又一次撕裂本已愈合的伤口,恶作剧一般撒上一把盐,直到麻木,于我却是一剂止痛的良药,痛到麻木便不会再痛了吧。
那,回忆吧。
让身体的痛与灵魂的痛在回忆里狰狞,在回忆里肆虐,在回忆里挣扎,在回忆里,归于沉寂。
我曾经帮一个警察打过官司,你信吗?
那是2006年9月的一天。
快下班的时候,天色突然阴沉了下来。浓云贴着地面翻滚而来,却没有一丝风,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湿热,黏稠。人们每一个动作都要付出比以往更沉重的代价,就像在浓稠的液体中工作一样。
一场暴雨正躲在云层后,酝酿着,潜伏着,伺机亮出獠牙,要给即将下班的人们致命的一击。
我和老罗打发了律所的工作人员,让他们提前下班回家。我们俩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却意外接到了张静的电话,告诉我们稍等一会儿,有一个客人想要和我们见上一面。
这个客人提出了一个古怪的要求,除了我和老罗,他不想见到任何人。
“改天不行吗?这个天……”
“我劝你最好听我的,这个人别说是你,就连我,也要考虑考虑是不是能招惹。”面对老罗的建议,张静首次无比严肃地说道。
“真闷!”老罗嘴里叼着烟,双脚放在办公桌上,身子后仰,半躺半坐地靠在椅子里,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你说,到底是什么人想要见我们,就连静都得考虑考虑?会不会是委托人?可我没听说最近有啥大案子啊。”
“别多想。要是委托人的话,静就直说了,没准儿是来谈投资的呢。”我笑了一下,把空调的功率调到最大,空调发出了怒吼的轰鸣,却不能给凝固的空气带来一丝丝流动。
“你说这个还真有可能。”老罗麻利地收起脚,“咱们律所现在可是声名鹊起,高速发展。哎,老简,要不这么的,咱们把手里股份都卖了,然后出去再组一个律所,再卖,咋样?”
“你当是过家家呢?”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出价合适的话,我倒是觉得没啥不行的。”老罗正色道,“老简,哥建议你,手里的股份能变现尽早变现,留在手里,早晚是个事儿。”
“怎么?家里有想法了?”
“暂时没有。”老罗摇头,“不过不保证以后没有。你也知道,商人嘛,一切向钱看,真要有人出天价收购,他们肯定不反对。”
“那就是到时候再说的事了。”我笑了一下,“要是真能卖上个好价,也对得起我们这么多年的辛苦了。”
“把儿子卖了,你倒是一点儿都不舍不得,这是你亲生的吗?”老罗笑骂了一句。
6点整。
办公室门口传来了一声轻咳,我和老罗闻声望过去,就见张静一脸严肃地站在门边。她难得着装整齐地出现在我们律所,桑拿天还戴着警帽,一缕头发就着汗水贴在脸上,她甚至没有整理。
“静,到底谁那么大牌啊?”老罗没心没肺地问道,“来杯冰咖啡,解解渴,冰箱里有,自己动手啊。”
我赶紧扯了扯他的衣袖,示意在张静的身后,还站着另外一个人。
那人四十多岁,线条硬朗的脸阴沉着,一身警服,但是并没有戴警帽;身形匀称,但肤色白皙,肚腩有微微的凸起,一看就是常坐办公室的;他脸上还戴着一副眼镜,凌厉中,透着一丝书生气。
他的警服也和张静的略显不同,是白色的衬衣。
这是一个不需要经常出外勤的行政警察,职位不低。我很快就做出了判断。
“咋……”老罗话一出口,就看到了那人的肩章,一枚橄榄枝,一枚四角星花,但后半句还是吐了出来,“……了?”
“是个大官儿啊。”老罗咽了口唾沫,看了看我,“三级警监,至少,正处级了吧?”
