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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齐铭咕咚咕咚喝完水,孩子气地用衣袖抹了把头顶的汗,迷茫地问我,什么?
我拿日记本朝他的头顶拍下去,愤怒地说,孙子,再装我就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
陆齐铭急了,嗫嚅道,是你送我的日记本?
顿时,我就疯了。如果我能写出这样的日记,那还不如直接给我把刀让我自行了断!
后来,在我审问了陆齐铭很久未果,又去问葫芦后,才确定,这本日记是唐琳琳自己放在陆齐铭的桌洞里的,只是在陆齐铭未看到之前,被我撞了个正着。
当我把日记本甩到唐琳琳面前时,她的整张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跟被人扇了一巴掌一样。
我说,你要是喜欢陆齐铭的话,大家就明着竞争,别他妈背后玩阴的!
唐琳琳埋下头,肩膀开始慢慢耸动,柔弱的模样让人看了心有不忍,想立刻飞身上去呵护她。
但我突然想起自己看到她的日记的那一刹那,也是活活地被人扇了一巴掌啊!
那时的我,一点都不懂得委婉和退让,只会步步相逼,决绝凛冽。
当很久之后的我懂得人情世故,回忆起从前时,对唐琳琳总会有丝丝的愧疚,我总觉得,如果当初我没那么做,也就不会有后来她的整个人生颠覆了。
可是,时光不允许我回头忏悔。
[4]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那件事是我和陆齐铭的第一次争吵,虽然他好声好气地对我说,洛施,以后不要那么直接,容易伤害人。但我却固执地认为他是心疼唐琳琳,所以才会这样袒护她。
四年前的我,一直想做个睿智的女生,但初次面临感情是非的我,却像一个最俗气的中年妇女一样,毫不客气地、自以为是地捍卫着自己的领土。
我口不择言地说,陆齐铭,你要是觉得心疼,就去找她啊,反正她喜欢你。
陆齐铭被我抢白得脸红一阵青一阵,握着我的手腕第一次发怒,让我收回刚刚说的话。
在我和他僵持时,葫芦看不过去,他说,得,为兄弟两肋插刀!你们小夫妻别吵了,把唐琳琳的电话号码给我,哥去安慰她。
我说你别啊,别为了我和陆齐铭牺牲色相。
葫芦翻着白眼,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之前对她就有点小念想,现在刚好乘人之危。说完,他还装得跟色狼一样嘿嘿地奸笑了两声。
不过葫芦至死都不会想到,这两声奸笑,最后会变成苦笑。
葫芦给唐琳琳发短信的那天,唐琳琳竟然像往常一样叫我一起吃饭,并且笑脸相迎,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虽然女生的心是狭隘的,有个隐患在身边,便一定要解决,但我真的希望唐琳琳有个好归宿。所以当她准备和葫芦赴约时,我竟然不厚道地劝她,如果不想去,就不要去。
我想,如果葫芦知道我背后这样说,估计埋了我的心都有。其实不是葫芦不好,只是我觉得唐琳琳显得太委曲求全。
但我的劝告反而让唐琳琳欣然的脸上出现了你多管闲事的表情,于是我就闭嘴了。
不过,这次见面,让一直跃跃欲试的葫芦,瞬间被吓了个结实。
葫芦回来和我们描述,操,这个唐琳琳也太开放了,我刚说了句洗衣服累,她就主动要求帮我洗。我刚夸了句她的手长得好看,她就主动牵上了我的手,并且暗示可以更进一步。
最后,葫芦闭上眼睛叹气,唉,还是雾里看花来得美妙一些。现实真的太幻灭了!
