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二姨姨给我的压岁钱,太多了我花不完,你都拿去吧,我只要一点点碎银子就够用了。”秀秀对钱这东西似乎也不大感冒。
推辞了一会儿,李黑还是欢天喜地的收下了半叠银票:“这下可什么都好办了!秀丫头……不不,秀帮主你可真是神通广大,有这十万两银票,咱就是把附近的几个城镇一并买下来都够了!哈哈!”
秀秀看到李黑的高兴的样子,也很高兴:“要出城了,李大哥你回去吧。”
“好!送送送什么什么千里,终须那个那个一别。秀丫头你……哦,帮主你一路小心!”强盗把马的缰绳交到秀秀手中。
“恩。”秀秀走了几步,回过头,“李大哥,我还是比较喜欢你叫我秀丫头,嘻嘻……”
李黑咧着大嘴憨憨地笑着,刚洗过的大胡子在阳光下闪着光——“强盗大哥”原来一点都不难看。
秀秀牵着马,哼着不知名的歌谣,蹦蹦跳跳,开路喽!
武林中的游侠强盗们虽然好狠斗勇、快意恩仇,却也时常因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的生活而找不到方向,惶惶不可终日。于是这些人就想加入帮会,希望能为自己找到个着落。只不过找来找去,若不是嫌那些帮会太小,就是觉得帮会老大没什么名气,不成气候;至于那些名气响亮的大帮会,若没碰上好的机缘,也是不得其门(武人爱面子,不好意思主动跑去应聘)。所以在这个江湖上,多数游侠还是到处游荡,多数强盗也还是到处瞎抢,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
创立帮会是许多武人的梦想,但是这谈何容易,所需条件太多也太苛刻,最难的就是:要有个大人物来领头,该大人物不但武艺高强名满天下,且应具有与生俱来的凝聚力,让身边的人能心甘情愿为其拼命。这点太关键了,帮会成败,取决于此。
宋小玉是个有头脑的江湖人(做过淫贼的人哪个不狡猾)。他从李黑和牛三等人的身上发现了秀秀的这种潜质,故而冒出了这么个开帮立派的想法。本来也只是随便一说,李黑等人却大大地当了真,加上秀秀给的那笔钱,凤凰门的开创竟是万事东风,水到渠成,直至将来成为与霸剑门相抗衡、拯救武林于水火之中的传奇帮派……当然,那是后话。
秀秀并没意识到自己传奇的一生会因这个帮会的创立而更加的精彩,这会儿正咬要手指,愣愣地看着坐骑,嘀咕道:“好大的马呀,怎么骑呢……”
第五十二章
马是古代常用的交通工具,个儿比驴大,若不经过训练,上手不大容易。
秀秀抓住缰绳试着爬上去,马在原地兜圈子,秀秀踩不着马镫,就退开几步:“我飞!”马受惊,长嘶一声立起了前蹄,吓得小姑娘在半空中乱了方寸,稀里糊涂在马身上踩了一脚,借力蹦出了老远。再看,马跑了。
“回来啦~~我不骑你了还不行吗?”秀秀又气又急,撒丫子追呀追。这马还真能跑,追了好一会儿也没追上,秀秀停下来擦擦汗,却见那马也不跑了,站在远处看秀秀。
“哈哈,老实了……”秀秀满心欢喜刚向前奔几步,马又跑。
“喂喂!你你你……”
然后的情形是这样:秀秀追,马就跑;秀秀不追,马就不跑,站在远处跟她瞪眼。可把小姑娘气的。正想辙,马旁边,大树后面,忽然探出一双大眼睛,却是昨天路上碰见的那个红衣女孩。
红衣女孩看着秀秀的马,眼睛一亮:“呀,有一只千里马耶!”话音未落,红影一闪,拉住了马的缰绳。
秀秀一呆,守株待马?急急忙忙跑过去:“这是我的马。”
“哦……”红衣女孩有点失望,手里的缰绳却舍不得放掉,问秀秀,“那你为什么放它到处乱跑,不骑上去呢?”
