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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用生命来向你保证我北小乐的专一。]
我领着一群人冲进餐厅时,一眼就看到排在队伍中的夏微微,我凶猛地把她从人群中拖出来时,喧哗的餐厅忽然就开始寂静起来,所有人都围了上来。
夏微微很瘦弱,穿着一条白色棉布裙,眼睛里仿佛终年带着雾水般的忧伤,怪不得陶塔说她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心疼,也怪不得,陶塔会那么决绝的与我说分手。
“夏微微,我警告你,最好远离陶塔,不然我林七夕让你好看。”
夏微微咬着嘴唇不说话,但眼睛里却开始泛起一圈一圈雾气涟漪,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手里的洁白饭盒低垂着,嗫嚅道:“我……没有……。”
正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然后让出一条狭窄的路,陶塔眼神冰冷的走过来,大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差点把我箍的掉眼泪,他皱着眉头,“林七夕,谁让你自以为是的,微微又没有招惹过你。”
我看着眼前洁白干净的陶塔,他的眼神带着怒气,他的嘴角不再上扬成一个柔软的弧度,而是僵硬无比。他连名带姓的一起叫我林七夕,却亲昵的叫她微微。
这就是那个会对我温和微笑,帮我买饭,给我做笔记,替我排队买电影票的男孩吗。这就是那个与我相恋半年,总是被我温柔的唤作塔塔的男孩吗。
我忽然觉得心口被人撕开一个大大的洞,那种空荡荡的冰凉,仿佛要将我吞噬,撕心裂肺的疼痛。但我仰起头时,却露出灿烂而张扬的笑脸,挑衅的看着他们,漫不经心的冷笑道:“心疼了?塔塔。既然这样,那么今天也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从今天起,我林七夕,就与你在此一刀两断!”
我转身欲走时,却有个人影挡在身前,抬起头,看到一张明亮的脸,笑的兴高采烈的眸子,他说:“小夕啊,你们终于分手了,我等这一天好久了,我一直都喜欢你的哇,现在,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周围唏嘘一片,有的吹起了口哨,可是,我林七夕是谁啊,A中出了名的不良少女,我能输下这个气魄吗,我仰起头,拂了拂下红色的短发,定定的看着这个不比陶塔差半点的洁白少年,“但是,我最讨厌背叛我的人。”
他笑了笑,嘴角扬起洁白而柔软的弧度,说:“我可以用生命来向你保证我北小乐的专一。”
“那么,亲爱的北小乐,我们走吧”。
[错了错了,鸵鸟鸵鸟,你别哭啊。]
在这之前,我是认识北小乐的。北小乐是小我两级的学弟,入学那天,就被我和小姐妹看中。
北小乐的球鞋总是洁白洁白的,北小乐的衬衫总是能随风荡起可爱的弧度。
北小乐的眼睛会说话,北小乐微笑时会露出一颗小虎牙,北小乐是个英俊的美少年。
这是我和小姐妹们发花痴对他研究N天得出的真理。
每次去餐厅吃饭,我们都坐在靠近北小乐餐柜旁边那张桌子。
只为等北小乐吃完,然后洗了碗筷,放碗筷到餐柜时经过我们的桌子。
本是一群吃饭姿态粗鲁的女人,但只要看到北小乐的影子,就都会立刻坐直身子故作优雅。
我边嚼着土豆丝边想,啧啧,北小乐真危险啊,每天都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觊觎着啊。
为了让北小乐脱离险境,归我所有,也为了显示我飒爽的女侠风范,我就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那天,当北小乐再次经过我们餐桌去放碗筷时,他背对着我们站在餐柜前,我毫不犹豫的拔出嘴巴里的勺子,像小李飞刀似的把勺子扔过去。
我果然很有天赋啊,那把勺子“BIU”的一声出去,不偏不倚,刚好砸在北小乐的背部,于是,他的白衬衫上就出现了我的口水印记。
