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不是别人?”

  这句话李寻欢听在耳里,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他知道自己又已欠下了一笔债,这辈子只怕也休想还得了。

  一个女人若不再将你当做“别人”,那就表示她已跟定了你,你就算像马一样长了四条腿,也休想再能跑得了。

  孙老先生的笑声突然顿住,一字字道:“兴云庄里的确藏着本武功秘笈,那并不是谣言。”

  李寻欢动容道:“是谁的武功秘笈?我怎会一点也不知道?”

  孙老先生将烟斗重新燃着,望着四散的烟雾,缓缓道:“你可听说过王怜花这个人么?”

  李寻欢道:“这名字天下皆知,我当然不会没听说过。”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本是沈浪大侠的死敌,后来却变成沈大侠的好朋友,因为他这人本在正邪之间,虽然邪,却并不太恶毒,做事虽任性,但有时却也很讲义气,很有骨气,所以,他虽然害过沈大侠很多次,沈大侠还是原谅了他。”

  (沈浪和王怜花之间,当然也有段很曲折的故事,这故事我曾经在“武林外史”这本书里很仔细地叙述过。)

  李寻欢道:“听说王怜花已与沈大侠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孙老先生道:“不错,他后来的确被沈大侠所感化。”

  他长叹了一声,接着道:“要杀一个人很容易,要感化一个人却困难得多,沈大侠的确是人杰,你若早生几年,一定也是他的好朋友。”

  李寻欢目中也不禁露出了向往之色,却不知千百年后,他侠名留传之广,受人崇敬之深,绝不在他所向往的沈浪之下。

  孙老先生道:“沈大侠虽是人杰,但王怜花却也不凡,否则又怎会成为沈大侠的死敌?”

  两个聪明才智相差很远的人,也许可以结成朋友,却绝不会成为敌人,所以只有上官金虹才有资格做李寻欢的仇敌,别的人简直不配。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星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他叹了口气,道:“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在沈大侠手下?”

  李寻欢突然想起了阿飞!

  阿飞的聪明才智是不是比王怜花更高,因为他只学一样事,只练一剑,他这一剑本可练到空前绝后,无人能抵挡的地步。

  “只可惜聪明人偏偏时常要做傻事。”

  李寻欢叹了口气,不愿再想下去。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改邪归正后,已知道他以前所学不但太杂,也太邪,本想将那本怜花宝典付之一炬。”

  李寻欢道:“什么,怜花宝典?”

  孙老先生道:“怜花宝典就是他将自己一生所学全记载在上面的一本书。”

  李寻欢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第七十九回 恐怖的决斗

  孙老先生谈到王怜花想将自己所著怜花宝典烧了的事,李寻欢不由问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蛊、波斯传来的慑心术……”

  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

  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笈,就是怜花宝典。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问道:“他将这本秘笈交给谁了?”

  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

  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典交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三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然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典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然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典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典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若是为了儿子确是不惜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典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他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陋巷。

  昨夜初雪。

  积雪已溶,地上泥泞没足。墙脚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泥泞中,他喜欢一脚踏人泥泞中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大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地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

  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子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它们不怨,不恨,就因为它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

  墙是新近粉刷过的,孙驼子那小店的招牌却更残旧了。

  从这里看,看不到墙里的人。

  现在还是白天,当然也看不到墙里的灯。

  “到了晚上,小楼上那盏孤灯是否还在?”

  李寻欢忍不住又想起了他不愿想的事,这两年来,他总是坐在进门的那张桌子上等着那盏孤灯亮起。

  孙驼子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陪着。他从不开口,从不问。

  孙小红忽地长长叹了口气,幽幽道:“现在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客人还不会上门,不知道二叔现在干什么?是不是又在抹桌子?”

  孙驼子并没有在抹桌子。

  他永远再也不能抹桌子了!

  桌子上有只手。

  手里还抓着块抹布,抓得很紧。

  小店的门本是关着的,敲门,没有回应,呼唤,也没有回应。

  孙小红比李寻欢更急,撞开门,就瞧见了这只手。

  一只已被齐腕砍了下来的手。

  孙小红一惊,冲过去,怔在桌子旁。

  那正是李寻欢两年来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

  李寻欢的脸色也已发青,他认得这只手,他比孙小红更熟悉,两年来,这只手已不知为他倒过多少次酒。

  他狂醉的时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这只手。

  他生病的时候,伺候他汤药的也正是这只手。

  现在,这只手却已变成了块干瘪了的死肉,血已凝结,筋已收缩,手指紧紧地抓着这块抹布,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生命。

  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时候被人砍断这只手的?

  桌子擦得很光,很干净。

  他在抹这张桌子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在想着李寻欢?

  李寻欢忽然觉得胸中一阵绞痛。

  孙小红目中的眼泪开始向外流,一字字道:“你知道这只手是谁的?”

  李寻欢沉重地点了点头。

  孙小红嗄声道:“他的人呢……他的人呢?……”

  她忽然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