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上穿得是一件昨晚随手从衣柜里翻出来的大T恤,没穿裤子。
抬手时衣服跟着往上缩,露出白白的腿和纤细的腰。
内裤是淡粉色纯棉的,有一圈蕾丝花边,看起来很可爱。
陆启明掐了把她的腰,表情嫌弃。
“你真瘦。”
明明大家吃得分量都差不多,却不长肉,不知道消耗到哪儿去了。
江妙妙把衣服往下拉,哼哼道:“流氓。”
“这就流氓了?来,给你摸摸。”
陆启明抓着她的手,往自己衣服里塞。
指尖碰到光滑健康的皮肤,肌肉充满弹性,触感令人着迷。
江妙妙情不自禁移开枕头,睁眼看着他。
他微微一笑,脱掉上衣,将近乎完美的躯体展现给她看,抬了抬下巴,大大方方地说:
“请尽情的对我耍流氓吧。”
这么嚣张,以为她不敢么?
吃不到,那就摸个够。
江妙妙来了个猛虎下山,扑过去将他按在被子上,准备上下其手时,头顶传来一阵哈气的声音。
二人疑惑抬头,江肉肉正趴在床边看他们,狗嘴咧出一个灿烂的弧度,浑身的白毛在阳光底下发着光。
陆启明翻了个白眼。
江妙妙放开他,跑去宠幸自己的爱犬。
“肉肉啊,你醒啦,早上好。”
江肉肉舔了她满脸口水,而她一点也不嫌弃,笑得花枝乱颤。
陆启明对比一下自己的待遇,无比愤慨,任劳任怨地穿上衣服下楼去。
岛上本来有自来水系统,将水从湖里抽出来过滤,然后送进民居里。
但该系统已经损坏,水龙头里放不出
水。
于是陆启明提了两个桶,去湖边打水。
屋里许多家具都积了灰,他找来抹布和拖把,开始搞卫生。
一个多小时后,他已经弄完客厅和厨房,准备擦楼梯。
江妙妙打着哈欠下来,看见他愣了愣。
“你已经开始干活了?我以为你真跑步去了呢,怎么不叫我啊?”
陆启明道:“谁会叫猪干活。”
“……去你的,给我块抹布。”
他摇摇头。
“你没事做就去弄早饭,我马上就干完了。”
“好吧。”
江妙妙摸摸狗头,“肉肉,咱们做饭去。”
一人一狗跑向厨房,陆启明看着她愉快的背影,心里暖洋洋的。
厨房里有锅有灶,灶的燃料来自于岛上统一配送的煤气。
由于煤气管道是埋在地下的,到现在居然还可以用,打开就有火。
橱柜里有许多调味料,橄榄油、黑胡椒、盐等等,保质期很长,可以正常使用。
江妙妙从柜子里翻出几袋面粉和一麻袋土豆。
土豆全发芽了,叶子长得比菠菜都大,不能吃。
江妙妙把它们留着,准备有空的时候种到院子里,专心对付面粉。
迄今为止,她唯一还算熟练的面食是烙饼,用半个小时烙出七八张原味大饼,配上军粮里的咖喱酱,早餐硬生生吃出一股印度风味。
吃饱饭后,两人各捧着一杯饮料,讨论要做的工作。
连着换了好几次新家,这些事他们已经做得很娴熟了,很快便确定目标。
首先是收集物资。
虽说眼下整个岛都是他们的,但粮食放在眼前更安心,应该把能吃的能用的都集中起来保存。
要是哪一类不够,得想办法补充。
其次是过滤饮用水。
淡水湖的地下水并不流通,主要来自于雨水积累,中间可能会有细菌和微生物。
身边没有医生,万一喝水导致腹泻或感染,很可能去掉半条命。
最后就是享受生活啦。
这么美的风景,不多欣赏欣赏,简直是暴殄天物。
二人喝完饮料,精神饱满地出发了。
第一个目标是岛上政府设立的仓库。
根据陆启明之前旅游时听说的信息,这里每隔两周都会有运输船过来,给岛民们运送岛上没有的食物
。
如牛肉、牛奶、大米、水果等。
仓库常年保持满货状态,有专人管理。
管理的人已经变成丧尸,烧成骨灰冲进海里,仓库大门紧锁着,钥匙无处可寻。
陆启明找来一把斧头,对着门上的大锁狂劈一阵,除了火花四溅虎口发麻以外,没有任何作用。
江妙妙围着仓库转了圈,发现通风口,忙喊他过来。