小姐妹们呆了一刻后,立刻转头寻找射杀她们心中美少年的坏蛋,即使我装的一脸镇定无辜,却依旧逃不过她们的火眼金睛。
北小乐却不生气,转过头,拣起地上的勺子,朝我们笑的一脸阳光,说,这勺子飞的可真够远的啊。
我在小姐妹们很鄙视的目光下,挺身而出,心虚的笑道,啊,学弟啊,对不起啊,这……一不小心手滑……哈哈。
自此之后,每次,老大远北小乐看到我,就会叫我”学姐啊,你的勺子飞了……。“
幸亏这次餐厅事件,北小乐没叫出“学姐啊,你的男朋友飞了……。”不然我一定回家面壁思过哭倒长城。
北小乐说当时我笑的一脸骄傲,挽起他的胳膊,当着所有人的面昂着头走出餐厅时,就像一只骄傲而欠揍的小孔雀。
我抓起一把没剥皮的瓜子塞他嘴里,我才不是孔雀呢。
恩恩,你不是孔雀,你是鸵鸟,虽然表面看起来强悍无比,但遇到麻烦时,就知道把头钻到地底下。北小乐痛苦无比的嚼瓜子时还不忘嘟哝着。
可是,他刚说完这句话,我的眼泪就突然硬生生的砸了下来。这么多日的伤心和委屈,开始迫不及待争先恐后的涌出来,我终于抱着北小乐大声的哭起来。
所有人都看到了我的强悍,看到了我威胁夏微微,就连陶塔,都站在夏微微那边指责我,可是他们又有谁看到我做那些事时,纤细的手指握在一起,因为太过用力而在空气中微微发抖。
只有北小乐,像一个勇敢的骑士,从天而降,将我从兵荒马乱中救赎。
“哎呀,孔雀孔雀,你别哭啊……。”北小乐看到我哭立刻着急了,未嚼完瓜子的嘴巴还是鼓鼓的,像一只可笑的猴子。
看我瞪他,立刻意识到什么,马上改口说:“错了错了,鸵鸟鸵鸟你别哭啊……。”
“北小乐,你去死吧。”
虽然,此刻眼里还带着泪水,但脸上却已露出微笑。
[以后伤害,不如就此了断。]
从餐厅事件后,没事我就爱跟北小乐混一起,勾肩搭背的在校园里横冲直撞。
我跟北小乐说所有人都以为我丢了旧爱陶塔就直奔新欢,就连学校老师都长大了嘴巴。
北小乐说,那就当我是新欢吧。
我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就抑止不住的掉了下来,铺天盖地的难过突然漫上心头。
谁都知道我和陶塔当初有多坚定,校长,父母轮番说教,都没改变他的心意。
更何况,那时,我还是个不良少女,顶着一头红色的招摇短发,耳洞上带着五彩缤纷在阳光下会发亮的耳钉,穿的衣服稀奇古怪,变幻莫测。
而彼时的陶塔,长相英俊,学习优秀,家庭条件优渥,是学生会主席,穿干净的白衬衫和米色休闲裤。总是笑的一脸风轻云淡。情人节收情书收巧克力都收到手软。
到现在都没人明白陶塔当初怎么脑子发热和我在一起的。
其实我也不明白,只是我每次问他为什么喜欢我时,他都会温柔的说,“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为什么。”
那一刻,我觉得陶塔真是帅呆了。
北小乐撇撇嘴说,小夕,你发现了没,其实我也是这么的优秀帅气啊。
所以,你快点去找个女朋友吧,别再跟我混在一起了。我嚼着口香糖摇着头满不在乎的说。
然后,我就看到北小乐的眼睛里突然弥漫上大片的忧伤,我转过头拎起书包说,我先走了。
但是转身时,心底却也黯然。其实,我怎会不知道北小乐的心,只是,不想看见而已。
即使,陶塔选择了背叛,我还是没有办法去抛弃,抛弃那么多美好的,我与他在一起的时光。
而且,北小乐,你也知道学校里你与我在一起后的流言蜚语,他们都说我不是真心待你,只是与你玩一场爱情游戏。
北小乐,我不愿意看到他们这样针对你,你是那样的纯白善良,我不愿意把自己的伤带给你。
与陶塔在一起时,我去掉耳钉扔掉烟,换上棉布裙,扔了那些带补洞的嚣张的牛仔裤。
而与陶塔分开后,我又开始重新带起了耳钉,抽起了烟,染起了红色的头发,穿起了带骷髅头的衣服。又开始像一个蛊惑女一样穿梭在大街小巷。每天后面跟着一群人,表面看起来风光无限,但是,在心底,却还是会寂寞。在午夜的时候,还是会哭着叫着塔塔惊醒。
北小乐一直默默的守护在我身边,总会买很多口香糖装在我的包里,因为他说我想抽烟时,可以摸出一片嚼。而我在校外打架,把别人打的送进医院时,为了不让别人上告我,他会送钱去医院,并告诉那个人可以私了。我旷课时,他总会从一楼跑到七楼到我们班替我给老师请假,老师问起他是谁时,他说他是我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