“肖处,我领导,这次是他找你们有事。”张静侧了侧身,露出了肖处长刚毅的正脸,介绍道。
肖处长冰冷的神情没有任何的变化,轻轻点了点头,权作招呼。
他径直走进办公室,在沙发上坐下。
“你们聊,我出去透透气。”张静说着,竟转身走了出去。
“哎……”老罗张嘴,一道目光立刻射了过来,让他乖乖收回了后面的话,下意识地调整了一下坐姿,正襟危坐。
“别紧张。”肖处长突然笑了一下,“经常听张静说你们两个是人中龙凤,杰出青年,今天一见……”
“哪里哪里,肖处长你过奖了。”不等肖处长说完,老罗就赶紧谦虚道。
“……也不过如此!”肖处长这才说完了话,随即怔住,老罗更是一脸的尴尬。
“肖处长,不知道你这次来……”我连忙转移了话题。
“死马当活马医吧。”肖处长莫名其妙地叹了口气,咬了咬牙,“看在张静帮了你们那么多次的面子上,你们也不好意思拒绝吧?”
“您还没说到底什么事儿。”我隐隐有些不安。
“我希望你们接一个案子,帮我们一个同事辩护。”
一道闪电划过,照亮了肖处长线条凌厉的面颊,也照出了我和老罗目瞪口呆的脸。
在那道闪电短暂的光芒中,肖处长的眼里竟露出了一丝期盼,一丝哀求。
酝酿多时的暴雨终于倾盆而下。
2
大概一年前,省厅刑事技术实验室理化检验科副科长谭琼辉接到了一份调令,下派基层。就公安系统而言,这是提拔的前奏,大多时候只是走个形式,组织考察后便会委以重任。
谭琼辉对这次下基层极为看重。身为所长,依然坚持亲临一线巡逻,和基层巡警同吃同住,甚至连一天假期都没有休过。妻子生产,他直到一周后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孩子,还是巡逻到医院附近的时候在同事的反复劝说下才去匆匆见了一面,前后不过几分钟。
每有重大任务,冲在第一个的永远是他,一年不到的时间,为了掩护战友,他两次负伤。
他的严谨、认真以及对战友的关心照顾让他赢得了同事们的欣赏,也赢得了组织部门的认可。
半个月前,一纸调令下达,谭琼辉被任命为本省某个县级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代局长。他只要安安稳稳地度过这半个月,前途一片光明。
可意外偏偏在这半个月内发生了。
即将履新,谭琼辉却并没有放下手上的工作,依旧亲临一线巡逻。十天前的一个晚上,他巡逻至某夜市时,遭遇了突发事件,十几名暴徒持械聚众斗殴。
谭琼辉一边呼叫支援,一边上前劝阻。双方却毫无停手的意思,局势愈演愈烈,逐渐失控。万不得已,谭琼辉只好拔出了配枪,威慑双方接受警方的调查。
警服没能震慑住这些暴徒,枪支也只是让他们平静了片刻,冲突便再次爆发。谭琼辉鸣枪示警,同时站在了冲突双方与围观群众之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枪声彻底刺激了暴徒的神经,可他们没有退走,反而向着谭琼辉冲了过来。
他有枪,抢到那把枪,就能在这场争斗中处于上风。
被酒精冲昏了头的冲突双方抱着这样的想法,竟暂时放弃了打斗,同时围向了谭琼辉。
我有枪,如果这把枪被这些人抢走,对人民群众将是巨大的威胁。
谭琼辉手心冒汗,他在裤腿上擦了擦,死死地握着枪,手指搭在了扳机上,一步不退。他的身后就是那些无辜的围观群众,他不能退。
“走啊!”他头也不回地怒吼。
回应他的却是人群的哄笑。
“你要我们走我们就走,警察了不起啊?”
“我们走了,谁来监督你,你滥杀无辜怎么办?”