二人撬开通风口上的铁栏杆,齐心协力爬进去,差点被里面食物腐烂时产生的毒气给熏死。
空气呛得人涕泪横流,陆启明脱下上衣撕成两半,用来捂口鼻。
两人眯着眼睛在里面翻找,从一堆堆已经风干的食物残骸当中,找到十几箱饮料,几十袋大米,与许多卷纸、毛巾、衣服被子等,岛外运进来的生活用品。
大门打不开,通风口很小。
他们便把箱子和麻袋拆开,一点点往外送。
送了大概三分之一,估摸着够用一段时间了,赶紧逃出去,坐在地上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江妙妙摸着旁边的物资,心里美开了花。
休息几分钟,陆启明找来一辆手推车,把这些东西运去昨天选好的新家里,堆在用不上的空房间。
两人继续工作,第二站是医院。
之前无数次受伤的经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药品的珍贵,尤其是感冒发烧消炎类的常用药物,恨不得贴身带着才好。
岛上人口少,医院规模也小,相当于乡镇诊所。
统共只有两层楼,四间病房,四间办公室,一大排点滴位,与一个很小的库房。
丧尸爆发后,岛民们大概习惯性的往医院跑,向医生求助。
因此医院成为状况最惨烈的场所,墙壁上一大片都是乌黑的血迹,宛如一幅后现代艺术画。
他们直奔库房,陆启明一脚踹开锁上的门,里面的货架上放着许多药。
江妙妙抖开袋子准备拿,一看药盒傻眼了。
盒子上的药名都是英文的,许多词汇都不常见。
她撑死了一个四级水平,看不懂啊。
在国外工作许多年的陆启明得意地挺了挺胸脯。
“给我打下手吧,小文盲。”
她不服,“你一体育生还好意思说我?”
“体育生怎么了?你是不知道几十年前上大学的
难度。能考上的都是万里挑一。”
“切,你就吹吧。”
江妙妙说归说,老老实实按照他的指挥,把用得着的药放进袋子里。
她瞥见旁边货架上的一盒,感觉有点眼熟,拿起来晃了晃。
“这是什么?”
陆启明扫了眼,收回视线,语速飞快地说了一句话。
江妙妙没听清,“什么?”
他尴尬地清清嗓子,重复了一遍。
“短效避孕药。”
“是么?”
她老月经不调,以前听说这种药能调节经期规律,可以试试。
江妙妙丢了几盒进袋子,陆启明陡然瞪大眼睛,想问又不太好意思问,只好装作没看见。
各类药物拿了上百盒,酒精、消毒棉、纱布等也装了几袋子。
二人打道回府,路过教堂门口,好奇地走进去看了看。
宽阔的厅堂里挂着一幅耶稣像,画像前面有十排座位。
由于建筑主体是白色的,一眼望去,很有点圣洁的感觉。
江妙妙侧着脸问:
“你相信有神明吗?”
陆启明摇头。
“为什么呀?”
“要是有,他怎么会任由他的信徒一个个死去?”
他说完低头问:“你信?”
她笑道:“我不信神明,但是信缘分。”
冥冥之中,是缘分让他们走到一起。
遇到他之前,她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年。
可是见到他以后,她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变得有意义有追求。
“快走快走,咱们该做午饭啦。”
江妙妙拉住陆启明的手,穿过无人的街道,回到漂亮的新家里。
手头有米,可以做米饭吃。
陆启明去耕地那边挖了几颗土豆和番茄,切块丢进锅里和米饭一起煮。
一小时后,一锅香喷喷的蔬菜烩饭出锅了。
米饭被番茄染成红色,点缀着绿色的欧芹叶子,看起来相当漂亮。
土豆的味道也很香,江妙妙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送进嘴里,满意地竖起大拇指。
“真好吃。”
“真的?”