之后,不知道葫芦怎么打发唐琳琳的,总之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人就不了了之,连在路上碰面,都不打一个招呼。而唐琳琳在一夕之间,变得更加…诡异。
和班里的男生打情骂俏,给同学讲题,穿着大衣领的衣服趴在同学面前,不管衣领内的风光是不是被别人一览无余。就连在班主任上英语课时,她都开始变得浮躁。
起初一直把她挂在嘴边的班主任,终于对她的行为投来厌恶的目光。
由坏变好,有人需要一生的时间,都难以做到,而由好变坏,常常只有一步。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唐琳琳就从光环女神跌到声名狼藉,每周换男友成了家常便饭。
而这时,她开始迷恋安妮宝贝,那个讲都市故事,将故事勾勒成海市蜃楼的作家,我曾看到唐琳琳在习题本上乱写,很久以后,你是否还会记得那个穿白棉布裙,一头海藻般的头发,光脚穿帆布鞋,一路行走的女子?
米楚说,她学到了安妮宝贝的精髓。
当然,这些并不足以致命,让唐琳琳真正声名狼藉的,是“日记事件”。
有一天,葫芦突然神情古怪地问我,你知道唐琳琳网恋吗?
我笑嘻嘻的,你不是不喜欢她吗?干吗还这么关注她!
葫芦急切地摇头,哥不是关注她,是男生寝室出现了一本日记本,是唐琳琳的!
又是日记!我意外地看着葫芦,可是,日记和她网恋有什么关系?
葫芦犹豫了半天,才说,日记里是关于她网恋,然后见网友,再然后一夜情的描写。
…
我惊疑不定地问葫芦,你的意思是?那不是摘抄的?
葫芦郁闷道,我又没看,我只是听人说,应该不是摘抄的,里面有她谈的每个男朋友的名字缩写,而且地点和动作也写得很详细。
那本日记在一时间变得炙手可热,好像每个人见面时打招呼问的“吃了吗”都变成“看日记了吗”。
而在一次月考中,唐琳琳的成绩由年级前三跌到了百名之外,所有任课老师,连平时宠爱她的班主任,都对她的“日记事件”略有耳闻了。
再加上她经常逃课,甚至夜不归宿,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从前在校门口对她吹口哨的小混混,她也从不屑一顾变成了偶尔调笑。
更牛叉的是,她和班上一个转学来的男生打得火热,并且在学校当众接吻,导致高二那年,没有一个班愿意接纳她,最后迫不得已,她被勒令退学。
从那以后,算来,真的已经三年未见她了。
她以后不会针对你吧?跟苏冽讲完唐琳琳的故事,千寻担忧地道。
三年前能让她走,三年后她敢动洛施一根头发,我米楚就绝对把她玩得生不如死。米楚牛叉地说。
安啦,她不会得逞的,苏冽跟我们蒋总很熟呢。我满不在乎地道。
苏冽霸气而妩媚地回道,那当然。
[5]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我开始意气风发地去上班了,每天早上起来照镜子,越看我这张脸就越觉得顺眼,一小白领啊。公司的同事都夸我随和,那是,每天穿T恤、牛仔裤、球鞋的我,往光彩逼人的她们面前一站,跟倒水小妹一样,能不随和吗?
不过在公司一段时间,除了累和忙,对蒋言印象的幻灭,也是一件大事。
在一次会议之后,我终于明白当天应聘出来后,苏冽为什么会对我说,别看他现在随和,其实对下属很严厉。
那时我心笑,怎么都想不出来蒋言严厉的模样。
但转眼在一次会议上,我便看到了蒋言的严厉和苛刻。
那次集体会议,是有关于公司的一个重点图书文案策划,他刚走进会议室,就把文案“啪”的一声丢在会议桌上,整个会议室瞬间便安静得没有人声了。紧接着,长相漂亮的主编低着头站起身。蒋言皱着眉,厉声道,长得像坨屎也就算了,做的东西也像坨屎!
