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勾被她这突然的举动搅懵了,他伸手抄起那飘飞而至的银票。他的眼尖,果然在那银票上看到了八个针尖扎的细不可辨的字,正是:郎心似铁、妾意如绵。
他怔怔地抬起眼,苏蕊却忽转向他,望着他道:“老管家,老管家……你的老管家是谁?你是不是也很难描述清他的样子,因为他实在太普通了。他是不是十年前才跟你见面的?在你杀了铿锵令后,你再见不到了吗?他是不是也就此不见了?”
吴勾喃喃地道:“是的。可那是他身体不好,本来就时日无多了。这是他交托给我做的最后一件事,交托后,他就终于走了。”
他的声音微有哽咽:“他是豹子,明知要死,是躲也要躲到见不着人的地方去了。他是再也不肯见我的了。”
苏蕊的眼中忽有泪流下,口里只喃喃道:“我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我为什么要这么聪明呢?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说谁可以杀了你!一切的一切,我都猜到了,我只要想一想,再想上那么一想……”
回旋着、穿梭着,她窈窕的身形就在豹子坊内盘舞起来,只听她喃喃道:“原来你还在恨我,原来你还在恨我……”
有好一刻,她猛地就在桌子边上的豹子皮上坐了下来,一抬手,脸上的泪痕已经拭尽。她开始调笑地、有一点恶毒地望向吴勾。
“小孩子,要不要听妈妈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她的语气极尽调戏,吴勾的脸涨得一红,几乎要发怒起来。可到底年轻,好奇心终究战胜了侮辱感,他没说什么,听着苏蕊把话讲下去。
“最开始,我就要说到一个老混蛋殷天了。
“说起来,我真的还算你的妈妈,不管是叫后妈还是小妈。
“这老混蛋,常自称平生杀人无数,但却也造就了三条生命:一个是我,一个是铿锵,一个就是当年他孟浪在外面留下的他自己也不喜欢的一个小野种,我原来不知道是谁,现在见到你才终于算见过了。其中,我是他最喜欢的,因为我美丽。
“但当年,我很穷,他用金钱造就了我,钱确实可以让一个女人更加美丽的,小孩子,你说是不是?”
吴勾没答理她,因为听到她话里隐有恶毒侮辱之意。
但他一个杀手的冷静这时却表现出来,静静地听着苏蕊讲下去:“他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就是铿锵了。铿锵是那老混蛋平生难得地做的一件善事救过的一个人。不过此后也侮辱他,如他对所有人做的那样;同时也栽培他,让他成为了他手下最有实力的一个影子杀手。老混蛋曾经自夸:讲论到自创基业,铿锵可能永远比不上他;但论到具体的杀手本行,他也不敢说比铿锵强到哪儿去。他肯这么地夸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铿锵因为幼失怙恃,受了他一点恩,就真的把他当做一个神一样的死心塌地的尊重吧。
“那个老混蛋心里其实全没有那个小杂种。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想在这世上留种的。”
苏蕊的声音恨恨:“但他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以为一切尽为他所控制。其实他不知道的事也有,那就是……”
苏蕊的头忽然低了下来:“……他永远不知道我和铿锵其实是认识的。我和铿锵虽不是青梅竹马,但让我最早的一见心动的那个人,就是他了。那时,我还不认识那个老杂种。铿锵,我想他也是爱我的。因为那时我是那样的一个几乎算无父无母的小穷丫头,因为穷当然也远没有现在这样的漂亮。他既然当时肯对我那样,为了我,在技业未成时,甚至不惜得罪一方恶霸,由此遭人追杀,几度险些丧命,却终于不悔。那说明,他是爱我的。”
她的眼中忽然冒出怒火:“可是后来,他虽然是获救了,却认识了这样一个老混蛋!我记得他最后一次来看我,却没有娶我。他只说了一句:‘我的功夫现在很好,也能赚钱了。但我的人生,已黑得不能再黑了。不要再等我,找个能让你幸福的家世清白的吧。’”
她的人似已陷入回忆:“他留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不再过苦日子,也让我好找个好人家。可是,他不知道,没有他,再好的日子、再好的人家对于我又算是什么呢?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用这笔钱干什么了。那时,我虽还是个清纯得没经过世事的小女孩子,但我聪明。我发誓要查出到底是谁毁了我和铿锵!我又有钱,又聪明。我混入江湖,然后,我查到了。
“然后,我就嫁给了那个老杂种。呵呵,那时的我,说得上被钱装点得明丽得已不可方物了吧?那老杂种那时已收山了,全靠江湖墟这块的产业过活。常还沾沾自喜道:我是他的老来福呢。
“他知道个什么!然后,终于等到了十六年前的那一天!我见到了铿锵,他一见到我都呆了。那一刻,我心中真的充满了报复的快感。我知道一个男人的愤怒会是什么。也不用太计划吧,出于本能的,只一两个小动作,铿锵终于为我而怒了!他在修罗塔伏杀了那个老杂种!他为我伏杀了他!这是我平生最得意的一件事。而苦心谋划之下,江湖墟的产业,老杂种死后,自然会控制到了我手下。我得到了一切,也得到了铿锵,我成功了!
