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脸泼皮忽然间有了新的发现,寻摸一番,翻出来了一个骰子——这骰子虽然正常大小,但是分量却绝不一般,起码十斤沉。

看到黑脸泼皮手中的那个骰子,中年人才第一次慌了神:“别动!那个,别动!”

灌铅骰子嘛……原来如此……黑脸泼皮终于明白了此人的勾当:看来,他是打算来此出千讹钱,只是还没找到机会便输了个精光!本来都是一路人,又没有赢走银子,平日里说不定会放他一马。娘的,今日之事诸多晦气,看来算你倒霉!

想到这里,黑脸泼皮定了心思,将那骰子随手一扔,握紧了锥子,吩咐手下道:“给我把他的手指头掰开!我要一根一根的……”

“别!”那人挣扎一声,撕心裂肺。

然而他却不挣扎被人禁锢的身体,反而盯着地上转圈的骰子,仿佛那骰子里藏了什么了不得的法器一般,一碰就会招来祸端。

那骰子在地上转了几转,终究定住——四点朝上。

地上的中年男子叹口气,闭了眼睛。

“诸位,这可怪不得我了。”中年男子一边摇头一边惋惜地叹了口气,“谁叫你们动了不该动的东西。”

语毕,中年男子将视线从众人中一一扫过,最终停留在那黑脸泼皮及他身边的三个人之中。

就这四个吧……

“与天一局,愿赌服输。”

 

一阵风忽然袭来,卷起了风沙,叫人睁不开眼。待到风沙停了,几个泼皮却惊讶发现,地上那个赤身裸体的汉子同那骰子,都已经不见了踪影。

恍惚片刻,众人正想叫那黑脸泼皮拿个主意,转头一看,纷纷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除了那黑脸泼皮外,还有另外三个人已经一并倒在了地上。那黑脸泼皮胸口的衣衫被人挖开了一块,里面藏着的银子已经不翼而飞。四人都是躺得笔挺,面色铁青。有人壮着胆子探了探鼻息,已然断了气息。

“出人命了,出人命了!妖怪啊!”惨叫声,终是伴着刚刚微亮的天色,一并响了起来。

鬼市,巳时。

当铺的窗口,那中年男子讪笑着递过去自己的当票和银子。里面的伙计打着哈欠,嘲弄地看了一眼外面那人赤身裸体的样子,不耐烦地去取了他抵押的物件和行李。

中年男子也不避讳,接过东西后就地穿戴,虽然还是邋遢,却总算是有了个人样。他伸了个懒腰后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哈欠。店小二皱着眉,本想张嘴哄骂他出去,多看了一眼那人的衣服后,却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然后哆嗦着身子,爬着想要逃往账房。中年人自己倒是没什么反应,掂量着手里剩下的几个铜板,琢磨着去哪寻觅个能吃口热乎早点的地方。

“哎哟,刚才应该问问那店小二今天是什么日子的……也不知道来京城几天了。”那人揉着自己的头发,似是想挑出里面的跳蚤。

“今日是你到京城的第六日了,大器。来了他镇邪司的地盘便音讯全无,你倒是赌了个过瘾。”背后,一个冷漠的声音传了过来。

“啊,啊!你怎么来了?”那中年人略一惊讶,转过了身。

“听说,你在皇宫里放了一把火,还是三昧真火?”那个冷漠的声音,语气似乎相当头痛。

“怨不得我啊……我又不知道那鬼皇帝住哪里,放把火是想逼他出来嘛。对了,回去别和主子说啊。”那中年人一开始语气强硬,说着说着,倒像是求饶了。

“鬼知道你到底是什么心思。总之,与我回去吧。不然你若是被镇邪司发现了,又要添上几条人命了……”那冷漠的声音,叹口气,似是劝说。

周边已经有了几个身影,有人有妖,一个个看打扮就知道都不是什么善茬。而这两个人之间大逆不道的高谈阔论,显然引了不少人注意。但是当这些人看到这二人的衣服后,都纷纷避让了几步,假装耳聋眼瞎,把大路让了出来。

两人统一白色的衣服,背后别无他物,都只是绣着一个字——吾。

这个字,便足以叫鬼市中的凶神恶煞退避三舍。稍有见识的人,也知道背负着这个名号的人千万招惹不得。因为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那个字,象征了另一个同镇邪司不相上下的名号:

执金吾。

而且,是李家的执金吾。

 

李家执金吾的名头在江湖上乃至妖界都响当当的,如若遇见,自然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那被唤作“大器”的中年人顿了顿身子,终是叹口气,回了身:“咋会是让你来找我呢……那咱家里谁看门啊,真是的。”

“我是替小姐来京城送东西的,谁愿意找你。只是,小姐知道你的脾气爱好,料你主动请缨来京城,便是为了赌上一手过瘾。她还算准了日子,说差不多今日,你便会输个精光。”

面前的这人,与那大器穿着同样打扮的袍子;这人挽起半截袖子,露出的胳膊上布满了一片正在发出低吼的银狼纹身。

——在大器面前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皱着眉的李晋。

“小姐神算啊……确实输光了。”大器感慨一句,不好意思的挠头,“不是来找我的,便好说了……你再留我几日,我跟你说,我肯定能翻本!”

“拉倒吧,都穷得光着身子进鬼市了,你拿什么翻本啊?”李晋不屑地数落道,“还有啊,要让主上知道你又把咱这身衣服给当出去换了银子……”

“我这不是把衣服赎回来了嘛,你不说我不说,主子怎么会知道!当然了,虽然用的算不上是赢回来的钱……”大器说得没什么底气,还小声嘟囔了一句,随即又提起了兴致,“不过你放心,我手头还有别的东西能当,就是得找一个敢做买卖的当铺。”

说着,大器在怀里摸索一番,掏出来了一个金光闪闪的器物,毫不在意地在手中上下抛玩,意图对李晋炫耀;那是何等夺人眼目的光彩,雕工也是精细,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而这造型,更像是……

李晋细细看了看,随即倒吸了一口凉气,急忙抬手将那东西塞回了大器的怀里:“你怎么……偷了这个?”

“因为是金子啊!”大器似乎不明白李晋为何有此一问,回答得理所当然。

怪不得,他偷了这个东西后,就连鬼市的当铺都不敢收。

就连周围的人看到这个东西一眼,多是一愣,随即又都会摇摇头自嘲:定是赝品,这东西的真货,怎么可能出现在鬼市。

“我跟你说,今天早上有个好玩的事儿……走找个地方,边吃我边跟你说。我记得,他叫吴承恩是吧……哈哈,倒没想到被锦衣卫的人给抬了一手……”大器哈哈笑着,搭着李晋的肩膀,朝着鬼市的正门走去。

李晋此时的心情,并不算是太好。

倒不是因为他此行没有见到吴承恩。

而是因为,第一,大器肯定身上没银子;这顿饭,估计要自己掏腰包了。这厮的饭量,李晋是知道的,就算只吃馒头,也能吃掉三百两。

第二,大器偷来的金块,并非什么古玩,那乃是当今朝廷调兵遣将所用的虎符!这东西处理的稍有不慎的话,便会……

天下大乱。