“嗯!你不觉得看起来特别像餐厅里的海鲜烩饭吗?可惜没有海鲜。”
陆启明:“……你想暗示什么?”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咱们现在靠海,岛上的人本来就是靠海产品为生的,所以你
看……”
他面无表情地说:“那些骨灰可都冲进了海里。”
“没事没事,大海那么大,这么点东西混进去,毒不死人。”
“海里的鱼没有食吃,会吃丧尸的残骸,搞不好你会从鱼肚子里吃出一根手指头。”
“……”
“有些鱼体型小,会把丧尸的尸骸当巢穴,在它肠子里钻来钻去。”
“……”
“大龙虾很喜欢吃动物尸体,遇到丧尸大概会游过去饱餐一顿吧,你确定要吃这样的海产品?”
江妙妙被他说得都快吐了,脸色发青,败下阵来。
“行行行,我继续吃土豆好了吧。”
陆启明忍俊不禁,“不过我觉得贝类还是可以尝尝的,它们主要吃水草和微生物,不如下午去礁石那边看看?”
贝壳好啊,牡蛎扇贝青口贝,都是江妙妙的热爱。
今天从仓库里找到几包粉丝,搞不好晚上就能来道粉丝蒸扇贝呢。
两人加快吃饭速度,解决完那锅烩饭后,就从屋中翻出鱼篓胶鞋水桶等物,奔向不远处的海岸。
由于码头那里昨天才焚烧过尸体,他们特地选了另一个方向,离那片海域远远的。
岸边布满了巨大的深色礁石,上面长满青苔,看起来毛茸茸的。
至于贝壳,乍一眼望过去,到时一个都没有。
江妙妙从未在海边生活过,见状有些狐疑。
“你确定这种地方有贝壳,不需要下水去捞?”
陆启明把胶鞋丢给她,自己赤着脚往礁石去走。
“等着瞧好了。”
江妙妙见状,赶紧换鞋跑过去。
身后传来呼哧呼哧的声音,回头一看,江肉肉也跟来了。
“肉肉,回去,别过来。”
这里浪可大呢,它又傻乎乎的,万一一个浪头把它给卷走了,她哭都没地方哭。
江肉肉却不肯回头,执着地跑过来,爪子踩进水里。
江妙妙打算去抱它,却见它往水里一钻,像模像样地游了起来,狗刨的姿势比她都标准。
……好吧,它还有这技术,差点埋没天分了。
江妙妙放心地朝陆启明走去,后者已经蹲在一块巨大的礁石上,开始寻找贝壳了。
“咦,这个是吗?”
她瞥见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只是枚小石头,失望地丢回水里。
“你是不是傻?贝壳肯定吸在石头上,去地上怎么可能捡的到?”
陆启明回头,赤|裸裸地嘲笑她。
她冷笑,“你别笑话我,你找半天了有收获吗?自己也是个门外汉,半斤八两。”
“急什么?马上就有了。”
陆启明继续搜寻,不放过每一个缝隙,很快真的找到一个,举在手里晃了晃。
“你看这是什么。”
江妙妙要过去,不料脚底打滑,身体一歪摔了个四脚朝天,尾椎骨磕在石头上,痛得她眼泪狂飙。
陆启明忙过来扶她。
“你没事吧?”
她脱下胶鞋远远丢开。
“这什么破鞋啊,一点都不防滑。”
“破皮了吗?回去擦点药?”
她摇头,心思全在他手上。
“你到底捡到了什么?给我看看。”
陆启明递过来一个黑乎乎的玩意儿,粗看也像石头,但是仔细观察,就发现中间有条缝,表面凹凸不平。
根据江妙妙多年的烧烤经验判断——这是枚牡蛎。
陆启明找了块石头,用力一砸。
坚硬的外壳裂开,露出里面肥美的嫩肉。
呜呜,真的是牡蛎!
一枚可不够吃,她还要找。
江妙妙如同打了鸡血般站起来,赤着脚在礁石上攀爬,势要将这里的贝壳一扫而空。
然而对方跟她过不去,苦苦搜寻半天,除了脚板被青苔染成绿色外,一无所获。
陆启明又找到一枚,得意地朝她炫耀。
“你觉不觉得我像一个伟大的父亲。”
“父亲?”
