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电视上特种部队才干的活儿,没有想到法医也要这样做。听完,我又望了一眼桥下,感觉双腿发软。
“我们下去看看就可以了,你在上面等我。”大宝知道我恐高,这样的活儿,我很难干得了。
我犹豫了半天,还是拒绝了:“不行,我还是下去看看吧,也试一次吊绳子。”
随着绳子在空中慢慢下降,我就像是一只折翼的小鸟,万般无助,第一次感觉自己的小命被别人抓在了手里。捆在腰间的绳子勒得胸口生疼,整个身体摇摇欲坠、随风摇摆。我不敢往下看,闭着眼睛,直到感觉自己的双脚着了地,才蹲在地上摸了摸快跳出来的小心脏。
我用卷尺测量了一下石头的高度,离附近低洼处有三十厘米。
“死者是什么时候死亡的?”我问。
“前天晚上九点左右吧。”王法医说。
“二十九号凌晨四点小孩死亡,二十九号白天姜芳芳回家和申俊吵架后离家,二十九号晚上九点姜芳芳死亡,三十号上午发现小孩尸体,三十号晚上发现姜芳芳尸体。”我在自言自语。作为一名法医,在处置多名死者死亡的案件时,首先要做的是搞清楚死者的死亡时间和发现时间,才能理清楚时间线,从而方便案件分析复原。
“这个石头地势高,”大宝说,“好在尸体处于这么高的位置,不会被泡在流水里。”
“是啊,”我说,“虽然二十九号晚上也下雨了,但是被雨淋和被水冲是两个概念。尸体上的一些关键物证应该不会被完全毁坏。”
说完,我用手抹了一下尸体所在位置的石头,石头很光滑、干净,手上啥也没有黏附。我又从勘查箱里拿出宽胶带,在石头上粘了一下,粘起来一些小小的黑色石砾。
我说:“好了,去殡仪馆干活儿吧!”
上去的路,我们是走到峡沟的一侧沟壁,吊着绳子往上爬,上面的民警拉着绳子减轻我们的自身重量。吊着绳子往上爬,比被别人吊下来要累多了。
爬上去以后,我们勘查人员和在上面拽绳子的民警都气喘吁吁。
那民警弯着腰说:“秦…秦法医,你该减肥了。”
省城殡仪馆,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
全省最好的尸体解剖室在今年建成了,走进解剖室就能感觉到档次不同。
大功率的全新风空调和强大的通排风系统将解剖人员所站的位置形成一个空气流动环,尸体的腐臭气味从理论上讲,直接就能从解剖台被抽走。
在通排风系统的轰鸣声中,我们开始了对姜芳芳的尸体解剖。
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对比那个长相丑陋的四十多岁男人申俊来说,姜芳芳算是个美丽的少妇,不到三十岁的样子,有一副好身材和一张楚楚可怜的小脸。当然,这是通过想象她生前的模样得出的结论,躺在手术台上的她七窍流血,原本白净的脸上脏乱不堪,眼睛旁也已围了一圈黑晕。
颅底骨折可以导致血性脑脊液通过骨折缝,再通过口、鼻、耳腔流出体外,同时,血液通过骨折缝流进筛窦、眶周,形成这种“熊猫眼”的征象。
我们采用先重点后普通的顺序开始了尸体解剖。姜芳芳的头部损伤是全身损伤中最重的,枕部颅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枕部的脑组织和小脑组织已经挫碎,脑浆从头皮创口中滴滴答答地流出来。
姜芳芳的大脑额叶脑组织也有严重的脑挫伤伴大量硬脑膜下出血,但对应部位的颅骨和头皮没有任何损伤,说明她头部的损伤是一个对冲伤,符合生前高坠形成。
相对应的,姜芳芳的背部、臀部皮下和肌肉内都有广泛的大面积出血,胸椎和骶椎都有明显的骨折、出血征象。
“她是仰面朝天摔在石头上的,”大宝说,“能不能以此推断出她起跳时候的体位?”
我摇了摇头,说:“二十多米的高度,尸体很可能在空中有翻滚,所以体位没有多大的价值。”
“那什么有价值?”大宝问。
我指了指姜芳芳的一双手。
她的双手指尖和掌腕关节都布满了擦伤,手指指缝和长长的指甲里夹杂着一些污物。
“虽然经过了大雨的浇淋,”我说,“但是这些指缝和指甲里的污物有些令人费解,和这个穿着讲究的女人的生活习惯不太相符。”
大宝推了推眼镜,凑近了看。
我拿起宽胶带,黏附了一些指缝和指甲里的污物,又从身边的物证箱里拿出在现场提取的宽胶带,递给王法医,说:“你先把这个送去微量物证实验室吧,用电子显微镜看一下,和现场发现婴儿尸体的沙堆的沙砾是不是一种成分。”
“明白了。”大宝说,“你看得还真仔细啊,这个确实是验证她就是杀孩子的凶手的最好证据。如果确证死者周围的环境没有这种成分的沙砾,那么她就不可能是在死亡现场附近接触到沙砾的。”
我叹了口气,说:“即便是比对一致,也只能说她在婴儿尸体现场附近抓过沙子,不能直接确定她就是杀人凶手啊。自产自销的案件就是这点麻烦,没有口供作为验证。”
重新回到尸体旁,我们开始对尸体前侧的一些小损伤进行了检验。姜芳芳的胸口两乳之间有一处拳头大小的皮下出血,其余体表没有再发现损伤。
“这个申俊还是比较心疼老婆的,”大宝说,“丢了孩子吵架,也没动手。”
“这不是损伤吗?”我指着姜芳芳胸口的损伤说,“这一处损伤,总感觉有些问题。”
“什么问题?”大宝说,“普通的皮下出血啊。”
我挥手制止大宝继续说话,低头想了想,走到解剖室的一角,把解剖开始时脱下的姜芳芳的衣服一件件摊在地上。
突然,一名侦查员走进了解剖室:“秦法医,我们前期调查基本结束,姜芳芳有个外遇对象,我们已经把他控制起来了。支队长让我来向你通报一下。”
我的目光没有离开死者的裤子,说:“你说姜芳芳可能是被她的情人杀死的?”