“神仙眷属,天底下还有比我们更美满的神仙眷属吗?虽然我已失贞,但那算什么!我做成了那些只长了个小鸡脑袋的弱女子们做不到的一切,我用自己的努力把一切都得到了!
“铿锵说他不干净了,配不上我。那我就让自己也不干净了吧。两个残缺凑到一起,才是一场完美,不是吗?”
她的面容忽转幽戚:“我惟一没料到的是:我以为我已读懂了男人,但终我这一生,我终究还是没读懂他。
“男人是一种多奇怪的动物呀!此后我和铿锵在一起,他虽没对我说什么,但一年以后,就再不曾与我朝朝暮暮了。总是夜半来,天明去的。我们永远像一对偷情的情人。我就知道还是那老混蛋留下来的余毒!铿锵的负罪感竟会如此之深。我从不曾想到。他对待他,训练他时,无所不用其极。而他,真的一定还要像尊敬一个父亲一样的尊敬他吗?原来男人们号称坚强,却逃不出他们男子间的这一种父性情结呀!控制与被控制,我没想到铿锵这样的一个男人,原来也像孩子一样,甩不开那明明是被控制,却由此得到的安全感、反叛与感恩如此纠缠在一起的情结了!
“他后来常出手接一些暗榜,接的越来越大。我开始担心。我们不缺钱,他还做这些生意干什么。他曾说过自己‘黑得不能再黑了’,这样做,算是他对‘弑父’的一种自我发泄与惩罚吗?或者他觉得不该花一个女人的钱,为了一个男人的尊严?我不得不承认,我研究了半生的男人,最终还是不懂男人。可是我不敢劝他,由着‘铿锵令’三字在江湖中坐大。这些年来,一想起这些,想起他的那些仇人,我可是每一天都像在针毡上度过的。”
苏蕊轻轻喟叹着:“但我不怨,毕竟还有欢爱,毕竟不负此生,毕竟,我得到了,虽然没我想像的那么多,虽然,交杂着如此多的错解与误会……”
“他曾经问我,如果想让我把江湖墟出手,要个什么价?
“我玩笑地说:黄金一十七万两。
“我知道:没人肯出这样的天价的!其实,只要是他真的想跟我携手归隐,哪怕是一两金子,我也卖了它!
“可惜当时我不懂,以为他是倦了,想跟我携伴而退了。哪想到,他在筹划着他的大计划。”
说到这儿,她忽抬眼定定地望向吴勾,那里面,已不再恨,不再怨,只是空茫,只是悲切。只听她清脆地道:“说到这儿,你还没听懂吗?”
“听懂什么?”
苏蕊唇角划过一丝冷笑道:“难道你还没明白,我的铿锵就是你那个老管家?
“我的情人也就是你的仇人。可终于背离了我的人也就是养育过你的那个人。你还不明白吗?”
这一句真是石破天惊,吴勾的眼中一片懵懂,可脸色却本能的白了。
连远远隐身于室外的越良宵,都不由唇角一颤:听开头时他已觉出不对,难道,竟真的惨烈得如这样吗?
只听苏蕊冷酷地道:“他常说:有得必有失,恩惠与屈辱同在。但账,总是要一笔一笔算的,笔笔都要结清。
“我想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立身处世的道理,他是再不肯违背的。
“我已经想明白了。他为了我杀了那个老混蛋后,愧疚可能没有一天不在折磨着他。于是他,装成一个什么老管家,偷偷找到你,抚育你,好让他敬仰的那个老混蛋有个像样的后人。他愧疚于那个老混蛋,所以着力培养你,你的功夫都是他教的。他觉得他欠那老混蛋一条命,所以最后打定主意要死在你手里!他觉得江湖墟是你殷家的,所以不惜当杀手,买也要从我手里买回去,交回给你!他……也觉得欠我的,我说要十七万两,他竟真的一分不少地搏命也要赚回来,给我这一份……奁资。”
苏蕊说到这儿已经惨然心伤:“他可真有种,真是恩恩怨怨,凡是他介意的,一笔也不肯亏欠的。”
只听她惨笑道:“他还真是丝毫不肯马虎,笔笔皆清啊!只是,他为什么如此自私。他还是这么恨我,以为我不过是一个虚荣女子,当初花光了他留下的钱,才委心为钱跟了那个老混蛋的吧?他虽为顾惜我不说,但这留下的银票……”
苏蕊忽抓起满桌的银票,向空中洒去:“……不也是无言地在报复我?是抽向我脸上的一记记耳光。他只是以为我猜不到的。铿锵,铿锵,你真是个孩子,我真说不出是疼你、爱你,还是恨你!”