这句话从他口里讲出来,我立刻石化在原地。太幻灭了!与我初次见到的那个微笑清澈的大男孩相比,此刻的蒋言就像地狱使者,所到之处,风声鹤唳。
要是有人这么说我,我准会摆足弱者的姿态,无声地哭。
但是漂亮的主编只是很淡定地点了点头,说,是,再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做一坨不像屎的东西送上去。
…
我刚还处在对蒋言的崩溃中没出来,主编的话让我又一阵塌陷。而周围的同事却一脸坦然,估计对这样的场景已经习以为常。那一刻,我真不明白自己是在出版社工作,还是在…厕所。
我在Q群里跟米楚和千寻讲述这个蒋总的伟大事迹。
最后感慨了一番公司人员的能力,忧郁地展望了一番自己在公司的未来,唉,定是生不如死。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千寻给我打气。
但是,当满地都是金子时,我他妈的就不知道自己是哪一颗了。我没出息地回道。
一群人鄙视了我。
这时,米楚问,喂,洛施,唐琳琳欺负你没有?
我默默地回,没有。
唐琳琳不但没有欺负我,反而对我很好,每天中午叫我吃饭,教我为人处世之道,而且还陪我逛街给米楚挑生日礼物。
对了,她还托付给我一个任务。
我问米楚,你生日请了多少人?
米楚说,不知道,反正在高中和大学同学群里都有叫,谁有时间谁来。
我说,唐琳琳说她也想去呢,她说她好久没见高中同学了,也想见见老同学。
她有没有问老同学想不想见她?米楚回答。
我无言以对。
得了吧,她想去我还能拦住她?只要别把当年“安妮女神”的阵势弄出来就行,姐实在受不了棉布裙,海藻头发,啧啧,那得多少天没洗。米楚又迅速地说。
…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唐琳琳时,她眉开眼笑地拍着手说,洛施,谢谢你。
我说,谢什么,小事。
过了一会儿,唐琳琳又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和陆齐铭还好吗?
此时,我们正坐在楼下的肯德基吃薯条。唐琳琳问起陆齐铭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来,以前每次我在肯德基吃薯条,都会欠揍地让陆齐铭跑到对面的麦当劳去拿蒜蓉酱给我,因为我不喜欢吃番茄酱。葫芦每次都翻着白眼鄙视我,而陆齐铭总是一脸温柔地望着我笑,并对葫芦说,我们家的林洛施同志,就是这么标新立异。说完,他就蹦跶蹦跶地朝麦当劳跑,心甘情愿地服从命令。
窗外的阳光有那么一瞬间晃花了我的眼睛,不然怎么会有眼泪涌上我的眼眶。
我低下头,把眼泪逼回心底,然后抬起头,若无其事地望着唐琳琳,笑道,你早就想问这句话了吧?如你所愿,我们分开了。
陆齐铭曾说过,我最不会做的事,就是委婉。每次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直抒胸臆,过了这么多年,我这个缺点还是没有改变。
唐琳琳本来紧张的脸,因为我的这句话,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她说,洛施,我最怕你多想,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道歉,那时,真的是年少无知,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对不起。
唐琳琳脸上的表情显得格外真挚,阳光打在她的脸上,她妩媚的眼睫毛仿佛会飞的蝴蝶,随着眼睛一闪一闪,长大后的唐琳琳,比当年更有味道了。
想起以往,我有点潸然,那些旧电影一样的时光,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仿佛一片盛开的花朵,突然间荒芜满园,灰飞烟灭。
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我搅动着咖啡,没关系,其实现在想来,谁都没有错。
错就错在,我不该在错的时候,遇到对的人,也不该在对的时候,放弃曾经执迷不悔,愿意放弃所有跟随他去天涯的、那个对的人。
唐琳琳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转而又兴奋地问我,洛施,我那天能不能带上我的男朋友一起去?
你男朋友?我惊愕。
嗯,你们也认识。唐琳琳羞涩地低下头。
谁?
李楠。你还记得他吗?
唐琳琳的话音刚落,我的脑海里又是一阵电闪雷鸣!上帝一定是觉得我这几年过得太太平了,所以现在把一群霹雳人物陆陆续续地弄到我的生活里来。
你现在竟然还和丑人男在一起?哦,不是,李楠?我惊异地问唐琳琳。
唐琳琳微笑地点了点头,喝着杯子里的饮料。
晚上聚餐。
我拍着米楚的肩,深深地看着她,亲爱的,你的生日宴会有看头了,唐琳琳会携她男朋友一起去。
米楚不在乎地说,去就去呗,多摆副碗筷而已。
但是,米楚,你知道唐琳琳的现任男友是谁吗?