“我不会骑……”秀秀有点不好意思。
“太好了太好了!那就送给我吧!哈哈,反正你也不会。”红衣女孩开心地抱住马脖子,好像这马已经是她的了。
秀秀连连摇手:“不行不行,这是李大哥送给我的,怎么能随便送给别人……”
“这样呀……”红衣女孩正要把嘴撅起来,眼珠一转,“要不然,我们做朋友吧!我是你的好朋友就不是别人了,你也就可以随便送给我了,好吗?”
秀秀有点犹豫,倒也不是舍不得马,这小丫头从来都不会小气。秀秀只是心里牵挂着身世,希望能早一天弄明白——听李黑说,这马跑得很快,而且认得杭州的路。
不过,也只是犹豫了一下下,因为在好朋友和千里马之间,秀秀当然是选择前者。正要说那就送给你吧,红衣女孩却看出她不大愿意的样子,悻悻道:“好啦,我知道你为难,这么好的马如果是我的,我也舍不得送人。”
“没有没有,我没说不给呀。”因为那片刻的犹豫,秀秀脸有点红,“我还有好多钱,我再去买一只嘛。”
“真的给我!?哈,你太棒了!”红衣女孩想不到秀秀真给,欢呼着又抱住了马脖子。
——春天的小河边,绿树轻轻摇摆,两个红衣女孩互相看来看去,清风柔柔地拂过她们的长发,两张开心的俏脸儿在阳光下晶莹如玉——开心就是这么简单。
“你看我干什么呀?”秀秀扑哧一笑。
红衣女孩围着秀秀转了一圈,然后走上前和她背靠背:“你别动,我看看我们谁高。”
“我比你高啦。”秀秀嘻嘻。
“乱讲,喂,不许踮起脚尖!”红衣女孩挺认真。“奇怪,我们一样高耶。”
“是吗?……真的呀,好巧哦。”秀秀对这个新朋友似乎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这样吧,我教你骑马。”
红衣女孩骑马的方式和别人不大一样,秀秀不知道还可以侧身坐在马背上。于是试了试,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后来想想,自己个儿小,马又这么大,可能也只有这种骑法最合适。然后,红衣女孩就说我教会了你骑马,你把马借给我,就好像上次你吓跑了我的兔子,可你也赔我钱了,咱们谁也没有欠谁的,对吧。秀秀笑着点点头。
“那边有条近路。”红衣女孩告诉秀秀,穿过河对面的一片树林,走几十里地,会有个大城市,可以买到坐骑。然后就侧身骑着马跑了。
既然没有了马,当然是走近路比较快些,但是树林里都是树,走着走着就迷了路。好在春天的树林里鸟语花香,风景似画,便四处瞎转。后来走累了,秀秀就爬到树上,托着下巴,饶有兴味地看着一只黄鹂妈妈在给几只幼鸟喂虫子。正觉好玩,忽听不远传来一阵男人的笑声,嘿嘿嘿嘿的,听起来象坏人。
秀秀怕惊动了小鸟,轻手轻脚地朝声音方向掠去。然后就看见了一条大路,路边停着个大轿子,周围站着几个家丁模样的男人,都是一脸的怪笑。顺着这些人的目光,秀秀拨开树叶,又看见了一个胖胖丑丑的男人,笑声正是他发出来的,这会儿凶起了脸:“臭丫头,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就是传说中的恶霸!”
“早看出来了,用不着自我介绍……”却是个一个女人的声音,冷冷的,“方才叫你滚你不滚,那现在就别怪你姑奶奶不客气了!”