吴勾忽脸色惨白,叫了一声:“不!”
苏蕊望着他年轻的脸,受伤的脸,那愧疚涌起、羞忿升起、几欲倒地而绝也不想听到这些话的脸,恶毒地追加了一句:“如果不是他求死,你的功夫虽据说不错,你确定,真的可以杀了他吗?
“呵呵,你对那老管家看样子也看得像个父亲吧?
“但你,杀了他。铿锵的账,到底算得笔笔皆清啊。”
尾声
屋子里一时寂灭得诸感皆空了。
吴勾呆坐在桌子那头,整个心都封闭住了。他的心里只在叫:这一切都不是真的,让一切都没发生吧!
但他却自然地感觉到:这一切,都的的确确的是真的了。
苏蕊的面上忽浮起一抹浅笑,她缓缓地端起面前的一杯绿酒,向喉里倾下。
然后,她的眼忽迷朦了,一滴泪缓缓地从她脸上流下:这不得不尽力,却最终遭来误会,相爱也成隔阂的人生啊!
她就要睡去,她要睡去了。
生的那一头,她的铿锵该在那头等着她。
她的颈下忽然感到了一只温暖的手,一个声音温和地对她说:“你真的喝了它?”
她缓缓点头,看着眼前模糊的越良宵的脸。
“那我也许可以让你见到他。”
苏蕊费力地笑道:“别骗我,我不信投生转世,地狱相逢那一套。”
“但虽死犹生呢?或者,死后还魂?”
苏蕊的眼中露出不信之意:“不可能,我喝的是孔雀胆加鹤顶红。
“你不要骗我了。死就是死,生就是生。死是冷冰冰的刀刃,生是刃上的锋。锋没了,刃终归要锈同腐泥的。”
“但……我是越良宵。”
苏蕊的眼睛吃力地睁了下:越良宵?那个传说中救人就救一生的越良宵?
可她挡不住倦意,身子收缩,胃里似乎已在疼。她就要迷迷朦朦地睡去。
在睡梦中,她似乎到了一个地方。在那里,有海水,有沙滩,有简朴的木屋与最简单的一切。她,真的看到了铿锵……她是死了还是没死呢?为什么,她的手摸向铿锵的面颊,却有种再世为人,只求简单、只求相伴的那一份真实感呢?
她轻轻摸向铿锵的脸:“这竟是真的吗?他说的都是真的吗?这又是哪儿呢?”
“谁说的是不是真的?”
“他,天下三把刀,冷露月良宵,那个号称救人赚钱,救人就救一生的越良宵。”
铿锵忽然笑了。
苏蕊好多年后还是记得他这样的笑。可她心里还有才醒来似的迷糊:“他号称有三把刀,可是,他的刀呢?我没有看到锋,也没有看到刀啊……”
“我也没看到,但那天,修罗塔下,最后一刻,他其实还是出刀了。可那慈悲之刀我也没看透。我只知道,他救了我。让吴勾以为我死了,你以为我死了,我都以为自己死了。他受了伤,但受伤后还在笑。他说:‘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一定要死才能解决,那你们就都死一次吧。死过之后,再想想应该怎么生。’”
难道这都是真的?
苏蕊终于从幻觉中苏醒过来,察觉到口中的味,那像是致人迷幻的“开谢花”,而非真的孔雀胆了。孔雀胆是什么她没尝过,但总该,是苦的吗?
她望向桌子下面铿锵的牙,雪白的牙。觉得几日不见,他似乎整个人都变了。
那自己是不是也将改变。
她费力抬头望去,却见越良宵的身影已向门口飘去。他背后、自己桌子的对面,吴勾似已定在那里了,他的面前桌上颤了一把刀,似乎他曾想用来自戮的刀。
却听越良宵最后说了一句:“你们的疙瘩就自己解决吧。要不要再拼杀一场也由自己来定。唉,我还要去看看那个虽说已经活过来,但不知脑子是不是真的清醒了的笑煞人呢……”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