人群里竟然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闪光灯更是频频闪现,“可爱的、富有责任感的”围观群众用手中的相机、手机“忠实地”履行着自己对“特权”阶层的监督权力。
谭琼辉气急,却无可奈何。为了保护他们,他只能只身迎向那些持刀的暴徒,他甚至不敢再开枪,现场太混乱了,他害怕流弹会误伤群众。
年轻的搭档紧张地咽了口唾沫:“谭所,撤吧。”
他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儿。
“你先走。”谭琼辉冷静地说道,把自己的配枪和对讲机交给了搭档,“千万保护好,别被人抢走。”
说完,他迎着那些暴徒走了过去。
所幸,危急时刻,支援的武警及时赶到,迅速控制了事态,将冲突双方带走,只有寥寥数人逃脱。
这是一次异常成功的突发事件处置,没有造成无辜群众的伤亡,没有造成群众的财产损失。
这原本应该给谭琼辉的履历增添光鲜的一笔,然而,那些暴徒刚刚被押上警车,武警们的枪竟有意无意地指向了谭琼辉。
“兄弟,这是什么意思?”谭琼辉脸色微变,“玩笑开大了吧?”
“谁和你开玩笑?杀了人,你就不是我们兄弟了。”带队的武警军官脸色冰冷,“交出你的配枪。”
“杀人?你开什么玩笑?”谭琼辉脸色难看地道。
“有人会告诉你的。”武警军官轻轻摆头,他身后的武警一拥而上,反剪了谭琼辉的双手,给他上了手铐。
谭琼辉的大脑飞速运转着,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尽管委屈,尽管愤怒,但他明智地没有挣扎。
暴力抗法被人一枪打死,这辈子他都说不明白了。
“你们干什么?谭所!”年轻的搭档见事态得到了控制,反身回来,就见到了这样让他无法置信的一幕。
没等他走到谭琼辉的身边,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侧耳倾听着对讲机里传来的指令。
“谭所,”他咽了口唾沫,嘶哑地说道,“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你开的那枪,打死人了。”
当天夜里,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就介入了此案,将谭琼辉带走。理由是在那场事件的处置中,谭琼辉涉嫌违规使用警械造成无辜群众伤亡。
舆论也在迅速发酵,多段视频突然出现在了网络上。视频中,谭琼辉挥舞着手中的枪,面目狰狞地对群众吼叫着,扣动了扳机。
视频截图更是四处流传。
“恶警暴力执法,打死无辜群众”成了这些帖子统一的标题。
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均在质疑是谁给了警方滥用武力的权力,是谁给了警方在群众面前开枪的权力,是谁在制造警群矛盾,是谁置人民群众的安危于不顾,警方用枪是否应该得到更加有效、有力、严格的管理。
电视新闻媒体甚至专门制作了一期特别节目,邀请了几个网络意见领袖对这件事展开了讨论。
那期节目我和老罗还一起看过。
“在没有确认对方是暴徒、自身生命没有受到致命威胁前,作为一个执法者,作为一个合法持有枪支的特权阶层,怎么能掏出枪呢?”面对镜头,这个意见领袖侃侃而谈,“他应该很清楚,枪支可能走火,可能会误伤群众,既然有这种风险,他就必须想办法规避。他是警察啊,他有义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可能威胁到群众生命的危机,他都必须掐死在萌芽状态。
“我们退一步来讲,即便不得已掏出枪,那么警方配枪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吗?显然不是,我们都很清楚嘛,在我们国家,枪支是受到严格管理的,能够持有枪支的,那是警察、军人和特殊人群。换句话来说,警方面对的犯罪分子,最危险的也无非就是拿着一把刀,刀对抗枪,孰优孰劣,这显而易见嘛。
“所以,我觉得,警方配枪其实是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定。那我们再说回来,在一场优劣对比悬殊的对抗中,警方掏枪,那是不是就要考虑犯罪分子可能会被你打死?在法院宣判他有罪之前,他只是嫌疑人,他还是个公民,公民的生命权是应该受到警察保护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所以就算你掏出枪来了,你也不能打开保险,手指都不应该放到扳机上,你的枪支并不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是为了威慑,为了震慑试图犯罪的人。
“你看西方民主国家就很好,他们给警察配的是什么?不是可能威胁到人生命的枪,是辣椒水。这种武器既可以驱散人群,又不会对人造成生命威胁。”
“那您觉得,警察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才能用枪呢?”主持人问。
“这个嘛,我觉得,说什么时候都不应该用不太合适,但是在群众的生命受到致命威胁之前,用枪肯定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