“啪!”的一声,“传说中的恶霸”脸上好像挨了一下,原地转了个圈圈,然后“砰”地一声,跌出了老远。秀秀又拨了一下树叶,这才看清,是个背着双剑游侠打扮的女人。
这个女侠好像在哪见过?秀秀正要想一下,那被踢倒的恶霸却杀猪似的尖叫起来:“都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快给我拿下~~~~哎呦喂我的屁股……”
那群家丁回过神来,纷纷挽起袖子,向那背着双剑的女侠扑了过来。
第五十三章
恶霸跟地痞有点类似,但比地痞有钱,通常还会两下子武功。这类人住在大庄子里,平日里无所事事,最喜欢带着一群家丁(俗称狗腿子)四处乱逛,看见“颇有几分姿色”的良家妇女就会跑上前调戏。当然,这样一来也给了那些到处找机会表现的游侠们路见不平的机会,总是坏了恶霸们的好事。
这年头能打的小白脸太多,在闹市中调戏良家妇女容易吃亏,某些恶霸就跑到郊外的大路上瞎找,以为得逞的机会大一些。总的来说,他们的运气不太好,比如秀秀现在看到的这个恶霸——在郊外游荡了半天,好容易撞见一个,却是个侠女。剑不出鞘就把他和手下们打得抱头鼠串屁滚尿流……然后轿子也不要了,跑得一个不剩。
秀秀看着高兴,忍不住拍手叫好。女侠紧张地退开几步,双手握住背上的两个剑柄:“什么人?”
“我是秀秀。”秀秀从树上跳了下来,“你是京城的那位姐姐吧,我们在衙门里见过。”
双剑女侠疑惑地看着她,皱眉头,没想起来,便道:“你有事吗?没事我走了。”说完转身就走。
“你要去什么地方呀?”秀秀想起自己迷路了,快步跟了上去。
“去我要去的地方。”双剑女侠停住了脚步,语气带着敌意,“素昧平生,为何要打探本姑娘的去向?”
秀秀见她看起来有点凶巴巴的,不敢靠近,解释道:“没有啦,我迷路了,你能告诉我离这里最近的城市在哪儿吗?”
双剑女侠转过头,上下打量着秀秀,见她小巧可爱,脸色稍缓:“女孩子家别到处乱跑,这世道坏人很多……离这里最近的城市是扬州,你要去扬州?”
“恩。”秀秀点点头。
“那就跟着我走吧……”双剑女侠说话始终是冷冷的,“到了以后我们就各走各的,明白吗?”
秀秀嘴巴动了动,见她头也不回就走,便不再说什么,跟了上去,心想:这个姐姐怎么心事重重的,是不是也在找她的爹娘呢?看来我也应该心事重重的才对……
小丫头刚把眉头也皱成“心事重重”,就被飞过的蝴蝶分了神,然后一路上跑前跑后,唧唧喳喳地问这问那。双剑女侠很少说话,被秀秀缠得没办法就叫道:“你就不能安静一点!?”
“好吧……对了,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呀?”秀秀不习惯安静。
“问那么多作什么?我们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双剑女侠冷哼了一声。
“哎呀,真没劲!人家随便问问嘛!”秀秀似乎也被她的坏心情感染了,撅起了小嘴。
无话,又走了一会儿,双剑女侠终于想起了点什么,说:“两个多月前你是不是到过京城?”