谁啊?
丑人男…
看到米楚像我一样惊异地瞪大眼睛,我知道自己达到了想要的效果,于是肯定地冲她点了点头,嗯!对!是丑人男!
苏冽再次迷茫地问,丑人男又是谁?
千寻答,当年在实验高中,和“安妮女神”并驾齐驱的另一个名人,最重要的是…他曾轰轰烈烈地追求过米楚。
苏冽惊叹,实验高中可真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啊!
第三章
[1]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丑人男本名叫李楠,当初是以转校生身份到实验高中的。
他那张脸长得,用米楚的话来说就是,跟烂柿子皮一样,特别是五官,好像是让人放在水泥搅拌机里搅拌了半天捞出来的,扭曲得不像人脸。好在他长得还算善意,所以没那么狰狞。
很多转校生往往是因为成绩好,家世好,或是容貌好而扬名,但李楠却因为丑惊动了整个学校。
之前实验高中有个长得特别丑的男生,被大家封号为怪兽,但自从李楠来了以后,怪兽就放话出来说,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米楚说她要长这样,绝对每天都待在家里面壁思过,而不是出来满大街溜达,说不定哪天就被警察射杀了。但李楠从来不为自己的相貌自卑,相反,他特别不安分,仗着家里有点小钱,纨绔子弟的气质在他身上格外明显。
他一进实验高中,就大张旗鼓地追米楚,因为听说米楚长得很像他的偶像周迅,灵气十足的眼睛,尖尖的下巴,一把销魂的公鸭嗓。不过米楚比周迅更有优势,海拔一米七的她,站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打眼。
李楠大张旗鼓地追米楚时,有个高年级的学长也在追米楚,李楠知道后,狂妄地说,那小子算什么东西。
这句话通过“人肉传播”,从“那小子算什么东西”到“那小子家里没一点钱,还敢跟我抢”,再到“那个大猩猩,老子一点都不放眼里”,到高年级学长耳朵里时,已经是“那个大猩猩,去找只母猩猩交配吧”。
于是某天,同学们正在上课,只听“咚”的一声炸雷般的门响,班上的所有学生都朝门口望去。
门因为被人过度用力推开,倒在后面的墙上,墙壁上许久未擦拭的灰尘随着震动到处飘落,在光线里显得有点杀气腾腾。再看门外站着的高年级学长,如天降大佛一般立在门口。
其实高年级学长家里有点黑社会背景,在学校里他是很有威望的。
他不顾任课老师脸红还是脸绿,中气十足地说,你们班最丑的那个男的,给我出来!
正当我们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时,就听到后面移凳子的声音,紧接着,就看到李楠乖乖地走了出去。
从那以后,李楠就有了个称号,叫“丑人楠”。后来,慢慢地,大家觉得“丑人楠”太特指,不够霸气,“楠”谐音又通“男”,所以,为他改名为“丑人男”,惟妙惟肖地证明了他是男生中的丑之最。
后来,传说的大猩猩学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丑人男放弃了米楚,总之他没有再跟开花店一样给米楚大束大束地送花了,可能是因为他有别的事情做了。
唐琳琳因为他这个特别的外号,觉得他特别可爱,就试图接近他。那时唐琳琳已经封号为“安妮女神”,位子也已经沦落到最后一排,跟丑人男的位子挨得特别近,所以两个各有名头的“名人”干柴烈火,一拍即合。
这就演绎了在之前提到过的,唐琳琳当众接吻的镜头,那个男主角,就是丑人男!
唐琳琳和丑人男在一起后,瞬间就成了焦点,她自己也备感身价大增。她还特别矫情地跟我们说,其实李楠是个很好的人,我说脚冷,他就把我的脚抱到他怀里暖。
我们面面相觑,因为我们早知道了,有同学看到他们的动作,早已传得风起云涌了。不过我们听到的版本是,唐琳琳把脚放在丑人男怀里,丑人男边看H色小说边抚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