侦查员一愣,说:“不不不,那不可能,姜芳芳不是跳河自杀的吗?经过我们的调查,二十九日晚间,他没有作案时间,但是二十八日晚上到二十九日凌晨,他没有不在场证据,所以我们怀疑孩子是被他杀的。”
我抬头看了看侦查员说:“可是我觉得孩子是被姜芳芳杀害的。”
“杀自己的孩子?还用那么残忍的手段?”侦查员一脸惊愕。
“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想法来衡量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想法,”我说,“这样对待一个小孩子,一般人是做不出来的,通常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才能做出来。除了手上的沙砾,我们还发现死者的鞋子上沾满了黄泥,她死亡的地方是没有黄泥的,这个黄泥应该是在埋婴儿的现场黏附的。”
正说着,解剖室的电话突然响了,是王法医打来的。经过电子显微镜的识别,姜芳芳指甲里的沙砾和婴儿尸体现场的沙堆沙砾成分同一。
“现在我们有个间接证据能证实孩子是被姜芳芳埋的。”我说。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别人在埋孩子,姜芳芳在那里挣扎、抵抗、挖孩子啊?”大宝有些不放心。
“姜芳芳身上没有威逼、抵抗损伤,”我说,“所以她在生前没有遭到控制、威逼。”
“那就好,”侦查员说,“案件自产自销了,虽然证据还有些问题,但是我们还有别的路可以走。我们得赶紧找到小女孩,她当天晚上和母亲、弟弟一起出门的,所以她应该知道自己的母亲埋弟弟的事情。你们说姜芳芳自杀前,会把小女孩送到什么地方去呢?不会也埋了吧?五岁的小孩没那么容易被埋吧?”
“她是间歇性精神病,还有躁狂症。”我说,“她二十九号白天和申俊吵了架,没动手,说明她那时候应该趋于正常了,应该不会再去杀害自己的女儿。”
“那她自杀的行为,是愧疚的行为吗?”大宝问。
我摇了摇头,说:“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下结论说姜芳芳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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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大宝说,“你不会认为是他杀吧?用这种手段杀人很罕见啊。”
“罕见不代表没有。”我说,“罕见是因为杀人的人不知道被害人什么时候会到高处,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最好的时机下手。但如果是很熟悉的人,有很好的借口把被害人骗到高处,又有很多机会推她高坠,那么就可以完成这个隐蔽性很高的杀人行为。”
“可是,”大宝说,“我们没有依据啊。”
“有!”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我开始就对现场有一些疑惑,所以才要自己下去感受一下。”我说,“首先我要问一下,你们知道姜芳芳是处于什么体位从桥上坠落的吗?”
“那个…你这人真奇怪,”大宝说,“我刚才还问了,你说空中可能有翻滚,所以不能通过体位判断的。”
“我是说不能通过她死亡的体位来判断她坠落起点的体位,”我说,“但是我们有其他的办法。”
说完,我用手指了指死者的裤子。
死者的裤子是墨蓝色的棉布料子。裤子臀部至腰部的位置,可以看到一条隐约的白色痕迹。
“正是因为死者处于仰卧位的体位,后背淋不到雨,”我说,“她所在的石头又没有被浸泡入水里,所以这条痕迹完整地保存下来了。”
“明白了,”大宝说,“这是她靠在石桥栏杆上时裤子上黏附的栏杆的白灰。”
我笑着点了点头。
“别扯远了啊,我们在讨论姜芳芳是自杀还是他杀呢。”大宝说。
“体位很重要。”我说,“你还记得不记得死者所处的位置和桥梁正下方的距离。”
“记得,有好几米呢。”大宝说。
我用手指蘸了水在解剖室地面上画着抛物线,说:“如果是自由落体,物体坠落的地点应该是坠落起始点的正下方。如果物体有个初速度,那么它的坠落路线应该是个抛物线,初始速度越快,落地点的位置离起落点的正下方越远。”
“初中物理,”大宝不耐烦地说,“我还能不懂吗?”
“那么,我们就把初中物理知识结合到这个案子里看,”我说,“既然死者是仰面坠落的,那么她在坠落的起始,是不可能有多快的初速度的。”
大宝恍然大悟:“对啊,我们看的自杀高坠现场,有很多都是落地点位置远离起落点正下方,那是因为死者是正面有个助跑后起跳的,初始速度快。如果是仰面起跳,那么确实没法助跑,不会有初速度,更何况有个栏杆作为阻挡物,更不会有多快的初速度了。”
“那么,为什么这个案子里的落地点距起落点正下方这么远呢?”我问。
“别人推的!”
我点点头,说:“那么,尸体上有没有表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