“用双手赚钱养家,带食物回去,喂养自己不成气的傻女儿,还有贪吃的傻狗。”
“……少自恋了,指不定谁喂谁呢。”
江妙妙振作精神,继续找。
突然一个湿漉漉的黑鼻子拱到她手上,江肉肉浑身的毛湿透了,嘴一张,放下一枚小扇贝。
江妙妙:“!!!陆启明你看!肉肉找的!”
她激动地举起来,后者瞥了眼,不屑。
“这么小,够塞牙缝吗?”
江肉肉扭头钻进水里,片刻后回来,叼着一枚快有手掌大的牡蛎。
“陆启明,你看呐!它好厉害!”
陆启明看看自己手里的小螃蟹,气不打一出来,将它丢进水里继续找。
江肉肉发挥出真正的实力,继而连三地叼回来东西。
牡蛎、扇贝、海螺,甚至一只大龙虾。
龙虾很凶,把它嘴都夹破了。
它憨憨地放在江妙妙面前,咧着嘴笑。
“呜呜,我的好肉肉……”
江妙妙感动又开心地抱住它,摸摸狗头。
“你别找了,去玩吧,剩下的我们来。”
它摇摇尾巴,跑去沙滩上刨坑玩。
江妙妙提着快装满的水桶,来到陆启明身边,瞥了眼他可怜兮兮的收获,撞撞他肩膀。
“伟大的父亲?您女儿只靠您养的话,恐怕要饿死啊。”
陆启明怎能忍受这种屈辱?
起身说道:“你给我等着。”
然后往水里一跳,灵活地游远了。
江妙妙耸耸肩,继续找贝壳。
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大家收工回去,江妙妙把两个桶都装满了,陆启明只收获满身的盐粒沙粒。
回到家中,他拿了毛巾去湖边洗澡。
江妙妙用水冲了冲脚,踩着原屋主46码的人字拖,在厨房里啪嗒啪嗒地走来走去,鼓捣晚饭。
贝类太多,一次性吃不完。
她捡出来一些,剩下的养在水桶里。
晚上有三道菜。
黑椒粉丝蒸扇贝,番茄海螺汤,香煎大龙虾。
她以前一样没做过,全都是瞎弄,但因为食材新鲜,工序简单,出来后的味道居然挺不错。
从橱柜里拿出漂亮的盘子,把菜肴端到桌上。
江妙妙揭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里面的米饭已经熟透了。
“肉肉,陆启明,开饭啦。”
她喊了几声,没人应,走到二楼窗户朝湖边望。
美丽的夕阳下,她的男人和狗,正踏着青翠的草坪,缓缓归家呢。
第50章
饱餐一顿后, 碗归陆启明收拾,江妙妙用他带回来的水, 去卫生间冲澡。
岛上气候温暖,他们又干了一天的活儿,用冷水洗澡也不觉得冷,反倒洗得人神清气爽,精神十足。
江妙妙身上的T恤穿脏了,全是汗臭味, 于是去楼上衣柜找新衣服。
从服装款式上看,这栋房子以前应该住着一家三口,三十多岁的爸爸妈妈,和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爸爸的衣服太大,小男孩的衣服又太小,她只能穿妈妈的衣服。
这位母亲穿衣风格热烈奔放, 不是深V领的碎花裙,就是大红长裙。
江妙妙挑了好半天, 才翻出两条印花小短裙,单独放在旁边,当做自己的换洗衣物。
她换好衣服下楼了, 陆启明坐在门槛上,望着街道抽烟。
“你的烟还没抽完吗?”
“早没了。”
“那你哪儿来的?”
他举高手里的东西晃了晃,她这才发现,原来抽的不是烟,是雪茄。
岛上居民喜欢抽雪茄, 商店的柜台上摆着几十盒,如今都成了陆启明的所有物。
她是不介意他抽烟,不过他才刚刚好转,一天到晚抽这种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
江妙妙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陆启明挑眉。
“你舍不得我?”
她撇撇嘴,也在门槛上坐下。
“我是想不通,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抽的。受伤太痛的时候抽根分散下压力还能理解,可现在明明没受伤啊。你要是无聊,店里还有水果糖呢,不比这个好吃。”
“水果糖?”陆启明忍俊不禁,“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