“是呀。”秀秀玩着手中的蝴蝶簪子,“我还见过你,在一个衙门里。”
“这么说你真的叫秀秀?火凤凰秀秀?”双剑女侠若有所思。
“恩。”秀秀已经习惯了这个外号。
“我叫柳莺。”双剑女侠说完就不再说话,继续专心走路。
独行女游侠大多低调,给人冷酷的感觉。相比于其他武人,江湖对于女性游侠来说显然是要凶险得多。尤其是漂亮的女游侠,不管武功多么高都很难不引起坏人的注意,坏人一注意,就要使坏。因此,女游侠行事难免小心谨慎,以防被坏人使坏。时间一长,渐渐变得不爱跟别人交往,宁可默默的承受孤独——柳莺是个典型的女游侠。
和典型的女游侠结伴走路是件很累的事,好不容易到了扬州,天已黑。柳莺没说“后会有期”,只道:“就此别过。”就匆匆消失在了人流中。
秀秀叹了口气,闷得慌,赶紧找客栈订了个房间,晚饭后,便跑出去逛大街。
扬州地处江南江北交界处,是座名城,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秀秀从没见过夜晚都这么热闹的大街,很快又变得开心起来,买了几只个花花绿绿的小风车到处乱跑,见哪儿热闹就往哪儿钻。然后一不留神,跑进了个大妓院。古代最热闹的地方可能就是扬州的妓院。
秀秀以前在平原镇见过妓院,只觉得到了这种地方的人个个都行为古怪,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行为古怪,这世间还有好多事是小姑娘无法理解的。
妓院大厅人头攒动、流光溢彩,喧闹中的的男男女女,每个人的表情都透着一种难言的诡异。人丛中的秀秀歪着小脑袋,咬了咬嘴唇,不知道怎的,眼里忽然冒出了江洋坏坏的笑,心窝里一阵小鹿乱撞……
还是别在这种奇怪的地方久留,秀秀刚要转身,看见了个人,站住了。
那不是柳莺姐姐吗?她跑来妓院做什么?——秀秀看见大厅角落,同路的双剑女侠正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说着什么。——不管,过去打个招呼。
秀秀在人丛中闪来闪去,努力朝那角落走去,然后听见了她们的对话声。
浓妆女人拿着手帕,说话眯着眼:“真是巧了,刚才张家大少爷还差人来说,今晚非要给他找个女侠模样的姑娘呢?您哪,算是赶上了。”
柳莺垂着眼,像在想事情。
那浓妆女人又说:“我们丽春院对做侠客的姑娘最放心了,您瞧,这么大数目的银子,您在别的坊子里可见不着。”
这是干什么?——秀秀隐隐觉得不对,本想打的招呼终于没喊出口来。
第五十四章
游侠行走于江湖,除了留神刀光剑影的威胁,同样也要面临生存危机的挑战。武功再强名气再大,温饱也不能不顾。于是,有的人客串强盗小偷,有的人客串保镖捕快……对于大多数游侠来说,武艺是他们仅有的一技之长。
女性游侠在这方面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女孩子大多比较固执,坚持不做坏事,认为抢劫偷窃太没档次,保镖捕快又是些重男轻女的职业,于是,不穷都难。她们最直接的生存之道就是尽快找到个差不多的男游侠嫁了,把钱的事交给男人去办。
在找到伴侣之前的女游侠是最难的,实在不行的话,有些人也会蒙上脸跑去做一回抢劫偷窃的勾当。这可真的叫铤而走险,因为,她们是绝对经不起哪怕一次的失手的。失手以后的女游侠即便活下来,“没档次”的事迹却已传了出去,会被别的女游侠取笑,从此无法在江湖上立足。况且在“失手”的过程中,多半也会把将来嫁人的后路一并给断送掉,不得不草草结束游侠生涯。——从这点看来,女游侠显然要比男游侠脆弱得多,这与她们的武功高低无关。
为了生存,谨慎的女游侠们会找一些更安全且不容易为人所知的谋生手段,比如前文提到的,客串妓女。虽然这个事说起来真的很不浪漫……
秀秀跑出妓院,对刚才所看见的事百思不得其解——柳莺眼里流露出的那种凄凉,令小丫头心惊胆战,不敢走近去探个究竟,只好溜了出来,在大街上边走边瞎想。
不过有些事情好像注定了躲不开,秀秀绕了一圈,还是在妓院的后门撞见了双剑女侠。
双剑女侠没带双剑,换了一身浅黄色的轻纱,轻手轻脚拉开马车帘子,钻了进去。
这下秀秀再没法抑制住好奇心了,赶紧跟上,到了一个没什么人的巷子,便施展凤舞,从马车后的大窗飘了进去,把里边正襟危坐的女侠吓了一跳:“你你你……是你?你来干什么?”
