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的手一撕,女人的棉袄就撕开了,棉絮扯得烂烂的,里面的丝袍皱皱地透着温热。他的动作很生硬,可随着女人死命地挣扎,他脸上的气色却像变得有了点人味儿。
女人一伸手,向京展裆下抓了去。这是她瞧准了的一招绝户手。可京展的手肘适时敲在了她臂上麻筋上。这一抓,虽说抓中了,却已没了力。
女人已绝望,她忽然不动了,只是又伸出另一只手,这一下却不是抓向京展,而是抓向她自己的脸——她的头上梳的是慵妆髻,木胶粘住的,就是在滚动中也不至于太散乱,依旧遮着她自个儿的半边脸。她忽伸手扒开了自己的头发,口里呼喝道:“你看看,你先看看我这张脸然后再干。起码你要先看看我长得什么样子!”
她手猛地一扒,一直被头发遮着的左半边脸就露了出来。她的左脸颧骨上,原来生了一长串恶红的瘤子,其中一颗有鸽子蛋般大小,红红地恐怖着。丑女——绝丑恶的丑女!
她用眼睛狠毒地看着京展:“来吧,京老大,你其实长得还不错。让你看看你究竟碰上了什么样的艳遇!记着,这可是我占你老小子的便宜,算不上你占我的便宜。”她笑着,眼中的泪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为什么在这时,还会流泪。是因为不自觉地想起他吗?
为什么眼角边似又飘过了那一袭苍白色长衫衣角的影子?那衣角内的身影却不回首,在她心里直要呼啸而去。
——可只要他回一回脸,她的心,都可能为他蹦出腔子外去!
她的唇角噙起了一丝惨笑:夜诱,这就是夜诱。艳遇,我为你而艳遇!
这算他妈的什么样的人生,这又算他妈的什么艳遇?
京展的脸上却浮现起一丝古怪,他眯着眼看着,似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女人,每一步深入都会给他一点惊骇——这就是宁师爷的女人?
他默默地望着她的脸,像是在一半火焰、一半海水中望到她的灵魂里去。那半边瘤面、半边粉艳的脸底下却藏着这女人什么样的畸情与秘密?
——这个男人,怎么还他妈的不松手?女人心里恨恨地想。她闭着眼……用这张脸做武器,被她吓倒的人排起来只怕足有一条街了。但这个男人还在发着什么骚?
猛地一点热烫在她的嘴上,接着又接连炸在她的脸上。
她耳中只听到京展说道:“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宁师爷对你有如此的情分!”然后,一点点热接连在她身上落下炸开——这男人,真他妈是个孙子!可京展不是什么毛头小伙儿,女人的身子虽在挣扎,可挡不住他的经验与诱发,一股热直浸到心里,接着又冲到脸上,最后又炸回心里面去。
呜——女人咬着舌尖,她在咬住自己的呻吟,像要咬住最后的那一层羞涩与尊严。可那男人的热劲儿直要把她这最后一层纸的防护捅破了去……
庶士园,一个空园。可冬日园景的萧疏不会比一个女人眼中的空更空。
卸了妆的女人坐在园内阁中。这阁有个匾,叫“其实七分”——这都是默石那些书本子里的典故,女人不懂。
昨晚,京展睡着后,她推开了他的身子,悄悄地溜出了门。心底,全是悔恨。虽说她早不算黄花闺女,可是这一次,才确实有了失身的悔痛。
因为,这一次,她全是被动的。
园子是默石的园子。园中花木参差,很好看,但太精细的格局反让女人不懂。就像,宁默石的世界她也有太多不懂。
他们从小在一条街上长大,那不是在开封,而是在不远的一个小城,商丘。那时,他还是个读书的童生,她家是街上卖油炸丸子的。
她的性子是野的,默石从小的性子却是静的。她一直不太懂他,可正是因为不懂,她才会开始注意他吧?
她喜欢看他默默地看书本子时的样子,也喜欢他在城外荒坟地里一个人咿咿唔唔念的那些诗。虽然那些文辞她从来没听懂过一句,可她就是喜欢,喜欢到从小就不知为他打过多少次架。脸上的瘤子,说起来其实还是为了他。
……为给他补身子,有一次她从婶婆的锅里偷肉丸子,婶婆发现后一怒之下用油筷烫伤了她的脸。她一气之下就离了家,去找了商姑姑。商姑姑在江湖上号称“伤姑姑”,是七巧门中的一大高手。
她出去学会了功夫。可她也没想到“七巧门”的功夫会这么恶毒,恶毒到内毒从里发作直攻到脸上,把她那本来还不算很重的烫伤逼成了这些个瘤子……
女人照了照镜,又一次看到了那瘤疤的狰狞。……从那以后,她一学艺就是十多年。学艺时唯一的安慰就是偷偷回城去偷偷地看宁默石。她看着他怎么从一个清秀小童长成了那样爽朗的一个子弟。她爱极了他那一身月白色的衫子,还曾用了才学得的功夫偷偷进他房里半夜里把它偷了出来。
可她敢偷那衫子,却不敢偷偷亲一下那个睡熟了的十七岁少年鼻峰下面的唇齿。她后来还是把那衫子偷偷地放了回去,因为,他只有那一件像样的长衫。他很穷。可让她安心的是,自己把那衫子的襟襟角角都吻遍了,他再穿在身上,自己也等于吻遍了他全身上下的每一块地方了。
她还偷偷帮他洗过内衣裤,脸红红地看到上面的硬巴巴的痕迹;她夏天半夜里隔着帐子看到过他睡梦中一些自己不知不觉中流露出的秘密……而这些,他都不知道。
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上三年,他就进了开封赶考去了,她却为了习艺离不开师门重地。她那时那个恨!她师门的功夫要想修到大成离不了一个“恨”字。以后她就失了宁默石的消息,却在出师门后在江湖上闯出了头等狠辣的名声:“锥心女”!
这三个字直到十来年后,三年前才开始在江湖里沉了下去,不再有什么人提起。这一切只为,她重新遇到了他,那个狠心短命的——但,却让她觉得自己活得有盼头的宁家子弟。
女人默默地回想着她的半生。她和默石是始终不同的:她就是街头市井打滚出来的一个小野女子;而他家,虽说穷,却终究还是诗礼传家的书香门第。这一生,她对于他,本来只能远远望着的。
……那一次重见却是为她受到仇家追杀。她亡命地逃到了开封城里。可开封城里也有仇家的陷阱。
是宁默石出手救了她。他依旧不会功夫,可半个开封城的势力那时都已聚在他的手下。他不是进京赶考去求功名了吗——女人当时想,怎么最后却在开王府里做了一个师爷?
她更不懂他了,只是他那一身惨白的衫子下面,瘦瘦的骨头更加爽俊得让她窒息。
更让她窒息的是他居然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她觉得自己累了,在他一句挽留下就留了下来。从此,她就成了宁师爷的人。
开王府里的人也都不由尊重她到十分十。她也曾问过他为什么不进京赶考——他这样的人在她心里生来就是该当状元的,该骑马游街让所有闺中女子扒着帘缝儿掉眼珠子的,虽然她也想不出他当状元后还该干什么去。
他只是不说话,但他还记着她,他带着他特有的那种若有意若无意笑道:“小时我是个孤儿,是个遗腹子,没谁看得起我,只有你对我最好。现在,我也想让你幸福,我能做什么让你幸福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