“嘻嘻,碰巧看见你了嘛。”秀秀坐在她旁边,傻笑。
柳莺一时间手足无措:“你快出去,可别,别让人看见!”
“为什么不能让人看见?咱们又没偷东西。”秀秀不解。
对柳莺来说,这会儿的情形显然比偷东西被人抓住更尴尬,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打发,脸刷地红透了。
“柳姐姐,你能告诉我你在玩什么游戏吗?”秀秀决定要弄明白这个事。
柳莺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叹了口气,“……你还年轻,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要嘛要嘛,柳姐姐你快告诉我啦……”秀秀见她神色落寞,赶紧收起小孩子脾气,“姐姐好像不大开心的样子,你跟我说,我会帮你的,我可厉害了!”
“唉!”柳莺嘴角上露出一丝苦笑,凤眼微微闪动,“算了,既然你都看见了,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我我要去……服侍男人。”
“拂拭”男人是什么意思?——秀秀眼珠吊了老高,头顶冒出了个奇怪的场景……想不通:“是你的朋友吗?”
“不,绝不会是我认识的男人。”柳莺笑的样子很凄凉。“做这种事……对方是谁都一样。”
不明白不明白,秀秀抓着头:“不认识的男人?那你为什么要去‘拂拭’他呀!”
“为了生计!……你不会懂的。”柳莺看了看秀秀,喃喃道“……你这么年轻,名气又大,很快就能挑到个合适的,不会象我这样……”
生计是什么?合适的什么?象你这样什么?秀秀越听越是一头雾水:“柳姐姐你别打哑谜了,快告诉我你到底是去做什么事情呀,为什么还要先到妓院里去换衣服……”
“够了!”柳莺忽然杏眉倒竖,猛地打断了秀秀的话,“你真想知道?”
“恩……”吓了一跳的秀秀只好静静地点了点头。
“好,你听着,我一说完你就走,咱们一辈子别再见面。”柳莺又变得象初遇时那样冷酷了,“我说的时候你不许插嘴。”
秀秀嘴巴张开,只好又合上。
然后柳莺就说了,她现在的身份不是侠女而是妓女,妓女就是让男人高兴,让男人付银子的女人。并特别强调,这是万不得已,江湖很多侠女都得靠这个手段来维持生计。
秀秀隐隐约约明白了点什么,脸色有点发烫——怎么可以这样子……
恍惚间,柳莺下了逐客令:“就快到了,你赶紧走!”
马车在一个大院落的偏门口停了下来。柳莺冷冷瞄了一眼站在远处墙角的秀秀,便飞快地闪了进去。
——兼职妓女和妓院里的全职妓女还是有些不同的,兼职者不用待在妓院里,只做上门服务,因为有些大户人家或妓院主顾,时常不想出门,宁愿多花点银子叫把人送到家里来,这是跑来兼职的侠女们最合适的选择。因为在妓院里毕竟人多眼杂,被熟人碰见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秀秀不知道这些,以为做妓女都是这样的,倒也不以为然。柳莺虽然已经说得挺直接了,但这个不通世故的小丫头还是觉得不可理解。
所以,在墙外站了一会儿的,秀秀又忍不住好奇心了——我飞!
第五十五章
住在大运河旁边城市里,人们做盐运生意,赚了不少钱。扬州不但有钱人多,文人也多,喜欢把住宅建在湖边,弄些水榭亭台什么的,以为雅致。很多人都跟着这么做,所以,扬州人住的地方看上去都很漂亮,象个园林。
秀秀在月光下的小湖边跑来跑去,找不到屋子在哪里。见湖心有个挂着灯笼的小亭子,似乎有人,便蜻蜓点水,无声无息地落在了亭子上面,探头一看,吃了一惊:“呀!这不是被柳姐姐打跑的那个‘恶霸’吗?”——该恶霸坐在亭子里的小桌子边,拿着小杯子喝酒,脸上还带着伤,看上去气哼哼地。
小亭和岸之间连接着一道拐来拐去的水廊,一阵细碎脚步声,柳莺跟随一个提灯笼的小丫鬟走了过来。秀秀皱起了眉头:难道是因为打伤了人,心里过意不去……可是柳姐姐要怎么“拂拭”这个男人呢?他们好像不是很熟……
正琢磨不透,柳莺进了亭子,垂着头。引路的丫鬟说:“人带来了,大少爷,说是个清倌儿。”
“谁跟他们说我要清倌了?真是……你先退下!”
小丫鬟低着头走开,恶霸才不耐烦地转过头看柳莺:“清倌儿到了我这儿,还想清……”
话说一半顿住,显然是认出了侠女,神色大变。
柳莺听对方的声音耳熟,一怔,抬眼看,竟是白天企图调戏自己的那个恶霸,不由尴尬一笑,显得挺无奈。
“你你你别乱来!”恶霸早吓得从凳子上蹦了起来,退了好几步,心道完了,难道打我还没打过瘾?——“我这是正当召妓,既没威逼也没强抢,你你你这做女侠的可别不分青红皂白,又想打……打人……”
柳莺叹了口气,没说什么,静静走到小桌边,拿起酒壶,倒满两个小杯。动作轻柔缓慢,一点也不像武艺高强的侠女。
“这这……”恶霸倚在栏杆上,惊疑不定,莫非是我眼花了,不是同一个人?——“你难道不是……不是她?”
柳莺摇了摇头,不置可否:“请喝酒吧,大……大爷!”
恶霸发愣。叫我大爷?原来真的不是!犹豫间终于吐了口长气,大摇大摆地走了上来。
“辣块妈妈,认错人了认错人了!不过很好,太好了!”嘿嘿嘿嘿,伸手揽柳莺的腰,“来,大爷香一个!”
飞檐上,秀秀托在下巴上的小手一滑,险些上掉下来——干什么呀?学江洋?
“你找死!”柳莺怒斥着,身形一晃,抓住恶霸的手腕。猛觉不对,赶紧甩开,咬了咬嘴唇,“……大爷……小女不卖身……”
恶霸急急忙忙跑开了老远,抓着手腕,懵懵的——这身手,不是她还是谁?
女侠神色郁郁,没再说话。亭子里静悄悄地僵持着。
……
几声夜莺鸣叫划过园子,湖面汩汩声响,似有一串水泡冒起。秀秀还猜测着他们这样不说话要维持多久,却见柳莺脸色微变,抄起桌上的酒杯,甩手掷入湖中,怒喝:“什么人?”
哗啦啦水花四溅,蹦出一个湿淋淋的白影。秀秀定睛一看,是个蒙面人,这身白色装扮竟然是……百晓堂的“狗仔子”?诧异间,柳莺已经把桌上的酒壶、盘子、筷子当做暗器丢了过去。半空中,白衣人身形变换,冷笑声已在数十丈之外,那些“暗器”也被他轻巧地收了。
柳莺自叹无此轻功,可是:此番又怎能让他活着离开呢?这般身手,必是武林中人,若是把今日所见传了出去,我柳莺日后还如何在江湖上立足?
亭子里,恶霸傻傻摊坐在地上,恍如梦中。秀秀拿起桌上的那杯酒闻了闻,摇摇头,南方人喝的酒好淡。不再逗留,朝柳莺追赶白衣人的方向轻盈一跃,飘了出去。
秀秀的轻功要比柳莺高出太多,出了园子,掠过几个屋檐就追上了,没带双剑的双剑女侠对扬州的地形似乎挺熟悉,转了几个弯把白衣人赶进了个死胡同。秀秀刚听见白衣人的冷笑声,柳莺就倒在了地上……
“等等!”秀秀挡住了正要飞走的白衣人,瞪着眼,“你把柳姐姐杀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